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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出租房屋管理制度(精選6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社區出租房屋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社區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1
1、為了確保居住環境的安全,我出租房實行實名制入住,凡入住前,必須向房東提交身份證,提前進行信息核對,但房東對身份證信息進行保密,房內不管住幾人,都必須逐個登記。
2、租戶入住前必須支付當月租金和押金。住后不滿月退房的將不退還當月房租,如需退房請提前通知房東,退房時將水電費結清后,屋內設施沒損壞方可退還押金。
3、租戶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房租費。如拖欠5日內不及時交納房租費的,房東將視為自動退房處理,此房將重新轉租給他人。
4、自房屋出租之日起,房屋內所用設施如損壞由租戶照價賠償,設施包括:門、窗、木桌、床、燈泡、水龍頭、水管、水表、閥門、門鎖等。禁止在室內釘釘子、掛畫。
5、租戶要注意用水用電安全,做到人走斷電,防止火災。嚴禁使用不符合規定的電器和大功率電器產品,造成電路損壞或釀成火災應追究其法律責任及賠償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6、租戶要注意節水節電,不浪費資源,離開房間時自覺關閉所有電器設備和水龍頭。
7、請住戶千萬不要將紙巾、布等雜物丟入廁所,否則堵塞下水道將由租戶自行解決。
8、請各位租戶愛居住環境,不得在房屋內樓梯間和走道的墻面上涂寫及留下腳印和污漬。為保持室內干凈的`衛生環境,如屋內有做鈑的租戶,請盡量不要把墻面熏黑,盡量保持廚房的整潔。
9、為了大家的健康衛生著想,請各位租戶不要養各種寵物(如:狗、貓……)
10、生活垃圾必須裝入垃圾袋再帶下一樓垃圾桶內,剩菜、剩飯及衛生紙巾不能丟入便坑內,如發生污水管道堵塞將由租戶負責。
11、各出租房的門前樓道必須保持干凈,不得向樓道內亂扔垃圾,亂倒灑水,請勿在過道或樓梯間擺放個人物品,如發現此舉將要求租戶退房。
12、嚴禁在屋內販毒吸毒,賭博、酗酒、滋事,存放易燃危險品和棍棒,刀具等武器,一經發現如發現馬上打110舉報,扭送公安機關。
13、夜間晚歸的租戶不得大聲喧嘩,吵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14、租戶入住前已配發房間鑰匙和一樓大門鑰匙,如一樓大門打不開,可告知房東,但晚上12點后不能打擾,如鑰匙丟失,應照價賠償,如晚上強行損壞大門將被視為盜竊,馬上報警。
15、各租戶在出門前,要注意檢查門窗是否鎖好,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以免丟失。
16、為了大家的安全,各租戶出入時請將大鐵門鎖好,以免小偷有機可乘。以上事項請各位租戶給予配合,謝謝合作!
