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管理制度【實用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管理制度1
為不斷提高管理水平,確保小區成為優秀管理小區,特制訂本制度:
一、采取平時業務學習與定期業務培訓相結合的辦法,不斷提高管理人員的文化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全部實現持證上崗。
二、物業部各部門結合自身業務工作,每周安排一個下午集體學習有關文件、報刊、書籍。
三、物業部社區事務部負責收集各種有用信息、最新業務法規、有關管理經驗等,供有關部門人員學習。
四、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接受專業訓練,每年至少有十五天,在公司統一接受培訓。各部門在每年初應作好安排,在不影響部門工作的同時,完成培訓計劃。
五、管理人員在業務學習和培訓期間不能請假、曠課,否則以曠工論處。
六、鼓勵管理人員多參加專業培訓,經物業部同意,報公司批準,培訓結束時考試合格者,培訓費用由按公司規定給予報銷,但考試不合格者,不承擔培訓費用,對考試取得優勝者給予獎勵。
七、物業部每年舉行兩次業務考試和考評,經考試、考評不合格者,可在十天內補考一次;補考不合格者予以辭退,不得留用。
物業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員工值班制度
一、按照規定時間當班,不得擅離職守。
二、在當班時不得飲酒、打磕睡、看閱書報、聽廣播或與同事閑談、會客或參與賭博。
三、輪值班工作時,須配帶上崗證,先巡視設備機房及走火通道,特別注意樓宇環境清潔,維修遇有不尋常事件,向上級匯報,做好每天檢查情況記錄。
四、臺風或雷暴大雨期間,值班員必須按照公司所頒布之'臺風暴雨期間員工當值規定'及'防風防洪措施'做好一切防風、防洪工作,以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意外或水浸等事故的發生。
五、服從上級的指導及執行指定工作。
六、留意各項公共設施是否損壞或涂污,并通知有關人員修理,必要時協助維修工作,并做好詳細記錄。
七、執行各項任務時,必須有禮貌,牢記'團結、務實、精誠、奉獻'的工作精神。
八、如有住戶發生意外時,例如:受傷、暈倒等,應立即協助其家人召救護車或代辦報警。
九、詳細記錄住戶投訴事項,并迅速處理及報告。
十、必須熟悉樓宇結構,給排水管道走向、閥門方位,如有滴漏現象及時維修,并作記錄。
十一、必須熟悉樓宇滅火工具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及電氣線路煤氣管道的走向,開關位置,控制范圍和操作方法。
十二、協助治安隊長的工作,維護治安秩序,解決突發治安事件,如解決不了,及時向上級匯報,并作記錄。
十三、對于違章裝修、違章動火作業的,有權進行勸阻。如不聽勸者,依法作出處罰。
員工管理制度2
一、能嚴格執行《學生公寓管理人員工作要求》。
二、具體做到以下幾點
1、每天樓道、樓梯、水房、廁所衛生打掃三次
2、每天每次放學提前十分鐘打開個宿舍房門,嚴禁鑰匙給學生。
3、學生離開宿舍應及時鎖門,并檢查宿舍衛生進行登記,把每天檢查結果上交政治處。
4、晚睡(午休)督促學生盡快入睡,并對不聽勸告者進行登記,上交政治處,對嚴重違紀現象(打架、賭博、破壞公物、留宿他人等)應及時報告政治處。
5、在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
6、校領導、政治處人員、值周員不定期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指正,若兩次仍不改變的學?梢噪S時解聘。
7、每學期簽訂一次協議。
員工管理制度3
。ㄒ唬┍Wo建筑物,愛惜附屬設施、水電及安全設備和各種家具。
。ǘ 節約使用水、電及公司配備其它資源。
。ㄈ 宿舍就寢時間以晚間不超過23:30時為原則,23:30時熄燈后,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為。如有學習、看書者可保持一盞私用臺燈。
。ㄋ模 宿舍內不得有酗酒、賭博或有傷風化等不正當行為。
(五) 宿舍內外一律禁止養家禽家畜及寵物,以確保環境清潔衛生。
。 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ㄆ撸 宿舍內一律禁止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證安全。
。ò耍 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ň牛 宿舍內不準劇烈活動、喧嘩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擾亂他人及附近安寧行為。
。ㄊ 凡外出員工必須在23:30前回宿舍,0:00—6:00保安應拒絕任何人進入宿舍,因加班而遲歸的除外。
以上規定敬請遵守,違反者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工廠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 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管理職責包括:員工宿舍人員出入手續情況登記、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 入住與退房相關手續
第四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 公司員工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請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攜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 退宿: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于離職當日內到行政人事部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違者由保衛人員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并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如房間鑰匙等)移交手續,并于當日內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員監督下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 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 公司為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員工必須嚴格服從行政人事部的統一安排,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房間、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則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對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達5天(特殊情況除外)的員工,公司將收回床位,取消該員工住宿資格,另行安排人員入住。
第八條 宿舍評出宿舍長,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員必須服從舍長的有關安排,不服從者將依規定處罰。
第九條 員工不得于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斗毆、罵架或有傷風化之行為。
第十條 員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戶;在未受邀請或得到室員允許的.情況下,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以盜竊嫌疑論處,視情節輕重處理或交公安機關。
