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管理自查報告范文
根據上級集團公司下發的《以“履職盡責、失職問責、強化監督”為宗旨的經營管理責任落實自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公司按照檢查內容及時開展自查工作,并于2015年8月4日成立了以總經理劉捷為組長、財務總監劉立軍為副組長,各部門經理為成員的自查小組,同時下發了《以“履職盡責、失職問責、強化監督”為宗旨的經營管理責任落實自查工作的通知》(復綜[2015]14號)文件給公司各部門,安排布置了此項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自查范圍及內容
(一)自查范圍:對董事會、監事會、經營層、內部控制、重大決策、財金管理、人事管理、采購管理、合同管理等進行自查。
(二)自查內容:
1、經營管理的職責分工和授權體系是否完善
2、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體系是否完善
3、經營管理責任體系是否得到有效執行和落實
4、經營管理責任落實是否得到有效的監督和問責
二、自查情況
(一)經營管理的職責分工和授權體系是否完善
1、董事會、監事會、經營層的任職條件和職責權限是否清晰明確,是否能確保決策、執行和監督互相分離,形成制衡。
公司自08年成立以來,堅持按照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制度要求,積極推進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制定了《公司章程》、《合資經營合同》、《董事會議事規則》、《總經辦議事規則》及《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等崗位職責》等相關規章制度,并遵照規章制度中的責任目標執行日常經營管理,確保公司在日常經營管理及各項決策中做到公平公正,有效的規避了獨政、獨權的管理模式。
2、總經理和其他部門設置是否合理,內部機構部門職責權限是否明確。
公司在成立初期領導班子到位后,構建了公司組織機構圖,明確了領導班子成員工作分工,其間根據董事會決議安排對公司領導班子有過幾次調整 ,公司均及時的作了相應分工調整,確保了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
3、內部機構部門設置是否合理,職責權限是否明確,是否存在職能交叉、缺失或權責過于集中的問題,能否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互相制約、互相協調的工作機制。
我公司在08年至2011年10月份其間共設立了6個職能部門,2011年公司根據實際運營情況,為了更好的'開發風電市場,提升公司自身產品市場開發銷售能力,加強品牌宣傳等因素,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11-HY-027)研究決定增設了商務部,由原來的6個部門增設為7個部門,分別是生產部、技術部、質量部、物流部、財務部、綜合部、商務部,同時根據各部門的工作性質經過多輪會上討論,最終重新詳細的調整了各部門的職能權限,并形成《公司各部門職能界定表》(復綜【2011】27號),以文件形式下發至各部門,明確了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加強各部門工作責任落實,促使各部門更好的理解、溝通工作。
4、崗位職責及工作要求是否明確,不相容職責是否分離。
為了規范公司辦事程序,依照各部門各崗位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崗位職責制度,使員工能夠清晰本職崗位及其它崗位員工的工作職責及具體分管工作內容,同時在財務部的崗位管理上,嚴格執行崗位5年調換及財務用章分別管理制度。
5、經營管理授權體系是否建立,“三重一大”事項的管理權限和審批程序是否清晰明確。
(1)公司設立了采購小組,并制定了《大宗物資采購管理》辦法,同時為貫徹落實《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一研究院“在三重一大”決策管理實施辦法》的要求,特制訂了公司級《“三重一大”決策目錄》及《”三重一大”決策管理實施細則》(復綜[2014]24號)文件下發至各部門,密切配合北京航天萬源(國際)集團公司對我公司重大事項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使用事項的監督,規范領導決策行為,嚴格決策程序,防范決策風險,實現決策民主化、科學化、規范化、增強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2)從下發文件至今我公司在重大事項決策中嚴格按照文件中要求執行,堅持做到重大事項集體決策、重點工作合力推進,有力地保障了企業決策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凡是對外經濟合同、物資采購、工程建設項目等實行重大事項會審制,并留有詳細記錄。
(二)經營管理規章制度體系是否完善。
1、是否制定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并形式規章制度體系構架,對規章制度體系建設工作進行規范和指導。
在公司成立初期,制定了如崗位職責、考核、安全、薪酬、合同、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管理、加班、考核、采購等各項規章制度(制度清單見附件1),經過2008年至2012年的生產經營管理等實質性工作的摸索,我公司在不斷的修訂完善工作中存在的缺失或不適用的各項管理制度,對《考勤管理辦法》、《加班管理辦法》及各項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在不違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做了更符合公司日常經營管理的修訂,并在職工大會上舉手表決通過,同時我公司財務部門按照會計準則和上級單位指示制定了各項規章制度(見附件2),并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規范日常財務工作,但在此次自查過程中發現,并未制定規章制度管理辦法。