社區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房屋租賃管理,保障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按行政建制設立的市、鎮及獨立工礦區范圍內的房屋租賃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房屋租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據有關規定將擁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房屋的全部或部分,提供給他人使用,由承擔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房屋轉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將承租房屋再行出租的行為。
第四條房屋租賃應當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
第五條房屋租賃管理實行出租房屋登記制度和租賃合同備案制度。
第六條租賃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房屋租賃市場消息。
第七條xx市房產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的主管機關,并負責本市市區內房屋租賃管理工作;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房產管理部門受市房產管理局委托,負責本轄區內的房屋租賃管理工作?h(市)、礦區房產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房屋租賃管理工作;郊區房產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郊區區屬以下單位和個人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出租房屋登記
第八條房屋所有人或經營管理人出租房屋前,應持下列資料到房屋租賃管理部門進行登記:
。ㄒ唬┓课莩鲎馍暾垥;
。ǘ┓课輽鄬僮C件;
。ㄈ┥矸葑C明或合法資格證明。
出租公益或社會福利事業用房的,應同時提交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證明。機關事業單位出租國有房屋,應同時提交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應同時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應同時提交委托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第九條以房屋使用權作為合資、合作經營條件并取得收益(包括:承包費、房屋使用費、保底利潤),又不承擔經營風險的行為,視為租賃行為。房屋所有權人或經營管理人必須依照本辦法規定辦理租賃登記手續。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ㄒ唬o房屋所有權或其他合法的權屬證明的;
(二)權屬有爭議且尚在訴訟、仲裁或者行政處理中的;
。ㄈ┧痉C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不得出租的;
(四)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五)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浄课莅踩b定機構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ㄆ撸┓、法規和規章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租賃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當事人申請之日起十日內,對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并發給準予出租證明;不符合規定的,應書面通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第三章租賃合同備案
第十二條租賃房屋,當事人應當簽訂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ㄒ唬┊斒氯诵彰蛘呙Q住所;
。ǘ┓课莸淖、面積、裝飾及設施情況;
。ㄈ┯猛竞推谙;
。ㄋ模┳饨鸺敖桓斗绞;
(五)房屋修繕責任;
。┳兏徒獬贤臈l件;
(七)違約責任;
。ò耍┘m紛解決方式;
。ň牛┊斒氯思s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三條承租人轉租房屋,必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轉租人與受轉租人應當簽訂具備第十二條規定條款的轉租合同,并按本辦法規定進行備案。
第十四條房屋租賃期限,不得超過房屋占用土地使用權終止期限或房屋經營管理權終止期限。轉租房屋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限。
第十五條公有住宅房屋的租金標準,應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的規定。租賃房屋從事生產經營等活動的,租金標準由雙方協商議定,實行市場調節價;必要時,實行最高或最低限價。
第十六條房屋租賃當事人應在租賃合同簽訂或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持下列資料到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ㄒ唬视璩鲎庾C書;
。ǘ┳赓U合同;
。ㄈ┥矸葑C明或合同資格證明。
第十七條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應對房屋租賃合同及有關資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應自接到當事人申請之日起十日內予以備案并頒發《房屋租賃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備案或責令補正后重新申請備案:
。ㄒ唬┳赓U合同條款不完備或內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及住房政策規定的;
(二)登記備案的證明文件不完備的;
(三)虛報、瞞報租賃價格的;
。ㄋ模┳赓U期限不符合第十四條規定的;
。ㄎ澹┓、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租賃管理部門應及時將機關事業單位出租國有房屋的登記備案資料,抄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第十八條租賃合同經租賃管理部門備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因變更或解除租賃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十九條《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偽造、涂改、復制、轉借和轉讓。租賃合同解除或終止,租賃當事人應當將《房屋租賃證》交回發證機關,同時辦理注銷登記!斗课葑赓U證》遺失的,應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
第二十條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分別向租賃管理部門交納租金百分之一點七五的租賃管理費。房屋租賃當事人應如何向租賃管理部門申報租金。經審查申報的租金不實的,按照物價部門的租金最高限價標準收取租賃管理費。
第四章行政處罰
