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車輛使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1
一、公司車輛違章怎么處理
1、公司車輛違章需根據行政辦注明的每臺車的駕駛員和使用起止時間,在該時間段的交通違章由該駕駛員承擔;如果有違章但此時間段沒有對應的派車記錄的,原則上由該車專職司機和派車人員承擔交通違章責任。
2、派車人員和駕駛員將公車私用,不按派車單執行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在此時間段的交通違章一律由該派車人員和駕駛員承擔。
3、行政辦每月月底前對公司所有公務車輛交通違章情況進行網上查詢,有違章記錄的,書面通報給車輛專職司機或指定使用人。
4、公司車輛交通違章處理的原則是:誰違章、誰處理,處理違章所涉及的扣分處罰由違章責任人承擔;處理違章所涉及的費用按以下兩種情況酌情處理。無意違章:專職司機承擔50%公司50%,兼職駕駛員承擔30%公司承擔70%,有意違章:專職司機承擔100%,兼職駕駛員承擔50%公司承擔50%.
二、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是什么
第一章制度總則
第1條為了統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車輛,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說公司車輛是指公司的專車、及公務用車輛。專車系指公司為部分特定人員或部門特配車輛。公務車系指除上述專車以外的所有車輛。所有車輛由行政部統一負責管理。
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3條行政部與車輛責任人左炳祥負責車輛管理工作,包括車輛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準、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與出險索賠及司機管理。
第4條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含專車使用人)駕駛,公司其它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或私用必須經批準后方可使用。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公司車輛。專職司機應每周定期對公司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第5條車輛行駛證、車輛鑰匙,日常由使用人需將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鑰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險單由行政部統一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第6條每車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附件1),當班司機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是否相符,與前一次用車記錄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費用明細等,對發生的票據編號整理,以備報銷時核對。
第7條車輛每日使用完畢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將鑰匙交回給行政部保管。每車設置《車輛加油記錄表》(附件2),駕駛員在發現車輛油量不夠需加油時,在《車輛加油記錄表》上作好記錄以備查。
第8條公司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發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應通報司機并對相關責任人提出批評,不聽勸告、屢教屢犯者應給與處分,并停止其使用資格。
第三章車輛使用
第9條車輛使用范圍
。1)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送貨、辦事、聯系業務、接送。(2)接送公司賓客。(3)專車專用。
第10條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照,熟悉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第11條駕駛人員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的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后果由駕駛人員負責。第12條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用車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受罰,經公司特別批準的除外。
第13條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造成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14條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并定期清洗車輛。
第四章車輛維護、維修保養
第15條本公司的車輛的維修保養,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行各種維修保養,并須按照預算執行。車輛維護應該最少每二周進行一次,同時填寫附件4:《車輛維護一覽表》。第16條車輛維修、保養、加油程序
。1)司機發現車輛故障或者需要保養時,應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車
輛保養維修申請、申報維修保養的項目及費用預算,行政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核實后,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送指定維修廠檢修。
。2)維修結束,提車時,送修人應對維修車輛進行技術鑒定,檢驗合格,收回更換的舊部件,并核定維
修費用的合理、準確性后,方可在維修廠家的單據上簽字。送修人對費用的真實性負責。
。3)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在指定廠家完成,否則維修保養費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擔。
(4)可自行維修者,可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5)車輛于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急需修理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維修費用超過2000元時,應與公司聯系請求批示。
。6)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者疏于保養造成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費用視情節輕重,由公司和司機按照比例共同負擔。
。7)行政部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內容包括:本制度執行情況、車內外衛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司機或相關責任人不同程度的處罰,情節嚴重者取消駕駛員駕駛資格。
第五章車輛保險
第17條公司通過商定,確定承險保險公司。
第18條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統一由公司支付。
第19條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第20條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車輛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并保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后,辦理索賠手續。
第六章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21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犯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后果,由駕駛人全部承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酒后駕車。
第22條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司機個人(含非專職司機)和公司各自承擔50%,涉及駕照扣分的由當事人負擔。行政部負責每周在網上查詢維章記錄一次,并做好處理。
第23條各種車輛在運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主動與公司取得聯系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第24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情況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25條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差額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七章費用報銷
