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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餐飲業制度

        時間:2023-11-23 10:32:48 制度 我要投稿

        餐飲業制度集合(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餐飲業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餐飲業制度集合(15篇)

        餐飲業制度1

          第一條目的

          本公司所制定的獎金除評核從業人員之間的盡職程度、服務及貢獻程度等給予其評定外,對于員工福利及內容創業制度,亦詳加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凡任職滿14日以上的正式任用員工皆適用;但部分獎金支付辦法,亦可適用于兼職人員。

          第三條獎金結構

          本規則所制定的獎金,包括下列十三項:

          (一)模范員工獎。

          (二)禮貌獎。

          (三)最受歡迎獎。

          (四)工作績效獎金。

          (五)考勤獎金。

          (六)激勵獎金。

          (七)介紹獎金。

          (八)全勤獎金。

          (九)獎學金。

          (十)禮金及慰問金。

          (十一)小費。

          (十二)年節獎金。

          (十三)年終獎。

          第四條模范員工獎

          每月由各門市主管人員依工作敬業態度及考核成績中,挑選一至兩名工作表現優異的從業人員(含兼職人員)呈人事科評核后,于每月月初朝會中表揚并頒發500元禮券一張,以激勵員工士氣。

          第五條禮貌獎

          為加強顧客對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并培養同仁間的默契,增加各部門的配合度,原則上每月由各門市主管人員挑選最具禮貌的從業人員一名,除每月月初在朝會中表揚外,頒發500元禮券一張以茲鼓勵。

        餐飲業制度2

          廚房是制造食物的場所,為保障酒店客人的身體健康和食用安全,現對廚房的整體衛生作出以下同幾點要求:

          一、爐面、爐底無油漬殘渣,煙道灶口無油泥。(調料桶干凈整潔、爐臺用具清潔衛生)

          二、案、荷臺面底無油漬、殘渣,物品存放整齊有序。餐具不在荷臺過夜。

          三、冰箱內外清潔,存放有序,不進冰箱的`食品應有防護措施。每周除霜二次,保證冰箱內無變味、變質的食品。

          四、保證餐具柜清潔,無積水、無油漬,餐具存放整齊有序,定期消毒,破損率控制在3—5%以內,超過部分由當事人按原價賠償。

          五、地面無積水、油泥、無殘渣,墻面無灰塵、無煙垢。

          六、每周日全面大掃除。

          七、個人衛生合乎要求。

          每日抽查衛生情況,如違反上述規定,當場簽罰單。所收罰單累計超過兩張,對當事人處以50—100元的罰款。屢教不改、情節嚴征者立即除名。

        餐飲業制度3

          一、工作程序

          1、自動報警系統顯示火警信號或接到火情報告后,應立刻通知餐廳部門領導前往火警現場察看。

          2、火情確認后,向消防部門報警,向公司領導及安全主任報告。

          3、通過廣播、警鈴疏散用戶。

          4、做好火警記錄。

          二、各部門現場職責分工

          1、切斷火災現場電源,關閉空調機組。

          2、在保安隊長領導下,負責火場滅火。

          3、在主管領導下,負責現場維護警戒。

          4、維護火場秩序,保障通道暢通并幫忙消防隊,并予以一切便利。

          5、負責現場群眾的疏散、疏導工作,保障器材供應,幫忙消防隊工作。

          6、照料火災現場老、幼、病、殘、孕人員,撫慰受災家屬。

          8、撲滅火災后,分析著火原因,懲罰當事人,教育群眾。

          三、滅火器的選用

          1、因電器、電器故障短路引起著火,應快速切斷電源,用1211滅火器或其他阻燃材料進行撲救。

          2、汽油、柴油等著火,用1211滅火器進行撲救。

          3、液化石油氣等燃氣著火,用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救。

          四、滅火器材使用

          1.1211滅火器應對準火焰根部噴射。

          2、使用水槍時,要利用掩蔽物體,盡量接近火源,充分發揮水槍的作用,提高滅火效果。

          五、人員疏散方案

          妥當組織群眾撤離不安全地帶。

          六、餐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使用管理

          1、對管線、開關常常檢查,發覺問題適時維護和修理。用火部位要有專人負責,做到有火有人,人走火滅,人走關閥。

          2、使用易燃、易爆液體物品,應用多少領多少。工作后有少量剩余時要加封存放,數量較多應適時入庫或存放在安全地方,有專人負責。

          3、使用的氣體鋼瓶要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安全標準。沒有合格證的鋼瓶,嚴禁使用。

          4、使用液化氣罐時,氣罐與爐具必需達到安全距離。氣罐與爐具的連接管應符合安全標準,距離較遠時,應用鐵管連接,要常常檢查,發覺損壞,適時更換。每個氣罐要有專人負責。

          5、因違章、違規管理、使用造成后果的'部門、個人,要視情節予以行政和經濟上的處理。肅查處。

          一旦遇有火險,各部門必需全力投入、從容迎戰、分工協調,快速排出險情,切實保護生命財產安全。

          對于工作失職、臨陣脫逃等有礙或攔阻搶險救災工作的,餐廳將依照國家《消防法》及有關規定嚴格查處。

          七、請餐廳工作人員嚴格執行本餐廳的消防管理制度,共同營造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

        餐飲業制度4

          第一條

          目的

          本公司所制定的獎金除評核從業人員之間的盡職程度、服務及貢獻程度等給予其評定外,對于員工福利及內容創業制度,亦詳加規定。

          第二條

          適梅段

          凡任職滿14日以上的正式任用員工皆適用;但部分獎金支付辦法,亦可適用于兼職人員。

          第三條

          獎金結構

          本規則所制定的獎金,包括下列十三項:

          (一)模范員工獎。

          (二)禮貌獎。

          (三)最受歡迎獎。

          (四)工作績效獎金。

          (五)考勤獎金。

          (六)激勵獎金。

          (七)介紹獎金。

          (八)全勤獎金。

          (九)獎學金。

          (十)禮金及慰問金。

          (十一)小費。

          (十二)年節獎金。

          (十三)年終獎。

          第四條

          模范員工獎

          每月由各門市主管人員依工作敬業態度及考核成績中,挑選一至兩名工作表現優異的從業人員(含兼職人員)呈人事科評核后,于每月月初朝會中表揚并頒發500元禮券一張,以激勵員工士氣。

          第五條

          禮貌獎

          為加強顧客對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并培養同仁間的默契,增加各部門的配合度,原則上每月由各門市主管人員挑選最具禮貌的從業人員一名,除每月月初在朝會中表揚外,頒發500元禮券一張以茲鼓勵。

          第六條

          最受歡迎獎

          為使同事間能夠相處融洽并讓顧客感受到本公司服務親切的態度,每月由各門市全體同仁間推選一名最受歡迎人員,除在每月月初的朝會中表揚及頒發500元禮券一張外,并于各門市公布欄內頒布,同時可讓顧客分享其喜悅。

          第七條

          工作績效獎金

          由各部門主管人員視當月各人勤務的表現(包括工作效率、服務態度、敬業精神、出勤率、貢獻度等多項評核)所進行的考核外,并依據考核成績核發工作績效獎金,其核發標準如表:

          分數95以上 95~9089~8079~7069~6060以下

          獎金

          2000元

          1500元

          1000元

          800元

          500元

          第八條

          考勤獎金

          公司依據全年度員工勤務表現及貢獻程度后,并按下列規定發放標準支付:

          (一)勤務滿一年以上者,其年度考績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者,則支付半個月的本薪作為當期績效獎金。

          (二)勤務滿半年以上者,其考績成績在85分以上者,則依其勤務月數乘以半個月的本薪比率作為當期績效獎金。

          (三)勤務未滿半年者,原則上不予以發放。但表現優異者,可經由各部門主管人員呈人事科評核后,酌量獎勵。

          第九條

          激勵獎金

          為激勵各部門人員締造經營佳績,并爭取自我加薪及自創福利機會,可依照下列規定評核:

          各部門平均三年內營業總額/365日(一年)×1.10=月業績目標(基礎目標)(一)每周內連續二日(不含旺季及國定例假日)超過基礎目標,則于次周發放激勵獎金:

          經理(副理)1,000元禮券一張

          管理職人員500元禮券二張

          基層勤務人員

          500元禮券一張

          (二)連續兩周內突破基礎目標時,則在第二周獎金加倍發放。

          第十條

          介紹獎金

          公司所屬各部門人員介紹他人到本公司服務并經人事科面試考核后任用,滿6個月以上且無違反公司規定者,則給予介紹人員獎金3,000元;但未滿6個月即離職者,則不予以發放。核發的獎金應于被介紹人員滿6個月后,與薪資合并發放。

          第十一條

          全勤獎金

          員工在規定勤務時間內按時上下班且未有舞弊者,可按下列規定予以獎勵:

          (一)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私自外出時,則每月發放全勤獎金1,000元以茲鼓勵。但以正式任用人員為限。

          (二)兼職人員(含計時、計件人員)執行勤務時間,累計達176小時以上,無請假、遲到、早退、私自外出時,則給予全勤獎金500元以茲鼓勵。

          (三)會計年度期間(從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正式任用人員及兼職人員,全年度皆為全勤者,于農歷過年后第一天上班團拜時,當場予以表揚并發放3,000元獎金以茲鼓勵。

          (四)新進人員自任職日起至會計年度終了為止,任職滿6個月以上無缺勤記錄且考績成績在85分以上者,亦具第3項的資格,可給予其獎勵。

          第十二條

          獎學金

          為鼓勵在職人員發揮所長利用勤務時間外作自我充實進修,進而帶動全體同仁間提高各人的專業素養所制定的獎金而言。其規定如下:

          (一)會計年度期間的季考績,連續達85分以上者,始具申請獎學金資格。

          (二)申請人應于每3月15日及9月15日前十日內,提出書面申請(包括申請書、在學證明、繳費收據等),并經人事科評定通過后,予以支付。

          (三)獎學金的發放標準如表

          在學程度/區分

          公立

          私立

          研究所

          大學

          高中(職、補)初中(四)獎學金適用范圍,以公司正式任用人員,服務年資滿一年以上者為限。

          第十三條

          禮金及慰問金

          公司經營方式以大家庭為不變原則,對于員工的婚喪喜慶及傷殘住院時,可按員工服務年資,從福利基金中提撥相等的金額做為慰問祝福。其支付標準如表。

          福利津貼年資基準表

          年資

          職位

          一年以下

          三年

          十年以上

          基層人員

          1,000l,5002.0002,5003,0003,500領班

          1,20xxxx,81002,4003,0003,6004,200主副任

          1.5002,20xxxx,9003,6004,3005,000科長

          2,0002.8003,6004,4005,20xxxx.000副經理

          2.5003,4004,3005,20xxxx.1007.000經理以下

          3,0004,0005.0006,0007,0008,000(一)結婚禮金

          依申請人的職位年資基準額的100%計算。

          (二)住院慰問金

          1.因業務上的傷殘疾病而住院者,除其部門主管人員,應占即代為辦理勞保手續外,并支付該員年資基準額的70%作為慰問金,另30%則以購買慰問品。

          2.非業務上的傷殘疾病而住院者,除支付該員年資基準的30%作為慰問金,另20%則購買慰問品。

          (三)喪亡慰問金

          1.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及子女)、配偶的喪亡者,則依該員年資基準額的100%發放。

          2.本人喪亡者,除由各部門直屬主管代為申請勞保死亡支付外,因公殉職者,則依該員年資基準額的300%撫恤;非因公殉職者,則依年資基準額的100%撫恤。

          (四)生產慰問金

          任職滿一年以上的已婚婦女(不含兼職員),除依勞基法的規定給予留職停薪及代為申請勞保醫療支付外,并依年資基準額的30%作為慰問金,另20%則購買慰問品。

          第十四條

          小費

          小費的計算期間從當月月初起至當月底為止,并與當月薪資一并發放。小費的'發放標準如下:

          當月各門市小費總額/各門市總人數=小費平均金額

          (一)正式任用人員及兼職人員(定期契約人員),可依上列公式計算所得的金額按全額支付。

          (二)假日計時人員的小費,則依上列公式計算所得金額的1/2支付。

          (三)當月勤務日數超過15日但未滿30日的正式任用人員,則以支付平均基準額的1/3為基準;兼職人員勤務日數超過15日~30日未滿時,則支付平均基準額的1/4。

          (四)新進員工勤務時間未滿一個月或當月申請離職的從業人員,原則上不予支付。

          第十五條

          年節獎金

          公司為加強員工向心力并犒賞員工平日的辛勞,于端午節及中秋節分別給予酌量獎金以茲鼓勵。其支付規定如下:

          (一)滿一年以上的正式任用人員,則支付全額獎金;兼職人員(不含計時、計件人員)服務滿一年以上者,則支付半額獎金。

          (二)滿6個月以上的正式任用人員,則依實際勤務月份÷12×獎金額,即為該期間年節獎金;兼職人員則不予以計算。

          (三)未滿6個月以上的從業人員,則不予以計算。

          (四)支付金額,則由公司視該人員營業成績,另行制定。

          第十六條

        餐飲業制度5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真正發揮薪金的效用,合理分配,規范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薪金結構

          本公司薪金結構如下

          第三條 薪金支付種類

          薪金計算包括下列4項:

          1、月薪制:員工因休假而停止工作時,依規定不得扣除缺勤額;

          2、日結月薪制:員工因休假而缺勤時的薪金,應從薪金中扣除當日缺勤額;但全月不上班者,不支付該月薪金;

          3、計時制:依員工工作時間來決定其支付標準,不上班則不支付薪金;

          4、日薪制及計時制薪金工作,原則上是以基準內薪金除以工作天數或工作時數的金額為基準。

          第四條 支付方法

          1、薪金支付通常以匯入事先告知的個人銀行賬戶內;但在特殊情況時可,由人事部申請以現金直接支付;

          2、員工死亡時的薪金,可由人事部通知其家屬帶相關證件領取。

          第五條 扣除額

          下列規定可自薪金中直接扣除:

          1、個人薪金所得稅;

          2、勞動保險費;

          3、工會協議的事項;

          4、其他法令所規定事項。

          第六條 薪金計算期間及支付日

          1、采用月薪制的薪金計算期間,從每月X日開始到次月X-1日為止并于當月月底支付;支薪日若遇休假日時,可提前發放;

          2、采用日薪制及計時制的薪金計算期間,則以制訂的'工作天數作為計算基準;薪金支付日應與月薪制相同,于當月月底發放;

          3、薪金計算期間遇年度調薪時,調薪日前后工作時間分別計算。

          第七條 缺勤扣除

          員工無故以欺騙或不正當事由來逃避工作的或勒令停止工作時,不予以支付薪金。

          (二)基準內薪金及基準外薪金

          第八條 基準內薪金及基準外薪金

          1、薪金支付原則上依附表的有關規定作為基準內薪金及基準外薪金的依據;

          2、工作時間的單價計算公式如下:

          時間單價 = 基準內薪金(不含撫養津貼)/一個月平均規定的出勤時數

          第九條 調薪

          調薪包括定期調薪及臨時調薪兩大部分,其規定如下:

          1、凡具有調薪資格者,應于10月31日前將材料送人事部審核,并于12月31日前根據個人考績給予定期的調薪;定期調薪以每年調整一次為原則;

          2、中途聘用人員、停薪留職者、試用期工作人員及兼職人員均不屬于定期調薪的范圍內;

          3、臨時調薪的相關事項,另行制定;

          4、受行政處分的員工,不予以調薪;

          5、有調整的必要時,則依下列公式計算平均薪金的標準:

          平均薪金 = 薪金的結算日前3個月的薪金總額/90日

          (三)獎金

          第十條 獎金計算期間及支付對象

          獎金包括定期獎金及結算獎金兩大部分,其規定如下:

          1、定期獎金的計算期間每年分兩次在6月及12月分別支付給在職員工;

          2、定期獎金由基準獎金、級別加算及連續工作年限等構成;

