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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20 14:16:37 制度 我要投稿

        【薦】安全管理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薦】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1

          1 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和人員安全。

          2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倉庫安全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定。

          3 職責

          3.1 財務部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負主要責任。

          3.2 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工作。

          3.3 倉庫辦公室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的自檢和執行。

          3.4 總經理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相關事宜的審批和總監督,負第一責任。

          4 工作程序和要求

          4.1倉庫安全管理原則 倉庫管理“六要”“六不準”

          4.1.1六要:

          a) 倉庫內堆放物品與墻之間要有適當距離; b) 倉庫內外要保持道路暢通;

          c) 倉庫內要保持干爽、內外清潔,堆放整齊; d) 倉庫外要保持不準有火種、易燃物品接近; e) 倉庫內電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f) 要提高警惕,防止盜竊。

          4.1.2六不準: a) 倉庫內不準吸煙; b) 倉庫內不準設灶; c) 倉庫內不準點蠟燭; d) 倉庫內不準亂接電線; e) 倉庫內不準把易燃物品帶進去寄放;f) 倉庫內不準無關人員出入。

          4.2倉庫物資安全管理

          4.2.1 倉庫應設專職倉庫安全員,負責倉庫物資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勞動保護政策。

          4.2.2 倉庫使用專用系統對所管轄的物資進行分類登記,設置標識卡、臺帳,做到帳(包括紙質和電子臺帳)、物、卡相符,及時反映庫存。

          4.2.3 對輔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裝器具等物資應按規定放置,并分類標識管理、分規格存放,有計劃、有秩序安排物資進倉、出倉及存放地點。

          4.2.4 存放物品的倉庫應保持整潔通風,防潮濕,碼放整齊。在倉庫中存取物品應辦理相關手續,分類物品應標識明顯,分類分區存放,不合格品應單獨隔離。

          4.2.5 對輔助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執行。防止其在包裝和存在過程中被損壞或降低質量。

          4.2.6 注意安全,離開倉庫后必須關閉倉庫門;不得磕、碰、摔、擠壓物資。

          4.2.7 嚴格堅持物資、出倉手續,做到先進先出,減少物資積壓倉庫時間;監督庫存量,根據公司庫存量標準,如有超標、不足現象,及時向倉庫負責人反映。

          4.2.8 倉庫安全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4.3倉庫設施、設備的管理

          4.3.1 保持倉庫庫容庫貌,不得帶食品到倉庫,每天下班前清潔地面,清除庫存物資上灰塵雜物。

          4.3.2 倉庫設施、設備設有專人管理,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提請公司行政部報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后,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4.3.3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4.3.4 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4.4倉庫消防安全的管理

          4.4.1 倉庫負責人為主要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2 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4.4.3 倉庫管理部門協助倉庫做好定期消防演練,提高倉庫員工消防意識。

          4.4.4 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或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倉庫或同室存放。

          4.4.5 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4.4.6 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禁止帶入火種。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4.4.7 倉庫內禁止吸煙,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時,必須經過公司有關部門的同意。

          4.4.8 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加設臨時線路。

          4.4.9 倉庫應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并有明顯標識;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并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

          4.4.10 庫區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

          4.4.11 一旦發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公司管理部門,同時組織人員撲救,并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事后協助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安全管理制度2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為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二、學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定期召開消防安全會議,研究布置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及時發現并消除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三、總務處負責學校消防安全的硬件建設,對消防安全的`重點部位必須按上級要求配齊消防設施。

          四、學校保衛科負責對消防安全的指導、檢查,記好消防記錄,管理好消防檔案,并做好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宣傳工作。

          五、學校組織制定符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師生實施演練。

          六、學校對消防安全管理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因人為因素發生火災,要追究責任者的經濟和法制責任。

        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編制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集團安全文化建設工作,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安全生產工作體系,營造濃厚的安全生產工作氛圍,激發全員安全生產源動力,使其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培育踐行“生命高于一切”的道德價值觀,培養形成遵紀守法、按章操作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不斷提升集團本質安全水平,參照《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導則》,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安全文化,是指安全理念、安全意識以及在其指導下的各項行為的總稱,是全體員工所共享的安全價值觀、態度、道德和行為規范組成的統一體。主要包括安全觀念、行為安全、系統安全、工藝安全等。安全文化是集團文化的子文化,是集團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安全文化建設應與集團文化建設保持一致,并服從和服務集團文化。

          第三條安全文化建設堅持以人為本、注重實效的原則,從構建安全理念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物質文化出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強化全員的安全意識,規范各崗位員工作業行為,營造濃厚的安全生產氛圍。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及各子公司(下稱各單位),安全文化的主體是全體員工(包括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

