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制度最新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管理制度最新,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消防管理制度最新1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辦公室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辦公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企管部負責人,負責辦公室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辦公室的電器設備較多,如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飲水機等,其插座要使用優質插座,從源頭上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四、使用便攜式插座供電時,需注意其最大載荷,切忌插用電器過多,以免造成插座、插頭嚙合不良、插座過載印發的發熱失火。
五、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順手的某些墻體插座,閑置其他墻體插座,造成該插座電線加速老化,甚至因電流過載導致;插座、插頭損壞要及時更換。
六、不私接、亂接電氣線路,使用質量可靠的'接線板;不在普通線路上使用超過負荷的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便攜式電器一般體積較小,散熱性差,容易產生自燃事故,使用時應遠離桌面、臺布等可燃物體,并隨時注意其工作溫度。
八、將智能電器的電源管理設成省電模式,不用時自動“休眠”降低功耗避免產生火災隱患。
九、不要讓電器長時間待機,否則容易造成電器損壞或誘發火災。
十、電暖器、飲水機、空調等大功率電器,不能長時間不間斷使用,應間斷使用或調到較小功耗使用。
十一、電腦顯示器和機箱散發熱量比較高,應該保持良好的散熱通風環境,電腦周圍應保持10-20厘米的空間。
十二、雷雨天要及時關閉電腦等辦公用品的電源。
十三、下班必須關閉電器開關,確保辦公室內電氣設施電源全部斷開。
十四、不得在辦公室燃燒廢紙、文件、資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十五、辦公室禁止吸煙,吸煙區不得亂扔煙頭,煙頭應扔進防火煙灰桶,以免引起火災事故。
十六、保持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十七、禁止私自挪用、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十八、禁止攜帶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消防管理制度最新2
一、為切實加強xx大廈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廣大業主和住戶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止大廈內火警、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全體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xx大廈具體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先交與大廈廣大業主和居民征求相關意見修政后,再公告正式實施。
二、本管理制度適合于xx大廈內全體業主住戶和租賃本大廈住房的公司、集體宿舍及外租戶。
三、xx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公安消防機關依法監管與指導,業主委員會全面負責,全體居民積極參入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建全嚴格而和諧的安全生活環境。
四、業主委員會對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業主委員會主管負責人對消防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實行安全責任問責制。
五、大廈內業主家庭中以房產所有權人為安全責任人。外來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廈上班的公司負責人為安全責任人。外公司集體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員為安全責任人。外租房所有權人按治安管理規定,同為外租房的安全責任人,安全責任與租戶共擔。
六、大廈物業服務人員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利用廣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廣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質,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業委會物業人員按管理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檢修,缺損的要逐步補置,管理制度《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業委會物業人員按安全規范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記,設置火災事故或停電應急照明設施,火災報警系統要做到隨時可以發揮作用。
九、在公安消防機關和社區的堅決支持下,徹底保障大廈各條緊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無障礙暢通。
十、物業服務人員樹立嚴謹的敬業精神,加強完善專人值班制度。加強并堅持每日的.五巡查重點工作(巡查各樓層配電箱、巡查大廈兩條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樓層消防設施、巡查電梯機房)。發覺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記錄備案。處理不了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爭取隱患苗頭不過夜。
十一、萬一發生火災事故,物服人員要及時報警119并啟動大廈火災緊急報警系統。組織處置初起火災,通知水泵房供應消防用水,疏散大廈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撲滅火災和配合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十二、在認真抓好居民住戶的安全環境外,業委會物業服務人員要加強大廈內公司、集體宿舍及短期臨時住戶的安全管理與監督工作。物服人員有權定期與不定期的在集體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員工的陪同下,共同檢查區域安全問題。物服人員有權提出安全隱患問題和整改建議。
十三、大廈內嚴禁大量存放國家有關規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品。大廈內嚴禁生產、銷售各類危險物品。大廈通道里嚴禁燃放煙花、鞭炮之類危險品。
十四、無論新老住戶進行裝修工作,應由業主與裝修人事先與物服人員提出申請,并在物服人員依據有關規定指導下安全進行裝修。裝修中如需要進行電焊、氣割之類工作,必須在動明火前報告物服人員,并做好施工現場火災預防措施后方可進行,并接受物服人員監督。大廈物業將無償提供滅火器具現場備用。
消防管理制度最新3
餐廳(廚房)是重點防火安全部門,人員集中流量大,為了加強管理,確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對廚房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滅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所有廚房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燃氣使用操作規程》,《餐廳(廚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訓合格,嚴格按照餐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進行崗位操作。
