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代理商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代理商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代理商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優化、開發供應商資源,建立供應商市場準入和業績評估體系,維持供應商隊伍穩定可靠,為企業生產、建設提供可靠的物資供應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供應商管理的范圍,包括對供應商的調查、選擇、開發、使用和控制等綜合性管理工作。調查是基礎,選擇、開發、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條供應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應商資源調查基礎上,形成優存劣汰機制,編制<合格供應商名冊>。供應商管理制度。
第四條<合格供應商名冊>是采購工作中選擇、使用供應商的主要依據。對于未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冊>的供應商,經過調查、評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冊新增部分。
第五條對于未納入<合格供應商名冊>,未經過調查、評估,或經過調查、評估后不合格的供應商,無投標資格,不得簽訂合同。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所轄各生產性公司。
第二章供應商資源調查
第七條供應商資源調查施應商管理的基礎工作。分為現有供應商的合作業績調查、新增供應商綜合實力調查。
第八條現有供應商的合作業績調查,施應商資源調查的重要方面,包括現有供應商基本情況、與hg集團的合作年限,集團各公司產品使用情況(數量、金額、使用壽命),售后服務情況,價格水平,財務付款與欠款情況。供應商管理制度。
第九條新增供應商的綜合實力調查,施應商資源調查的補充,包括新增供應商基本工商資質、主要生產設備與檢測設備先進水平、生產規模、財務能力、主要產品技術指標、主要用戶使用情況(業績、使用壽命),售后服務情況,價格水平,等等。
第十條供應商資源調查工作由集團工程管理部牽頭組織。
根據調查工作計劃,由集團工程管理部組織使用量(金額)最的用戶公司采購部,進行現有供應商的合作業績調查;組織推薦人所在公司采購部,開展新增供應商的.綜合實力調查。
調查過程中,各公司工程部(采購部)都必須積極配合集團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進行的調查,提供相關真實數據。調查后,調查小組必須撰寫調查報告、如實填寫供應商資料卡,上報集團工程管理部。
調查報告的格式模板見附件1、
供應商資料卡見附件2、
第三章<合格供應商名冊>的建立與維護管理
第十一條在分析、綜合供應商資源調查報告的基礎上,評估現有供應商、新增供應商綜合實力,編制<合格供應商名冊>。
第十二條集團工程管理部負責<合格供應商名冊>的審核、建立,戶頭增減維護,定期頒布。建立計算機供應商管理信息系統,并指定專人進行日常管理。
第十三條<合格供應商名冊>包含的內容:供應商代碼、注冊名稱(全稱)、屬地、注冊地址、實際地址、企業網址、性質(外資/國有/國有控股股份/民營控股/民營資/個資/個體)、經營性質(生產/貿易)、企業法人代表姓名、注冊資金(萬元)、職工人數、年銷售額(萬元)、所屬行業、行業地位、企業主導產品、與hg集團合作年限、聯系人姓名、聯系人職務、聯系人固定電話、聯系人手機號碼、傳真號碼、電子郵箱等。
<合格供應商名冊>基本數據保存的形式是電子表格excel,計算機供應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庫據此導入引用。
<合格供應商名冊>的`封面、內頁樣式見附件3、
<合格供應商名冊>的內容字段約定見附件4、
第十四條集團工程管理部制定供應商管理系統管理人員工作紀律、考核規定,保障<合格供應商名冊>基本數據真實準確、及時更新。
第十五條<合格供應商名冊>的建立與維護管理包括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現有供應商評估、違規供應商除名、供應商資格注銷、新增供應商添加。
第十六條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現有供應商評估、違規供應商除名、供應商資格注銷、新增供應商添加的審批權限見附件5、
第十七條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基于集團公司經過多年實踐,已經形成較完善的供應商隊伍,集團工程管理部結合供應商資源調查的成果,集中組織評估,對產品質量過硬、價格合理、合作期較長、信譽良好、作風端正的供應商,直接納入<合格供應商名冊>。
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流程見附件6、
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封面、內頁模版見附件7、
第十八條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的原則:
1、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的總戶數不超過現有供應商總戶數的80%;
2、現有供應商,產品質量過硬、價格合理、合作期較長(一年以上)、信譽良好直接進入;其他現有供應商進入評估程序。
第四章<合格供應商名冊>的評估篩選、資格注銷、違規除名
第十九條<合格供應商名冊>的評估篩選,是集團工程管理部組織的定期評估,在供應商資源調查和現有供應商年終評估的基礎上進行,現有供應商年終評估的標準與打分表見附件8、
第二十條現有供應商年終評估每年十二月上旬,由集團工程管理部統一組織安排。現有供應商年終評估程序見附件9、
第二十一條供應商年度評估必須于年底前完成,并及時下發下年度<合格供應商名冊>。
第二十二條評估小組的組成:使用單位技術人員代表1人、使用單位領導1人,專業工程師1人,相關采購人員2人(集團1人,分公司1人),監察部代表1人。
第二十三條現有供應商年終評估分為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含差)四檔,對應的評估分值和應對管理措施見附件10:
第二十四條供應商資格注銷是指因供應商破產、一年以上無合作等原因,失去其保留<合格供應商名冊>資格的情況。
第二十五條供應商違規除名是指供應商在與本集團公司合作過程中,采用欺詐、脅迫、串標等不正當手段,受到本集團公司審計、監察等職能部門除名處罰。
供應商除名與注銷流程見附件11、
第五章新供應商資源的引進
第二十六條對于有實力的新增供應商,通過資料卡的建立、綜合能力評估,適時納入<合格供應商名冊>。
第二十七條新增供應商綜合實力評估標準與打分表見附件12、
第二十八條新供應商添加審批流程見附件13、
第二十九條新增供應商申請審批卡見附件14、
第六章違規考核與處罰
第三十一條<合格供應商名冊>是選擇、使用供應商的依據,對于違本制度選擇供應商的行為執行如下考核,見附件15<供應商管理制度執行情況考核處罰表>。
第三十二條工程管理部負責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與考核,對于違制度的情況,及時下發<整改與處罰通知單>,對于年度內連續兩次、累計三次違制度的采購人員,調離采購崗位。見附件16、
第三十三條工程管理部供應商管理系統管理人員工作紀律、考核規定見附件17、
第三十四條對于提供虛假資料,騙取<合格供應商名冊>資格的供應商,一經查實,做無條件除名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工程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起草和解釋工作。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代理商管理制度2
一、前言
有限公司為加強對全國代理商的統一管理,規范各區域代理商行為,確保"公司產品"在各代理區域的順利銷售,特依據如下原則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級代理商認真貫徹、嚴格遵守。
1、謹慎性原則
本著對雙方負責的態度,各級代理商的市場拓展與產品銷售工作,必須認真貫徹執行xx公司規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風險性原則
xx公司將盡可能地減少各級代理商的市場風險。
3、區域性原則
各代理商均負責一定區域的產品銷售工作,在一定區域內代理商是唯一的,決不允許跨地區銷售。原則上以地級行政區域作為劃分代理銷售區域的最小單位。
4、價格統一原則
全國的銷售價格統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價格,特殊情況需變動零售價格時,需經過xx公司書面確認后方能執行。
5、計劃管理原則
對代理商實行計劃管理制度。xx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達銷售計劃,實行月查、季評比、年總結。年終按照相關規定對代理商進行銷售返點獎勵。
6、積極協助原則
xx公司市場部積極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對于代理商在銷售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積極配合解決。
7、誠信的原則
雙方必須誠實有信用,決不提供虛假信息。
8、嚴格管理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對違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堅決按制度規定予以處罰,直至取消代理資格,決不姑息遷就。
9、雙方共贏原則
xx公司的目標是與代理商共贏,共同發展。
10、長期性原則
xx公司立足市場,與代理商長期協作,確保代理商積極放心地進行市場銷售工作。
二、總則
第一條代理期限一般為三年,代理商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各地州(地區)原則上只設一名地級代理商;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xx公司特許代理商(以下稱代理商)權限、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xx公司與各代理商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系,促進雙方共同發展;
第三條代理商經xx公司授權并自代理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應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xx公司市場部門的要求,在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宣傳促銷、售后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第四條xx公司確定的代理商應遵循xx公司的規定從事代理活動,不得做出損害xx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第五條各代理商應積極收集本行業信息,尤其是xx公司產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場銷售情況,及時反饋市場信息,以利于xx公司對企業及產品形象做宣傳,進一步加強銷售網絡的建設和管理;
第六條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區域內,應積極辦理產品入市手續,妥善處理與各賣場及零售店的關系,并做好建檔工作,同時積極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代理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能提供營業執照正本、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等相關文件復印件,經審查合格簽定代理協議后即成為xx公司合法代理商。
2、應具備良好的經營規模、辦公條件、設備及人員,有固定的營業場所,良好的資信能力和商業信譽。
3、各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在所轄管區域內進行業務運作及處理;
4、愿意專心經營"公司產品"產品,并對產品、對市場充滿信心;5、能夠誠實經營并接受xx公司的經營指導,保持與xx公司戰略決策的一致性;
6、全面贊同xx公司各項制度,并能積極參加xx公司為各代理商所舉辦的各種活動;
7、必須具有一定的銷售網絡,有能力在短期內將"公司產品"市場拓展開。
四、提交資料
企業法人的簡歷。
企業經營業績。
企業經營隊伍主要骨干人員簡歷及人數。
本地批發、零售網絡情況。
"生物電貼片"區域市場推廣計劃。
接到貨物后能在20天內達到布貨率35%的能力。
六、代理商權利和義務
各經營者在成為xx公司有限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1、區域獨家代理xx公司系列產品;
2、使甪"xx公司"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使用xx公司商譽開展廣告宣傳、市場推廣活動;
4、維護xx公司及其產品在代理區域內的良好形象;
5、接受xx公司經營計劃的指導;
6、配備必備的銷售人員并負責對上述人員定期進行業務培訓;
7、全面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拓展等業務運作及處理工作;
七、日常工作
①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xx公司提出書面訂貨計劃,以保證產品的及時供應;②代理商每月初須做出書面的`市場拓展計劃并報xx公司市場部備案,以便獲得必要的協助和支持;
③每月25日前向xx公司提交當月的工作報告(市場總結);
④以每半年一次將代理區域內網絡狀況及銷售狀況作出說明并提交xx公司市場部;
⑤每年12月30日前作出所代理區域市場的預測報告(包括對競爭對手的分析、未來市場預測、政府主管部門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銷售目標、工作計劃及對xx公司的工作建議書;
⑥代理商須按xx公司制定的銷售任務進行月、季度或年度銷售,以確保"公司產品"在該區域的市場銷售量和市場占有率達到預期目標;
⑦季報: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之前將上季度銷售報表報至xx公司市場部,各代理商以季度為單位做季度總結,反映市場開拓及經營中的各項問題;
⑧年報:以年為單位進行總結,采取年終代理商大會的形式進行,其結果作為年終考核代理商資格使用。
八、價格、竄貨
1、xx公司按統一的價格向代理商供貨;
2、代理商須參照xx公司規定的價格進行銷售,不得私自降價或抬高價格銷售不得隨意調價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區域內,產品零售價格變動不得超過建議零售價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協議約定區域內開展代理產品各種合法銷售活動,嚴禁未經xx公司書面認可在其他區域內從事各種形式的銷售活動;
5、嚴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進行倒貨、竄貨銷售及一切變相擾亂市場銷售的行為;
6、如竄貨與被竄貨雙方協商解決竄貨行為,不提出異議,xx公司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惡意竄貨行為,xx公司視其情節輕重有權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資格。
九、保密
1、xx公司實行"同業禁止"的原則,未經xx公司同意,代理商不得多頭代理銷售與"公司產品"相類似的產品,更不得將有關銷售代理的任何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嚴守雙方交易過程獲悉的所有商業秘密;
2、無論代理協議終止與否,代理商均不得泄露xx公司的任何商業秘密,一經發現xx公司將嚴肅處理。造成損失的,xx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銷售管理
1、xx公司負責建立與代理商之間的溝通與聯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傳資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廣方案與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xx公司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銷售代理協議書指定的區域內的代理銷售權,但有下列情況之一時,xx公司將保留在該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權利:
a年終匯總清算時,代理商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責任總額的;
b xx公司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試用時;
c代理商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造成市場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的;