          安全文化建設是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內容,各單位應將安全文化建設工作納入安全管理體系統一管理,實行同規劃、同運行、同考核、同激勵。

          第二章管理責任

          第五條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文化建設工作負有全面管理責任,負責協調解決本單位安全生產文化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批有關重要文件,保障安全文化建設投入的有效落實。

          第六條各單位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直接領導本單位安全文化建設工作,組織并參與本單位安全文化建設工作計劃、活動方案、規章制度的編制、審核、落實、檢查和考核等工作。

          第七條各單位其他分管負責人和各部門主要負責人依據職能分工,負責分管范圍的安全文化建設相關工作。

          第八條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為本單位安全文化建設歸口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單位安全文化建設工作計劃、活動方案、規章制度的編制、報批、落實及監督考核等工作。

          第九條各單位全體員工應積極參加本單位安全文化建設活動,認真學習、掌握安全文化建設相關知識和技能,成為本單位安全文化建設的參與者、實踐者和傳播者。

          第三章基本要素

          第十條安全承諾

         。ㄒ唬└鲉挝粦ò踩珒r值觀、安全愿景、安全使命和安全目標等在內的安全承諾。

          (二)安全承諾應符合下列要求:

          1.切合本單位經營特點和管理實際,反映共同安全意愿和決心;

          2.明確安全問題在本單位內部有最高優先權;

          3.聲明所有與本單位安全有關的重要活動都追求卓越;

          4.含義清晰明了,并被全體員工和相關方所知曉和理解。

          (三)各單位各級主要負責人應以上率下,對安全承諾作出表率,接受全體員工對履諾實踐的監督。

         。ㄋ模┤w員工應充分理解和接受本單位安全承諾機制,并結合自身崗位進行承諾踐諾。

         。ㄎ澹┍匾獣r應要求相關供應商、承包商、承租商等相關方提供相應的安全承諾。

          第十一條行為規范和程序

          各單位應建立并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責任體系,明確各級各崗位員工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責任與權限;健全并細化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工作程序,教育全體員工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有效規范各崗位員工生產作業行為。

          第十二條安全行為激勵

          各單位應結合實際建立健全安全績效評估(考核)體系,建立科學有效的獎罰制度,獎優罰劣,全面強化各崗位員工安全意識,促進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落實。

          在決定實施處罰前,應審慎對待員工的差錯,仔細權衡處罰措施,避免員工因過多關注錯誤本身和處罰措施而隱瞞錯誤。

          第十三條教育培訓

          各單位應建立有效的崗位適任資格評估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機制,確保全體員工充分勝任所承擔的工作,并安排必要的培訓和定期復訓,建立有效的安全學習模式,實現動態發展的安全學習過程,保證安全生產水平和管理能力的持續提升。

          第十四條宣傳與溝通

          各單位應健全安全信息宣傳體系,設立安全生產宣傳陣地,綜合利用板報、宣傳欄、微信群、簡報等媒介,宣傳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概念定義、實踐經驗、典型案例等內容。同時,建立良好的安全事項溝通程序,確保本單位與屬地政府監管機構和相關方、本單位內部各類各級員工之間在安全生產方面進行有效溝通,暢通信息渠道。

          第十五條參與機制

          各單位應根據自身運營實際,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召開安全生產會議、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組織安全競賽活動、開展崗位風險隱患自查自糾和教育培訓等活動,讓全體員工和相關方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事務,強化全體員工和相關方安全責任意識,促進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相關方安全責任的有效落實。

          第十六條審核與評估

          各單位應參照《全國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評價標準》,對自身安全文化建設情況進行定期的全面審核與評估。審核與評估要實事求是,客觀反應本單位安全文化建設狀態,著眼安全文化建設各要素的完備性和實效性,找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針對性地提出改進措施并嚴格落實,保證安全文化建設持續改進。

          第十七條推進與保障

          各單位應充分認識安全文化建設的階段性、復雜性和持續改進性,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文化建設的長期規劃和階段性計劃,并保證為安全文化建設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保障。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集團安全管理部。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4

          目的:確保實驗人員生物安全,樣品質量不受影響,環境不受污染特制定該管理制度。

          一、人員準入條件

          1、實驗室人員務必在身體狀況良好、穿戴好防護服(白大衣)的狀況下,方能進入實驗室的污染區域工作。但當身體出現較大的開放性損傷、處于較重的疾病感染狀態或呈重度疲勞狀態時不得進入。

          2、實驗室人員、輔助人員和外來人員務必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能、受過相關的實驗室生物安全培訓、了解實驗室潛在的生物危害和特殊要求,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進入相應的實驗室工作。