第十一條 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并裝接額定功率大于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并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十二條 注意安全,放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三條 員工宿舍的公用水電設施若有損壞,宿舍長必須及時報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報告出現事故由該房室員負責。室員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四條 按時作息,宿舍就寢時間以不超過晚間十時為原則;休息后不得有干擾他人寧靜之行為。上、下夜班員工應保持安靜。
第十五條 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六條 除有關人員查房、檢修外,任何男士不得進入女宿舍,女員工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在男宿舍逗留;員工親友來訪,男性不得進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逗留;若確需長時間逗留,須報經行政人事部批準。
第十七條 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并應遵守:
17、1 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7、2 每個宿舍由宿舍長安排衛生值日人員并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周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墻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17、3 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7、4 宿舍及宿舍區內一律禁止飼養家禽、家畜。
17、5 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第十八條 行政人事部每周對宿舍衛生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每月綜合評比一次,確定相關的獎懲制度并據以實施。
第十九條 員工必須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取長補短,和睦相處。
第二十條 處罰規定。違反上述款項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通報、記過、開除及10元-100元罰款等處罰。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開始實行。
員工管理制度4
為了統一規范宿舍分配管理,完善公司福利待遇,促使公司管理工作順暢進行,特制定以下宿舍分配管理制度。
1、原則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正式(含試用期內或公司臨時聘用的)員工,非XX籍、距離工作地XX公里以外的員工。由本人申請并經辦公室主任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安排宿舍。
2、宿舍分配標準
2.1公司高級管理級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高層管理者,公司提供縣城內1套精裝兩居室宿舍作為宿舍,配備空調、電視、洗衣機、冰箱、配套廚衛、網絡、桌椅、衣柜、雙人床,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2 部門經理級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經理級管理者,公司提供縣城內精裝一居室(或一間房)作為宿舍,配備空調、電視、洗衣機、冰箱、配套廚衛、網絡、桌椅、衣柜、雙人床,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3 部門主管級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主管級管理者,公司提供縣城內1套精裝兩居室或三居室宿舍進行合租(每人一間房),配備相關家電(視租賃情況而定),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4 員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員工,公司提供縣城內1套精裝兩居室或三居室宿舍進行合租(每人一個床位),配備相關家電(視租賃情況而定),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5倒班員工
考慮倒班員工深夜下班回家的安全問題,公司提供暫時住宿。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有線電視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3、住宿申請流程
本人填寫《員工住宿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核其真實性,副總經理審擬,總經理審批,由行政專員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住宿。
4、宿舍管理
4.1 入住時,所有住宿人員必須交納房屋保障金。退宿時,宿舍及宿舍的配套設施完好無損的情況下,公司全額退還保障金。
4.2宿舍配套設施不得隨意搬遷、拆改和變賣,不得損壞和丟缺。如有上述情況發生,責任由所住宿舍的員工承擔。宿舍配套設施損壞由所住宿舍人員自行修理,宿舍配套設施丟失由所住宿舍人員自行賠償。
4.3個人貴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住宿人員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如有糾紛,自行處理。視情節輕重可上報辦公室或交由公安機關處理。情節嚴重的,公司取消住宿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4.4安全用電、節援、合理利用資源、愛護房屋、保持原狀、注意防火防盜。所有住宿人員必須注意用電安全、用水安全、人身安全,如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宿舍及宿舍配套設施的損壞、損毀,人身傷害、傷亡,由員工本人承擔。與公司無關,如不能接受此條款,可以放棄公司安排的住宿。
4.5 所有住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小區物業管理規定,保護環境,愛護公共設施。
4.6 公司宿舍必須是公司員工本人入住,不得租借給他人。各宿舍入住人員一經確定,不得私自更換。對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達5天(特殊情況及出差除外)的.員工,公司取消該員工住宿資格。
4.7針對員工宿舍的水電氣費用,由員工先行墊付。每個宿舍指定專人與辦公室對接,于每月20日提交符合報銷要求的發票,實報實銷,每套房子不能超出100元/月的標準,超出金額由員工自行承擔。
4.8對于合租的宿舍,房間的分配及房屋配套設施的使用,由員工自行協商解決。
4.9所有住宿人員保持衛生清潔,每周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無雜物。
4.10宿舍內一律禁止飼養寵物及家禽,不得隨意張貼字畫及釘物品,一經發現,取消住宿資格。
員工管理制度5
一、目的