二、餐廳(廚房)要配備有合格上崗證的電、水、煤氣的'維修工,經常對餐廳(廚房)的水、電、煤氣管道、閥門及爐具進行檢查,非專業人員不準擅自接、改拆電線、煤氣管道和電源、氣源。
三、消防器材配備足夠,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醒目。
四、進入廚房人員嚴禁攜帶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廚房內進行非食品生產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五、不準在餐廳(廚房)內亂扔煙頭、火柴棒,工作人員不準在庫房、操作間區域吸煙。
六、每次開爐前,必須按《燃氣操作規程》,先檢查廚房所有燃氣閥門,確認全部關閉無誤后,與交班記錄核對,查看廚房(包括明檔)區域無異常情況后。再按操作規范使用。
七、廚房工作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廚房區域安全情況,關閉門窗。切斷不用電源。拔出廚房機械、電器插頭(雪柜除外)。全部煤氣閥門,并做下班安檢記錄。
八、廚房員工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時都要對全部煤氣管道、管道閥門、爐具開關、凈化排風系統電源箱檢查一次并做安檢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匯報。
九、廚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電時,必須經過嚴格的申報審批程序,有專人負責安全的監控下使用。
十、每天專人進行安全巡查,每周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每月25日前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大檢查。
消防管理制度最新4
1、微型消防站由單位自行管理。
2、微型消防站的經費保障、崗位管理和人員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等由單位管理。
3、單位消防員應定期開展體能和消防技能訓練。
4、微型消防站應定期對單位消防員進行在崗消防業務培訓。
5、微型消防站應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落實考核獎懲。
6、微型消防站應開展遵紀守法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增強人員法紀觀念和職業榮譽感。
7、微型消防站應建立安全防事故制度,定期開展安全防事故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8、單位專職消防員應由單位自行統一著裝。
消防管理制度最新5
為了加強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結合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機房控制室內不得會客、吸煙、不得動用明火,應在明顯位置張貼禁煙標識。
二、機房或控制室內不得堆放有大量物品、不得存放雜物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三、機房或控制室工作人員交接班前后必須認真檢查電機線路、機器運行、設備運轉情況是否正常。
四、用于機器設備保養維修使用的油漆或其他化工材料,包括包裝物、擦試劑、涂料等物料用完后放置到指定位置,不得隨意丟棄。
五、機房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認真學習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并持有特殊工種資格證書。
六、機房或控制室內嚴禁私自拉電源或安裝電氣設備。
七、機房或控制室內應當配有相應數量的.滅火器,值班人員應了解位置和使用方法,并且實行責任制,堅持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遇有火災、火險及時撲救與報警。
八、機房控制室內的所有設備、電氣線路要經常性的進行檢查和保養。
消防管理制度最新6
。ㄒ唬┗馂碾[患和隱患整改狀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狀況;
。ǘ┦枭⑼ǖ馈⑹枭⒅甘緲酥、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狀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狀況;
。ㄋ模┫涝O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狀況;
。ㄎ澹┫腊踩珮酥驹O置及其完好、有效狀況;
。┯没、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ㄆ撸┲攸c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狀況;
。ò耍┫腊踩攸c單位(部位)管理狀況;
。ň牛┮兹家妆kU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狀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狀況;
。ㄊ┓阑鹧膊槁鋵嵓坝涗洜顩r;
。ㄊ唬┢渌枰獧z查的資料。
消防管理制度最新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旨在加強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39;順利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車間、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公司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單位行政主要領導擔任,車間、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各車間主任、班組長擔任。
第五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各級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便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公司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車間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應能召之即來,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各單位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業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各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單位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后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安技和保衛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保衛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見,經本單位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公司保衛部領導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公司保衛部審核,報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并要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干部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一般不得使用電爐等電器。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嚴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保衛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消防管理制度最新8
