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自查報告6篇
在現(xiàn)在社會,我們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報告,報告具有語言陳述性的特點。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范文,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個人所得稅自查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個人所得稅自查報告1
根據貴單位《稅務通知書》要求,我們高度重視,組織勞資、財務及有關管理人員進行認真學習、分析與討論,并專門召開會議,針對需要求整改的問題和關注的事項逐項研究,認真部署整改措施,嚴格自查自糾,強化督促整改,F(xiàn)將自查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統(tǒng)一認識,端正態(tài)度,抓住整改關鍵環(huán)節(jié)
我們一致認為,《稅務通知書》反饋的問題是中肯、務實的,對我們隊伍建設和有關業(yè)務工作是一個很好的促進,一定要虛心、誠心、真心實意地接受批評建議,認真加強整改。一是要強調整改工作“一把手”親自抓,同時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二是要認真分解整改內容,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部門、責任人員和整改時限。對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到位的,加大追究有關責任人和單位領導的責任。三是要進一步健全監(jiān)督機制,加強對納稅工作特別是個人所得稅交納工作的督促檢查,狠抓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規(guī)定的落實,確保我們的納稅工作合理、穩(wěn)步推進。
二、針對問題,嚴格措施,有關問題逐項落實
這次整改工作,我們加大整改力度,把《稅務通知書》的有關要求逐項列出整改措施,落實到單位和個人,認真解決。
(一)責成財務部門按照規(guī)定期限,及時補繳個人所得稅款xxxx元;
(二)懇請充分考慮xx工作和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的特殊性,不再補繳xx年度個人所得稅。
xxxx年,正我們的xx工作異常繁重。全體人員放棄休假,加班加點,連續(xù)超負荷工作,付出了異常艱辛的努力。為鼓舞士氣,激勵斗志,我們?yōu)樗麄儼l(fā)放了誤餐補貼和補助。此前,在稅務部門個人所得稅軟件計算系統(tǒng)使用之前,由于工作人員對稅法學習、理解、把握不夠全面,業(yè)務不夠熟練,存在計算個稅難特別是介于稅率臨界點上把握不準的問題,存在著不夠起征點或高于起征點都按一個稅率(5%)計算的問題,但對數額較大、重點納稅人員,我們嚴格把握標準,按稅法規(guī)定按章納稅,對按可以免征個稅的誤餐補貼也扣繳了個稅。
鑒于此,我們認為:盡管在個稅扣繳上存在部分人員計算不準確的情況,但總體說來,xxxx年我單位上繳個稅總額并不少,建議不再補繳。
三、加強教育引導,建立合法繳稅的長效機制
一是加強引導,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我們將采取積極措施,提高干部特別是勞資、財務、稅管干部對合法繳稅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教育各級領導干部和全體民警樹立正確的思想認識,特別是繼續(xù)加強對有關錯誤思想的整治,做到常抓不懈。二是加強稅法學習,全面提高干部隊伍素質。針對這次暴露出來的問題,我們將加大對干部的教育培訓力度,特別是要加強對稅法等有關法律的學習,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yè)務熟練、作風優(yōu)良的公安民警隊伍和稅務繳納管理干部隊伍。
感謝稅務部門對我們工作的關心、支持和批評指導,我們將以次為動力,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稅務繳納工作,并繼續(xù)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fā)揮職能作用,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
個人所得稅自查報告2
1、我單位已(未)按規(guī)定按月進行了全員全額明細申報,有(無)漏報人員或少報收入的現(xiàn)象。(漏報××人,少報××人。)
2、明細申報數據中納稅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填報正確(有誤)。(錯誤的信息具體是×××××)
3、XX年扣繳義務人的基礎信息有(沒有)發(fā)生變更,發(fā)生變更的已及時更改(××基礎信息尚未更改)。
4、XX年(稅款所屬期為XX年12月至XX年11月)個人所得稅實際入庫數據與明細申報數據核對全部一致(××月不一致)。
5、XX年(稅款所屬期為XX年12月至XX年11月)單位發(fā)放收入總人次××人(每月發(fā)放收入人數之和),已申報總人次××人(每月申報人數之和)。
6、我單位已知道要于20xx年1月1日至1月10日之間申報XX年度印花稅。
7、我單位已知道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之間向管理員報送《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綜合申報表》(申報期為XX年度1月到12月)
8、我單位已知道到地稅局辦理涉稅事宜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除法人代表、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以外其他本單位員工一律由單位出具委托授權書或單位介紹信(必須有首席代表或財務負責人簽字)有效身份證件,并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同時提供辦事人員身份證明復印件。
個人所得稅自查報告3
1、我單位已按規(guī)定按月進行了全員全額明細申報,無漏報人員或少報收入的現(xiàn)象。
2、明細申報數據中納稅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填報正確。
3、xx年扣繳義務人的基礎信息有發(fā)生變更,發(fā)生變更的已及時更改。
4、xx年(稅款所屬期為xx年12月至xx年11月)個人所得稅實際入庫數據與明細申報數據核對全部一致。
5、xx年(稅款所屬期為xx年12月至xx年11月)單位發(fā)放收入總人次XX人,已申報總人次XX人。
6、我單位已知道要于xx年1月1日至1月10日之間申報xx年度印花稅。
7、我單位已知道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之間向管理員報送《XX市地方稅務局綜合申報表》(申報期為xx年度1月到12月)。
8、我單位已知道到地稅局辦理涉稅事宜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除法人代表、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以外其他本單位員工一律由單位出具委托授權書或單位介紹信(必須有首席代表或財務負責人簽字)有效身份證件,并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同時提供辦事人員身份證明復印件。
法人代表:XX
