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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印鑒管理制度

        時間:2024-09-30 15:41:46 制度 我要投稿

        印鑒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印鑒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印鑒管理制度

        印鑒管理制度1

          第一條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印鑒管理的內容和形式。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公章(向主管機構登記的公司印章及特定業務專用的公司印章、部門章、業務專用章及董事長、董事長和財務人員名章等印章)的管理和控制。

          第二條職責

          一、公司行政部是公司印鑒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制度的執行進行監督管理。

          二、監印人員負責印鑒的保管、蓋用和換(補)發等工作。

          第三條管理內容與方法

          一、監印人員

          1、各種印章均須有專人負責監印。公司公章、特定業務專用的公章、董事長名章及董事長名章的監印人員由本公司董事長指定任用;各部門印章及經理名章由各部門經理指定監印人員。

          2、財務專用章的保管、監印還必須符合會計規范要求。財務章僅用于各種款項的收支,在開戶銀行印鑒卡上備案的印鑒不得由出納一人管理。對加蓋印鑒的文件要保留原件或復印件并與《印鑒使用登記表》一起保管。

          3、監印人員不在時,應由指定代理人監印,代理人亦按上述制度任用。

          二、印鑒的核定及制發

          1、公司的印鑒、董事長名章均由行政部統一核定、制發。

          2、各部門公章、部門經理名章、特定業務主管名章經董事長核定后,由行政部統一制發。

          三、印鑒的換發、補發

          1、印鑒印文磨損申請換發時,由監印人員填具《換發印鑒申請表》,并且拓具印模,標明制發日期,按《印鑒的核定及制發》制度送請主管領導(即負責核定人員,下同)核定后,由制發部門換發。

          2、印鑒毀損或遺失時,監印人員除向該印鑒登記機構報備并依法公告作廢外,應填具《補發印鑒申請》,標明原印鑒的種類、內容、字體、制發日期、毀損或遺失經過及失職人員的議處,并依《印鑒的'核定及制發》制度送行政部核定后補發。補發印鑒的印文字體應有異于原印,以茲區別。

          四、印鑒的繳毀

          1、公司或各部門廢棄、撤銷或遺失尋獲的印鑒,應由監印人員于一周內送印鑒制發部門(行政部)呈請核定,并予以檢查、登記,將其撤銷。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上述印鑒不得繼續使用。

          2、印鑒制發部門收到的應繳銷印鑒,酌情予以保存或截角注銷。

          五、印鑒蓋用

          1、公司和各部門行文蓋印,在經主管領導簽發后,送請監印人員按本公司的公文管理辦法,在函件、文稿及底本上蓋印,并予以登記。

          2、其他文件需蓋印者,經辦人員應填具《印鑒使用申請表》,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憑此表蓋印。

          3、特別使用頻繁的業務專用章,如財務專用章等,經公司董事長同意可以不必填寫《印鑒使用申請表》,但應加強監督、專人保管、專人負責。

          4、監印人員不得在空白紙或空白介紹信、空白支票等未填制完備的文件上加蓋有關印鑒,如遇特殊情況需蓋印,要經印鑒主管領導簽批,并承擔相應責任。

          六、印鑒的管理

          1、監印人員(或監印代理人員)負責印鑒保管,如有印鑒遺失或誤用之事監印人員負完全責任。

          2、非主管領導無權批準使用非權限內印章。

          3、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公章帶離公司辦公區域。確因辦理業務須攜帶印章外出者,應填寫《印鑒使用登記表》,經行政部經理審查、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借用。使用完畢應及時歸還,印章管理人員應注明歸還時間。

          4、印鑒制發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印鑒的制發、換發、補發、檢查等管理工作,并建立《印鑒啟用登記表》,拓具印樣,裝訂成冊,加強管理。