          3、基準獎金的級別的加算方法是以基本工資及責任津貼為基礎乘以支付比率再乘以出勤率;

          4、基準獎金的支付率以公司業績及其他變動因素的衡量而決定;

          5、級別加算及支付率的規定;

          6、出勤比率的計算根據下列公式:

          出勤率:1-[(0.007×請假日數+0.0035×帶薪休假的調換天數)+(0.0025×遲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數)+(0.0035×遲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數)];

          7.連續工作年限的加算

          3年~5年未滿 每年加發300元;

          5年~10年未滿 每年加發350元;

          10年~15年未滿 每年加發400元;

          15年以上 每年加發450元;

          8.結算獎金是依據年度中的收益及成果分配規則,以前年度進入公司且

          于獎金支付日仍在公司工作的員工為支付對象。

          (四)臨時津貼

          第十一條 臨時津貼支付的對象及支付額

          凡具有下列資格者,可申請支付臨時津貼:

          1、因公務而受傷須長期休假者,可支領平均薪金3個月;但已申請勞保災害補助及團體意外險補助時,須從平均薪金中扣除相等的金額;

          2、其他經由公司認為有必要者。

          (五)特別事項

          第十二條 特殊職務津貼

          凡從事特殊職務的員工,可依下列規定支付津貼:

          1、特殊職務的資格:

          酒店服務人員;

          兼職性質的員工;

          洗碗工、清潔工。

          2、以上津貼,凡適用于公司的薪金規定者例外;

          3、獎金可視其績效不定時發放;

          4、不支付獎金時,可采用不同的獎勵方式。

          (六)附則

          第十三條 本規章自××年×月×日起實施。

        餐飲業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為強化餐飲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顧客和員工的生命及財產安全、嚴格把好安全生產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及相關文化娛樂場所、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安全生產法規要求,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建立從法人到各級負責人、職能部門、專業技術人員及全體員工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此制度適用于餐飲業內部所有部門安全生產和工作環節,也是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具體內容,是規范餐飲業全體員工在安全生產管理和工作過程中安全責任的制度規定,以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保障餐飲業的安全和正常運轉。安全生產管理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主要工作方針,同時以誰主管誰管理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為工作原則。餐飲業所有工作人員有依法保障安全生產的責任,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餐飲業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的制度建立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落實,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企業年度工作計劃,支持、督促企業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有效的排查治理安全隱患。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并按照政府部門要求及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及時進行補充完善。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為了確保客人及員工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提供安全的生產環境。依據《安全生產法》對餐飲業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進行明確規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核心內容。特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及各安全生產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

          部門職務及職責

          一.總經理安全職責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職責:

          1、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5、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二.部門主管安全職責

          1、協助總經理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本單位安全工作管理的職責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總經理做好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安全生產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

          4、負責組建應急救援組織,指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5、定期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報告總經理,按照總經理的指示,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查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總經理報告。同時組織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對本單位的設備,建筑物良好和勞動保護設施的正常使用負領導責任。對因設備、建筑物原因造成的傷亡事故負領導責任。

          8、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本單位設備大、中修計劃,按期對特種設備,配件進行年審和檢測,對設備、建筑物的各類技術檔案的完整性負領導責任。

          9、參與分管范圍以外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10、監督檢查本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標準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職業危害,突發事件及重大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11、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經批準后負責落實。

          12、了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隱患,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13、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干部,職工的執行情況。

          14、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生產措施計劃,督促檢查勞動保護措施經費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措施項目的完成情況。

          15、參加新改、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和驗收工作,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有權要求解決,否則,有權提請安全生產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施工和生產。

          16、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17、組織新職工崗前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考核、發證工作。

          18、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19、負責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20、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發放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21、在業務上接受地方監察部門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在向行政領導報告工作的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如實反映情況。

          三、部門領班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協助單位領導做好消防工作。

          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制定年、季、月消防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

          4、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指導,督促義務消防員,危險化學品保管員和要害部門人員的消防知識訓練和消防安全技術考核。

          5、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對重大火災隱患進行整改。

          6、參加本單位新、改、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負責調查火災事故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8、負責指定并組織實施放火應急演練。

          9、負責組織開展本單位消防安全競賽、評比、獎懲活動。

          10、負責本單位各種機械、起重、壓力容器、鍋爐、電氣和動力等設備的安全管理。加強設備檢查和定期保養,使之保持良好狀態。

          11、組織制定有關設備維修、保養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貫徹實施。

          12、確保機器設備的安全防護裝臵齊全、靈敏、可靠。

          13、負責特種設備的建檔、年審、檢驗工作。

          14、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作出因設備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鑒定意見。

          四、辦公室文員安全職責

          1、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職工考核的內容之一,列入職工上崗、轉正、定級、評獎、晉升的考核條件,在工資和獎金分配方案中,加入安全生產方面的要求。

          2、做好各類人員(包括職業病患者)的健康檢查工作,發現情況,及時調離。

          3、做好新員工的上崗前體檢與調離職工的離崗體檢,分配工作時注意禁忌癥

          4、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與處罰。在規定期間內不予晉級和提職

          5、做好工傷職工的評審、鑒定與保險工作

          6、執行勞動法,做好勞逸結合,休息休假和工時管理工作

          五、值班經理安全職責

          1、每日檢查設備設施的運行情況是否完好,并及時做好檢查記錄。

          2、監督營業場所的安全工作落實情況,按照安全工作標準檢查員工的工作,及時糾正“三違”行為,并對違規人員批評教育。

          3、在發現火險或其它突發事件時,應按預案組織人員疏散,報警,積極采取措施,遏制事態發展。

          六、值班領班安全職責

          1、認真執行本單位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

          2、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責任明確。

          3、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肅勞動紀律,堅決反對各種違章現象。

          4、認真開展新職工上崗前的班組安全教育,在新職工獨立操作前,指定專人負責帶領。

          5、重視班組安全建設,注意發揮班組安全員的作用。

          6、經常檢查工作區域中的各種不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不能根本解決的問題,要采取可靠的臨時措施,并及時上報。

          7、嚴肅查處各種事故苗頭和未遂事故,將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真正做到預防為主。

          8、發生輕傷事故要立即上報,并本著“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9、發生重傷以上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詳細記錄,并組織全班職工認真分析,吸取教訓,落實防范措施。

          七、員工安全職責

          1、每日按要求佩帶使用勞保用品。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設備、工具的安全整潔。

          3、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參加安全教育和培訓,應急救援演練,增強安全意識,熟練掌握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5、發生突發事件,能夠迅速引導顧客疏散,安全逃生。

          八、廚師長安全職責

          廚師長是廚房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其安全職責:

          1、組織廚師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

          2、組織廚師熟練掌握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操作規程;

          3、督促廚師嚴格遵守和落實廚房的各項安全制度;

          4、組織廚師經常清理灶具,煙道,煙罩等部位,防止因積油引起火災。

          5、經組織廚師常檢查燃氣管道,閥門及灶具連接處是否有漏氣,發現隱患及時排除或報告。

          6、保持廚房消防器材完好,熟練使用滅火器(毯)。

          7、下班前要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任何隱患后下班。

          九、廚師安全職責

          1、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2、遵守廚房的安全防火,安全衛生制度,防止烹飪期間發生火災。

          3、進入崗位,先檢查崗位灶具是否安全,點燃燃氣時必須遵守用火(氣)規則。

          4、嚴格遵守廚房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

          5、熟練使用滅火器(毯);

          6、離開崗位要關火,斷氣;

          7、遇有火災和險情,及時報告和處理。

          十、營業區域安全管理制度

          1、為了加強營業區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給顧客營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2、營業期間,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上鎖和占用,消火栓、滅火器、疏散指示標志等嚴禁遮擋。

          3、在電閘箱、電插座、照明燈具等用電器50厘米內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4、安裝的電器及使用的電源線,必須選用阻燃型,并符合國家標準的電氣設備。電氣安裝必須由正式電工安裝。

          第三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一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強化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從業人員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素質,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營造良好的企業安全文化氛圍,使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北京市餐飲業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及相關法規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目的和要求

          1.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目的是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從而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2、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是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全體員工安全素質的一個重要環節和手段,各級管理人員應予以高度重視,常抓不懈。

          3、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本部門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4、部門應按規定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所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凡未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6.當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后,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相關部門的管理人員應首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作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7、部門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教育培訓后,取得特種作業崗位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8、部門管理人員應當教育和督促所屬員工嚴格執行餐飲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范,應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9、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組織機構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組織機構由本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及各部門培訓領導共同組成。

          1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領導小組

          組長:郝建偉

          副組長:薛楠

          組員:鄭露、麥春燕、邵滿紅

          三、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機構的工作職能

          (1)餐飲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領導小組負責新入店員工的餐飲業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餐飲業各級管理人員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部門級、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工作。

          (2)人力資源部負責協助安全生產辦公室對新入館員工的餐飲業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新員工進行餐飲業《員工手冊》內容及相關制度的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情況進行備案登記,并填寫培訓記錄表留存備查。

          (3)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小組領導負責對新入館員工的部門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部門員工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工作。

          (4)各部門領班或培訓人員負責對新入店員工的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更新設備后的專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

          三、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內容

          1.國家、地方各級政府、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和規定;

          2.餐飲業及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必備的安全防護常識;

          3.崗位安全操作知識和技能;

          4.安全設備、設施、工具、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維護和保管知識;

          5.崗位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應急預案、應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識及安全撤離路線;

          6.餐飲業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四、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象及時間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對象是餐飲業各級管理人員、各部門在崗員工(含臨時工、實習生)、從事特種作業人員以及新入館員工(含代培人員)。

          餐飲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每年接受的在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

          入店從業人員上崗前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上崗、離崗6個月以上的從業人員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教材或者使用新設備的從業人員接受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培訓,本單位的專門培訓機構進行,培訓課時不少于國家規定的時間。

          五、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方法和形式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采用課堂講授、視聽教學、案例分析、分組討論、操作示范、現場培訓、問卷調查、參觀考察等方法進行。

          具體形式有:

          1、課堂講授:培訓員根據培訓要求準備授課講義和試卷,對所授內容進行講解,受訓人員對培訓內容作筆記備考。

          2、視聽教學:利用多媒體、音像制品等對受訓人員進行培訓,取得直觀教學效果。

          3、案例分析:通過對餐飲業以往發生事故或工傷案例的分析,剖析原因、查找根源、傳授應對措施,提高受訓人員應變處理能力。

          4、分組討論:圍繞某個安全主題組織受訓人員進行分組討論,集思廣益,并對討論結果進行陳述和點評。

          5、操作示范:指派操作技能突出的員工結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示范,規范員工(特別是新員工)的操作程序。

          6、現場培訓:結合崗位工作特點組織現場培訓,邊學邊練,使受訓人員達到崗位工作要求。

          7、問卷調查:結合安全生產活動或公眾關注的安全話題進行問卷調查,了解和掌握員工的思想動態,跟進培訓。

          8、參觀考察:組織安全生產相關人員進行參觀考察,取長補短,提高整體安全管理水平。

          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考核

          1、考核要求: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人員,應進行培訓后的考核,考核合后方可上崗工作。同時簽訂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職責。

          2、考核辦法:采用試卷答題、口試、實際操作技能考評等方式進行,達到規定要求的可以安排上崗工作,考核不達標的需進行再次培訓考核,直至達標為止。經二次以上培訓不合格者不予錄用或調離原工作崗位。

          3、培訓考核時間:不少于半年一次。

          4、考核目標:每名員工明確崗位安全職責,知標準,懂防范、會操作。

          七、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管理

          1.餐飲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領導小組工作的要求,結合各部門實際工作情況,編制當年度餐飲業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確定每次安全教育培訓的對象及內容。

          2、餐飲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領導小組及各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根據培訓要求,負責培訓時間及培訓場地、教具、設備的安排工作;負責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記錄以及收集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的反饋信息。

          3、涉及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相關部門,應根據餐飲業安全生產辦公室的培訓計劃和授課要求,安排授課人員到場實施相關內容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負責出題考核及閱卷登分工作。對授課質量差、反饋效果不佳的授課人員,安全生產辦公室有權要求相關部門予以調整,相關部門應給予積極配合。

          4、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的培訓考核工作,依據特種作業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由指定的專門培訓機構負責。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注冊檔案及相關信息;負責編制特種作業人員年度培訓計劃,依據《操作證》的有效期限,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培訓、考核,并將考核成績備案。

          5、新入店員工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崗工作。

          6、各部門應根據餐飲業安全生產辦公室的要求,配置相應數量的部門及崗位培訓授課人員,負責本部門或所屬崗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

          7、餐飲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結合每月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各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從業人員掌握安全生產知識及崗位操作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到位,或未經培訓上崗和無《操作證》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情況,將追究相關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并予以通報批評和相應處罰。

          8、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經費的計劃、安排及使用,《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規定,參照餐飲業培訓經費管理辦法執行。

          9、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是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附件之一,解釋權在本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10、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二節安全生產檢查

          一為了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使廣大員工樹立“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想,保障消費者生命和財產安全,切實將安全生產工作做到組織落實,責任落實,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杜絕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特制訂以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望各部門、各位主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比照遵從:

          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要求

          公司主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代理人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負責對各部門的每個季度前一個月和每年四個重大節日前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的布置和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工作

          公司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代理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認真組織落實公司關于每個季度和年內重大節日前的部署檢查工作,進行認真檢查,除此之外還要根據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制定出對門市季、月、周的安全檢查制度,并協助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每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除嚴格執行門市季、月、周、重大節假日前的安全生產檢查外,還要制定每日日常、班前、班后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根據具體情況檢查重點安全部位、電氣設備、插銷插座、用火用電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各項消防安全設施設備、常閉式防火門等,堅持每日巡查制度,落實登記,對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及時處理,以確保公司員工和財產安全。

          三各部門檢查的內容

          檢查部門安全生產是否有專人管理,有無明確分工檢查部門負責人是否針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相關教育,并保留教育記錄。是否建立和留存安全生產檔案和檢查記錄,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健全

          對新招收的員工、臨時工是否進行安全教育,不低于24H,崗前教育培訓是否有記錄

          各部門堅持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每次檢查日期,檢查人員都應該詳細記錄

          檢查特殊工種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根據平時檢查記錄對使用設備安全和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的整改意見。檢查出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糾正、解決。

          對不能立即解決的問題應定出計劃期限解決。每次檢查要有重點,有標準,有記錄,要評比計分列入本部門考核內容。

          所有機械設備應按規定標準裝配安全防護裝臵。防護裝臵不全或沒有防護裝臵,不得怕麻煩而私自拆卸防護裝臵。對于單位新添設備,由于防護裝臵不全,部門應立即向管理部門反映。

          根據季節重點檢查,尤其是夏、秋兩級,重要部位內的電氣線路,設備要詳細查看,線路因老化可能引發火災,應及時更換,絕不延緩。

          所有機械、設備=壓力容器、電梯、動力設備,都要定時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不準帶故障運行和超負荷運行,如發現問題,應立即與電工和專業人員聯系,并督促解決

          第三節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確保場所現有消防設施、設備及滅火器材完好,結合門市實際情況,制定消防設施、設備及滅火器材的檢查維護和保養制度:

          一、門市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水箱、自動報警系統及相關設備、自動滅火系統及相關設備、消火栓(室內外消防栓及水泵結合器)系統及相關設備、防火分隔物(防火墻、防火卷簾、防火門)、應急疏散設施(通道、出口、照明、標志標識等)、消防器材包括移動式滅火器、消防救護器材(隔熱服、滅火毯、消防斧、救護繩、手提應急燈)等

          二、消防設施、器材的日常管理有安保負責,維修保養由工程部及相關協作單位負責。所有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挪用、埋壓、圈占,門市全體工作人員均有義務維護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

          三、消防報警系統:

          1.消防報警系統得日常管理和維護由大廈監控中心負責

          2.火災報警探測器一般場所每3年清洗保養一次(按比例分批進行),污染場所(廚吧操作間等處)每年清洗一次

          3.大廈監控中心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熟練掌握設備性能及操作規程

          四、防火卷簾、常閉式防火門

          1.工程每月協同大廈對防火卷簾系統元器件進行檢查并除塵,每季度按照設計標準對防火卷簾、長開式防火門進行功能測試,及時排除故障。

          2.工程會同大廈維保單位每季度對機械原件進行一次檢查保養,確保功能完好

          五、防、排煙系統和正壓送風系統

          1.大廈監控中心每季度對所有正壓送風口巡視檢查一次

          2.大廈工程部每半年對送風口電氣元件機械配件進行一次維護保養,檢查風機的狀態,及時消除系統故障

          六、排煙系統

          1.大廈監控中心每季度對排煙閥、排煙口及控制線路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

          2.每半年對排煙系統進行一次維護保養

          七、固定滅火系統

          八、消火栓系統

          1.安保每日對室內消火栓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2.工程每月對消火栓泵、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結合器進行維護保養,確保系統處于正常狀態,與大廈協調按照設計標準進行聯動測試并做好記錄

          3.會同大廈每月對消防水箱水位以及高低壓消防管壓力進行檢查并加強日常巡視

          4.會同大廈對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結合處進行入冬前的防凍保養水噴淋滅火系統由大廈進行測試保養,保持溝通

          5氣體滅火系統:每半月對滅火器材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加強日常巡察,及時發現問題并妥善處理;按消防法規要求定期送專業檢修單位進行檢測檢修。

          九、安全疏散設施

          1.安全疏散通道確保時刻暢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或占用;安全出口不得隨意堵塞、封閉

          2.疏散指示燈(標志)、應急照明設施不得隨意改動位臵或擅自摘除

          3.防火門作為防煙防火及防火分隔物不得隨意摘除或損壞,應按照其設計標準確保其正常使用

          安保人員每日對用火用電部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疏散標志、防火卷簾門、常閉式防火門、消防設施器材、安全疏散標志,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檢查,對損壞或故障設施及時保修,確保功能完好,并認真填寫《防火巡查記錄》。

          第四節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

          目的:為了加強管理和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統一發放標準,保護工作人員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制訂本規定。

          一、勞動防護用品配備范圍

          限于本店專職從事需要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的員工。

          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1、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健康和保證工作質量的輔助措施,不是改善生活的福利待遇,不得任意擴大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范圍,增添項目,提高標準,縮短年限,也不得將勞動保護用品折發現金。

          2、要發揚艱苦樸素的優良傳統,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發放、更新和保管制度,切實加強管理、厲行節約、修舊利廢,做到物盡其用。

          3、發給個人的工作服等勞保用品由使用人妥為保管,在工作中穿著使用。調離或改變工作性質時,對工作服等耐用勞保用品要及時收回,丟失者應按使用年限折價賠償。

          4、同時兼做幾種工作的,以主要從事的工種為標準,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5、購置勞動防護用品的費用,在“公務費”中的“雜項費用”中列支。

          6、對本辦法中未列,但必須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的其他特殊工種,可根據本辦法的配備原則,制定配備辦法,上報店審批后執行。

          三、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

          1、建立總公司與各店的分級采購制度,重要的施工機具必須由店統一采購;

          2、 “三證”齊全:

          ⑴實行許可證制度的產品應有生產許可證;

          ⑵產品合格證或產品檢驗合格證;

          ⑶安全監定證。

          3、租賃或采購二手設備時,必須進行性能鑒定或檢測。

          4、計劃投入。根據國家有關勞動防護用品配發標準、,制定勞動防護用品采購計劃和所需經費。

          5、外出采購。由總公司采購部門按照勞動防護用品配發計劃,派人到商場或廠家采購具有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的,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要求的、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6、檢查驗收。指定安全生產技術部門或者管理人員對采購的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驗收,對具有國家或行業標準標識的合格證的產品接收,無合格證的`產品不得接收。

          7、入庫保管。對驗收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予以入庫,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或損壞。

          8、請領配發。依據國家和行業勞動防護用品配發標準,按時、按量向員工發放,并由請領員工簽字。

          9 、佩戴使用。生產經營單位經常督促教育員工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要求員工上班時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未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10、報廢更新。對已達到使用年限或過期的勞動防護用品,及時報廢更新。

          11、檢查處罰。對上班未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員工,進行批評教育并處經濟處罰

          第五節安全生產獎勵和處罰制度

          1、安全生產是公司生存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只有充分重視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營運和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廣大消費者和全體公司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能夠權責分明,建立健全激勵和懲罰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的方針,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

          2、財務部按考核結果和年度獎勵、處罰方案提供專項經費保證。

          3、與各部門經理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

          4、對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除事故隱患,成績顯著的給予獎勵。

          5、對員工個人獎勵、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由工會和技術部提出獎勵方案,報主管領導審批,給予一次性100—1000元獎勵;

          ⑴職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⑵事故發生后積極進行搶救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國家和集體利益減輕損失;

          ⑶在安全生產、食品衛生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或技術革新,有明顯效果的;

          ⑷在安全管理、安全技術、食品衛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取得顯著成績者;

          ⑸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進行舉報者。

          6、處罰

          按照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規定進行檢查,并依據檢查結果下發罰款通知,對違章個人進行罰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上交到財務部。如果未按時交納則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7、處罰標準

          ⑴違章指揮每出現一次罰指揮者200元;

          ⑵安全責任制不落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生產班組不按規定開展活動及安全活動記錄不完整的,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⑶違反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未造成事故,罰違章者50元;

          ⑷不組織或不參加各類人員的安全檢查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100元;

          ⑸無“操作證”獨立上崗操作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護設施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⑺發生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每發現一次罰該部門負責人及辦事人各200元;

          ⑻對認真執行勞動安全法規和維護安全生產的人員故意刁難、打罵或實行打擊報復的,每發現一次罰200元;

          ⑼破壞事故現場,阻撓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或提供假證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隱患通知單“后不及時采取措施的,每發現一次罰部門負責人300元;

          ⑾發生輕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00元以上1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二次工資,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加倍處罰;

          ⑿重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崗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扣發全年崗帖并處通報批評;

          ⒀死亡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報上級部門處理;

          ⒁發生一起多人傷亡事故,視傷亡等級其處罰按上述條款疊加;

          ⒂對各部門行政正職的處罰還將并處安全生產責任書的處罰規定。

          8、個人行為的處罰

          違反以下紀律者,給予50元——1000元經濟處罰:

          ⑴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者;

          ⑵在餐飲業內非規定地點吸煙者;

          ⑶工作場地(如辦公室、值班室、倉庫、工作間等)停放自行車、摩托車者;

          ⑷超范圍使用設備者;

          ⑸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者;

          ⑹開動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設備者;

          ⑺未經允許使用電爐、電褥等或在非指定場所私自焚燒物品者。

          第六節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為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對人身和財產的危害,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高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水平,保障消費者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1、發生安全事故,事故現場第一目擊者(或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2、報告內容:

          ①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②事故發生的初步情況;

          ③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系電話。

          3、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應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事故造成人員傷害需搶救的,撥打120或采用其它交通工具及時將傷員送附近醫院救治,并墊付醫療費用。

          4、保護現場。在調查組人員進入現場前,如因搶救工作需要移動物證時,應作出標記或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據。

          5、積極組織人員參與或協助上級事故調查組人員,勘察現場,詢問相關知情人,查清事故原因,確認事故性質和責任,對事故的責任人(含職責范圍應負的安全責任人)作出處理。

          6、總結汲取教訓及今后防范措施。事故處理結束后,分別召開有關人員會議,通報情況,汲取教訓,改進措施,加強管理,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第七節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1、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委員會例會每月一次,一般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由安全委員會主任負責召集,總結安全工作,布置下步任務,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開會研究處理。

          2、各部門安全領導小組安全例會每周召開一次。由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召集、主持,也可根據情況班前或班后會召開。

          3、各級安全例會必須專備會議記錄簿,認真記錄會議時間、參加人員及會議內容等。

          4、由各部門委派一名有責任心,紀律性強的員工擔任安全員。

          5、主要工作

          ⑴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的指示和工作布置。

          ⑵檢查本部門消防制度落實情況。

          ⑶指導本部門的所有人員,學會使用消防器材和組織客人疏散及自救的方法。

          ⑷掌握本部門消防設備,器材配置的情況,擺放位臵、數量,保證安全有效。

          ⑸檢查并整改消防隱患,及時報告領導。

          6、例會檢查內容

          ⑴遞交本部門本月的防火安全檢查記錄。

          ⑵匯報本部門的防火隱患整改措施。

          7、各部門對安全員的工作要高度重視,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并給予學習和訓練的時間保證。

          第八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目的:為了響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對人身和財產的危害,提高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水平,保障消費者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一、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質和危害程度,可分為三大類:

          1.一般事故隱患:指在一定情況下,有可能導致一般性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

          2.重大事故隱患:指隨時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隱患

          3.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指隨時能夠造成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

          而且事故特征比較明顯,已經危及公司和人身安全的隱患。

          二、事故隱患發現途徑和方式

          1.在例行進行安全巡查、檢查時發現

          2.隨即有人發現并匯報

          3.已經產生先期征兆,特征比較明顯

          三、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1、認真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落實執行,權責分明

          2、落實每周安全檢查、每兩小時巡查制度,認真做好記錄

          3、廚吧每日營業前后落實檢查燃氣、電器等是否有故障

          4、人員所在部門、區域加大檢查巡查

          5、安保人員落實執行自己職責,對場所用火用電部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應急疏散標志、防火卷簾門、常閉式防火門、消防設施器材、校方應急標志、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在崗情況進行重點排查

          6、認真分析研究公司容易發生事故的地點、設施設備,制定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的重點

          7、對確定公司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部門、部位和設備設施,要加強管理力度,明確分管責任人,并落實到位

          8、制定有效的容易發生事故的部門、部位、設施設備的防范和應急措施

          9、各容易發生隱患的的負責人及時向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回報事故隱患處理情況和設備設施的運行情況,根據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方向

          10、建立安全生產事故追究制度,公司各級安全負責人不得以任何原因不進行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部門、部位及設施設備的排查,如因此造成事故,將追究響應領導人責任,并按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與處罰,造成重大損失的將按法律追究其法律責任

          11、公司各部門及個營運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12、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及安保部門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實施。

          第九節各崗位人員操作規程

          一電焊安全操作規程

          1、電焊機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

          2、必須嚴格執行按照生產廠家說明書制定的電焊機操作規程。

          3、操作前必須按規定著裝,必須檢查電焊機及金屬臺接地線是否牢固。

          4、操作前必須檢查電極夾鉗手柄處的絕緣是否良好、面罩玻璃遮光效果是否有效

          5、操作前和作業后必須清理現場,防止火災發生。

          6、禁止對油箱、油桶及易燃貯氣罐等危險物進行焊接。

          7、電焊操作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

          二氣焊安全操作規程

          1、使用氧氣瓶的安全要求

          2、氧氣瓶的取送應指定專人負責,搬運要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拉氧氣瓶時,用瓶嘴朝后并戴安全帽。

          3、使用時垂直放臵,固定車支架上或手推車上,不要在日光下暴曬。

          4、安裝氧氣表的順序如下:

          ⑴取下氧氣瓶的保險帽,短時間打一下閥門。

          ⑵檢查接頭帽、螺帽是否良好,將氧氣表固定安裝瓶上。

          ⑶松緩調壓螺釘,打開氣瓶閥門,如新裝軟管,需調整調壓螺釘,吹洗接頭,開氣瓶閥,避開氣表方向。

          ⑷裝軟管時,注意不要將氧氣和乙炔氣管接錯,兩軟管顏色不一樣,新軟管使用前要吹洗排除管內滑石粉,裝好后用肥皂水檢查是否漏氣。

          ⑸安裝和開閥門時,各部件和使用工具不得有油污襯墊,不得用油浸潤。

          ⑹氧氣瓶和明火相距必須超過5米,嚴禁靠近油蒸汽管道和有熱源的地方。

          5、焊接時的安全要求

          ⑴焊接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安全操作規程,懂得基本知識,非指定人員不得隨意焊接。

          ⑵工作前和工作中要經常檢查壓力表壓力軟管。

          ⑶根據實際需要選擇焊接槍、噴嘴,調整氧氣和乙炔壓力。噴嘴要裝緊,防止乙炔漏氣,噴出速度低造成回火氣壓低時,不要用氧氣代替乙炔勉強使用,

          ⑷點燃焊槍要先打開氧氣開關,后打開乙炔開關,停止時先關乙炔開關后關氧氣開關。

          ⑸使用點燃的焊槍時,務必謹慎不得將火焰指向人、氧氣瓶軟管。焊槍點燃時不得離開。即使暫停工作,也要關閉焊槍,掛在固定位臵。

          ⑹長時間不工作時,要關閉氧氣瓶,松緩氧氣表調整螺釘,放掉軟管中的氣體。

          ⑺長時間工作時,勿使焊槍噴嘴過熱而引起放炮,為此需將焊槍放入工作地點專設的水槽中冷卻。

          ⑻焊接盛過易燃物的容器,必須用熱堿水仔細清洗,打開蓋,才能焊接。焊接時最好遠離,工作時候再正式焊接,承受壓力或未加清洗的容器禁焊。

          ⑼室內或車內焊接要注意空氣暢通,工作中感覺有強烈乙炔氣味或其他非正常異味的,應立即停止操作,檢查合格后,再工作。

          三和面機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前,必須對和面機內進行察看,是否有異物,并用抹布擦凈后再打開電源開關,看其運轉是否正常,然后關上電源,再進行操作。

          2、和面時,必須思想集中,關上和面箱蓋,再打開電源。

          3、酵面吃堿時,必須停機,切斷電源,嚴禁和面時將手伸入和面機內。

          4、和面完畢后先切斷電源,工作結束后必須做好和面機內外清潔工作,并把和面機蓋蓋好。

          四絞肉機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前必須對絞肉機的絞軸、多孔擋片、刀片、螺母、電器設備進行仔細檢查,確保各部零件完好無損。

          2、絞肉時嚴禁“手入絞肉口內”,操作過程中要思想高度集中,不能麻癖大意。

          3、操作中如發現異常情況,首先切斷電源經機修人員修理后,方可使用。

          4、絞肉完畢先切斷電源,并且做好絞肉機內外的清潔衛生工作,以防交叉污染。

          五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高空作業前,部門負責人必須到現場查看,提出安全注意事項,跟班巡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參加高空作業班組負責人接受任務后,及時清理作業場地,提出安全施工方案,交部門審核后實施;

          3、高空作業中配備的器械必須檢查其安全性能,每一班次前后必須認真檢查其安全性能,確保萬無一失;

          4、高空作業過程中必須有專人負責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上報部門跟班負責人;

          5、高空作業各班次,應做到人走場清,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6、高空作業完工后,清理施工現場,安全器械做好保養維護工作后交回倉庫。

          六切肉、刨片機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前應先觀察機器內是否有異物,并用清水先清洗干凈,打開電源看其運轉是否正常,如有異常及時報修。

          2、操作時思想集中,遇有卡、塞、堵現象,立即切斷電源,嚴禁在機器運轉狀態下用手直接處理,和插入機器內。

          3、操作完畢后必須將機器清洗干凈,并蓋好機蓋。

          4、操作完畢后周邊衛生必須清理干凈。

          七燃氣灶安全操作規程

          1、燃氣灶具、管線必須做到專人負責、檢查,用后不忘關閉燃氣開關

          2、使用中,發現漏氣時,先關閉開關,嚴禁動用明火或開電氣設備,立即開窗通風,通知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3、燃氣管線、開關等嚴禁私自拆卸、移位,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維修。

          4、點火后,不得離人,防止火焰意外熄滅而造成事故。

          5、爐灶旁嚴禁存放易燃物品。

          6、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會使用各種消防器具。

          第十節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1、為加強用火區域的安全管理,防止在用火期間發生火災,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明火在動火前必須到保衛部辦理《動火證》并按動火證中的要求動火。