第26條車輛維修保養及過境/過路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司機于每月3日前將所負責車輛當月高速費、過橋費及停車費等票據貼好,連同該車輛行駛記錄本、車輛加油記錄本交行政部審核簽字后,交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最后報總經理/副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第八章附則
第27條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車輛管理,本著降低使用費用、又滿足用車需求的原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車輛特指川豪企業成都地區的行政辦公用車,具體包括長安川ASV728、長安川APA683、商務車川AYB548、奧迪川APQ121。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川豪企業成都地區所有車輛的管理,各分支機構的車輛管理可參照本辦法,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另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是車輛管理的唯一歸口管理部門。
第五條管理職責:
一、負責制定和修正公司車輛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并監督執行,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
二、負責對公司車輛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第一責任人為各責任駕駛員。
三、負責購買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養路費及繳納其他相關費用,并與保險公司、交通管理部門保持友好關系和聯系,第一責任人為車隊隊長。
四、負責公司車輛的安全教育及事故處理,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
五、負責車輛購置及辦理相關手續,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
六、負責責任駕駛員的交接車登記手續,對離職責任駕駛員的車輛進行驗收,第一責任人為車隊隊長。
七、負責建立健全車輛技術資料檔案,負責建立各部門車輛使用臺帳,并對各部門用車實施動態管理,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
八、負責公司所有車輛調度,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
九、負責費用管理,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
十、負責其他與車輛相關的事宜,第一責任人為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六條用車申請
一、原則上,各部門用車必須在前一天下午17:00前申請。由用車人填寫《川豪企業派車單》,經其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交行政人事部三樓前臺統一調度。
二、車輛統一調度前,須由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簽字批準。
三、公司車輛因公要離開大成都范圍的,須報行政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
第七條車輛調度
一、一般情況下,除奧迪外,其他車輛的調度全權由行政人事部三樓前臺負責,嚴禁任何人和任何部門擅自調配車輛。
二、調度人員須根據各部門用車申請時間的先后順序和事情的輕重緩急,對各部門用車做出統籌安排。
三、調度人員須全力配合和協調各單位的用車需求,不得以各種借口推脫,或不予支持和配合。
四、調度人員在安排車輛時,須優先保證財務取、送款、量房、貨物運輸、機要件和急件的取送、重要客人的接送以及工程用車。
五、特別說明:
1、奧迪川APQ121主要為羅總用車和用于經銷商接送,以及經羅總批準的其他用途。
長安川A-SV728主要是用于家世界部門貨物的運輸和派送。
長安川APA683在周一到周五主要是用于工程部工程方面問題的處理和解決。
商務車川AYB548主要用于周六、周日的'公司活動和平時市場部、設計部樣板房量房。
2、公司總裁有權隨時征調公司所有車輛。
3、若無特殊情況,盡量避免中午或晚上派車,以保證責任駕駛員有充足的休息時間,調度人員有權要求責任駕駛員在接到派車單后在規定時間內出車和在規定時間內返回,以避免延誤其他部門的用車需求,對未按要求執行者,調度人員有權進行處罰。
4、原則上,一環路內、設計師開工、交底都不予派車,如遇緊急情況時有客戶在場的,需客戶簽字確認或用車部門的負責人簽字、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或其授權人)確認后方可派車,并務必在送到后立即返回。
第八條車輛使用
一、所有車輛責任駕駛員必須接到經相關人員簽字確認的《川豪企業派車單》后方可出車。
二、在使用車輛的過程中,各責任駕駛員必須隨時檢查車輛的關鍵部位(比如燈光、轉向、剎車、機油、輪胎等),若有問題及時書面報告,以便提前進行保養和維修。
出車前,責任駕駛員必須應對水箱、機油、油量、剎車、剎車燈、大小燈、電瓶液、輪胎、車身外觀、發電機皮帶等部件做基本檢查,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出車后,要檢查存油量、氣量,發現存油、氣不足時,應立即加油、氣,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加油、氣。
三、責任駕駛員必須隨時對車輛進行內外部清潔,并有權要求任何人不得在車內吃東西、吸煙,以保持車輛內外部的清潔衛生。
四、車輛發生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進行修理。
五、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用車人不得要求責任駕駛員開往其它的地方,若情況特殊,用車人必須向調度人員說明原因。
六、在車輛使用過程中,責任駕駛員應安全行駛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責任駕駛員自行負擔。
七、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將車輛轉借、與人調換,更不得交與他人駕駛。
八、未經同意將車開出辦事或作他用的,一律重罰。
九、未經同意擅自出車造成交通事故的,所有經濟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由責任駕駛員承擔。損失金額較大時,先由保險公司賠償后,公司有權再向責任駕駛員追賠全部損失。
十、工作期間,員工因重病急診、重病住院必須用車的,經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同意后,調度人員應及時派車,并免費為其提供使用服務。
十一、公司員工因私用車,需報經成都地區行政人事經理同意、行政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后方可安排,并按以下標準收費:
1、面包車收費標準:2.0元/公里(總裁特批不收費的除外)。
2、商務車收費標準:2.6元/公里(總裁特批不收費的除外)。
員工因私用車,按實際發生的行使公里數,報經成都地區行政人事經理確認、行政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后,將相關費用交納到成都地區財務部,并知會車輛調度人員。
以上收費標準根據成都市物價和市場行情不定期做調整。
十二、車輛使用任務結束后,以及節假日,責任駕駛員應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妥,嚴禁任何人和任何部門擅自將車開回家或其他地方停放,否則一律重罰。
十三、責任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所有證件復印件留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存檔備查)。證件不完備或失效,取消駕駛資格,并報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知曉。否則出車后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責任駕駛員自行承擔。
第九條使用登記
一、車輛使用前,責任駕駛員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不相符的應及時告知一樓前臺作好記錄后方可出車,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并標明時間、地點、用途、相關費用(如過路、過橋費)等,登記在《車輛行駛記錄表》上后,請用車人簽字確認。
二、每月3號之前,責任駕駛員應將上月《車輛行駛記錄表》交一樓前臺進行確認、匯總和統計,若經所有用車人確認后的車輛里程記錄與車輛實際里程數不符,則超出部分按本辦法第八條第十一款之收費標準計算后由其責任駕駛員承擔。
第四章車輛保養、維修
第十條車輛保養
一、車輛的保養時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和國家相關規定進行定期保養,保養時責任駕駛員應在現場作監護人,不得離開或委托他人代替。
