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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車輛管理制度

        時間:2022-06-17 11:03:06 制度 我要投稿

        有關車輛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車輛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車輛管理制度(通用15篇)

          車輛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車輛使用和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確保業務工作正常運轉,節省車輛使用開支,結合我辦(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車輛調派使用、用油管理、維修管理、車輛管護,統一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具體負責實施。

          二、調派車輛的原則是先急后緩,先重要后一般,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和行車安全。

          三、關于車輛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時間,本辦(公司)的車輛統一集中在單位門前停車場,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根據用車計劃進行調派并做好用車登記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車的,必須做好用車登記手續,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調派車輛;離開市轄區用車的由單位領導審批,未經批準調派的車輛不得擅自出車。

          (三)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外借期間,車輛的用油和司機的補助,由借車方承擔。

          (四)車輛調派使用時,原則上由專職司機駕駛,專職司機不夠安排時,可安排具有合法駕照的人員駕駛,其他人擅自駕車發生事故的,一切責任由其承擔。專職司機和有合法駕照人員因違反交通規則由其承擔責任發生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五)司機行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司機要積極采取措施,協助處理,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和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

          四、關于車輛用油管理

          (一)市內行車加油,原則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況經單位領導同意才可現金加油。市外行車需加油時,須憑蓋有稅務、加油站單位印章的正式發票報銷。

          (二)潤滑油更換按規定里程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核準后進行更換,登記工作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負責。

          五、關于車輛維修管理

          (一)車輛需維修、更換零配件的,先由司機提出申請,小故障由司機檢查確診,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機會診,能自己處理的故障盡量自己處理,不能處理的,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序經領導審批后,到定點的維修站(廠)進行處理維修。

          (二)在市轄區外車輛發生故障需要維修的,要及時向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根據實際情況就地維修,但事后必須補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序呈報審批。

          六、關于車輛管護工作

          (一)車輛與司機相對固定,因工作需要調整時,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辦(公司)領導用車相對固定,辦(公司)領導離開貴港不用車時,其使用的車輛和司機要照常到辦(公司)報到,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統一安排使用。

          (二)沒有安排使用的車輛,上班時間必須停放在辦(公司)門前停車場;下班時間和節假日期間,由司機或相對明確保管該車的同志保管,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能出車使用。

          (三)司機要經常檢查車輛狀況,及時排除安全隱患,要保持車況良好,長途用車前要做細致檢查;車輛要保持清潔衛生,統一持卡到定點地方洗車。

          (四)車輛年審、養路費購置、車輛保險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人員具體辦理,并做好記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司機或相關人員要認真保管好車輛,防止丟失和人為損壞。如因保管人責任心不強,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的,要追究其責任,關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七、每個月初,由單位投資財務管理科(部)統計好每輛車上個月外出公差、維修、用油等情況并統一公布,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要將每星期的用車登記情況報單位領導。

          車輛管理制度 篇2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更好地服務老干部,確保老干部用車和安全,同時節約經費開支,提高工作效率,經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車輛指定專人分管。分管領導負責做好車輛的安全管理、安排使用、出車登記,協助做好故障維修以及與車輛相關的燃料費、橋路費的審核和老干部乘車費的匯總和收取等工作。

          二、車輛主要用于服務老干部。老干部用車應當優先安排,其他單位和個人一般不準借用,確需借用必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后,且先加油后用車。

          三、燃料費按每百公里十公升計算,實行獎罰制度。嚴格按照派車單和行車里程予以核算,節約歸己,超支自付,節約多少公升則獎勵多少元現金。

          四、小車修理必須先由司機向分管領導提出,并征得主要領導同意后方才進行修理。如遇突發性修理,可由司機臨時處置,但應及時分別向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匯報修理情況。否則,將不予報銷。

          五、車輛借用。必須堅持“車隨司機走,司機跟車跑”的原則,車輛一律不準交由他人駕駛,否則,取消司機駕駛該車資格,若發生責任事故,則由司機個人承擔。

          六、司機必須服從分管領導安排。未經安排而出車者,無論公事私事,一旦發現后則扣除司機當月出車補助的三分之一,且誰出問題誰負責。如果因管理不善而發生責任事故的,則有關領導要承擔一定責任。另外,司機一定要保持通訊暢通,如在緊急情況時出現關機誤事的,則扣除司機當月的通訊費。

          七、強化司機安全責任意識,杜絕酒后開車,確保行車安全。車輛無特殊安排必須當日歸庫,若發現一次庫外停放的則予以警告,兩次或兩次以上的就扣除該車司機當月出車補助或年度獎。如果出現問題的,責任由司機個人承擔。

          八、加強學習,增強司機服務意識,不斷提高駕駛技術和維護保養水平,愛惜車輛,保持車輛清潔衛生,確保老干部用車和安全。

          車輛管理制度 篇3

          后勤處為使車輛管理科學化,合理有效的使用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特制訂本制度。

          一、職責

          1、辦公室是后勤處車輛的統一管理部門,負責車輛調度、保險購買、安全行車管理、駕駛安全培訓、車容車況檢查、油料統計、新車購買、監督各室、中心對所屬車輛的使用、車輛臺賬的檢查及車輛費用審核等各項有關車輛管理的工作。

          2、車輛的備用鑰匙和相關證件由辦公室物資管理員妥善保管,建立并完善其所屬車輛臺賬的建立和編寫。車輛臺賬包括車輛信息臺賬、用車使用臺賬、維修保養臺賬、油料使用臺賬。并建立電子文檔,每月交主管領導核查。

          二、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1、本處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其他人員不得隨意調度車輛。

          2、本處車輛只能由辦公室專職駕駛員和經后勤處考核并批準同意駕駛車輛的兼職員工駕駛,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駕駛本處車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公車私用。