餐廳(廚房)是重點防火安全部門,人員集中流量大,為了加強管理,確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對廚房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滅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所有廚房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燃氣使用操作規程》,《餐廳(廚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訓合格,嚴格按照餐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進行崗位操作。
二、餐廳(廚房)要配備有合格上崗證的電、水、煤氣的維修工,經常對餐廳(廚房)的水、電、煤氣管道、閥門及爐具進行檢查,非專業人員不準擅自接、改拆電線、煤氣管道和電源、氣源。
三、消防器材配備足夠,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醒目。
四、進入廚房人員嚴禁攜帶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廚房內進行非食品生產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五、不準在餐廳(廚房)內亂扔煙頭、火柴棒,工作人員不準在庫房、操作間區域吸煙。
六、每次開爐前,必須按《燃氣操作規程》,先檢查廚房所有燃氣閥門,確認全部關閉無誤后,與交班記錄核對,查看廚房(包括明檔)區域無異常情況后;再按操作規范使用。
七、廚房工作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廚房區域安全情況,關閉門窗;切斷不用電源;拔出廚房機械、電器插頭(雪柜除外);全部煤氣閥門,并做下班安檢記錄。
八、廚房員工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時都要對全部煤氣管道、管道閥門、爐具開關、凈化排風系統電源箱檢查一次并做安檢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匯報。
九、廚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電時,必須經過嚴格的申報審批程序,有專人負責安全的監控下使用。
十、每天專人進行安全巡查,每周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每月25日前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大檢查。
消防管理制度最新9
1、公司宿舍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1.集體宿舍的樓房必須有兩個安全出口;
1.2.每一層樓的主要通道和樓梯間應有安全出口指示燈和應急燈;
1.3.安全出口燈應保證24小時長明,應急燈應保證意外停電時起到應急照明作用;
1.4.宿舍的每一層樓均應安裝消防栓和放置適當數量的滅火器,并保證長期有效;
1.5.宿舍的照明電源及其它用電源應有保護接地(零),所有的.引電線應有套管,不得有裸露的金屬電線;
1.6.宿舍的吊扇應有安全防護措施防止打傷上床工人的頭、手等部位;
1.7.宿舍的每一層樓應貼有逃生線路圖,工人應熟記逃生線路,熟練掌握逃生技巧。
2、入住公司宿舍必須按照公司宿舍行政部的安排入住,未經行政部同意不得私自換宿舍或床位。
3、嚴禁在宿舍亂接亂拉電線。
4、嚴禁在公司宿舍內使用電爐、電炒鍋等強度耗電用具。
5、嚴禁在床上點蠟燭看書或從事其它工作。
6、吸煙者的煙頭應把它淋熄后丟進拉圾桶,不可到處亂扔,不可躺在床上吸煙。
7、點蚊香睡覺應把蚊香放置在絕對安全的位置,保證不會燒著被蓋、衣服等可燃物質。
8、上下樓梯應手扶護攔,不要蹦蹦跳跳的,防止摔作。
9、在宿舍應保持安靜,不要在宿舍放音響等制造噪音,影響他人的休息。
10、遵守公司的相關規定,未經公司有關部門允許,不得留宿他人或把他人帶進宿舍。
11、不得把水到處亂倒,必須倒進下水道。
12、節約用水用電,用完水后立即關水,人離開宿舍時應當關電。
1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在宿舍從事違法活動。
消防管理制度最新10
(一)機構和人員:
責任人:總經理責任部門:行政部消防隊長:部門經理
消防隊員:公司全體員工
(二)職責:
責任人:負責公司安全管理全面工作
責任部門:檢查督促公司各項消防安全工作和制度的落實。組織和健全消防機構;制定消防制度;具體檢查、落實各項消防工作;組織消防工作的學習和宣傳;組織貫徹上級對消防工作的指示;完成責任人交辦的其它消防工作。管理、檢查、更新消防器材和設備,確保各類消防器材和設備處于良好狀態,能隨時啟用。
消防隊長:發生火情時,指揮人員火速到現場,本著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積極組織搶救人員和物資;指揮無關人員疏散,維護現場秩序;熟悉各類消防器材和地下消火栓的位置。
消防隊員: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火情就是命令。發生火情時聽從指揮,積極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熟悉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
(三)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隊員要掌握消火栓和所配發的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2、清楚電源開關的位置,根據火情斷電。
3、清楚消防設施的位置。
4、經常檢查消防設施、滅火器,設施應完好能用。
5、正確掌握報警方法,發生火情保衛處7110、7119。
6、要進行安全用電的宣傳、檢查。室內嚴禁使用各類違章電器。 7、員工宿舍樓內禁止做飯及使用明火。嚴禁在宿舍內點蠟燭及吸煙。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
8、樓梯、走道、安全出口等部位任何人不得占用和封堵,保證暢通。消防設施不得掩遮、圈占、挪用、拆卸。
9、樓內及宿舍內不得堆放、晾曬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10、宿舍內嚴禁拉床圍、墻圍。
(四)發生火情后一般處理步驟:
首先不要驚慌,聽從統一指揮。視情況首先報警,保衛處:7110、7119、情況嚴重時同時打119。
拉電閘:發生火情時應立即切斷發生火情的樓層及上下相鄰樓層的電源。
在報警、斷電的同時積極滅火,盡量減少損失。并疏散無關人員、維持秩序。
消防管理制度最新11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2、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3、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4、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5、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消防管理制度最新12
根據創安計劃中的消防安全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定消防器材“三定”制度,即定點存放、定人負責、定期保養維修,保持性能良好,完整好用。
1、定點存放: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并把消防器材擺設的位置、品名、設備繪成平面圖,不準隨便移動挪作它用。