          3、動火單位在向保衛部申請動火前,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主管安全的人員,要到用火現場查看,落實安全措施后去申請動火,動火期間指定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電氣焊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正式焊工證,動火前要準備好滅火器和水,滅火器不少于2具。

          5、動火現場,凡熔珠、焊渣可能濺落地方的易燃,可燃物必須清理干凈,在樓層中動火的要嚴防熔珠、焊渣沿孔洞掉落到下層引起火災,室外遇有5級以上風速應停止動火作業。

          6、施工現場焊接作業時,不準同時進行刷(噴)油漆作業。

          7、動火期間必須設定看火人,看火人要時刻密切監視焊花濺落的區域,發現火險立即處理。

          8、有缺陷的焊機,電源線,把線不準進入作業區。

          9、營業期間禁止動火。

          10、動火結束,用火單位,建設施工單位要及時清理用火現場,確保無火災隱患,看火人檢查無余火,半小時后方可離去。動火人將動火證教回保衛部。

          11、用火申請登記表,動火證只限一個地點,規定時間內使用,變更地點和超過規定時間動火證無效。

          第十一節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⑴為加強日常用電管理,防止用電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⑵工程部每年聘請有資質的單位對本系統供電線路進行年檢,對年檢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解決。

          ⑶在經營場所內,禁止私拉亂接臨時電源線,需鋪設電源線路必須由主管部門批準,由正式電工安裝。

          ⑷各部門要有:用電器,插銷座,電閘箱,電源線的部位做為安全管理重點部位,并指導員工重點防護。禁止在插銷座,電閘箱附近及其下方堆放可燃物,碼放物品時與插銷座,電閘箱要留出安全距離,嚴禁商品壓埋電源線,電插箱和電閘箱。

          ⑸營業用電和辦公區用電,下班后一律關閘斷電。非營業用電冰箱,冰柜,飲水機,電熱壺等不間斷用電器,確因工作需要到保衛部備案,落實安全措施,確保不發生問題。

          ⑹新增500瓦以上大功率用電器,須報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商廈內禁止私自使用電熱器具。

          ⑺達到報廢年限的電器及偽劣電器一律禁止使用。

          ⑻安裝電器的輔助材料如電源線、插座、電閘等應迭阻燃型,多孔電插座要帶過載保護器,并且是國家質量認證的合格產品。

          ⑼在經營場所內需接臨時線的,應到主管部門申請,獲準后,由正式電工按規定安裝臨時線,臨時線的安裝標準與時間按北京地區電器安裝工作規程規定執行。

          ⑽商場(超市)經營場所內使用的電源線路一律選用阻燃型雙護套線,有人踩踏或觸碰處的送電線路要采取穿管或做護槽板等保護設施使用單護套線要穿管或護槽防護。

          ⑾用電器發生故障時,要及時修復,禁止電器帶故障運行。

          ⑿售貨廳內的商品電器,如:微波爐,電飯鍋,電熱杯等,做展時可通電,非展示時應斷電。禁止用商品電器熱飯、熱菜,燒開水等進行非營業使用。

          ⒀餐飲部門使用的電炸鍋,電餅秤,烤爐,烤箱等大功率用電器在使用時應有專人看守,對送電線路,電器開關,及用電器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

          ⒁經營場所辦公區域所有用電器都要接受電氣主管部門和保衛部門的安全檢查。

          第十二節安全用氣管理制度

          ⑴為加強對燃氣使用和燃氣設備的管理,防止發生爆炸和火災事故,根據現行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⑵燃氣設施的主管單位和使用部門要加強對燃氣設施和燃氣使用的管理,必須確定一名領導負責安全工作,要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并將責任制落實到人。燃氣使用部門必須指定一名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燃氣的日常安全檢查。

          ⑶燃氣場所的管理人員、使用人員必須懂得燃氣性質、火災危險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并經過專業培訓合格。

          ⑷使用燃氣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點燃氣時要按火等氣的原則,先點火后開氣。蒸箱、燃氣灶、茶爐在使用中,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現場,以防外溢物或風吹造成熄火漏氣。發現燃氣泄露要迅速切斷氣源總開關,及時采取通風措施,并向有關部門報告。下班前關閉總截門,鎖好門后方可離去。 ⑸對燃氣設施,每天都要進行漏氣檢查,每周用肥皂液等對接頭處進行檢漏;對使用的軟管到規定的時間和發現變硬開裂時都要及時更換。

          ⑹對燃氣灶具等設施,每季度要檢查維護一次,半年對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并將情況寫入防火檔案。

          ⑺在燃氣設施周圍及使用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雜物,嚴禁作為休息間、工作間、倉庫使用,嚴禁吸煙和其他明火作業;禁止安裝臨時用電設備;禁止將電線纏繞在天然氣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懸掛任何物品。

          ⑻燃氣設施的安裝必須由專業部門操作,嚴禁私自拆卸安裝。管道燃氣表房、廚房、茶爐房等使用燃氣的地方,必須安裝氣體泄露檢測設備。使用燃氣場所安裝電器設備必須在斷氣情況下,按照國家規范安裝。在有燃氣設施的場所及附近施工要嚴格消防報批手續,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況下,按照國家規范安裝。在有燃氣設施的場所及附近施工要嚴格消防報批手續,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況下方可施工。

          ⑼天然氣使用單位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情況報公司消防主管部門,并存入本單位防火檔案。

          ⑽違反本制度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造成泄露、爆炸、火災等嚴重事故的移交司法行政機關處理。

        餐飲業制度7

          第一條 餐飲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屬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則辦理。

          總公司員工的管理,比照辦理。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員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員工編制名額內雇用的無定期工作契約職員為限,其區別標準如下:

          (一)職員:從事管理工作的員工。

          (二)技工:具備初中畢業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術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技工轉類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1. 有關生產各項設備的操作,運轉、制造及裝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產品的制造、檢驗、加工、整理及包裝等工作。

          3. 其他與生產有關的專業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備高中畢業以上程度,并有本業二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方可勝任的事務工作,或其他程度相當的非技術性工作經管理工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四)服務生:從事迎賓、托盤、擦抹等對客人直接服務的員工。

          (五)普通工:擔任搬運,事務或簡易事務等無需特殊技能或知識的工人。

          第三條 工人編制名額依據實際需要擬訂,呈報本公司核定。

          第四條 為配合工作及人事調度的需要,遇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時,得依實際需要雇用定期契約工人(以下簡稱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辦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條 雇用員工應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采用申請書,送由主管單位簽請負責人核定。

          第六條 雇用員工以考試方式錄用為原則。

          第七條 雇用員工應先行試用,但試用期間不得超過40日,在試用期間內,由所屬主管單位負責考核,期滿后依據試用成績,簽請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條 雇用工人,得就在崗位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成績優良的定期工中選用。前項選用的員工,得不經考試及試用。

          第九條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體健壯、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并具有初中畢業或以上學歷者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條 不得錄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員工:

          1. 曾受刑事處分或宣告禁治產者。

          2. 患有傳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務于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因案開革者。

          第十一條 經雇用的工人應親至勞務主管單位報到,并填繳下列書表,由雇用單位存查或核驗發還。

          a) 公立醫院出具的肺部透視健康證明,及醫務室健康診斷書各一份。

          b) 員工調查表二份。

          c) 學歷證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證。

          d) 保證書一份。

          1. 聯保切結及個人基本資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張。

          勞務主管單位對于新雇員工應行填繳的前項各種書表須嚴加審核,其不合規定者應拒絕其到工。

          第十二條 解雇員工,除依法發給預告期間工資外,并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工作每滿一年者給一個月工資。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適用前項規定,即時解雇:

          1. 有犯罪行為經**以上刑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準易科罰金者。

          2. 無故連續曠工至三日以上,或一個月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3. 一年內受記大過處分達三次經主管官署核準者。

          4. 保證人退保或通知調換保人后,經二個月仍不能覓人繼續為之保證者。

          5. 犯有過失情節重大經會議通過者。

          第十三條 員工辭雇或解雇時,應將經管及借用公物交還有關單位,并向勞務主管單位辦理離工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

          第十四條 各業務主管單位將人事變動或工作種類變更,均應送交勞務主管單位統一登記及通知有關單位。

          第十五條 各單位應按月造具員工動態月報表二份呈報本公司核備。

          第三章 保證

          第十六條 員工的保證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區有固定住所、或服務機關便于查對,并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限。

          (一)經當地政府登記并給有營業執照工廠或商號。

          (二)現任公教人員或有正當職業之人士二人。

          經辦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工人,以按前項第一款的規定取具保證人為原則,由勞務主管單位簽請主管核定。

          第十七條 被保證人不得以其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為保證人。

          第十八條 員工如有盜竊財物、虧欠款項、或其他不法行為致公司蒙受損失者,保證人應負完全連帶賠償責任。保證書格式另定。

          第十九條 凡對經管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員工,應每半年辦理對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辦理對保一次,必要時得隨時對保。

          第二十條 保證人職業、住址或服務所在地有變更時,被保證人應即報告主管單位,如保證人死亡或保證人的工廠商號改組或有其他情事時,被保證人應即自動按規定另行更換保證。

          有以上情節的保證人,被保證人不予呈報,事后被察知者,得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第二十一條 員工因故須更換保證人者,應聲明理由并另行覓妥新保證人填具保證書經繳呈核準后方予發還原保證書。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對保證人認為有不當時,應即通知被保證人更換保證。

          第二十三條 被保證人自離工日起六個月內經查明已無未了事項時,其保證書得予注銷。

          第四章 工作時間及加工

          第二十四條 每日工作時間均以八小時為原則,晝夜輪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換一次,工作起止時間輪流辦法,由各單位視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條 員工不按時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上班時間三分鐘后至十五分鐘以內始行到班者為遲到,超過十五分鐘后到工者,除請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曠工半日論,但因偶發事件呈請準予補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內擅自離工者為早退,超出十五分鐘以前離工者,以曠工半日論。

          (三)、遲到或早退積計達三次者按曠工半日論。

          第二十六條 各主管單位,對于所屬員工出勤、請假務須嚴密考核,并隨時與勞務或警衛主管單位聯系。

          第二十七條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當理由經核準者外,夜間未到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進入工作場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滯留。

          第二十八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者,得由所屬業務主管經工會或勞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每月加工總時間最多不得超過46小時。

          第二十九條 如遇臨時緊要事故,得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先令員工加工,事后呈報所屬主管備查。

          第三十條 員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無法進行時,應即報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縮短加工時間,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條 員工加工由工作場地之值班職員或領班負責監督進行。工作完畢后,由監督人員于加班命令單證明工作時間后,加班員工應于下工時交由稽查人員,加注出公司時間,轉送勞務主管單位查核登記。

          第三十二條 例假日、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須員工出勤加工時,得商經產業工會同意后由所屬主管通知員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員工名單送勞務主管單位登記。

          第三十三條 員工加工時間至40小時時,勞務主管單位應即通知其所屬單位調節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條 員工出差,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出差簽派單,呈經主管核準后,交勞務主管單位登記。工人因故延長出差時間時,得于原簽派單位注理由呈請補準。

          第三十五條 員工于星期例假日、國定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定之假日,均予給假休息,工資照給。

          第三十六條 員工請假依下列規定處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過14日,假期內不給工資。

          (二)因疾病必須治療者得檢具公立醫院或醫務室或指定的醫院證明請給病假,每年不得超過30日,假期內除予醫療外并給予半數工資,住院者,不得超過一年。

          超過規定病假20日數不再給予病假津貼。

          (三)因結婚者得請給婚假八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四)承重孫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請給喪假8日,子女得喪假6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五)女性員工分娩者得給娩假8星期,流產并經公產醫院或醫務室證明懷孕三個月以上者給假四星期,其不足三個月者每少一月遞減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內工資照給但到工不足六個月者,工資減半發給。

          (六)全月不請假者,給予相當一日工資的獎工一日。

          第三十七條 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經所屬業務主管核準后方得離工,否則以曠工論,業務主管應將員工請假單即日送交勞務主管單位辦理。

          第三十八條 請假逾限或確因臨時緊急事故未及請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補假者,均應提出確實證明,簽請主管核準。

          第三十九條 因公傷病經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或各醫務室證明必須休養者,得呈請主管給予公傷假。

          前項休假期間前三日照給工資,第四日起給30%撫恤津貼,休假治療超過六個月者,超過期間給50%撫恤津貼。

          第四十條 員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給予公假,但應于事前呈經主管核準:

          (一)參加政府舉行的考試或訓練。

          (二)參加兵役體格檢查身家調查、或后備軍人教育、動員演習、點名等召集。

          (三)擔任村里鄰長民意代表的員工參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機關召開的會議或訓練。

          (四)產業工會理干事辦理會務或參加依法召開的會議。

          (五)參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機關或民防機構的活動。

          (六)應召入營服役常備兵報到前二日。

          前項第一至第五款給假期間應由主管視實際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條 請假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累積八小時為一日。

          第四十二條 請假期內所遺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為原則,工人離工前應將經管工作及有關資料、工具、鑰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條 因私事必須外出經業務主管核準給有出公司許可證者,在十分鐘以內不予記錄。其因病至醫務室求診經醫師證明呈請主管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條 因病逾限呈請特準給假或停薪留職期間,除房租津貼外工資一律不發,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無法復工者,得依第十二條規定核給資遣費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條 年中到工的員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條規定比例核給。

          第四十六條 員工請假期內不得在外工作,違者從重議處。

          第四十七條 員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滿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滿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給1日,其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四十八條 員工特別休假,由業務主管擬訂交由勞務主管商同所屬產業工會排定。

          前項特別休假,如員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產需要中途通知銷假者,應加給該未休假期內的工資。

          第四十九條 員工特別休假時效應繼續累計,凡排定特別休假日程內,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規定的紀念日均不補假。

          第五十條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學校及幼兒園的員工不予特別休假。

          第六章 工 資

          第五十二條 員工工資均按日給制支給,工資等給標準依國家規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 新進員工工資,由所屬主管單位按教育、經驗、智識、責任、技能、體能、環境、危害、及所擔任的工作擬訂,送由勞務主管單位簽請主管核定。

          前項工資不得高于同一單位具有相當資格條件的原有員工的現支工資。

          第五十四條 員工工作未滿一日應按實際工作時間比例計算工資。

          第五十五條 員工加工,得按每小時計給工資。

          第七章 獎懲

          第五十六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嘉獎:

          (一)全年請假(包括與公司無直接關系的.公假)積計未超過三日而工作勤奮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優良而有具體事實者。

          (三)調解較大糾紛因而寧人息事,或勸同仁守法堪為表率者。

          第五十七條 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計功:

          (一)全年從未遲到、早退、及請假而工作勤奮者。

          (二)技術精進對本位工作有良好貢獻者。

          (三)愛護公物,卓有成績者。

          (四)盡忠職守、工作努力、有事實舉證者。

          (五)遇有重大災害,救護出力者。

          (六)檢舉員工舞弊盜竊,減少或防止公司損失,其價值相當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功:

          (一)消滅臨時的重大災害,減少公司損失者。

          (二)防杜未發生的重大災害,減免公司損失者。

          (三)愛護公物,顯著效果者。

          (四)對于增產及技術的改進有重大貢獻者。

          (五)檢舉員工舞弊盜竊,因而減少重大損失,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從優晉級,優先轉類并報本公司敘獎:

          (一)記大功積計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條各項情形之一并經會議評議,認為特具功勞者。

          第六十條 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申誡:

          (一)在公司內口角、叫囂、吵鬧不聽制止者。

          (二)因過失損壞公物,情節輕微其價值在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時間內偷閑、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或集眾談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過:

          (一)在公司內斗毆者。

          (二)因過失致損壞公物,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時間者。

          (四)工作疏忽貽誤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五)不愛惜公物,浪費原物料者。

          (六)工作時間內睡覺者。

          (七)在指定吸煙處以外之處所吸煙者。

          (八)不注重環境衛生隨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過:

          (一)在公司內毆人、賭博、或飲酒者。

          (二)不服從指揮情節重大者。

          (三)發現機件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者。

          (四)侮辱主管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五)疏忽職務致損壞公物,或傷害他人身體者。

          (六)破壞團體名譽或散布謠言,影響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職務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誣控同事者。

          (九)疏于檢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竊者。

          第六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會議推派代表調查屬實者應予開革:

          (一)借端聚眾**、怠工煽動工潮者。

          (二)故意損壞公物經查明屬實者。

          (三)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四)違抗命令情節重大者。

          (五)竊取公物者。

          (六)見災不救,釀成大禍者。

          (七)有舞弊情形經查明屬實者。

          (八)在公司內毆人成傷,情節重大者。

          (九)威脅主管及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第六十四條 未經列舉而與第五十六條至第六十三條各條情節相當者,比照予以獎勵或懲罰,但比照第六十三條規定應予開革者,應提經會議通過。

          第六十五條 員工獎懲應由業務主管或警衛主管單位簽擬意見,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條 員工犯有過失情節重大者,在未確定懲罰前得先行予以停職。

          第六十七條 檢舉舞弊及盜竊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組長為之。并負責為檢舉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條 員工功過的積計,均以同一年度者為限,在同一年度內功過相當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績

          第六十九條 員工考績應于每年年終舉行一次,其在當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參加。

          第七十條 年終考績應由所屬主管單位按員工工作、品行、學識三項秉公考評,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考評項目內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學識15分、合計100分為滿分。

          第七十一條 員工年終考績等第、分數,規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滿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滿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滿60分者。

          (六)戊等:未滿50分者。

          前項列特等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2%,列甲等以上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30%。

          第七十二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從未請假、遲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績總分數五分;請假在三日內者增加其總分數二分;全年請假積計超過15日未滿30日者,減總分數二分;30日以上未滿60日者,減總分數五分;60日以上者考績列特等時,得晉一級,列其余等級者均不得晉級。

          第七十三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曠工半日以上者,每滿半日減考績總分數二分。超過二日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四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獎懲者,依下列規定加減其考績總分數,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規定按其功過事實加減分數者,不在此限:

          (一)記大功一次加15分,記大過一次減15分。

          (二)記功一次加5分,記過一次減5分。

          (三)嘉獎一次加2分,申誡一次減2分。

          第七十五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懲誡處分而經獎勵抵消后,仍留存記過一次以上的處分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六條 員工年終考績獎懲標準規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五條規定應予限制獎勵者,從其規定。

          (一)特等:晉三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之一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二)甲等:晉二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計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的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三)乙等:晉一級,但已支最高年功級者,改發相當晉一級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四)丙等:仍支原級。

          (五)丁等:降一級。

          (六)戊等:降二級或提工廠會議通過予以開革。

          第七十七條 員工考績列甲等以上,其晉級后已達最高年功級,或現任領班職務,已達一等一級工資者,遇高一類有缺得舉辦轉類考試,就考試成績70分上者,按成績依序錄取轉類至額滿為止。

          第七十八條 前條所列員工至當年年終考績連續三年成績列特等者,得免參加轉類考試,并優先予以轉類。

          第七十九條 員工經轉類后,依照原支工資改敘轉升工類的等級。

          第八十條 員工年終考績分數,轉類考試成績分數,或免除參加轉類的考試之資格條件相等,而編制工級不敷分配時,以年資較深者為優先。

          第八十一條 轉類考試于每年年終考績完畢后,視實際需要舉辦。

          第八十二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為委員,組織員工轉類

          考選委員會,負責辦理。

          第八十三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應將考試日期、參加考試員工姓名、考試科目及有關規定事項于考試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條 員工參加轉類考試的順序另訂。

          第八十五條 員工轉類考試科目如下:

          (一)一般學科30分:分為1.國文。2.數學。3.常識(各占10分)。

          (二)本業智能70分。

          前項考試程度,職員按高中畢業,其余按畢業程度為準,但遇有特殊情形時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條 轉類考試試題,由員工轉類考試委員會確定。

          第八十七條 轉類考試成績,由員工轉類考選委員會評定呈經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條 員工應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終考績俟退伍返公司復職后補行辦理。

          第八十九條 員工年終考績與轉類考試成績以及其獎懲情形,最遲應于次年3月15日前呈報本公司核備,并于當(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衛生

          第九十條 為增進員工技能及知識水準,得視實際需要,在不妨礙工作原則下,舉辦各種講習及教育,員工無故不得拒絕參加。

          第九十一條 為增進員工福利及提倡員工正當娛樂,公司得由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各項福利設施及康樂活動。

          第九十二條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工作環境安全與衛生設施,以維護員工健康。

          第九十三條 為增進員工健康,公司應設醫務室為員工治療疾病。

          第九十四條 員工患傳染病者,應予停止工作,依照規定給假治療,經醫師證明確已痊愈后方準復職。

          第十章 撫恤退休及保險

          第九十五條 員工傷亡恤助,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十六條 員工退休,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十七條 員工保險,依勞工保險條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九十八條 為適應實際需要各部門得另訂單行補充辦法,呈報本公司及主管機構核準后施行。

          第九十九條 本規則自呈奉核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餐飲業制度8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三條 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四條 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分店(含51%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

          第二節 內部會計管理體系

          第五條 單位負責人對會計工作的職責

          (一)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督促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貫徹實施。

          (三)負責預算方案的實施,并督促財務部門下達落實收入、成本費用、利潤考核指標。

          (四)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五)在財務報告上簽名并蓋章,并對此承擔責任。

          (六)表彰獎勵會計人員。

          第六條 財務部機構設置

          (一) 財務部設置原則

          公司按照“三統一分”的原則來設置,即“人員統

          一、機構統

          1、核算分離”。公司財務部對所有實體的財務機構實行隸屬關系的集中統一領導,實體財務人員業務上受公司財務部領導,行政上受各實體領導。按照業務工作量、經營規模等對大的實體可稱“財務部”設財務部經理崗位,小的實體可稱“財務室”,設會計主管崗位。

          (二) 會計工作組織機構 會計工作組織機構設置如下: (略)

          第七條 內部會計核算形式 公司實行 餐廳管理制度 資料下載

          “統一管理、分散核算”的結賬體制,具體核算形式如下:

          (一) 各實體在公司統一領導下獨立核算,每周統計一次收入、餐飲成本、一次性費用等財務指標,于周日下午報公司財務部匯總;每月結賬按要求編制各月報,由公司財務部統一匯總合并會計報表。

          (二) 周報及月報要求:周報統計時間范圍為上周日至本周六;月報核算時間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三) 存貨購進采用實際成本法,從倉庫領用商品采用先進先出法,吧臺領用商品的核算采用零售價法。存貨盤點采用永續盤存制。

          (四) 收入、費用的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

          (五) 對外業務部門,如稅務、工商、銀行、財政等相關業務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辦理。政府職能部門到各實體收費,實體只有接待權,無決策支付權,并應及時向公司各職能部門匯報。

          (六) 其他涉及不到的,全面執行新頒布的《企業會計制度》。

          第三節 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第八條 會計工作崗位的設置

          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設置如下會計崗位:財務總監、財務經理、副經理、主管會計、成本會計、往來款會計、資產會計、出納員、稽核主管、稽核員、收銀員、保管員、檔案管理員等。 第九條 財務部的職責。

          (一)按照國家財務、稅務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給合本公司行業特征,科學合理地組織財務活動,制定統

          2、健全的財務規章體系。

          (二)依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中有關投資計劃和項目進度安排計劃,負責擬訂相應的資金需求量預測計劃和各種財務預算計劃,為滿足公司運營資金和投資建設的需要,最合理地分配調度資金、積極籌措資金。

          (三)遵照企業財務通則、會計準則等,合理組織會計核算工作,實行會計監督,對各種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債權、債務發生的核算,基金的增減和經營收支、費用成本的計算,要按 餐廳管理制度 資料下載 會計核算程序,正確辦理會計手續,如實登記入帳,并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由物相符。

          (四)根據制定批準的財務開支計劃和規定的開支范圍、標準,認真審核各項原材料設備采購計劃,準確、及時地做好成本核算的審查、控制、結算,努力降低成本。

          (五)嚴格按國家規定的現金使用范圍支付現金,控制庫存現金額。妥善保管庫存現金、各種人價證券和財務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據,按照有關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款項的收付。

          (六)按時完成會計財務工作,及時編制各種會計報表,按規定完成稅金的申報、測算、繳納、減免工作,負責社會集團購買力下的控購商品的采購審查、報批、登記工作。

          (七)審核計算和發放公司人員的工資、獎金和福利及保險管理,負責固定資產的添置、調撥、清產核資、報損、折舊管理。

          (八)負責公司的資金籌集、融通、使用、管理,統籌公司對外長期投資,負責項目投資的財務評估,審核和費用控制。

          (九)公司經濟合同歸口管理,參與主要經濟合同的洽談、擬訂、審核、簽約,做好合同登記、立卷歸檔工作并負責組織檢查、督促經濟合同的履行。

          (十)主持或參與下屬企業經營(承包)方案的談判、簽約工作,以及各部門目標計劃責任制財務指標的確立、考核,并實施過程監督、評價和向公司領導及時反饋。

          (十一)負責公司的內部審計、稽核工作。

          (十二)妥善保管會計檔案資料,對各種會計帳冊、憑證和報表進行歸檔、立卷、調閱、銷毀等作業管理。

          (十三)定期進行會計資料匯總、整理、統計,分析財務計劃執行情況,考核資金使用效果,揭示企業運作存在問題,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準確的財務信息、經營狀態和合理化建議。

          (十四)負責領導財務部下設的預決算部門、財務結算中心、內部銀行機構。

          (十五)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公司財務部除做好公司總部的財務核算工作外,負責對下屬實體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指導、規范,對整個公司的財務人員進行培訓。

          第十條 財務總監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財務總監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并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 餐廳管理制度 資料下載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4.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5.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6.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7.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8.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9.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10.審核上報財政、稅務、工商等各部門的財務報告及其他財務資料。

          第十一條 財務部經理領導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財務總監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財務部經理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和財務總監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及各項費用,審核監督資金的運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財務總監、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分店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情況;

          5.協助財務總監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6.參與公司開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十二條 財務部副經理協助經理工作,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 下屬公司、分店的財務部經理,在總經理領導下主持本單位的財務工作。財務部經理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的工作;

          2.制訂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餐廳管理制度 資料下載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參與投資、重大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第十四條 主管會計崗位職責

          (一) 公司總部主管會計職責

          1、負責編制公司匯總報表及財務分析工作。

          2、負責公司總賬的登記工作,并保證在次月15日前核對無誤。

          3、考核各實體日常上報公司財務的各項工作的完成時間及效果。

          4、督促各實體與公司往來賬會計對賬。

          5、配合財務經理調度公司貨幣資金。

          6、負責對其他會計人員所做記賬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進行稽核,保證原始憑證真實、合法、完整,會計科目使用正確無誤。

          7、負責公司簽訂合同的保管工作。

          8、督促各公司會計完成本職工作。

          9、在財務經理安排下辦好外部協調工作。

          10、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 下屬實體主管會計職責

          1、負責編制公司財務分析工作。

          2、負責公司總賬的登記工作,并保證在次月15日前核對無誤。

          3、督促本單位各會計完成本職工作。

          5、負責對其他會計人員所做記賬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進行稽核,保證原始憑證真實、合法、完整,會計科目使用正確無誤。

          6、負責會計檔案的保管工作。

          7、負責除貨幣資金、資產、成本、往來款之外的其他明細賬的登記工作。

          8、在財務經理安排下辦好外部協調工作。

          9、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條 出納崗位職責

          1、在經理領導下,按照國家財會法規、公司財會制度的有關規定,認真辦理提取和保管現金,完成收付手續和銀行結算業務。

          2、根據審核無誤的手續,辦理銀行存款、取款和轉帳結算業務;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及時根據銀行存款對賬單,在月末作出相應調整 餐廳管理制度 資料下載,做到與銀行對帳單相符。

          3、登記現金和銀行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保證帳證相符、帳款相符、帳帳相符,發現差錯及時查清更正。

          4、認真審查臨時借支的用途、金融和批準手續,嚴格執行市內采購領用支票的手續,控制使用限額和報銷期限。

          5、正確編制現金、銀行的記帳憑證,及時傳遞給會計登帳。

          6、配合對應收款的清算工作。

          7、嚴格審核報銷單據、發票等原始憑證,按照費用報銷的有關規定,辦理現金收支付業務,做到合法準確、手續完備、單證齊全。不開遠期支票和空頭支票。

          8、核算人事部提供的薪金發放名冊,按時發入公司職工的工資、獎金。

          9、負責及時、準確解繳各種社會統籌保險、公積金等基金的工作。

          10、負責妥善保管現金、有價證券、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據,做好有關單據、帳冊、報表等會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11、負責掌管公司財務保險柜。

          12、完成財務經理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條 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抽查廚房原材料、倉庫材料和吧臺商品的盤點情況。

          2、月底組織統一進行倉庫、廚房和吧臺原材料、庫存商品盤點,并負責相關賬務處理。

          3、月底將各部門領用的原材料、庫存商品與市場購買單、各倉庫發料單相核對,8 確保成本核算的真實性。

          4、及時核算每周、每月的原材料成本率,如發現指標波動幅度較大,上報財務負責人。

          5、及時完成成本項目的憑證編制和記賬工作,并按月將有關科目與總賬核對。

          6、負責對廚房核算員、倉庫保管員進行業務指導。

          7、及時與保管員、核算員、廚師長、膳食部經理溝通,以便能更好的查找原因、控制成本。

          第十七條 往來款會計崗位職責

          (一) 公司總部往來款會計崗位職責

          1、餐廳管理制度 資料下載負責公司消費關系單位的檔案管理工作,并根據營銷部有關簽字消費協議,及時做好登記工作。

          2、負責鑒定各實體轉交的簽字消費賬單的真實性,并負責及時催收結算由公司管理的關系單位的消費賬目。

          3、及時登記往來款項明細賬,并保證在次月15日前與總賬核對無誤。

          4、每月核對一次各實體往來款余額,并保證于次月20日前核對完畢。

          5、每月與客戶對賬一次,以免遺留問題。

          6、每周四上午10:00之前制定出應付賬款明細表,及時準確的反映公司對外欠款情況,給公司付款決策者提供依據。

          7、對公司出現的壞賬、呆賬及時查明原因,上報財務經理,待總經理作出處理決定后,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8、負責公司總部及各實體應收款項催收工作的考核總結,上報財務經理。

          9、負責登記“撥付所屬資金”明細賬,并與各實體財務部門協商對賬時間。

          10、隨時協助公司總部出納到各實體收款,并于每周五經總經理批準后協助總公司出納對外付款。

          11、及時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 實體往來款會計崗位職責

          1、及時登記往來款項明細賬,并保證在次月15日前與總賬核對無誤。

          2、每月與客戶對賬一次,以免遺留問題。

          3、對公司出現的壞賬、呆賬及時查明原因,上報財務經理,待總經理作出處理決定后,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4、負責本實體應收款項催收工作,按月做出應收賬款賬齡分析及催收工作總結報告,上報財務經理。

          5、負責登記“上級撥入資金”明細賬,并定期與公司總部財務部門對賬。

          6、及時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條 資產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明細賬的登記工作,并保證在次月15日前與總賬核對無誤。

          2、每月到各部門對實物進行盤點一次,保證固定資產賬與低值易耗品賬與實物相符。

          3、對在盤點過程中發現的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等情況,及時上報并按要求處理。

          4、對所管轄區的閑置財產負責保管好,并建立閑置資產備查賬,每月末上報 餐廳管理閑置資產庫存統計表,協助主管上級做好閑置資產的調配工作。

          5、協助公司有關部門及時處理無利用價值的閑置資產及廢舊物資。

          6、認真、準確核算固定資產折舊及低值易耗品的攤銷工作,并及時做好報廢資產的賬務處理工作。

          7、公司總部資產會計負責公司倉庫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的每月盤點及財務核算工作。