          5、主管領導,監印人員或印鑒管理人員交接時,應拓具印模樣本列冊專案移交,并報送印鑒制發部門。

        印鑒管理制度2

          物業財務管理專項制度之財務印鑒管理制度

          1、各管理處所有財務印鑒應設專人負責保管(目前財務印鑒統一由物業公司財務部保管)。

          2、各管理處的財務印鑒應按照內部牽制制度分人負責保管(如適用)。

          3、各管理處的.財務印鑒使用應建立登記制度。

          4、各管理處的財務印鑒使用情況應定期編制'印鑒使用情況匯總表'上報總部備查。

          5、負責保管印鑒的專人休假時,所有印鑒必須由財務經理負責保管,并且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印鑒管理制度3

          物業公司行政管理作業指導書--印鑒管理規定

          1目的

          加強對印鑒的管理,確保印鑒使用的規范性。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本公司印鑒的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3職責

          3.1各部門經理負責該部門印簽的保管,并對該部門印鑒的使用進行審批;

          3.2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公司印鑒的保管、審批;

          3.3總經理主管印簽的控制。

          4相關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q/ph-qp-4.2.3

          《質量記錄控制程序》q/ph-qp-4.2.4

          5工作程序與管理辦法

          5.1印簽的保管

          5.1.1各部門的印簽由該部門經理進行妥善保管。

          5.1.2公司的印簽由辦公室主任進行妥善保管。

          5.1.3在保管期間出現丟失或損壞,由掌印人負責。

          5.2印簽的使用

          5.2.1各部門員工因對外聯系工作業務或因個人原因需其部門開具證明的,由該部門經理審批,蓋該部門印章。

          5.2.2各部門員工因對外聯系工作業務,需用公司介紹信,由該部門經理審核,辦公室主任審批,蓋公司印章。

          5.2.3凡對外行文及一切行政往來文件需使用公司印章的.,由辦公室主任審批。

          5.2.4凡涉及到經濟問題,需使用公司印簽者(含合同專用章)的,由辦公室主任審核,總經理審批。

          5.2.5凡辦公室內發文,應加蓋辦公室印章。

          5.2.6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使用公章。

          5.2.7嚴禁使用蓋有公司印簽的空白介紹信,特殊情況應報辦公室主任審批。

          5.2.8已蓋有公司印章的文件、介紹信、支票、證件等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總經理,以便及時處理。

          5.3印簽的登記

          5.3.1各部門和辦公室應建立[印簽使用登記表](q/ph-wd01-04-01)。

          5.3.2使用各部門或公司印簽者,均應嚴格履行登記手續,注明使用事由,并由使用人簽字,以備領導審查。

          6使用的記錄表格

          序號名稱編號存放地點存放時間

          1[印簽使用登記表]q/ph-wd01-04-01各職能部門一年

          起草人:審核人:審批人:

          日期:日期:日期:

        印鑒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印鑒證照的使用,加強對印鑒證照的管理,保證印鑒證照的使用符合公司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各分子公司應制定細則報總公司批準后執行。

          3、權責說明

          3.1公章、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由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分管領導指定專人保管。

          3.2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4、印鑒保管

          4.1公司印鑒及各部門印鑒必須加鎖保管,不能隨意放置。

          4.2印鑒不準出室,原則上嚴禁外借,特殊情況須書面申請并經批準后,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帶章外出。

          4.3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視情況追究保管人和用印人的責任。

          5、印鑒使用

          5.1印鑒使用由用印人填寫用印申請表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批準后用印。各部門印章的`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即可。否則,印鑒管理人應拒絕用印。

          5.2印鑒保管人應在印鑒使用登記表上記錄文件名稱、頁數、份數、申請蓋章部門、經辦人、日期等用印事項。印鑒管理人應保留1份用印文件原件,按公司規定送辦公室存檔。

          5.3不得開具蓋有印鑒的空白介紹信、證明或者在未寫字的頁面上加蓋印鑒。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由分管領導書面同意,領用后必須報告使用情況并將復印件返回印鑒保管人存查。未使用的必須交還印鑒保管人。