第二十一條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或其委托的符合《行政處罰法》規定條件的單位給予行政處罰:
。ㄒ唬┥米猿鲎夥课,經審查符合本辦法規定登記條件的,責令限期補辦登記手續;經審查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登記條件的,責令停止出租行為。
。ǘ┳兿喑鲎夥课莸模枰跃,責令停止出租行為,并視情節輕重可對出租人處以月租金一至二倍的罰款;經審查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登記條件的,責令停止出租行為,并處以月租金二至三倍的罰款。
。ㄈ┪崔k理租賃合同備案手續的,責令限期補辦備案手續。
。ㄋ模┎话雌诮患{租賃管理費的,責令限期交納,到期不交納,逾期一天按欠款總額收取千分之三的滯納金,逾期三十日仍不繳納的責令停止租賃行為,吊銷《房屋租賃證》。
(五)偽造、涂改、復制、轉借、轉讓《房屋租賃證》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依照《行政復議條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三條租賃管理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貪污受賄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涉嫌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社區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3
一、本規定所稱的出租房,指產權屬于小區,出租或出借給外單位或個人使用的各類房屋。
二、房管所對出租房實行安全管理,即建立登記,安全檢查等制度。
三、院內的住房原則上不得對外出租,特殊情況需要出租的,必須征得中心領導的同意,并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辦理有關手續。
四、院內商房出租,應到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有關手續,同時向治保大隊登記備案。
五、房屋出租應本著“誰出租,誰管理”的原則,加強對出租房屋使用的.檢查和監督,以防發生違法事件。
六、房屋出租的安全責任:
1、不準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證件的承租人。
2、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時,合同要有安全方面的內容。同時要求承租人辦理暫住戶口登記手續。
3、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疑要及時報告派出所。
4、停止租賃,須辦理注銷手續。
七、房屋承租人的安全責任:
1、承租人必須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戶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政府的證明,單位承租的需持有單位法人代表的委托證明和工商營業執照等證件。
2、房屋承租后,承租人應在10日內申報暫住戶口登記手續。
3、嚴禁在承租房內進行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
4、房屋內嚴禁儲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
5、做好防火防盜安全工作。
6、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轉租轉借。
八、違反本規定的處罰:
1、出租人違反規定擅自出租房屋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視情節收取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責任人按房租月租金五倍以下的違約金。
2、承租人不履行安全責任,收取月租金十倍以下違約金。
3、違反本規定,構成違法犯罪的,按照有關法律處理。
社區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4
第一條為加強居住房屋出租管理,保障居住房屋出租市場的健康發展,維護社會治安,確保居住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居住房屋出租及其管理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居住房屋出租,是指房產權利人將其居住房屋出租給承租人居住,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第四條市、縣級市、區綜合治理部門負責指導各地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組織、協調、督促各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定期召集有關部門研究分析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解決措施。對各部門開展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第五條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做好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工作:
。ㄒ唬┕膊块T負責出租居住房屋的消防、承租人的戶籍、群體性租賃以及治安管理;
(二)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工作,管理房屋租賃中介機構,規范房屋租賃中介機構行為,保護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ㄈ┕ど绦姓芾聿块T負責無照經營的監督管理;
。ㄋ模┒悇招姓鞴懿块T負責居住房屋出租的稅務征收管理;
。ㄎ澹┤丝谂c計劃生育主管部門負責承租人的計劃生育管理;
。┏鞘泄芾硇姓䦂谭ú块T負責居住房屋周邊市容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
。ㄆ撸┮巹潯林鞴懿块T負責改變規劃用途、土地用途的監督管理;
。ò耍┢渌块T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出租房屋的安全監督管理。
第六條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服務中心或者相關機構接受市、縣級市或區房產、公安、稅務、計劃生育等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負責轄區內居住房屋出租合同備案、暫住登記、稅費代征、計劃生育管理,負責居住房屋出租信息統計以及居住房屋出租行為的日常檢查等。
第七條出租房屋禁止下列行為:
。ㄒ唬┪唇浝﹃P系人同意,將居住房屋用于生產、經營;
。ǘ⿲④噹煊糜诰幼、生產、經營;
。ㄈ⿲⒉痪邆渚幼l件的非居住房屋出租他人居。
。ㄋ模⿲⑦`法建設的建筑物出租;
。ㄎ澹┢渌、法規禁止出租的房屋。
第八條出租商住樓的商用部分用于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的,房屋出租人應當事先征得房屋相鄰關系人的書面同意,并經環保等部門審核,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出租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ㄒ唬┎坏孟蛭闯赡耆撕蜔o身份證明的人出租房屋;
。ǘ┯糜诔鲎獾木幼》课輵斁邆浠镜纳钤O施,符合安全要求,其中人均承租建筑面積不得低于12平方米;
。ㄈ┡c公安部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督促非本地戶籍的承租人辦理外來人員暫住登記;