          8、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條 記賬會計崗位職責

          1、及時登記除貨幣資金、資產、往來款之外的明細賬,并保證在次月15日前與總賬核對無誤。

          2、負責檔案管理工作,保證檔案資料及時分類歸檔、保存完整。

          3、及時清理各明細科目,如有異常及時上報。

          4、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條 稽核崗位職責

          1、認真審核吧臺及廚房的賬單,仔細核對吧臺收入是否與賬單相符。

          2、對賬單出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到各相應部門及財務經理。

          3、核對賬單的優惠及打折權限,是否按公司規定執行。

          4、對各吧臺商品進行不定期盤點,每月不少于四次,盤盈商品充公,盤虧商品由吧臺人員賠償。

          5、不定期抽查收銀臺備用金金額,是不與公司規定相符。

          6、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條 收銀員崗位職責

          1、負責本崗位商品領用、盤點、擺放、檢查工作。

          2、負責備用金的清點領用工作。

          3、負責結賬收款與營業日報表的填寫并上報工作。

          4、負責餐廳的.信息傳遞工作。

          5、負責本崗位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

          6、負責本崗位的衛生清理工作。

          7、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條 保管員崗位職責

          1、負責商品和物資驗收、貯存和發放工作。

          2、負責及時記錄商品保管賬及填寫商品標識卡。

          3、負責商品庫的日清月結和各實體商品與物料的月底對賬工作,準確及時完成商品調撥。

          4、負責本崗位的衛生清掃工作,負責倉庫區域的安全工作。

          5、及時完成上級交 餐廳管理制度 資料下載制度 資料下載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三條 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二十四條 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二十五條 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

          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二十六條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下屬公司、分店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負責人會同財務部經理進行監交;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總公司財務部經理會同本單位負責人進行監交;總公司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財務總監進行監交。

          第四節 科目報表及會計核算原則

          第二十七條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 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二十九條 公司根據實際需要,增設“1212 物料用品”、“1213 燃料”、“1135 撥付所屬資金”、“2323 上級撥入資金”等會計科目,并統一編號。

          第三十條 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業務發生當日的匯率折算。

          第三十一條 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三十二條 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第三十三條 公司財務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原則。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第三十四條 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經總經理辦公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三十五條 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戶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第三十六條 公司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帳,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第三十七條 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十八條 公司以單價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詳見《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固定資產以預留5%的殘值后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第三十九條 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應加上安裝調試費。進口設備還應包括關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第四十條 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 餐廳管理制度 資料下載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營業外收入,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四十一條 公司每年按年末應收賬款余額10%的比例提取壞帳準備金。 第四十二條 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利潤表(年、季、月);

          3.現金流量表(年度);

          4.利潤分配表(年);

          5.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年度);

          6.股東權益增減變動表(年度);

          7.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第四十三條 報表編制的時間要求:各實體報表于每月29日下午前報公司財務,公司匯總報表于每月1日前編制完成。

          第四十四條 報表編制程序和質量要求:由各實體財務先編制,報公司財務匯總。會計報表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紀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

          第四十五條 公司及各實體報表須加封面,封面上加蓋單位財務章、法人章、財務負責人章、制表人章并注明日期。會計報表上須加蓋單位財務章、法人章、財務負責人章、制表人章。

          第五節 內部牽制牽制度

          第四十六條 內部牽制的原則

          (一)凡是公司的財務收支、采購、生產、銷售、投資等各種活動,其管理部門之間都要相互約束、相互監督。凡是涉及款項、財物的收付、保管、結算、登記工作的各崗位,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辦理。

          (二)對公司內部機構、崗位及其職責和權限進行合理設置和分工,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原則,確保不同部門 餐廳管理制度 資料下載和崗位之間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監督。

          (三)制定的內部牽制制度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實際情況。

          (四)能夠明確各項經濟業務的牽制手續和牽制責任人,并能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十七條 公司主要負責人:各股東按《公司法》規定行使監督權,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對經營者行使監督權。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負責總個公司的經營管理。財務總監由董事會任命,對公司財務行使監督權。

          第四十八條 公司財務根據各項經營指標對各實體主要負責人考核、監督。 第四十九條 資金管理的內部牽制規定:

          (一)貨幣資金的支出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部門負責人、財務經理、經辦人簽章后方能辦理。收付程序要首先經稽核人員審核無誤后,才能由出納員辦理收付款,非全額報銷憑證,應由稽核人員注明大寫人民幣實報金額。

          (二)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支付業務,除現金管理辦法規定的現金開支范圍外,1000元以上的款項支付,通過銀行轉賬,不得支付現金。

          (三)除財務部門外,其他任何部門無貨幣資金收付職權。

          (四)嚴格審核付款原始憑證,有權拒絕辦理一切不合法、不真實的收支業務。

          (五)當天的收支業務,必須當天做完記賬憑證并登記入賬,做到日清。且各類付款憑證上必須加蓋付訖章、稽核員章、出納員章。

          (六)非出納人員代收款項,必須與出納員辦理交接登記手續。

          (七)10000元以上的付款必須先做憑證,經審核員審核后方能付款。

          (八)出納員不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九)各吧臺及財務人員使用發票必須辦理有關手續。

          (十)工資表、獎金表須經實體財務填制并上報公司人事部審核無誤簽章,由總經理簽批后,方可發放。

          第五十條 材料采購由三人以上共同辦理,定價員做到貨比三家,材料物美價廉,以最低價格,買到質優物品。付款員負責按約定價格付款。復核監督員負責檢驗材料質量,觀察付款員付款金額是否正確。財務部不定期(每周至少兩次)派詢價員,到市場詢價,詢價結果交保管員及財務部門核對。

          第五十一條 采購員采購的物品,交保管員驗收,根據物品驗證標準,對數量、質量、價格逐一核對,在驗收單上簽名。

          第五十二條 各類物品(原材料、物品、商品)須有兩套以上的賬進行管理。其中保管員根據驗收單、領料單收貨發貨,登記保管賬,成本會計或記賬會計根據驗收單、領料單登記賬本,兩者定期核對。

          第五十三條 使用人領用物品填寫領料單,交部門負責人簽字,保管員審核后,根據領料單發放物品,并當即填寫單價、金額及合計金額大小寫,并在保管處簽字,領料人核實品種、數量后,在領料人處簽字。領料單一式三聯,要求字跡清晰,不得涂改,存根聯及財務聯留保管處,營業結束后,由保管將財務聯送財務,存根聯保管據此記賬,領料人一聯由領料人自行帶回保管。

          第五十四條 實體之間物品調撥,由需方填寫調撥單,負責人、領料人、發料人簽字必須俱全,第一聯為領料方保管記賬聯,第二聯為領料方財務記賬聯,第三聯為發料方財務記賬聯,第四聯為發料方保管記賬聯。

          第五十五條 固定資產購置,由需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購置請求單,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簽字后,交工程部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取得正規發票,交財務部門辦理入賬手續,并填寫固定資產卡片。使用部門負責對固定資產進行驗收,并辦理驗收手續。

        餐飲業制度9

          1、教學及辦公所需物品,由財產保管員根據庫存及實際需要情況,每月制訂購貨計劃(填寫請購單),經總務主任批準后辦理。

          2、如因教學或辦公需要請購計劃外物品時,必須填寫請購單,并按規定由核準部門主管申請,總務處核準后辦理,未經核準的一律不予報銷。

          3、各組室所需物品應提前三天填寫請購單,總務處在接到經批準的請購單之日起三天內力爭辦理完畢。(如市場售缺須及時向請購人說明情況)。特殊情況按急事急辦原則處理。

          4、購物后,發票、物品必須經財產保管員驗收簽章。再由總務主任簽字后由采購員向財會人員辦理報銷。所購物品不得直接交給請購人。

          5、在驗收物品時,發現所缺應及時查究,發生重大差錯必須及時向校長匯報。

          6、校財產保管員必須檢查請購之物品有無重復庫存,避免浪費。

        餐飲業制度10

          1、根據廠部、各科室和車間制定的相關考核標準,嚴格按照制度進行考評。

          安全管理實行“一票否決”制,即本月某班組如果出現一例工傷,本月的班組安全考評分數全部扣除;同時

          勞動紀律管理延續原有的罰款規定,按原考核細則執行,罰款數額按照每20元1分轉換為分值在“其他”項中進行折扣。

          廠部及各科室下發的考核中,廠部的罰款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同時考核分數計入其班組。車間各項檢查的通報,在對相關責任人罰款的同時,考核分數計入其班組。

          安全管理、設備管理和其他管理對班組實行過失扣分,指標管理根據細則進行獎分或罰分,實行月考核,月統計的考核方式。各個單項的考評分數扣完為止,不出現負分。

          每月對班組的考核得分結果由車間進行統計,并根據得分結果排出名次,在宣傳欄上公布。

          考核結果作為每個班組工作業績,年底作為評選先進個人的依據。每月閃光人物在先進班組中產生

          考核評比單位:四個班組。

          車間具體績效考核標準參見:《車間和班組績效考核標準》。

          如《車間和班組績效考核標準》所列獎罰分數、錢數與廠部公司的規定有沖突,則按公司廠部規定執行。

          2、獎金分配計算:

          1、《制膠車間各班組考核分數表》

          班組產量獎:第一名的班組拿總獎金(廠部分配到車間的.總獎金扣除車間主任、工段長、車間管理人員獎金后)10%的33%;第二名拿總獎金10%的27%;第三名拿總獎金10%的23%;第四名拿總獎金10%的17%。

          班組收率獎:第一名的班組拿總獎金(廠部分配到車間的總獎金扣除車間主任、工段長、車間管理人員獎金后)10%的33%;第二名拿總獎金10%的27%;第三名拿總獎金10%的23%;第四名拿總獎金10%的17%。

          各班組總獎金=(本班班組考核得分/各班組考核得分總和)xx班組應發獎金總額(廠部分配到車間的總獎金扣除、工段長、車間管理人員獎金后的80%)+班組產量獎+班組收率獎

          個人績效獎金=(個人KPI考核得分/本班所有人員KPI考核得分之和)xx應發到本班的獎金總和—個人罰款項+個人獎勵項

        餐飲業制度11

          顧客投訴是指賓客主觀上認為由于酒店服務或產品存在不足而引起的麻煩、不愉快或損害了他們的利益等情況向服務人員、管理人員及有關部門表示的不滿。投訴會讓我們失去一部分賓客,更會給酒店帶來不好的聲譽。但是一次有效的不僅可以讓賓客滿意,也可以讓我們有重新改正的機會,可以提高飯店的服務水平。為提升飯店整體服務水平,最大程度減少投訴,提高賓客滿意度,結合博雅飯店管理實際,特制定以下投訴管理辦法:

          一、賓客投訴原因:

          1、對服務員態度的投訴

          包括:粗魯的語言,不負責任的答復或行為,冷冰冰的態度,若無其事,愛理不理的接待方式,過分的熱情,待客不主動,不熱情,不注意語言修養,沖撞賓客,挖苦、辱罵賓客;拿物品給賓客不是遞而是扔或丟;無根據地亂懷疑賓客取走酒店物品,或者誤以為他們沒有結帳就離開等。

          2、對的投訴

          包括:服務員沒有照賓客的合理要求提供服務,電話長時間無人接聽,取送物品不及時甚至送錯,未經賓客同意私闖客人房間,不尊重賓客的風俗習慣,忘記或搞錯了賓客交代辦理的事情,損壞、遺失賓客的物品等。

          3、對清潔衛生、食物的投訴

          包括:房間床鋪不干凈、未按賓客要求更換布草,房間/浴缸內有頭發絲或污垢,餐廳菜品有異物或毛發,食品有異味不新鮮,菜品不合口味等。

          4、對安全事故及異常事件的投訴

          包括:停水(電)、偷竊、傷病、醉酒、電梯卡人、房內反鎖等情況引起的投訴等。

          5、對個人隱私受侵犯的投訴

          包括:偷聽賓客談話,未經允許進入賓客房間,打聽賓客年齡或收入,泄露賓客等。

          6、對設施設備的投訴

          包括:淋浴熱水不熱,空調不制冷,電梯運行不正常,馬桶堵塞,衛生間漏水,照明不足等。

          7、對環境的投訴

          包括:環境嘲雜、噪音、房間不隔音等。

          在消費過程中的額外要求。

          包括:要求贈送小吃、菜品、飲料酒水、鮮花、水果、禮品或者房間升級等。

          二、投訴的分類

          (1)有效投訴

          指經過認真調查核實,賓客投訴的問題是由于酒店方違反有關的標準、規定或程序,即屬酒店責任的投訴。

          (2)合理的額外要求

          指賓客確因喜歡本飯店的產品而提出的額外要求,或者現場員工實施了管理授權確能增加賓客的期望值和滿意度。

          (3)無效投訴

          指經過查證最后核實,非酒店責任的投訴。

          (4)重大投訴

          A、經濟糾紛在2000元以上的投訴事件。

          B、由服務員的態度、部門間的協調、酒店的制度、條例等引起客人的強烈不滿。

          C、顧客向酒店的上級部門、消協、媒體等部門提出申訴、索賠的投訴。

          D、由于顧客強烈不滿的投訴,影響了本酒店的聲譽,導致日后公關銷售工作的困難,或反映出部門內部管理和服務質量存在重大問題。

          三、投訴處理要求

          因為博雅飯店是園林式飯店,經營場所相對分散,暫時未設,故常常讓賓客感覺投訴無門的情況。根據飯店實際,特做以下要求:

          1、酒店任何一級員工接到賓客投訴(電話、口頭或書面)都必須認真對待,服務員無法處理的應及時報告(或逐級報告)部門當值上司,如果賓客未接受部門的處理意見,部門要將情況及時上報飯店質量管理辦公室,下稱質量辦(目前暫設在人資部,負責人暫定為人資部經理)。因員工或部門原因推委、延遲或隱瞞了賓客投訴處理,給予直接責任部門負責人5-20分質檢,造成了嚴重后果的,按照飯店制度另行處理。

          2、日間賓客投訴由各部門當值最高負責人負責處理,并做記錄、及時填寫《賓客投訴記錄表》,于次日上報質量辦。

          3、夜間賓客投訴,遇部門當值最高負責人也處理不了的應及時報飯店總值班經理。遇值班經理也處理不了的,值班經理應及時與該部門最高負責人聯系;即使如此仍然無法解決的',值班經理應及時上報飯店值班領導,直至問題解決。夜間投訴原則上由值班經理負責處理,并填寫《顧客投訴記錄表》于次日上報質量辦。

          4、周六、日和節假日賓客投訴,部門當值的最高層管理者也處理不了的應及時報駐店領導處理,并由駐店領導填寫《賓客投訴記錄表》于次日上報質量辦。

          5、質量辦應根據《賓客投訴記錄表》反映的情況以及需要解決的問題及時反饋給責任處理部門,并全程監督跟進各部門、人員處理投訴情況,直至問題解決,并在投訴記錄表上注明投訴最終的處理情況。因質量辦督查不力,延遲了賓客投訴的處理時間或導致賓客投訴未果的,給予質量辦負責人5-20分質檢,造成了嚴重后果的,按照飯店制度另行處理。

          6、對酒店信譽或經濟利益有重大影響的顧客投訴,由在《顧客投訴記錄表》上批示,必要時可親自主持處理。

          7、《顧客投訴記錄表》由質量辦存檔,并按照飯店檔案制度,于年末交檔案室統一歸檔。

          8、博雅飯店總投訴受理部門為質量管理辦公室,投訴固定電話26123456轉,24小時投訴熱線13547293223,13547293001。飯店質量管理辦公室負責每年年末將所有的賓客投訴匯總編寫成《案例分析》,作為人資部日后的。