          5.4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證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等,須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5.5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必須專章專用,嚴禁混合代用。

          5.6在不影響公司聲譽,不會給公司帶來任何可能的損失的情況下,經分管領導同意,可為公司員工出具的證明、介紹信、申請等材料加蓋公章。

          5.7已通過審批的合同憑合同審批表蓋章。

          5.8總公司人員需加蓋各分子公司印鑒仍按本制度執行。

          6、證照使用

          6.1證照使用必須符合國家及公司規定,嚴禁外借。

          6.2證照原件原則上不得帶出公司,如遇特殊情況需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并在辦好借用手續后方可借出,用后必須及時歸還。

          6.3證照復印件的使用:必須經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復印證照,并在證照復印件上蓋'僅限于*****使用'條章,寫明用途。

          7、附則

          7.1本規定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7.3本規定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印鑒管理制度5

          物業公司支票、收據、發票、財務印鑒專用章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1.0目的

          規范支票、收據、發票、財務印鑒專用章的管理工作,確保公司支票、收據、發票、印鑒專用章得到安全保管和合理使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的支票、收據、發票、財務印鑒專用章的管理工作。

          3.0職責

          3.1財務部出納負責按本規程購買、保管、使用空白支票。

          3.2財務部主管負責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的保管以及支票、收據、發票管理的監督工作。

          4.0程序要點

          4.1支票的管理程序。

          4.1.1支票的購買和保管程序:

          a)出納應按銀行的相關規定到開戶行購買支票;

          b)出納應將新購回的空白支票安全、妥善地存放在保險箱內。

          4.1.2支票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項:

          a)因業務需要使用支票的人員,應按《費用報銷審核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進行支付項目的審核及審批;

          b)出納根據審核、審批手續完整的支付證明按《銀行存款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填寫支票;

          c)內容填寫完整的支票應按《銀行存款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加蓋銀行印鑒章;

          d)出納應將內容填寫完整的支票存根聯與支付證明一起在支付當天交會計審核后,按相關規定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

          e)支票交付時,出納應編制《支票使用明細表》,并由收票人在支票存根聯及《支票使用明細表》上簽名。會計可據此核對相關賬目資料;

          f)如因填寫錯誤或其他原因導致支票作廢,出納應將作廢支票連同存根聯一起妥善保存;

          g)出納或其他經辦人員如遺失內容填寫完整的支票,應及時到開戶銀行掛失;如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負責全額賠償,并視情節輕重按《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2收據的管理程序。

          4.2.1收據的購買、保管程序:

          a)空白收據由財務部主管指定財務部相關人員購買;

          b)新購回的空白收據由會計保管。

          4.2.2收據的換領程序:、

          a)收費員應采用以舊換新的方法領用收據,會計在發出收據時應詳細填寫《收據領用登記表》,內容包括:領用人、領用時間、起始號碼等;

          b)收費員在換領收據時,應先將用完的收據交會計核對銷號后再簽名領用新收據;

          c)收費員應將空白收據交財務部主管在收據的交對方'聯上加蓋發票專用章后再領用。

          4.2.3收據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項:

          a)收費員應按《現金管理標準作業規程》及《銀行存款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開具收據;

          b)收費員應順序填寫收據,如因填寫錯誤或其他原因導致收據作廢,應將作廢收據保存完整;

          c)收費員應將收據的記賬聯編制《交款匯總表》、《收款明細》后一起交出納、會計按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d)收費員應妥善保管已加蓋發票專用章的收據,如因遺失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除要求全額賠償外,還將按照《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4.3發票的管理程序。

