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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住房公積金提取指南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臺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湘潭住房公積金提取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3、租住本市轄區廉租房;
提取材料
1、第二代身份證
2、住房公積金銀聯卡
另:配偶需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由配偶本人提供二代身份證、住房公積金銀聯卡、同戶戶口簿或結婚證。
注:配偶需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由配偶本人提供二代身份證、住房公積金銀聯卡、同戶戶口簿或結婚證
提取流程
步驟一:
提交材料:申請人攜帶提取材料,前往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營業大廳提取窗口;
步驟二:
等待通知: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辦理提取審批。資料齊全符合規定的,當即辦理提取;資料不符合規定的,退回資料;
步驟三:
取款:審批通過后,到賬戶銀行各網點提取;
提取額度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費用。
2、償還銀行購房貸款本息:每次提取金額(含共同借款人提取金額)不超過職工住房貸款月還款額的12倍,且不超過住房貸款應還貸款余額。
3、重大疾病:提取金額為醫療費用實際發生額減去醫保(含農村合作醫療或其他保險)報銷部分后的差額。
4、租住廉租房:首次提取額度為月租額的12倍,以后每次提取金額不超過當年應付房租金額。
5、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每次提取金額不超過當年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額。
提取時間
提取時間間隔:
1、一個公積金年度內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間隔滿十二個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購房合同、協議簽訂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頒發之日1年內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
到賬時間:4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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