二、車輛需要保養時,責任駕駛員必須填寫《車輛保養申請單》,注明保養時間、保養內容、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建議等,經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
三、如發現車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情況,應立即報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知曉并進行相應處理,否則責任駕駛員自行承擔對由此引發的后果。
四、責任駕駛員要定期保養車輛,定時檢查、更換機油并記錄更換機油里程,認真做好出車前、收車后的檢查保養工作,保持車輛處于完好的技術狀況,延長車輛使用壽命。
五、責任駕駛員應每天早上10點前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第十一條車輛維修
一、公司車輛的維修,須指定修理廠,定點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的正規修理廠。若需更換修理廠家,須報經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同意。
二、車輛需要維修時,責任駕駛員必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注明維修需要的時間、維修內容、大致費用(維修費用須事先與維修廠家交流,獲取準確報價)等,經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
三、在車輛維修過程中,責任駕駛員應加強監督,如實際維修項目和《車輛維修申請表》不相符時,應和修理廠核實。車輛修復后,責任駕駛員應認真檢驗車輛,檢驗合格后方可在修理結算單上簽字。
四、責任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詳細記錄檢修情況。
五、每月1日,車隊隊長應對所有車輛進行例行檢查,并填寫《車輛例行檢查月報表》,報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備案。
六、車輛外出時發生故障,應及時向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匯報,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須根據其故障維修的難易程度和費用大小,決定修理地點。
七、因操作失誤或保養不善造成車輛損壞的,將追究責任駕駛員責任,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第五章費用管理
第十二條油耗費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車輛必須持加油、氣本(卡)在指定地點加油(長途除外),責任駕駛員必須在《車輛行駛記錄表》上作好相關加油記錄,以便進行相關結算工作。任何人不得隨意在外加油,否則費用自理。特殊情況須報經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同意后方能加油,并在發票背面寫明原因交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后方予以報銷。
二、所有車輛的耗油量必須按核定標準進行報銷,車輛耗油量標準每半年核定一次,由車隊隊長與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共同核定。
三、所有車輛耗油量不得超過核定標準的105%,超出部分由責任駕駛員自行承擔。
四、每月初,所有車輛責任駕駛員必須就本車上月度使用情況、行使公里數、耗油量等情況進行匯總,并報送三樓前臺進行匯總。
五、所有車輛的使用情況、行使公里數、耗油量等情況每月分析一次,由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負責。
六、因公外出在異地加油的,責任駕駛員憑派車單、出差申請單、加油發票由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后后方予以報銷。
第十三條保養、維修費用
一、車輛保養、維修費用在100元以內的,由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批后即可進行。
二、車輛保養、維修費用在100元(含)-300元范圍內的,由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行政
人事部經理審核、行政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即可進行。
三、車輛保養、維修費用超過300元(含)必須報總裁批準后方可進行。
四、報銷車輛保養、維修費用時,必須提供相關明細,責任駕駛員、車隊隊長必須共同簽字確認,否則不予報銷。
第十四條其他費用
一、其他費用包括國家規費(養路費、保險費、五路一橋等)、洗車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等。
二、車隊隊長負責車輛年審,其所有費用(包括車輛使用稅、保險費、養路費、年審費用、其它雜費等)的申請、報銷由其負責。
三、停車費、過路過橋費等按實際發生額進行報銷,但均需車隊隊長簽字確認。
四、費用在100元以內的,由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批后即可進行。
五、費用在100元(含)-300元的,由車隊隊長確認、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行政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即可進行。
六、費用超過300元(含)必須報總裁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十五條費用報銷
一、上述費用的報銷,將按成都地區各單位在用車過程中相關費用的實際發生由財務中心或成都地區財務部進行分攤。
二、責任駕駛員報銷各種票據時,必須在票據背面寫上日期、車號、事由及停車地點并與使用人共同簽名后當月報銷。
第六章事故管理
第十六條車輛事故處理
一、事故發生后,責任駕駛員應保護好事故現場,并立即報警,積極協同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同時向保險公司報案和向公司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匯報。
二、接到事故報告后,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應立即派人趕到現場,協助交警收集資料,協調并處理現場工作。并應立即向總監報告,通知保險公司迅速趕往肇事地點勘查處理。
三、在交通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責任劃分后,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應在兩天內形成書面匯報材料,上報公司,并聯系保險公司進行賠償。
四、事故發生后,若有傷患,應先急救傷患,而后查勘現場。
五、相關人員在處理事故時,應盡量尋覓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證,并記明其姓名、住址、聯系方式或車牌號等。
第十六條車輛事故責任劃分和損失承擔
一、本公司汽車肇事責任劃分,以交警事故大隊事故勘查結論為準。
二、因責任駕駛員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由責任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并將依據交通管理部門確定的責任駕駛員的法律責任和有關規定,對責任駕駛員進行相應的處罰。
三、因車輛原因或所運輸的貨物原因造成事故的,由成都地區行政人事部經理按實際情況進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3
一、管理總則
1、目的:為了節約公司公務用車費用開支,提高公務用車的效率,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做到公司車輛統一安排、統一管理,并充分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凡本公司駕駛員管理、車輛使用、油料管控、因私用車等均按本制度執行。
3、可使用車輛:
1)公司車輛。全順車、試乘試駕車;
2)有油補的私家車。在公司車輛不夠用且公司有較緊急的事情要辦理時,可派用私家車。
4、權責:車輛由行政部主管、用車部門或用車人監管。
5、全順車由行政部司機管理,試乘試駕車由銷售部車輛管理員管理。
二、駕駛員管理辦法
1、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
2、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3、必須服從行政部統一調配并做到及時出車。如有出車任務應立即執行。否則,每一次處罰50元,連續三次予以除名并扣除當月工資。
4、無出車任務時應做到如下幾點:
1)做好指定車輛的清潔、維護、檢修、保養及安全檢查等工作,以確保出車行駛安全;
2)做好油料準備工作;
3)準備工作做好后、一律在指定位置里待崗;不得到處游走、串崗,以影響公司形象或影響他人工作;不得在車內、休息室及其它地方打牌、高聲聊天、飲酒等;
4)不得借故隨意外出;
5)協助行政部做好其它事務;
6)不得私自借故或無《派車單》時將車輛開出公司;
7)手機要保持24小時暢通。
8)以上條款如有違反則每次處罰20元;一月累計違反3次或一次造成影響嚴重的予以辭退,并扣除當月工資。
5、車輛完成任務后不得將車輛停放家中或它處,必須停放公司或指定的位置。否則,每次處罰50元或車輛發生任何毀壞,均由司機負全部責任。
6、不準公車私用、不準擅自借車給他人使用、不準將車輛給他人駕駛、不準中途帶人帶貨搞收入。否則,予以辭退。
