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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時間:2023-12-05 11:12:37 制度 我要投稿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生產設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

          我企業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備、設施有:配電室、鍋爐房、噴烤漆房、特種設備。

         。ㄒ唬┓彩蔷哂休^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都必須設置警示牌,現場不能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二)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設置應急疏散指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安全疏散門向外開啟,并配有相適應的滅火器材。

         。ㄈ┎扇∠鄳陌踩婪洞胧。電氣安裝必須符合要求,動用明火時,按規定執行。

          (四)加強安全檢查和巡查,必要時設置專人看管。

         。ㄎ澹┨胤N設備定期年檢、操作者持證上崗等。

         。┎僮魑kU設備要定人、定機,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七)加強設備、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保養,并做好記錄。設備、設施不能帶病運行和使用。

         。ò耍┪kU設備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裝。

         。ň牛┯秒姷脑O備、設施必須有良好的接地保護。

         。ㄊ┦彝獾脑O備、設施超過15米高時安裝避雷裝置,并定期檢測。

         。ㄊ唬┦彝獾脑O備、設施在遇惡劣天氣時,停止使用。(按說明書或相關規定執行)。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2

          《安全生產法》對設備、設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有關的設備、設施,應有完備的安全裝置和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有關的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維護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行業標準的要求,特種設備必須由指定專業生產廠家生產并取得安全許可證才能投入使用;應按有關規定加強對設備、設施的維護與檢測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設備、設施,以確保生產經營場所及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

          1.設備、設施設計與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產經營設備、設施應有配套的'安全設備或安全警示裝置《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凡可產生危險、有害因素較大的場所、部位,都應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例如,設備的可動零部件是否設置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凡人員易觸及的可動零部件,應盡可能封閉或隔離。對于操作人員在設備運行時可能觸及的可動零部件,必須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對于運行過程中可能超過極限位置的生產設備或零部件,應配置可靠的限位裝置。

         。2)安全設備設計、制造應符合安全標準要求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庇嘘P安全設備設計、制造的安全要求,國家或行業部門已頒發了有關的安全標準,設計、制造單位必須執行。

          2.安全設備、設施使用、維護、檢測的安全保障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备鶕@條、規定,安全設備使用安全保障應包括安裝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維護、保養、檢測、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設備安裝的安全要求

          設備安裝好后,應逐項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態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的安全項目包括靜態和動態兩方面,靜態檢查項目在設備不運行的條、件下進行,如設備表面安全性、安全防護距離等;如控制系統安全性能、可動部件安全防護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工作性能與可靠性、設備運行中塵毒、易燃等的產生情況等。

          (2)設備使用、維護保養的安全要求

          安全設備使用應建立設備使用保養責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實行操作證制度,以確保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3)設備安全檢測的要求

          安全檢測是了解設備運行狀況,預測設備運行變化趨勢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設備故障或事故發生,保證生產經營安全。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了加強對我本廠設備、設施驗收過程的管理,確保設備驗收工作合理、高效的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

          凡我本廠所有生產設備和設施均適用本制度。

          3驗收的內容及標準

          3.1設備外觀、包裝情況、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2裝箱清單是否與實物相符,以及其他資料是否齊全,有無缺損。

          4設備驗收

          4.1設備到達物資庫或現場后,設備采購部門應及時通知車間相關人員聯合設備采購人員參加設備的開箱驗收。

          4.2車間人員接到通知后,應及時到指定地點進行驗收。首先檢查設備包裝情況,確認設備包裝完整無損的`情況下即可開箱驗收。開箱后依據裝箱單明細逐件核對設備的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技術資料,如發現資料短缺,應由設備主管部門負責追回。

          4.3若在驗收過程中發現設備破損、生銹、變形等外觀質量不合格時,驗收人員應暫停驗收,并責成設備采購部門督促設備供貨廠家返修或更換。返修或更換后再行驗收。

          4.4開箱設備驗收合格后,設備采購人員填寫設備入庫驗收單,由參與驗收人員簽字確認。

          4.5對于設備完成安裝進入調試階段后,車間人員對調試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報與安全管理部門,由安全管理部門聯系設備采購部門督促設備供貨廠家及時進行返修,直至符合質量要求為止。對無法現場返修的供貨廠家應予以更換。

          4.6若設備在質保期中出現問題,由安全管理部門聯系采購部門督促廠家直至解決。

          4.7對進廠設備中的安全裝置在驗收中必須注明完好與否,并要所有人員進行確認。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4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設備管理,理順設備管理程序,杜絕計劃外采購,最大限度發揮設備效能,延長使用壽命,更好的服務于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構成固定資產的設備(包括生產性、非生產性)、設施、工具、儀器儀表類等(構成固定資產的兩個必要條、件:①單臺價值超過2000元、②使用年限不低于1年)。

          二、設備的購置、驗收

          第三條、年度維簡計劃由機電科根據資金數額及各單位、部門設備需用情況負責編制,報礦領導批準后上報集團公司審批。機電科根據集團公司批文及各單位需要情況編制月度設備采購計劃,報分管領導批準后交億金公司采購。

          第四條、年度安全費用使用計劃由機電科根據安全費用數額及各專業提出的需求計劃負責編制,報礦領導批準后上報集團公司審批。各工區、科室根據集團公司批文將構成固定資產的設備、設施、儀器儀表等根據需用情況編制月度計劃,報分管礦領導批準后交機電科匯總和維簡計劃一并交億金公司采購。

          第五條、年度維簡和安全費用計劃內未列入的其他設備,禁止提交計劃和采購。因生產需要確需購買的,由專業科室提出書面申請報分管礦領導簽字批準后,由機電科匯總與月度計劃一并交億金公司采購,并在年底調整計劃時追加。

          第六條、各生產單位所編制的月度計劃于每月16日前必須報機電科,其中所需的設備必須由機電科審批,報材料管理小組,其他配件材料報材料管理小組并于每月21日前由分管領導組織審查。無月度計劃的不予辦理,生產單位急需設備必須經材料小組、機電科、機電礦長或生產礦長批準,非生產設備及大型設備報礦長批準。所報設備、配件計劃使用標準計劃表,注明規格型號、主要技術要求、生產廠家及到貨時間,單位經辦人、負責人簽字。凡違反上述規定之一者,罰單位負責人100元。

          第七條、對月度計劃內的物資是否構成固定資產存有疑問時,應向機電科、財務科及億金公司咨詢使用年限和價格,無年度計劃但構成固定資產的不得上報采購,特殊情況下需經礦長批準。

          第八條、設備選型時應注意通用化、標準化,所選設備應經過鑒定,有生產許可證、檢驗合格證、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井下防爆電器設備還應具有防爆合格證。設備到貨后,由億金公司駐軍城供應站通知機電科、生產科(采掘設備)、財務科、材料小組及使用單位到場驗收,并在驗收報告上簽字。隨機資料交機電科存檔,缺少部分由億金公司駐軍城供應站向供應商索取。隨機工具交使用單位,隨機配件由材料小組保管。

          三、設備的領用、發放

          第九條、設備到貨經驗收合格后,由使用單位出具'領料單'經分管礦領導簽字同意后,到機電科換取'設備出庫單','領料單'簽字聯和'設備出庫單'存根聯一并由機電科存檔備案。

          第十條、'設備出庫單'由機電科設備管理員出具,領用單位領用人、供應部門負責人、倉庫保管員共同在設備出庫單上簽字后,倉庫保管員方可發放,不得代簽。

          第十一條、設備管理員應詳細填寫設備出庫單,并將設備及附件、銘牌及時抄錄存檔。設備經驗收合格不論是否出庫,均應建立設備檔案,計入設備臺賬編號管理,并每月一次到財務科核對固定資產明細,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解決。