          3、外來參觀人員需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并在相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實驗室。

          4、未成年人、孕婦和有免疫缺陷的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處于易受感染狀態或感染后果嚴重的額人員也不得進入實驗室。

          二、生物安全日常管理:

          (一)操作準則

          1、所有樣本、培養物均可能有傳染性,操作時均應帶手套。在認為手套已被污染時應脫掉手套,立刻洗凈雙手,再換一雙新手套。

          2、當實驗過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觸到血液、有傳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動物時,務必要戴上適宜的手套,脫手套后務必洗手。在實際或可能接觸了血液、體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應立即洗手。

          3、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觸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膚。不得帶手套離開實驗室或在實驗室來回走動。

          4、嚴格禁止用嘴操作實驗器材,包括吸液、吹酒精燈等。實驗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標簽。

          5、盡量用塑料制品代替玻璃制品,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破損的玻璃不能直接用手直接操作,務必用機械方法清除,如刷子、夾子、鑷子等。破裂的玻璃器具和比例碎片應丟棄在有專門標記的、單獨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6、所有的實驗步驟都應盡可能使氣溶膠或氣霧的構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構成氣溶膠的危險性上升的操作都務必在生物安全柜里進行。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7、應盡可能減少使用利器和盡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應在資料物到達三分之二前置換。

          8、所有濺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顯或潛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務必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此類事故的書面材料應存檔。

          9、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應被假定有傳染性,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使其到達生物學安全。

          10、實驗室應持續整潔、干凈,當潛在的危險物濺出或一天的工作結束后,所有操作臺面、離心機、加樣槍、試管架務必擦拭、消毒。

          11、每日工作完畢,最后一個離開實驗室的人員需關好水、電、門、窗。

          (二)生物安全行為規范

          1.進入實驗室前要摘除首飾,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長發應束在腦后,禁止在實驗室內穿露腳趾的鞋。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機器或可隨人傳染性物質的飾物。

          2.在實驗室里工作時,要始終穿著實驗服,實驗室外禁止穿防護服(白大衣)。大白衣應定期清洗、更換,清洗時應使用具有殺菌消毒的洗液或其他相應方法。

          3、操作感染性物質、腐蝕性或毒性物質時須在通風櫥中進行,并佩戴相關的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鏡、面罩或護目鏡。皮膚受損時應以防水敷料覆蓋。

          4、當有必要保護眼睛和面部以防實驗對象噴濺、或紫外線輻射時,務必要配戴護目鏡,面罩(帶護目鏡的面罩)或其它防護用品。

          5、實驗室工作區不允許吃、喝、化妝和操作隱形眼鏡,禁止在實驗室工作區內的任何地方貯存人用食品及飲料。

          6、實驗室防護服不應和日常服飾放在同一柜子。個人物品、服裝和化妝品不應放在有規定禁放的和可能發生污染的區域。

          7、不得涉及呼吸道傳播疾病樣品室,要佩戴貼合要求的防護口罩。

          (三)監督與檢查

          1、涉及病原體的科室負責人要經常對各項實驗的生物安全性進行檢查和監督。

          2、各實驗項目主管人員要定期對所開展的實驗工作進行監督與檢查,及時發現并報告安全隱患事件。

          三、常見實驗室廢棄品處理

          實驗室廢棄品按物理類型而言可分為固體廢棄品、液體廢棄品及氣體廢棄品,就危害類型而驗分為化學毒性廢品和病原性廢品,由于廢棄物品具有潛在的致病性、傷害性,如不妥善處理會造成很大的人身危害、環境污染和社會危害。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品名錄》、《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衛生部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制定的《醫療廢物分類目錄》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實驗室廢棄物進行分類,主要包括感染性廢棄物、病理性廢棄物、損傷性廢棄物、化學性和放射性廢棄物等。

          四、支持文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2.《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3.《實驗室生物安全守則》(WHO,第三版,20xx年);

          4.《微生物和生物醫學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準則》(WS233-20xx);

          5.《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改變9489-20xx);

          6.《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生物安全培訓衛生部規劃教材,第2版);

          7.《醫療廢棄物管理條例》;

          8.《實驗室生物安全》。

        安全管理制度5

          1)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班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械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3)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并建立記錄臺帳,每天由作業班長進行記錄。

          4)班前安全活動記錄,應統一集中在現場辦公室,以備檢查。 5)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項目部或上一級部門報告。 6)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擅自離崗。

          7)嚴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 8)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9)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破施工前必須系好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往下投擲物料。

