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1
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各小學、幼兒園要對本轄區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對接送車輛的詳細登記,特別是幼兒園的'接送車,更要建立清楚的臺帳。
二、學校要指定一名教師負責接送小學生、幼兒的車輛管理,督促有車單位或個人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并要求經常與學校保持聯系,掌握學生接送車輛的情況。
三、定期對學生接送車輛進行檢查,特別是對農用車、拖拉機違法載客,以及對假牌假證、無牌無證、套牌、報廢車輛的查處,對逾期年檢、車況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一律禁止其接送學生。
四、要把學生接送車的駕駛人作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要求定期組織學習培訓,以提高他們的安全駕駛意識和職業道德水平,對經常有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人,及時予以更換。
五、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在學生上、放學時段,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途經路段的監控管理,對嚴重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嚴格按規定進行處理,并及時通報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門。
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2
為切實加強乘車學生的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乘務員、司機及學校的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保障學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穩地進行,根據仙桃市綜治委和市教育局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學校成立以校長肖金武同志為第一責任人的學生專用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校長肖金武同志任組長,分管校長王偉同志任副組長,由德育處主任劉乾同志具體負責。
第二條、學校負責乘車學生的報名、審核、編排工作,協助車隊辦理好乘車證、簽訂《學生乘車協議》,每月對乘車學生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第三條、班主任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乘車的編排工作,有針對性地對本班乘車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弄清乘車班次,準時乘車;聽從安排,有序上車;車上安靜,文明乘車;等車停穩,安全下車。
第四條、學校負責把乘車站點和接送時間通知給乘車學生和學生家長,并安排好足夠的人員維持乘車學生的上下車秩序,監督好乘車學生的點名與交接工作。
第五條、學校校委會領導要關心接送工作,了解乘務員、站點、學生紀律及值日老師的`情況;協調乘車學生家長的有關事宜,并將乘車學生家長的意見及時反饋給車隊。
第六條、學校德育處定期召開乘車工作會議,共同探討學生乘車管理問題,遏制各類事故發生。
第七條、學校德育處重視乘車學生的紀律檢查,結果記入班級五項競賽。學期末,學校對學生乘車情況進行總結,并評比表彰一批優秀乘車隊長。
第八條、學校加強與乘車學生家長聯系,使家長明確監護人職責,配合學校做好乘車學生接送工作。
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3
一、學校應會同鎮政府、交管所、派出所等部門與中巴車車主簽定安全責任書。
二、中巴車車主必須手續齊全,有駕駛證、營運證,購買“車上乘客保險”。
三、接送學生期間,車主在規定停靠時間內,不得漏帶學生,不得私自帶客,對乘車學生關心愛護。
四、車主在行車過程中負責學生的安全,特別是雨雪天、霧天要倍加小心。若發生車禍造成學生傷亡事故,全部責任由車主負責。
五、學生在校內上車前由值班老師點名,并填好學生乘車情況記錄,對到上車時間還未到的學生查明原因。
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4
1、接送學生車輛車型應當是客車。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等其他車型以及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不得用來接送學生。
2、接送學生車輛必須辦理接送學生車輛標識、標志方可營運。
3、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接送學生車輛門窗玻璃、座椅座墊必須配備齊全,并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4、小學要與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簽定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還必須與租賃單位簽定安全行車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交通安全責任。
5、每學期開學前要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月要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一次檢查、保養、維護。
6、小學每周要對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對交通安全違法駕駛員要強化教育。
7、小學每學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專題教育的次數不少于2次。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8、對各類接送學生的車輛運營情況進行監督,對學生家長租用不符合規定的車輛接送學生的`行為進行監督,并及時向區交巡警大隊報告。
9、接送學生車輛應當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嚴禁超載。