          第十二條、設備到貨經驗收不合格或經使用達不到生產需要的設備由機電科聯系億金公司負責退回,四、設備的使用、管理和調撥

          第十三條、使用單位將設備領出后,應及時安裝、調試,所有設備都必須按照設備規程和完好標準進行使用和維護、保養,嚴禁超負荷、拼設備和違章操作,無操作規程和完好標識的必須在制定后才能使用,對強令司機超負荷或不合理使用設備造成設備損壞或縮短使用壽命的,機電科有權制止,司機有權拒絕操作,并可越級上告,對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使用單位要貫徹執行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的原則,設備維護使用,實行專責制。主要設備應實行包機制、多班制生產的設備必須執行交接班制度。大型固定設備均必須有運行記錄,無包機人或專人維護的設備不準使用。各類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及'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使用中的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動作可靠。并定期檢查試驗,做好記錄,不合格的嚴禁使用,嚴禁帶病運轉,防止和杜絕跑、冒、滴、漏。實行強制的`三級保養制度,每日例行保養,每月二級保養,每半年三級保養,保養費用由使用單位承擔。建立健全潤滑管理制度,堅持五定(定人加油、定人換油、定點給油、定質選油、定量用油),對主要設備實行點檢制,由機電科制定點檢標準,并監督使用。所有設備實行定期強制檢修。機電科負責制定全礦計劃,設備使用單位負責編制設備的季檢和月檢計劃,并報機電科審批,由機電科考核。礦井每年不少于15天的停產檢修時間,其它各類設備按規定周期進行檢修。對因維護、保養不及時,操作失誤造成設備事故的將依據《軍城煤礦安全生產處罰條、例》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五條、使用單位設備損壞時應及時匯報機電科和調度室,由機電科組織有關單位對損壞原因及程度進行分析鑒定,必須查清原因和責任,并采取措施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生,同時對事故損失進行評估,拿出處理意見報礦領導批準。

          第十六條、井下閑置不用的設備應及時升井(7天),禁止各類開關、啟動器代替接線盒使用,否則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第十七條、機修廠應及時對送交損壞的設備進行修復,因技術原因無能力修復的設備應書面申請報材料小組,經礦領導同意后由材料小組會同有關部門招標確定維修廠家進行修理。對因修理不及時影響生產的將追究相關部門或工區的責任。

          第十八條、機修廠要建立健全主要設備維修及外委設備修理臺賬并每月報送機電科備查,對修復的設備機電科組織有關部門驗收。

          第十九條、各單位調撥使用礦機修廠修復后的設備,應到材料小組辦理設備調撥單,機修廠依據調撥單發放,否則追究機修廠責任。設備調撥應本著'有舊不用新、先井下后井上'的原則進行調撥。

          五、設備的基礎管理

          第二十條、為加強設備的基礎管理,機電科應配備專職設備管理員一名,工區(廠)應配備專職或兼職設備管理員一名。

          第二十一條、設備基礎管理的要求是數量清、狀態明、屬性準,帳卡物一致。

          各種設備分類逐臺編號、登帳、建卡,機電科建立設備總臺帳,班組負責管理的設備也要建立相應的臺賬。班組設備臺帳每月月底與機電科臺帳核對一次。

          第二十二條、加強統計工作,健全原始記錄,以保證統計數據準確,并按時向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報送月、季、年度統計報表。

          六、獎懲

          第二十三條、機電科應定期對設備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考核,組織評比競賽,對設備管理工作成效顯著的班組,年底評出設備管理先進單位給予獎勵;對在年度設備管理工作中做出優異成績的先進個人給予獎勵。

          第二十四條、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玩忽職守造成設備損壞事故或經濟損失;失職造成管理混亂,設備嚴重失修影響正常生產;無計劃盲目購置造成設備積壓的相關責任者,依據《軍城煤礦安全生產獎懲條、例》給予相應處罰。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5

          1.目的作用

          正確使用設備是保證設備正常運行,避免設備的不正常磨損或損壞,防止人身、設備事故的發生,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和大修周期,降低備件消耗,減少維修費用,確保生產正常進行的關鍵之一。因此,設備使用單位和生產操作者,必須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規程,正確使用設備。為了加強該項工作的管理,確保設備使用規程能在公司范圍內認真貫徹實施,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2.1各設備使用部門應嚴格按照《設備使用管理制度》的規定要求,加強對本部門設備的管理,在生產作業活動中貫徹好“設備使用規程”,認真抓好各設備在使用前、使用中和使用后的管理,將工作做細做扎實。

          2.2設備動力科應幫助和指導各車間制定和完善各種設備的使用規程,使之達到合理、規范的要求。平時要多深入到車間督察制度執行情況,對違反設備使用規程的'現象應及時給予糾正,并提出批評,情節嚴重者應通知其主管領導嚴肅處理。

          3.設備使用規程的編制要點

          3.1設備使用規程應根據設備的性能參數和生產工藝的要求,制訂正確使用方法。它是生產活動中操作者必須執行的法規。為此,認真編制好設備使用規程,是保證安全運行的前提。

          3.2每種設備都必須有具體的使用規程。

          3.3每種設備都應在投產前編寫好使用規程。

          3.4設備使用規程的內容,必須包括以下部分:

          3.4.1設備的性能參數。

          3.4.2交接班制度。

          3.4.3操作者應具備和做到以下四點:a.操作前的準備工作;b.操作順序;c.緊急狀態的處理;d.在使用過程中設備與人身安全注意事項。

          3.5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3.5.1操作者必須專業培訓,持有操作證。凡新上崗的和尚未取得操作證的人員,必須在持有操作證的操作者的指導下方可操作。

          3.5.2設備啟動前,必須按使用規程的規定進行檢查。

          3.5.3生產線上或集體操作的設備,要熟悉和掌握開機前的聯系方法和內容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6

          工廠生產管道、設備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1.目的

          規范清洗消毒的管理

          2.適用范圍

          管道、設備清洗消毒。

          3.職責

          生產科(車間)負責對管道、設備的'清洗消毒。

          4.程序

          4.1人員衛生

          凡是進入車間得人員的工作衣物按正常衣物洗滌干凈。

          4.2設施及環境

          4.2.1地面、下水道溝槽。清掃異物,用洗滌劑刷洗,清水沖凈。

          4.2.2墻、窗、玻璃、頂。清掃異物,刷洗,清洗沖凈。

          4.2.3燈用抹布擦凈灰塵,保持清潔即可。

          4.2.4過水池、洗手池。

          每日清洗一次,沖凈異物,用刷子蘸洗潔劑刷洗,清水沖凈。

          4.2.5管道:

          每日對管道內外清洗、保養一次,做好定期維護。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7

          1總則

          1.1為加強設備檢修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搞好安全生產。規范設備檢修作業安全,防范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設備大、中、小修與搶修作業的安全管理。公司各單位及外委施工作業人員都要遵守本制度,并認真貫徹執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違反和不執行。否則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

          2檢修作業前安全要求

          2.1任何項目的施工及檢修作業,應嚴格遵守國家及本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2.2檢修施工作業前,應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召開檢修安全會議,落實施工中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制,明確分工,貫徹“誰主管,誰負責”和“誰施工,誰負責”的安全管理原則。各檢修單位、外委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聯絡人在施工期間必須保證通訊暢通、急救電話、消防報警電話暢通,責任落實到人。

          2.3年度大中修計劃由機動、設備處組織制定,日常計劃性檢修,有各生產廠制定計劃,計劃中應包括安全設施檢修計劃,并將安全設施檢修項目詳細單列。并報機動、設備處、安全處備案。檢修計劃的制定應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對于檢修中存在的風險應該做到安全確認,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事故的發生。檢修計劃必須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原則。

          2.4根據設備檢修項目的要求,檢修施工單位應制定檢修方案,檢修方案應經設備使用單位審核。技改項目和停產檢修的重大檢修施工項目,檢修施工單位必須向公司安全處上報安全施工方案。經審核批準后,方可組織施工。檢修方案中應有安全技術措施,并明確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檢修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整個檢修作業過程的具體安全工作。檢修項目負責人應與設備使用單位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設備、工藝處理等滿足檢修安全要求。檢修前施工單位應組織檢修作業人員到現場進行檢修方案交底。要做到檢修組織落實、檢修人員落實和檢修安全措施落實。并組織好檢修人員檢修機具等的準備工作,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起重吊裝設備工具檢查試驗等,確保安全檢修。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在檢修工作中,及時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制止、糾正違章指揮現象、違章違紀作業行為。

          2.5外來檢修施工單位應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資質,并在其等級許可范圍內開展檢修施工業務。在簽訂設備檢修合同時,同時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具體情況按公司《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2.6檢修前,應對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進行檢修作業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2.6.1有關檢修作業的安全規章制度。

          2.6.2詳細交代施工項目、作業時間、作業現場的安全情況,檢修作業現場和檢修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和可能出現的問題及相應對策。