2、定人管理:對新上崗的`工人(包括固定、臨時、季節性工人以及其他人員)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的后,方準上崗作業,專職消防隊員,除按規定輪休者外,要一律駐庫,外出必須請假,不得擅離職守。要有計劃地進行業務學習和技術訓練,搞好消防設備、器材的維護保養,并在各器材顯眼處張貼管理者名字。
3、定期保養:滅火劑每半年抽檢一次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器材的進出口,每年做一次壓差測定;空氣泡沫混和器,每半年做一次檢查校驗;化學泡沫室和空氣泡沫器的空氣濾網,要經常刷洗保持不堵不爛,隔封玻璃要保持完好,各種泡沫槍,鋼管、升降架等,每季時行一次全面檢查。各種滅火機要避免暴曬、火烤、冬季要有防凍措施,要定期換藥,每隔一至二年進行一次簡體耐壓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ㄒ唬┫榔鞑脑O備應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設備附近,嚴禁堆放其它物品,做到取之方便:
。ǘ┫榔鞑牟坏糜糜诜窍婪矫,對于擅自將器材挪作他用的人,必須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三)消防泵每月應試機二到三次,檢查各種零件是否靈敏有效、完好、保證隨時處于戰備狀態;
。ㄋ模┡菽瓬缁饳C應每年檢測換藥一次,干粉等其他滅火機每年檢查一次,每三年檢測一次,若有損壞應及時更換加藥;
。ㄎ澹⿳徫宦毠ぴ谧鳂I中動用了消防器材或發生火災動用了消防器材應及時補充添藥,使之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
消防管理制度最新13
第一條 購進的任何食品一律應當進行實地查驗。
第二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并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
第三條 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主要查驗內容包括:
①查驗食品包裝是否有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名、廠址;是否在包裝上顯著位置清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凈含量和瀝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谑欠駱嗣魃a日期、保質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等級。
、蹖κ褂貌划,容易造成損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是否標警示標記或中文警示語。
、芙浉泄勹b別是否存在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質量情況。
⑥是否存在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⑦進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⑧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第四條 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 應加強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入庫,并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 審查食品是否與其廣告宣傳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 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按崗位責任制要求,搞好環境和個人衛生工作。
(二)徹底消滅廚倉庫、配食間的老鼠、蟑螂、蒼蠅和蚊子。
(三)嚴禁采購,加工腐爛、變質、霉爛的肉類、奶類、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物進入廚房。
(四)必須對所有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
(五)禁止一切非廚房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二、食堂工作人員刀傷、燙傷、燒傷和機械傷害預防措施
(一)所有設備實行包機制,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強刀具管理,設置專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時專人定點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爐灶操作人員在烹制、運送食品過程中,應避免直接接觸高溫炊具爐具,必要時,應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熱,以防燙傷灼傷。
(四)員工如受到傷害,應立即送醫院治療,并通知其家屬,在傷口未愈之前,傷員不應與食品再有接觸。
1、食品衛生應有專人負責,成立食品衛生管理委員會,定期檢查食品衛生情況,總結經驗,及時解決問題,不斷提高兒童食品衛生的質量。
2、根據季節供應情況,制定適合各年齡組兒童的食譜。
3、食品由專人按實際需要采購,采購的食品應新鮮優質,每天由專人驗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驗收簿。
4、生食品經驗收后入庫,庫存不宜過多,各類食品應按需要量領取,每月底盤存。庫房由專人保管,建立出入庫帳目。庫房保持整潔干燥,各種盛器須加蓋。過保質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5、準確掌握兒童出勤人數,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應主副食品。
6、各種膳食烹調后,由專人檢查質量,合格后根據各班用膳人數發出,營養員應到各班了解兒童用膳情況,聽取對膳食的意見。
7、保健人員(或營養員)應定期進行食品衛生檢查,對食品的保質期嚴格把關。做到過期不用,生熟分開。
8、建立嚴格的消毒衛生制度。規范操作。定期檢查。
1、要求全體師生員工嚴格遵守學校食堂的消防安全制度。 2、工作人員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忠于職守,嚴格檢查食堂內外安全(做到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潮、防爆、防腐蝕、防污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3、加強對消防器材的`管理,任何人不得損壞、挪作他用;注意定點存放,過期及時更換,使其常處于有效狀態。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
4、食堂操作間“閑人免進”。
5、嚴格遵守液化氣的使用規定,液化氣使用時不得離人。
6、食堂燃氣灶周圍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7、保育員及后勤人員進出必須嚴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若造成后果將負一切責任。
8、食堂工作人員要有足夠的消防安全意識和常識,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以防意外事件的發生。每次工作人員在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檢查負責區域的水、電、氣開關情況,方可離開。
9、消防器材應放在安全可見處,要求入室人員能熟練操作。
第一條 為貫徹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針對食堂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食堂的防火安全責任人為安全分管園長,負責食堂防火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防火安全教育。
第三條 食堂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批。