          四、投訴處理的時限

          1)住客投訴的處理時限原則在24小時內。

          2)離店賓客投訴的處理時限原則在72小時內。

          3)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處理的,要與賓客協商,盡量縮短賓客的等候時間,讓賓客對我們的處理感到滿意。

        餐飲業制度12

          1.食(飲)具、用具清洗、消毒必須在專間進行。(小餐具的消毒應放在餐廳消毒柜內進行)專間內洗、消設施標識明顯。廢棄物盛放桶應有蓋。

          2.食(飲)具、用具清洗、消毒應按照一刮、二洗、三沖、四消毒、五保潔的順序進行。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食(飲)具、用具應分開存放。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符合衛生要求。

          3.消毒后的食(飲)具、用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柜或保潔間內備用,保潔柜或保潔間應有明顯標識。保潔柜或保潔間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無雜物、無蟑螂、無老鼠活動的痕跡。保潔柜應帶門。保潔柜或保潔間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每天使用前應清洗消毒。

          4.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所用藥物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5.食(飲)具、用具首選濕熱消毒法。因其材料不能適應濕熱消毒的才使用化學消毒方法。

          6.消毒后的食(飲)具、用具應符合《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的規定。物理消毒(包括蒸氣等熱力消毒)后的食具必須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化學(藥物)消毒后的食具表面必須無泡沫、無洗消劑的味道,無不溶性附著物。

          7.一次性餐飲具不得重復使用。

        餐飲業制度13

          一、 餐廳衛生制度

          ① 餐桌椅整潔,地面清潔,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設施。

          ② 要每天清掃兩次,每周大掃除一次,達到無蠅、無蜘蛛。

          ③ 不銷售變質、生蟲食品。

          ④ 小餐具用后洗凈、消毒、保潔。

          ⑤ 服務小員穿戴清潔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 點心、熟食必須在防塵防蠅玻璃柜內銷售,堅持使用清潔的售貨工具。

          ⑦ 服務人員工作時禁止戴戒指,手鏈,涂指甲。

          二、 涼菜間(冷葷間、熟食間)衛生制度

          ① 做到專間、專人、專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② 室內做到無蠅,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腳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線殺菌燈、冷藏等設施。

          ③ 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進行清潔消毒,班前紫外線燈照射30分鐘,進行空氣消毒。

          ④ 使用食品包裝材料符合衛生要求。

          ⑤ 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⑥ 熟食勤作、勤銷,做到當天制作,當天銷售,過隔食品回鍋加熱銷售,不出售變質食品。

          ⑦ 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涼菜(熟食)間存放。

          二、 初(粗)加工間衛生制度

          ① 有專用加工場地和食品驗收人員,變質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 清洗池做到葷、素分開;上下水通暢,設有能盛裝一個班產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 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潔容器內(肉禽、魚類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潔、保鮮設施。

          ④ 加工肉類、水產品、蔬菜的操作臺要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⑤ 工作人員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⑥ 防塵防蠅設施齊全,運轉正常。

        餐飲業制度14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第三章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第一節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第二節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第三節

          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第四節

          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第五節

          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第六節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第七節特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第八節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為強化本單位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顧客和員工的生命及財產安全、嚴格把好安全生產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相關文化娛樂場所、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安全生產法規要求,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建立從法人到各級負責人、職能部門、專業技術人員及全體員工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此制度適用于本單位內部所有部門安全生產和工作環節,也是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具體內容,是規范餐飲業全體員工在安全生產管理和工作過程中安全責任的制度規定,以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保障餐飲業的安全和正常運轉。

          安全生產管理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主要工作方針,同時以誰主管誰管理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為工作原則。餐飲業所有工作人員有依法保障安全生產的責任,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本單位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的制度建立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落實,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企業年度工作計劃,支持、督促企業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有效的排查治理安全隱患。

          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并按照政府部門要求及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及時進行補充完善。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為了確保客人及員工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提供安全的生產環境。依據《安全生產法》對餐飲業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進行明確規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核心內容。特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及各安全生產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

          部門職務及職責

          一、總經理安全職責

          法定代表人安全職責:

          1、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5、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二、部門主管安全職責

          1、協助總經理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本單位安全工作管理的職責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總經理做好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安全生產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

          4、負責組建應急救援組織,指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5、定期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報告總經理,按照總經理的指示,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查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總經理報告。同時組織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對本單位的設備,建筑物良好和勞動保護設施的正常使用負領導責任。對因設備、建筑物原因造成的傷亡事故負領導責任。

          8、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本單位設備大、中修計劃,按期對特種設備,配件進行年審和檢測,對設備、建筑物的各類技術檔案的完整性負領導責任。

          9、參與分管范圍以外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10、監督檢查本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標準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職業危害,突發事件及重大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11、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經批準后負責落實。

          12、了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隱患,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13、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干部,職工的執行情況。

          14、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生產措施計劃,督促檢查勞動保護措施經費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措施項目的完成情況。

          15、參加新改、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和驗收工作,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有權要求解決,否則,有權提請安全生產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施工和生產。

          16、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17、組織新職工崗前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技術教育。

          18、負責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19、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發放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20、在業務上接受地方監察部門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在向行政領導報告工作的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如實反映情況。

          三、值班領班安全職責

          1、做好各類人員(包括職業病患者)的健康檢查工作,發現情況,及時調離。

          2、做好新員工的上崗前體檢與調離職工的離崗體檢,分配工作時注意禁忌癥

          3、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與處罰。在規定期間內不予晉級和提職

          4、認真執行本單位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

          5、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責任明確。

          6、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肅勞動紀律,堅決反對各種違章現象。

          7、認真開展新職工上崗前的班組安全教育,在新職工獨立操作前,指定專人負責帶領。

          8、重視班組安全建設,注意發揮班組安全員的作用。

          9、經常檢查工作區域中的各種不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不能根本解決的問題,要采取可靠的臨時措施,并及時上報。

          10、嚴肅查處各種事故苗頭和未遂事故,將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真正做到預防為主。

          11、發生輕傷事故要立即上報,并本著“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12、發生重傷以上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詳細記錄,并組織全班職工認真分析,吸取教訓,落實防范措施。

          四、員工安全職責

          1、每日按要求佩帶使用勞保用品。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設備、工具的安全整潔。

          3、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參加安全教育和培訓,應急救援演練,增強安全意識,熟練掌握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5、發生突發事件,能夠迅速引導顧客疏散,安全逃生。

          五、廚師長安全職責

          廚師長是廚房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其安全職責:

          1、組織廚師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

          2、組織廚師熟練掌握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操作規程;

          3、督促廚師嚴格遵守和落實廚房的各項安全制度;

          4、組織廚師經常清理灶具,煙道,煙罩等部位,防止因積油引起火災。

          5、經組織廚師常檢查燃氣管道,閥門及灶具連接處是否有漏氣,發現隱患及時排除或報告。

          6、保持廚房消防器材完好,熟練使用滅火器(毯)。

          7、下班前要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任何隱患后下班。

          六、廚師安全職責

          1、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2、遵守廚房的安全防火,安全衛生制度,防止烹飪期間發生火災。

          3、進入崗位,先檢查崗位灶具是否安全,點燃燃氣時必須遵守用火(氣)規則。

          4、嚴格遵守廚房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

          5、熟練使用滅火器(毯);

          6、離開崗位要關火,斷氣;

          7、遇有火災和險情,及時報告和處理。

          七、營業區域安全管理制度

          1、為了加強營業區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給顧客營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2、營業期間,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上鎖和占用,消火栓、滅火器、疏散指示標志等嚴禁遮擋。

          3、在電閘箱、電插座、照明燈具等用電器50厘米內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4、安裝的電器及使用的電源線,必須選用阻燃型,并符合國家標準的電氣設備。電氣安裝必須由正式電工安裝。

          第三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一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強化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從業人員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素質,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營造良好的企業安全文化氛圍,使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規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目的和要求

          1、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目的是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從而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2、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是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全體員工安全素質的一個重要環節和手段,各級管理人員應予以高度重視,常抓不懈。

          3、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本部門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4、部門應按規定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所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凡未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6、當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后,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相關部門的管理人員應首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作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7、部門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教育培訓后,取得特種作業崗位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8、部門管理人員應當教育和督促所屬員工嚴格執行餐飲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范,應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9、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組織機構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組織機構由本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及各部門培訓領導共同組成。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領導小組組長:李家耀副組長:韓冰

          組員:孫麗、陳振勤

          三、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機構的工作職能

          (1)餐飲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領導小組負責新入店員工的餐飲業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餐飲業各級管理人員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部門級、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工作。

          (2)人力資源部負責協助安全生產辦公室對新入館員工的餐飲業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新員工進行餐飲業《員工手冊》內容及相關制度的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

          (3)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小組領導負責對新入館員工的部門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進行備案登記,并填寫培訓記錄表留存備查。負責部門員工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工作。

          (4)各部門領班或培訓人員負責對新入店員工的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更新設備后的專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

          三、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內容

          1、國家、地方各級政府、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和規定;

          2、餐飲業及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必備的安全防護常識;

          3、崗位安全操作知識和技能;

          4、安全設備、設施、工具、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維護和保管知識;

          5、崗位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應急預案、應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識及安全撤離路線;

          6、餐飲業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四、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象及時間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對象是餐飲業各級管理人員、各部門在崗員工(含臨時工、實習生)、從事特種作業人員以及新入館員工(含代培人員)。

          餐飲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每年接受的在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

          入店從業人員上崗前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上崗、離崗6個月以上的從業人員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教材或者使用新設備的從業人員接受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培訓,本單位的專門培訓機構進行,培訓課時不少于國家規定的時間。

          五、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方法和形式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采用課堂講授、案例分析、操作示范、現場培訓、參觀考察等方法進行。

          具體形式有:

          1、課堂講授:培訓員根據培訓要求準備授課講義和試卷,對所授內容進行講解,受訓人員對培訓內容作筆記備考。

          2、案例分析:通過對餐飲業以往發生事故或工傷案例的分析,剖析原因、查找根源、傳授應對措施,提高受訓人員應變處理能力。

          3、操作示范:指派操作技能突出的員工結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示范,規范員工(特別是新員工)的操作程序。

          4、現場培訓:結合崗位工作特點組織現場培訓,邊學邊練,使受訓人員達到崗位工作要求。

          5、參觀考察:組織安全生產相關人員進行參觀考察,取長補短,提高整體安全管理水平。

          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考核

          1、考核要求: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人員,應進行培訓后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同時簽訂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職責。

          2、考核辦法:采用口試、實際操作技能考評等方式進行,達到規定要求的可以安排上崗工作,考核不達標的需進行再次培訓考核,直至達標為止。經二次以上培訓不合格者不予錄用或調離原工作崗位。

          3、培訓考核時間:不少于半年一次。

          4、考核目標:每名員工明確崗位安全職責,知標準,懂防范、會操作。

          七、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管理

          1、餐飲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領導小組工作的要求,結合各部門實際工作情況,編制當年度餐飲業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確定每次安全教育培訓的對象及內容。

          2、餐飲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領導小組及各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根據培訓要求,負責培訓時間及培訓場地、教具、設備的安排工作;負責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記錄以及收集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的反饋信息。

          3、涉及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相關部門,應根據餐飲業安全生產辦公室的培訓計劃和授課要求,安排授課人員到場實施相關內容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負責出題考核工作。對授課質量差、反饋效果不佳的授課人員,安全生產辦公室有權要求相關部門予以調整,相關部門應給予積極配合。

          4、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的培訓考核工作,依據特種作業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由指定的專門培訓機構負責。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注冊檔案及相關信息;負責編制特種作業人員年度培訓計劃,依據《操作證》的有效期限,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培訓、考核,并將考核成績備案。

          5、新入店員工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崗工作。

          6、各部門應根據餐飲業安全生產辦公室的要求,配置相應數量的部門及崗位培訓授課人員,負責本部門或所屬崗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

          7、餐飲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結合每月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各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從業人員掌握安全生產知識及崗位操作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到位,或未經培訓上崗和無《操作證》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情況,將追究相關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并予以通報批評和相應處罰。

          8、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是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附件之一,解釋權在本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9、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二節安全生產檢查

          一為了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使廣大員工樹立“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想,保障消費者生命和財產安全,切實將安全生產工作做到組織落實,責任落實,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杜絕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特制訂以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望各部門、各位主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比照遵從。

          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要求

          公司主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代理人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負責對各部門的每個季度前一個月和每年四個重大節日前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的布置和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工作。

          公司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代理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認真組織落實公司關于每個季度和年內重大節日前的部署檢查工作,進行認真檢查,除此之外還要根據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制定出對門市季、月、周的安全檢查制度,并協助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每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除嚴格執行季、月、周、重大節假日前的安全生產檢查外,還要制定每日日常、班前、班后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根據具體情況檢查重點安全部位、電氣設備、插銷插座、用火用電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各項消防安全設施設備、常閉式防火門等,堅持每日巡查制度,落實登記,對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及時處理,以確保公司員工和財產安全。

          三各部門檢查的內容

          檢查部門安全生產是否有專人管理,有無明確分工檢查部門負責人是否針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相關教育,并保留教育記錄。是否建立和留存安全生產檔案和檢查記錄,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對新招收的員工、臨時工是否進行安全教育,不低于24H,崗前教育培訓是否有記錄。各部門堅持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每次檢查日期,檢查人員都應該詳細記錄。

          檢查特殊工種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根據平時檢查記錄對使用的設備安全和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的整改意見。檢查出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糾正、解決。對不能立即解決的問題應定出計劃期限解決。每次檢查要有重點,有標準,有記錄,要評比計分列入本部門考核內容。

          所有機械設備應按規定標準裝配安全防護裝置。防護裝置不全或沒有防護裝置,不得怕麻煩而私自拆卸防護裝置。對于單位新添設備,由于防護裝置不全,部門應立即向管理部門反映。

          根據季節重點檢查,尤其是夏、秋兩級,重要部位內的電氣線路,設備要詳細查看,線路因老化可能引發火災,應及時更換,絕不延緩。

          所有機械、設備=壓力容器、電梯、動力設備,都要定時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不準帶故障運行和超負荷運行,如發現問題,應立即與電工和專業人員聯系,并督促解決。

          第三節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確保場所現有消防設施、設備及滅火器材完好,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消防設施、設備及滅火器材的檢查維護和保養制度:

          一、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水箱、自動報警系統及相關設備、自動滅火系統及相關設備、消火栓(室內外消防栓及水泵結合器)系統及相關設備、防火分隔物(防火墻、防火卷簾、防火門)、應急疏散設施(通道、出口、照明、標志標識等)、消防器材包括移動式滅火器、消防救護器材(隔熱服、滅火毯、消防斧、救護繩、手提應急燈)等。

          二、消防設施、器材的日常管理有安保負責,維修保養由工程部及相關協作單位負責。所有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挪用、埋壓、圈占,全體工作人員均有義務維護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

          三、防、排煙系統和正壓送風系統

          1、大廈監控中心每季度對所有正壓送風口巡視檢查一次2。大廈工程部每半年對送風口電氣元件機械配件進行一次維護保養,檢查風機的狀態,及時消除系統故障。

          四、排煙系統

          1、每半年對排煙系統進行一次維護保養。

          五、消火栓系統

          1、工程每月對消火栓泵、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結合器進行維護保養,確保系統處于正常狀態,與大廈協調按照設計標準進行聯動測試并做好記錄

          2、會同大廈每月對消防水箱水位以及高低壓消防管壓力進行檢查并加強日常巡視

          3、會同大廈對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結合處進行入冬前的防凍保養水噴淋滅火系統由大廈進行測試保養,保持溝通

          4、氣體滅火系統:每半月對滅火器材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加強日常巡察,及時發現問題并妥善處理;按消防法規要求定期送專業檢修單位進行檢測檢修。

          六、安全疏散設施

          1、安全疏散通道確保時刻暢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或占用;安全出口不得隨意堵塞、封閉