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為了規范火鍋店員工行為,加強管理,維護公司形象,確保員工權益,促進公司發展。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火鍋店所有員工,包括正式員工、臨時工、兼職工等。
三、程序
制定程序分三個步驟:
1、確定制度編制組成員,由店長或經理任命,包括經理、人力資源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店長助理等。
2、收集、整理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3、制定各項制度內容,經管理層審核并確定。
四、制度內容
1、崗位職責制度目的.:明確員工崗位職責,規范員工工作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內容:包括崗位職責、工作內容、職責范圍、工作標準、工作須知等。
2、培訓管理制度目的:提高員工工作素質和技能,切實提高客戶滿意度。內容:包括培訓體系、培訓計劃、培訓方式、培訓內容等。
3、績效考評制度目的:評價員工工作業績,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內容:包括考評標準、考核指標、績效評定、激勵措施等。
4、薪酬管理制度目的:科學、公正地制定員工薪資,提高員工工作熱情和工作積極性。內容:包括薪資結構、薪資等級、考核內容、薪資福利、績效獎金等。
5、獎懲管理制度目的:根據員工工作表現進行獎勵或懲罰,保持公司秩序,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內容:包括獎勵內容、獎勵形式、處罰內容和處罰方式等。
6、離職管理制度目的:規范員工離職流程,保證公司利益和員工權益。內容:包括離職原因、離職流程、工資支付、社保處理、檔案管理等。
7、保密管理制度目的:保障公司商業機密和員工個人隱私。內容:包括保密范圍、保密義務、保密措施、保密教育等。
五、責任主體
1、店長或經理負責組建制度編制組,審核和確定制度內容。
2、每個員工都有責任遵守公司制度,維護公司利益。六、執行程序
1、制度的宣傳和培訓,包括制度的實施和執行方法,以及員工的職責和義務。
2、制度的執行監督,通過考核、監測等多種方式,對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控。
七、責任追究
對不遵守公司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員工,根據嚴重程度實行口頭警告、書面警告、處罰或解雇等操作。
員工管理制度6
為加強藥店治理,樹立藥店良好形象,提高員工素養,營造良好的營業氣氛,特制定如下制度,望仔細遵照執行。
一、衛生制度
1、保持店內衛生清潔,藥品擺放整齊有序。每位員工應每天搞好自己擔當區衛生,檢查不合格者,每次罰款xx元。
2、搞好個人衛生,衣冠干凈,著裝統一,上班期間不戴帽子者,每發覺一次,罰款xx元。
二、考勤制度
1、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準時向領導請假。每天提前非常鐘到崗做好上班前預備工作,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xx元。
2、事假:3日以內(含3日)按日扣發根本工資,4—6日按日扣發全額工資(其中3日扣根本工資),7日(含7日)以上按日扣發全額工資(其中3日扣發根本工資)。
3、婚假:婚假為7天,不扣工資。
4、喪假:直系親屬喪假為3天,不扣工資,非直系親屬喪假為1天,不扣工資。
5、病假:4日內(含4日)不扣工資,4—8日(含8日)扣發根本工資,8日以上按日扣發全額工資。注:根本工資=保底工資+崗位工資、全額工資=根本工資+績效工資
6、年假:春節放假7天(三十至初六)初七全體員工正常上班,放假期間每店必需留2人值班,其余人員放假。值班人員可在“五一”或“十一”放假五天,不扣工資,假期不累積。
7、上班時間,不得頻繁接打電話,接打電話每次不得超過2分鐘,不得玩手機嬉戲,看電子書及上網等。不能吃零食,包括口香糖、刺激性或有異味食物,違返以上一項者,罰款xx元。
8、工作期間不得與熟人長時間談天,無特別緣由不得帶孩子上班。
9、經理和店長負責考勤制度的監視執行,監管不到者罰款xx元。
三、效勞制度
1、實行站立效勞。熱忱對待每一位顧客,急躁答復顧客的詢問,不得以任何理由與顧客發生口角,違返者每次罰款50元,并責令其向顧客賠禮賠禮。
2、實行首問負責制。顧客進入店內方可詢問,員工間不得因績效相互爭搶顧客,首先詢問的員工負責該顧客當天的詢問、銷售等環節,其他員工如與其爭搶并開銷售單的.,罰該銷售單績效的2倍,該績效歸首問者。
3、每天檢查貨位,準時精確地補貨。
4、憑積分卡兌換贈品,給顧客的贈品必需標在銷售小票上面。
四、盤點制度
1、在店長的領導下,定期盤點店內及庫房藥品,做到精確無誤,如有缺失,由全體員工按零售價賠償。
2、準時推銷近效期藥品,如消失過期藥品,由責任員工按零售價購置。
3、任何員工不得私自將藥品帶出藥店,一經發覺,按藥品價值的10—20倍罰款,并扣除當月工資,馬上辭退。
4、私自添加銷售小票或涂改統計數據者,一經發覺,按第3條懲罰。
五、學習制度
1、定期舉辦專題培訓和業務學問考試,每位員工仔細學習并做好筆記,考試不合格者,罰款xx元。
2、店長負責按排新員工的學習任務,新員工拜老員工為師,以最大努力快速把握、嫻熟業務,盡量做到進店顧客不空手出店,努力提高營業額及自己的經濟收入。學習完畢后經考試合格方可開票售藥。
3、由店長負責每天進行一次例會,共同爭論工作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處理顧客的反應意見及必要的工作安排等,每位員工要積極參加,集思廣益,發揚仆人翁精神。店長要記錄每次例會內容。
4、全部員工應互敬互愛,共同進步,和諧相處,不損人利已,不譏諷挖苦,不取笑他人,不以工作之處論長道短不結黨營私。
六、其它
1、以上各項所涉及的罰款,應準時繳納現金,由經理統一治理。
2、設立全勤獎,要求員工全年無遲到、早退、無請假,獎金元。
員工管理制度7
1、嚴禁未經批準對外提供我行科技保密信息和內部重要信息。
2、科技保密信息及載體必須當面交接。人員離開辦公座位時,須將保密載體和其他涉及保密信息的物品鎖入辦公柜。
3、嚴禁通過互聯網明文傳輸我行涉密信息。
4、嚴禁未經批準將計算機設備接入我行網絡,嚴禁未經批準在我行生產系統上使用外來存儲介質,嚴禁未經批準將我行計算機設備接入互聯網。
5、電子設備送外部維修前必須先拆除數據存儲部件,報廢電子設備或存儲介質前必須實施數據銷毀。
6、嚴禁用戶所有者將用戶提供給他人使用,嚴禁多人共用生產用戶。
7、嚴禁讓公司人員登錄我行生產系統和網絡設備實施操作。
8、人員離開電腦時,必須退出電腦或使電腦處于鎖定狀態。
9、嚴禁未經批準實施生產變更、數據維護、用戶設置。嚴禁在業務時段(8:00-18:00)進行生產變更,故障應急急需的變更和數據維護,必須經過部門審批同意。重要信息系統變更操作必須雙人臨崗。
10、嚴禁為了改變生產系統的記錄而刪除、修改系統日志或交易日志。
11、嚴禁未經批準的數據提取。
12、嚴禁員工私自保存生產數據。
13、嚴禁私自將生產數據備份介質帶離工作場所。借用的生產數據備份介質必須到期歸還。
14、嚴禁將生產系統敏感數據直接用于開發測試環境,嚴禁將生產系統的密鑰明文或密文用于開發測試環境。
15、嚴禁一人掌握一個生產系統密鑰的.所有分量明文,嚴禁一人掌握一臺生產系統加密機的所有IC卡。
16、嚴禁未經批準人員進入計算機機房。經批準進入機房的外部人員,信息技術部接洽員工必須全程陪同、監督。公司人員在我行數據中心現場支持時,信息技術部運行處接洽員工必須全程陪同、監督。
17、員工必須按照“先報告后處理”原則進行信息系統故障的報告,嚴禁瞞報、漏報、遲報。
18、管理者發現違規行為,須立即向違規人員指出、糾正,否則視同違規。
員工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高處作業安全管理,減少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xx及相關方的高處作業安全管理。