          2.6.3檢修作業過程中所使用的個體防護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

          2.6.4相關事故案例和經驗、教訓。

          2.7檢修現場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相應的安全標志。

          2.8凡參加檢修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穿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班前班中嚴禁飲酒,檢修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2.9施工中所使用的腳手架、跳板、安全帶、安全繩和安全網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性能安全可靠。應對檢修作業使用的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等各種工器具進行檢查;手持式、移動式電氣工器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各種起重運輸機械必須按規定進行定期維修檢驗,連鎖開關及超載、回轉、卷揚和行程控制等安全裝置必須完好有效;常用起重工具,如機械卷揚機、桅桿、井字架、手動葫蘆、千斤頂、鋼絲繩等均應完好,安全可靠。

          2.10事故中所使用的電器設備和手持電動工具絕緣要良好,外殼必須接地,應配備漏電保護裝置。嚴格按照“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進行配置,工器具應符合安全使用要求。電氣焊工具安全附件要良好;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氣焊的乙炔氣瓶必須直立放置使用,要注意固定,防止傾斜;氧氣、乙炔表要保持靈敏可靠,減壓閥出口要加防止回火器。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應大于5米,氧氣瓶、乙炔瓶周邊10米范圍內不能存在明火,不得靠近熱源及電氣設備,夏天氧氣瓶、乙炔瓶要注意防止曝曬。

          2.11臨時用電應辦理用電手續,經公司能源動力處審批,并按規定安裝和架設。

          2.12檢修施工臨時電源管理規定:

          2.12.1臨時線必須使用絕緣良好的橡皮線,潮濕的地方必須使用橡皮軟電纜,一般采取懸空架設或沿墻架設。戶內距離地面不得低于2.5米,戶外不得低于3.5米。臨時線必須放在地面的部分,應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如“:穿管等。

          2.12.2臨時線應設總開關,每一分路必須安裝分控制開關,控制開關應裝在用電設備就近處。臨時用電的設備外殼必須有可靠的保護接地線。

          2.12.3安裝后的臨時線,使用單位不得私自更動。超過15天使用的臨時線,應按正式線路架設。臨時線與設備、水管、暖氣管的距離不得小于300mm,在道路交叉處不得低于6m。

          2.12.4臨時線的工作零線不得隨意亂接,必須從正規零線上接,以防觸電。臨時線拆除后,嚴禁留下可能帶電的電線,必須從電源處切斷。

          2.13安全處隨時進行專項檢查,檢修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監督崗)必須跟班作業,深入現場,做好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現象要及時制止。

          3檢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

          3.1檢修前應將檢修現場影響檢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凈。冬季要做好防寒保護,及時清理積存冰塊、地面結冰。

          3.2對檢修現場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溝、孔洞等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設置警告標志,夜間應設警示紅燈。

          3.3對檢修現場的梯子、欄桿、平臺、蓋板等進行檢查確認,確保安全。

          3.4對檢修作業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應排專人檢查,并保證完好。在生產現場檢修時,遇有易燃物料的設備,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保措施,要防止產生火花,現場要保證有足夠數量的滅火器具。

          3.5夜間檢修作業及特殊天氣檢修作業,應設滿足要求的照明裝置。須安排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3.6施工現場電氣線路架設必須符合有關規程要求;在防火、防爆場所,要使用防爆開關、接線盒等;在容器內和潮濕的作業現場內必須配裝安全低壓電源;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必須有可靠的防雨雪和防潮措施。用電設備、照明等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帶電部分線路。

          3.7凡進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進入設備內、容器、下水井內等)作業前,必須進行有毒有害物質濃度監測和氧含量監測,必須佩備空氣呼吸器等防護用具,并派專人監護,以防中毒。

          3.8對有腐蝕性介質的檢修場所應備有人員應急沖洗水源和相應防護用品。從事有放射性物質的檢修作業時,應通知現場有關操作、檢修人員避讓,確認好防護間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并設專人監護。

          3.9設備使用單位負責設備的隔絕、清洗、置換,合格后移交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如有易燃、易爆、帶壓、有毒、高溫、腐蝕等物料的機泵、管道設備時,必須先停車,切斷物料,卸壓降溫,進行倒空、蒸煮、吹掃、置換、通風處理,加堵盲板,切斷物料來源。尤其是煤氣作業嚴格執行停、送煤氣制度?煽壳袛嗝簹鈦碓,抽堵盲板作業必須佩戴呼吸器,盲板斷電后掛牌停電,管道吹掃合格后方可作業。

          3.10當設備檢修涉及高處、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受限空間等作業時,須按相關作業安全規范的規定執行并做好安全確認。在煤氣密閉區域作業,必須先對區域進行有毒氣體、煤氣含量、氧含量測試,高壓設備檢修前,必須先進行必要的泄壓工作后,符合作業要求后方可進行。

          3.11嚴格執行檢修掛牌制度和停、送電制度。檢修掛牌是日常設備檢修中確保人身、設備安全的一項重要防范措施。因此,各單位在檢修時,必須執行檢修停電掛牌制度和停、送電制度。

          3.12凡是檢修設備、處理故障或進入機內清理雜物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電掛牌”即配電室拉閘斷電和掛牌加鎖制度。對檢修設備上的電器電源,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應做到崗位和檢修人員掛“雙牌”,確保作業安全。

          3.13辦理停電手續。申請停電的檢修工作在作業前,應到控制該設備的配電室,按照規定簽字,并寫明要檢修的設備編號和原因。

          3,14電工拉閘斷電。應將配電室內控制該設備的開關斷開并將操作手柄鎖住,且在操作手柄上懸掛“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警告標志牌。

          3.15相鄰設備斷電。對于可能危及安全的上游和下游設備,根據檢修工的要求,電工對檢修設備及其上、下游設備斷電。

          3.16各操作室嚴禁非值班人員進入,鎖住配電室的門。電工拉閘、斷電、掛牌,要把配電室的門鎖好,鑰匙由電工保管且不得交給他人。

          3.17工作監護制度。多人檢修或交叉作業要制定安全措施,即明確施工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的監護責任,必要時設置“檢修標志”牌,如天車檢修時要用安全警戒線圍住檢修現場,防止人員誤入檢修現場。

          3.18工作終結制度。檢修完畢后應清理工作現場,不得將雜物或工具遺留在設備內;申請停電的檢修工到配電室,在“停電記錄本”上面簽字后,由電工依據安全規程合閘送電,否則,電工有權拒絕送電;沒有檢修工的簽字,電工不得送電,否則,由電工承擔責任;對于有2組以上人員檢修同一臺設備的交叉作業,1組人員簽字完畢后,不得送電,必須等全部人員完成檢修任務并由申請停電的檢修工在“停電記錄本”上面簽字后,電工才能按照規定撤除“有人作業,禁止合閘”警告標志牌,合閘送電。

          3.19任何人在未得到檢修組織單位的通知時,不得開啟設備,更不得隨意安東操作桌面、機旁操作箱的.按鈕。試機或啟機前,應當對檢修的設備和上下游設備詳細檢查,確認無誤后,方能啟動設備。

          3.20對于生產系統停產檢修屬于附屬運行的設備(如水泵、風機等)也應執行停電掛牌制度,未經上級部門同意,不得隨意使用設備。

          3.21生產設備停機檢修停電掛牌程序及辦法:

          3.21.1各單位在檢修前一定要嚴格執行停機后在機進行檢修的規定,先掛牌后檢修,堅決制止邊掛牌邊檢修或先檢修后掛牌,甚至檢修不掛牌的違章行為。

          3.21.2掛牌要求,一張停電牌只限一個具體項目,檢修結束后要立即收回防止拿錯牌或掛牌開機。

          3.21.3檢修結束,各單位要取回自己所掛的牌,防止漏拿或拿錯牌,各操作臺及當班班長開機前,要認真檢查,確認無誤后再開機。

          3.22檢修隊伍要統一服從檢修組織單位的指揮,外協單位要服從使用單位的指揮。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應按規定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3.23檢修作業人員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凡二人以上的降修項目,必須指定一個人負責安全。做好檢修中安全確認。嚴禁帶電作業,施工中遇到不明管道、電纜嚴禁私自切割,要及時向上級反映。

          3.24從事特種作業的檢修人員應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天車作業必須由專人操作,嚴禁多人指揮。起吊前要對吊具、吊索進行檢查嚴禁不按規定使用吊具。吊運作業中,要隨時注意通過場所的人、物,及時發出警告聲音;天車鉤頭嚴禁在不作業時懸掛重物,遙控天車在不作業時要按下斷電按鈕,使用吊具要符合安全要求,嚴禁使用斷股鋼絲繩、皮帶、鐵絲等吊物。吊大件物品時,要使用專用鋼絲繩,專人指揮。