d國家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發生時;
e遇有重要客戶投訴,經確認屬代理商操作不當的;
f其他嚴重損害xx公司形象與產品形象的行為發生時。
3、代理商須保證完成約定的銷售目標額。在約定時間段內代理商未能達到約定目標且差距較大時,xx公司有權無條件取消其代理資格,終止其代理協議。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向xx公司通報銷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銷售計劃書,每月提供銷售、庫存統計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銷售計劃目標書。
5、對于沒有設立代理商的地區,其它代理商應與xx公司取得溝通,得到書面許可后,方可向該區域供貨并有義務維護當地價格情況,當該地區設有代理商后應停止向該地區供貨或通過相應渠道轉給合法代理商;
6、各代理商須按代理協議的規定努力完成業務目標,在完成市場目標的同時,認真搜集市場信息。xx公司會將市場信息搜集反饋情況作為代理商考核的一個指標,市場信息的質量將影響雙方的持續合作。
a)達成年度銷售目標,且無任何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生,按xx公司的要求反饋市場信息,雙方可續簽下一年度的合作。
b)達成年度業務目標,無任何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生,但市場信息反饋工作一般,xx公司將重新評估合作資格。
c)未達成年度業務目標、違反本管理辦法或不反饋市場信息的代理商,xx公司將考慮取消代理資格。
7、代理商應積極宣傳xx公司企業形象,及時向客戶介紹xx公司產品及新推出的其它產品。把瑞氏企業及系列產品迅速推向市場。
8、各代理商對下級網絡應及時鋪貨、補貨、調貨,加強溝通,維護銷售網絡;
9、市場運作過程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場投訴時,應及時做好記錄,并報xx公司相關部門妥善處理。
十一、交易與結算
1、代理保證金
各級代理商均需按規定向xx公司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證金,并在代理協議簽訂時交至xx公司。此保證金是代理商的資信保證,不用作貨款結算。代理關系終止時,xx公司將代理保證金退還原代理商。
2、交貨
xx公司依據代理商提出的書面訂貨申請或與xx公司簽訂的供貨協議進行供貨,由xx公司負責辦理好發貨及運輸相關事宜。
3、價格
代理商對外銷售需嚴格執行統一的銷售價格。
4、貨款
貨款原則上通過銀行轉賬支付。貨款的繳付以xx公司財務部收到為期限,財務部書面通知xx公司市場部,市場部才能發貨。
5、退貨
如貨物確因本xx公司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或貨物發運型號、品種不符,xx公司負責退貨或調換。
十二、考評與輔導
A、xx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對各代理商經營狀況進行考評,考評內容包括:
1、業績情況:聽取各代理商區域市場的業績報告和業績展望;
2、產品售后服務及客戶投訴情況;
3、網絡覆蓋、促銷宣傳、庫存管理;
4、本地區競爭對手動態分析;
5、xx公司制定政策的執行結果;
6、每半年或一年進行一次代理商資格的考評,合格者連任,不合格者撤消。
B、xx公司對代理商的輔導辦法如下:
1、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
2、有償代培代理商的業務員;
3、定期(每年兩次)提供無償經營管理培訓;
4、提供產品系列宣傳品等資料;
5、提供各項管理制度、市場運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6、針對業績較差地區的代理商,可做"專案研究",找出病因,對癥下藥;
7、協助各代理商擬定針對區域市場的促銷方案,以及協助舉辦產品推廣、訂貨會等;
8、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戶的咨詢,解答各類經營、管理問題;
9、xx公司各級主管定期視察各代理商區域市場經營情況;
十三、違規處罰
1、各代理商在經營過程中,對xx公司采取不合作態度或者有損害xx公司產品信譽行為時,視情節輕重,xx公司將對其提出書面警告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
2、未按xx公司有關規定和本制度開展工作的,但暫時尚未造成損失的,xx公司將提出書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連續兩年達不到規定銷售責任額時,代理資格自動取消;
4、未經xx公司同意,代理銷售xx公司產品相類似產品的,xx公司將提出書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xx公司將直接取消其代理資格。
5、不遵守指定的銷售區域,以非指定價格在其他銷售區域銷售產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規定執行,造成與其他銷售代理糾紛時,xx公司將視其情節輕重,處以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取消其代理資格,情節嚴重者xx公司將移交人民法院裁決;
6、違反保密義務,導致xx公司一般損失的,xx公司將合理評估損失額度,對其進行5000元以內的經濟處罰。(注:一般損失是指損害xx公司商譽,但不足以影響xx公司在該區域的形象及產品形象的;或者經濟利益損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將本協議的內容透露給第三方;或者違反xx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機密級以下的相關資訊及商業信息的。)
7、違反保密義務,導致xx公司重大損失的,xx公司將對其處以5000—20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直接取消其代理資格并交由人民法院裁決。(注:重大損失是指利益損失高于上述"一般損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損失"的損失。)
8、代理商須自覺接受本制度約束,若代理商違反本制度之規定或未完成銷售責任額,xx公司有權暫停供貨,直到終止代理關系。
9、代理商如嚴重違反xx公司相關規章制度或特許代理協議,xx公司可隨時解除雙方約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約。
十四、附則
1、本制度作為代理協議之附件與代理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總xx公司將本著"誠信為本、長期服務"的宗旨和"公平合理、優勝劣汰"的原則對代理商進行合理布局和調整,以實現互利互惠、共同快速發展的目的。
3、商因其他原因需終止代理關系,需向xx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本xx公司確定后,退還代理保證金。
4、代理商之間發生業務競爭和沖突,xx公司將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相關制度予以調解、處理。
5、如xx公司與各代理商之間出現協議上的糾紛,由xx公司所在地法院裁決。
代理商管理制度3
一、前言
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為加強對全國代理商的統一管理,規范各區域代理商行為,確保"公司產品"在各代理區域的順利銷售,特依據如下原則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級代理商認真貫徹、嚴格遵守。
1、謹慎性原則
本著對雙方負責的態度,各級代理商的市場拓展與產品銷售工作,必須認真貫徹執行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公司規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風險性原則
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盡可能地減少各級代理商的市場風險。
3、區域性原則
各代理商均負責一定區域的產品銷售工作,在一定區域內代理商是唯一的,決不允許跨地區銷售。原則上以地級行政區域作為劃分代理銷售區域的最小單位。
4、價格統一原則
全國的銷售價格統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價格,特殊情況需變動零售價格時,需經過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書面確認后方能執行。
5、計劃管理原則
對代理商實行計劃管理制度。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達銷售計劃,實行月查、季評比、年總結。年終按照相關規定對代理商進行銷售返點獎勵。
6、積極協助原則
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市場部積極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對于代理商在銷售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積極配合解決。
7、誠信的原則
雙方必須誠實有信用,決不提供虛假信息。
8、嚴格管理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對違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堅決按制度規定予以處罰,直至取消代理資格,決不姑息遷就。
9、雙方共贏原則
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的目標是與代理商共贏,共同發展。
10、長期性原則
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立足市場,與代理商長期協作,確保代理商積極放心地進行市場銷售工作。
二、總則
第一條代理期限一般為三年,代理商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各地州(地區)原則上只設一名地級代理商;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特許代理商(以下稱代理商)權限、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與各代理商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系,促進雙方共同發展;
第三條代理商經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授權并自代理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應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市場部門的要求,在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
代理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宣傳促銷、售后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第四條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確定的代理商應遵循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的規定從事代理活動,不得做出損害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第五條各代理商應積極收集本行業信息,尤其是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產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場銷售情況,及時反饋市場信息,以利于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對企業及產品形象做宣傳,進一步加強銷售網絡的建設和管理;
第六條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區域內,應積極辦理產品入市手續,妥善處理與各賣場及零售店的關系,并做好建檔工作,同時積極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代理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能提供營業執照正本、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等相關文件復印件,經審查合格簽定代理協議后即成為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合法代理商。
2、應具備良好的經營規模、辦公條件、設備及人員,有固定的營業場所,良好的資信能力和商業信譽。
3、各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在所轄管區域內進行業務運作及處理;
4、愿意專心經營"公司產品"產品,并對產品、對市場充滿信心;
5、能夠誠實經營并接受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的經營指導,保持與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戰略決策的一致性;
6、全面贊同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各項制度,并能積極參加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為各代理商所舉辦的各種活動;
7、必須具有一定的銷售網絡,有能力在短期內將"公司產品"市場拓展開。
四、提交資料
u企業法人的簡歷。 u企業經營業績。 u企業經營隊伍主要骨干人員簡歷及人數。 u本地批發、零售網絡情況。 u "生物電貼片"區域市場推廣計劃。 u接到貨物后能在20天內達到布貨率35%的能力。
五、代理商權利和義務
各經營者在成為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1、區域獨家代理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系列產品;
2、使甪"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使用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商譽開展廣告宣傳、市場推廣活動;
4、維護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及其產品在代理區域內的良好形象;
5、接受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經營計劃的指導;
6、配備必備的銷售人員并負責對上述人員定期進行業務培訓;
7、全面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拓展等業務運作及處理工作;
六、日常工作
①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提出書面訂貨計劃,以保證產品的及時供應;
②代理商每月初須做出書面的市場拓展計劃并報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市場部備案,以便獲得必要的協助和支持;
③每月25日前向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提交當月的工作報告(市場總結);
④以每半年一次將代理區域內網絡狀況及銷售狀況作出說明并提交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市場部;
⑤每年12月30日前作出所代理區域市場的預測報告(包括對競爭對手的分析、未來市場預測、政府主管部門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銷售目標、工作計劃及對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的工作建議書;
⑥代理商須按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制定的銷售任務進行月、季度或年度銷售,以確保"公司產品"在該區域的市場銷售量和市場占有率達到預期目標;
⑦季報: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之前將上季度銷售報表報至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市場部,各代理商以季度為單位做季度總結,反映市場開拓及經營中的各項問題;
⑧年報:以年為單位進行總結,采取年終代理商大會的形式進行,其結果作為年終考核代理商資格使用。
七、價格、竄貨
1、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按統一的價格向代理商供貨;
