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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黨建工作制度
為了更好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以及市直機關黨工委的《實施意見》。促進局機關黨組織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增強機關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結合局機關實際,特制定以下黨建工作制度和議事規則。
一、總支部委員會會議議題
1、 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市直機關黨工委,局黨委工作部署,結合局機關工作實際,研究制定貫徹落實措施,
2、 討論研究局機關黨建工作的重大問題和以機關總支部委員會名義上報下達的文件;研究機關年度黨建工作計劃和實施意見;研究年度工作總結。
3、 研究局機關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4、 研究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眾團體工作的重大事項。
5、 研究討論機關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新黨員發展及預備黨員的轉正工作。
6、 討論決定對機關黨員的獎懲(含對先進集體,優秀黨員,黨務工作者推薦,考核,表彰;對違法違紀黨員的處理并上報)。
7、 研究市直黨工委,局黨委臨時交辦的有關事宜。
二、總支部委員會議事規則
1、 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規范的議事決策機制,提高決策的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
2、 總支部委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和因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3、 會議由書記召開并主持,會議時間,議題,一般由組織委員負責通知,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委員,必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4、 總支部委員會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才能舉行,討論決定問題時,必須充分發揮民主,執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吸收相關人員列席會議。
5、 會議記錄由組織委員負責,記錄要清晰,忠于發言人的意愿,對聽不清楚或未記全的重要意見,要及時請發言人核對補充。會議記錄在會后由副書記審核簽注后送書記審定。
6、 對會議議定的事項,各委員必須堅決執行,對歸口負責上報或落實的該項要按時完成,并及時反饋(包括市直機關黨工委要求上報的有關事項)。
7、 與會人員要遵守會場紀律,集中精力開會,未經主持人同意不得處理與會議無關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離會。
8、 與會人員要自覺遵守會議保密紀律,杜絕自由主義現象發生。
三、請示報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員會每半年、總支部委員每年向黨員大會報告工作,征求黨員的意見,接受黨員的評議和監督。
2、總支部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機關黨員干部大會,聽取局行政負責人通報主要工作情況,
3、支部每季度向總支匯報黨建工作,總支每半年向局黨委匯報機關黨建工作,
4、總支堅持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對政策上把握不準的黨內重大問題隨時請示報告,對黨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時匯報完成情況。接受上級黨組織的監督和指導。
5、每個黨員都要按時參加黨的組織活動,認真負責地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況,黨員外出時間較長,應以書面形式,每季度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歸隊后應當面向黨組織負責人匯報,自覺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監督。平時有重大事項,要隨時向黨組織匯報和反映。
6、入黨介紹人要定期向所在黨支部匯報被介紹人的思想,工作,學習等情況,取得支部的指導和幫助。
四、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1、黨員交納黨費應做做到自覺,主動,積極,在每月的20日前應由本人親自交給黨小組長,黨小組長應及時登記,造冊,做好黨員黨費證記錄,并將收繳黨費及時上交支部組織委員。支部組織委員按時上交總支組織委員。
2、黨員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交納黨費,可以補交,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走超過三個月。對不按時交納黨費的黨員,支部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3、黨員應交納的黨費比例,由各支部組織委員按照上級黨組織規定的比例和按照統一的核定,黨員必須足額交納。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后,由支部組織委員會核算后通知黨員本人,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傊诿磕昴杲K,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
4、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預備黨員之月開始同正式黨員一樣按規定交納黨費。
5、所有收繳的黨費由機關總支每季度一次統一上交匯入黨工委的黨費賬戶,局機關黨組織不留成黨費,不得拖延上繳或借支,挪用黨費。
五、黨員學習培訓制度
1、培訓內容:系統地學習馬列主義,思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章》、黨的基本路線、基本方針,基本政策,黨的基本知識,科學文化知識,法律知識和形勢任務教育等內容。
2、黨員學習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學習計劃,有相對固定的學習時間,有學習記錄本,有學習考勤中,有個人筆記本,有學習心得體會。
3、每個月召開一次黨員學習會,學理論,學黨章,傳達上級指示精神,局領導每年要為黨員上課2-3次。
4、黨員每年寫2篇以上學習心得,每半年召開一次學習交流會,黨員中心發言,交流學習心得。
5、機關總支部委員、支部委員及專職黨員干部的培訓教育,每2年至少輪訓一次。
6、積極選送黨員干部參加黨校各種學習培訓,定期舉辦黨員培訓班。
7、創新學習載體,豐富學習內涵,采取輔導報告,辦培訓,組織對黨員進行學習培訓。
8、組織入黨積極分子參加市直機關黨工委培訓班學習培訓
9、努力搞好黨員干部職工的崗位培訓和技能培訓,積極創造有利條件,鼓勵不脫產學習,深造學習,倡導崗位成才,自學成才。
六、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制度
1、堅持“”制度,積極做好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工作。黨小組會每月一般安排一至兩次,支委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總支部委員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黨課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強思想政治教育,理論學習教育,時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別是加強“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斷提高黨員素質,
3、嚴格黨員管理。每個黨員都必須編入一個支部過組織生活,督促黨員履行義務,并按照規定交納黨費。
4、堅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對照黨員標準,個人檢查總結自己在學習,思想,工作,作風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防止的糾正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克服和制止黨內違法違紀現象的發生。
5、機關黨總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黨員和群眾的思想狀況,切實改進和加強思想政治工作。
6、黨員領導干部,機關黨總支部委員,支部委員每半年至少與黨員談心一次;黨員與黨員之間,黨員與群眾之間每年至少開展談心一次。
7、定期組織民主評議黨員,每年年終,結合工作總結,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8、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對違法違紀黨員要嚴格按《黨章》及《黨紀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及時進行處理,堅決同現象作斗爭。
9、嚴格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要求,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強對入黨員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的教育,培養得考察,嚴格把好質量關。