10、要建立教師跟車制度。小學每天要有一名值日教師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監督司機的駕駛行為,發現超載、超速、疲勞駕車、酒后駕車等交通違法行為,應當及時制止。跟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跟車記錄。
11、小學組織師生外出集體活動需要包車的,必須到區文教體局和區交巡警大隊請示、備案。外出集體活動所用車輛及駕駛員必須由區交巡警大隊審查批準,方可使用。小學必須與租賃單位及所包車輛駕駛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包車嚴禁超員。
12、小學要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接送學生車輛治理工作。
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家長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根據上級文件會議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我校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機制。學校在上級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學生接送車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監督等相關部門指導下開展工作。學校派專人具體負責、維護交通安全環境,落實有關工作。
2、實行報批制度。堅決要求家長自行接送學生,特殊情況下,凡用于我校學生接送的車輛,經審核必須由交通運管部門及教育部門和學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時、定范圍、定核載人員的原則,方可接送我校學生。
3、駕駛員執證上崗制度。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具有三年以上的駕齡,必須持有與準駕車型相符的駕駛證和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近三年發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負主要責任或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駕駛員不得從事學生接送駕駛活動。學校要和駕駛員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明確其職責。
4、學校學期初要與接送學生車輛車主簽定安全責任書,車輛運行要做到“五定”(定線、定車、定人、定時、定點),確保不超載。學校和家長、學生每學年簽訂《交通安全協議書》,家長不得雇用無牌無證、三輪車輛、農用車輛及報廢車輛接送學生。
5、建立車輛檔案,做到“一車一檔”。車輛要按照規定進行定期維護保養。
6、實行年檢制度。學生接送車除由公安部門定期檢驗合格外,還須按交通部門要求進行一年一次的綜合安全性能檢測。
7、定期檢查制度。學生接送車必須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門每學期的安全檢查,重點查處報廢車、“病車”、“黑車”、超載車等。
8、強制保險制度。學生接送車必須強制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承運人責任險。
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6
為保證小學生出行安全,減少交通事故隱患,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各小學、幼兒園要對本轄區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對接送車輛的`詳細登記,特別是幼兒園的接送車,更要建立清楚的臺帳,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
二、學校要指定一名教師負責接送小學生、幼兒的車輛管理,督促有車單位或個人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并要求經常與學校保持聯系,掌握學生接送車輛的情況,管理制度《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
三、定期對學生接送車輛進行檢查,特別是對農用車、拖拉機違法載客,以及對假牌假證、無牌無證、套牌、報廢車輛的查處,對逾期年檢、車況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一律禁止其接送學生。
四、要把學生接送車的駕駛人作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要求定期組織學習培訓,以提高他們的安全駕駛意識和職業道德水平,對經常有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人,及時予以更換。
五、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在學生上、放學時段,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途經路段的監控管理,對嚴重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嚴格按規定進行處理,并及時通報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門。
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7
為確保學生往返學校途中乘車的安全,減少交通事故隱患,把“安全第一”真正落到實處,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開學初責成相關人員對本校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對接送車輛的詳細登記。
二、學校經常性對學生進行道路交通安全、乘車安全等教育,學期初與家長簽訂乘車安全協議書,要求家長做好學生的教育與監督。學校要求家長不讓孩子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不搭乘有安全隱患的車輛,如:“三無”(無牌、無照、無客運證)車輛、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三輪車、拖拉機、低速載貨車、超載車輛等。通過多種形式的教育,讓學生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三、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四、要求被租用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應當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嚴禁超載。