          3、遇職工突發疾病或受到意外傷害等突發事件,駕駛員可直接出車,事后補報辦公室主任。

          4、每天上班后,駕駛員要先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料是否充足,車況是否正常,隨車證件及手續是否齊全等,保證出車安全、迅速。

          5、每天下班前須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節假日和每天下班時,車輛凡未按時停放在指定停車地點的應及時報告,否則發生任何意外,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6、本處各部門負責人用車,直接向辦公室物資管理員領鑰匙,安排司機,方可出車,隨行司機認真填好《車輛行駛記錄表》!盾囕v行駛記錄表》隨車存放,一車一份,不得丟失,每月將《車輛行駛記錄表》交由辦公室物資管理員記錄存檔。辦公室主任每半月抽查一次。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為登記者應呈報領導提出批評,對不聽勸阻屢犯者應給以處分。

          對于部門大型活動用車需提前申請。填好用車申請單,經處領導批示后,由辦公室安排,方可出車。

          7、全處車輛統一定點加油。

          8、物資管理員做好每臺車輛的油料使用臺賬,記錄好每次加油的時間,數量,起始公里數等相關數據,每月將臺賬數據交主管領導稽查;

          9、鑒于后勤處維修車輛車況都較差的實際,一般僅限于離石城區周邊范圍內行駛,禁止跑長途、上高速。特殊情況下破例,需經分管處領導批準。

          三、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擅自駕車外出肇事的,由本人承擔責任;造成車輛損壞及其他經濟損失的,由本人負責賠償。

          2、駕駛員無出差任務時,應在辦公室值班,不得擅自離崗;請假時,須將車輛鑰匙交辦公室。

          3、駕駛員嚴禁在中午及出差期間飲酒,晚上飲酒,須向辦公室負責人報告。

          4、無正當理由不服從車輛調度安排的,應給予處罰。屢教不改者,辭退。

          5、駕駛員要嚴格按照交通法規行車。

          6、惡劣天氣,注意安全,慢速行駛。

          四、車輛罰款及交通事故理賠管理

          1、車輛任何交通違章及罰款均由駕駛員自行解決處理,且不得耽擱車輛的正常運行。

          2、車輛遇不可抗拒之事故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保護現場,并立即與物資管理員(物資管理員需要在第一時間了解事故全過程和責任,便于做出對該起事故的判斷和聯系保險公司)和本部門負責人取得聯系,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其次與附近交警部門聯系,等候交通部門處置。根據交通部門處理意見,由辦公室聯系保險公司進行賠款處理。

          3、因事故造成車輛及連帶損失中,保險公司拒賠部分,據交警部門裁定責任,學校、駕駛人各自承擔相應部分。

          4、車輛出現故障后,駕駛員應及時報告辦公室,并據安排到修理廠將車輛盡早修好。(按照交通法規和本辦法行車的屬集體承擔違規行車,責任由駕駛員承擔)小額修理費先由駕駛員墊支,大額修理費憑保險公司的事故定損單向學校借款支付。

          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制定解釋。

          本辦法由下發之日實施。

          車輛管理制度 篇4

          1、本標準規定了xxxx有限公司涉及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規范。本標準適用于xxxx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車輛保修申請單》

          《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

          《車輛管理登記表》

          3、要求

          一切對于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動應按本標準規定。

          3、1公司公務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養路費支出等事項統一由銷售部負責管理。公司車輛由銷售部主管指派專人駕駛、保養、維修、檢驗、清潔等。

          3、2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事前向銷售部主管申請調派,銷售部主管應事先得到董事長批準,銷售主管或董事長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車,不按規定申請,不得派車。

          3、3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合法的相應駕照。

          3、4未經銷售部主管或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

          3、5費用報銷

          3、5、1公務車油料由銷售部主管指定單位辦理,外出購油及維修須經銷售部主管批準后,憑發票實報實銷。

          3、6車輛維修應事先填寫"車輛保修申請單",注明行駛里程,經銷售部主管核準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臘等事先應向主管及時報告。

          3、7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銷售部主管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3、8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征得銷售部主管批準。

          3、9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3、10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

          3、11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余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責任。

          3、12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并立即與銷售部主管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3、13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3、14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行。

          3、1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行。

          3、16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責任事故,按本制度規定處理。

          3、17在銷售部領導下,公司駕駛員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3、18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銷售部主管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3、19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3、20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3、21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

          3、22對用車者服務

          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職工,司機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

          d、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3、23離車注意

          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后行李箱后加鎖。

          3、24出發前后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衛生,確保整車干凈整潔;

          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后需向管理責任者報告。

          3、25個人形象

          a、司機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b、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正確的姿勢。

          3、26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后返回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情況憑票報銷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車費。

          3、27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

          3、28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包括貨車、叉車、拖拉機等)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

          3、29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3、30本制度經人事行政部起草,經總經理核定、批準后發布嚴格施行,人事行政部對其負有解釋權。

          車輛管理制度 篇5

          一、總則

          第一條為樹立食品藥品檢驗所形象,加強駕駛員和車輛管理,充分調動駕駛員的工作積極性,更好為藥檢事業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駕駛員(含聘用)和車輛由辦公室管理,建立人員與車輛管理檔案。駕駛員應發揚后勤工作人員安全、敬業、奉獻精神,樹立全心全意為藥檢所服務意識,認真做好車輛保障工作。

          二、駕駛員管理

          第三條駕駛員必須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具備政治素質強、思想作風好、專業技術硬的良好品德,努力做到優質服務,愛崗敬業。

          第四條駕駛員是安全行車的第一責任人,必須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思想和“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識,正確操作、精心駕駛,確保車輛、人員安全無事故。

          駕駛員職責: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行車”思想。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所里制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切實增強法制觀念,自覺履行交通安全責任書的各項條款,保證行車安全。

          2、認真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警指揮。熱愛本職工作,愛護車輛,節約用油,樹立高尚的職業道德觀念。