          3.25檢修單位要確定檢修安全監督員,安檢修區域,檢修項目建立安全聯保體制,多工種、多層次交叉作業時,應統一協調,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做好各工序間的安全聯保、互保工作。

          3.26設備使用單位要與檢修施工單位保持有效信息聯系溝通。當生產裝置出現異常情況可能危及檢修人員安全時,設備使用單位應立即通知檢修人員停止作業,迅速撤離作業場所。經處理,異常情況排除且確認安全后,檢修人員方可恢復作業。

          4檢修結束后的安全要求

          4.1因檢修需要而拆移的蓋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設施應及時回復其安全使用功能。

          4.2檢修所用的工器具、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等應及時撤離現場。危險區域檢修作業結束后,檢修項目安全責任人要及時檢查作業區域是否還有工具等遺留物,清點你參加人員是否全部撤離。

          4.3檢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廢料雜物垃圾油污等應清理干凈。

          4.4檢修后的設備,必須按規程進行試運行合格后,設備使用單位檢修施工單位雙方辦理交接手續。

          4.5準備交付檢修后的設備,必須仔細檢查一下是否在機器內設備本體上留存有零件、工具材料等,以免在試運轉時發生事故。

          4.6修理安裝好后,設備的周圍必須清理干凈,并仔細檢查轉動基礎螺栓等是否堅固,各部件安裝是否正確。

          4.7試運轉前,必須將設備上的所有安全裝置恢復。

          4.8試車前,必須將手動加油的部位加油,禁止在設備動作以后加油。

          4.9經過仔細檢查以后,將檢修牌和停電牌撤下,操作人員才能試運轉。試運轉時,必須有專業技術人員都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4.10試運轉時,必須按設備使用維護規程中規定的順序進行,聯動設備必須在單體試車完畢后才能聯動試運轉。

          4.11設備試運轉啟動前,必須發出啟動信號,確認所有人員已離開機器的危險位置后才能運行。

          4.12停車以后進行再次設備調整和檢查時,必須先掛上檢修牌(必要時切斷電源開關)才能進行。

          4.13試車以后,必須仔細檢查整個機器,確認無誤,才能交接。

          5非正常的特殊施工作業安全要求

          5.1高空作業安全要求

          5.1.1在距離基礎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空進行作業,稱為高空作業。

          5.1.2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等疾病的人不準參加高空作業。

          5.1.3高空作業必須要有安全監護人。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進入高空作業現場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5.1.4作業開始前,高空作業項目負責人必須檢查作業場所欄桿、扶手、跳板、腳手架、吊蘭等設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安全要求時,不準進行作業。

          5.1.5高空作業一律使用工具袋;梯送工具、材料、設備零部件及拆除物不準上下投擲,應用繩索吊送;較大的工具應栓(固定)在構件上;上下層同時作業時,應設有可靠的隔絕設施;工作完畢,應將工具、材料收拾清理,防止落下傷人。

          5.1.6遇有雷電、大雨、大霧、六級以上大風等天氣,不準進行露天高空作業。

          5.17高空作業現場必須設立圍欄或其他明顯安全界標,無關人員不準在作業點下面通行和逗留。高空作業和架空電力線路必須保持安全距離,以防觸電。

          5.2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要求:

          5.2.1凡進入有可能缺氧或有毒害的有限空間作業,如塔、釜、管道、儲罐、余熱鍋爐、地坑、井、溝、池等處,稱為進入容器作業。

          5.2.2進入容器作業,要與設備使用單位聯系,并得到許可,辦理有關手續和保障措施后,方可進行作業。

          5.2.3進入容器作業時,必須有熟悉工藝和工作環境的人員(如煤氣防護人員等),在能夠觀察到容器內作業者的位置進行監護。

          5.2.4進入容器作業,容器內照明必須符合防爆要求,所用電壓不得高于36v;如遇潮濕金屬容器內作業,其電壓不得高于12v;燈具必須有玻璃保護罩和金屬保護網,導線絕緣良好。

          5.2.5進入容器作業,應盡量避免使用電動工具,必須使用時,要按照動火管理規定進行;電動工具外殼要可靠接地導線絕緣良好,并配備漏電保護裝置,使用者必須穿戴絕緣鞋和絕緣手套。

          5.2.6進入容器作業,要有良好的出入通道和換氣通道,通風不良時,要強制通風。作業人員要根據需要系好安全帶,安全帶的另一頭應栓好延長繩索,交給容器外監護人員,并事先制定好聯系信號,監護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5.2.7容器設備內進行作業時,其空氣中含氧量、有毒有害氣體(或蒸汽)及粉塵應在作業之前30分鐘內進行監測分析。空氣中的氧含量應為19.5%~23%;有毒有害氣體(或蒸汽)及粉塵的濃度應小于國家規定的最高濃度。容器、設備內作業時間不宜過長,應輪換休息。

          5.3電氣焊安全規定

          5.3.1焊接動火安全應有檢修所屬單位制定專人負責,在潮濕、地溝、金屬架、儲罐、煤氣區域應辦理受限空間安全作業許可證及動火作業許可證,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5.3.2焊接工具要符合標準,焊槍的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表要靈敏有效,氧氣軟管應耐壓20個大氣壓,乙炔軟管須耐5個大氣壓。

          5.3.3乙炔瓶嘴焊槍之間,必須裝有防止回火器。

          5.3.4乙炔瓶、氧氣瓶、動火點三者應有10米距離,否則要采取隔離措施。

          5.3.5電氣線路下、介質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5.3.6電弧焊接工具設備要符合以下標準:

          ①每臺電焊機的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诤笝C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要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垡淮尉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且易辨識。一次線長度不應超過3米。

          ④電焊機二次線不能在可燃介質管道上。

         、莺笂A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擋板。

          ⑥電焊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設備。

          ⑦焊接作業時,要佩戴好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在有毒有害氣體區域檢修作業應備有防毒面具。

         、嚯姾缸鳂I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刺傷他人。

         、釀踊鹱鳂I前要認真檢查清理現場的易燃、可燃物。

          5.4起重吊裝作業安全要求

          5.4.1起重作業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

          5.4.2起重作業前,要對所使用的起重器械、機具、索具等進行仔細的檢查和必要的實驗。

          5.4.3重大、復雜的起吊工程,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其作業現場應劃出警戒區、設置安全標志,非施工人員嚴禁進入工作現場。

          5.4.4嚴禁利用生產設備、管道、管架、電桿及生產性建筑物、構筑物作吊裝錨點。

          5.4.5起重作業人員作業前必須熟知施工方案、起重設備性能、操作規程、指揮信號和安全要求。起重吊裝作業必須明確分工、統一指揮、統一規定信號、旗語,禁止無人指揮或多人指揮。要嚴格執行起重作業“十不吊”。

          6附則

          6.1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6.2本制度有公司安全處負責解釋。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工程分包、船舶及機械設備租賃的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國交建及所屬各企業、各事業部、各區域總部、總承包公司、各直屬項目部(以下簡稱各單位)。

          受中交集團委托,由中國交建代管的存續企業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各單位應根據國家和地方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嚴格的審查、準入、清退機制,明確安全、環保職責,依照工程特點和需要合理選擇分包隊伍、租賃船機設備,嚴格分級管理,杜絕非法分包、轉包或違規租賃船機設備。

          第二章工程分包安全生產管理

          第四條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總承包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單位實施的行為。

          第五條 工程分包須取得建設單位同意,且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第六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優先選用中國交建合格分包商名錄中的分包單位/勞務協作隊伍。

          第七條 各單位必須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資質進行認真審查,經審查不合格或未經審查的,不得分包工程。

          第八條 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資質審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滿足分包工程要求的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企業資質;

          (二)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企業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持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四)特殊工種從業人員崗位證書齊全。

          第九條 各單位應定期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有關資質予以審查,并對審核結果進行會簽,及時清退不符合要求的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

          第十條 各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分包工程,嚴禁轉包;加強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的安全生產管理,嚴禁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第十一條各單位與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簽訂分包/勞務協作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建筑施工分發包單位安全環保管理協議書》,指定現場安全生產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責任和義務。

          第十二條各單位必須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嚴格管理,對不服從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安全施工管理混亂、導致生產安全或環境保護事故、造成信譽或經濟損失的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必須予以清退。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督促分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相關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加強對勞務協作隊伍施工中安全技術措施的管理,對勞務協作隊伍自行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核,并監督實施。