第四條 食堂內要留有足夠的通道,并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第五條 對操作間內易燃氣罐、管路、接頭、閥門必須經常檢查,防止泄漏。發現泄漏時先關閉閥門,及時通風,并嚴禁出現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
第六條 使用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
第七條 保證電源電路處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第八條 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操作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爐灶是否有明火,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
第九條 煙道要每半年清掃一次。
第十條 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有效,隨時可用。
第十一條 發現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并立即向保安部報告。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1.園長負責對全園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培訓,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
2.定期檢查電線、開關、插座等用電安全,嚴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禁止超負荷用電;燈泡和電熱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3.要經常檢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設備。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專人統一負責。
4.人人重視防火安全,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覺參與撲火。全園工作人員嚴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場所、房屋,誰用誰負責,責任落實到人。
5.食堂應謹慎用火,做到火不離人,每天下班應檢查封閉爐灶;定期檢查廚房電源并做好記錄工作。
6.教育幼兒不玩火,教育教職員工節假日按有關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幼兒園內不得吸煙,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7.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工作并組織消防疏散演習活動。
8.必須增強防火安全意識,經常觀察,發現隱患,認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9.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發現者視情節給予罰款等處理,因擅自動用造成嚴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消防管理制度最新14
各單位要加強對各類消防氣防設施、器材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維護保養制度,確保消防氣防設施、器材完好,以便在關鍵時刻發揮其重要作用。
1、管理內容
基層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消防氣防設施、器材的安全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重點檢查消防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消防氣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消防安全標志設施及其完好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設備運行、記錄情況;每日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1.1消防氣防設施日常管理
各類消防氣防設施、器材必須按要求在醒目部位設置消防標志,消防設施、器材嚴禁覆蓋、遮擋,周圍不得亂堆亂放雜物,避免影響突發事故事件情況的應急搶險。
1.1.1消防水泵房(站)
。1)消防水泵房嚴禁改作它用,亂放雜物,泵房的管理要納入設備創完好管理活動中。
。2)水泵和柴油發電機要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齊全,機泵運行時不振動、不泄漏,出力能滿足設計要求。平時要嚴格按照備用機泵的管理要求,定期機泵潤滑,每天進行盤車,認真進行維護保養。消防泵每周進行試運轉,做好記錄。
。3)建立24小時值班制,做到專人值班,專人負責,嚴格交接班制度,對于出現的故障要立即處理,時刻保持戰備狀態。
。4)西山高壓消防水泵房由供水車間管理,廠南區高壓消防水泵房由氣分車間管理,興海公司消防水泵房由興海公司管理,其他消防水泵房由屬地單位管理,消防支隊負責檢查。
。5)消防水源應滿足火災延續時間內消防用水總量的要求,水池(罐)應設水位標志,確定警戒水位,應安裝自動補水系統。
1.1.2泡沫泵(房)站
。1)泡沫泵站嚴禁改作它用,亂放雜物,保持室內整沽,保持周圍道路暢通。
。2)泡沫泵要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齊全。機泵運行時不振動、不泄漏,出力能滿足設計要求。平時要嚴格按照備用機泵的管理要求,定期機泵潤滑,每天進行盤車,認真進行維護保養。消防泵每周進行試運轉,做好記錄。
。3)泡沫泵運行后要立即進行水清洗,防止機泵銹蝕。要做好泡沫管道和泡沫儲罐的防腐處理,損壞的閥門(.)和失效的泡沫要及時檢修、更換。
。4)泡沫液到期,必須立即更換藥劑,做好登記。
(5)西山罐區泡沫站由消防支隊管理,興海罐區、原油商儲罐區泡沫站由興海公司管理,消防支隊負責檢查。
1.1.3消防管網
(1)消防管網應按照設計要求運行,消防管網應完好無泄漏,閥門、法蘭、墊片壓力等級應滿足穩高壓系統使用要求,避免應急使用時增壓不足,穩高壓消防給水系統壓力應保持在0.7—1.2mpa。每年春秋兩季對穩高壓系統進行壓力測試,管網末端壓力要達到0.7—1.2mpa,保壓60分鐘,并做好記錄。
(2)消防管網出現泄漏,要及時查明原因并立即維修,處理過程中不得停止整個管網消防水,應臨時關閉故障管段的截止閥進行維修,要盡快恢復消防給水,保證消防管網系統穩定可靠。
(3)任何單位不得私自切斷消防管網給水或停止消防水泵。特殊情況下必須切斷消防管網給水或停止消防水泵的,要做出切實可行的預案和防范措施,并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消防管網系統運行。
。4)新建、改建消防管網,應在投入使用前對管網系統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清洗,清除管道內雜物。
1.1.4消火栓、消火栓井、消防閥井
。1)消火栓、消火栓井、消防閥井(消火栓井、消防閥井以下簡稱消防井)應有統一編號和明顯標志,消防井內不得有積水、雜物,周圍不得有雜草、垃圾、積水等。
。2)定期檢查消火栓、消防井是否完好,無銹蝕、無滲漏、無損壞,零部件齊全,接口墊圈完整無缺,老化的應及時更換,并定期潤滑,發現漏水必須及時處理。消火栓每月檢查一次,填寫檢查記錄,存在問題的掛牌標識,及時維修。
(3)定期對消火栓、消防井進行維護保養。消火栓、消防井的閥門等要定期整修油漆,避免外表生銹。每年春秋兩季應對消火栓進行試用,保證開啟靈活自如。
。4)消火栓、消防井在使用后應及時恢復完好。
。5)消火栓、消防井不得被埋壓、圈占或私自使用。消火栓周圍5米內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6)消火栓由屬地單位負責管理,消防支隊負責定期檢查,油品車間罐區防火堤外泡沫消火栓由消防支隊負責管理。消火栓應保證靈活好用,不得用于與消防無關方面,如生產、工程急需用水,應進行審批,具體辦法由生產技術處規定。
1.1.5消防軟管卷盤及箱式消火栓
(1)消防軟管卷盤及箱式消火栓內應按要求配備消防水帶、消防水槍、軟管卷盤等,并有明顯標志。