2、代理商須參照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規定的價格進行銷售,不得私自降價或抬高價格銷售不得隨意調價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區域內,產品零售價格變動不得超過建議零售價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協議約定區域內開展代理產品各種合法銷售活動,嚴禁未經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書面認可在其他區域內從事各種形式的銷售活動;
5、嚴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進行倒貨、竄貨銷售及一切變相擾亂市場銷售的行為;
6、如竄貨與被竄貨雙方協商解決竄貨行為,不提出異議,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惡意竄貨行為,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視其情節輕重有權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資格。
八、保密
1、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實行"同業禁止"的原則,未經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同意,代理商不得多頭代理銷售與"公司產品"相類似的.產品,更不得將有關銷售代理的任何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嚴守雙方交易過程獲悉的所有商業秘密;
2、無論代理協議終止與否,代理商均不得泄露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的任何商業秘密,一經發現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嚴肅處理。造成損失的,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銷售管理
1、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負責建立與代理商之間的溝通與聯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傳資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廣方案與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銷售代理協議書指定的區域內的代理銷售權,但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保留在該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權利:
a年終匯總清算時,代理商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責任總額的;
b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試用時;
c代理商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造成市場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的;
d國家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發生時;
e遇有重要客戶投訴,經確認屬代理商操作不當的;
f其他嚴重損害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形象與產品形象的行為發生時。
3、代理商須保證完成約定的銷售目標額。在約定時間段內代理商未能達到約定目標且差距較大時,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有權無條件取消其代理資格,終止其代理協議。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向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通報銷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銷售計劃書,每月提供銷售、庫存統計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銷售計劃目標書。
5、對于沒有設立代理商的地區,其它代理商應與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取得溝通,得到書面許可后,方可向該區域供貨并有義務維護當地價格情況,當該地區設有代理商后應停止向該地區供貨或通過相應渠道轉給合法代理商;
6、各代理商須按代理協議的規定努力完成業務目標,在完成市場目標的同時,認真搜集市場信息。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會將市場信息搜集反饋情況作為代理商考核的一個指標,市場信息的質量將影響雙方的持續合作。
a)達成年度銷售目標,且無任何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生,按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的要求反饋市場信息,雙方可續簽下一年度的合作。
b)達成年度業務目標,無任何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生,但市場信息反饋工作一般,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重新評估合作資格。
c)未達成年度業務目標、違反本管理辦法或不反饋市場信息的代理商,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考慮取消代理資格。
7、代理商應積極宣傳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企業形象,及時向客戶介紹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產品及新推出的其它產品。把瑞氏企業及系列產品迅速推向市場。
8、各代理商對下級網絡應及時鋪貨、補貨、調貨,加強溝通,維護銷售網絡;
9、市場運作過程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場投訴時,應及時做好記錄,并報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相關部門妥善處理。
十、交易與結算
1、代理保證金
各級代理商均需按規定向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證金,并在代理協議簽訂時交至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此保證金是代理商的資信保證,不用作貨款結算。代理關系終止時,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代理保證金退還原代理商。
2、交貨
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依據代理商提出的書面訂貨申請或與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簽訂的供貨協議進行供貨,由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負責辦理好發貨及運輸相關事宜。
3、價格
代理商對外銷售需嚴格執行統一的銷售價格。
4、貨款
貨款原則上通過銀行轉賬支付。貨款的繳付以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財務部收到為期限,財務部書面通知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市場部,市場部才能發貨。
5、退貨
如貨物確因本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或貨物發運型號、品種
不符,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負責退貨或調換。
十一、考評與輔導
A、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對各代理商經營狀況進行考評,考評內容包括:
1、業績情況:聽取各代理商區域市場的業績報告和業績展望;
2、產品售后服務及客戶投訴情況;
3、網絡覆蓋、促銷宣傳、庫存管理;
4、本地區競爭對手動態分析;
5、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制定政策的執行結果;
6、每半年或一年進行一次代理商資格的考評,合格者連任,不合格者撤消。
B、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對代理商的輔導辦法如下:
1、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
2、有償代培代理商的業務員;
3、定期(每年兩次)提供無償經營管理培訓;
4、提供產品系列宣傳品等資料;
5、提供各項管理制度、市場運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6、針對業績較差地區的代理商,可做"專案研究",找出病因,對癥下藥;
7、協助各代理商擬定針對區域市場的促銷方案,以及協助舉辦產品推廣、訂貨會等;
8、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戶的咨詢,解答各類經營、管理問題;
9、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各級主管定期視察各代理商區域市場經營情況;
十二、違規處罰
1、各代理商在經營過程中,對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采取不合作態度或者有損害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產品信譽行為時,視情節輕重,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對其提出書面警告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
2、未按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有關規定和本制度開展工作的,但暫時尚未造成損失的,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提出書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連續兩年達不到規定銷售責任額時,代理資格自動取消;
4、未經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同意,代理銷售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產品相類似產品的,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提出書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直接取消其代理資格。
5、不遵守指定的銷售區域,以非指定價格在其他銷售區域銷售產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規定執行,造成與其他銷售代理糾紛時,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視其情節輕重,處以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取消其代理資格,情節嚴重者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移交人民法院裁決;
6、違反保密義務,導致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一般損失的,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合理評估損失額度,對其進行5000元以內的經濟處罰。(注:一般損失是指損害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商譽,但不足以影響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在該區域的形象及產品形象的;或者經濟利益損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將本協議的內容透露給第三方;或者違反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機密級以下的相關資訊及商業信息的。)
7、違反保密義務,導致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重大損失的,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對其處以5000-20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直接取消其代理資格并交由人民法院裁決。(注:重大損失是指利益
損失高于上述"一般損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損失"的損失。)
8、代理商須自覺接受本制度約束,若代理商違反本制度之規定或未完成銷售責任額,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有權暫停供貨,直到終止代理關系。
9、代理商如嚴重違反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相關規章制度或特許代理協議,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可隨時解除雙方約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約。
十三、附則
1、本制度作為代理協議之附件與代理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總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本著"誠信為本、長期服務"的宗旨和"公平合理、優勝劣汰"的原則對代理商進行合理布局和調整,以實現互利互惠、共同快速發展的目的。
3、商因其他原因需終止代理關系,需向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本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確定后,退還代理保證金。
4、代理商之間發生業務競爭和沖突,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將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相關制度予以調解、處理。
5、如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與各代理商之間出現協議上的糾紛,由石家莊市朗口水處理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裁決。
代理商管理制度4
1、總則
為拓寬公司產品的銷售渠道,擴大公司產品的市場份額,規范公司產品銷售代理事務,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第一條:銷售代理商是指按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相關管理規定,代理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產品的市場推廣、市場開發、市場管理和市場服務的公司個人及其他形式的組織機構。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產品的銷售代理商(下簡稱代理商)及其它形式的銷售合作伙伴的管理。包括:
1)公司授權的代理商。
2)非正式代理商,但實際上和公司構成共同合作銷售關系的合作銷售伙伴。
第三條:本制度所涉及的銷售行為是指代理商對其代理我公司產品的市場推廣、市場開發和產品銷售行為。
3、職責
第四條:與銷售代理的有關部門或人員其職責范圍:
主管總經理:負責批準銷售代理政策、審核批準公司的代理商或合作銷售伙伴。
市場部:制定公司銷售代理政策;負責代理商的開發、審查和市場支持,并負責管理銷售代理的相關事務。
技術部:負責對代理商進行技術支持并協助市場部對代理商進行市場支持。
4、代理商管理
第五條:代理商的管理職責部門為公司市場部。市場部應有專人負責代理商管理事宜。與代理商相關的所有事務均屬其管理范疇,至少應包括:
1)代理政策的制定和發布。
2)代理商開發。
3)代理商資格審查。
4)代理商市場活動信息收集。
5)代理商利益協調。
6)代理授權手續的辦理。
7)代理商支持。
第六條:代理商資格的取得
代理商資格獲得的條件
代理商資格的獲得至少應具備以下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經營性企業,經營范圍含蓋代理銷售的相應產品,公司注冊資金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用于轉子變頻調速產品代理的流動資金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
2)辦公場所良好且相對穩定,組織機構健全,人員配備基本完整、經營信譽良好,有健全的財務制度,規范完整的財務賬目,專職的財務人員。