          4.3.1發票的購買和保管程序:

          a)發票由會計按照稅務部門的有關規定到稅務局購買;

          b)空白的'發票由會計保管。

          4.3.2發票的領用程序:

          a)收費員應采用以舊換新的方法領取發票,會計在發出發票時應詳細填寫《發票領用登記表》,內容包括:領用人、領用時間、起始號碼等;

          b)收費員將新領的發票交財務部主管在發票的客戶聯上加蓋發票專用章后開始使用。

          4.3.3發票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項:

          a)收費員在開具發票時,原則上應如實、序號填寫發票內容,特殊情況應請示財務部主管同意后特殊處理;

          b)收費員應按照《現金管理標準作業規程》及《銀行存款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開具發票;

          c)收費員應將發票的記賬聯編制《交款匯總表》、《收款明細》后一起交出納、會計按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d)如因填寫錯誤或其他原因造成發票作廢,收費員應將作廢發票連同存根聯一起妥善保管;

          e)收費員應妥善保管已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如有遺失,應及時到稅務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掛失,如因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除要求收費員全額賠償外,還將按照《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4.4發票專用章的管理程序。

          4.4.1財務部主管應妥善保管公司發票專用章。

          4.4.2相關人員申請使用發票專用章時,財務部主管應嚴格審核項目內容,如經審核存有疑問,財務部主管應拒絕蓋章;如經審核無誤,財務部主管應按規定加蓋發票專用章:

          a)收據加蓋發票專用章時,應將發票專用章清晰地蓋在'收款單位簽章'處;

          b)發票加蓋發票專用章時,應將發票專用章清晰地蓋在'填發單位簽章'處。

          4.4.3發票專用章如有遺失,財務部主管應立即在影響較大的媒體上刊登遺失聲明,同時向稅務局及其他相關單位發函聲明。

          4.5財務專用章的管理程序。

          4.5.1財務部主管應妥善保管公司財務專用章。

          4.5.2相關人員申請使用財務專用章時,財務部主管應嚴格審核蓋章項目。

          4.5.3如經審核存有疑問,財務部主管在疑問未解除之前應拒絕蓋章。

          4.5.4如經審核無誤,財務部主管應在項目單據上指定位置清晰的加蓋財務專用章。

          4.5.5財務專用章如有遺失,財務部主管應立即在影響較大的媒體上刊登遺失啟事,同時向稅務局、開戶銀行等其他相關單位發函聲明。

          4.6支票、收據、發票的資料保管。

          4.6.1會計應在每月將支票的存根聯及其相關資料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交財務部主管審核后加密在財務部長期保存。

          4.6.2會計應在每月將收據、發票的記賬聯與其他相關資料一起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后交財務部主管審核加密在財務部長期保存。

          4.6.3使用完畢的收據存根及發票存根聯由會計在財務部長期保存。

          4.7支票、收據、發票、財務印鑒章的管理,作為財務部相關人員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5.0記錄

          5.1《支票使用明細表》。

          5.2《收據領用登記表》。

          5.3《發票領用登記表》。

          6.0相關支持性文件

          6.1《現金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2《銀行存款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印鑒管理制度6

         。ㄒ唬┚洲k公室負責管理的公章,包括局公章以及其它專用章,均納入機要管理,嚴加保管。

         。ǘ┕麓_定專人管理。專職人員另有他事,必須指定政治上可靠、責任心強、辦事秉公的同志代管或兼管。

         。ㄈ┦褂糜≌卤仨氄J真負責,堅持原則,不徇私情。

         。ㄋ模┦褂霉碌姆秶壕值恼轿募òǜ黝愅ㄖ、通報、報告、決定、請示、計劃、紀要,函件、報表等)、行政介紹信、調查證明材料以及規定要蓋章的其他證件。

         。ㄎ澹┥w章必須按批準手續辦理。經局領導審閱簽署以局名義發文,經與簽發底稿核對相符后,方可蓋用局公章;調查證明材料和其它需蓋公章的,須經局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方可蓋用局公章;開具對外聯系工作的'介紹信,須經局辦公室主任同意方可蓋用局公章。干部職工個人私事的證明,原則上不得蓋用局公章。個別特殊情況者,經局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可蓋用局公章。財務專用章由財務人員根據需要掌握使用。