          3、聽從領導指揮,服從領導調派,完成領導交派的各項工作。

          4、樹立交通安全意識,獨立完成車輛日常維護保養工作。認真保養、愛護、使用、管理好車輛,確保車輛隨時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出差在外,車輛必須停放在安全場所。

          5、認真學習業務,提高駕駛技術,搞好車輛的例行保養和日常維護。保持車輛狀況良好和整潔,不開故障車。

          6、及時向領導匯報車輛的情況,及時修理故障車輛,保證領導用車。

          7、嚴禁將車輛交給無權駕駛公車的人員駕駛,一經發現,由駕駛員和相關責任人共同承擔全部責任。凡因此而造成事故的,由駕駛員和肇事者共同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和所有經濟損失,并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嚴禁酒后駕車。

          8、嚴禁用公車辦婚事,對違反規定,私自出車者,按有關規定執行。

          9、行車中嚴禁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嚴禁進行有妨礙安全行車的活動(如閑談、傳遞物品、接打移動電話等)。嚴禁駕駛違章車、疲勞車、超速車、超載車、帶病車、急躁車、賭氣車、莽撞車、盲目車、冒險車。

          第五條駕駛員應熟悉車輛性能,精心愛護車輛,適時檢修保養,減少和降低維修費用;做到勤檢查勤保養,使車輛隨時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未經同意不得將車輛轉讓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照的人駕駛。

          第六條駕駛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有事需提前請假,并報所長批準。不得將車輛帶回家或放置他處。節假日和雙休日應確保通信暢通,保證特殊情況和緊急公務時隨時用車。

          第七條駕駛員在行車中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由有關部門按照交通法規和有關法律處理。

          第八條駕駛員私自出車,私自放置車輛發生事故;駕駛員操作不當造成車輛損壞,由辦公室協助處理,有關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第九條駕駛員報銷過路過橋費及汽油費必須與出差路線及行車里程相吻合,并按規定報批。

          第十條駕駛員要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努力鉆研業務,不斷提高駕駛技術和車輛保養水平,熟悉和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按時交納各項規費、參加車輛檢驗審核和駕駛員年審。

          第十一條乘員、乘車負責人安全職責

          1、乘車負責人是安全行車的第二責任人,必須維持好安全行車秩序,及時提醒和制止駕駛員的違章行為,監督駕駛員安全行車;

          2、在行車過程中,遇特殊天氣、危險路段,危及安全行車時,乘車負責人必須安排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3、行車前乘車負責人要對駕駛員進行安全交代,特別要對執行本次任務的危險源、危險點及注意事項進行交代;

          4、乘員乘車時必須按規定系好安全帶,且不得在車內與駕駛員閑談、高聲喧嘩和有妨礙駕駛員安全行車的行為發生。

          三、車輛管理

          第十二條所備車輛的任務

         。ㄒ唬┧I導的公務用車。

          (二)監督抽樣用車及各科室工作用車。

          (三)其他臨時性接待任務用車。

          第十三條快檢車外出執行抽驗任務和科室工作用車,出市區的,要由用車科室負責人將用車目的、時間、去向等內容向所長匯報同意后,方可。市內用車,口頭或電話向辦公室負責人請示同意即可。

          第十四條外出抽檢和其他工作,需要出差和用車的,填報出差單或培訓單時一并注明所用車輛和同行人員。

          車輛管理制度 篇6

          一、單位車輛管理制度概況

          1、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范。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2、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由辦公室人員妥善保管。

          3、車輛進行加油需經財務人員負責登記,領導簽字;每月駕駛員需準確上報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情況財務人員進行審核公布。

          4、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領導批準。

          5、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二、單位車輛調度和使用制度

          1、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領導提出申請,由領導統一進行安排、調度。領導外出時,由辦公室負責人安排調度。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先的原則,統籌安排,未經領導批準,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必須經領導通知方可出車,并按派車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2、車輛調度實行先領導后一般,先急后緩,先遠后近,先鄉鎮后城市,先會議后出差,先保證工作后私人用車的原則。

          3、設立車輛調派運行公示欄,公布每日車輛運行安排情況,接受監督。

          4、用車均實行出車登記制,由駕駛員登記,注明出車途徑地、目的地、出車時間等,并請用車人簽字確認。月底由駕駛員本人匯總填寫當月出車報表,作為核銷油料等費用的依據。

          5、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按制度辦事,尊重駕駛員的勞動。用車人員和駕駛員要主動配合,搞好工作銜接。

          6、車輛出車返回后,駕駛員均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以便于車輛調度。未經派車,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

          7、辦公室各工作人員如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領導提出申請,報經領導同意后,由領導負責安排。

          ①本單位工作人員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

         、谟鎏鞛娜说溚话l事件等緊急情況的。車輛的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承擔。

          三、單位車輛維護與修理制度

          1、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按時組織進行年度審驗,及時辦理保險等有關手續,定期進行保養檢查、油料使用情況檢查,控制支出,節約開支。

          2、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3、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和修理建議。

          4、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5、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事先應征得車管人員和領導同意,然后到定點廠家維修,并隨時將維修費用票據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

          四、相關費用報銷制度

          1、車輛維修費用報銷需附維修申請單和維修收費清單,經領導審核批準后報銷。

          2、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統一由財務人員審核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保險費、養路費每年報銷一次,路橋費、泊車費、洗車費由駕駛員每月匯總報銷一次,由財務人員根據出車記錄復核,經領導簽字驗核方可報銷。

          3、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

          五、單位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

          1、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2、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隨時待命,聽從本單位統一安排。按時出車,按時收車。

          3、公車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因違章造成事故應負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并作出書面檢查;負次要責任或一定責任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余費用的10%。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4、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不準超速行駛。

          5、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六、單位考核與獎懲

          1、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和表現突出者,公司可視具體情況給予嘉獎、記功等獎勵。

