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秋季收費自查自糾報告
縣教體局:
根據縣20xx年中小學秋季開學工作安排,對照《縣教育體育局轉發關于寶雞市教育局等部門關于對20xx年秋季中小學收費情況進行檢查的通知》(教體發[20xx]302號)文件精神,我校對開學收費情況進行了自查自糾,認為我校嚴格執行上級有關單位的文件精神,收費行為合法合理,有據可查,無違法違紀行為 ,現將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到了治理規范教育收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縣局開學工作安排會議后,就把貫徹執行好縣局開學收費工作的文件精神,作為學校開學工作的首要任務,并及時組織了中層以上領導學習文件內容,領會會議精神。在開學報名前,召開了專門的全體教師會。安排部署了開學書本費的代收工作,并針對在書本費的代收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對所有報名老師進行了培訓。
二、大力進行收費政策宣傳。8月25日,我校就將縣局下發的岐山縣20xx年秋季收費標準放大,與我校核算的岐山縣實驗小學20xx年秋季收費標準一并張貼在學校大門口的醒目位置。同時在校門口設置了收費咨詢處,解答家長和學生的疑問。真正做到了明白收費,合法合規收費。
三、學校執行了收費許可證制度,按規定購領、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代辦費票據進行收費。按照上級安排,學校除了為新華書店代辦收取了書費外,沒有向學生為任何單位代收包括保險費、教輔資料費、本子費在內的`費用。也沒有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在這些單位設立的服務點交納這些費用。
四、學校嚴格按照“一費制”收費標準,無違反國家規定將捐資、贊助等費用與招生入學掛鉤的現象和行為。沒有自立項目,提高標準,擴大范圍收費,沒有收借讀費和自行車保管費等。
五、學校沒有讓學生在節假日和雙休日補課的現象;沒有舉辦興趣班、提高班、特長班;也沒有為民辦院校提供校舍、辦學設施等違規辦學的行為。
【小學秋季收費自查自糾報告】相關文章:
小學師德師風自查自糾報告08-17
小學教師自查自糾活動報告09-26
工作自查自糾報告10-26
醫院收費述職報告12-10
小學學校收費自查報告范文12-28
小學提高收費的申請報告范文11-02
關于自查自糾的工作報告11-26
自查自糾情況報告(精選7篇)11-30
自查自糾報告范文(通用6篇)11-30
教師自查自糾報告(通用5篇)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