3)有專職該產品的銷售和技術支持人員,有直接有效的轉子變頻器銷售渠道及穩定的'客戶基礎。
4)正式代理商至少完成了一個銷售業績。
代理商資格獲得的程序
1)有意成為代理商的組織,可向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市場部提交《代理商資格申請表》。
2)市場部根據發展計劃,結合申請單位的實際狀況,將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單位的資格審查。
3)市場部對《代理商資格申請表》簽署相關意見,報主管總經理批準后給予申請組織書面答復意見。
4)代理商資格獲得批準后,市場部和代理商簽署《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產品銷售代理協議書》,進入代理商資格考察期,考察期一般控制在6個月內。考察期代理商享受上述簽署的銷售代理協議書規定的待遇并承擔相應的職責和義務。在約定的考察期間,考察期代理商至少需完成一個銷售業績方可完成考察。
5)實現了銷售業績的考察期代理商即可結束考察期。此時市場部應向主管總經理提出結束代理商考察的申請,主管總經理簽署并向代理商頒發《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產品銷售代理商許可證書》,該組織開始正式享受代理商的一切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第六條:代理商資格的取消。
第一款:代理商資格取消的條件
1)代理商自愿要求取消代理資格。
2)代理商喪失從事我公司設備或服務銷售的資格。
3)代理商在代理期間違反法律法規規定,違反有關協議。
4)代理商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的利益。
5)未經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同意,代理商擅自將代理資格轉移給第三方。
6)代理商銷售業績達不到基本要求的。
第二款:代理商資格取消程序
1)代理商自愿申請取消代理資格的,由代理商填寫《代理商取消申請表》或提出其它形式的書面材料,向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申請取消代理資格。經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市場部核準并報主管總經理批準后,通知相關部門已取消該代理商資格。
2)獲悉代理商喪失從事相關設備或服務銷售的資格后,代理商資格自動取消。經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市場部核準后并報送主管總經理,通知相關部門已取消該代理商資格。
3)滿足第一款第3、4、5、6而被取消代理資格的,由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書面通知代理商。經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市場部核準并報主管總經理批準后,通知相關部門已取消該代理商資格。
第七條:代理商的權利。
代理商享有《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產品銷售代理協議書》所約定的所有的權利。這些權利至少應包括如下資料:
1)按照相關約定行使市場開發的權利。
2)代理商在針對其代理的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的產品進行的廣告、宣傳、培訓等活動中能夠使用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及相關產品的標志。
3)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對代理商帶給包括主要業務人員免費培訓、專業指導、技術方案編寫等多種形式的人力資源、技術支持等可持續發展服務。
4)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應對代理商市場開發帶給必要的支持。
第七條:代理商的義務
代理商應承擔《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產品銷售代理協議書》中所約定的所有義務。這些義務至少應包括如下資料:
1)遵紀守法,并嚴格遵守相關的代理合同、協議和約定等。
2)根據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的要求制定市場開放計劃。
3)對于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的價格策略和商務信息進行保密。
4)定期及時將市場拓展、客戶交流等信息向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反饋,并配合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做好市場調查、廣告宣傳等工作。
5)代理商直接和客戶簽訂合同的,代理商應將該合同的一份復印件交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備案。
第八條:代理商享受的權利超過代理協議書所約定的范圍時,需經主管總經理批準。
第九條:代理商利益協調
1)代理商應定期向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通報其市場活動信息。
2)在銷售時,如代理商和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或其他代理商遭遇相同客戶的狀況,本著“先入為主”的原則來避免競爭,即:根據信息交流紀錄,由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確定最先與該客戶接觸的一方代理商進行下一步的市場活動。如該代理商未能在12個月內完成銷售,則其他銷售組織有權跟進該客戶。
第十條:銷售管理人員應注意搜集整理代理銷售的有關記錄和文檔并及時存檔。所有的合同、重要協議等文件公司應保留兩份,分別在資料室和市場部存檔,其它有關的記錄和文檔在市場部存檔。
第十一條:個性地,代理商和客戶簽訂的銷售合同的復印件,公司應保留兩份分別在市場部和資料室存檔。
5、其它
第十二條: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解釋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代理商管理制度5
為促進整合xxxx站事業的發展,規范市場秩序,保護廣大代理商的利益和權利,充分利用各代理商的資源優勢,鼓勵合理競爭,最大限度地擴大公司市場份額,特制訂本代理商管理辦法(一下簡稱“辦法”);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簽約授權的代理公司,公司以外的整合業務機構和xxxx站團體及業主。
第一部分:代理商的職責
一、服從公司統一的市場管理以及價格體系,在規定的授權范圍開展工作,不得將所授權范圍的資料未經同意另作它用;
二、配合公司做好加盟客戶的服務,注重公司的企業形象和商業利益,及時反饋各層面客戶的改善和推薦,對于第三方侵害公司權益的事件應及時通報,并主動收集證據和進行相關的處理行動;
三、按照公司統一的合同標準文本,包括“全國招商政策”“全國招商方案”等及招商所需要的基本材料、證件,對所授權區域進行加盟整合、服務并審核備案;
四、原則上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區域內實行加盟、整合、運營,如在代理區域以外有市場資源的需要填寫跨地區開發業務申請表,由公司協調確認后方可操作;
五、嚴格遵守市場規則,不得擅自調整油品價格和非油物品的售價,不得出售除公司統一配送以外的其它產品,特殊狀況須經公司書面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二部分:“招商合同”簽訂及管理規定
一、各代理商及業務主管按照公司有關合同管理流程與加盟客戶簽訂“招商合同”及“合作協議”
二、對加盟商及客戶在簽訂“招商合同”前,務必先進行加盟審核,對“五證”等有效證件進行核實,以核實該加盟商的合法性,簽訂合同時帶給上述復印件備案存檔,同時帶給加盟客戶主要負責人的聯系方式,以便公司核實“招商合同”資料的真實性;
三、公司對加盟客戶的資格評審、按標準對合同的資料、合同周期、付款方式、質量標準、違約職責等進行審核,如果合同條款超出了公司的'標準范圍,則協同其他相關部門進行評審;
四、按合同指定成品油質量要求購進的油品,以現貨現款形式進行,超出規定外的部分由公司協調解決并給于范圍內的優惠,運輸方式為集中配送或自行汽運;
五、各代理商及代表與公司確定合作時,首先要對該企業效益、經營信譽、資金狀況等進行全面調查,并向加盟商索取企業的各項有效證件、證書等;
六、當確認加盟商資信狀況貼合要求時,各代理商與目標客戶簽訂“招商合同”,并按合同約定和資料進行招商,所簽訂的資料、協議、合同寄回公司;
七、公司收到合同原件,對合同資料進行復審后到行政部辦理蓋章手續,并將蓋章后的“招商合同”原件寄回給加盟客戶,一份由公司留檔管理;
八、其它,本管理辦法將在試行中不斷完善更新,歡迎廣大代理商提出更好的推薦;成品油價格政策按照公司已有規定執行,在新的“辦法”沒有出臺之前,按照此“辦法”執行;本管理辦法的解釋權歸鄭州綠島能源技術有限公司。
代理商管理制度6
一、前言
為加強對代理商的統一管理,規范各區域代理商行為,確保"公司產品"在各代理區域的順利銷售,特依據如下原則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級代理商認真貫徹、嚴格遵守。
1、謹慎性原則
本著對雙方負責的態度,各級代理商的市場拓展與產品銷售工作,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公司規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風險性原則
公司將盡可能地減少各級代理商的市場風險。
3、區域性原則
各代理商均負責一定區域的產品銷售工作,在一定區域內代理商是唯一的,決不允許跨地區銷售。原則上以縣級行政區域作為劃分代理銷售區域的最小單位。
4、價格統一原則
產品的銷售價格統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價格,特殊情況需變動零售價格時,需經過公司書面確認后方能執行。
5、計劃管理原則
對代理商實行計劃管理制度。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達銷售計劃,實行月查、季評比、年總結。年終按照相關規定對代理商進行銷售返點獎勵。
6、積極協助原則
公司積極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對于代理商在銷售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積極配合解決。
7、誠信的原則
雙方必須誠實有信用,決不提供虛假信息。
8、嚴格管理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對違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堅決按制度規定予以處罰,直至取消代理資格,決不姑息遷就。
9、雙方共贏原則
公司的目標是與代理商共贏,共同發展。
10、長期性原則
公司立足市場,與代理商長期協作,確保代理商積極放心地進行市場銷售工作。
二、總則
1、代理期限一般為三年,代理商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各地州(地區)原則上只設一名地級代理商;
2、本制度規定公司特許代理商(以下稱代理商)權限、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公司與各代理商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系,促進雙方共同發展;
3、代理商經公司授權并自加盟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應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公司渠道部門的要求,在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宣傳促銷、售后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4、公司確定的代理商應遵循公司的規定從事代理活動,不得做出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5、各代理商應積極收集本行業信息,尤其是公司產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場銷售情況,及時反饋市場信息,以利于公司對企業及產品形象做宣傳,進一步加強銷售網絡的建設和管理;
6、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區域內,應積極辦理產品入市手續,妥善處理與各方的關系,并做好建檔工作,同時積極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代理商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能提供營業執照正本、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等相關文件復印件,經審查合格簽定代理協議后即成為公司合法代理商。
2、應具備良好的經營規模、辦公條件、設備及人員,有固定的營業場所,良好的資信能力和商業信譽。
3、各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在所轄管區域內進行業務運作及處理;
4、愿意專心經營公司產品,并對產品、對市場充滿信心;
5、能夠誠實經營并接受公司的經營指導,保持與公司戰略決策的一致性;
6、全面贊同公司各項制度,并能積極參加公司為各代理商所舉辦的各種活動;
7、必須具有一定的銷售網絡,有能力在短期內將市場拓展開。
代理商管理制度7
一、前言
××公司為加強對全國代理商的統一管理,規范各區域代理商行為,確保“××電貼片”在各代理區域的順利銷售,特依據如下原則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級代理商認真貫徹、嚴格遵守。
1. 謹慎性原則 本著對雙方負責的態度,各級代理商的市場拓展與產品銷售工作,必須認真貫徹執行××規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 風險性原則 ××將盡可能地減少各級代理商的市場風險。
3. 區域性原則 各代理商均負責一定區域的產品銷售工作,在一定區域內代理商是唯一的,決不允許跨地區銷售。原則上以地級行政區域作為劃分代理銷售區域的最小單位。
4. 價格統一原則 全國的銷售價格統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價格,特殊情況需變動零售價格時,需經過××書面確認后方能執行。
5. 計劃管理原則 對代理商實行計劃管理制度。××按年度向代理商下達銷售計劃,實行月查、季評比、年總結。年終按照相關規定對代理商進行銷售返點獎勵。
6. 積極協助原則 ××市場部積極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對于代理商在銷售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積極配合解決。
7. 誠信的原則 雙方必須誠實有信用,決不提供虛假信息。
8. 嚴格管理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對違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堅決按制度規定予以處罰,直至取消代理資格,決不姑息遷就。
9. 雙方共贏原則 ××的目標是與代理商共贏,共同發展。
10. 長期性原則 ××立足市場,與代理商長期協作,確保代理商積極放心地進行市場銷售工作。
二、總則
第一條代理期限一般為三年,代理商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各地州(地區)原則上只設一名地級代理商;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特許代理商(以下稱代理商)權限、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與各代理商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系,促進雙方共同發展;
第三條代理商經××授權并自代理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應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市場部門的要求,在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宣傳促銷、售后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第四條××確定的代理商應遵循××的規定從事代理活動,不得做出損害××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第五條各代理商應積極收集本行業信息,尤其是××產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場銷售情況,及時反饋市場信息,以利于××對企業及產品形象做宣傳,進一步加強銷售網絡的建設和管理;