第二章高處作業的定義與分類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高處作業是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墜落的作業。高處作業分為一般高處作業和特殊高處作業兩類。
(一)在作業基準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稱為一般高處作業;
(二)符合以下情況的高處作業為特殊高處作業;
在作業基準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處作業、高溫或低溫、雨雪天氣、夜間、接近或接觸帶電體、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突發災害搶救、有限空間內等環境進行的高空作業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超出允許濃度的場所進行的高處作業。
第三章高處作業審批
第四條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高處作業安全技術標準》。進行高處作業需向生產辦提出申請,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辦理《登高作業許可證》,一般高處作業由生產辦審批,特殊高處作業由實業公司安全環保部進行檢查確認后,公司主管安全領導負責審批。未辦理作業票,嚴禁作業。
第四章高處作業的安全措施
第五條凡是墜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高度雖不足2米,但作業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轉動設備或堆放容易傷人的物品,工作條件特殊(風雪天氣),有機械震動的地方,在有毒氣體存在的.房內工作時,均應按高處作業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在進行高處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作業現場必須設置安全護梯或安全網(強度合格)等防護設施,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暴雨或雷電天氣時,應停止高處作業。
第七條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現場環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對患有職業禁忌證和年老體弱、疲勞過度、視力不準及酒后等人員不準進行高處作業。
第八條進行高處作業的人員一般不應交叉作業,凡因工作需要,必須交叉作業時,要設安全網、防護碰等安全設施,否則不準作業。
第九條高處拆除工作,必須提前作好方案,并落實到人。
第十條鋪設易折、易碎、薄型屋面建筑材料(石棉瓦、石膏板、薄木板等)時,必須有保證施工安全的措施。
第十一條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須從指定的路線上下,禁止從上往下或從下往上拋扔工具、物體或雜物等,不得將易滾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工作完畢時應及時將各種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凈,防止墜落傷人,上下輸送大型物件時,必須使用可靠的起吊設備。
第十二條進行高處作業前,應檢查腳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當結冰、積雪嚴重而無法清除時,應停止高處作業。
第十三條在易散發有毒有害氣體的房上部及塔頂上作業時,要設專人監護,發現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時,應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員馬上撤離現場。
第十四條高處作業地點應與架空電線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距普通電線1米以上,距普通高壓線2.5米以上,并要防止運輸的導體材料觸碰電線。
第十五條高處作業所用的腳手架,必須符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
第十六條高處作業必須設專人監護。
第十七條夜間高處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
第十八條進入有限空間進行高處作業,在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票》后,辦理特殊高處作業票。
第五章高處作業相關人員的職責
第十九條高處作業相關人員的職責
(一)作業負責人職責:負責按規定辦理高處作業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監督實施,組織安排作業人員,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確保作業安全;
(二)作業人員職責:應遵守高處作業安管理標準,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保護用具,認真執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沒有辦理有效作業票時應拒絕高處業;
(三)監護人職責:負責確認作業安全措施和執行應急預案,遇有危險情況時命令停止作業;高處作業過程中不得離開作業現場;監督作業人員按規定完成作業,及時糾正違章行為;
(四)作業所在生產車間負責職責:會同作業負責人檢查落實現場作業安全措施,確保作業場所符合高處作業安全規定;
(五)生產辦職責:負責監督檢查高處作業安全措施的落實,簽發高處作業票。
(六)其他簽字領導的職責:對特殊高處作業安全措施的組織、安排、作業負總則。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安全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員工管理制度9
一個工廠如何管理好員工內部宿舍,提高員工素質呢?下面請看工廠如何管理好員工宿舍。
1、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占)。
2、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外出請假并按時限返回,男女生宿舍不得互串。離開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齊。
3、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打架、酗酒、賭博,晚上24時后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4、自覺節約水電,愛護公物,不準在墻上亂釘、亂寫亂劃,損壞(浪費)公物按價賠償。
5、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6、所有探視員工的親屬,必須由經理批準后,方能進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
7、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8、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由住房員工負責,實行輪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當天清掃房間衛生者,可找同房間的另一人頂替),每天的衛生值班員負責衛生清潔工作,辦公室不定期檢查、評比。
9、自覺遵守各項消防安全制度,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熱炊具、不得吸煙、不得使用電褥子及功率超過50瓦的電器。人離熄燈,斷電源,宿舍嚴禁吸煙。
10、其他未涉及事項由主管經理負責解釋。
11、員工因工作需要且在市區內無住所可申請住宿;住宿員工均應提供體檢健康證明。