五、學校隨季節更改作息時間提前告知學生家長。
六、宿管老師做好相關情況的記載工作。
七、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在學生上、下學時段,加強對學生管理。
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8
按照市教育局、公安局印發《關于集中開展校車與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秦教[20xx]95號)和縣委縣政府《關于印發青龍滿族自治縣學校安全綜合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青字[20xx]35號)文件要求,4月份,按照教育局的安排部署,我校再次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詳細摸排,并把我校上報的4輛接送學生車輛的詳細信息分別上報市教育局和縣公安局,縣公安局對摸排車輛進行了逐一審核,現已確定符合接送學生要求的車輛4輛。有效防止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了學生的人身安全。
一、嚴把接送學生車輛準入關。
接送學生車輛的選用,必須在縣公安交警部門審核確認符合接送學生車輛標準的4輛車中選用,并經交警部門注冊備案后,持有“接送學生車輛專用標識”的客運車輛方可準許接送學生;對審核不合格的,要予以取締,也要通知學生家長,不要再租賃未取得“接送學生車輛專用標識”的車輛接送學生。學校要廣泛發動廣大師生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嚴格監督,一經發現不符合條件的車輛或未履行備案手續的車輛接送學生,要進行勸阻,引導車主主動到交警部門履行接送學生車輛備案手續;勸阻不改者,要以文字形式及時向公安交管部門舉報。同時,要進一步加大接送學生車輛的摸排力度,確保不漏一車,不漏一人;要高度關注接送學生車輛的變化情況,針對本次整頓治理后,可能出現新租用的車輛,也要及時建立臺賬,及時向公安交警部門申報、審核,履行手續,確保學生交通安全。
二、健全接送學生車輛管理檔案
要做好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乘車學生的基本情況和相關信息的摸排、審驗、登記、整理工作,健全車輛管理檔案,并對變更車輛和駕駛員的信息及時更新。接送學生車輛必須做到一車一檔。
三、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開設好安全教育課,要做到課時、教材、教師、考核四落實;利用宣傳櫥窗、發放《學生安全出行倡議書》、《致家長的一封信》、張貼《交通安全管理明白紙》和進村廣播;定期召開師生會、家長會、車主(司機)會等形式,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健全預案防控體系,加強應急演練,提高安全乘車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四、嚴格日常管理,確保監管到位
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細化分工,明確職責,加強領導,周密安排,做好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工作。與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人員簽訂責任書,與符合規定車輛的車主(司機)簽訂《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家長向學校簽訂《學生乘車安全承諾書》,健全安全工作網絡,強化各自職責,健全日常監管制度,完善應急工作臺賬,規范接送學生車輛的檢查、監管工作。
1、有教育主任專門負責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工作。每臺接送學生車輛要明確一名管理教師,負責承包該車輛的'日常管理。放學時,認真核定乘車人數,確保不超載;觀察司機的精神狀態,是否飲酒或疲勞駕駛等,保證路途平安,履行相關手續后,再放行;上學時,負責在校門口接學生下車上學。每臺車要選一名乘車小組長,負責乘車途中的管理工作。
2、定期將上放學作息時間通知公安交警部門,每次開
學放假時,提前一天告知公安交警部門,協助本校做好交通疏導工作。
3、每次開學放假時,安排專人提前通知家長放假、開學時間及注意事項。上放學或開學放假時如遇雨雪等惡劣天氣,要明確專人及時和家長、司機提前聯系,告知臨時調整安排情況。
4、每次放學(放假)時,帶班領導、承包教師要按時到崗,承包教師按定員、定車、定座的原則做好乘車學生的安排;乘車小組長協助承包教師核對本車次乘車學生人數、座位等情況,乘車途中做好對乘車學生秩序的管理,對司機不要超速、不隨意增員和惡劣天氣注意慢行等情況的提醒。對乘車情況做好記錄,及時反饋到承包教師。
5、每次上學(開學)時,乘車學生在規定時間、指定地點等候;家長要監督司機規范運營,如遇超員載客或酒后駕車等違規違章行為要予以糾正,并報告承包教師或學校;乘車小組長要履行好相應職責。帶班領導、承包教師要提前到崗,迎候學生,檢查車輛,詢問情況。
6、定時召開總結分析會,對監管中發現問題和反饋的情況認真核實,立即整改。
7、發動師生、家長進行監督,將發現的問題及時和公安交通部門聯系、溝通,共同加大檢查整改力度,確保安全。
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9
為保證乘車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領導的文件精神和教辦意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制度。
1、周一早晨學生返校,值周領導、值周老師須準時在校門口接學生,同時負責學生下車秩序及安全。
2、周五下午學生離校,各班主任老師必須準時送學生到指定地點乘車,送學生上車后方可離開。
3、值周老師和班主任須做好乘車學生的人數清點工作;之后由班主任領送學生上車,并由值周老師與駕駛員辦好交接手續,交值周領導后方可離開。
4、凡是漏乘的`學生由班主任負責送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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