第六條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區域內,應積極辦理產品入市手續,妥善處理與各賣場及零售店的關系,并做好建檔工作,同時積極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代理要求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能提供營業執照正本、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等相關文件復印件,經審查合格簽定代理協議后即成為××合法代理商。
2、 應具備良好的經營規模、辦公條件、設備及人員,有固定的營業場所,良好的資信能力和商業信譽。
3、 各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在所轄管區域內進行業務運作及處理;
4、 愿意專心經營“××電貼片”產品,并對產品、對市場充滿信心;
5、 能夠誠實經營并接受××的經營指導,保持與××戰略決策的一致性;
6、 全面贊同××各項制度,并能積極參加××為各代理商所舉辦的各種活動;
7、 必須具有一定的銷售網絡,有能力在短期內將“××電貼片”市場拓展開。
四、提交資料
企業法人的簡歷。
企業經營業績。
企業經營隊伍主要骨干人員簡歷及人數。
本地批發、零售網絡情況。
“生物電貼片”區域市場推廣計劃。
接到貨物后能在20天內達到布貨率35%的能力。
五、代理程序
代理商評估表打分通過
填寫代理商注冊申請登記表
代理政策的確認及代理級別的談判
代理協議簽訂
業務執行
六、代理商權利和義務
各經營者在成為××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1、區域獨家代理××系列產品;
2、使甪“××”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使用××商譽開展廣告宣傳、市場推廣活動;
4、維護××及其產品在代理區域內的良好形象;
5、接受××經營計劃的指導;
6、配備必備的銷售人員并負責對上述人員定期進行業務培訓;
7、全面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拓展等業務運作及處理工作;
七、日常工作
①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提出書面訂貨計劃,以保證產品的及時供應;
②代理商每月初須做出書面的市場拓展計劃并報××市場部備案,以便獲得必要的協助和支持;
③每月25日前向××提交當月的工作報告(市場總結);
④以每半年一次將代理區域內網絡狀況及銷售狀況作出說明并提交××市場部;
⑤每年12月30日前作出所代理區域市場的預測報告(包括對競爭對手的分析、未來市場預測、政府主管部門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銷售目標、工作計劃及對××的工作建議書;
⑥代理商須按××制定的銷售任務進行月、季度或年度銷售,以確保“××電貼片”在該區域的市場銷售量和市場占有率達到預期目標;
⑦季報: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之前將上季度銷售報表報至××市場部,各代理商以季度為單位做季度總結,反映市場開拓及經營中的各項問題;
⑧年報:以年為單位進行總結,采取年終代理商大會的形式進行,其結果作為年終考核代理商資格使用。
八、價格、竄貨
1、××按統一的價格向代理商供貨;
2、代理商須參照××規定的價格進行銷售,不得私自降價或抬高價格銷售不得隨意調價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區域內,產品零售價格變動不得超過建議零售價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協議約定區域內開展代理產品各種合法銷售活動,嚴禁未經××書面認可在其他區域內從事各種形式的銷售活動;
5、嚴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進行倒貨、竄貨銷售及一切變相擾亂市場銷售的行為;
6、如竄貨與被竄貨雙方協商解決竄貨行為,不提出異議,××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惡意竄貨行為,××視其情節輕重有權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資格。
九、保密
1、 ××實行“同業禁止”的原則,未經××同意,代理商不得多頭代理銷售與“××電貼片”相類似的產品,更不得將有關銷售代理的任何內容泄露給任何第 三方,嚴守雙方交易過程獲悉的所有商業秘密;
2、無論代理協議終止與否,代理商均不得泄露××的任何商業秘密,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銷售管理
1、××負責建立與代理商之間的溝通與聯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傳資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廣方案與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銷售代理協議書指定的區域內的代理銷售權,但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將保留在該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權利:
a 年終匯總清算時,代理商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責任總額的;
b ××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試用時;
c 代理商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造成市場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的;
d 國家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發生時;
e 遇有重要客戶投訴,經確認屬代理商操作不當的;
f 其他嚴重損害××形象與產品形象的行為發生時。
3、代理商須保證完成約定的銷售目標額。在約定時間段內代理商未能達到約定目標且差距較大時,××有權無條件取消其代理資格,終止其代理協議。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向××通報銷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銷售計劃書,每月提供銷售、庫存統計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銷售計劃目標書。
5、對于沒有設立代理商的地區,其它代理商應與××取得溝通,得到書面許可后,方可向該區域供貨并有義務維護當地價格情況,當該地區設有代理商后應停止向該地區供貨或通過相應渠道轉給合法代理商;
6、 各代理商須按代理協議的規定努力完成業務目標,在完成市場目標的同時,認真搜集市場信息 。××會將市場信息搜集反饋情況作為代理商考核的一個指標,市場信息的質量將影響雙方的持續合作。
a) 達成年度銷售目標,且無任何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生,按××的要求反饋市場信息,雙方可續簽下一年度的合作。
b) 達成年度業務目標,無任何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生,但市場信息反饋工作一般,××將重新評估合作資格。
c) 未達成年度業務目標、違反本管理辦法或不反饋市場信息的代理商,××將考慮取消代理資格。
7、代理商應積極宣傳××企業形象,及時向客戶介紹××產品及新推出的其它產品。把瑞氏企業及系列產品迅速推向市場。
8、各代理商對下級網絡應及時鋪貨、補貨、調貨,加強溝通,維護銷售網絡;
9、市場運作過程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場投訴時,應及時做好記錄,并報××相關部門妥善處理。
十一、交易與結算
1、代理保證金 各級代理商均需按規定向××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證金,并在代理協議簽訂時交至××。此保證金是代理商的資信保證,不用作貨款結算。代理關系終止時,××將代理保證金退還原代理商。
2、交貨 ××依據代理商提出的書面訂貨申請或與××簽訂的供貨協議進行供貨,由××負責辦理好發貨及運輸相關事宜。
3、價格 代理商對外銷售需嚴格執行統一的銷售價格。
4、貨款 貨款原則上通過銀行轉賬支付。貨款的繳付以××財務部收到為期限,財務部書面通知××市場部,市場部才能發貨。
5、退貨 如貨物確因本××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或貨物發運型號、品種不符,××負責退貨或調換。
十二、考評與輔導
A、××將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對各代理商經營狀況進行考評,考評內容包括:
1、業績情況:聽取各代理商區域市場的業績報告和業績展望;
2、產品售后服務及客戶投訴情況;
3、網絡覆蓋、促銷宣傳、庫存管理;
4、本地區競爭對手動態分析;
5、××制定政策的執行結果;
6、每半年或一年進行一次代理商資格的考評,合格者連任,不合格者撤消。
B、××對代理商的輔導辦法如下:
1、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
2、有償代培代理商的業務員;
3、定期(每年兩次)提供無償經營管理培訓;
4、提供產品系列宣傳品等資料;
5、提供各項管理制度、市場運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6、針對業績較差地區的代理商,可做“專案研究”,找出病因,對癥下藥;
7、協助各代理商擬定針對區域市場的促銷方案,以及協助舉辦產品推廣、訂貨會等;
8、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戶的咨詢,解答各類經營、管理問題;
9、××各級主管定期視察各代理商區域市場經營情況;
十三、違規處罰
1、各代理商在經營過程中,對××采取不合作態度或者有損害××產品信譽行為時,視情節輕重,××將對其提出書面警告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
2、未按××有關規定和本制度開展工作的,但暫時尚未造成損失的,××將提出書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連續兩年達不到規定銷售責任額時,代理資格自動取消;
4、未經××同意,代理銷售××產品相類似產品的,××將提出書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將直接取消其代理資格。
5、不遵守指定的銷售區域,以非指定價格在其他銷售區域銷售產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規定執行,造成與其他銷售代理糾紛時,××將視其情節輕重,處以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取消其代理資格,情節嚴重者××將移交人民法院裁決;
6、違反保密義務,導致××一般損失的,××將合理評估損失額度,對其進行5000元以內的經濟處罰。(注:一般損失是指損害××商譽,但不足以影響××在該區域的形象及產品形象的;或者經濟利益損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將本協議的內容透露給第三方;或者違反××的保密制度,透露機密級以下的相關資訊及商業信息的。)
7、違反保密義務,導致××重大損失的,××將對其處以5000-20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直接取消其代理資格并交由人民法院裁決。(注:重大損失是指利益 損失高于上述“一般損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損失”的損失。)
8、代理商須自覺接受本制度約束,若代理商違反本制度之規定或未完成銷售責任額,××有權暫停供貨,直到終止代理關系。
9、代理商如嚴重違反××相關規章制度或特許代理協議,××可隨時解除雙方約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約。
十四、附則
1、本制度作為代理協議之附件與代理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總××將本著“誠信為本、長期服務”的宗旨和“公平合理、優勝劣汰”的原則對代理商進行合理布局和調整,以實現互利互惠、共同快速發展的目的。
3、 商因其他原因需終止代理關系,需向××提出書面申請,經本××確定后,退還代理保證金。
4、代理商之間發生業務競爭和沖突,××將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相關制度予以調解、處理。
5、如××與各代理商之間出現協議上的糾紛,由××所在地法院裁決。
6、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與廢止皆經由××集體討論決定,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7、本制度自××年11月1日起施行。
代理商管理制度8
①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xx公司提出書面訂貨計劃,以保證產品的及時供應;
②代理商每月初須做出書面的市場拓展計劃并報xx公司市場部備案,以便獲得必要的協助和支持;
③每月25日前向xx公司提交當月的工作報告(市場總結);
④以每半年一次將代理區域內網絡狀況及銷售狀況作出說明并提交xx公司市場部;
⑤每年12月30日前作出所代理區域市場的'預測報告(包括對競爭對手的分析、未來市場預測、政府主管部門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銷售目標、 工作計劃 及對xx公司的工作建議書;
⑥代理商須按xx公司制定的銷售任務進行月、季度或年度銷售,以確保"公司產品"在該區域的市場銷售量和市場占有率達到預期目標;
⑦季報: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之前將上季度銷售報表報至xx公司市場部,各代理商以季度為單位做季度總結,反映市場開拓及經營中的各項問題;
⑧年報:以年為單位進行總結,采取年終代理商大會的形式進行,其結果作為年終考核代理商資格使用。
代理商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規范代理商管理,充分利用其資源優勢,最大限度的擴大公司市場份額,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對公司各類產品代理商的管理、協調與監督。
3.職責與權限
3.1公司總經理
負責對發展區域總代理進行審批。
3.2事業部總經理
3.2.1負責組織制定與政策。
3.2.2負責審批代理商激勵方案和糾紛處理方案。
3.2.3負責與區域總代理商簽訂代理合同協議。
3.3銷售部
3.3.1負責帶給合格代理商資格信息與名單。
3.3.2負責建立代理商檔案。
3.3.3負責與代理商洽談及相關業務對接。
3.4技術服務部
負責為代理商帶給技術培訓和產品使用技術支持。
4.管理資料
4.1代理商的定義與分類
4.1.1產品代理商是指以某一些特定地區(及/或)某一些特定行業為經營范圍,并具備銷售或售后服務潛力的代理銷售合作伙伴。
4.1.2代理商應在合同授權范圍內以自己名義對最終客戶進行產品的市場推廣、銷售、配送、培訓、使用示范、售后服務等工作。
4.1.3代理商的分類
4.1.3.1代理商分為三類:特約代理、區域代理、區域總代理。
4.1.3.2特約代理商為公司推銷某種產品并向客戶帶給其技術與維修服務,在公司無規定的狀況下,一般無區域限制。
4.1.3.3區域總代理可自行發展及管理下級代理商,但需經公司授權,范圍依區域市場特征、渠道潛力而不同。
4.2代理商加盟條件
4.2.1代理商的基本條件
加入公司產品代理商務必貼合下列基本條件:
(1)系獨立的法人實體,且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經營范圍”中包括“銷售精細化工產品或者精細化工產品服務”(或同含義)資料。
(2)有固定的營業場所。
(3)具備經營申請銷售產品的銷售實力、技術理解力與服務潛力。
(4)理解所代理的業務,擁有當地相關業務的客戶關系。
4.2.2代理商的組織保證
為順利執行代理產品的銷售業務及服務工作,代理商應在組織保證及人員配置上做出合理安排,設置獨立的產品部門,配置全職人員,以履行其銷售及服務工作。
4.3代理商申請程序
4.3.1凡具備代理商基本條件的單位,均可申請成為公司產品的渠道代理商,申請時聯系公司相關產品事業部銷售負責人,取得并完成《代理商申請表》。
4.3.2在考察代理商時,應思考以下有利因素:
(1)離客戶更近、能夠節約差旅費。
(2)擁有更高素質的業務員,在該客戶所屬行業已有成功推廣經驗,該業務機構綜合實力明顯強于對手。
(3)有廣告投入,業績突出,信益良好,無拖欠貨款現象,敬業。
(4)在《代理商申請表》中未發現虛假資料。
4.3.3經事業部審查、考核認為合格者,與之簽訂《代理合同》,《代理合同》經雙方簽署自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合同》應包括對代理商經銷行為、銷貨業績、售后服務、
付款、定期報告、激勵政策等方面的約束、規定及要求。需要時可頒發《代理商證書》。
4.4代理商的工作職責
(1)嚴格履行與公司簽訂的《代理合同》。
(2)對本地市場應做全面仔細的分析、調查,制定工作計劃、銷售策略等定期報事業部渠道負責人。
(3)協助事業部做好售后服務工作,負責該地區范圍內的用戶使用狀況的調查和質量跟蹤工作。
4.5市場業務管理
4.5.1空白地區市場歡迎和支持各代理商利用資源開發客戶,空白地區客戶實行代理商先備案后準入的原則。發現目標客戶和資源后,代理商需先與事業部負責人確認和備案,以避免多渠道進入客戶。空白地區的銷售按代理所在區域同一價格體系執行。