12、宿舍長負責宿舍衛生清掃工作安排,維持就寢秩序,維護各項公共設施的`合理使用。
13、出現住宿員工違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情況,宿舍長應立即制止,情節嚴重者,宿舍長應上報院長。
14、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所有公共設施(如電視機、洗衣機、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完好;發現損壞應及時告知宿舍長,情節嚴重時宿舍長應上報院長。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損壞,由員工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公司將酌情進行處罰。
15、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被辭退、開除等),應于離職之日起3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住宿者遷出時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
16、起床后棉被疊放整齊;換洗衣物應在指定位置晾曬及擺放;暫不用的衣物應收入柜內,鞋子應整齊擺放在床鋪下面。
17、房間清潔由宿舍長安排輪流打掃;廢棄物、垃圾等應放置在指定場所;室內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違禁物品。
18、節約用水用電,用完隨手關閉水源電源開關;使用電視機、收音機應將音量控制在適當范圍,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19、員工外出應將宿舍水電、門窗關好,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避免攜入宿舍,違反規定放入宿舍丟失者,責任自負。
20、住宿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21、公司宿舍原則上不得留宿親友,特殊情況需要留宿親友須經宿舍長批準。住宿員工夜間晚上不在宿舍就寢應提前告知宿舍長。
22、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不服從宿舍長管理;在宿舍賭博、酗酒、斗毆;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經常破壞宿舍安寧、屢教不改等。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以上條例嚴格遵守,違者按事情輕重罰款10元——100元不等。
員工管理制度10
1 、目的:
規范公司人員廠牌、飯卡、工作服發放和補辦要求,明確辦理程序和規定
2 、廠牌辦理規定
2.1新入職之品檢組長級以上人員,均在入職當天辦理正式廠牌。
2.2新入職員工經部門試用合格,辦理入職手續時辦理正式廠牌。
2.3員工換廠牌必須將舊廠牌一并交與人事部并收取工本費一元,無舊廠牌不予更換。
2.4員工如有廠牌丟失申請補辦者,本人申請組長簽字,主任審批后交人事部補辦,補辦廠牌每個扣款10元。
2.5補、換廠牌一律由部門組長將簽批單于每天九點前直接交于人事部辦理,員工不得私自辦理,人事部除拒絕辦理外,并做罰款10元處理。
2.6人事部定于每日下午4點-4:30為領取廠牌時間(星期天除外)其它時間一律不予辦理。
2.7凡未按規定程序,規定時間辦理者,一律不予受理。
3、飯卡辦理規定
3.1公司人員可自由選擇,可在公司就餐,也可不在公司就餐。在公司就餐人員,在組長處登記申請入職十五天后由人事部發飯卡。
3.2伙食費用在當月薪金中扣除。
3.3就餐人員因各種原因丟失飯卡則需要補領者,按補發天數從當月薪金中重新扣罰相應費用。
3.4離職人員離廠時應交回飯卡,按就餐天數從薪金中扣除費用,若不交回飯卡者,按整月扣款。
4 、工作服管理規定
4.1公司新進之普通員工,入職上班半個后,由部門組長申請,經部門審批,部門經理核對,人事部批準,統一到倉庫領取工作服。
4.2倉庫將領取工作服人員名單,報薪資核算員,從當月薪資中扣除成本費用。
4.3換領工作服之程序同領程序相同。
4.4組長級以上人員均無須扣工作服費用,早領需由行政經理簽批方可領取。
員工管理制度11
一、管理員崗位職責
1、根據公司工作計劃,具體落實各項工作任務。
2、負責新樓宇的驗收、接管、移交等其它工作。
3、督促檢查本轄區內的機電設備、設施,消防安全,治安秩序、環境衛生等管理工作。
4、負責檔案資料的收集、存放,認真填寫各種登記記錄。
5、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轄區的各崗位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并按公司制訂的獎懲方案實施獎懲。
6、督促檢查本轄區內的收費情況,在規定的期限時間內及時上交公司財務。
7、負責接待業主的來訪,投訴,負責處理業主反應的各項工作,如不能及時處理的問題,應向業主解釋其原因,取得業主諒解,做好回訪工作。
8、負責本轄區內業主和物管人員的報警,并及時啟動事故處理程序,降低損失。
9、定期組織開展小區文化娛樂活動。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保安班長崗位職責
1、熟悉了解小區平面布置;熟悉了解保安巡邏路線、執勤點;熟悉了解各種消防設施的分布、各種消防器材的配置、性能和使用要求。
2、在當班期間,對小區治安、消防、車輛、物資、人員出入管理負總責。
3、負責排班,對保安執勤、巡邏、守護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并嚴格考勤。
4、對保安的獎懲有決定權(與公司領導商定),對不稱職的保安的辭退、除名有建議權。
5、負責全班的政治教育學習、業務培訓,經常與保安談心,搞好全班的團結。
6、與公安機關保持密切聯系,熟悉治安報警和火災報警的有關程序;熟悉本小區處置治安突發事件和撲救火災的行動方案。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保安員崗位職責
1、熟悉保安業務,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2、加強政治學習,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3、嚴格交接班制度,并做好紀錄,不準下一班未接崗就離崗,以及一人替多人值班,更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4、在當班期間,著裝整齊、舉止端正、文明執勤、熱情服務,禁止看書報、打瞌睡。
5、禁止飲酒后上崗,以及其他有損公司形象的`活動。
6、進出大門的可疑物品須詢問清楚或登記后方可放行,遇到可疑人員應進行詢問,有重要情況應及時向上級領導或有關職能部門匯報。
7、對單元、樓梯間、院壩內有亂搭、亂建和堆放雜物的情況要制止;及時調解業主間的矛盾糾紛,不得拖延或置之不理。
8、檢查、發現、報告并及時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防止火災、爆炸等事故或搶劫、盜竊等不法侵害案件的發生。
9、熟悉小區平面布置及消防設施的分布、各種消防器材的配置、性能,做到熟練使用,發生火災情況能迅速撲救。
10、指揮、疏導進入小區車輛停放以及行駛速度、路線,維護小區正常秩序,及時制止無關人員進入小區。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停車場管理員崗位職責
停車場管理員屬保安編制,在保安班長領導下工作并對其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1、嚴格執行停車場管理制度。
2、指揮車輛停放、駛離;對停放車輛認真檢查其門窗是否關嚴,外面是否異常,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車主或報告班長。
3、車輛停放、若已租(購)車位的、應安排其定位停放;其他車輛,應合理安排其停車位置,注意留出車道。
4、車輛駛離時,應檢查其有關證件、防止車輛被盜。