          2、司機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年終公司將給予獎勵。

          3、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和發生事故者,公司視具體情況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辭退處理。

          七、違規與事故處理制度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因司機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司機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2)無照駕駛。

          2、在執行公務的過程中,除認定是司機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的情況外,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時,其處理辦法如下。

          (1)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傷害時,如屬公司車輛損害保險范圍,當事人可免除賠償責任。

          (2)出現違章停車、證件不全、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等罰款,由當事人承擔全額罰金。

          (3)當公司車輛交通違章次數超出安全委員會限定的指標時,公司接到的罰款由當事人承擔。

          3、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單位共同負擔。

          4、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并即與辦公室及領導聯絡協助處理。

          5、當發生交通事故時,事故現場司機應做到以下幾點。

          (1)迅速與公司聯系,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盡量取得對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聯系。

          (3)應記錄對方車輛的駕駛證號和車牌號。

          (4)記錄事故現場目擊者的姓名、住址和聯系電話等資料。

          (5)如發生人身傷害,應迅速將傷者送到最近的醫院進行治療。

          (6)記錄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和身份證號碼等。

          (7)牢記對方車輛損壞的部位與程度,條件許可時,可利用手機、照相機拍下現場實景。

          八、本單位車輛管理制度制度由頒發之日起實施。

          車輛管理制度 篇7

          井下接送人是礦山往井下運送人員的主要通勤工具,為確保人員安全和車輛行駛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1、所有井下接送人車輛司機,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

          2、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

          3、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車、違規駕車。

          4、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現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保證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車輛都必須安裝和使用尾氣凈化裝置,減少尾氣對井下空氣的污染。

          6、駕駛室內按規定額定乘座人數乘座,嚴禁超員。

          7、接送人員車輛在檢身房外依次等待入井人員乘車,每趟車,出入井時,必須由跟班經理臨時確定一名負責人,負責入井人員有序上車,人員上車完畢后負責關好車后門,方可通知駕駛員行駛,嚴禁超員。

          7、因井下環境受限,車輛行駛速度最高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在通過交叉路口、拐彎、路況較差、照明較暗等地段時必須減速慢行,鳴號提醒。

          8、井下行駛中遇見行人時,應在相距10米處停車避讓,必須堅持“先過人,后行車”的原則;當車輛上下走道行駛中遇行人,應提前鳴號提醒行人靠邊躲避。

          9、下坡時要緩慢行駛,嚴禁空檔滑行;在上、下坡時,要根據車載情況和坡度大小,選擇合適的檔位,嚴禁車輛在陡坡行駛中換檔。

          10、在車輛行駛中,兩車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以防發生碰撞。

          11、井下接送人車輛,除加油、維修可以離開,其它時間一律不準離開指定停車區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主管副經理或主管車間主任批準同意。

          12、所有車輛必須配備1個3公斤的干粉滅火器。

          二、車輛檢查制度

          1、檢查內容:制動、方向、發動機、輪胎、燈光、儀表、電氣線路等部件情況。

          2、檢查規定:

          (1)駕駛員應在開車前,對車輛安全性能例行檢查,確定車輛安全可靠后,方可行駛。

          (2)車輛駕駛員每旬對本車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保養,保證車況良好,并做好記錄

          (3)分公司主管設備副經理、主管車間主任每月應對所管轄范圍的接送人員車輛不少于兩次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并做好檢查記錄。

          (4)分公司安全科不定時對本單位的接送人員車輛進行安全運行情況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5)對檢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和整改,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停止運行。

          (6)對違反運輸規定和存在隱患問題不進行整改的,要按有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7)分公司安全科必須建立井下接送人車輛安全檢查記錄檔案,每月將主管設備副經理、主管車間主任、安全科、駕駛員檢查記錄存檔。

          三、責任追究

          1、發現車輛行駛超速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并罰款200元;情節嚴重者,分公司要立即更換駕駛員。

          2、發現車輛超載對跟班經理處罰300元,對跟車負責人處罰100元。

          3、發現駕駛員酒后駕駛、車輛嚴重帶病行駛,要立即責令停止行駛,并更換駕駛員;若造成事故,對駕駛員及相關責任人進行事故責任追究。

          4、根據安全檢查規定要求,若發現存在監管不到位、檢查不到位、無檢查記錄等情況,對相關負責人處罰500元。

          車輛管理制度 篇8

          1、車輛由站辦公室進行統一管理,除值班車輛外,車輛管理軟件單位業務用車由辦公室根據車輛與使用相對固定的原則進行安排,各科室分管領導亦按此規定相應安排科室出差等工作。

          2、車輛加油,由辦公室負責辦理油本,油本安排專人進行管理,對每輛車加油情況進行登記,司機每次加油完畢,及時將油本交回。

          3、車輛維修由單位確定修車點,修車由司機向辦公室主管領導請示同意后進行維修,無特殊情況,車輛不得在指定維修點以外地方進行修理。

          4、無特殊情況車輛應嚴格實行專人駕駛,車輛管理軟件晚上及節假日車輛應于單位院內停放,特殊情況需要出車的應報主管領導同意。

          5、站各科室及養護公司周末及節假日需出車的,由用車科室主管領導向辦公室主管領導提出申請,辦公室主管領導根據情況進行安排。

          6、司機作為特殊崗位,應服從單位節假日出車安排,車輛管理軟件有事外出須向領導請假并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7、司機對自己持有的車輛資料應妥善保管。

          8、司機應加強服務意識,經常保持車輛干凈、整潔,不斷提高駕駛技術,保持良好車況,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駛。

          9、違反本制度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10、遇有重大活動及特殊情況所有車輛由辦公室進行統一調配。