財務負責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單位公章)
個人所得稅自查報告4
請按照如下格式填寫,并與12月15日之前反饋給管理員。(如有特殊情況請在報告最后添加)
xx年度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申報自查報告
1、我單位 已 (未) 按規(guī)定按月進行了全員全額明細申報,有(無)漏報人員或少報收入的現(xiàn)象。(漏報xx人,少報xx人。)
2、明細申報數據中納稅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填報正確(有誤)。(錯誤的信息具體是xxxxx)
3、xx年扣繳義務人的基礎信息有(沒有)發(fā)生變更,發(fā)生變更的已及時更改(xx基礎信息尚未更改)。
4、xx年(稅款所屬期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個人所得稅實際入庫數據與明細申報數據核對全部一致(xx月不一致)。
5、xx年(稅款所屬期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單位發(fā)放收入總人次xx人(每月發(fā)放收入人數之和),已申報總人次xx人(每月申報人數之和)。
6、我單位已知道要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之間申報xx年度印花稅。
7、我單位已知道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之間向管理員報送《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綜合申報表》(申報期為xx年度1月到12月)
8、我單位已知道到地稅局辦理涉稅事宜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除法人代表、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以外其他本單位員工一律由單位出具委托授權書或單位介紹信(必須有首席代表或財務負責人簽字)有效身份證件,并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同時提供辦事人員身份證明復印件。
法人代表:xx
財務負責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單位公章)
個人所得稅自查報告5
一、工資、薪金方面
1、有否未按照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確認標準的規(guī)定確認應代扣代繳稅款的行為,少扣繳個人所得稅。
2、有否扣繳義務人對工資、薪金、獎金、實物、有價證券等發(fā)放已達到應納稅標準的`未按規(guī)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款。
3、有否扣繳義務人未如實填寫《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未按時申報或未按時解繳所代扣的稅款。
4、有否有將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相混淆,少扣繳個人所得稅。
5、有否有從“盈余公積”、“利潤分配”賬戶中提取獎金,直接支付給對生產、經營有突出貢獻的員工,而不通過“應付工資”賬戶核算少扣繳個人所得稅。
6、有否有通過“應付福利費”賬戶發(fā)放實物和現(xiàn)金,而不通過“應付工資”賬戶核算少扣繳個人所得稅。
7、有否將其他業(yè)務收入(如租金)或營業(yè)外收入計入“其他應付款”等往來賬戶貸方,然后再通過該賬戶給企業(yè)職工發(fā)放實物或現(xiàn)金,而不通過“應付工資”賬戶核算少扣繳個人所得稅。
8、有否對個人一次取得的數月獎金、年終加薪或勞動分紅,不按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扣繳稅款,而按全年月份分攤計算少繳個人所得稅。
9、有否企業(yè)供銷人員取得推銷產品提成收入,未按規(guī)定扣繳個人所得稅。
10、有否企業(yè)代職工買保險,保險公司一次性返還保金,未按規(guī)定扣繳個人所得稅。
二、承包(租)經營所得方面
1、沒有營業(yè)執(zhí)照掛靠建筑單位施工的,有否發(fā)包的建筑單位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對企業(yè)項目經理內部承包施工取得的個人所得,有否發(fā)包單位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方面
1、企業(yè)向職工或其他個人集資,有否對支付的利息未按規(guī)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有否對企業(yè)將應支付未支付的利息直接增加借款本金的業(yè)務,未按規(guī)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有否對企業(yè)向參股的職工或者其他個人支付的股息、紅利收入未全額扣繳個人所得稅。
3、有否對單位為個人負擔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應納稅額時,未將支付額換算成含稅收入后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自查報告6
納稅單位:東莞市xxxxx公司
納稅識別號:
地稅號碼:
地址:
我企業(yè)在 20xx(稅款所屬期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年期間,按月進行了個稅申報,現(xiàn)對于xx地稅的疑問進行自查。
1、根據xxx地稅納稅評估分析得出,我企業(yè)20xx年個人所得稅實際入庫數據與明細申報數據核對不一致,差異xxx元,現(xiàn)經自查,有部份員工沒有按照相關稅法及法規(guī)進行申報,有漏報的現(xiàn)象存在。原因:
① 因我企業(yè)會計人員調動,交接不清晰,加上新入職會計人員對個人所得稅法及相關規(guī)定認識淺薄,有漏報人員的現(xiàn)象,漏報新入職員工及離職員工的工資薪金合計:xxx元。
② 因xxx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在給我企業(yè)出20xx年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監(jiān)證報告時,錯誤的把部份成本記入了工資薪金所得,導致工資薪金的增加969342.02元(如需證實,xxx稅務師事務所可提供相關證明)。
2、除以上三個因素造成差異外,其余一切依照工資薪金所得進行計稅申報,并沒有存在福利費的發(fā)放及其他非貨幣形式發(fā)放的工資所得,同時,工資表上所列出的員工全屬本企業(yè)員工,并無虛列印象。
3、我企業(yè)會計相關人員在賬務上處理不到位,給xxx地稅局帶來困擾,以后會按排相關人員進行不定期的會計知識及相關法規(guī)的培訓,并要求事務所出“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監(jiān)證報告”的數據一定要按實申報,并準確、清晰的反映企業(yè)的所得,合法計稅申報。
我企業(yè)辦稅人員以后一定會謹遵相關法規(guī),配合xxx地稅的涉稅事項辦理, 并定按其要求做好相關納稅申報的工作。
以上情況請予核實!
致禮!
東莞市xxxxxxxxxxxxx公司
20xx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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