5、車輛停放和駛離時,應注意觀察對周邊車輛有無擦掛情況。
6、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性能、位置,做到會使用;一旦發生火災,應在報警的同時按行動預案積極撲救。
7、禁止閑雜人員進入停車場。
8、禁止在停車場內抽煙,動火。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保潔員崗位職責
1、按服務標準認真完成所轄區域的清潔衛生和垃圾清運工作。
2、對有特殊要求的地方應采取特殊方式處理。
3、對小區的公共設施要隨時觀察注意,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4、及時收集匯報業主反饋的各種信息。
5、定期進行滅蟲除害。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維修人員崗位職責
維修人員在維修部部長領導下工作并對其負責,業務技術方面接受維修技術負責人的指導,其主要職責:
1、熟悉了解小區平面布置圖以及供電、供水、供氣、公用水電設備設施,排水系統和控制節點。
2、24小時輪流值班,接受維修任務后必須在30分鐘內趕赴現場處理。
3、嚴格領用維修材料,嚴禁公物私用。
4、在維修過程中,嚴禁收受業主現金或禮物。
5、維修工實行派工單作業制度,并實行業主簽字,同時負責維修質量回訪。
6、嚴格交接班制度,作好值班記錄。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收費員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核算,報表、對賬工作,報客戶部經理審核,做到月清月結,準確無誤。
2、建立管理區域業主檔案,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發生變化的,要及時掌握并報告客戶部經理。
3、熟悉轄區內單元戶數、面積,水、電、氣表情況,掌握管理費、水、電、氣費等的收費標準和計算方法。
4、做好抄水、電、氣、表和費用的收繳工作,未經上級領導批準,不得隨便降低、減、免收費標準。
5、配合水、電、氣等部門進行檢查工作。發現有偷水、電、氣行為及時上報管理負責人或水、電、氣部門處理。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綠化員崗位職責
綠化員在客戶部經理領導下工作并對其負責,業務技術方面接受綠化技術負責人的指導,其主要職責:
1、熟悉了解管理區域內綠化布置圖以及植物種植管理方法。
2、定期進行滅蟲除害。
3、對小區的綠化要隨時觀察注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
4、嚴禁私自移植小區內綠化植物。
5、建立完善管理區域內綠化種植管理記錄。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員工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為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員工個人才能,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公司成立由公司高管人員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考核小組,考核小組負有監督、協調和仲裁職能。人事部門為具體的執行部門。
第四條考核采用 分制?己私Y果分為五檔,分別對應考核得分如下:優秀 分;良好 分;稱職 分;基本稱職 分;不稱職 分(含 分)。
第五條員工的工作包括日常工作和例外工作。日常工作考核比重占%,例外工作占%。直接主管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分配,將各崗位的日常工作構成崗位職責,崗位職責是績效考核的主要參考依據。部門主管根據各崗位職責,對所述工作確定權重分值。根據公司特點,除崗位職責的日常工作外,員工還有例外工作,董事長和總經理安排的工作(包括部門主管對下屬員工安排的工作),視為職責人的'例外工作,列入績效考核表,列入例外工作的績效考核最多不超過四項。
第六條對于部門正副經理級別員工在考核時除日常工作外,還包括其計劃、協作、督導和培訓指導四個方面的潛力進行考核。
第七條每周的部門周工作總結計劃應細化,各部門需將各項工作落實到具體的執行人,工作完成的結果和及時性作為其考核的主要依據。各部門的周工作總 結計劃表需在每周一報送行政部,未按時報送的每次扣部門負責人當月績效考核分 分/次。
第八條在月未考核時,未完成的主要工作按該項工作分值的%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扣分,未及時完成按%扣分;例外的工作未完成按 分/項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 分/項扣分,未及時完成按 分/項扣分。
第九條根據公司制度的規定,每違反公司制度中的一項,扣 分/次。個性地,對于上班時間玩游戲、大聲喧嘩、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上班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網站者,每違反一次扣 分;遲到、早退每次扣___ 分。
第十條考核流程:
(1) 每月最后一個星期,人事部將各職位的《員工月度考核表》發放到各部門經理處,部門經理分發給員工。
(2) ,員工對照自己的工作完成狀況進行自評并填寫未完成的工作及其原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善措施、工作體會及對公司部門的要求與推薦。員工應在2每月前將《員工月度考核表》報送直接部門主管處。
(3) ,直接主管依據員工崗位職現并結合員工實際工作狀況,根據《員工月度考核表》進行考核,于 日前交人事部。
員工管理制度13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時都必需打卡,如遇特別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不得爭先恐后,須排隊依次打卡,否則扣罰¥10元。
4、上班時,必需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閑聊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扣罰¥10元,嚴峻者開除處理;下班前,各小組搞好場地清潔后該返回工作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處打卡下班,不準大聲喧嘩,否則扣罰¥10元,嚴峻者開除處理。
5、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公司。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準,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峻者開除處理。
6、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別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準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個別人員加班,經該部門主管簽名確認方可。
7、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懲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連續3個月都有遲到者,作開除處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準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9、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準方可,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系。