         。┍3止虑鍧崱⒏蓛;印泥的顏色保持鮮艷、有光澤;蓋章一般在騎年蓋月的部位,保持端正、莊重;印章的字跡要清晰,模糊、重影應盡量剔除。

         。ㄆ撸﹩⒂眯鹿乱l文周知。新公章正式啟用后,舊印章即予作廢。由局辦公室封存或統一銷毀。

         。ò耍┩咨票9苡≌隆獙⒂≌骆i入保險柜內,嚴禁攜帶公章外出,確保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

        印鑒管理制度7

          現金、票據安全管理規定加強現金、票據、印鑒、有價證券等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我工區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和國務院《關于實行現金管理的規定》及相關政策、法規。制定本規定。

          1、工區現金、票據等管理的職能部門,是工區財務科,按照“統一管理,歸口管理“的辦法對現金、票據實行管理。

          2、現金、票據管理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實行現金管理的規定》,并按此《規定》制定相應的管理辦

          3、對支票和其它票證、憑證的.管理,必須堅持檢驗、復核制度,堵塞漏洞。

          4、取送巨款必須用專車、并有專人負責押運。取送數額特大的款項,必須有兩人以上同行,保衛處派員重點護衛。

          5、存放現金、票據必須用合格的保險柜,財務室門窗必須牢固、安全。并安裝防盜報警設備,F金、票證必須有專人保管。

          6、財務室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限額。超過銀行規定限額的現金,必須當日存入銀行。由于特殊需要,必須過夜存放的,應專柜存放,專人看守。

          7、財務部門必須制定落實內部安全工作責任制。現金、票據、印鑒、有價證券等在使用、保管、儲存時必須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8、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施行。

        印鑒管理制度8

          為規范印鑒管理,防范經營、管理風險。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印鑒的保管與管理。

          一、公司公章、合同章、法人名章印鑒由財務部專人負責保管,實行用章登記制度。印鑒管理人要妥善保管,對規范合理合法用章盡到監督防范的責任。如工作以外公司需用章,保管人要積極配合不得耽誤。

          二、財務部每月須將本月份的《公章使用登記表》匯總成冊,做好每次公章使用情況的登記。

          三、公司外派機構用章與確須把印鑒帶出公司使用的,必須由使用負責人簽定《公章外出使用責任書》,責任人要嚴格管理公章的使用,在使用期間因責任人工作紕漏造成與用途內容不符的、對外活動中和簽定合同中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的由責任人負全部責任,任務完成后需及時將印鑒交回。

          四、以公司名義簽定、簽署的'各類經濟、法律文書(包括合同、協議書、意向書、委托書、訴訟書、有關復函等)及在經濟上、公司經營管理上有重大影響的業務往來公函。以公司名義上報、下發或知會業務關系單位的正式、非正式文件、函件(包括文件、請示、報告、總結、通知、申請、公函等),需由總經理批準用印。

          五、所有需要加蓋公司公章的文件均需報部門負責人處再到財務部用章。如遇緊急情況而領導外出時,應先電話聯系征得同意后,由公司其他領導代理簽字批準后才可蓋章。

        印鑒管理制度9

          1.0目的

          1.1本規程規范支票、收據、發票、財務印鑒專用章的管理工作,確保公司支票、收據、發票、印鑒專用章得到安全保管和合理使用。

          2.0適用范圍

          2.1本規程適用于公司的支票、收據、發票、財務印鑒專用章的管理工作。

          3.0職責

          3.1出納員負責按本規程購買、保管、使用空白支票。

          3.2財務會計負責按本規程購買、保管、使用空白的收據、發票。

          3.3財務部經理負責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的保管以及支票、收據、發票管理的監督工作。