7、車輛所有手續、證件、工具、鑰匙和附件等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否則,后果自負。
8、要隨時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衛生。
9、車輛連續行駛4小時時,必須休息20分鐘。
10、要講文明、講禮貌,要時時處處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要嚴守公司秘密。
11、上下班均應打卡。如公務在外或接送領導確不能按時回公司打卡者,回司后應填寫《未打卡說明表》,并由用車人簽證。
三、車輛使用辦法
1、下列情況下可申請用車:
1)員工因公務外出時;
2)財務部門外出取款、存款、轉賬、結賬或報稅時;
3)員工本人結婚喜慶時;
4)其它特殊情況時。
2、車輛申請和使用程序:
1)凡用車應由行政部統一調度,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機和車輛出車。用車部門或個人到行政部填寫《派車單》,由行政部經理或行政文員派車;如確有緊急情況可以先電話報批行政部出車,回司后填報派車單;
2)全順車鑰匙由行政部司機管理,試乘試駕車鑰匙由銷售前臺指定專人管理;凡領用車鑰匙均需登記;
3)用車人用車人憑《派車單》到鑰匙管理人處領鑰匙后,將《派車單》交指定的司機;司機見有效的《派車單》發車,否則有權拒絕;如未經許可鑰匙管理人擅自給鑰匙的或司機擅自出車的,每次處罰50元;用車人回公司后,應及時將鑰匙交與鑰匙管理人;
4)用車人要做好用車期間的監督管理,要如實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與司機一道不得在用車期間辦理私事。如用車期間沒管好車子,要追究用車人為第一責任人,并視情節輕重處20—100元罰款;
5)司機每月匯總一次《車輛使用情況月報表》交行政部經理;
6)行政部經理或行政文員將不定時對車輛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問題,按規定處罰。
四、油耗管理辦法
1、車輛用油由部門按預算管控。加油均用加油卡。加油卡由行政文員負責保管、充值和費用報銷。
2、加油由行政人員與司機或用油部門指定專人一道加取。不得無卡加油,特殊情況應通知行政部后方可加油,且無卡加油的次數不得連續超過兩次;加油后司機或用油人要在相應部門的《加油登記表》上簽字確認。如發現行政人員、司機或用油人有作弊行為,除賠償相應損失外,視情節輕重處20—100元罰款。
3、車輛出差用油為差旅用油,不計入部門預算用油之列。原則上先加滿油再出差,回公司時加滿油交還相應的`車輛管理人員。出差加油必須由用車人在發票上簽證,回公司報銷。
4、車輛耗油量應與行駛里程基本相符。每次油耗量的計算方法為:實際行駛里程×車輛耗油率=油耗量。
5、油耗量由行政部核實計算。行政部要建立各車的油耗及各部門的油耗臺帳,對每次行駛公里和油耗量進行登記。如耗油量與行駛
里程不符,則要查明原因。如為車輛原因,則要檢修;如為司機自身原因,則要追究相應責任。
6、各車、各部門的油耗臺賬每月由行政文員統計一次,報與相關部門和財務部。
五、因私用車管理辦法
1、員工因私用車不能影響和妨礙公務用車。
2、員工私人用車應適當收費,收費標準為1元/公里,公里數核算為自出公司至回公司的實際距離,所收取費用交財務部。
3、員工在因私用車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負。
4、高層管理人員上下班用車為指定的試乘試駕車,其用油不在部門用油預算中。油耗由行政文員每月統計一次,報與用車人和財務部,在其油補中沖減。
六、其它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4
1、機關車輛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和調配。機關部門或工作人員因公需用車輛,需提前一天告辦公室安排,并憑派車單乘車,返回后及時簽字。
部門和個人嚴禁私自支配車輛,凡因此延誤工作或造成事故的,要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嚴肅處理。
2、駕駛員必須妥善保管車輛,保證車輛安全;休息時間車輛存放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除工作時間以外,外出使用車輛必須報告辦公室。
3、保證工委召開的會議和重大活動用車。部門召開的'業務性會議和培訓班,一般不配車駐會,特殊情況需經辦公室批準。
4、部門工作人員在西安市區及附近郊縣執行公務,盡量安排車輛接送,長途出差一般不派車,特殊情況須經辦公室同意,并報告工委領導。
5、離退休干部用車,由老干所提出意見,及時予以安排,以保證老干部學習和生活需要。
6、由辦公室負責保證接待來訪的兄弟省、市(自治區)學習、考察、參觀客人的活動用車。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5
為使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能夠及時有效的使用,為公司的良好運行提供強有力的`后備保障,特定本辦法。
一、公車私用一切后果自負,違章、扣分、罰款、第三方事故等。
。ㄊ褂萌吮匦杼顚戃囕v使用申請單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在公司車輛使用登記薄上如實登記后方可執行)
二、公車公用
1、違章:扣分個人承擔,罰款個人70%,公司30%
2、事故的發生(考慮此車只有第三方保險,且保險最大額度為10萬)
A、X元—500元以下(含500元)公司與駕駛人各負50%責任
B、500元以上,除保險保額以外,公司承擔80%,各人承擔20%。
3、重特大事故(指造成傷殘或死亡),考慮到車輛保險,公司員工保險實際情況,定于,由保險公司理賠后,剩余部分,公司承擔90%,個人承擔10%。
4、車輛加油根據實際使用情況,暫定900元/月,行車范圍為十堰市市區,周邊縣市及外省市另算。
三、車輛保養與維修由公司承擔,根據車況,行車里程,定期執行。
四、若發現以公事名義借用車輛辦私事,且未事先申請的,一切后
果由盜用人自行承擔,并給予500元罰款。
五、未盡事宜,協商補充,一切本著對事不對人的原則執行。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6
1、車輛由站辦公室進行統一管理,除值班車輛外,車輛管理軟件 單位業務用車由辦公室根據車輛與使用相對固定的`原則進行安排,各科室分管領導亦按此規定相應安排科室出差等工作。
2、車輛加油,由辦公室負責辦理油本,油本安排專人進行管理,對每輛車加油情況進行登記,司機每次加油完畢,及時將油本交回。
3、車輛維修由單位確定修車點,修車由司機向辦公室主管領導請示同意后進行維修,無特殊情況,車輛不得在指定維修點以外地方進行修理。
4、無特殊情況車輛應嚴格實行專人駕駛,車輛管理軟件 晚上及節假日車輛應于單位院內停放,特殊情況需要出車的應報主管領導同意。
5、站各科室及養護公司周末及節假日需出車的,由用車科室主管領導向辦公室主管領導提出申請,辦公室主管領導根據情況進行安排。
6、司機作為特殊崗位,應服從單位節假日出車安排,車輛管理軟件 有事外出須向領導請假并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7、司機對自己持有的車輛資料應妥善保管。
8、司機應加強服務意識,經常保持車輛干凈、整潔,不斷提高駕駛技術,保持良好車況,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駛。
9、違反本制度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10、遇有重大活動及特殊情況所有車輛由辦公室進行統一調配。
11、本制度自制訂之日起實行。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7
1、車輛駕駛人員要愛崗敬業,任勞任怨,聽從統一調度,服從工作安排。無出車任務時,應堅守工作崗位,自覺遵守單位作息時間。
2、遵守規章制度,依法安全文明駕駛,嚴格執行交通安全法規,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保證證件齊全有效。
3、不得疲勞駕車、不得酒后駕車。
4、不得將自己所管理的.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特殊情況,必須經主要領導同意,并在辦公室備案。
5、須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按時出車。嚴格執行單位的請銷假制度,請假期間,須將車鑰匙交辦公室保管。
6、因違章或證件不全等原因被罰款的或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由駕駛員妥善處理,費用及相關處罰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7、注重形象,做好服務。注重個人儀表和言行,維護單位形象和利益。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8
一、總則
為了加強公司各種機動車輛的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公司公共用車。
二、車輛使用范圍
1、公司高管人員用車。
2、公司員工本地或短途外出開會、聯系業務、辦差迎送。
3、接送公司賓客和來公司開會、辦事人員。
4、機械、配件采購和物料運輸。
5、員工工傷接送。
6、其他緊急和特殊用車。
三、車輛管理
1、公司所有車輛均有由行政人事部統一保管。
2、所有車輛領用人都必須到行政人事部辦理車輛領用登記手續(無駕駛證不得領用車輛)。
3、車輛使用后,車輛領用人必須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并按要求注明用車人、提車時間、去向、用途、所用時間、使用公里數和使用前里程數等信息。
4、行政人事部必須登記所有用車的每月行駛里程、耗油量,并計算出耗油率。
5、對近似方向、時間的派車要求盡量合用,減少派車次數和成本。