4.5.2每一代理合同年度完成后,銷售部將根據代理商所簽訂的完成量進行考核,如無法完成合同規定當年的80%任務量,且無合理原因,將取消代理資格,其原有客戶交由公司事業部進行服務。
4.5.3已經授權給某個代理商的客戶,經三個月的洽談,仍未有實際性的進展,公司有權重新決定,另行確定業務機構接手洽談。但確有理由者,能夠申請延期三個月,延長時間最長不超過半年。
4.5.4如代理商有壓價競爭、貶低對手等惡意行為,事業部以書面勸誡;如再發生上述惡意行為,事業部在授權時將不保護其利益;上述行為嚴重時,屬于違約,事業部能夠取消其代理資格。
4.5.5代理商不得以任何手段進行串貨、倒貨銷售及一切變相擾亂市場銷售的行為,如有惡意串貨行為,事業部有權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資格。
4.5.6代理商每次訂貨應提前10個工作日提出書面訂貨計劃,以保證產品的及時供貨。每次訂貨都務必簽訂定貨合同。發貨運輸方式為零擔或汽運,一次訂貨較多時可分批發貨。
4.5.7特約代理商和區域代理商合同屬非排他性合同,代理商能夠經營其他業務。公司
可在所授權的區域、時間范圍內發展其他同級別代理商。
4.5.8區域總代理的代理合同屬排他性合同,代理商不得代理其他品牌或開發自己品牌及與公司所簽訂的《代理合同》同類的系列產品。公司在授權的區域、時間范圍內也不發展其他同級別代理商。
4.5.9代理商每年12月30日前應編制所代理區域市場的預期報告(包括競爭對手的分析、未來市場預測、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的支持程度及政策變化等)、年度銷售目標、工作計劃及對公司的相關工作推薦。
4.5.10代理商應在每季、每月按時以電郵或傳真的方式向事業部提交銷售報表、市場信息、市場開拓及經營中的各項問題報告。
4.5.11事業部建立片區經理職責制,片區負責人按照公司的銷售策略為其負責分管片區的代理商和客戶服務,包括日常業務服務、推廣促銷支持、技術培訓支持等。強化溝通,單口對外,片區內所有代理商的業務與服務需要與公司聯系的工作,均透過片區負責人,以便服務工作的追溯和業務操作。
4.5.12領用資料應書面申請,經市場部負責人批準,按照相應的比例,參照定單的多少和客戶拜訪量配送,超出部分由代理商按成本價購買。
4.5.13代理商來訪考察,應書面聯系銷售部,明確來訪時間、單位、人員、職務、考察目標等具體需求,公司負責帶給當地交通及禮節性招待,其他費用由代理商自行安排。
4.6銷售政策
4.6.1訂貨量在20噸、20xx瓶以下的訂貨,發貨期為貨款到帳后天以內,價格在規定標準內。
4.6.2對年度或連續三年有突出業績的代理商,事業部應制定《代理商激勵方案》,對其實行適宜的激勵政策(包括返利政策)。
4.7渠道價格管理
4.7.1渠道市場公開報價由公司統一制定發布,由片區負責人向代理商傳達。
4.7.2渠道產品的進貨折扣報價不統一發布,每個產品的進貨折扣價格在代理商與事業
部簽訂的《代理合同》中詳細描述。
4.7.3渠道市場公開報價為公司制定的全國統一報價,價格若有調整,由事業部片區負責人通知代理商,任何授權代理商均不得隨意更改產品公開報價。
4.7.4在市場競爭過程中,如最終成交價格需要有較大幅度的讓價時,公司可給予個性進貨價格支持。此狀況下,授權代理商務必在簽訂合同時向公司提出特殊價格申請,公司書面同意并反饋后方可簽訂合同,并享受個性進貨價格。
4.7.5在公司基于市場促銷階段執行的特殊價格及獎勵政策,僅限于促銷時段內有效。促銷期一結束,即恢復產品正常公開報價及進貨價格。
4.8公司對代理商的支持
4.8.1市場支持
4.8.1.1事業部銷售部負責人定期與代理商負責人舉行會議,交流彼此的市場開展狀況。針對代理商將舉辦的有關公司渠道產品的市場活動,公司可在材料及費用上予以適當的支持,代理商對于公司市場活動的推薦,應慎重納入思考,并在可能的范圍內予以采納。
4.8.1.2市場工作分工方式
(1)事業部方面的工作
1)協助帶給市場活動構想;
2)帶給市場活動邀請函設計稿(雙方共同決定資料及數量)并印刷邀請函及信封;
3)帶給市場活動中產品說明時使用的幻燈片;
4)帶給市場活動禮物的樣品(雙方共同決定形式與數量)并制作市場活動禮品;
5)帶給市場活動會場中使用的條幅、海報、宣傳品等; 6)擔任市場活動中部分資料的講師。
(2)代理商方面的工作
1)帶給市場活動構想;
2)尋找適當的活動場地、預約時間、準備茶水、餐點等預訂事項; 3)準備活動中需要的設施設備如座椅、講臺、擴音設備、燈光或探照燈、投影儀等;
4)寄發邀請函、刊登廣告,以任何必要手段邀請客戶參加活動; 5)擔任市場活動會場接待登記、發放資料及禮品、會場服務等工作; 6)擔任活動主持人及活動中部分資料的講師。
4.8.2銷售支持
4.8.2.1銷售工具支持
(1)書面宣傳資料:公司介紹、產品介紹及使用說明書、成功案例、宣傳彩頁等。
(2)電子文檔資料:包括公司介紹、產品介紹及演示、服務介紹、宣傳資料等。
4.8.2.2產品試用:在協議條件下,向終端客戶帶給產品試用。
4.8.2.3事業部片區負責人應定期與代理商的.全體銷售人員、銷售支持人員及銷售主管舉行會議,會議舉行的頻率由雙方討論決定。
(1)在會議中對代理商在銷售或服務個案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在合理的范圍內予以支持及協助。
(2)協議期間,代理商依據不同項目的需求可申請公司為其簽約的每個項目帶給顧問支持,可要求公司予以售前、售中、售后工作上的協助。
(3)針對特殊項目,事業部應主動派遣銷售或技術服務人員、營銷策劃人員與代理商的銷售人員合作,共同處理因該個案所發生的相關問題。
4.8.3培訓支持
4.8.3.1代理商培訓支持分為經營理念類培訓、業務銷售類培訓、產品知識類培訓、實施服務類培訓、用戶操作類培訓五大類。
4.8.3.2以上各類別的培訓由事業部組織內部培訓師資(產品銷售、市場策劃、技術服務等人員)制定培訓計劃與教材帶給支持,必要時可申請公司相關部門給予支持。
4.8.4服務支持
4.8.4.1事業部設有客服電話,終端用戶使用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可直接致電咨詢,尋求解決。
4.8.4.2若遇終端客戶有特殊需求,代理商可向事業部提出二次開發申請。但為確保維護的長久性,本項服務由事業部直接對最終用戶帶給收費服務,代理商不得私自對最
終用戶帶給所需產品或服務。
4.9客戶投訴管理
4.9.1事業部及代理商均應定期以適當的方式接觸客戶,目的在于確保客戶滿意度,保障客戶應有的權益。
4.9.2事業部直接應對代理商客戶投訴時的處理原則:
(1)應先了解投訴的資料是否與代理商有關,若其投訴資料與代理商無關,應自行處理。
(2)若投訴的資料與產品配套服務有關,則事業部應告之客戶其無法處理,并請客戶直接與代理商聯系。
(3)若是對代理商有關產品配套服務方面的投訴,則事業部應了解其資料并決定是否確屬代理商應盡的義務范圍。若非屬代理商應盡的義務范圍,則事業部應立即通知代理商,由代理商出面向客戶解釋,必要時事業部出面協助代理商向客戶說明。
(4)若經查證為代理商疏忽,則事業部應向代理商售后服務單位負責人反應,請其改善,若反映無效,則事業部應向代理商最高負責人反應,請其改善。
4.9.3客戶服務與投訴管理執行《客戶管理辦法》。
4.10代理協同運作原則
4.10.1市場競爭管理
4.10.1.1防范原則
(1)代理商務必嚴格遵守本區域銷售原則,不得跨地區銷售。
(2)如授權代理商在授權區域以外的地區有關系客戶,務必事先通報事業部,相關片區負責人出面協調、商談。
4.10.1.2合作原則
在代理商的代理區域范圍內,如有終端客戶要求直接與事業部聯系或事業部直接發展的客戶,均須以優先保護區域代理的角度,采取既定統一的進貨通道,代理商可根據該項目中對方所起的作用給予必須的利益補償,具體由雙方協商另定。
5.本辦法由公司事業部組織編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事業部負責解釋。
代理商管理制度10
第一條銷售指標
(一)銷售指標的確定
1、根據公司下達的年度銷售指標,確定各區年度銷售指標并將其按月分解下達。
2、各區域主管和業務員,將相應承擔不同的銷售指標。
(二)指標包括銷售指標和區域代理商開發數量指標。
(三)指標按月統計,由區域主管將完成情況上報銷售部經理。
第二條獎勵辦法
(一)實行業務員銷售全額提成的辦法,按月銷售額(以到賬為準)提取銷售提成,每由銷售部經理核算并上報總公司財務部審核批準。
(二)提成包括:業績獎金、業務招待費、傭金、市內交通費等費用。
(三)指標實行按月考核提成,實行按委發放制,每季度末發放其該季度各月應發的提成總和。
第三條基本市場的調查
(一)由銷售部經理組織業務員對負責的區域進行基本市場情況調查,從而確認銷售渠道的發展與趨勢。
(二)調查的內容應包括:
區域基本情況:即人口、經濟總狀況、消費者結構、購買力等。
市場容量:包括現實的與潛在的市場需求。
消費者偏好:品牌偏好、品種偏好、價格偏好、購買地偏好等。
競爭對手情況:競爭對手實力,網絡體系,經營業績等。
代理商情況:零售商的分布、范圍以及其他情況。
(三)調查結果,由調查人員寫出調查報告,并對調查結果進行分析,確定該市場地進入方式。
(四)根據市場基本情況,確認一定數量可供合作的代理商,以備調查與選擇。
第四條代理商的調查
(一)深入進行市場調查的基礎上,將所確認的代理商分類進行調查。
(二)調查后填寫《代理商調查表》。
(三)根據調查結果,對所調查代理商進行綜合評價。
(四)由區域主管將調查結果上報銷售部經理,銷售部經理會同營銷總監、總經理對所調查經銷假商進行優選和審批。
第五條代理商的談判原則與策略
(一)一般代理商談判同銷售部經理和區域主管進行,重點代理商的談判由銷售總監及銷售部經理出面進行。
(二)因各代理商的'具體情況不同,全作意向及詳細條件也各不相同,談判中應堅持公司的根本利益,并注意區別對待,靈活運用。
(三)約束條款必須完備,以防問題一旦出現,給公司造成大損失。
(四)合同期限應適度,一般不宜過長,以便公司根據合作效果及合同執行情況,及時變更和終止合同。
(五)合同起草時,應先讓對方提供合同文本,這樣可以反方“亮”在明處,排除對方隱藏的“陷阱”,我方可以爭取主動。
(六)全同文本規范雙方行為的法律文件,必須慎重推敲,尤其是細節要格外小心,概念含糊不表的條款不能使用,以防今后“扯皮”。
(七)合同簽約前雙方應提供齊備合法批營許可證件,同時要復印存檔。
第六條合同的審批與簽訂
(一)雙方合作合同起草的合同定稿后,先上報公司法律部門進行文本審核,若存在問題時要進行再修改。
(二)雙方合作合同應統一由公司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來簽訂,一般應由公司總經理簽訂。
(三)委托代理人簽約時要出具法人委托書,并交對方存檔。
(四)有關資料,如房產證明,房屋建筑籃圖,對方的營業證件等,應當有詳細的復印件和所簽合同一起存檔備查。
(五)合同簽訂后,統一存檔。
第七條代理商制訂價格方案
(一)代理商的供貨價格方案由銷售主管制訂,并上報銷售總監,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二)沒有新方案公布前,所有代理商業務一律按既定價格方案執行。
(三)定價依據:
1、生產成本、運雜費、稅收、管理費用。
2、本產品不同于其他產品的質量。
(四)返利辦法及時間
1、根據客戶銷量及要求,分別為:季,半年、一年不等。
2、除表內返利規定外,銷售額達到nA萬+nA萬元×30%以上的再另加重獎。
3、以上6檔不足下一檔者按本檔返利。
4、月返利在下月以上同第一次進貨時間為準。
5、如代理商愿意以貨抵款(其貨價按同出廠價供給),所返貨物隨貨同行。
6、季、半年、年返,以合同期限為準。
7、特殊情況,另行商定。
第八條貨款結算原則
(一)為防止貨款拖欠形成死賬,代理商一律采取款到發貨的原則。
(二)為防止樣品壓款造成死賬,經銷一律不提供無償樣品,堅持款到發貨的原則。
(三)樣品在無破損的前提下,可給予換貨優惠,或者代理商再進貨時,對樣品價格給予一不定期的優惠返還。
(四)支票匯款結算,要等貨款到賬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貨款的回收
(一)代理商的貨款回收,由所負責該代理商的業務員直接負責。
(二)貨款一律由代理商直接匯到公司賬號上,特殊情況現金結算時,應由店面收銀員收款,或直接到公司賬務部交款。
第十條訂貨管理
(一)查閱雙方簽訂的`經銷合同。
(二)查閱交易記錄和結算記錄。
(三)如無貨款結算遺留問題,可進行下次訂貨。
(四)驂方填寫訂貨單一式四份。
(五)訂貨音交銷售主管、代理商、財務部和物流部各一份。
第十一條發貨和運輸
(一)產品運輸一律由物流部門負責。
(二)如對方要求自己運輸、發貨時,代理商要到庫房進行貨物驗收,驗收合格后對方要在驗貨單上簽字。
第十二條代理商的銷售支持
(一)確定有利雙方價格體系,提供價格保護、返利、折讓等支持,具體按公司有關價格政策操作。
(二)按市場競爭勢態,優先供應商品,改進進貨周期與期量標準,支持代理商合理庫存。
(三)協助代理商提供有關市場與客戶信息。
(四)提供我公司產品的有關技術資料和有關產品宣傳促銷資料。
(五)協助經銷沒,對銷售終端導購人員進行我公司商品專業知識和有關導購技巧的培訓。
(六)進行售后組裝與維修的有關技術培訓與支持,樣品可由我公司大區派出售后服務人員進行示范性組裝。
(七)提供相關的備件和易損件,支扭虧為盈售后服務質量。
(八)提供賣場的裝修設計和商品的布置方案,并提供統一的標識。
(九)進行有關產品促銷方面的整體支持。
第十三條售后支持的實施
(一)代理商的售后支持工作,由各區域主管提出支持方案,報銷售部經理審批后實施。
(二)涉及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協助的,由銷售主管報銷售總監審批,有關職能部門協助進行。
第十四條代理商定期巡訪
(一)業務員每初應制訂出自己所負責的代理商巡訪工作計劃,同時填報《經銷巡訪計劃表》,交區域主管。
(二)區域主管對計劃進行調整、修改和補充后,報總經理審批。
(三)代理商巡訪工作完成后要填寫《代理商信息資料表》,統一保存。
第十五條巡訪內容
(一)銷售情況,包括已銷售商品情況、庫存成品情況。
(二)市場和消費者對我公司成品的意見和反映。
(三)售后支持與服務方面還有哪些需求。
(四)代理商基本情況及經營狀況。
(五)對一步進貨的品種、數量、以及進一步合作的態度。
(六)其他各方面的信息。
代理商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和完善秀潔品牌銷售渠道管理,規范代理商日常行為,更好地保護公司和代理商的合法利益,促進共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涉及的代理商是指與公司簽訂了正式代理協議的代理商。
第三條代理商管理的原則:
1、平等、互惠的原則。
2、誠信守法、互利共贏的原則。
3、長久合作、優勢互補的原則。
4、日常管理和定期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章代理商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代理商是公司產品銷售的主要代表,與本公司是利益共同體。凡經公司確認并授權的代理商均享有以下權利:
1、在授權范圍內享有公司產品品牌的使用權。
2、在授權范圍內銷售公司產品并獲取利潤。
3、享有公司提供的相關培訓,以提高其業務能力和管理能力。
4、享有公司提供的各種政策支持和廣告、物料支持。
5、有權享受公司提供的產品銷售和售后服務方面的技術支持。
6、公司提供的其他權利和服務。
第五條代理商應承擔的義務:
1、代理商在約定區域內從事本品牌產品的推廣和銷售,積極推薦本品牌產品,執行銷售計劃,完成銷售任務。
2、維護本品牌形象,按公司要求陳列產品,保證產品陳列、展示醒目,符合公司和市場要求。
3、維護本品牌價格管理體系的穩定,保證所經銷產品按公司統一規定的價格執行。不低價傾銷,不向其他市場竄貨。
4、拓展市場,建立健全有效的銷售網絡,開發、維護下級客戶。
5、配合本品牌組織的.各種促銷活動,按促銷計劃完成促銷任務。
6、配合本品牌新產品上市活動,按要求推廣新產品。
7、配合公司市場調研及其他活動,及時準確向公司提供各類市場動態信息和銷售數據。
8、遵守公司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代理商的選擇
第六條市場分布和配置
1、品牌部根據公司整體戰略,制定本品牌銷售渠道戰略,由品牌部經理主持劃定銷售區域。
2、根據銷售渠道戰略,制定代理商策略。
3、根據市場基本情況,確認一定數量的可供合作的代理商,以備調查和選擇。
第七條代理商的調查
1、在深入對區域、市場容量、消費者狀況、競爭對手情況、市場分布等調查的基礎上,對所確認的代理商進行分類調查。
2、調查后填寫《代理商調查表》,并進行綜合評價。
3、由業務員將調查結果報品牌部經理,品牌部經理對所調查的代理商進行評價、審批。
第八條代理商的選定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必須從事建材行業3年以上,具備一定的銷售能力和市場管理能力。
2、有充足的營業場地、庫房和相關的營業證件。
3、具備足夠的運營資金。
4、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商業道德,重合同、守信譽、遵紀守法。
5、認同公司產品和公司品牌,認同公司營銷理念和銷售模式。
6、有一定的客戶資源。
第四章代理商的談判和簽約
第九條談判原則和策略
1、一般代理商和經銷商的談判由業務員和銷售經理進行,重點代理商的談判由品
牌部經理出面進行。
2、談判應堅持公司的根本利益,嚴格遵守公司銷售政策,并注意區別對待,講究策略。
3、合同文本應以公司格式合同為基礎,約束條款必須完備,以防出現問題,給公司造成損失。
4、合同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內,不宜過長,以便公司根據合作效果及合同執行情況,及時變更或終止合同。
5、合同文本里需填寫內容的部分及補充條款必須慎重擬定、填寫。
第九條合同的審批和簽訂
1、業務員與代理商協商完和合同條款后,應先讓代理商簽字蓋章,上報給品牌部經理審核。
2、由品牌部經理報營銷總監審批簽字,統一報公司蓋公司合同章。
3、有關資料和附件原件應當附在合同后面,作為合同的一部分,一起存檔備查。
4、合同簽訂后,由品牌部統一存檔管理,另一份存留財務部,以備審核代理商資格和銷售返利。
第五章代理商的價格管理
第十條代理商供貨價格管理
1、代理商的供貨價格由公司統一制定,經總經理審批簽字后執行,由公司統一發布。
2、與代理商簽訂代理合同,必須附有《代理商供貨價格單》,作為代理合同的一部分。
3、代理商供貨價格變動,須由品牌部制作書面價格通知,并加蓋公司公章,送達到代理商。在新價格通知之前,一律按既定價格方案執行。