。2)穩高壓管網應配備13型及以上級別消防水帶。消防水槍應具備直流-水霧功能。
(3)箱應保持內部清潔、干燥,防止銹蝕、損壞。外觀漆色無脫落、無破損,門玻璃無破損。
。4)箱內水槍、泡沫槍、水帶等應完好無損,水帶不得霉變。如果消防水帶出現滲水、漏水、發霉變質等應及時更換。
。5)滅火或演練后,應將器材清洗晾干,水帶要完全干燥后才能裝入箱內。做好箱體內的.整理工作,如果鎖面板上的玻璃被擊破,應及時安裝新玻璃。
1.1.6消防炮
(1)消防炮應具備自泄水功能,具備直流-水霧兩種噴射方式,早期安裝的直流炮應利用大修、改造的機會逐步更換。
(2)消防炮定期進行維護保養,有編號,每月檢查一次,填寫檢查記錄,存在問題的掛牌標識,及時維修。消防炮應在現場配置開閥扳手和炮衣。
。3)炮體應保持整潔,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對炮轉動部位進行潤滑,使之處于靈活、完好狀態。
。4)消防炮噴嘴內保持干凈,不得有雜物,水炮零部件齊全。
。5)炮及其閥井按照要求進行防凍保溫工作。
。6)每年冬防開始前和冬防結束后均應對消防炮進行試射,確保正常工作。
1.1.7消防噴淋
。1)消防噴淋必須專人管理,防止管道、篩孔或噴嘴堵塞。
。2)消防噴淋豎管下端應設排渣口,防止豎管內銹蝕物堵塞管路。
。3)消防噴淋系統每半年試驗一次,確保系統完好。
1.1.8蒸汽滅火系統
。1)輸氣管應良好,要經常充滿蒸汽,排除冷凝水設備工作正常,管網不積存冷凝水。
。2)管線上的閥門靈活,不漏氣。篩孔管、噴嘴等暢通,配氣管清潔衛生。
(3)生產裝置的消防蒸汽管線由所在單位負責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時靈活好用。
1.1.9泡沫滅火系統
(1)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應管道暢通,無腐蝕和損壞;
接口保持完好,閥門靈活。
。2)泡沫管道接口宜采用跨越方式引出到防火堤外。固定、半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豎管下端應設排渣口,防止豎管內銹蝕物堵塞管路。
。3)油罐上泡沫發生器不少于兩個,泡沫發生器及連接管道應定期檢查,無堵塞、無破損,保證空氣通道暢通。定期檢查密封玻璃盲板,發現破碎應及時更換,以免儲罐內易燃氣體外漏;
使用后必須用清水沖洗干凈,恢復原來狀態。外浮頂儲罐泡沫發生器禁止安裝玻璃盲板。泡沫產生器的玻璃盲板由消防支隊提供,屬地單位負責安裝,消防支隊負責檢查。
。4)西山罐區防火堤外固定式系統的消防管網由消防支隊負責檢查、維護、保養;
半固定系統和防火堤內固定式系統的消防管網由油品車間負責檢查、維護、保養;其他單位泡沫滅火系統消防管網由屬地單位負責檢查、維護、保養。
1.1.10消防水泵接合器
。1)消防水泵接合器是為高層建筑或食堂等建筑配套的自備消防設施,用以連接消防車、機動泵向建筑物管網輸送消防水,以撲救不同樓層的火災。閘閥在管路上作為開關使用,平時常開。
。2)消防水泵接合器必須定人管理,定期保養,保證在使用時能正常工作,并設置明顯標志。
(3)對已老化的密封件應及時更換。
1.1.11消防給水豎管
。1)消防給水豎管要定人管理,經常對閥門進行注油保養,確保靈活好用。
。2)對已老化和損壞的密封件、悶蓋應及時更換。
(3)管道暢通,無腐蝕和損壞。
1.1.12火災報警系統
(1)工藝裝置、儲運設施的控制室應設火災報警電話。感煙、感溫、火焰等自動報警器的控制器應設置在其保護區的控制室或操作間內。
。2)火災報警裝置的配裝要采用經國家鑒定的合格產品,由受過專業培訓的人員負責使用、管理和維護。
。3)值班人員應掌握火災報警系統的報警部位和各監護場所的具體位置。
。4)甲、乙類裝置區及罐區四周應設置手動報警按鈕。
(5)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保持連續正常運行,不得隨意中斷。
(6)早期建設的裝置應利用大修、改造的時機按照規范要求增設火災報警系統。
。7)火災報警系統的職責分工、日常維護管理內容與要求執行《本公司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1.1.13建筑消防設施
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1.1.14滅火器
。1)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和《建筑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范》(gb50444)的要求,在生產、使用、儲存可燃物質的各種場所配置相應類型滅火器,定位置、定類型、定數量、并繪制現場滅火器材擺放平面布置圖。小型滅火器要進器材箱,推車式滅火器應有防護罩,滅火器上要掛放滅火器材狀態檢查卡片。定人、定期檢查,專人維護管理,確保其完整、清潔、好用。滅火器每半月檢查一次。
。2)崗位配備的滅火器使用后,或泄壓、損壞、丟失以及用于滅火演習的,應于1日內上報消防支隊更換。消防支隊應于1日內完成更換。
。3)動火現場需用滅火器時,必須經屬地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同意方可使用。監火期間未使用并保持完好的,要及時放回原崗位。
(4)滅火器必須保持清潔,不得隨意挪用。鉛封、保險銷、噴射管、壓力表等各部件保持完好。
。5)滅火器不宜設置在潮濕或強腐蝕的地點,當必須設置時,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滅火器不得設置在超出其使用環境的地點。
(6)滅火器配置場所內的滅火器不應少于2具,不宜多于5具。推車式滅火器可配置1具。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7)符合下列條件滅火器應到取得維修許可證的維修單位定期進行檢查、維修。
1)滅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須送到維修單位檢查,更換損壞部件,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
2)滅火器達到維修期限,必須送到維修單位檢查,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如不合格,做報廢處理。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自出廠期滿5年,應進行首次維修,首次維修后每隔2年進行一次維修。
。8)滅火器的報廢。
滅火器的報廢年限按照充裝介質,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必須報廢:
1)干粉滅火器——10年;
2)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報廢。
1)筒體嚴重銹蝕(漆皮大面積脫落,銹蝕面積大于、等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的;
2)筒體嚴重變形的;筒體、器頭有錫焊、銅焊或補綴等修補痕跡的;筒體、器頭(不含提、壓把)的螺紋受損、失效的;筒體與器頭非螺紋連接的滅火器;器頭存在裂紋、無泄壓結構等缺陷的;筒體為平底等結構不合理的滅火器;
3)沒有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的(含銘牌脫落,或雖有銘牌,但已看不清生產廠名稱;出廠年月鋼印無法識別的);
4)被火燒過的滅火器;
5)未取得生產許可證和認證廠家生產的;
6)公安部或各省(市、區)公安消防部門明令禁止銷售和維修的。 1.1.15空氣呼吸器
。1)空氣呼吸器使用前,必須對氣瓶壓力,減壓閥、輸氣管、面罩的氣密性和瓶體進行檢查,氣瓶開啟后,儲存壓力低于15 mpa,不得使用。
。2)空氣呼吸器使用后,應檢查有無損壞情況,清潔污垢,對氣瓶充氣,使其盡快恢復使用前的技術狀態。
。3)空氣呼吸器應放置在氣防柜內,氣防柜不得上鎖,由消防支隊統一鉛封;
統一維修;統一更換氣瓶。消防支隊每月對空氣呼吸器檢查一次。
。4)氣瓶應嚴格按國家有關高壓容器的使用規定進行管理和使用,使用期以氣瓶標明期為準。
1.1.16消防車輛、消防道路
。1)消防支隊的消防車輛、裝備保持戰備狀態,完整好用,不得擅自將消防車輛使用在與消防無關方面。消防車輛在出警時,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不受廠內交通限速的限制,具體辦法由《本公司廠內交通安全管理辦法》進行規定。
。2)公司內所有的消防道路應保證暢通無阻,占用消防道路從事施工作業須經消防支隊同意,用后恢復原來狀態。領導參觀、視察,安全檢查和應急搶險等特殊情況除外。
1.2消防氣防設施檢測