          4.0程序要點

          4.1支票的管理程序

          4.1.1支票的購買和保管程序:

          a)出納員應按銀行的相關規定到開戶行購買支票;

          b)出納員應將新購回的空白支票安全、妥善的存放在保險箱內。

          4.1.2支票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項:

          a)因業務需要使用支票的人員,應按(費用報銷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進行支付項目的審核及審批;

          b)出納員根據審核、審批手續完整的支付證明按《銀行存款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填寫支票;

          c)內容填寫完整的支票應按《銀行存款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交財務部經理加蓋財務專用章、銀行印鑒章;

          d)出納員應將內容填寫完整的支票存根聯與支付證明一起以10天為一期交財務會計審核后,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

          e)支票用完后,出納員應編制《支票使用明細表》交財務會計核對相關賬目資料;

          f)如因填寫錯誤或其他原因導致支票作廢,出納員應將作廢支票連同存根聯一起妥善保存;

          g)出納員或其他經辦人員如遺失內容填寫完整的支票,應及時到開戶銀行掛失;如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負責全額賠償,并視情節輕重按公司獎罰制度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2收據的管理程序

          4.2.1收據的購買、保管程序:

          a)空白收據由財務部經理指定有關人員購買;

          b)新購回的空白收據由財務會計保管。

          4.2.2收據的換領程序:

          a)出納員應采用以舊換新的方法領用收據,財務會計在發出收據的應詳細填寫《收據領用登記表》,內容包括:領用人、領用時間、起始號碼等;

          b)出納員在換領收據時,應先將用完的收據交財務會計核對銷號后再簽名領用新收據;

          c)出納員應將空白收據交財務部經理在收據的“收款'聯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后再領用。

          4.2.3收據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項:

          a)出納員應按《現金管理標準作業規程》及《銀行存款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開具收據,并在收據或收款憑據上加蓋“現金收訖”章;

          b)出納員應按順序填寫收據,如因填寫錯誤或其他原因導致收據作廢,應將作廢收據保存完整;

          c)出納員應妥善保管已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收據,如因遺失給公司達成經濟損失,

          除要求全額賠償外,還將按照公司獎罰制度中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4.3發票的管理程序

          4.3.1發票的購買和保管程序:

          a)發票由財務會計按照稅務部門的有關規定到稅務局購買;

          b)空白的發票由財務會計保管。

          4.3.2發票的領用程序;

          a)出納員應采用以舊換新的方法領取發票,財務會計在發放發票時,應做好發

          票的發放登記,內容包括:發票領用人、領用時間、起始號碼等;

          b)出納員將新領的發票交財務部經理在發票的`客戶聯上加蓋發票專用章后開始使用。

          4.3.3發票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項:

          a)出納員在開具發票時,原則上應如實、序號填寫發票內容,特殊情況應請示財務部經理同意后特殊處理:

          b)出納員應按照《現金管理標準作業規程》及《銀行存款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相關規定在發票上加蓋“現金收訖”或“銀行收訖”章;

          c)如因填寫錯誤或其他原因造成發票作廢,出納員應將作廢發票連同存根聯一起妥善保管;

          d)出納員應妥善保管已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如有遺失,應及時到稅務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掛失,如因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除要求出納員全額賠償外,還將按照公司獎罰制度中的規定予以處罰。