          第十五條施工前,各單位應組織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對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源進行辨識,制定預控措施。

          第十六條施工前,各單位應對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并由雙方人員簽字確認。

          第十七條各單位應指派責任感強、施工實踐經驗豐富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勞務協作隊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主要負責對勞務協作隊伍的現場組織、安全施工設備配置、現場布置和勞務協作人員實際操作技能等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第十八條各單位應督促監督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足額投入安全費用,為現場作業人員提供個人防護用品,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施工中,各單位應監督檢查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履行安全生產協議和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及危險源預控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違紀等不安全行為。

          第二十條各單位應定期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會議和組織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分包方/勞務協作隊伍必須參加,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第三章船舶租賃安全生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船舶租賃是指用于施工的自航或非自航工程船舶、交通船舶、輔助船舶的租賃行為。

          第二十二條所租賃船舶的所有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或者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個人。

          第二十三條 所租賃船舶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具備經船舶檢驗和海事安全監督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

          (一)船舶營業運輸證;

          (二)船舶登記簿(國際航線)或船舶檢驗證書簿(國內航線);

          (三)船舶簽證簿;

          (四)船舶安全檢查記錄簿;

          (五)船舶適航證書;

          (六)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自航);

          (七)船員適任證書;

          (八)船舶垃圾管理計劃、記錄簿(國際航線、沿海400噸以上);

          (九)船舶油污染應急計劃簿和船舶油類記錄簿(400噸以上);

          (十)乘客定額證書(交通船);

          (十一)按規定由主管部門核發的其他證書或文件。

          第二十四條租賃的工程船及其主要機械設備應有維修、使用、保養說明書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第二十五條 租賃船舶必須經船舶檢驗部門及海事安全監督部門對以下設備、設施檢查合格后方可租賃:

          (一)船體:船體必須具有良好的水密性,船體強度、長度、寬度、型深、吃水滿足船舶規范和施工使用的要求;

          (二)航行操縱系統:自航船舶的舵機有良好舵效,磁羅經、測深儀、定位及了望設施,必須經校驗檢查符合使用要求;人力舵機的舵效及有關操縱系統也應靈敏可靠;

          (三)信號系統:船舶號燈、號型、聲響設備齊全有效,并符合國家及國際公約的有關規定;

          (四)通訊系統:自航船舶必須按有關規定配備適航安全要求的通訊設備,確保聯絡暢通;工程船應配備滿足施工作業或拖航要求的通訊設備或設施;

          (五)系泊設施:按租賃船舶等級應配備相應的系纜、錨鏈、錨爪、系纜柱(樁)、電動(或人力)絞車等,以滿足靠泊、錨泊和編解隊作業的要求;

          (六)防污系統:按租賃船舶的等級,必須配備油水分離器、排污和防污設施;

          (七)消防系統:按租賃船舶等級,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工具、材料等;

          (八)主、輔機系統:租賃機動船舶的主機、輔機應達到施工作業和航行的要求;

          (九)應急救生系統:租賃船舶必須按其等級和使用功能,配備所需的救生圈、救生筏、救生衣;租賃的交通船應根據最大載客量配備足夠的救生衣、救生圈。

          第二十六條 租賃船舶應簽訂正規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環保協議書,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船舶的船舶類型、船舶技術性能、限定的航區應滿足施工所在地海事部門的有關要求。

          第二十八條 承租方在下達任務指令時,應同時告知安全生產注意事項。

          第二十九條 租賃船舶在調度、使用時,不準超越其船舶技術性能,不得超負荷作業。

          第三十條嚴禁租賃使用不具備交通船條件的船舶作為交通船。

          第三十一條 乘坐交通船,要限定人數,不準超員航行,船上作業人員及乘員必須穿救生衣。

          第三十二條 承租方應加強租賃船舶安全管理,實施船舶安全監督、定期安全檢查,并監督落實船舶消防、通訊、救生設施和防臺、防汛、防突風襲擊等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十三條 租賃船舶的船員,必須遵守承租方對船舶管理、勞動安全管理、治安、消防、環境保護管理等規章制度。

          第四章機械設備租賃安全生產管理

          第三十四條 機械設備租賃是指用于施工使用的機械、設備和交通運輸車輛等的租賃行為。

          第三十五條 租賃特種設備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特種設備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

          (二)特種設備性能、使用、維修、保養說明書;

          (三)當地特種設備技術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檢驗檢測合格證;

          (四)特種設備年檢合格證書;

          (五)特種設備例行檢修、運行狀態的技術資料(檔案);

          (六)特種設備的保險憑證(機損和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十六條 租賃機械設備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機械設備出廠合格證;

          (二)機械設備性能、使用、維修、保養說明書;

          (三)機械設備年檢合格證書;

          (四)機械設備例行檢修、運行狀態的技術資料(檔案);

          (五)機械設備的保險憑證(機損和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十七條租賃營運車輛應具備以下合法有效的.證件:

          (一)機動車執照(號牌);

          (二)機動車行駛證;

          (三)機動車年檢合格證;

          (四)車輛的使用、保養技術資料;

          (五)機動車保險憑證(車損和第三方責任險、交強險等)。

          第三十八條 租賃的機械設備、車輛的使用性能必須滿足工程施工要求,安全裝置及安全設施應齊全,控制系統靈敏可靠。

          第三十九條 承租方應對租賃的機械設備、車輛的技術性能進行實況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符合要求后方可租賃。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應簽訂正規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環保協議書,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四十條承租方必須依據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作業性能、技術狀態及其適應的工作環境合理調度使用。

          第四十一條 承租方對租賃機械設備、車輛下達任務通知單時,必須對操作、司駕人員進行該項任務的作業技術交底,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第四十二條 租賃車輛運載超長、超高、超寬物體時,必須嚴格符合交通法規的要求,租賃車輛運送人員時,應嚴格控制乘員數量,不得超員,安全行駛。

          第四十三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操作、司駕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作業,嚴禁酒后操機作業和駕駛作業。

          第四十四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相應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上崗作業。

          第四十五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操作及司駕人員和隨機(車)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承租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聽從指揮,服從調度管理,安全生產。

          第四十六條 租賃機械設備、車輛的操作、司駕人員,必須在進場前對設備、車輛的技術狀態、安全設施等進行安全檢查,作業完畢后進行例行保養,消除事故隱患,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第四十七條 承租方應對租賃機械設備、車輛操作及司駕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定期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必須立即予以糾正,無法立即糾正的,應限期整改并復查驗收。

          第四十八條 施工過程中應制定應急預案,明確防范措施,落實安全責任。承租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予以監督檢查。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交建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制定的《中交股份分包工程、租賃船機設備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中交股安監字2007331號)同時廢止。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9

          1、總則

          1.1為加強設備檢修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搞好安全生產。規范設備檢修作業安全,防范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設備大、中、小修與搶修作業的安全管理。公司各單位及外委施工作業人員都要遵守本制度,并認真貫徹執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違反和不執行。否則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

          2檢修作業前安全要求

          2.1任何項目的施工及檢修作業,應嚴格遵守國家及本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2.2檢修施工作業前,應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召開檢修安全會議,落實施工中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制,明確分工,貫徹“誰主管,誰負責”和“誰施工,誰負責”的安全管理原則。各檢修單位、外委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聯絡人在施工期間必須保證通訊暢通、急救電話、消防報警電話暢通,責任落實到人。

          2.3年度大中修計劃由機動、設備處組織制定,日常計劃性檢修,有各生產廠制定計劃,計劃中應包括安全設施檢修計劃,并將安全設施檢修項目詳細單列。并報機動、設備處、安全處備案。檢修計劃的制定應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對于檢修中存在的風險應該做到安全確認,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事故的發生。檢修計劃必須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原則。

          2.4根據設備檢修項目的要求,檢修施工單位應制定檢修方案,檢修方案應經設備使用單位審核。技改項目和停產檢修的重大檢修施工項目,檢修施工單位必須向公司安全處上報安全施工方案。經審核批準后,方可組織施工。檢修方案中應有安全技術措施,并明確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檢修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整個檢修作業過程的具體安全工作。檢修項目負責人應與設備使用單位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設備、工藝處理等滿足檢修安全要求。檢修前施工單位應組織檢修作業人員到現場進行檢修方案交底。要做到檢修組織落實、檢修人員落實和檢修安全措施落實。并組織好檢修人員檢修機具等的準備工作,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起重吊裝設備工具檢查試驗等,確保安全檢修。檢修項目安全負責人在檢修工作中,及時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制止、糾正違章指揮現象、違章違紀作業行為。