10、缺勤時間,不計算工資。
11、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準離開時間,并有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其工資不予發放。
12、各班、組長、主管辭職須由廠領導批準,確認其離開時間和處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各部門員工應互相協作,互相監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峻性作出相應懲罰。
2、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懲罰。
3、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懲罰當事人并作出賠償。
4、在生產工作過程中,遇有問題是解決不了的,該請示主管,不得擅自處理,如造成嚴峻后果的',將會追究當事者之責任。
5、如工作須當天完成,下班時還未完成者,該請示主管作出妥當布置,否則追究當事者之責任。
6、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準,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節假期為7天(除夕至年初六)。
3、日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余不算工資。
4、月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數,則不計算工資。
5、如廠方有特別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需聽從布置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則計算加班工資。
員工管理制度14
1、進菜、售菜價格公開,成本核算正確;每日憑原始進料單進帳,日結日清;
2、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禁止在食品加工所吸煙,嚴禁在上班時間喝酒;按時開飯送菜,按時供應開水;
3、呀愛護公物,食堂餐飲具一律不出錯,如有遺失,需及時上報總務處,由總務處核實處理
4、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保持廚房、飯廳及周圍環境整潔,物品擺放有序、定位,講究個人衛生,上班時間必須穿戴工作衣帽;
5、要節電、節油、節水、節燃料;電燈、電扇,吊扇、水龍頭有專人負責,及時開關;
6、增加消防、用電、用油、設備儀表等安全意識,主要設施、設備有專人負責;
7、加強食堂職工的心理健康指導,加強對營養與食品衛生知識的培訓及職業道德法制教育;
8、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全心全意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自覺遵守校紀校規和食堂規章制度,盡心盡職為食堂做好各項工作;
9、食堂工作人員自覺接受校膳管會的'監督,虛心聽取師生的意見,不斷改進,提高飯菜質量,增加菜品種,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10、食堂工作人員自覺端正服務態度,禮貌待人,文明分菜售菜,做到師生職工一視同仁,食堂人員不搞特殊化;
11、要嚴格執行采購、驗收、復核手續;所有菜一律由兩位購菜員同時采購,嚴把價格、質量、數量關;對不合質量要求的驗收員要堅決拒絕;復核員根據又采購員兩人簽名的原始進料單復核數量,價格有出入的要如實記載,并及時報告食堂主任;驗收員、復核員均要在原始進料單上簽名;
12、自覺接受校長、總務處的領導和監督。
員工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本公司為建立制度、健全組織與管理,制定此規章制度。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勞動契約另有規定外,悉以本規則辦理。
第二章 員工日常行為規范
第一條 員工必須遵紀守法,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如有違反國家法規者,一律解職。
第二條 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上級指揮,違反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三條 員工對內應善盡本份,認真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浪費,提升品質;對外應嚴守職務機密,維護公司形象。
第四條 員工應樹立主人翁精神、增強責任感。
第五條 員工應樹立良好的工作態度,積極上進,培養榮譽感。
第六條 公司員工應和眾共濟,通力合作,友愛相處。不得滋生事端,擾亂秩序,不得有組織派系,搬弄是非及爭吵逗毆以防礙公司士氣與團結。
第七條 員工應時刻維護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損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條 員工對職務或公事建議或請示,應循級而上,非有緊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躍級呈報。
第九條 部門經理應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員工人格,親切誘導,以身作則,切實執行業務,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條 公司因業務需要而調派職務時,若為能力所能勝任者,員工不得拒絕。
第十一條 認真接聽、轉接公司電話,做好電話留言;
第十二條 熱情接待公司來訪人員;
第十三條 對上級領導安排的工作任務,及時匯報工作進程,遇困難及時匯報,做到有始有終;
第十四條 對公司輸出的郵件、傳真、信息等必須及時與客戶確認查詢。
第十五條 員工不得攜帶危險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進入工作場所,因而發生事故者依法論處。
第十六條 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員或最后離開公司者應將公司的門窗、電腦,飲水機等設備的電源關閉。
第十七條 員工按照有關規定申領辦公用品,所有從公司申領的用品均為公司財物,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不能占為己有,離職時須交還。
第十八條 員工上班時間內不得兼差或從事其它危害公司業務的行為
第十九條 員工承辦事務不得收受饋贈或回扣,亦不得借機為自己或他人圖利。
第二十條 員工應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職權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第二十一條 公司員工在職務上,應注意下列事情:
1.確實掌握及了解本身職務與工作內容范圍;
2.處理事物應明確、負責、重時效,凡事應今天事今天畢;
3.交辦事情完成后,應主動報告經理或交辦部門知曉;
4.服從組織體制及規定,團結諧和,排除本位主義,以公司為重;
5.工作如有疑難,應即請示上級,不得借故拖延,積壓或擅做主張。
第二十二條 各級領導應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決策及經營方針以及自己的職責和任務;
2.交辦部署事項,應合情合理,酌量酌時;
3.對于部署言行舉止、品德、技能,應隨時予以注意,糾正并重視教育訓練及考核;
4.如因監督不周,以至發生瀆職情事時,直接領導應負連帶責任。