          11、本制度自制訂之日起實行。

          車輛管理制度 篇9

          為了加強住宅小區機動車輛管理,維護小區的居住環境,確保機動車輛出入有序,創建和諧平安小區,格瑞物業管理公司在制訂廣潤翰城機動車輛出入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租用地上車位車輛管理:

          1、各車主到格瑞物業管理公司辦理臨時地面停車位租用手續,繳費后領取通行證。臨時地面車位租用費600元/年。(地上車位租用本著先到先辦,組滿為止)

          2、車輛進出小區時,保安員認通行證對車,無通行證或通行證與車牌號不符者,保安人員有權禁止該車輛進入、停放。

          3、車主應保管好通行證,如有丟失或損壞,車主要立即報告保安主管,及時補辦通行證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車主自負。

          二、租用地下車位車輛管理:

          1、各車主到格瑞物業管理公司辦理臨時地面停車位租用手續,繳費后領取通行證。臨時地面車位租用費100元/月,按月辦理智能卡,按指定位置停放在地下車庫。

          2、車輛進出小區時,保安員認通行證對車,無通行證或通行證與車牌號不符者,保安人員有權禁止該車輛進入、停放。

          3、車主應保管好通行證,如有丟失或損壞,車主要立即報告保安主管,及時補辦通行證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車主自負。

          三、臨時進出車輛出入管理:

          1、臨時進出車輛進入小區前要進行登記,領取臨時通行證簽字確認后方可進入。

          2、臨時進出車輛必須接受保安人員指揮,不得隨意占道停放,不得占用固有車位。

          3、臨時進出車輛停放按2小時免費,超過每小時2元,超過4小時按全天4元/天收費。

          4、當日臨時車位已滿時,無車位車輛將不允許在小區內停放。

          車輛管理制度 篇10

          學校車輛的根本任務是保證學校中心工作的正常需要,為教育教學提供及時、優質的服務。本照安全、高效、節約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使用。

          1、主要服務于教育教學,嚴格控制公車私用。未經請示,車輛不得私自外借,駕駛員嚴禁私自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

          2、駕駛員執行出車任務要做到準時準點,避免因個人疏忽耽誤工作。

          二、用車登記。

          1、建立用車登記簿。用車超過半天或執行長途任務時,經請示校長批準后,做好登記,返校后,再做好行車安全方面的記錄。

          2、建立耗油、維修記錄簿。駕駛員要做好日常耗油、維修、保養記錄。

          三、行車安全。

          駕駛員要高度重視行車安全,認真參加有關學習培訓。日常抓好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經常檢查車輛行駛安全狀況,過期設備及時請示更換。

          四、車輛停放。

          夜間、公休日、節假日,車輛應停放在校園內停車場或其他安全指定地點。

          五、車輛維護。

          1、駕駛員要有高度的愛護車輛責任心,注意車輛的維護和保養,按照區有關部門要求,根據需要定期到政府采購辦指定廠家維護和保養。

          2、駕駛員要經常對車輛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解決。

          車輛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規范機關公務用車,確保安全、節約、遵章、守紀,根據《xx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工作規則》、《xx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使用范圍

         。ㄒ唬┺k領導工作用車;

          (二)會務保障和公務接待用車;

         。ㄈ└魈幨夜ぷ饔密;

          (四)老干部、機關工作人員及家屬危、重病人用車;

         。ㄎ澹┮蛱厥馇闆r需要用車。

          二、派車程序

         。ㄒ唬┨幨夜珓沼密,經所在處室負責人同意后,由綜合處統一安排,未經批準,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

         。ǘ┏鍪袇^范圍外的長途車輛,需經綜合處分管副處長或處長同意,并填寫《省政府法制辦公務車輛派遣單》。

          (三)老干部用車,直接與綜合處聯系,統一安排車輛。

         。ㄋ模┨厥馇闆r,可先出車后報告。

          三、車輛管理

         。ㄒ唬﹪栏窨刂乒珓沼密嚪秶瑖澜囁接煤屠霉噷W車、練車,否則造成損失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ǘ﹪澜阶猿鲕嚮蛘邔④囕v交他人駕駛,否則造成損失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ㄈ﹪澜坪蠛瓦`章駕駛,否則造成損失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ㄋ模┸囕v因違章停放而造成損失的,維修費用由駕駛員全部承擔;因公出車發生事故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承擔10%。

         。ㄎ澹┲匾獣h和辦領導出差期間,車輛由綜合處統一調配。

         。┮归g或節假日車輛必須統一停放在辦公樓下或車隊院內。

          駕駛人員違反以上條款之一的,除承擔相應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行政責任,直至解除勞動關系。

          四、油料管理

          (一)公務車輛在鄭州市區內實行定點加油;加油必須憑加油卡、《加油憑據》、對車號加油。嚴禁用單位加油卡給私車加油。

          (二)外地出差加油,回程后過路費、行駛里程數、出差日期等有關憑證要一致。

          (三)健全車輛耗油量統計,定期公布車輛耗油數量和行駛里程,以接受監督。

         。ㄋ模┚C合處車管人員應加強對油料的管理,厲行節約,不徇私情。發現給私車加油情節嚴重的,追究其行政責任。

          五、車輛保養維修

         。ㄒ唬{駛員要提高車輛維修技術和保養技能,提倡一般常見故障自己處理;車輛日常保養、維修時,駕駛員要提前申請,填寫《省政府法制辦公務車輛送修單》,經車管負責人審核批準后,方可到定點單位進行保養、維修;保養、維修過程中,擅自擴大維修范圍或未經批準私自購置車輛用品的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ǘ┸囕v在日常保養或維修期間,駕駛員要現場跟蹤把關,出廠時,由駕駛員和車管人員共同驗收、簽字。