          2.5外來檢修施工單位應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資質,并在其等級許可范圍內開展檢修施工業務。在簽訂設備檢修合同時,同時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具體情況按公司《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2.6檢修前,應對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進行檢修作業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2.6.1有關檢修作業的安全規章制度。

          2.6.2詳細交代施工項目、作業時間、作業現場的安全情況,檢修作業現場和檢修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和可能出現的問題及相應對策。

          2.6.3檢修作業過程中所使用的個體防護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

          2.6.4相關事故案例和經驗、教訓。

          2.7檢修現場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相應的安全標志。

          2.8凡參加檢修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穿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班前班中嚴禁飲酒,檢修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2.9施工中所使用的腳手架、跳板、安全帶、安全繩和安全網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性能安全可靠。應對檢修作業使用的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等各種工器具進行檢查;手持式、移動式電氣工器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各種起重運輸機械必須按規定進行定期維修檢驗,連鎖開關及超載、回轉、卷揚和行程控制等安全裝置必須完好有效;常用起重工具,如機械卷揚機、桅桿、井字架、手動葫蘆、千斤頂、鋼絲繩等均應完好,安全可靠。

          2.10事故中所使用的電器設備和手持電動工具絕緣要良好,外殼必須接地,應配備漏電保護裝置。嚴格按照“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進行配置,工器具應符合安全使用要求。電氣焊工具安全附件要良好;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氣焊的乙炔氣瓶必須直立放置使用,要注意固定,防止傾斜;氧氣、乙炔表要保持靈敏可靠,減壓閥出口要加防止回火器。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應大于5米,氧氣瓶、乙炔瓶周邊10米范圍內不能存在明火,不得靠近熱源及電氣設備,夏天氧氣瓶、乙炔瓶要注意防止曝曬。

          2.11臨時用電應辦理用電手續,經公司能源動力處審批,并按規定安裝和架設。

          2.12檢修施工臨時電源管理規定:

          2.12.1臨時線必須使用絕緣良好的橡皮線,潮濕的.地方必須使用橡皮軟電纜,一般采取懸空架設或沿墻架設。戶內距離地面不得低于2.5米,戶外不得低于3.5米。臨時線必須放在地面的部分,應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如“:穿管等。

          2.12.2臨時線應設總開關,每一分路必須安裝分控制開關,控制開關應裝在用電設備就近處。臨時用電的設備外殼必須有可靠的保護接地線。

          2.12.3安裝后的臨時線,使用單位不得私自更動。超過15天使用的臨時線,應按正式線路架設。臨時線與設備、水管、暖氣管的距離不得小于300mm,在道路交叉處不得低于6m。

          2.12.4臨時線的工作零線不得隨意亂接,必須從正規零線上接,以防觸電。臨時線拆除后,嚴禁留下可能帶電的電線,必須從電源處切斷。

          2.13安全處隨時進行專項檢查,檢修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監督崗)必須跟班作業,深入現場,做好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現象要及時制止。

          3、檢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

          3.1檢修前應將檢修現場影響檢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凈。冬季要做好防寒保護,及時清理積存冰塊、地面結冰。

          3.2對檢修現場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溝、孔洞等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設置警告標志,夜間應設警示紅燈。

          3.3對檢修現場的梯子、欄桿、平臺、蓋板等進行檢查確認,確保安全。

          3.4對檢修作業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應排專人檢查,并保證完好。在生產現場檢修時,遇有易燃物料的設備,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保措施,要防止產生火花,現場要保證有足夠數量的滅火器具。

          3.5夜間檢修作業及特殊天氣檢修作業,應設滿足要求的照明裝置。須安排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3.6施工現場電氣線路架設必須符合有關規程要求;在防火、防爆場所,要使用防爆開關、接線盒等;在容器內和潮濕的作業現場內必須配裝安全低壓電源;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必須有可靠的防雨雪和防潮措施。用電設備、照明等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帶電部分線路。

          3.7凡進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進入設備內、容器、下水井內等)作業前,必須進行有毒有害物質濃度監測和氧含量監測,必須佩備空氣呼吸器等防護用具,并派專人監護,以防中毒。

          3.8對有腐蝕性介質的檢修場所應備有人員應急沖洗水源和相應防護用品。從事有放射性物質的檢修作業時,應通知現場有關操作、檢修人員避讓,確認好防護間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并設專人監護。

          3.9設備使用單位負責設備的隔絕、清洗、置換,合格后移交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如有易燃、易爆、帶壓、有毒、高溫、腐蝕等物料的機泵、管道設備時,必須先停車,切斷物料,卸壓降溫,進行倒空、蒸煮、吹掃、置換、通風處理,加堵盲板,切斷物料來源。尤其是煤氣作業嚴格執行停、送煤氣制度。可靠切斷煤氣來源,抽堵盲板作業必須佩戴呼吸器,盲板斷電后掛牌停電,管道吹掃合格后方可作業。

          3.10當設備檢修涉及高處、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受限空間等作業時,須按相關作業安全規范的規定執行并做好安全確認。在煤氣密閉區域作業,必須先對區域進行有毒氣體、煤氣含量、氧含量測試,高壓設備檢修前,必須先進行必要的泄壓工作后,符合作業要求后方可進行。

          3.11嚴格執行檢修掛牌制度和停、送電制度。檢修掛牌是日常設備檢修中確保人身、設備安全的一項重要防范措施。因此,各單位在檢修時,必須執行檢修停電掛牌制度和停、送電制度。

          3.12凡是檢修設備、處理故障或進入機內清理雜物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電掛牌”即配電室拉閘斷電和掛牌加鎖制度。對檢修設備上的電器電源,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應做到崗位和檢修人員掛“雙牌”,確保作業安全。

          3.13辦理停電手續。申請停電的檢修工作在作業前,應到控制該設備的配電室,按照規定簽字,并寫明要檢修的設備編號和原因。

          3,14電工拉閘斷電。應將配電室內控制該設備的開關斷開并將操作手柄鎖住,且在操作手柄上懸掛“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警告標志牌。

          3.15相鄰設備斷電。對于可能危及安全的上游和下游設備,根據檢修工的要求,電工對檢修設備及其上、下游設備斷電。

          3.16各操作室嚴禁非值班人員進入,鎖住配電室的門。電工拉閘、斷電、掛牌,要把配電室的門鎖好,鑰匙由電工保管且不得交給他人。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0

          一、新增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需增置的設備經批準購買后,須報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經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咨詢,方可確定裝修項目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設備。

          第三條、為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應設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協助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后,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并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后填寫“設備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二、使用設備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設備管理人員要與人事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維修部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維修部簽發設備操作證,上崗操作。

          第八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九條、維修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情況,并列入員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規定

          第十條、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應申請報損、報廢之前,應進行技術鑒定與咨詢。

          第十一條、工程部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鑒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并上報,按程序審批。

          第十三條、申請批準后,新設備到位后、舊設備報損、報廢。

          第十四條、報廢、報損舊設備由管理部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發生設備事故,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發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負責人。

          第十七條、值班人員及有關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注處理意見,報主管總經理。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完畢,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設備檔案。

          第二十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屬設備自然事故,維修進行處理,采取防護措施。

          五、設備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設備主管人員編制設備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設備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審核批復。

          第二十三條、工程部經理審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后,批準執行工程部半年設備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設備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并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通知單”一并報部門經理,簽注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值班人員根據批準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設備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項目及時間。

          六、設備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設備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主管簽字維修。

          第二十九條、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并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主管人員驗收簽字。

          第三十一條、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設備卡片,并審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緊急的設備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條、維修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注明原因,應采取特別措施,盡快修復。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1

          一、起重設備(塔吊、龍門吊、龍門架、垂直運輸機械、汽車吊橋式吊)在大修達到安全標準后必須經不關部門驗收準入后方可使用,對不驗收就使用造成事故者,追究事故直接責任者責任。

          二、器材科要全面負責日常起重機械的技術工作,安全科負責日常安全監察工作和檢查使用者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

          三、安全科、器材科、操作手發現起重設備存在嚴重隱患時均有權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主管經理,采取措施整改后方準使用。

          四、發生調和事故時,使用單位要立即報告器材科、安全科,并保護好現場。器材科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分析、處理,把處理情況書面報主管經理,不得隱報、謊報、拖報。