。ㄋ模⿲Τ鲎獾姆课萁洺_M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不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ㄎ澹┒酱俜潜镜貞艏某凶馊私或灹鲃尤丝诨橛C明,發現承租人懷孕、生育的,應當向房屋所在地人口與計劃生育部門報告,查實屬違法懷孕、生育的,由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對報告人予以獎勵;
(六)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嫌疑的,應當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
(七)依法繳納房屋租賃相應稅費。
出租人因故不能實施日常管理的,應當指定代理人履行管理職責,并書面報告居住房屋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服務中心或者相關機構。
第十條承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潜镜貞艏膽斵k理外來人員暫住登記;
。ǘ┠隄M18~49周歲的非本地戶籍人員應當辦理或者交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并接受人口和計劃生育主管部門的管理和服務;
(三)轉租承租的房屋或者增加經常居住人員的,應當經出租人同意,并辦理相應手續;
。ㄋ模⿷敯凑辗课菀巹澯猛、結構、消防安全規定使用房屋,發現承租房屋存在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ㄎ澹┏凶獾淖≌坏脙Υ嬉兹、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
。┙邮苡嘘P主管部門依法進行的檢查;
。ㄆ撸┎坏梅恋K相鄰業主的日常生活,損害居住區環境。
第十一條居住房屋出租實行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制度。
第十二條居住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應當自簽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之日起10日內,到居住房屋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服務中心或者相關機構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并提交下列文件:
。ㄒ唬┚幼》课葑赓U合同;
。ǘ┓课菟袡嘧C書或者房屋合法權屬證明;
。ㄈ┊斒氯说暮戏ㄗC件;
。ㄋ模┏鲎夤灿芯幼》课莸,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已抵押的居住房屋的,提交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ㄎ澹┺D租居住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權人同意轉租的證明;
(六)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有關材料。
第十三條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服務中心或者相關機構應當自接到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對符合登記備案條件的,出具《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禁止偽造、涂改、轉借、轉讓《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第十四條出租人應當按照經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到租賃房屋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服務中心或者相關機構繳納房屋租賃稅費。如約定租金明顯低于市場價的,以房屋租賃指導價標準繳納房屋租賃稅費。
第十五條租賃當事人在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時,可以一并申請辦理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有關事項。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服務中心或者相關機構應當將上述事項的'法律依據、辦理條件、程序、期限、收費標準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等在辦公場所公示。
第十六條居住房屋出租管理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相互配合,對出租的居住房屋以及租賃雙方當事人進行綜合管理,并加強對居住房屋出租管理的指導和監督。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掌握的相關信息及時告知房屋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服務中心或者相關機構。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服務中心或者相關機構應當將掌握的租賃信息以出租房屋為單位建立管理檔案,記錄出租房屋、租賃當事人具體情況,并定期將相關信息反饋相應行政主管部門。
相關主管部門對違法犯罪行為,應當依法及時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不得代理不符合出租條件的居住房屋,并應告知租賃雙方當事人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服務中心或者相關機構辦理租賃合同備案及其他手續。
第十八條物業服務公司應當配合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服務中心或者相關機構開展的房屋租賃巡查,發現本公司物業管理服務區域內有居住房屋出租情況的,應當及時報告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服務中心或者相關機構。
第十九條出租人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一)(二)(三)項規定,由規劃、國土、房管、公安、城管等部門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條有下列行為的,由公安部門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ㄒ唬┏鲎馊诉`反第九條第(二)項規定,用于出租的居住房屋的人均承租建筑面積低于12平方米的,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每超過1人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二)出租人違反第九條第(六)項規定,對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不向公安部門報告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承租人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經現居住地的人口和計劃生育主管部門通知后,逾期仍不補辦或者不交驗計劃生育證明的,由其現居住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違法生育的,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房產部門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ㄒ唬┏鲎馊诉`反第十二條規定,沒有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責令其限期補辦登記備案手續;