         。ㄈ┸囕v發生事故后,應按規定到指定維修中心或定點維修點維修以便索賠。

         。ㄋ模┸囕v在外地出現故障時,駕駛員要妥善處置,同時向車管人員或者分管副處長說明情況。

         。ㄎ澹┙∪囕v維修檔案,每季度末月25日前,由車輛管理人員與維修廠家核對單據、結算修車費用,再按程序審批報銷,并定期進行公布,接受監督。

          六、車輛經費管理

         。ㄒ唬┸囕v在鄭州市區內維修經費的報銷由定點單位提供原始明細單,并開據正式發票,經核查無誤后,按照程序審簽報銷;車輛在外地出現故障維修時,維修廠家提供原始明細單,并開據正式發票,回程后經費按程序審批報銷。

         。ǘ┸囕v在鄭州市區內不按規定在其他地方加油費用不予報銷。外地出差,回程后路橋費、加油費、行駛里程數、出差日期等有關憑證要一致,否則不予報銷。

          七、駕駛員工作紀律

          (一)遵守國家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ǘ┓䦶能囕v指揮、調配,自覺接受道路交通管理、檢查,確保行車安全。

         。ㄈ╇S時做好車輛行駛準備工作,始終保持車輛狀況良好,車容車貌整潔衛生。

         。ㄋ模┳鹬仡I導,保守秘密,熱情服務,不講粗話、臟話,不犯自由主義。

          車輛管理制度 篇12

          為確保校園有一個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學校在相關校門安裝車輛進出道閘裝置。原則只同意本校在職教職員工自備車和與學校有公務業務的車輛進入校園,非本校教職工的車輛確因工作需要進入校園只同意作短暫停留,超時間停在校園內的車輛需繳納停車費。現就校園車輛管理及收費標準規定如下:

          一、免費車輛:

          1、本校在職教職員工的自備車(以學校人事處在編在冊名單為準,按現所在的工作校區,一人一車辦一證);跨校區上課及公務,由所到校區的相關學院和部門發給校區車輛出門單。

          2、學校的公務車;

          3、與各學院和職能部處有公務業務的車輛,憑學校發放的車輛校門通行單(學校以每個學院及職能部處的在編在崗人數,發放校門免費一定額度的出門單,超出部分由各學院和職能部、處付費),由各學院和職能部、處領導簽字同意的車輛校門通行單為準,。

          4、學生家長自備車、運送校內貨物車等臨時來校短時間停車的車輛。(停車時間在半小時以內,超過時間按臨時停車收費標準)。

          二、收費車輛:

          1、全年包干收費車:

          (1)凡與各學院和職能部、處有長年業務往來的車輛;

         。2)長年在學校工作和經營的非本校在編在冊的員工車輛;

         。3)在校注冊學習的學生車輛。

          2、臨時停放收費車:

          無上述條件的車輛,一律按校園停車標準進行收費。

          三、收費標準:

          1、全年包干收費車,年收費標準為:軍工路1200元/年,復興路3600元/年;

          2、臨時停車,收費標準為:軍工路每車收取5元/小時,復興路每車收取15元/小時,一晝夜24小時,軍工路最高收費為30元,復興路最高收費為60元。超過24小時后,在收取第一天最高收費后再加第二天臨時停車費,累加計費收取。

          四、收費單據及發票:

          1、全年包干車收費發票由生樂物業公司出具上海市稅務部門監制的服務業統一發票(收費以一年一辦理);

          2、臨時停車收費單據由各校門收費管理員出具上海市核準的停車收費單據。

          五、管理規定:

          1、免費車輛通行證由學校保衛處根據上述第一款規定,統一免費發放車輛無源卡通行證和自費購置車輛有源卡通行證;

          2、學校516號校門原則上全天關閉,除重要貴賓來校和重要外事活動時開放,開啟516號校門以學校辦書面通知為準。

          3、各學院和職能部處有公務業務的車輛一律不從516號校門進出,出校門時應提供各學院和職能部、處開具的車輛免費單,無校門通行單者一律按臨時停車收取停車費。

          4、學生家長自備車、運送校內貨物車等臨時來校短時間停車免費,超時按系統顯示的金額進行收費。

          5、各學院和職能部、處開出的免費停車單應從嚴把關,嚴禁非公務車輛作免費車。

          六、注意事項:

          1、為確保校園交通安全,所有進入校園的車輛一律慢速行駛,并根據校園情況有序停車,嚴禁野蠻開車、停車和鳴喇叭;

          2、進入校園停放車輛的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關好車門,貴重物品自身攜帶,一旦發生失竊,學校和物業公司不承擔查找義務和賠償責任;

          3、嚴禁免費車輛通行證轉讓他人使用,一旦發現,沒收免費車輛通行證,并加收30元或60元以上的臨時停車費。出借者交學院和部門處理。

          4、嚴禁門衛進行無停車收費收據收費的行為,并歡迎大家監督舉報。

          未盡事項由學校保衛處負責解釋。

          車輛管理制度 篇13

          一、監督檢查對象

          全區公路營運的載客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半掛牽引車以及重型載貨汽車(總質量為12噸及以上的普通貨運車輛)。

          二、監督檢查內容

          (一)道路運輸企業是否使用交通運輸部公告的通過標準符合性技術審查的系統平臺和車載終端,系統平臺是否向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二)監控平臺是否接入聯網聯控系統、是否按規定上傳道路運輸車輛動態信息;是否建立或者有效執行交通違法動態信息處理制度、對駕駛員交通違法處理率高于90%;

          (三)是否按規定配備專職監控人員。

          三、監督檢查方式

          (一)現場檢查:各級運管機構要在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經營場所開展日常性的執法活動;

          (二)定期檢查:配發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證年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審驗、《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包車客運經營許可證明》、《車輛營運證》等到期換證;

          (三)根據需要開展暗訪和第三方檢查;

          (四)舉報投訴檢查:根據投訴舉報開展監督檢查。

          四、監督檢查措施

          (一)到經營者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二)查看有關道路運輸證件;

          (三)查看相關管理制度及其落實情況;

