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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畢業生報到證改派手續
“改派”是在學校上報就業方案和主管部門核發報到證后,畢業生正式到用人單位報到前進行單位及地區調整的一種做法。接下來有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應屆畢業生報到證改派手續,希望大家喜歡!
一、學生個人攜帶相關材料:
1、原《報到證》;
2、原派遣單位解約證明(如回生源地且未就業的,無需提供此材料);
3、新派遣單位接收證明:畢業生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審核備案表等,同時單位主管部門加蓋公章或具有檔案接收權限的人事部門出具專門接收函。
4、交各系輔導員,由各系輔導員在規定日期統一交招就辦。
5、招就辦審核、數據錄入后,招就辦就業管理老師攜帶相關材料到江蘇省招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改派《報到證》。
注意:畢業超過2年不再辦理改派(畢業不超過2年是指畢業當年起至第3年年底12月31日。如2004年6月份畢業的畢業生,2年的期限截止為2006年12月31日)。應屆畢業生辦理改派的,時間統一在畢業當年的7月20日之后。
擴展資料:
改派建立在原單位同意的基礎上,并需原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新接收單位、新接收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跨省的和從市縣調整到省級、中直單位,或從省級、中直單位調整到市縣的改派還需省教育部門簽署意見。
按教育部門的要求,對已經落實就業單位并領取就業報到證的畢業生,原則上兩個月內不予受理改派手續,而且各高校對辦理改派手續也都有一定的時限要求。
因此,要辦理改派手續,必須要原單位同意解除協議,原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同意,新單位同意接收,新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同意。
如果新的單位沒有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單位可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開戶手續,由省人才交流中心作為單位的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并提供改派表,再按照教育部門的改派程序和時間期限辦理相關改派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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