第三章 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業務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人員征募流程的規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征募事宜,經部門經理應試合格。
第二條 新進人員經考試或審查合格后,經總經理核準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員可由部門經理書面(人員聘用申請書)呈報總經理核準后方可任用。
第三條 部門經理應將核準后的新進人員資料(應征資料)及人員任用申請書一并送交人事部門依新進人員手續辦理。
第四條 新進人員于報道七天內,應繳交下列文件,否則不予任用。
1、身份證影本(需繳驗正本);
2、個人人事資料及三個月內半身照片四張;
3、其它必備的證件。
第五條 新進人員交齊上述文件并經過試用期后,人事部門方可辦理加入社會保險手續。
第六條 經公司錄用新進人員到職起2-3個月內為考察期,考察期間薪資是以當地工資水平給予;考察期滿合格后進入試用期,職員試用期為1至2個月,但成績優良者,可縮短其試用時間。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簽訂勞動合同。
考察期間或試用期間經考核:
1、不適用者,公司得隨時無條件予以解雇,其薪資按照實際工作天數核算;但總共在本公司服務未滿十五天而自動離職者不予發放薪資。
2、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工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
3、表現特優者,得由部門經理簽報總經理核準縮短試用期限(試用期最短為十五個工作天)。
第七條 試用人員的考核依據:
1.工作能力與表現——對工作熟練、謹慎及勝任度;
2.對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認同公司的經營理念與策略;
3.敬業精神——對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業業、如期完成;
4.出勤記錄——有無遲到、早退、曠職等記錄;
5.榮譽感——是否具有團對精神及意識;
6.親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處、坦誠真實。
第八條 試用期滿人員,由直屬部門經理予以考核,以書面(試用期滿薪資調整表),呈報總經理考核的,方為正式任用(薪資調整實施天從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條 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一概不得錄用:
1.負案在身且尚在緩刑期或被褫權尚未復權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機關服務時,未辦離職手續、名聲很差或被解職免職者。
第十條 服務年資自到職天算起,停薪留職或服役期間不予計算;辭職或退休后復經任用者其原有年資不予連續計算(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外)。
第四章 作息與考勤制度
第一條 作息時間:
1、星期一至六:9:00——17:30;
2、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 ;
3、本公司為雙休制。
第二條 周日及國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慮到本公司業務的特殊性,將安排人員進行輪流值班。
第三條 員工上下班一律親自打卡(簽到),經總經理核準免打卡(簽到)者除外。
第四條 遲到(早退):
1.朝、夕會未到并未請假者給與相應處罰。
2.上班遲到15分鐘之內者為遲到。
3.上班遲到15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
4.無故遲到1小時以上者,以曠職1天計;
5.提早下班15分鐘之內者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
7.提前下班1小時以上者,以曠職1天計;
8.于一個月內遲到及早退合計超過三次(含三次)者不予發放全勤獎金;
9.于一個月內遲到及早退合計超過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視為曠工一天。
10.以上情況均會根據情況給予罰款,因處罰得來的罰款本公司一律不歸為己有,勻平均補貼給所有員工。
第五條 因業務,須于晚間或假天加班者,應事先呈報部門經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條 外出洽公者,若預知會延誤上、下班時間者應事先報備部門經理簽字,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簽到);在外恰公無法于上、下班前趕回公司者,應以電話報備部門免除上、下班打卡(簽到),但次日須請部門經理在出勤卡上補簽確認。
第七條 財務部負責每月員工出勤的統計,作為當月工資發放的依據。
第五章 請假制度
第一條 員工確因事或因病需要請假時須填寫請假單,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第二條 事假:
1.每月請假不得超過兩天,超過者原則上不給予批準,具體視特殊情況而定;
2.全年請假不得超過十五天,每次不得超過連續五天;
3.一次請假超過十天(含)者,須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4.事假為無薪給假,(以天數為計算單位)。
第三條 病假:
1、凡請病假經領導簽字,全年累積不得超過三十天;
2、病假連續兩天以上(含)請附醫師診斷證明;
第四條 產假:
1.女性員工分娩前后給假五十六天(產婦產檢可提前請產假或產假未休完者可轉換為年假);
2.妊娩三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十天;
3.未滿三個月流產者,以病假處理;
4.服務滿一年以上者,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未滿者減半發給。
第五條 婚假: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第六條 公假:
1.公司派遣學習、考察、辦事或特別指定任務、拜訪客戶者;
2.請假期間薪資照發。
第七條 工傷假:
1.員工因執行職務而受傷或致病者,須申請工傷假;
2.工傷假在一年(含)的內者,基本工資照發;
第八條 請假時依下列規定呈報核準:
一般員工請假兩天以內(含)由副總經理核準;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第九條 凡請事假先申請,如因患病或特殊狀況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請時,應先以電話向所屬部門經理報備并向人事部門負責人報備,但應于假后兩天內補辦請假手續;逾期則視為曠工。
第十條 凡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前后,不得請假。
第十一條 事假、病假的規定天數,年度中途到職者按比例計算。
第十二條 員工請假期間無論假別或天數,應覓妥職務代理人,來負責一切事物
事宜,否則視同曠職。
第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視為曠職論,曠職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懲戒,凡一個月內曠職累計達三天者,予以解職處分:
1.未經準假而擅離職守或缺席者;
2.無故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者;
3.凡未事先請假,而逾期未補辦請假手續者;
4.凡事先請假未覓妥職務代理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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