          (四)檢查相關動態監督管理臺賬;

          (五)收存車載終端安裝證明。

          五、監督檢查程序

          (一)監督檢查的檢查記錄應當存入經營業戶檔案。

          (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社會個人或者組織舉報的未接入符合標準的、通過省運管局備案的平臺,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三)對道路運輸經營業戶進行監督檢查必須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時不得少于兩人。

          (四)運管工作人員檢查時必須出示有關證件,應當有被檢查人或者見證人在場(暗查時除外)。應注意儀容儀表,言行舉止得體、文明,使用執法規范用語,禮貌待人。

          (五)運管工作人員對依法查閱、復制的材料或者被檢查人報送(提供)的材料中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等涉及商業秘密的,應當為其保密,不得泄露。

          (六)運管工作人員實施監督檢查,不得防礙被檢查人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檢查人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七)檢查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參加檢查的人和被查人或者見證人簽名或蓋章。被查人或者見證人拒絕簽名、蓋章,應當在筆錄上注明。

          (八)被查人有違法、違章行為或者未按承諾的條件從事被許可事項活動的,運管工作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并且應對執行(改正)情況進行跟蹤:

          1、違法、違章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法應當追究法律責任的,根據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罰決定。

          2、未按要求配備安全監管人員、履行監管責任的,應當責令限期(立即)改正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義務,作出相應的處罰決定。

          3、未建立或者未有效執行交通違法動態信息處理制度、對駕駛員交通違法處理度低于90%的,作出相應的處罰決定。

          六、監督檢查處理

          根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作出如下處理:

          (一)通報并責令整改;

          (二)不予發放《道路運輸證》;

          (三)不予審驗《道路運輸證》;

          (四)罰款;

          (五)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車輛管理制度 篇14

          為科學合理規范管理公司車輛,做到高效、節約、安全行車,保障公司用車需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管理

          1、公司車隊負責公司車輛的統一購置、落戶辦證、保險、年檢年審、維修保養、油料補給、交通事故處理以及考核、培訓、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車輛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公司車輛除機動車輛外,原則上將車分配到各班子成員、部室優先使用。車輛未用時,車隊經請示后可臨時調配。如領導出差,車輛歸車隊統一調配。

          3、嚴格執行車輛專人專車的管理方式,非本車專職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駕駛員負責本車駕駛、跟蹤維修保養、清潔、證件保管等,嚴禁轉借或私自調換駕駛車輛,否則,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并予以重罰。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經車隊同意。

          4、節假日或休息日車輛必須停放公司指定地點,嚴禁非工作用車,嚴禁搭載非公司人員,否則一切后果當事人自負,特殊原因需公司車隊同意。任何用車部門及人員,必須尊重駕駛員權利,不能指使駕駛員做出違章駕駛行為。

          5、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各級交通法規和制度,對交通違法、違章行為引發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罰款由駕車人自己負責處理。

          6、特殊情況下外單位和公司職工借用車輛必須填寫《借用公車審批單》,經公司批準同意后,實行付酬派車。車輛使用費按1元/公里支付。

          7、車隊長負責對每臺車進行單車成本核算,并每月進行公布,單車成本核算是對駕駛員進行考核的重要指標,直接參與駕駛員工資的發放和年安全獎評比。

          (1)每輛車的行駛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據車輛車型、車況等因素,確定每輛車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輛車的輪胎消耗量。

          8、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車一卡制,車卡相符,并準確填寫公里數。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外加油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

          二、車輛維修

          1、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定點維修。車輛維修必須憑派修單到指定的廠家維修。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外維修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

          2、車輛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

         。1)日常維護是由駕駛員每日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和安全檢測。

         。2)一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日常維護作業外,以清潔、潤滑、堅固為主,并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件。該級維護為每5000公里進行一次。

         。3)二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轉向節、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架等經過一定時間的使用容易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件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該級維護為每15000公里進行一次。

          3、車輛大修按行駛里程15萬公里以上或實際情況確定。

          4、車輛維修1000元或更換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車隊長負責審核同意,車輛維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領導審批,車輛維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經理審批。維修程序為:

         。1)駕駛員報修后由車隊長負責檢驗,確認后再由車隊填寫派修單。為了更好地對車輛進行管理,堵塞漏洞,節省開支,杜絕因維修保養造成的安全隱患,防止駕駛員在修車過程中采取報而不修,多報少修的現象發生,凡維修部件超過200元的必須回收,交車隊驗收。

         。2)車輛統一在指定的維修點維修,未經車隊同意,駕駛員不得到定點以外的廠家維修、如有違反由駕駛員承擔一切費用。修理期間駕駛員應在修理廠監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廠家作弊和維修不到位。車隊長要對帳目進行核實簽字,經財務審核后才能付款。

         。3)維修質保期限為:一級維護車輛行駛15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天內;二級維護車輛行駛3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十天內;大修車輛行駛10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個月內(時間、里程先達到者為準)。

          三、報帳程序

          1、公司所有車輛的費用開支,均以每臺車為單位,單獨辦理報賬手續。

          2、報賬經辦人必須是指派的該車駕駛員,特殊情況由非本車駕駛員發生的費用也應轉交本車駕駛員統一報銷。

          3、車輛費用報銷程序:駕駛員填寫單據→車隊長簽認→財務部審核→領導批示→財務部報銷。

          四、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考勤一律由綜合辦統一管理,無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罰款50元/天?记谧骷俚模P款100元并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2、嚴禁長時間待車開空調,一經發現,罰款100元/次。

          3、嚴禁上班(待崗)期間玩牌賭博和離開公司辦私事,違者罰款100元并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4、嚴禁以各種借口逃避出車,當班駕駛員要求做到隨喊隨到,如要出車時無法按時到場視作事假并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5、駕駛員必須做到上車系安全帶,并有義務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帶。做到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不得強行超車,轉彎不占道超車、不超車,通過集鎮或遇雪、雨、霧天應保持車距,減速慢行。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6、嚴禁違章駕車,酒后開車,無證開車,穿拖鞋開車,帶病開車,疲勞開車,車輛亂停放。違者責任自負并處以罰款50元/次。