1.2.1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內部裝修和用途變更的建筑工程項目在建筑工程完工后,由項目主管部門委托消防設施檢測單位進行技術檢測合格后,方可向消防部門申請驗收。
1.2.2已經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設施,每年應進行檢測,由檢測單位出具相應的報告。各二級單位要對檢測發現的問題組織進行整改。
1.3消防氣防設施報廢
消防設施、器材的報廢由屬地單位提出申請,說明報廢理由,經消防支隊核準,安全環保處批準,進行報廢。
2、本規定所涉及的臺賬、檔案、檢查記錄由消防支隊出具統一的樣式,下發各單位執行。
3、違反本細則規定,納入績效考核。
4、本細則由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
5、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管理制度最新15
第一條為了加強社會消防組織的建設和管理,提高社會防御和撲救火災的能力,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安全,保障經濟建設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社會消防組織,是指除公安消防隊以外的其他承擔火災預防、撲救及社會應急救援工作的消防隊伍,包括專職消防隊和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社會消防組織的建設和管理。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社會消防組織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領導,將社會消防組織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逐步增加投入,建立多種形式的社會消防組織,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鼓勵和支持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以及居(村)民委員會建立多種形式的社會消防組織。
鼓勵單位和個人捐助社會消防組織建設。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社會消防組織的建設和管理實施監督、指導,具體工作由本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公安派出所應當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轄區內社會消防組織進行業務指導。
發展和改革、財政、經濟和信息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交通運輸、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工商行政管理、旅游等有關部門,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社會消防組織建設和管理工作。
第六條社會消防組織及其成員在消防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或者顯著成績的,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給予表彰。
第七條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按照城鄉總體規劃和消防規劃,組織建立專職消防隊。
經濟比較發達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經濟比較發達的標準,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消防工作的實際需要制定,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第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單位以及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旅游度假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大型商品交易市場,重要的車站、碼頭,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
前款規定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的單位(核設施單位除外),由縣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出,經本級人民政府確定,報省、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第九條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建立的專職消防隊,其選址、建筑標準、裝備標準、人員配備等應當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執行。除縣級人民政府專職消防隊外的其他專職消防隊建設,參照城市消防站的建設標準,可以單獨組建,也可以聯合組建。
專職消防隊建立后,應當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
專職消防隊不得擅自撤銷;因組建單位被撤銷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其他法定情形確需撤銷或者重新改造、組建的,應當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居(村)民委員會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建立由職工、居(村)民組成的志愿消防隊。
除本辦法第八條規定外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以及高速公路、長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住宅區物業等經營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志愿消防隊或者配備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負責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城市社區建設應當把消防建設列入重點內容,并把消防安全作為社區管理和服務的重點工作,建設與社區發展相適應的消防管理和服務網絡,組建志愿消防隊,切實做好社區的消防安全工作。
志愿消防隊應當根據防火、滅火的需要,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志愿消防隊的建立及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應當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一條專職消防隊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熱愛消防工作,有奉獻精神;
(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齡為18周歲至45周歲,身體健康;
(四)經過消防業務。
培訓合格,取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上崗證書。
專職消防隊的負責人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應的消防專業知識和組織指揮能力。專職消防隊負責人的任免,應當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二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確定人員,定期對社會消防組織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提高社會消防組織防御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將社會消防組織納入火災防救網絡,充分發揮社會消防組織的作用,增強各種消防力量區域協同防救火災的`能力。