          五、起重設備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在使用中損失的.、缺少的,使用單位要立即采購,組織修復。

          六、露天作業的起重機械,當風力大于六級時禁止使用,停止工作后必須把起重機械固定得牢固可靠。

          七、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準持證上崗,起重機械要嚴格定人、定機制度,不斷提高對設備的機械性能掌握,延長使用壽命。

          八、起重機械的零部件缺損或機械設備存在不安全隱患,個別領導置之不理,長期不予解決,操作人員可以拒絕操作,并報告安全科、器材科及公司領導。

          九、器材科、安全科每年至少要對起重機械進行兩次專業檢查,并確定整改時間、單位,由器材科、安全科督促實施。

          十、器材科要根據檢修制度,編制年度檢修計劃,確定起重設備的大修、中修或報廢并組織實施。

          十一、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十不吊:

          1、超額定負荷不吊;

          2、光線暗淡信號不明不吊;

          3、吊索捆綁不牢不吊;

          4、整拉斜掛不吊;

          5、氧氣瓶爆炸危險的物品不吊;

          6、帶棱角缺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7、被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擺放活動不吊;

          8、行車吊掛物件進行加工不吊;

          9、埋在地下死物不吊;

          10、違章指揮不吊。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2

          一、新增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需增置的設備經批準購買后,須報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經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咨詢,方可確定裝修項目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設備。

          第三條、為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應設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協助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后,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并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后填寫“設備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二、使用設備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設備管理人員要與人事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維修部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維修部簽發設備操作證,上崗操作。

          第八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九條、維修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情況,并列入員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規定

          第十條、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應申請報損、報廢之前,應進行技術鑒定與咨詢。

          第十一條、工程部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鑒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并上報,按程序審批。

          第十三條、申請批準后,新設備到位后、舊設備報損、報廢。

          第十四條、報廢、報損舊設備由管理部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發生設備事故,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發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負責人。

          第十七條、值班人員及有關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注處理意見,報主管總經理。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完畢,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設備檔案。

          第二十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屬設備自然事故,維修進行處理,采取防護措施。

          五、設備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設備主管人員編制設備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設備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審核批復。

          第二十三條、工程部經理審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后,批準執行工程部半年設備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設備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并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通知單”一并報部門經理,簽注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值班人員根據批準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設備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項目及時間。

          六、設備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設備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主管簽字維修。

          第二十九條、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并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主管人員驗收簽字。

          第三十一條、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設備卡片,并審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緊急的設備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條、維修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注明原因,應采取特別措施,盡快修復。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3

          第一條、本公司需增置的設備經批準購買后,須報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經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咨詢,方可確定裝修項目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設備。

          第三條、為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應設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協助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后,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并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后填寫“設備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二、使用設備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設備管理人員要與人事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維修部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維修部簽發設備操作證,上崗操作。

          第八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九條、維修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情況,并列入員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規定

          第十條、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應申請報損、報廢之前,應進行技術鑒定與咨詢。

          第十一條、工程部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鑒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并上報,按程序審批。

          第十三條、申請批準后,新設備到位后、舊設備報損、報廢。

          第十四條、報廢、報損舊設備由管理部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發生設備事故,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發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負責人。

          第十七條、值班人員及有關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注處理意見,報主管總經理。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完畢,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設備檔案。

          第二十條、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屬設備自然事故,維修進行處理,采取防護措施。

          五、設備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設備主管人員編制設備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設備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審核批復。

          第二十三條、工程部經理審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后,批準執行工程部半年設備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設備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并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通知單”一并報部門經理,簽注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值班人員根據批準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設備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項目及時間。

          六、設備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設備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主管簽字維修。

          第二十九條、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并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主管人員驗收簽字。

          第三十一條、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設備卡片,并審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緊急的設備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條、維修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注明原因,應采取特別措施,盡快修復。

          七、設備運行動態管理制度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4

          1目的:確保設備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適用于生產部所屬各班組、部門和個人。

          3.職責:3.1經理助理負責生產設備臺帳、資料管理;3.2車間主任督促員工定期、不定期進行維護。

          4制度:

          生產設備是從事生產工作的最基本的工具。

          保證生產設備設施的安全性、可靠性、完好性,才有能力保障生產的安全性、連續性、穩定性,由此可見加強對生產設備管理的重要性。

          4.1建立健全設備實施臺帳。

         。òǎ涸O備名稱、設備型號、設備參數、設備數量、設備采購日期及設備生產單位、設備使用說明書、設備裝配圖紙、設備使用范圍及所配屬崗位等與設備相關資料)

          4.2設備的日常保養和維護。

          將工廠的設備保養與維護工作按所屬崗位分別落實到個人,實行專人專管(包括:設備加油、設備防銹蝕、設備除塵、設備清潔等與設備相關的日常保養和維護)。

          4.3設備易損配件的備庫。

          對設備的易損配件根據其使用周期及使用壽命長短制定相應的`庫存方案,實行充足的備庫。

          防止出現設備因易損配件的缺欠而造成對生產的影響。

          4.4生產經理助理配合公司設備管理人員必須經常對設備進行巡檢,對設備可能出現的故障要有充分的預見性,防患于未然。

          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及設備使用要求對設備實行半年檢或年檢工作。

          4.5任何設備的使用環境必須干凈、干燥、防止設備電器元件的因工作環境受潮短路或燒廢。

          4.6在設備使用之前遵循“一看、二聽、三檢查”的原則,使用完畢后必須對設備進行清潔清理工作。

          4.7對于長期不使用或工廠停產放假等情況,必須對設備進行徹底的清潔和維護,并切斷其電源進行封存處理,以保證設備能夠因生產工作的需要而隨時能夠正常啟動。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5

          《安全生產法》對設備、設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有關的設備、設施,應有完備的安全裝置和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有關的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維護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行業標準的要求,特種設備必須由指定專業生產廠家生產并取得安全許可證才能投入使用;應按有關規定加強對設備、設施的維護與檢測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設備、設施,以確保生產經營場所及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

          1.設備、設施設計與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產經營設備、設施應有配套的安全設備或安全警示裝置《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凡可產生危險、有害因素較大的場所、部位,都應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例如,設備的可動零部件是否設置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凡人員易觸及的可動零部件,應盡可能封閉或隔離。對于操作人員在設備運行時可能觸及的可動零部件,必須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對于運行過程中可能超過極限位置的生產設備或零部件,應配置可靠的限位裝置。

          (2)安全設備設計、制造應符合安全標準要求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庇嘘P安全設備設計、制造的安全要求,國家或行業部門已頒發了有關的安全標準,設計、制造單位必須執行。

          2.安全設備、設施使用、維護、檢測的安全保障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备鶕@條、規定,安全設備使用安全保障應包括安裝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維護、保養、檢測、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設備安裝的安全要求

          設備安裝好后,應逐項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態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的.安全項目包括靜態和動態兩方面,靜態檢查項目在設備不運行的條、件下進行,如設備表面安全性、安全防護距離等;如控制系統安全性能、可動部件安全防護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工作性能與可靠性、設備運行中塵毒、易燃等的產生情況等。

          (2)設備使用、維護保養的安全要求

          安全設備使用應建立設備使用保養責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實行操作證制度,以確保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3)設備安全檢測的要求

          安全檢測是了解設備運行狀況,預測設備運行變化趨勢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設備故障或事故發生,保證生產經營安全。

          (4)設備的報廢與淘汰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對嚴重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實行淘汰制度。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痹O備經長期運行使用,不斷磨損、老化,生產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斷下降對這些設備就應進行報廢處理以避免因設備不安全而引發事故!栋踩a法》從法律上對設備的報廢、淘汰制度加以確認,有利于該制度的有效實施。設備報廢或淘汰后,任何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已報廢、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與設備。

          (5)建立設備安全檔案

          設備的檔案管理是設備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它為生產經營單位設備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資料、和數據,通過對檔案信息資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設備運行狀態,為設備安全檢查、檢測、故障診斷、隱患整改等提供科學的依據。

          3.特種設備實行安全許可證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以及危險品的容器、運輸工具,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并經取得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

          特種設備是指危險性較大、易發生事故而危及生命安全、對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一類設備,如鍋爐、壓力器、壓力管道、起重設備、架空索道等。對特種設備,國家制定專門的管理規定,實行安全使用證制度,具體內容包括:

          (1)設計單位、生產廠家具有設計或生產特種設備的許可證。對特種設備,國家通常采用定點生產由具備生產能力的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并發給生產許可證,沒有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單位不得生產特種設備。