6、因工作用車,領用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批同意后,再到行政人
事部辦理領車登記手續,否則行政人事部有權不予配車使用。
四、車輛費用及違規管理:
1、每部車輛各配一個相應的加油卡,行政人事部負責核查各車輛使用人每部車每個月的行駛里程及耗油量,并進行計算出各車輛的耗油率。
2、所有車輛的違規、違章由相對應的車輛使用人自行承擔,行政人事部負責審查。
3、所有車輛產生的責任不在我方的交通事故,需先自行處理相關手續和費用,并報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的.賠償費用不足部分,再由本人和公司各承擔50%費用。
4、所有車輛產生的責任在我方的交通事故,所有相關手續和費用,一切由車輛使用人自行處理和承擔,公司概不負責。
5、所有車輛年檢、保險和日常保養統一由行政人事部監管,負責通知相關用車人或用車部門負責人及時辦理。
6、公司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在固定地點,因保管不善造成車輛被盜、損壞車輛使用人應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7、公司所有車輛維修和保養,由公司指定定點單位統一進行,行政人事部負責跟蹤維修情況及修后車況。
8、用車人或用車部門提出車輛維修保養的,必須提交維修保養申請單,由行政人事部核實檢查車況,核準維修部位或需更換配件的準確名稱,再登記備案。
五、駕駛人管理
1、禁止無證駕車,或給無駕駛證人員行使。
2、禁止酒后駕車。如因上述原因發生的交通事故,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公司車輛使用人嚴禁公車私用。
六、車輛相關文件管理:
1、所有車輛相關文件資料都必須上交行政人事部統一登記管理。
2、行政人事部負責建立車輛管理檔案。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9
總則
第一條為了節約公司公務用車費用開支,提高公務用車的效率,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公務車輛為公司現有的:
l××商務車一輛
l××××商務車一輛
l××轎車一輛。
車輛管理規定
第三條對司機的要求:
1.公司車輛應用于公司處理公務事宜,駕駛員未經行政部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練習駕車;
2.司機應愛惜所駕車輛,由于駕駛不當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3.駕駛人員在沒有出車任務時,應在司機辦公室待崗,不得擅離職守;
第四條車輛用油管理要求:
1.行政部按每月核定的出車公里數購買油卡,油卡由行政部辦公室管理,司機加油時需要登記后領取油卡。不得無卡加油,特殊情況應通知行政部后方可加油,且無卡加油的次數不得連續超過兩次;
2.司機因公出差需在途中加油時,應提前告知行政部,回公司后應及時提交部門審核及報銷;
第五條車輛維護管理:
1.所有車輛由公司統一安排定期檢修、保養。未經允許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修理,否則費用自付;
2.需要維修的車輛,由司機提出申請,經行政部批準后在公司指定得維修站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財務劃帳轉撥,不予支付現金;
車輛使用規定
第六條行政部安排用車應按照使用者重要性來安排優先級,派車必須首先考慮優先等級高的人員用車。下級申請用車必須在確認優先等級排在其之前的人員無用車需求,方可出車。
第七條具體關于每輛公務用車駕駛員、使用范圍及使用權限優先級的規定如下:
1、××商務車:
l駕駛員:
u第一駕駛員:×××;
u第二駕駛員:×××
l用途:主要用于每日接送董事長、總經理等公司高層領導上下班和到機場、火車站、賓館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賓朋友及上級領導等
l服務對象優先級:
u董事長、副董事長
u總經理、VP
u重要客戶
u政府要員
u投資人
2、××轎車:
l駕駛員:
u第一駕駛員:×××;
u第二駕駛員:×××
l用途:到機場、火車站、賓館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賓朋友及上級領導等;接送公司高層或技術人員出差到乘車、乘機地點接送及外出辦理公司日常事務;
l服務對象優先級:
u公司重要客戶;
u政府要員
u投資人
u董事長、副董事長
u總經理、VP
u技術人員
3、××××商務車:
l駕駛員:
u第一駕駛員:×××
u第二駕駛員:×××
u第三駕駛員:×××
l用途:主要用于接送往來客人,技術人員外事工作及因出差至機場、火車站;公司日常外出辦理事務、采購物品或經行政部批準的全公司性的或部門組織的職工有關活動用車。
l服務對象優先級:
u公司客戶
u技術人員
u員工集體活動
u行政外出采購人員
第八條公務用車的.審批制度。
1.除附錄Ⅰ所列的固定性出車之外,員工如需用車,應提前一天至行政部填報派車單(見附錄II),司機憑行政部門簽字批準后的派車單方可發車。如確有緊急情況可以當天填報派車單出車;
2.公司內部用車應由行政部統一調度,車鑰匙統一放在前臺進行保管,非固定性用車發車之前和返回之后需要到前臺進行登記。除非特殊情況,每晚鑰匙必須歸還至前臺。
3.用車人必須讓車輛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并做返回登記;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部門,并說明原因;
4.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機和車輛出車。董事長、總經理用車必須告知行政部門;其他員工需要用車,如駕駛員未接到經有關部門的派車單不準出車。
第九條因私用車規定:
1.員工因私用車不能影響和妨礙公務用車;
2.員工私人用車收費標準為1元/公里,公里數核算自出車庫地至回庫地之實際距離,所收取費用補充到當月郵費預算中
3.員工在因私用車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
第十條管理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有關未盡事宜,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10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合理化、規范化,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最真實的反映車輛實際情況,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車輛,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公司所使用的車輛。
2、公司車輛用于公司人員業務外出辦事使用。
二、用車責權
1、公司車輛由行政部調度,主管人員管理。業務用車應向領導申請,填寫用車申請表,領取鑰匙,出差用車需報總經理批準。
2、公司業務辦公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車船稅支出等事項統一由主管人員負責管理。
三、駕駛人責權
1、駕駛人必須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做到謹慎駕駛,安全駕車。
2、公司車輛駕駛人須持有合法駕駛證件,出車時一定要檢查駕駛證、行車證等有效證件是否齊全,并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云南省道路及市區路況,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降低車輛的費用。
3、駕駛人應愛惜公司車輛,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和車外的清潔),禁止在車內吸煙,吃零食,亂扔垃圾。平時用車要注意洗車保養,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再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5、駕駛人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應立即報告主管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車輛去修理廠維修前,駕駛人應提前咨詢維修價格。維修時,必須要有公司人員在場,換零部件時,可自己購買,維修完畢,方可繼續用車。
6、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駕駛人離開車輛時,要仔細檢查是否鎖好門窗,防止車輛被盜。
7、晚間駕駛人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8、駕駛人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四、公務用車使用管理
1、員工外出辦事,首先應選擇公交車為主要交通工具,其他符合條件的用車,一律登記、記錄、申請。
2、節假日或業余時間車輛的使用應呈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用車。
3、每次出車時,駕駛人必須到行政部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詳細記錄外出時間、用途、來往目的地、起始公里數、油量等內容,并簽字確認,表示鑰匙已收到;氐焦竞,駕駛人應及時將鑰匙交回行政部,并在《車輛使用登記表》上填寫歸來時間、返回公里數,并簽字確認,表明車輛已返回。如發現未做記錄的,罰款20元/次。
4、駕駛人應相互監督,用車前后應環車一周,認真檢查車體外部是否有刮痕,凹陷,零部件損壞,車胎癟陷等問題,車輛內部是否干凈整潔,油表、水位是否正常,所填公里數是否屬實,如發現車況異常或填寫數據不真實應及時上報,并有權拒絕接車使用,責任由前一位駕駛人承擔。
