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公租房申請條件
公共租賃住房作為有別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尚無一個內涵統一的明確界定。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廣元公租房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申請條件有哪些?
1、根據《廣元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城鎮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具備下列條件:
。1)家庭成員中有1個(含1個)以上具有配租地城鎮戶口,戶籍取得時間2年(含2年)以上;
。2)申請人家庭收入符合當地縣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城鎮低收入、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認定標準;
。3)申請人以及家庭成員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未租住公有住房,或租住公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積低于當地住房保障面積標準;
。4)縣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2、根據《廣元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新就業無房大中專畢業生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人35周歲以下未婚,具有大中專畢業證書;
。2)在配租地穩定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錄用)合同,并交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自主創業的,憑營業執照和納稅材料,證明創業滿1年時間以上;
。3)申請人及其父母在配租地無自有產權住房,未承租或購買其他保障性住房;
(4)縣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3、根據《廣元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具備以下條件:
。1)家庭或個人人均年收入在配租地人均年收入標準以下(人均年收入標準由各縣區人民政府公布);
。2)在縣區配租地有穩定就業,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用工(聘用)合同,連續繳納社會保險2年(含2年)以上;
。3)在配租地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未承租其他公房;
(4)縣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哪些人可以申請公租房?
1、根據《廣元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為符合條件的城鎮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大中專畢業生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
2、根據《廣元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城鎮特殊無房家庭或個人納入保障對象:省級以上(含省級)勞動模范、見義勇為的英雄和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市、縣區民政部門認定的特困供養人員;軍隊撫恤優待對象和傷病殘退休軍人;獨生子女三級以上殘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家庭;市、縣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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