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質監所工作總結
一、上半年工作情況
我所認真按照上級的要求,加大對旅游市場的監管力度,認真及時處理好每件旅游投訴案件,上半年,共出動行政執法人員290多人次,檢查旅游團隊480多個,檢查導游人員486人次,對6名導未年檢還在帶團的游員進行暫扣導游證處理,并要求進行檢討;檢查旅游業務經營單位25多家;檢查旅游景區(點)12家,檢查3家旅游購物商店,對其存在不規范行業進行糾正,責令其要明碼標價,設立警示牌,進一步凈化了旅游市場秩序,規范旅游經營的行為,維護旅游者的合法權益。上半年,我所共接到投訴件數10件,受理10件,結案10件,賠償及退還金額10600元。辦案主要以協調、調解為主,投訴呈現常態,沒有惡性投訴和重大安全事故投訴,處理投訴及時、認真、公平、高效,為游客及時排憂解難,贏得廣泛游客的贊譽。具體工作如下:
1、做好旅游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細化工作。
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經過反復細化及論證,最終形成一整套的辦案制度及辦案流程及細化條款。
2、抓好旅游安全工作,積極參與構建旅游防控體系。
首先做好節假日的安全檢查及市場檢查,尤其是春節、五一黃金周的節前檢查,認真按照旅游局的周密安排、部署,參加由局領導帶隊,分赴各縣(市、區)對旅游設施設備安全、食品衛生等進行檢查;節日期間,我所質監人員天天轉流到主要景區(點)進行市場檢查,堅持24小時值班,認真、及時處理旅游投訴案件;并開展旅游安全專項整治,包括旅行社、星級飯店、景點、旅游交通等,要求旅行社在操作旅游團隊要進行仔細分析,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要盡到防控和提醒責任,把各個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逐條整理在出團通知書上,讓各位游客了解安全情況等。
3、繼續抓好導游員計分制檢查。
我所根據省下發的《關于加強全省導游計分制檢查工作通知》精神,繼續加大檢查力度及檢查頻率,每周至少2-3次下到主要景區(點)對導游規范上崗進行檢查,并及時向省所上報檢查情況。從而有效地實現了對導游人員的動態監管,加大了市場整治力度,削弱了“野導”的生存空間,提高導游隊伍的整體水平。
4、根據整頓旅游市場秩序方案,開展各種專項整治工作。
我所在搞好導游員計分制檢查和出境游市場整頓的基礎上,開展了各種專項治理整頓工作。如開展了對旅行社的旅游團隊檔案管理;繼續開展對旅行社的超范圍的宣傳廣告活動;聯合公安、工商對我市的`非法旅游經營點進行整治;
5、組織學習貫徹《旅行社條例》。
組織相關辦案人員及各旅行社總經理進行學習貫徹《旅行社條例》,并下發對貫徹條例的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項通知。
6、加大宣傳,營造氛圍。
利用3·15消費者日,我所針對目前存在的投訴熱點,擬出十條旅游消費警示,交市消委會并在報刊和電臺、電視臺廣泛宣傳報道;在**電臺、**晚報開展行風熱線電話活動,現場解答廣大市民提出的旅游投訴和咨詢;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的威懾力量,在全市大力宣傳整頓成果,并現場跟蹤及追蹤報道,刊登典型旅游投訴案件,引導旅游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理性、成熟消費,同時教育廣大旅游經營要合法經營。
7、存在不足
上半年的質監工作,雖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整體上仍存在一些問題。旅游執法力量比較薄弱,執法人員少,經費不足;執法人員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鍛煉、培訓、提高。旅游市場還存在諸多問題,旅游市場存在低價銷售,低于成本價競爭,超范圍經營及宣傳廣告;在導游隊伍中存在不規范上崗;有的旅行社沒有與游客簽訂合同,有的旅行社沒有保留完整團隊檔案,以上這些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治理。旅游企業競爭力不強,隊伍素質偏低我市旅游企業普遍存在“弱、小、散、差”問題,從業人員業務素質低、缺乏敬業精神,隨之產生很多不規范行為和旅游糾紛,給執法增加壓力和難度。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1、做好旅游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的組織實施工作。
2、做好《旅行社條例》的宣貫工作。
3、繼續做好旅游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4、繼續加大旅游市場監管力度,重點針對導游計分制管理,旅行社超范圍宣傳廣告、經營行為,旅行社門市部。
5、繼續做好市場調研工作,如在重點時段做好抽樣調查分析,走訪旅游企業,座談等,及時掌握市場動態并及時分析反饋。
6、完善投訴處理工作,做好投訴趨向和案例分析工作。
7、繼續加大旅游宣傳力度,特別是針對規范經營、投訴熱點的媒介追蹤報道等,營造良好的旅游環境和旅游氛圍。
8、加強自身建設。一是加強政治思想和業務學習。二是通過行之有效的學習,熟悉業務,及時充電,提高素質,轉變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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