5、駕駛人在離開公車時,需確認車門窗戶全部關閉上鎖后,方可離開。如發現有未關者,罰款50元/次。
6、公司車輛需出車、送貨、接貨等需告知總經理,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車輛。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一經發現,罰款200元/次,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私自外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車體損壞,由外借人承擔所有責任并負責賠償。
7、車輛實行節假日及夜間歸位管理,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通報主管人員并請示總經理批準。如未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一經發現,罰款50元/次。
8、公司駕駛人在駕駛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得無照駕車,酒后駕車,若出現違反交通規則,私闖紅燈、未佩戴安全帶、違規駕駛、違規停車等現象產生違章罰款時,由駕駛人自行承擔。
9、在駕駛過程中未按規范開車,出現違反交通規則,發生違章罰款,發生交通事故,肇事,追尾,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所有責任均由駕駛人承擔。
五、附則
1、行政部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11
為切實加強公司車輛管理,進一步做好公司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有效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人事行政部負責車輛的管理,車輛直接負責人--專職司機負責直接有關車輛的事宜,包括車輛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算、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與出險索賠等。
2、公司車輛原則上必須有公司專職司機(含專車使用人)駕駛,公司其他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或私用經批準后方可使用,并填寫行車登記,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公司車輛;專職司機應每周定期對公司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3、車輛證照等有專職司機保管,不需要放在車上的其他材料及備用鑰匙由人事行政部統一保管。
4、車輛每日使用完畢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
5、公司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發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應通報司機并對相關責任人提出批評,不聽勸告、屢教屢犯者應給予處分,并停止其使用資格。
6、車輛實行責任到人制,如有因駕駛人自身原因導致出現違章、事故等情況,由駕駛人人員負責。
。1)適用范圍:主要用于業務部門送貨、財務部門店鋪配貨、領導用車等其他特殊情況。
緊急優先、合理協調:客戶時間要求、店鋪緊急缺貨、貨品量大小等等。
送貨優先于店鋪配貨:送貨視客戶要求時間緊急程度優先安排成本與效率相結合達到相對公平
。3)用車申請必須在“用車安排”群里按要求報備申請,無報備不安排。
。1)安排送貨的規格:所需送貨產品數量少于兩盒(含兩盒),不予以配送,尊享款十二碗裝除外;送發票自行解決。
。2)送貨方式:公司安排用車、庫管安排貨拉拉、打車、快遞等。
打車要求:符合用車標準無法安排公司用車的情況下可打車報銷,僅限送貨單程,特殊情況再進行申請。
貨拉拉要求:符合用車標準無法安排公司用車的情況下貨品數量較大,庫管可以安排貨拉拉進行送貨。
2、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照,熟悉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3、駕駛人員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的.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后果有駕駛人員負責。
4、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受罰;經公司特別批準除外。
5、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造成違規、損毀、失竊等事故,由駕駛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6、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并定期清洗車輛。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12
為了加強車輛管理,合理安排使用車輛,保證工作需要,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室負責學校車輛的統一管理和調用,任何領導和個人未經辦公室同意不得動用車輛,凡出車都要由辦公室填寫《車輛派出單》。
二、凡用車應提前向辦公室提出,由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用車。
三、車輛派出范圍:
。1)校領導工作用車,要優先保證主要領導公務用車;
。2)有關處室或處室負責人因工作需要,由辦公室合理安排用車;
。3)有關處室負責人及教職工因辦理業務出差,所帶物品或資料量大不便攜帶或夜間出差時,視具體情況可適當派車送站;
。4)財務人員去銀行提取較大數額現金時可派遣車輛;
四、禁止公車私用。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外單位用車,一般不得借用,特殊情況需主管校領導批準。
五、厲行節約,加強油料管理,建立油料領用卡片,車輛維護維修和油料消耗統一執行單車核算,違章罰款一律不予報銷。
六、駕駛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交通法規,愛護車輛,確保安全行車和車容整潔,嚴禁帶病出車,嚴禁超載。
七、車輛使用完畢后應及時入庫,不能隨意停放。
八、凡未經請示,隨便出車或造成損失,由使用者負全部責任,并追究駕駛員責任。
九、租用車輛:如果需要租用營運車輛,由校長室或各處室自行聯系營運公司。負責聯系車輛的`學校相關部門領導需向對方索取正式有效的營運證件(復印備查),與對方簽訂租用車輛協議,確保合法營運、安全營運,杜絕超載現象。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13
1.0規范車輛管理,合理調配車輛,提高辦事效率。
2.0用車申請程序
2.1由用車人向所屬部門負責人申請公務用車,經同意后填寫《派車申請單》,并由所屬部門負責人確認簽名;
2.2用車人持《派車申請單》到行政部所屬車輛管理部門申請派車;
2.3行政部所屬的車輛管理部門視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派車。如需派車,在《派車申請單》上簽名并確定車輛。
3.0用車注意事項
3.1 用車人在得到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的派車認可后,將《派車申請單》交值班保安做記錄后按所派車輛出車,《派車申請單》由保安保存。沒有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的派車認可,保安有權拒絕車輛放行;特殊情況必須經副總以上領導同意方可無《派車申請單》出車,但必須在車輛返回當日補單;
3.2 保安每周一9:00前將上周的《派車申請單》交到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
3.3 車輛返回公司后車輛使用人與保安確認返回公司時間,行駛里程數并記錄于《派車申請單》上,并對車容車貌進行檢查;
3.4 出車后,中途調用,經有關主管領導批準,及時填好備用《派車申請單》,完成任務后,及時讓有關領導補簽,并交回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存檔。
4.0車輛調度管理
4.1 車輛由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統一調度。車輛鑰匙交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專人保管,備用鑰匙由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保管(或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其余任何部門或個人均不得擅自配制車輛備用鑰匙。否則,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或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4.2 用車部門用車時必須提前2小時提出申請(特殊情況除外),并先填寫《派車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確認簽字后,方可到行政部申請辦理,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按先后緩急調度車輛;