(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物業服務公司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的,予以警告,可并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三條出租人將違法建造的房屋出租的,由規劃或者城管部門按照職責拆除違法建設。
第二十四條將居住房屋或者車庫用于生產、經營或者倉儲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由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職責的部門依法處罰。
第二十五條房產、公安、工商、稅務、城管、計劃生育等部門工作人員不履行本辦法規定的相應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索賄受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社區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5
1、出租人在向承租人出租房屋時,要清楚承租人的來歷,對沒有合法證件、來歷不明的`人,不得向其出租。
2、承租人在租賃房屋后,必須持個人身份證件,按規定由出租人帶到社區警務室登記,不得個人偽造或冒名頂替他人租賃房屋。
3、承租人不得個人承租多人輪流居住或私留人員,不得在出租房屋內進行非法活動。如:男女非法同居、賣淫嫖宿、賭博、銷贓、窩贓及偽造假冒商品等。
4、嚴禁在承租屋內存放易燃易爆、彈藥、劇毒、放射性危險物品等。
5、承租人不得利用出租屋進行其他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動。
6、集體承租或單位承租房屋時,應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社區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電務段出租房屋的安全監督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的出租房屋,是指承租方以租賃或者企業委托承租方經營、管理等形式使用的房屋、場地和處所。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電務段管轄內租賃房屋。
第四條成立電務段經營安全監督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主管副段長
副組長:綜治辦主任,安全科科長,辦公室主任,經營開發科科長,綜合車間主任、書記。
組員:綜合車間成員。
第二章承租條件
第五條凡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房屋(場所)租賃、承包關系,首先要對承租方的身份、房屋使用用途、經營業務及資信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對從事特種行業的須要求承租方出示其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嚴禁將房屋(場所)租賃、承包給非法經營者從事非法活動。
第六條出租房屋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承租方應取得衛生防疫部門核發的衛生許可證。
第七條按有關規定需要取得治安管理許可證的,必須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章合同管理
第八條與承租方達成協議后,要按照路局關于合同、會簽制度,逐級、逐部門審議、簽認后,方可按照《北京鐵路局多元經營系統出租房屋租賃合同》文本,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承包合同。
第九條出租房屋租賃協議時間為一年。
第十條合同簽訂一式三份(電務段、出租房、承租方),各區域出租房屋管理人員要建立出租房屋管理臺帳,承租方經營發生變化或承租資金發生變化時,要及時簽訂新的合同文本,保持日常管理的常態。
第四章安全協議
第十一條承租方簽訂出租房屋合同的同時,按照路局《關于修訂經營(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協議書)的通知》中《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協議書》文本,簽訂出租房屋(場所)消防安全協議書。
第十二條按照“誰出租,誰負責”的'原則,出租方對所出租房屋(場所)的消防安全負有管理責任,必須明確專人,定期對各種在用設備、電氣線路進行檢查,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并督促承租方整改各種火災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三條進行房屋(場所)承包、租賃時,承租方應根據生產、經營的實際自備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工具應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要求配備,并在消防安全協議中明確責任。
第十四條承租方要嚴格遵守國家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北京鐵路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及當地政府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定,服從出租方和各級安全管理部門的檢查指導,及時整改各種安全隱患。對不執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不服從管理,不及時進行整改隱患的,出租方可終止承包、租賃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章管理規范
第十五條各區域出租房屋管理人員要加強對管內出租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堅持每10天對出租房屋進行安全檢查。
第十六條禁止利用出租房屋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性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活動。
第十七條出租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應當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第六章協議終止
第十八條安全檢查中發現不具備承租條件或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且不能按期整改的,要終止出租。
第十九條安全檢查中發現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有犯罪活動嫌疑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并終止出租。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條請各房管科室、車間遵照本辦法執行,加強出租房屋管理。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電務段經營開發科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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