          (2)檢測、檢驗機構肯有專業資質證。特設備的檢測、檢驗通常要專門的檢測設備,測定要求高,測定過程規范。為了保證檢測檢驗質量,防止因檢測精度不夠或檢測錯誤而導致特種設備使用中發生事故,必須由具備檢測技術力量,并經認證取得專業資質證的機構進行。其他沒有取得專業資質認證的單位,不得從事特種設備的檢測檢驗工作。

          (3)安全使用證。首先,特種設備的安裝必須由具有相應特種設備安裝許可證的單位進行安裝,有的要求安裝圖(如鍋爐房)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審查批準后才能進行安裝;其次,安裝完工后必須進行竣工驗收,驗收調試通過后才能試運行;最后,要向特種設備管理部門申報,并申請安全使用證,取得安全使用證后才能正式投入運營。

          本制度自批準日起正式實行。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6

          1.0目的

          通過對生產設備控制,提高生產效率及設備使用率,以確保品質、延長其使用壽命。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生產設備的檢修、保養和安裝過程的控制。

          3.0職責

          3.1生產負責人

          a)負責編制設備定期維護保養計劃。

          b)監督和檢查各車間定期維護保養情況。

          c)負責在用設備的統一調配管理,提出設備的購置計劃。

          3.2生產車間

          a)負責生產設備維護保養;

          b)維護生產現場必要的工作環境。

          4.0工作程序

          4.1使用部門制定設備維護保養計劃:

          a)操作者在使用前要驗證設備是否完好,遵守操作規程,做好日常維護保養,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b)操作者應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生產科(車間)應檢查各車間的設備

          維護保養情況,并作記錄,對發現問題或有懷疑的設備,應立刻停止使用,通知技術人員及時排除故障,確保設備持續穩定的運行能力。

          4.2各崗位操作人員應與所從事的活動相適應,須經培訓或采取有效措施以滿足這些要求,應經生產科(車間)門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4.3各車間應注意工作環境,以滿足生產的需要。

          4.4各部提出購置生產/服務設備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新購設備經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交生產車間使用,并納入生產設備一覽表中受控,設備資料由生產科(車間)建檔,報辦公室備案.

          4.5生產設備報廢由生產科(車間)提出,質量負責人組織確認后報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報廢手續,辦完報廢手續后,即從生產設備一覽表中將該設備刪除。

          4.6應保存每臺設備的記錄,建立設備檔案,其內容包括

          a.設備名稱

          b.制造廠名稱、設備型號、測量范圍、精度等級

          c.設備接收日期和投入使用日期

          d.目前放置的地點

          e.接收時狀態(新舊或改裝過)

          g.檢定或自校記錄

          h.維護的詳細情況或注意事項

          i.損壞.故障或修理的記錄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7

          為保證本廠生產設備安全使用和定期維修特制定本制度。

          1、對本廠所有的生產設備,要求進行定期檢查,定期維修。

          2、對需要電啟動的設備,主要檢查電路運行情況,電源接觸是否良好,有無漏電現象,各部件是否損壞,發現問題,應立即停機維修。

          3、對臺秤、天平、卡尺等計量器具主要檢查其精確度,一般半年請計量局專業人員維修一次。

          4、對安全設施水泵、消防水袋、消防栓要求一月檢查一次。

          5、消防水桶要求一人一個,并長期蓄存好清水。

          6、嚴禁私拉、亂接電源,亂使用電器設備。

          7、廠內砍刀、安全帽等滅火工具必須專人管理,及時更換或補充,不得做擺設,搞形式。

          8、本制度有專職安全員負責監督執行。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8

          為進一步體現生產管理過程中的規范化,程序化和標準化,近期生產部對每位員工的崗位職責及標準重新進行梳理,針對設備條線最主要的兩方面工作,潤滑和巡檢特作出規定細則,各員工需以此為標準,在以后的工作中進行常態化運作。

          一、設備巡檢:

          1、根據崗位職責將設備巡檢細化分配,單獨編制設備巡檢責任制一覽表,明確巡檢責任主體;

          2、條線巡檢人員(丁書平)不僅有自身的`巡檢,更有對其他巡檢人員的監督和考核職責;

          3、三班制人員巡檢范圍內發現的隱患,在現場巡檢記錄本上記錄,次日條線巡檢人員檢查記錄本后到現場進行確認;

          4、白班人員巡檢范圍內設備發現的隱患,呼叫對應的中控操作員進行登記,(中控設立設備巡檢隱患記錄本),條線人員每天到中控檢查該記錄本,有記錄的到現場進行隱患確認;

          5、所有設備巡檢記錄由條線巡檢人員負責記錄,并按月整理收集歸檔;

          6、設備條線主管根據巡檢內容和對生產的影響程度,及時制定方案,編制相關的派工單進行維護;

          二、設備潤滑

          1、根據崗位職責將設備潤滑細化分解,單獨編制設備潤滑責任制一覽表,以明確潤滑責任主體;

          2、設備潤滑總負責人:張兵;負責潤滑油的月度計劃申報,倉庫領料單開具,潤滑油使用記錄等工作(潤滑油開票唯一人員,不在由崔衛代替)

          3、稀油潤滑

          1)稀油潤滑添加和更換工作安排在白班進行,生產部預先開具一桶油放在倉庫,用于不正常添加,在倉庫設立表格,記錄添加數量和添加部位和領用人等信息;

          2)夜間如領用稀油添加,張兵需到現場進行確認;

          3)張兵負責每日稀油使用統計和月末匯總,每月30日匯總報生產部

          4)所有稀油添加部位,張兵事后需到現場進行確認,并制定治理方案;

          4、油脂潤滑

          1)三班制潤滑用油脂,分別領用放在煤磨工具房,礦渣磨工具房和水泥輥壓機工具箱,根據潤滑要求和標準,添加數量記錄在現場巡檢記錄本上,張兵每日負責信息收集匯總;

          2)白班潤滑油脂,由白班人員領用進行添加,添加的數量和部位等信息呼叫中控進行登記(中控設立潤滑油登記記錄表),張兵每日到中控進行信息匯總登記;

          3)輥壓機油脂:張兵過程監督,月末統計用量;

          5、廢油添加:由三班制人員負責在巡檢記錄本上注明用量,張兵過程監督并統計,月末匯總上報部門;

          6、常林潤滑油使用:設備主管近期進行專門規定,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xxx

          20xx年xx月xx日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19

          一、起重設備(塔吊、龍門吊、龍門架、垂直運送機械、汽車吊橋式吊)在大修達到平安標準后必需經不關部門驗收準入后方可使用,對不驗收就使用造成事故者,追究事故直接責任者責任。

          二、器材科要全面負責日常起重機械的技術工作,平安科負責日常平安監察工作和檢查使用者的平安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狀況。

          三、平安科、器材科、操作手發覺起重設備存在嚴峻隱患時均有權停止使用,并準時報告主管經理,實行措施整改后方準使用。

          四、發生調和事故時,使用單位要立刻報告器材科、平安科,并庇護好現場。器材科組織有關單位舉行調查、分析、處理,把處理狀況書面報主管經理,不得隱報、謊報、拖報。

          五、起重設備的平安裝置,必需齊全有效,在使用中損失的、缺少的,使用單位要立刻選購,組織修復。

          六、露天作業的起重機械,當風力大于六級時禁止使用,停止工作后必需把起重機械固定得牢固牢靠。

          七、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需經過嚴格的.平安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準持證上崗,起重機械要嚴格定人、定機制度,不斷提升對設備的機械性能把握,延伸使用壽命。

          八、起重機械的零部件缺損或機械設備存在擔心全隱患,個別領導置之不理,長久不予解決,操作人員可以否決操作,并報告平安科、器材科及公司領導。

          九、器材科、平安科每年至少要對起重機械舉行兩次專業檢查,并確定整改時光、單位,由器材科、平安科催促實施。

          十、器材科要按照檢修制度,編制年度檢修方案,確定起重設備的大修、中修或報廢并組織實施。

          十一、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必需做到十不吊:

          1、超額定負荷不吊;

          2、光芒暗淡信號不明不吊;

          3、吊索捆綁不牢不吊;

          4、整拉斜掛不吊;

          5、氧氣瓶爆炸危急的物品不吊;

          6、帶棱角缺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7、被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擺放活動不吊;

          8、行車吊掛物件舉行加工不吊;

          9、埋在地下死物不吊;

          10、違章指揮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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