          2、疏散指示燈(標志)、應急照明設施不得隨意改動位置或擅自摘除

          3、防火門作為防煙防火及防火分隔物不得隨意摘除或損壞,應按照其設計標準確保其正常使用

          第四節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

          目的:為了加強管理和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統一發放標準,保護工作人員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制訂本規定。

          一、勞動防護用品配備范圍

          限于本店專職從事需要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的員工。

          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1、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健康和保證工作質量的輔助措施,不是改善生活的福利待遇,不得任意擴大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范圍,增添項目,提高標準,縮短年限,也不得將勞動保護用品折發現金。

          2、要發揚艱苦樸素的優良傳統,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發放、更新和保管制度,切實加強管理、厲行節約、修舊利廢,做到物盡其用。

          3、發給個人的工作服等勞保用品由使用人妥為保管,在工作中穿著使用。調離或改變工作性質時,對工作服等耐用勞保用品要及時收回,丟失者應按使用年限折價賠償。

          4、同時兼做幾種工作的,以主要從事的工種為標準,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5、購置勞動防護用品的費用,在“公務費”中的“雜項費用”中列支。

          6、對本辦法中未列,但必須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的其他特殊工種,可根據本辦法的配備原則,制定配備辦法,上報店審批后執行。

          三、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

          1、建立總公司與各店的分級采購制度,重要的施工機具必須由店統一采購;

          2、“三證”齊全:⑴實行許可證制度的產品應有生產許可證;⑵產品合格證或產品檢驗合格證;⑶安全監定證。

          3、租賃或采購二手設備時,必須進行性能鑒定或檢測。

          4、計劃投入。根據國家有關勞動防護用品配發標準、,制定勞動防護用品采購計劃和所需經費。

          5、外出采購。由總公司采購部門按照勞動防護用品配發計劃,派人到商場或廠家采購具有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的,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要求的、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6、檢查驗收。指定安全生產技術部門或者管理人員對采購的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驗收,對具有國家或行業標準標識的合格證的產品接收,無合格證的產品不得接收。

          7、入庫保管。對驗收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予以入庫,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或損壞。

          8、請領配發。依據國家和行業勞動防護用品配發標準,按時、按量向員工發放,并由請領員工簽字。

          9、佩戴使用。生產經營單位經常督促教育員工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要求員工上班時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未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10、報廢更新。對已達到使用年限或過期的勞動防護用品,及時報廢更新。

          11、檢查處罰。對上班未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員工,進行批評教育并處經濟處罰

          第五節安全生產獎勵和處罰制度

          1、安全生產是公司生存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只有充分重視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營運和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廣大消費者和全體公司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能夠權責分明,建立健全激勵和懲罰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

          2、財務部按考核結果和年度獎勵、處罰方案提供專項經費保證。

          3、與各部門經理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

          4、對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除事故隱患,成績顯著的給予獎勵。

          5、對員工個人獎勵、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由部門主管提出獎勵方案,報主管領導審批,給予一次性100—500元獎勵;

          ⑴職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⑵事故發生后積極進行搶救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國家和集體利益減輕損失;

          ⑶在安全生產、食品衛生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或技術革新,有明顯效果的;

          ⑷在安全管理、安全技術、食品衛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取得顯著成績者;

          ⑸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進行舉報者。

          6、處罰

          按照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規定進行檢查,并依據檢查結果下發罰款通知,對違章個人進行罰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上交到財務部。如果未按時交納則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7、處罰標準

          ⑴違章指揮每出現一次罰指揮者200元;

          ⑵安全責任制不落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生產班組不按規定開展活動及安全活動記錄不完整的,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⑶違反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未造成事故,罰違章者50元;⑷不組織或不參加各類人員的安全檢查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100元;

          ⑸無“操作證”獨立上崗操作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護設施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⑺發生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每發現一次罰該部門負責人及辦事人各200元;

          ⑻對認真執行勞動安全法規和維護安全生產的人員故意刁難、打罵或實行打擊報復的,每發現一次罰200元;

          ⑼破壞事故現場,阻撓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或提供假證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隱患通知單“后不及時采取措施的,每發現一次罰部門負責人300元;

          ⑾發生輕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00元以上1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二次工資,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加倍處罰;

          ⑿重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崗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扣發全年崗帖并處通報批評;

          ⒀死亡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報上級部門處理;

          ⒁發生一起多人傷亡事故,視傷亡等級其處罰按上述條款疊加;

          ⒂對各部門行政正職的處罰還將并處安全生產責任書的處罰規定。

          8、個人行為的處罰

          違反以下紀律者,給予50元——1000元經濟處罰:

          ⑴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者;

          ⑵在餐飲業內非規定地點吸煙者;

          ⑶工作場地(如辦公室、值班室、倉庫、工作間等)停放自行車、摩托車者;

          ⑷超范圍使用設備者;

          ⑸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者;

          ⑹開動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設備者;

          ⑺未經允許使用電爐、電褥等或在非指定場所私自焚燒物品者。

          第六節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為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對人身和財產的危害,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高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水平,保障消費者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1、發生安全事故,事故現場第一目擊者(或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2、報告內容:

          ①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②事故發生的初步情況;

          ③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系電話。

          3、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應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事故造成人員傷害需搶救的,撥打120或采用其它交通工具及時將傷員送附近醫院救治,并墊付醫療費用。

          4、保護現場。在調查組人員進入現場前,如因搶救工作需要移動物證時,應作出標記或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據。

          5、積極組織人員參與或協助上級事故調查組人員,勘察現場,詢問相關知情人,查清事故原因,確認事故性質和責任,對事故的責任人(含職責范圍應負的安全責任人)作出處理。

          6、總結汲取教訓及今后防范措施。事故處理結束后,分別召開有關人員會議,通報情況,汲取教訓,改進措施,加強管理,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第七節特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特種作業人員(電工、焊工、機械工、鈑金工、架子工等工種)的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對特種作業人員統一集中管理,配備專業性管理人員,直接調度管理,并有專職安全員監督檢查,強化管理。

          2、篩選思想好、責任心強、熱愛本職工作、遵章守紀、服從指揮、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辦事的青年工人從事特種作業。

          3、在每年年初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整頓,凡是年齡較大,不服從管理,違章蠻干,專業技術較差或未遂事故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時調整,另行變換普通工種。

          4、對所配備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持證上崗,并由安全部門每年組織一次專業性的技術培訓,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水平。

          5、建立特殊作業人員檔案建立提高安全技術水平。

          6、嚴禁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酒后上崗。

          7、特種作業人員要堅持每月停產半天進行安全知識學習,學習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操作水平。

          8、對特殊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無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上崗作業,上崗后要嚴格實施安全措施。

          9、堅持上下崗檢查制度,及時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10、嚴格執行驗收制度。通過驗收,確保合格后辦理驗收手續,并有驗收人員簽字交付使用。

          11、上崗后不做其他工作,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違反勞動紀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確保安全生產。

          12、要與其他工種積極配合,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確保安全生產。

        餐飲業制度15

          一、衛生管理組織構成:單位負責人;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衛生組織機構至少由3人組成。

          二、衛生管理制度:

          1.餐廳衛生制度:①.餐桌椅整潔,地面清潔,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設施。②.要每天清掃兩次,每周大掃除一次,達到無蠅、無蜘蛛。③.不銷售變質、生蟲食品。④.小餐具用后洗凈、消毒、保潔。⑤.服務小員穿戴清潔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⑥.點心、熟食必須在防塵防蠅玻璃柜內銷售,堅持使用清潔的售貨工具。⑦.服務人員工作時禁止戴戒指,手鏈,涂指甲。

          2.涼菜間(冷葷間、熟食間)衛生制度①.做到專人、專用冰箱、專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②.室內做到無蠅,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 、冷藏等設施。室內溫度不超過25c°。③.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進行清潔消毒。④.使用食品包裝材料符合衛生要求。⑤.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⑥.熟食勤作、勤銷,做到當天制作,當天銷售,過夜隔夜食品回鍋加熱銷售,不出售變質食品。⑦.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涼菜(熟食)間存放。蔬菜、水果等必須洗凈后進涼菜間。

          3.初(粗)加工間衛生制度①.清洗池做到肉類、水產品、蔬菜類分開并有明顯標志。;上下水通暢,設有能盛裝一個班產垃圾的密封容器。③.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潔容器內(肉禽、魚類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潔、保鮮設施。④.加工肉類、水產品、蔬菜的操作臺要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⑤.工作人員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⑥.防塵防蠅設施齊全,運轉正常。

          4.烹調加工衛生制度。①.不選用、不切配、不烹調、不出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的食品;②.塊狀食品必須充分加熱,燒熟煮透,防止外熟內生;③.隔夜、隔餐及外購熟食回鍋徹底加熱后供應;④.炒菜、燒煮食品勤翻動;⑤.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⑥.制作點心用原料要以銷定量,制作時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劑,嚴格執行國家《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⑦.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墻面的清潔衛生工作。⑧.操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上崗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不留長發指甲,不蓄長發和胡須,不吸煙,不隨地吐痰等;⑨.應具備能盛放一個餐次的密閉垃圾容器,并做到班產班清。

          5.食品切配加工衛生制度①.所有原輔料使用前必須經過檢查驗收,不合格的原輔料不得使用。②.擇洗、切配、解凍、加工工藝流程必須合理,各工序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③.包裝食品使用符合衛生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人員的手在包裝前要清洗消毒。④.加工用工具、容器、設備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須消毒。⑤.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⑥.加工所防塵、防蠅設施齊全并正常使用。

          6.食品倉庫衛生管理制度①.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保持運轉正常;②.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③.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④.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應分開存放,食品不得與藥品、雜品等物品混放;⑤.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⑥.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7.食品銷售衛生制度①.銷售定型包裝食品商標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保質期)等內容,進貨時向供方索取食品衛生許可證和衛生監督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單復印件,嚴禁購銷產品標志不全或現售現貼商標的食品;②.銷售食品必須無毒無害,禁止出售變質、生蟲、摻假、摻雜、超過保存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規定的食品;③.出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有防蠅、防塵設施,使用工具售貨及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禁止使用廢舊報紙包裝食品。貨款、工具分開存放,所用工具班前應徹底清洗消毒;顧客使用的餐具必須保證消毒和清潔。④.從業人員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做到:不留長指甲、長頭發、長胡須,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操作時不吸煙;⑤.吧臺內嚴禁落地存放食品,嚴禁亂堆、亂放食品及其他雜物。

          8.食品采購、驗收衛生制度:①食品采購必須索證、登記和檢查驗收。②.采購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須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購腐敗變質、霉變及其他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食品;③.采購肉類食品必須索取獸醫衛生檢驗合格證明及定點屠宰證明;④.采購酒類、罐頭、飲料、乳制品、調味品等食品,應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衛生檢驗合格證或檢驗單;采購進口食品必須有中文標識;⑤.采購定型包裝食品,商標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保質期)等內容;⑥.食品采購入庫前應由庫管人員進行驗收,合格者入庫儲存,不合格者退回。

          9.除害衛生制度①. 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6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②. 發現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蟲應即時殺滅;③. 發現鼠洞、蟑螂滋生穴應即時投藥、清理,并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

          10.衛生檢查制度:衛生管理人員應每天進行衛生檢查;各部門每周進行一次衛生檢查;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一次衛生檢查;各類檢查應有檢查記錄;發現嚴重問題應有改進及獎懲記錄;檢查食品加工、儲存、銷售、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及運輸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凍設施,損壞應維修并有記錄,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11.從業人員體檢、培訓制度: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到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體檢單位進行體檢,本單位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對員工進行衛生知識培訓;發現五病患者及時調離;未取得體檢、培訓合格證明不得上崗;從業人員體檢、培訓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12.餐飲業衛生管理檔案制度:有專人負責、專人保管;檔案應每年進行一次整理;檔案內容:衛生申請基礎資料、衛生機構、各項制度、各種記錄、個人健康、衛生知識培訓、索證資料、餐具消毒自檢記錄、檢驗報告等。

          13. 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①.食品添加劑必須使用國家批準的品種和在允許范圍內使用。②.采購食品添加劑要有記錄并存檔。③.食品添加劑要專人負責保管,并負責告訴烹調廚師適用范圍和使用量。④.盛放食品添加劑要有專用容器和明顯標志。⑤.不得在食品中亂加添加劑。⑥.實行食品添加劑使用責任追究制。

          14. 面食制作衛生管理制度①.米面及其他雜糧必須有衛生檢驗合格證明。②.用發酵劑、食用堿等添加劑必須有索證。③.面食間清洗水池葷、素分開,并有明顯標志。④.面食間案板必須葷、素分開使用,并有標志。⑤.必須有盛放肉(餡)等專用冰箱。⑥.室內做到放蠅、防塵、防鼠。⑦.加工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不準戴戒指、手鏈、涂指甲等。⑧.有室內衛生定時清掃制度。

          15. 裱花制作衛生管理制度①.進入裱花間必須更衣、洗手消毒。②.裱花用食品添加劑必須是允許使用的品種,并在允許使用量范圍內使用,不能亂加。③.要定時進行空氣消毒,保持室內清潔狀態。④.專用裱花工具要定時清潔消毒,防止污染。⑤.加工人員要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定時洗手消毒,保持個人衛生。不允許戴手飾及染指甲等。⑥.放蠅、防塵、防鼠等衛生設施要齊備。⑦.要定時整理室內衛生。

          16. 配餐間衛生管理制度(學校食堂)①.設立更衣、洗手消毒專用間。②.設立與售餐數量相適應的盛放待售食品的臺(架)。③.盛放食品的容器要專用,并有標志。④.銷售熟食要用專用器具,嚴禁用手抓。⑤.不售變質、變味食品。⑥.售飯菜窗口要能夠開合,嚴禁開放式。⑦.要設與配餐間相適應的紫外線消毒燈,定時開燈消毒。⑧.售飯人員要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17. 燒烤制作衛生管理制度①.場所必須按宰殺→粗加工→腌制→燒烤鹵肉間→晾涼分設場所(間)。②.所用畜禽肉類必須經過獸醫檢疫合格方可使用。③.燒烤鹵制肉類食品嚴禁使用亞硝酸鹽,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劑要經衛生監督機構允許方可使用。④.制作間必須設洗手消毒水池及設施。⑤.切配燒烤鹵制熟食品間要設紫外線消毒燈,定時對案板及空間進行消毒處理。⑥.切配燒烤鹵制熟食品要專人負責,專用工具,防止生熟交叉污染。⑦.放蠅、防塵、防鼠、反腐衛生設施要完備。⑧.從業人員必須穿戴整潔衛生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

          18. 餐具用具洗消毒衛生制度①.專人負責。②.洗消間大小必須與經營規模相適應。③.設有洗、刷、沖三個水池,并有標志。④.熱力消毒設施要充足,餐具做到每餐一消毒。⑤.有密閉的餐具保潔柜,數量要充足。⑥.不適宜熱力高溫消毒的茶餐具,藥物消毒要有固定場所(間),要按消毒藥物有效濃度配比,按時消毒、沖洗、保潔。

          19. 原料采購索證制度①.餐飲用食品采購必須索證。②.需索證食品種類:米、面、油、畜禽肉類、醬油、食醋、食鹽、味精、定型包裝罐頭類食品、蔬菜食品、蕈類、食品添加劑、酒類、飲料、乳制品等。③.要索取的證件包括:有效衛生許可證和產品衛生檢驗報告合格證明的復印件,定點屠宰和獸醫檢疫證明,采購進口食品必須有中文標識及相關證明。④.要建立食品索證登記檔案,以備查。⑤.索證要有專人負責管理。

          20. 廢棄食用油脂管理制度①.廢棄油脂必須按國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進行管理。②.廢棄油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③.廢棄油脂應有專門標有“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集中處理。④.廢棄油脂只能銷售給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⑤.處理廢棄油脂要建立檔案,詳細記錄銷售時間、種類、數量、收購單位、用途、聯系人姓名、電話、地址、收貨人簽字等,并長期保存。⑥.不得隨便處理廢棄食用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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