4、銷售政策、支持、優惠及促銷活動等,都必須以不改變代理商供貨價格為前提。
5、代理商對供貨價格負有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代理商違反規定,公司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直至終止代理合同。
第十一條代理商分銷價格管理
1、代理商分銷價格是指代理商向經銷商、分銷商的供貨價格。代理商分銷價格的標準由公司統一制定。
2、代理商在市場分銷時必須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分銷價格進行,不得低價傾銷或私自加價擾亂市場。公司有權對分銷價格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情節嚴重的處以所涉金額雙倍罰款。
第十二條代理商零售價格管理
1、公司制定統一的市場指導零售價,由公司統一公開發布。
2、代理商在銷售過程中嚴禁有超過指導零售價的暴利行為,因代理商暴利行為導致客戶不予結算貨款的,公司不承擔責任。
3、代理商嚴禁低于供貨價傾銷,否則公司有權予以經濟處罰,直至取消其代理權。
第六章物流配送管理
第十三條代理商訂貨管理
1、代理商的訂單由公司訂單處理部門統一處理,區域銷售人員及其他人員無權接單。
2、代理商必須提前24小時向公司訂貨,每次不低于20xx元或四噸,公司會在24小時內及時送貨。
3、代理商店面訂貨低于標準訂貨的,公司會安排車輛不定時配送;代理商訂貨需直接送到工地的,不得低于標準訂貨。
4、代理商要求配送貨物到工地的,應向營業室報清工地具體地址、接貨人電話、結款方式等信息。
5、代理商大量訂貨30噸以上必須提前3天,否則,由于供貨配送延誤而帶來的損失,公司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物流配送管理
1、對代理商的配送貨物公司提供免費裝卸服務。但不負責上樓梯和地下室及遠距離裝卸,卸貨地點不得超過貨車可停放地點8米范圍。超出范圍代理商需承擔必要的額外卸車費用,具體金額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
2、在配送過程中、代理商必須保持24小時手機暢通,以便接貨和保持有效溝通。
3、公司物流配送范圍只限于北京市轄區范圍內,超出配送范圍內的公司不予配送,客戶另行聯系物流。
4、凡代理商到公司倉庫自提自裝貨物,且訂單貨物凈重超10噸的,甲方給予該訂單貨值一定比例的運費補貼(如需甲方裝車的,須扣除實際發生裝車費用)。
5、公司送達代理商的貨物,需代理商當時確認并驗收數量,驗收無誤在送貨單簽字后即視為有效,過后數量差異由代理商負責。
第七章貨款結算管理
第十五條貨款結算方式
1、代理商的結算方式分為預付款、月結、和現金三種方式。
2、長期合作、信譽良好且公司認可的優質客戶,可采取預付款的結算方式。代理商每次支付給公司的預付款額不低于5萬元,乙方在甲方的提貨貨款余額不得低于0.5萬,低于此余額甲方通知乙方補齊預付貨款。
2、無預付款的代理商一般采取現金結賬方式,新開發客戶三個月內必須現金結賬。
3、合作時間在三個月以上且信譽良好的代理商,經雙方協商,可以采取月結的結款方式。代理商當月月結賬款必須在下個月5號前全部結清,否則取消其月結賬款資格。
第十六條貨款管理規定
1、預付款代理商如有工地直接結現金的情況,由公司送貨司機直接帶回交給公司財務,再由銷售人員返還給代理商。
2、代理商大批訂貨應提前十天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并預付30%定金,余款貨到全部結清。
3、代理商可采用支票、轉賬等方式支付貨款。未經公司書面授權,代理商不得向公司銷售人員提供現金或現金支票,不得允許公司銷售人員借支現金或調動貨物,否則一切損失由代理商承擔。
4、代理商應按約及時交付貨款。如代理商無故拖欠應結貨款,或以無效支票、支票無密碼、賬戶余額不足無法兌付支票、遠期支票等方式變相拖欠貨款的,公司有權扣除代理商銷售返利。三次以上違反規定的,終止代理協議。
第八章產品質量管理
第十七條產品質量管理
1、公司客服部負責代理商及其他客戶產品問題投訴的處理。
2、若代理商在銷售過程中出現產品質量投訴問題,應第一時間及時與公司銷售人員或客服部聯系,協助公司相關人員及時解決。如因代理商延誤而造成的損失,公司
代理商管理制度12
第一章代理商發展辦法
本辦法所稱代理商,指已與xx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經銷合同》或建立正式合作關系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須是獨立企業法人或獨立經營的個體工商戶,且須擁有與所經銷區域相符的資金、車輛、人員及倉儲能力,有良好的信譽和社會關系,有穩定的銷售網絡。
一、代理商發展規劃:
1.每個區域市場(范圍由公司考察后確定)只設立一個獨家區域代理商。
2.代理商可以發展下級分銷商,也可經本公司市場部批準向尚未有本公司產品代理商的區域發展分銷商。
3.代理商的正式授權工作歸本公司市場部,本公司其它各部門、各分支機構或個人無權簽署正式合同。
二、代理商發展程序
1.由營銷人員負責考察申報,市場部審核、上報總經理簽批、備案。
2.對于有意向成為我公司代理商的單位,可直接在我公司網站主頁上填寫《代理商申請表》,也可致電本公司市場部,并提交申請單位的營業執照和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我公司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單位的資信調查,并給予明確答復。
三、合同時效
《經銷合同》的有效期原則上為一年。合同的雙方應于合同期滿前的三十天內續簽下年度《經銷合同》,否則該合同自動失效。若續簽同等條件下該代理商有優先權。
四、代理商取消程序
1.對代理商在合同期內不能完成承諾的業績目標,或不能遵守我公司有關市場管理制度、不能執行協議等違規行為,我公司有權取消其代理商資格。
2.由市場管理人員填寫《代理商資格取消申請表》,向市場部申請取消該代理商的經銷資格。
3.市場部在審核通過后,向該代理商簽發《終止合同通知書》,終止與其的合作關系。通知書一式貳份,一份寄予代理商,一份市場部留底。
4.自動終止: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合同自動終止:
a)經銷合同有效期滿后,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里續簽合同;
b)連續兩個月未進貨;
第二章代理商管理權限區劃
1.由市場部統一對全國的代理商合同、檔案進行管理。
2.各區域經理管理所轄區域的代理商,并每月向市場部匯報管理情況。
第三章企業支持政策
1.為鼓勵代理商對區域縣級市場的長期培育,授予本區域獨家經銷權;
2.視情況派駐業務人員協助拓展市場;
3.廣告投入:根據區域市場戰略需要,投入不同的廣告支持,具體投入方式和數額由市場部調研后確定;同時鼓勵代理商獨立運作區域廣告,公司根據業績增長按比例予以產品支持;
4.終端促銷:根據不同的區域市場和產品,給予相應數額的POP、DM、禮品、贈品、促銷員、A類店面支持等;
5.業績獎勵:根據代理商業績,評選年度優秀代理商,并給予獎勵。優秀代理商的業績資格為年度銷售額前三名。對于優秀代理商的獎勵將在每年的代理商年會上予以兌現;并對優秀代理商在本公司網站上加以介紹。
6.不定期舉辦代理商產品技術培訓和市場營銷技巧培訓。
7.在各地舉辦的促銷活動或有關重大的公關活動將邀請當地的代理商合作參與。
8.及時將公司相關信息以電子郵件等形式傳遞給各代理商。
9.代理商之間糾紛,本公司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予以協調解決。
第四章代理商應采取的`配合措施
1.代理商必須嚴格遵守區域經銷規定,如發生未經批準任意改變進貨渠道或代理商之間相互供貨、或代理商未經許可發展所轄區域之外的分銷商并為其供貨的情況,經查證將給予警告、經濟處罰、取消經銷資格(不予兌現任何獎勵)等處罰,并以《違規處理意見書》形式告知,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2.代理商必須嚴格維護本公司價格體系,不得超出本公司建議價格范圍。如有必要調整價格,須提前五日書面報我公司市場部,經批準確認后方可調整。
3.代理商應積極拓展并維護本區域銷售網絡,并及時反饋市場開拓與銷售業績變化情況、已銷售商品和庫存成品情況、市場和消費者對我公司產品的意見和反映,提出市場開發與市場管理的合理化建議。定期填寫《市場信息反饋表》并回傳。
4.代理商應積極維護本公司品牌形象,積極參與本公司的促銷和公關活動,并給予力所能及的支持。
5.代理商應積極接受本公司的各項業務指導及培訓。
6.代理商應與我公司員工、尤其是市場部工作人員建立起健康的工作關系,不得向其贈送禮品、財物、借用車輛手機等貴重物品,不得為其辦理私人事務,不得與其酗酒、出入娛樂場所;并且如實向我公司市場部市場調研人員反映其情代理商有義務配合我公司進行新產品推廣工作,我公司將根據新品推廣業績對代理商予以獎勵。
7.代理商必須做好本公司產品的終端管理維護工作,標準如下:
a)每個單品必須集中上架陳列,力求進入最佳陳列位置;
b)定期做好終端理貨工作,保持所陳列產品清潔美觀完整;
c)做到陳列生動化,正確展示產品,價格清晰準確,產品和促銷品捆綁;
d)確保貨架飽滿,保持合理庫存量;
e)必須按保質期做好先進先出工作;
f)對廠家提供的促銷品不得截留,必須發至終端;
g)強化終端店面廣告,增加可見度;
第五章竄貨處理
1.市場發生竄貨,第一時間抄產品的批次,填寫竄貨查證表,傳真至市場部;
2.市場部檢查所抄批次的真實性,清晰與否,如果真實、清晰將竄貨查證表傳真到市場部處,如果不清晰或者批次不正確的要求市場重新提供需要查證的批次;
3.市場部根據竄貨查證表提供的產品的批次進行查證,如果經過查證批次不正確的,通知代理商重新提供需查證的批次;如果沒有
其它原因在3個工作日內將查證的結果傳真到市場部處;
4.市場部將竄貨查證的結果傳真到竄貨方,通知被竄方,同時監督雙方協商處理;
5.市場部監督雙方在2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竄貨結案表格傳真到市場部備案,如果雙方在處理的過程中有爭議,市場部及時通知市場所屬的大區經理進行協助處理,直到收到竄貨結案表;
6.如果竄貨發生在不同的省區,要求兩個省區的大區經理進行溝通,保證竄貨處理按時完畢,同時有必要時營銷總監、市場部經理進行解決。
第六章附則
1.本制度解釋權歸xxX股份有限公司市場部。
2.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代理商管理制度13
第一條總則。
(1)代理期限一般為三年,代理商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各地原則上只設一名省級代理商。
(2)本制度規定公司特許代理商(以下稱代理商)權限、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公司與各代理商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系,促進雙方共贏發展。
(3)代理商經公司授權并自代理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應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公司市場部門的要求,在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銷售、宣傳促銷、售后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4)代理商應遵循公司的規定,不得做出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5)各代理商應積極收集本行業信息,尤其是公司產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場銷售情況,及時反饋市場信息,以利于公司對企業及產品形象做宣揚,進一步加強銷售網絡的扶植和管理。
(6)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區域內,應積極辦理產品入市手續,妥善處理與客戶的關系,并做好建檔工作,同時積極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條代理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能提供營業執照正本、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等相關文件復印件,經審查合格簽訂代理協議后即成為公司合法代理商。
(2)應具備良好的經營規模、辦公條件、設備及職員,有固定的業務場所,良好的資信本領和商業信譽。
(3)各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在所轄管區域內進行業務運作及處理。
(4)愿意專心經營公司產品,并對產品、市場充滿信心。
(5)能夠誠實經營并接受公司的經營指導,保持與公司戰略決策的一致性。
(6)全面贊同公司各項制度,并能積極參加公司為各代理商所舉辦的各種活動。
(7)必須具有一定的銷售網絡,有本領在短期內將產品市場拓展開。
第三條提交資料。
(1)企業法人的簡歷。
(2)企業經營業績。
(3)企業經營隊伍主要骨干人員簡歷及人數。
(4)當地批發、批發網絡情況。
(5)產品區域市場推廣計劃。
(6)接到貨物后能在20天內達到鋪貨率35%的能力。
第四條代理程序。
代理商評估表打分經由過程
第五條代理商權利和任務。
各經營者在成為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1)區域獨家代理公司產品。
(2)使用公司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使用公司商譽開展廣告宣揚、市場推廣活動。
(4)維護公司及其產品在代理區域內的良好形象。
(5)接受公司經營計劃的指導。
(6)配備必備的銷售人員并負責對上述人員定期進行業務培訓。
(7)全面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拓展等業務運作及處理工作。
第六條日常工作。
(1)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公司提出版面定貨計劃,以保證產品的及時供應。
(2)代理商每月初須做出書面的市場拓展計劃并報公司市場部備案,以便代理和談簽訂填寫代理商注冊申請注銷表代理政策切實其實認及代理級此外談判業務執行獲得必要的協助和支持。
(3)每月25日前向公司提交當月的工作報告(市場總結)。
(4)以每半年一次將代理區域內網絡狀況及銷售狀況做出申明并提交公司市場部。
(5)每年12月30日前做出所代理區域市場的預測報告(包括對競爭敵手的分析、未來市場預測、政府主管部門的支持水平等)、年度銷售目標、工作計劃及對公司的工作建議書。
(6)代理商須按公司制訂的銷售任務進行月、季度或年度銷售,以確保產品在該區域的市場銷售量和市場占有率達到預期目標。
(7)季報。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之前,將上季度銷售報表報大公司市場部;各代理商以季度為單位做季度總結,反映市場開拓及經營中的各項題目。
(8)年報。以年為單位進行總結,采納年關代理商大會的形式進行,其結果作為年關查核代理商資格使用。
第七條價格、串貨。
(1)按統一的價格向代理商供貨。
(2)代理商須參照規定的價格進行銷售,不得私自降價或抬高價格銷售,不得隨意調價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區域內,產品零售價格變動不得超過建議零售價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和談約定區域內開展代理產品各種合法銷售活動,嚴禁未經書面認可在其他區域內從事各種形式的銷售活動。
(5)嚴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進行倒貨、串貨銷售,及一切變相擾亂市場銷售的行為。
(6)如串貨與被串貨雙方協商解決串貨行為,不提出異議,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歹意串貨行為,公司視其情節輕重,有權勾銷代理商的代理資格。
第八條保密。
(1)公司實行“同業禁止”的原則,未經同意,代理商不得多頭代理銷售與公司相類似的產品,更不得將有關銷售代理的任何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嚴守雙方交易過程獲悉的所有商業秘密。
(2)無論代理和談終止與否,代理商均不得保守本公司的任何商業秘密,一經發覺將莊重處理。形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令責任。
第九條銷售管理。
(1)本公司負責建立與代理商之間的溝通與聯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傳資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廣方案與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銷售代理協議書指定的區域內的代理銷售權,但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將保留在該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權利。
①年關匯總清理時,代理商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責任總額。
②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試用時。
③代理商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市場工作無法正常開展。
④國家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發生時。