          7、嚴禁在開車時使用通訊工具、抽煙、吃檳榔。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8、因駕駛員責任造成車輛被盜者,取消全年安全獎并予以辭退。

          9、嚴禁出私車或私自將車借與他人駕駛。違者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10、駕駛員需每天填寫行車日志,行車日志將作為對駕駛員考核的重要依據。未填寫行車日志的,罰款50元/次。

          11、駕駛員要按時參加公司組織召開的安全學習例會。無特殊原因的,不得請假,學習遲到的處以50元/次的罰款,缺課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五、安全事故處理

          車隊負責做好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工作,將安全生產、事故情況及獎罰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其中道路事故與機損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交警、保險公司或修理廠做出鑒定,并由交警劃分責任。

          1、不論事故大小,事發后當事人必須及時報告車隊負責人,以便車隊與保險部門聯系,減少事故損失,縮小事故影響。同時報警,盡快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積極配合交警處理事故。嚴禁事故發生后逃離現場,隱瞞實情。

          2、事故發生涉及人員傷亡,當事人和隨行人員必須組織搶救,發揚人道主義精神,急救傷者移動現場必須設立標記。

          3、事故發生后,當事人必須做出書面匯報,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以及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總結經驗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4、因公出車造成的責任事故處罰: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元以內,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及全年安全獎;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5000元者,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全年安全獎及半年年終獎金;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員受傷者,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全年安全獎及年終獎金。

          5、責任事故當事人承擔的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一定責任,在劃分責任后,當事人分別按事故經濟損失的5%,4%,3%,2%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6、因私出車造成的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并予以辭退。

          六、安全行車的獎勵措施

          全年無任何大小事故,愛崗敬業,服務熱情周到,遵章守制,車容整潔的按200元/月的標準發放安全行車獎。

          七、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屬公司綜合辦。

          車輛管理制度 篇15

          一、車輛的管理

          1、所有服務車輛統一由分管副經理負責全面管理。

          2、任何人在使用車輛時,必須向分管副經理說明用車事由、路線、時間等。用途不清一律不予安排出車。

          3、辦公室要建立車輛登記制度,司機每次出車或歸來,必須認真登記,并由坐車人員簽字確認。

          4、車輛須用加油卡加油,特殊情況用錢加油要限量,并經分管副經理同意,帶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對車輛油耗進行控制,實行百公里耗油定額考核。

          根據不同的車輛狀況確定合理的定額,(每年6-8月份帶空調車上浮5%)每月超出5%以內的視為正常,對超出定額5%以外的,按50%由責任司機承擔。

          對節約油料的司機予以表彰,作為年終評比和工資晉升的重要條件。

          二、駕駛員職責

          1、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并遵守本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

          2、駕駛員要愛護車輛,注意車輛的保養,做好車輛“三檢”工作,定期檢修,使車輛始終完好狀態,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3、駕駛員經常擦拭車輛,注意保持車輛清潔(包括車內、外和引擎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修理調整;收車時,要及時檢查油量,發現不足,立即加油,以確保隨時處于備用狀態。

          5、發現車輛有故障需外出檢修,應向機關經理和車隊隊長匯報,確定具體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得私自將車送修理廠維修。

          6、停放車輛注意選取安全的地點,駕駛員離開車時,要停車上鎖,以防車輛被盜。

          7、要經常檢查車輛的各種證件,確保齊全有效。

          8、注意休息,不開疲勞車,不開野蠻車。嚴禁酒后駕駛。

          9、車內不準吸煙,如有人車內吸煙,應有禮貌地制止。

          10、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文明;車內客人說話時,不準隨便搭話閑談;客人主動問話時應簡明扼要的回答。

          11、無條件服從管理人員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39

          12、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時,應及時向機關經理匯報。

          13、嚴禁將車交于他人駕駛和利用公司車輛學車,如發現取消駕駛資格。

          14、外出不準辦私事,不準隨便捎人或改變行車路線,中途如有變化,必須經機關經理批準。

          15、堅持值班制度,做到隨叫隨到,按時出車,不準遠離工作崗位,因特殊情況離開時須提前向管理人員請假,并經批準后方可離開。

          16、要認真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三、派車范圍的界定:

          派車范圍:

          省內下列情況可以派車:

          1、公司正、副經理級領導因公省內外出;

          2、財務人員存款和取款;

          3、生產急需物資采購和必須使用車輛采購的生產、生活物資;

          4、必須接送的業務顧客及上級領導;

          5、因工傷急需去醫院就醫的員工;

          6、特殊的臨時性緊急任務。

          出省帶車的必須報總經理批準。

          四、違規與事故處理

          1、駕駛員未經批準,私自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使用的,如發現予以辭退,由此而造成違章或發生事故的,其全部經濟損失由駕駛員自負。

          2、因違規罰款,其罰款和違章后果由駕駛人員自負。

          3、發生責任事故,交警對駕駛員的罰款由司機自負。

          4、遇到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時應搶先救人,并及時報警,同時報告公司領導。任何事故、任何人不得隱瞞不報,如有隱瞞不報者,公司將給予嚴肅處理。

          5、事故處理規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2)、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1000元以上部分按經濟損失的8%處罰。

         。3)、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者,5000元以上部分按經濟損失的5%處罰。

          (4)、發生機械責任事故時,按經濟損失的30%處罰。

         。5)、處理結果,要在事故發生的15天內以書面形式上報總經理,經批準后,由財務部執行。

          五、獎勵:

          對出滿勤、工作表現突出、年內無發生事故的司機,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物質與精神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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