4.3 公司所屬車輛非經總經理特別批示不能外借;
4.4 公司所屬車輛除總經理或董事會成員外,必須由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統一調度,其它任何部門或個人均無權調遣車輛;
4.5市場部人員在處理客戶投訴需要實地查勘時可以申請派車,其他情況原則上不予受理派車申請。
5.0 出車管理
5.1出車前必須檢查油料是否充足;出車時必須攜帶以下證件:駕駛證、行駛證、保險證、附加費繳納證;
5.2 轎車乘員不得超過4人,否則車輛駕駛人員有權拒載。發現一次罰款100元,被交通部門查處的,因此造成損失由車輛駕駛人員承擔;
5.3 駕駛員必須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則,不能超速行駛、闖紅燈或違反其他交通規則;
5.4車輛必須?吭诎踩恢,嚴禁將車輛?吭谄У囟位蚪^域;并確認門窗已經關好、防盜設施啟動后方可離開;
5.5 預計車輛將延期返回,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提前知會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負責人;
5.6 若非油料不足,不得在非公司指定加油點加油;在非指定地點維修,必須事前報備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
5.7 嚴禁將車輛交給非本公司人員、無駕照人員或非公司指定駕車人員駕駛,不得使用公司車輛教他人開車,一經發現處200元/人/次的罰款;
5.8 非經批準,嚴禁用公車以訪客、業務、送樣及處理客戶投訴問題等名義探親訪友或辦理私人事務,一經發現處200元/人/次的罰款;
5.9 車輛返回,車鎖匙必須交放給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下班時間車輛返回公司時車鎖匙交由值班保安暫管,不得攜鎖匙外出;
5.10 車輛返回后,車輛駕駛人員必須及時填寫《費用報銷單》;
5.11 小批量送貨或小批量原材料采購及文件、送樣等可以采取托運方式,一般不派車。
6.0 安全行車規定
6.1 為了行車安全,車輛駕駛人員對如下規定應認真貫徹執行。
6.2 行車中不準吸煙、飲食、不得與隨車人員談話或吵罵;
6.3 隨車人員未上落安穩時,不準起步;
6.4 禁止在公共大巴站上落;
6.5 禁止車輛駕駛人員帶病或疲勞行車;
6.6 駕駛車輛通過交叉路口或拐彎處要減速,在市區行駛時不準鳴響喇叭;
6.7 斜坡處停車時要拉好手剎,踩下駐車制動器(手波車掛低速檔或倒車檔),同時墊上三角木或其它有效物件;
6.8 雨天行車路滑和視線不好,要嚴格遵守安全行車規定和注意事項;
6.9 遇障礙物應提前作好減速準備,嚴禁到臨危時才采用方向代剎車避讓;
6.10 行車時嚴禁不踩離合器變換擋位(自動檔除外);
6.11 嚴禁熄火滑行或利用慣性掛檔;
6.12 出車前、行使中、收車后要注意檢查車輛,發現車輛機件(如制動、轉向、喇叭、燈光、雨刮器等)對安全行車有影響時,要及時報告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
6.13 未關好車門不準開車。車輛引擎蓋上不準堆放雜物。不準邊駕駛邊打手機或做其它瑣事;
6.14 嚴禁在車上存放散裝燃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6.15 不準在道路上加、放汽油或燃油;
6.16 不準瞞報交通事故或偽造事故現場;
6.17 駕車時不準故意擠迫他人車輛或超車后故意急停;
6.18 駕車時要注意掌握車輛、行人出行狀態,發生交通事故或遇交通事故發生時應積極配合或協助有關人員處理;
6.19 不準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
6.20 收車后,應將車輛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堅持上鎖;
6.21 堅持安全學習活動,吸取“一安、二嚴、三勤、四慢、五掌握”的先進經驗。
7.0 車輛安全操作規程
7.1 冷車發動:
應作好預熱升溫,車輛起步時的發動機水溫必須在50℃以上,運行中發動機溫度應保持在80~90℃。
7.2 車輛起步時應注意觀察:
。1) 車輛四周和車下有無障礙物;
(2) 儀表工作是否正常;
(3) 周圍的車輛和行人動態。
7.3 冷車起步:
車輛起步時,應以低擋操作,循序換擋。不宜高速檔位低速行駛,或低速檔位高速行駛;運行中應注意行車安全,根據運行條件,合理控制車速,盡量以經濟車速行駛。
7.4 車輛行進中換檔:
車輛行進中應及時換檔,對長坡、陡坡應提前換檔,不得拖檔、硬沖;下坡時不準脫檔滑行;下長坡使用制動時間過長,應停車休息檢查,防止制動鼓、蹄片過熱,制動失靈。
7.5 行車中應注意觀察:
行車中應注意觀察掌握行人、車輛動態及道路、地形、氣候、風向等情況,在情況不明,視線不良以及通過交叉路口、乍路、乍橋、急彎、鐵路道口、隧道、胡同、陡坡或繁華市區時,應減速慢行或停車查明情況后再通行。會車時應預先選擇寬闊路面,減速靠右交會,做到安全禮讓行車。超車前方必須是寬闊無來車、人的路段,提前開啟左轉彎燈并鳴號示意,待前車開啟右轉彎燈并靠右讓車后方可超車,在駕往分車道的道路上行駛時,應合理選擇時機,借道超車。
7.6 車輛在特殊路況及氣候條件下行駛:
各種安全附屬裝置必須齊全有效。行駛在夜間、風、雨、霧和塌方、飛石、水毀等惡劣道路時,凡裝備不全或視線不良、情況不明的情況下,均不得冒險強行通過。
8.0車輛停放的規定
8.1 公司的車輛在非工作期間,必須在指定的`區域內車頭朝外停放。在其他地點臨時停車時,須?康缆酚覀,不得在街道、公路兩側30m內相對停放,以免妨礙交通;
8.2 車輛發生故障停在道路中央時,應設法推移至道路右側,夜間還須開危險報警燈或在車身后擺放反光設備警告標志;
8.3 在坡路上應避免停車,如因故必須停車時,要先選擇路面較寬,使來往車輛可以及早發現的地點暫停。拉緊手制動,將前輪朝向安全方向。上坡掛一檔,下坡掛倒檔(自動波除外),并用三角木或石塊塞住車輪,以免車輛滑動;
8.4交叉路口、彎道、橋梁、涵洞、乍路、陡坡、隧道、消防龍頭、鐵路與公路交叉點和危險地段20m以內,一律不準停車;
8.5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消防機關門口30m以內不準停放其他車輛;
8.6設有“禁止停車”標志的地段不準停車;
8.7車輛夜間不準在道路上停放,需臨時停放時必須開示寬燈、尾燈、停車時駕駛員不準在車上睡覺,以免發生意外;
8.8因公出車需臨時停車時,駕駛員原則上不得離開車輛,如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好車門。同時將車內物品或資料置放于后行李箱中。
9.0車輛的日常檢查、保養規定
為了維持良好的車輛性能,在早上或冬天汽車行動前須啟動發動機兩分鐘后才行動,確保行車安全,車輛駕駛人員應認真作好日常檢查、保養工作。
9.1啟動發動機前應做的檢查工作有:
A. 檢查散熱器(水箱)中的水量;
B. 檢查曲軸箱內機油平面;
C. 檢查燃油箱內貯油量;
D. 檢查電器設備各部位導線連接情況,檢查蓄電池,必要時添加蒸餾水或電解液。
9.2出車前檢查:
A. 檢查行車執照,堅持三檢四勤制,即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制動轉向、喇叭、燈光、雨刮器安全、準確、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狀態;
B. 聽察發動機音響,檢視各儀表工作情況,及燃料系、潤滑系、制動系、冷卻系有無漏油、漏水情況;
C. 檢查汽車車身外部的整潔情況及牌照、燈光、喇叭、后視鏡(倒車鏡)、雨刮器等配備情況;
D. 檢查轉向機構拉桿和接頭的連接情況;
E. 檢查輪胎氣壓,并清除胎紋雜物。檢查輪轂軸承,大王針是否松動;
F. 檢查方向機的自由轉向量是否符合規定;
G. 檢查避震器、彈簧鋼叉是否緊固有效;
H. 發動后儀表的工作是否正常;
I. 檢查是否漏油、漏氣;
J. 檢查空調機、水泵的連接皮帶是否松動;
K.檢查隨車附件是否齊全。
9.3行車途中:
A. 注意各種儀表的工作情況;
B. 注意有無漏水、漏油、漏氣現象;
C. 方向機的工作狀況,各連接機件是否牢靠;
D. 發動機和底盤有無異常響聲和異常氣味;
E. 檢查制動裝置的作用是否完好;
F. 利用途中停車時間,檢查制動鼓有無過熱現象;檢查輪胎螺母緊固情況和輪胎氣壓。
以上六點如發現問題,能修復的當場修復,如不能修復的,在不影響行車安全的情況下,可繼續行駛,但在收車后必須到公司指定修理廠妥善處理。不能行駛的,要及時通知行政部協助處理。
9.4 收車后
A. 清潔汽車內、外部及底盤污垢;
B. 檢查和補充潤滑油、燃油;
C. 察聽發動機有無異響或異常;
D. 檢視燈光、信號、雨刮器等技術狀況;
E. 檢查制動系和輪胎氣壓;
F. 認真填寫行車記錄。
10.0車輛檢查、保養、維修與審驗
10.1 每日用車前由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機油、水箱、剎車、后視鏡、輪胎氣壓、擋風玻璃、油箱等;
10.2 車輛外觀與內飾必須隨時保持清潔,一般將車輛清潔工作安排在用車完畢回公司后進行;
10.3 車輛駕駛人員對車輛不受損壞負有完全責任,在公司內對他人故意損壞車輛設施,必須提報行政部進行責任追究。行車在外時車輛使用人須妥善保管車輛,因自己操作不當而造成的車輛設施損壞,車輛駕駛人員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10.4車輛駕駛人員在行車過程中如發生車輛故障或發現有影響安全行車的隱患時,必須及時上報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同時須填寫《車輛維修呈報表》,并由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具體安排車輛的檢查、保養和維修事宜;
10.5 隨時注意每部車輛行車公里數,于固定里程作好車輛例行保養,并保持記錄完整性。
11.0未經審批同意用車,所發生交通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使用者應負全部經濟損失;高速駕駛或違章駕駛或在高速公路上因違章而造成的傷亡,本公司不負一切責任。