第十三條專職消防隊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承擔責任區域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普及消防知識;
(二)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和個人落實防火責任制,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三)建立防火檢查檔案,按照國家規定設置防火標志;
(六)指導培訓志愿消防隊;
(八)定期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消防工作情況;
(九)按照規定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十四條志愿消防隊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消防安全知識,提高群眾自防自救能力,協助做好消防工作;
(二)督促他人遵守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勸阻和制止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
(三)開展防火檢查,報告火災隱患,提出改正意見和建議;
(四)參與制定事故處置和滅火作戰預案,定期組織演練;
(五)參加火災撲救,協助保護火災現場;
(六)按照規定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十五條社會消防組織在防火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有權要求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及時改正;對不改正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當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當地公安派出所接到報告后,應當及時處理。
第十六條專職消防隊應當制定業務訓練計劃并組織實施。
專職消防隊應當嚴格執行執勤制度,落實執勤人員,完成執勤任務。專職消防隊的執勤、滅火、搶險救援、業務訓練,參照公安消防部隊執勤和訓練的有關規定執行。
志愿消防隊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業務訓練,提高撲救火災的技能。
第十七條社會消防組織應當定期維護保養消防裝備、器材,確保完好有效。
社會消防組織的消防車、消防艇、泵等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每月不少于2次,并制作檢查記錄。
第十八條社會消防組織接到火災報警或者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調派命令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滅火救援。
社會消防組織在火災撲救、應急救援以及其他消防活動中,必須服從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統一指揮。
社會消防組織的消防車、消防艇前往執行火災撲救或者其他災害事故的搶險救援任務時,不受行駛速度、行駛路線、行駛方向和指揮信號的限制;其他車輛、船舶以及行人必須讓行,不得穿插、超越。交通管理指揮人員應當保證消防車、消防艇迅速通行。
第十九條人民政府建立專職消防隊的,應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人員聘用(招用)計劃。
其他專職消防隊由組建單位根據國家規定和本單位消防工作實際需要確定人員,保證其正常運作。
第二十條人民政府建立的專職消防隊,其營房建設、器材裝備、人員工資福利等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其他專職消防隊所需經費由組建單位負責解決。
志愿消防隊的器材裝備、學習培訓、出勤補貼等所需經費,由組建單位負責解決。
第二十一條專職消防隊的組建單位應當與消防隊人員依法簽訂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在合同期間按照規定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并可根據工作需要或者消防隊員的年齡、身體等情況實行崗位輪換。
企業專職消防隊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不得低于本單位生產職工享有的平均待遇。
第二十二條社會消防組織應當配置完備的安全防護器材,保護消防組織人員人身安全,減少滅火救援中的人身傷亡。
第二十三條社會消防組織的人員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業務訓練、火災撲救、搶險救援中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應當由組建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解決醫療、撫恤等問題;組建單位無力承擔的,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解決。符合革命烈士申報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定申報。
第二十四條社會消防組織的消防車、消防艇,應當按照特種車輛(船艇)上牌,安裝示警燈,設置專用標志。具體辦法由省公安機關會同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執行滅火搶險救援任務的消防車、消防艇往返途中免繳通行費。
社會消防組織的消防車、消防艇,不得用于與消防和搶險救援工作無關的活動。
第二十五條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有關的正常必要的消防費用支出,作為企業的管理費用,按照規定在征收企業所得稅前予以扣除。
社會消防組織的營房建設、車輛購置等附加稅費,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國家規定予以減免。
第二十六條社會消防組織參加責任區以外的火災撲救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核定后,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補償:
(一)被施救單位參加保險的,從保險公司償付的施救費中補償;
(二)被施救單位未參加保險的,由起火單位負責補償;
(三)保險施救費補償不足或者起火單位無能力補償的,由火災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補償。
第二十七條對未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條例》和本辦法規定職責的人民政府,上級人民政府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未履行本辦法規定職責的,由有管轄權的機關或者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或者其他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專職消防隊接到火災報警或者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滅火救援調派指令后,不立即趕赴現場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權處理的機關、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1993年4月5日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浙江省義務消防組織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2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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