10、定期檢查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的情況。黨員參加組織生活情況,每半年在黨內通報一次;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的情況,每年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一次。對多次或長期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要進行批評教育。
11、嚴格按照規定接轉黨的組織關系。黨員在調動工作辦理行政關系同時,要辦好轉接黨組織關系的手續。
12、建立黨員活動室,配發黨報黨刊,及時下發上級文件,擴大黨員的行情權,定時公開黨內事務。
13、積極開展革命傳統,愛國主義,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組織1-2次市區周邊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參觀學習,每年組織一次義務活動。
七、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1、每年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在年度考核,年終總結時或上級黨組織同意安排的時間內進行。
2、民主評議黨員按照“學習教育,自我評議,民主評議,組織考核,表彰和處置”等五個環節進行,重點抓好黨內互評,群眾評議和支部考評工作。
3、對黨員進行在新形勢下堅持黨員標準的教育,組織學習《黨章》黨的重要理論和領導講話精神,提高對黨的性質,理想,宗旨,紀律的認識,為自我評價和民主評議打好基礎。
4、評議按支部或黨小組進行。黨員在學習討論的基礎上對照黨員標準,總結個人在思想,工作,學習,作風,特別是學習實踐中“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況,肯定成績,找出差距,明確努力方向。
5、每個黨員都要認真參加民主評議,對照黨員標準進行的處評,互評,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小組長要做好會議記錄。評議期間非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6、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和本局的保持共產黨先進性具體要求,在對黨員進行堅持黨員標準教育和黨員做出自我評價與自我批評的基礎上,黨員要填寫《民主評議黨員登記表》,支委會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后,對每個黨員形成評議意見通知黨員本人,并向支部大會報告評議情況。
7、對評出的優秀黨員進行表揚或表彰;對模范作用不突出的黨員,要進行教育幫助;對不合格的黨員,支委會區別不同情況,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勸退,除名的意見提交支部大會表決,報黨工委審批。
8、認真做好評議黨員工作總結,并將評議黨員情況上級組織。
八、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1、認真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斗爭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項規定。及時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上級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決議,決定,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報告制度和廉政談話制度。
3、建立黨風廉政建設逐級匯報制度。定期向黨工委,局黨委匯報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原則上每半年匯報一次。如發生違紀違法等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報告。
4、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檢監察組織協調,其它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5、實行廉政責任制。局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按照分工,負責對機關各處室和直屬單位黨政領導班子,黨員領導干部及黨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強黨內外監督。經常聽取黨員,民主黨派,黨風廉政監督員和群眾的意見,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對反映黨員在黨風黨紀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解決,并反饋通報有關情況。
7、要把執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列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自覺接受群眾批評和監督。
8、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法規制度的建設,把上級有關規定與本部門責任范圍內的實際情況結合起來,完善相關制度和具體實施辦法。確保有效的管理機制,監督機制的實施,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
9、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準使用公車辦個人私事。不準收受“”紅包,禮金,禮品,不準借婚喜慶這機斂取財物,嚴禁參加一切可能影響公務的活動,不準向管理對象索要任何好處,發現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規定的行為要及時糾正和處理。
10、展任前談話,廉政談話和誡勉談話等三項談話制度,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談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監督職責。每年對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廉政從政情況進行一次監督檢查和考核;定期監督檢查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和制度的落實情況
12、實行責任追究。在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職責的責任人,按中央《規定》和省市《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對其實行責任追究。
九、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機關工委統一領導,局黨委負總責,機關黨總支組織抓落實的機關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2、局黨委書記為機關黨建的第一責任人,對局黨建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機關為黨總支工作的具體負責人,支機關實施黨工委,黨委的決議,決定,要求和黨建各階段工作目標的實現負主要責任,黨委其他成員齊抓共管機關黨建,機關黨組織具體負責抓落實,做到黨建工作與本局的業務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檢查,一起考核,一起總結。
3、總支,支部委員在局黨委和總支的領導下,負責日常黨務工作,嚴格執行各項工作任務,協同完成黨的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任務。
4、中層行政領導要按照總支分工,落實“一崗雙責”制,抓好分管的黨建工作,在布置。檢查?己,總結行政業務工作時,同步強調黨建工作。
5、黨小組長要按照各級黨組織的要求,對本小組黨建工作負責,認真抓好本小組的黨建和思想政法工作,聽取黨員的思想匯報,協助做好黨員的管理工作,認真組織好黨小組的各項會議和活動,帶領黨員完成各項任務,定期向總支報告工作,副組長協助組長工作,及時收繳黨費,做好會議記錄,
6、抓好黨組織的自身建設,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報告,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月工作安排,實行目標管理,組織分工任務落實到人,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總支委員會,結合局中心任務,研究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部署的工作,審核發展黨員,布置,總結黨建工作任務。
7、深入開展黨建創先工作,創文明單位和創“五好支部”等活動,建立創建工作責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創先情況,每年表彰先進黨支部,黨小組,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及時總結黨建工作經驗。
8、格黨的組織生活。按期召開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下自我批評;嚴肅黨的紀律,處置不合格黨員;按規定及時收繳黨費;認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9、 堅持按期換屆選舉制度。按期《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按時進行換屆選舉工作,按規定配齊強總支、支部班子。
10、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對不履行職責,工作不落實的黨組織,黨務干部和黨員。要實行誡勉談話或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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