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一:
一、烹飪人員(廚師)要嚴格檢查待烹飪加工食品原料的衛生質量,發現有變質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絕不烹制。
二、加工食品時要充分加熱,燒熟煮透,不得只講食品顏色而造成食物外熟內生。菜肴著重體現菜品特色,感觀性強,做到可口易于消化。
食堂加工四季豆,扁豆等高危食品一定要煮爛、煮透,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肉類食品烹調后應無血、無毛、無污物、無腥味、無異味,嚴防外熟內生。
三、烹調好的菜、加工后的熟制品必須使用清潔、經消毒過的菜盆、瓢、碗、盤等專用容器盛裝,并有序排放于熟食臺。
烹調后的菜必須與食品原料、半成品分開存放。未經消毒清洗的餐具,工用具,容器、抹布等不得使用。
四、供應后剩余的食品必須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成品、半成品與原料、生食品與熟食品要分冰箱放置。
五、凡冷藏的隔夜、隔餐的食品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在經過試嘗后、確認感觀無異樣、無異味后方可出售。
六、烹飪加工工作結束后,調料容器要加蓋收好。灶上灶下,工具、用具都要沖洗干凈。隨時保持操作間清潔,無油垢。地面無食渣、垃圾入桶,地面用水沖洗干凈。
七、按照食品從業人員衛生要求做好個人衛生。
篇二:
烹調加工是食品銷售前的最后一道工序,因此對環境衛生、加工場所、用具、容器都有較高的要求,具體規定如下。
一、餐廳應有專用烹調間,暫時不具備條件的,設置相對獨立的烹調區域。
二、為避免粉塵污染食品,中心規定禁止使用燃煤灶具,統一使用燃氣灶具。爐灶上方要有排煙排氣設備,且與爐灶匹配合理,保持設備運轉良好,并與灶具同步使用。
三、配料操作臺(架)要美觀實用、擺放合理,符合烹調加工的需要,并且易于清掃和洗滌。配置兩個水槽以上的流水洗物池,用于洗滌烹調用具和容器; 設有流水的專用從業人員洗手池,并有明顯標記,嚴格區別使用。
四、烹調用具和供餐用具要標志明顯,定位存放,分開使用。配備足夠數量的保潔柜,用以保存洗滌、消毒過的器具,防止鼠類、昆蟲造成二次污染。
五、配備的冷藏、冷凍設備,要求設備完好,運轉正常。其外部要有明顯的溫度顯示裝置,柜內溫度冷藏要保持在10℃以下、冷凍要保持在-1℃以下,保持柜內清潔,結霜厚度不得超過1厘米;柜內冷凍(冷藏)物品不得超過柜內容積的70%。原料、半成品、成品不能混放在同一冰室,同時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水產品要分類擺放,不允許混放,更不允許直接疊壓擺放。
六、在入口處設置寬敞的更衣室,準備干凈整潔的工作衣帽,供從業人員使用,從業人員必須更衣后方準進入烹調場所。
七、閑雜人員嚴禁進入烹調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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