2、現有規章制度體系構架是否健全,能否覆蓋經營管理決策、執行、監督問責全過程,重要和關鍵環節是否存在缺失。
2013年至2014年我公司補充完善了企業決策機制及各項管理制度,一是規范了企業決策運行機制“三重一大”決策目錄,二是修訂完善了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基建管理制度》、《車輛使用管理辦法》、《一線班組考核管理辦法》、《印章使用管理制度》、《預算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出差管理制度》等相關管理制度;三是健全完善了《差旅費報銷辦法》及《產品質量事故獎懲辦法》;四是建立健全了公司職工職業健康管理體系及13項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基本覆蓋了公司目前生產經營管理的需求性。
3、規章制度中是否包含經營管理責任落實與問責的內容和條款,是否存在重大缺少和漏洞。
2015年公司根據新修正的《國家安全生產法》及上級公司《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中國航天科技集團第一研究院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內容,重新修訂了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安全考核管理辦法》《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安全生產應急處置救援預案》(通過當地安監局備案)、《安全管理責任人獎懲辦法》等相關管理制度,其中明確了對責任落實與問責內容的具體要求,同時公司每年1月初分級對全體員工簽訂《安全崗位告知書》、《安全協議》、《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同時對特殊崗位簽訂《保密協議》,《崗位廉潔從業承諾書》等相關協議,分級落實責任職責。
4、是否建立科學有效的投資管理制度。
我公司在13年及14年的經營管理治理情況表中與上級單位溝通了解到,我公司不涉及此項。
三、經營管理責任體系是否得到有效執行和落實
1、經營管理職責分工和授權體系是否得到執行和落實,是否存在超越職責和權限違規決策的情況。
自公司成立以來,公司經營管理層嚴格按照上級公司要求和董事會決議以及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事規則》及相關規章制度執行,每年由公司董事長對公司總經理進行重大事項專項授權,在超出職責權限的情況下,根據實際情況報請公司董事會和上級公司批準后執行,嚴格按照公司章程及上級公司要求對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進行管控,沒有出現超越職責和權限違規決策的情況。
2、董事、監事、經營層是否符合任職要求,并能夠做到履職盡責。
公司董事、監事、經營層嚴格按照《公司章程》、《合資經營合同》、《董事會會議議事規則》等相關規章制度執行,歷任董事會、監事會、經營層均符合任職要求,并能夠做到履職盡責。
3、董事會、監事會、經營層的相關會議能否按照會議制度和議事規則的規定嚴格召開。是否形成會議記錄并由參會人員進行簽字。
董事會、經營層的相關會議嚴格按照會議制度和議事規則的規定來召開,并由專人形成會議記錄、紀要,經參會人員匯簽后存檔,可見公司董事會會議記錄文件及總經理辦公會會議文件。
4、經營管理規章制度是否得到執行和落實,是否開展規章制度執行效果檢查評估工作并形成分析報告,是否存在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造成重大經營管理損失的情況。
公司根據實際工作情況不斷的完善各類經營管理規章制度,并及時下發給各部門進行宣貫實施,同時在日常工作中起到了有效的應用管理,促使各項管理工作穩定有序的進行當中,至今未出現過任何因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而造成的重大經營管理損失情況發生,但在此次自查過程中發現我公司并未對已經下發的規章制度進行過效果檢查評估,也未形成任何分析報告。
5、是否能夠通過合法有效的形式履行出資人職責,維護出資人權益等。
我公司董事、監事、經管層嚴格按照《公司章程》、《合資經營合同》及《“三重一大”決策目錄》進行各項重大決策及管理工作,履行各項職責義務,堅決維護出資人各項權益。
(四)、是否按照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要求定期開展內外部審計工作,審計中發現問題是否得到及時整改,是否對造成重大損失。
是否按照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要求定期開展內外部審計工作,審計中發現問題是否得到及時整改,是否對造成重大損失的經營管理責任人進行問責等。
集團公司每年委派大華會計事務所對我公司進行內部財務審計,香港德勤會計事務所進行外部財務審計,審計當年會計期間的所有財務報表和會計重大事項進行全面審計,并出示審計報告,在審查過程中我公司財務報表所有重大方面都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責的規定編制,審計中未發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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