12.0公司執行每月例行保養制度和每半年的二級維護制度。行政部須在規定日期將車輛送往指定車檢所接受檢驗(季檢或年檢)。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對于車輛逾期未接受年檢所受處分承擔責任。
13.0所有車輛行駛證、保險卡、以及其他行車必備資料,車輛駕駛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因車輛駕駛人員疏忽造成損失由個人承擔。其他車輛資料由行政部車輛管理部門妥善保管。
14.0為了使公司車輛能高效使用,節約能源,確保公司行政用車的正常運行,公司原則上不主張公車私用,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因私需動用公司車輛時須經總經理同意并告知行政部后方可借用,所用油料及其他費用由用車人自己承擔。
15.0交通事故處理規定
15.1 交通事故發生以后,首先救助傷員,使傷員得到及時救護,并及時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15.2 注意記錄對方車輛車牌和駕駛證號,記錄對方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身份證號和住址;
15.3 記住對方車輛損壞部位和受損程度;
15.4 盡可能保護好現場,并記錄事故現場目擊者的姓名、聯系電話和住址;
15.5 對模棱兩可或把握不大的問題,不能回答交通部門的詢問;
15.6 除完全可以認定是己方責任以外,不能隨意將責任攬于自身;
15.7 事故處理,交通部門有事故鑒定的,結合雙方當事人責任大小與事故給公司造成損失大小進行處理。駕駛員個人承擔部分=公司損失*我方責任大小*系數。公司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公司賠付對方費用、車輛維修費用、事故處理費用減去保險公司支付部分)和間接經濟損失(因車輛不能正常使用給公司帶來的損失,按照每天200元計算);
系數設定:以1000元為基準設定系數為0.3,每增加1000元損失系數降低0.01。
15.8 事故處理,保險公司不經過事故鑒定,直接全額賠付公司所有損失的,對駕駛員處理由公司領導在對事故進行調查以后討論決定。
16.0 違規處理
16.1 超速、超載、任意停車及其他違反交通規則之一切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16.2 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將車交由無總經理批準的人員私用,每次罰款200元;
16.3車輛駕駛人員將車隨意交由他人駕駛而發生的一切違規、車損等罰款與賠償由當時車輛使用人負責。
17.0其他:
17.1保安人員不按規定核簽《派車申請單》,每次罰款10元;
17.2保安人員每周一不按時上交《派車申請單》,每次罰款10元。
18.0本制度經總經理簽署后即生效,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部分條款修改時亦同。
人力資源部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14
1、用車做到“二優先”,即:優先接待客商用車、優先局領導公務用車。由局辦公室統一安排調度使用,力爭做到不因車輛調配影響工作。
2、節約公務車輛運行成本,盡量減少車輛外出次數,相對固定工作人員因公在縣內辦事的車輛安排時間,一般情況下為每天上午的`11:00,下午的4:00,其余時間原則上不安排車輛外出。
3、嚴格控制長途用車,因外出招商確需長途用車的,由用車人填寫申請單,經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后,由局辦公室備案。
4、應急用車,由局辦公室統一安排使用。
5、公車外派使用期間,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及車輛停放規定,嚴禁將車輛停放在易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場所。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15
一,為保證公司車輛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加強公司內部車輛,井隊值班車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公司各部門,各井隊要求用車單位向調度室申請登記并申報用車事由,車隊據此填寫《內部車輛使用登記表》,車輛只限于因公使用。使用部門和個人先到調度室真寫《小車申請使用單》然后到車隊登記,車隊填寫《內部車輛使用登記表》用車人必須在行車記錄和加油票上簽字認可。
三,內部車輛管理:
1.要求車隊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內部車輛使用管理表》所設內容認真填寫,嚴密監控內部車輛運營狀況。
2.車輛費用結算,由車隊依據《內部車輛行駛單》《內部車輛使用登記表》所記載內容與司機所帶《公司車輛行車記錄表》核對無誤后并交財務一份,《小車耗費情況登記表》進行掛賬。
3.日常維修保養:車輛維修保養,司機要通知車隊,確認維修項目,價格,維修時間,車隊審核后,才能實施。
4.額定油耗:公司所有車輛,必須確定油耗指標,按百公里油耗指標執行,月底依據所報油耗,由車隊進行綜合核算,評定燃油消耗的合理性。
四.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同時應遵守本公司其它規章制度。
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保養,經常檢查車輛,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保持車輛清潔,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不會檢修時,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維修意見。在公司指定維修點修理,末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去維修,無論在定點修理廠或在行途中,經車隊同意的修理或購置的新配件必須交回舊配件。
3.出車在外時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擇停放地點和位置,如車要離開時要鎖好保險鎖,車輛被盜,司機要對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經常檢查,保證證件齊全,晚間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不準酒后駕車。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若屬于個人原因,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五.1.車輛開支:車隊司機所有不能預算的.開支,都要向車隊領導匯報,確認其合理性才能實施,事先不匯報,而私自開支的其本人承擔全部費用。
2.司機對車隊和調度室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以向經理反映。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車隊或調度室,并說明原因。
六.司機末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習駕駛。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實施,由車隊解釋各部門
七.值班車管理規定:
1.駐井隊值班車下派到井隊值班,車輛調派使用由井隊長負責,車隊協助管理,每月由井隊考勤考評,月底報車隊備案掛賬,駐井值班車要服從井隊管理,不經井隊允許,不得私自開車,不得將車輛交給公司,井隊或其它人員駕駛,出現任何問題,公司不負責任。
2.貨物轉運,損壞賠償:
值班車將貨物裝上車后,開據入庫單或,所裝一切貨物的責任都由司機本人承擔,要保證貨物安全運送到位,到井場或目的地卸貨清點無誤后,責任即可免除,如所裝貨物丟失滑落,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司機應承擔全部責任。
3.如遇道路翻槳,老鄉擋路,天陰下雨等各方面原因,導致遇阻司機應積極配合主動為公司排憂解難。
4.密切注意車輛性能變差,下降當燃油與潤滑油的消耗增多,勁力性下降時向車隊匯報,以免造成車輛使用成本增大。
5.對于值班車加油,應按規定程序,上報井隊長,隊長安排人員確認無誤時才可加油,井隊出具出庫單,寫明數量,使用人,負責人簽字,在將出庫單交回車隊車隊交回財務掛賬。
6.值班車應認真填寫《井隊值班表》和《行車記錄表》,井隊領導考評后,上交車隊,車隊將此表交回掛賬,每月月底必須將兩表交于車隊。
7.駐井值班車私自使用井隊燃油,發現一次扣除當月工資,伙同井隊人員共同作弊的,井隊人員交行政辦處理,予以除名處理。
8.車隊依據各部門的申請,合理調派所需車輛,做到優質高效服務,積極配合主動為公司排憂解難。
八.工作原則及標準:
1.原則性:堅持執行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辦法》,按車輛使用范圍和對象配車,不派人情車,關系車,秉公辦事,不徇私情。
2.科學性:要求熟練掌握公司車輛特點和規律,加強預見性,計劃性,統籌安排,靈活調度。
3.合理性:選擇最佳行車路線,不跑彎路和繞道行駛,不一條線路重復派車(特殊情況除外)以免增加不必要的成本。
4.靈活性:從公司的實際復興出發對于緊急要用車的,要靈活機動,恰當處理,不能誤時誤事,耽誤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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