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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租房申請條件及流程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天津公租房申請條件及流程,快來看看吧!
一、申請公租房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依據《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津政發[2013]29號),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家庭,可向戶籍所在地區房管局提出公共租賃住房承租資格申請:
(一)“三種補貼”(“三種補貼”是指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及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有效的家庭。
(二)上年人均年收入3萬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2平方米(含)以下、人均財產11萬元(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
二、申請流程:
1、預申請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可對照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攜帶身份證、戶口簿、住房保障“三種補貼”資格證明原件、復印件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區房管局填寫《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預申請表》,區房管局查驗要件原件、留存復印件,為申請家庭開具加蓋專用章的《預申請收訖證明》。取得住房保障“三種補貼”資格的家庭,可繼續在市場上租賃住房并領取租房補貼。
已提出公共租賃住房正式申請的家庭,不得重復進行預申請。
2、定期匯總
各區房管局認真做好預申請家庭的登記和匯總工作,每月25日前填寫《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預申請情況月報表》,上報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中心。
3、受理審核
待2013年首批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具備推出條件后,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中心在市國土房管局政務網站(http://www.tjfdc.gov.cn/)等媒體發布公告。已經填寫《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預申請表》的家庭,可憑《預申請收訖證明》到區房管局提出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先后順序與《預申請收訖證明》編號無關。區房管局為預申請家庭辦理申請審核手續,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開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視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供應情況,區房管局適時受理其他家庭的公共租賃住房申請。
公共租賃住房審核、公示、登記、選房等程序仍按本市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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