          4.4財務專用章的管理程序

          4.4.1財務部經理應妥善保管公司財務專用章。

          4.4.2相關人員申請使用財務專用章時,財務部經理應嚴格審核蓋章項目。

          4.4.3如經審核存有疑問,財務部經理在疑問未解除之前應拒絕蓋章。

          4.4.4如經審核無誤,財務部經理應在項目單據上指定位置清晰地加蓋財務專用章。

          4.4.5財務專用章如有遺失,財務部經理應立即在影響較大的媒體上刊登遺失啟事,同時何稅務局、開戶銀行等其他相關單位發函聲明。

          4.5支票、收據、發票的資料保管

          4.5.1財務會計應在每月末將支票的存根聯及其相關資料編制記賬憑證,交財務部經理審核后加密在財務部長期保存。

          4.5.2財務會計應在每月末將收據、發票的記賬聯與其他相關資料一起編制記賬憑證,交財務部經理審核無誤后,加密在財務部長期保存。

          4.5.3使用完畢的收據存根及發票存根聯由財務會計在財務部長期保存。

          4.6支票、收據、發票、財務印鑒章的管理,作為財務部相關人員考評的依據之一。

          5.0引用文件和記錄表格

          5.1《收據領用登記表》

          5.2《支票使用明細表》

        印鑒管理制度10

          1、印鑒的登記

          (1)印鑒在綜合管理部進行登記,綜合管理部建立印鑒臺賬,包括印鑒刻制、改制、廢止時間、經辦人、印鑒式樣以及領用人,此賬永久保存;

          (2)印鑒在公司以外登記或申報時,應由管理者將印鑒名稱、申報年月日以及申報者姓名匯總后報綜合管理部。

          2、印鑒的保管

          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由綜合管理部保管;公司財務印鑒由財務部保管。

          3、用印手續

          (1)用印審批:申請人應持蓋章文件及填寫'用印申請單',報綜合管理部審查,經執行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專用章由負責管理的人員及所屬部門經理按照公司相關制度保管及使用(財務印鑒的'使用審批程序,按公司財務制度相關規定辦理);

          (2)公司印鑒的使用原則上由印鑒管理人或文件處理人掌握。印鑒管理人必須嚴格控制用印范圍和仔細檢查用印申請單上是否有批準人的簽名或簽章。印鑒管理人對未經簽發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

          (3)代理實施用印的人要在事后將用印依據或用印申請單交印章管理人審查,同時用印依據及用印申請單上應有代理人的簽名;

          (4)公司印鑒嚴禁帶出公司。如特殊原因要帶出公司時,需報批準。

        印鑒管理制度11

          一、公用印章管理

         。ㄒ唬┕糜≌乱獙H吮9,一般不得將印章攜帶出醫院或單位以外,以防丟失、亂用。因特殊情況需要帶出時,須經主管領導批準,違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ǘ┎坏贸椒秶褂糜≌拢

          (三)印章管理人員要了解用印意圖,根據管理規定加蓋公章;

         。ㄋ模┓采婕昂贤瑓f議等重要內容的,用印后要在印章使用簿上進行登記,登記項目包括用印時間、用印內容、批準人、用印單位、承辦人等。

          二、公函管理

         。ㄒ唬┽t院開寫的`所有公函(包括介紹信)要按規定順序編號,并留下存根備考;

          (二)介紹信內容要填寫具體明確,不準含糊籠統;

          (三)介紹信要填寫有效日期,不準無限期使用;

         。ㄋ模﹪澜_空白介紹信。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帶空白介紹信時,須經領導批準,持空白介紹信者事后要說明使用情況,并交回剩余空白介紹信;

         。ㄎ澹┕蚪榻B信開出后,不要隨意涂改,如確因情況變化需要涂改時,必須在涂改處加蓋公章證實,否則由于涂改而產生的不良后果由持函(信)人負責。

        印鑒管理制度12

          一、公司印鑒的使用一律由主管部門領導簽字許可后報總經辦辦公室主任,總經辦辦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二、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到總經辦備檔。

          三、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部門領導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匯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四、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

          五、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并處經濟處罰或調離工作崗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經許可擅自攜帶公章外出者;

          2.擅自使用公章的;

          3.對未經審核確認使用公章,導致公司受到重大影響的';

          4.惡意使用公章,致使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5.保管人因工作失誤造成公章丟失的;

          6.私自刻制公章;

          7.其他因公章使用損害本企業的行為。

          六、本辦法由總經辦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ee電池有限公司

          總經辦

          二oxx年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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