⑤遇有緊張客戶贊揚,經確認屬代理商操作不當。
⑥其他嚴重損害本公司形象與產品形象的行為發生時。
(3)代理商須保證完成約定的銷售目標額。在約定時間段內,代理商未能達到約定目標且差距較大時,公司有權無條件取消其代理資格,終止其代理協議。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通報銷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銷售計劃書,每月提供銷售、庫存統計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銷售計劃目標書。
(5)對于沒有設立代理商的地區,其他代理商應與本公司取得溝通,得到書面許可后,方可向該區域供貨并有義務維護當地價格情況,當該地區設有代理商后,應停止向該地區供貨或通過相應渠道轉給合法代理商。
(6)各代理商須按代理和談的規定勉力完成業務目標,在完成市場目標的同時,認真搜集市場信息。公司會將市場信息搜集反饋情況作為代理商查核的`一個目標,市場信息的質量將影響雙方的延續合作。
①達到年度銷售目標,且無任何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生,按要求反饋市場信息,雙方可續簽下一年度的合作。
②達到年度業務目標,無任何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生,但市場信息反饋工作一般,將重新評估合作資格。
③未達到年度業務目標、違反本管理辦法或不反饋市場信息的代理商,將斟酌勾銷代理資格。
(7)代理商應積極宣傳本公司企業形象,及時向客戶介紹產品及新推出的其他產品。把本公司及系列產品迅速推向市場。
(8)各代理商對下級網絡應及時鋪貨、補貨、調貨,加強溝通,維護銷售網絡。
(9)市場運作過程當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場贊揚時,應及時做好記錄,并報公司相關部門妥善處理。
第十條交易與結算。
(1)代理保證金。各級代理商均需按規定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證金,并在代理和談簽訂時交至本公司。此保證金是代理商的資信保證,不用作貨款結算。代理關系終止時,將代理保證金退還原代理商。
(2)交貨。公司會依據代理商提出的書面定貨申請或與簽訂的供貨和談進行供貨,由公司負責辦理好發貨及運輸相關事宜。
(3)價格。代理商對外銷售需嚴格執行統一的銷售價格。
(4)貨款。貨款準繩上經由過程銀行轉賬領取。貨款的繳付以財政部收到為期限。市場部才能發貨。
(5)退貨。如貨物確因本公司原因形成質量不及格,或貨物發運型號、種類不符,公司負責退貨或調換。
第十一條考評與輔導。
(1)將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對各代理商經營狀況進行考評,考評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①業績情況:聽取各代理商區域市場的業績報告和業績展望。
②產品售后服務及客戶贊揚情況。
③網絡覆蓋、促銷宣傳、庫存管理。
④本地區競爭對手動態分析。
⑤制訂政策的執行結果。
⑥每半年或一年進行一次代理商資格的考評,及格者連任,不及格者撤銷。
(2)對代理商的輔導辦法。
①制訂代理商管理制度。
②有償代培代理商的業務員。
③定期(每年兩次)提供無償經營管理培訓。
④提供產品系列宣傳品等資料。
⑤提供各項管理制度、市場運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⑥針對業績較差地區的代理商,可做“專項研究”,找出病因,對癥下藥。
⑦協助各代理商擬定針對區域市場的促銷方案,以及協助舉辦產品推廣、訂貨會等。
⑧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戶的咨詢,解答各類經營、管理問題。
⑨各級主管定期視察各代理商區域市場經營情況。
第十二條違規處罰。
(1)各代理商在經營過程當中,采納不合作態度大概有損害產品信譽行為時,視情節輕重,將對其提出版面警告,直至勾銷其代理資格。
(2)未按有關規定和本制度開展工作的,但暫時尚未造成損失的,將提出書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連續兩年達不到規定銷售責任額時,代理資格自動取消。
(4)未經同意,代理銷售產品相類似產品的,公司將提出書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將直接取消其代理資格。
(5)不遵守指定的銷售區域,以非指定價格在其他銷售區域銷售產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規定執行,造成與其他銷售代理糾紛時,將視其情節輕重,處以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取消其代理資格,情節嚴重者將移交人民法院裁決。
(6)違反失密任務,導致公司一般損失的,將合理評估損失額度,公司對其進行5000元以內的經濟處罰(一般損失是指損害公司商譽,但不足以影響公司在該區域的形象及產品形象的;或者經濟利益損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將本協議的內容透露給第三方;或者違反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機密級以下的相關資訊及商業信息的)。
(7)違反失密任務,導致公司重大損失的,公司將對其處以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直接勾銷其代理資格并交由群眾法院裁決。(重大損失是指利益損失高于上述“一般損失”大概水平深于“一般損失”的損失)。
(8)代理商須自覺接受本制度約束。若代理商違反本制度的規定或未完成銷售責任額,公司有權暫停供貨,直到終止代理關系。
(9)代理商如嚴重違反相關規章制度或特許代理協議,公司可隨時解除雙方約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約。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制度作為代理和談的附件,與代理和談具有一律法令效力。
(2)公司將本著“誠信為本、長期服務”的宗旨和“公平合理、優勝劣汰”的原則對代理商進行合理布局和調整,以實現互利互惠、共同快速發展的目的。
(3)因其他原因需終止代理關系,需向公司提出版面申請,經本公司確定后,退還代理保證金。
代理商管理制度14
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的主旨
根據《合同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管理制度規定本公司與代理商之間的有關合作事項。
第二條代理商的銷售區域
代理商銷售的區域,依公司的實體店選址來決定。代理商如欲在指定以外的區域進行銷售活動,應事前與本公司聯絡,取得書面認可。
第三條經營產品
代理商所經營的本公司產品必須是協議中規定的本公司委托銷售產品。
第四條銷售責任額
代理商的銷售額即為第三條規定商品的總額。銷售責任額由本公司根據市場情況進行制定,代理商執行。代理商須于每周一,向本公司上報上周的銷售總結和下周的銷售計劃。本公司將根據代理商的銷售完成情況進行相應的獎罰。原則上,每周需向公司最少拿貨200斤。
第五條經銷處的設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責任范圍下設置經銷及代辦處等。但設置之前須與本公司聯絡,取得其書面認可方能實施。
第六條銷售價格
貨物自本公司發布給代理的商品價格與代理商賣給顧客的售價,必須依照另外規定的價格表或相應的價格政策來進行。前項價格如發生變更,前者須及時書面通知后者、后者接到本公司的書面認可方得實施。
第七條相關資料的提出
代理商應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定期提交必要的資料(客戶名冊、銷售計劃、銷售報告等)。
第八條本公司交貨方式與運費
本公司以公司所在地為給代理商的`交貨地點,運費由各代理商負責。
第九條退貨
當貨物與代理商訂購內容不符或不合格的制造責任明顯為本公司所有時,方能接受退貨條件。
第十條付款條件
產品付款方式為轉賬。每次提貨時,應結清當批貨款。
第十一條暫停出貨
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合同付款義務、發生其他違約情況或出現不可抗力情況時,本公司將暫停給其發貨直到問題解決。對代理商的支持政策為促進代理商的銷售績效,本公司與代理商之間的相互關系制定以下獎勵支持政策。
第十二條培訓
本公司將不定期對代理商進行技術和銷售的培訓。培訓的內容,形式,時間和地點由本公司確定后組織代理商參加。代理商可以對培訓提出建議。
第十三條銷售獎勵
以下獎勵制度適用于代理商的銷售及付款事宜。銷售額業績突出的獎勵代理商在協議有效期內,超額完成年度最低銷售額,本公司對超額部分除支付規定的傭金外,另付獎金或其他實物獎勵。其他形式獎勵,由本公司另行決定。
附則
第十四條同種產品的仿造限制
代理商未經本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制造代理產品或與其類似或相關的產品。
第十五條嚴守機密
代理商能夠必須嚴守與本公司的有關交易機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第十六條使用本公司品牌及其相關內容
代理商如欲使用本公司品牌,須將使用范圍、方式、樣本向本公司提出申請,在得到書面許可后,方可在許可的范圍內使用。
第十七條違反制度的處置
代理商如違反本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可隨時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和解除部分或全部協議。
第十八條禁止代理商彼此之間的競爭
代理商須于指定區域內,以本公司許可的售價來進行銷售活動,避免向其他區域擴銷而引起代理商彼此之間無謂的競爭。但如經本公司書面指示時則不在此限制之內。若因前項行為或類似方法,引起代理商之間的競爭,本公司將站在公平的立場上,居間調停予以解決。
第十九條新代理商的設置本公司在授權新的代理商之前,須做好充分的調查與研究,同時須咨詢代理商及代表處的意見。如有問題要居間調停予以解決。
第二十條當發生本制度的相關紛爭時,由管轄地法院或惠州仲裁委員會判決或裁決。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本公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經本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代理商管理制度15
為加強對全國經銷商、代理商的統一管理,規范各區域經銷商、代理商的行為,確保公司產品在各經銷區域的順利銷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總則
1、經銷商是指公司在指定區域內設立的經銷點,跟據公司銷售需求,可在同一區域設立一個或多個經銷商,并且將各類經銷商按等級分類管理,各級經銷商必須遵守公司的經銷商管理制度。
2、代理商是公司在指定區域和指定期限內享有獨家銷售公司產品的代理權,公司在所指定區域和指定期限內不得授予除代理商以外其他銷售商銷售公司產品權力。代理商可根據區域實際銷售情況,在自己代理區域內設立下一等級代理商或經銷商,統一由代理商管理;同時代理商必須完成同公司簽訂合同的全年最低銷售額。
3、本制度規定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特許經銷商、代理商權限,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公司與各經銷商、代理商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系,促進雙方共同發展。
4、代理商、經銷商期限均為為一年,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
5、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確定的經銷商、代理商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從事經銷活動,不得做出損害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6、經銷商、代理商經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授權并自經銷協議書、代理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的要求,在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經銷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宣傳促銷、售后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7、經銷商、代理商應積極收集本行業信息,及時反饋市場信息,以利于公司對企業及產品形象做宣傳,進一步加強銷售網絡的建設和管理。
8、經銷商、代理商在各自區域內,應積極辦理產品入市手續,并做好建檔工作,同時積極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章 經銷商、代理商要求
1、必須具有合法的'工商注冊手續、獨立法人資格,并有相關產品的合法經營權,具備敬業、守信、合法的經營作風。
2、對億利產品和企業文化充分認同,有較強的合作意愿,對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有較高的忠誠度,并對產品、對市場充滿信心。
3。應具備良好的經營規模、辦公條件、設備及人員,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倉庫面積不小于50平方米,具備一定的區域產品配送能力,良好的資信能力和商業信譽。
4、具備較高的經營管理能力,提供較完善的市場管理、拓展及營銷計劃;
5、有專職的銷售人員和網絡以及網絡開發能力,有一定的售后服務能力;
6、在當地有一定的社會關系。
第三章 資格的申請與審批
1、申請需提交的資料
(1)申請計劃書
內容包括:公司介紹、經營歷史和業績、管道和型材、門窗銷售方面的優勢,預計投入新材料產品的資金、人員、設備等方面的資源,三年內的市場開發規劃,本年度銷售回款目標等。要求電腦打印,并加蓋公章。
(2)資質材料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稅務登記證(國稅)副本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一般納稅人證明等。單位證件要求有最近一次的年檢。
(3)基本資料表
固定格式,見附表:《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經銷商、代理商基本信息表》。
2、審批程序
(1)意向經銷商、代理商將材料準備齊全,交所在銷售區域辦事處。
(2)辦事處經理接到申請后,根據公司年度經銷商網絡開發計劃,結合當地經銷商、代理商布局等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設點。如有必要設點,在3個工作日內實
地考察,符合公司要求的,根據實地查考結果填寫《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經銷商、代理商加盟審批表》,報銷售部經理審核。
(3)銷售部經理根據情況進行審核,如有必要,在3個工作日內實地考察,符合要求的,填寫審核意見,報分管領導。
(4)分管領導審批后,銷售區域組織經銷商簽署合作協議。協議一式兩份,經銷商、代理商簽字蓋章后,郵寄到銷售部,辦理后續蓋章、郵寄、存檔等工作。
第四章 經銷商、代理商職責與管理
1、經銷商分為一級經銷商(地級城市),二級經銷商(旗縣城市),直銷商(零售);
2、各銷售區域根據區域實際情況及不同產品類別設立一個或多個經銷商,根據經銷商實力及銷售任務,在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同意后,可設立獨家代理商,其可以發展一級經銷商、二級經銷商;各級經銷商必須報公司審核,由公司簽訂經銷合同,并由銷售部統一管理;
3、經銷商、代理商必須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經銷區域和產品,不允許任何形式的跨區域銷售和變相的跨區域銷售;
4、對經銷商、代理商進行專人定項管理,建立經銷商、代理商檔案及其網絡用戶檔案;并定期對經銷商、代理商通過實際走訪進行評估,對于不執行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經銷商、代理商管理制度相關條款、未完成協議約定銷售指標的經銷商、代理商,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有權取消其經銷、代理資格,并在相關區域重新選定經銷商、代理商。
5、經銷商、代理商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公司提出書面訂貨計劃,以保證產品的及時供應;
6、經銷商、代理商嚴格執行本公司規定的各種價格政策,各銷售區域應對經銷商供貨實行統一價格、現款現貨、款到發貨,并密切關注經銷商的末端銷售價格,嚴禁經銷商、代理商進行剎價銷售,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7、各銷售區域對所轄區域經銷商、代理商必須強化日常管理,杜絕竄貨現象,嚴禁經銷商、代理商銷售假冒的億利塑業產品,視其情節輕重有權取消經銷商的經銷資格;
8、經銷商、代理商要以月為單位,定時向銷售區域上報進、銷、存業務報表,同時各區域應密切關注經銷商的貨物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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