          10)正確使用防護裝臵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臵,防護設施和警告、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隨意挪動。

        安全管理制度6

           一、安全責任與意識

          為保證門店正常運作,店長及所有店內員工必須具備安全管理意識。安全管理涉及門店建筑物、錢財、商品、設備、以及員工及顧客人身安全。各項安全管理宗旨是:重在事前預防,事中處理,時候檢討、杜絕隱患。

          二、適用范圍

          門店的全體員工。

          三、內容

         。ㄒ唬╅T店安全——店長負責制

          1、定義:店長根據公司的授權,全面負責門店的安全管理,當門店財產、人身安全受到損害時,店長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2、店長要做好門店安全管理的指導、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能力。

          3、店長要帶頭做好門店的貨品安全、資金安全工作,保障員工人身安全。

         。ǘ╅T店安全管理的具體內容和措施

          1、門禁安全管理

         。1)門店要經常性檢查門鎖安全狀況,獨立門頭的門店需安裝2把門鎖,一把由當值店長保管,一把由其他當值店員保管。店中店要確保收銀臺、倉庫門鎖使用狀況良好。

         。2)要經常檢查門店門窗、防盜網是否牢固,玻璃有否破損。

         。3)下班打烊前要檢查窗戶是否關好,出門后要確保店門上鎖。

          2、現金安全管理

          (1)營業期間,門店要有專人收銀并看管收銀臺,離開收銀臺時要確保抽屜上鎖且鑰匙隨身攜帶。

         。2)現金收付必須經過驗鈔機,杜絕收到假幣。

          (3)各店每日必須將前日的營業款及時、足額存入指定銀行,匯款單據須及時傳真公司以便核查。

         。4)大額現金存行時須安排人員陪同,以確,F金安全。

         。5)嚴禁直接把現金存放在收銀臺過夜。

         。6)交接班時,單據和現金須經核對無誤后移交下一班,現金交接要過驗鈔機。

         。7)夜間營業突然停電時,收銀員應立即鎖上收銀柜,店長應安排員工在門口疏散、監督顧客;

          3、貨品安全管理

         。1)店內服務區域劃分應避免死角;

         。2)活動、人多客流大時,店長更應跟緊現場,要求同事間相互留意空擋進行補位,并合理調配人員分布,必要時安排導購充當內部保安;

         。3)確保庫房門窗上鎖,嚴禁閑雜人等出入倉庫。

         。4)交接班時,要做好庫存貨品的清點,并做好交接記錄。

         。5)要經常檢查庫房有否受潮和蟲害。

          4、消防安全管理

         。1)隨時了解氣象預報,了解附近地勢及排水道設施;

         。2)平時做好建筑物吊頂維護、門窗漏水修整;

         。3)隨時留意、檢查插座、插頭之絕緣體是否脫落損壞,平時要求門店所有員工知道總電源開關及滅火器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4)上下班時必須全面檢查電源線路、開關、燈具的使用狀況,消除消防隱患。

         。5)下班時要關閉全部電器和燈具,并關閉門店總電源。(消防、監視器電源除外)

         。6)清理垃圾時,應注意其中有無火種等易燃物;

         。7)突遇漏水、淹水或火情,應及時通報直接上級主管;

          5、人身安全管理

         。1)遇到有偷竊行為出現,應見機提醒同事注意,冷靜對待,以合適的`方式制止小偷得逞,避免與小偷發生正面沖突。門店要在醒目位置設置提示標志。

         。2)當出現重大匪情時,應立即報警。

          (3)店內、店外責任區域內若有玻璃碎片或釘子等,應立即打掃干凈;

         。4)顧客購物通道上有任何障礙物,應立即加以消除,以免撞倒或跌傷;

         。5)貨架、道具有突出尖銳物或玻璃棱角,極易刮傷員工及顧客的,應先用膠布暫時貼包住,或暫停使用,同事通報后勤部門進行整改或修理;

         。6)登高作業時,店長須監督員工用牢固的登梯,注意安全;

         。7)有員工、顧客在店鋪遭遇意外傷害的,店長應負責及時送醫救治,并及時通報直接上級主管;

          6、防止泄露商業機密

         。1)做好生意目標、實際達成等銷售業績的保密工作,對電腦內的所有數據及文件不得隨意告知、拷貝他人;

          (2)對于實施的促銷活動計劃等商業機密不得泄露;

          7、店鋪鑰匙管理

         。1)門店鑰匙由每日指定的領班以上級別同事進行保管;

         。2)錢箱鑰匙只有收銀員進行保管;

         。3)倉庫鑰匙由領班以上級別同事人員進行保管;

         。ㄈ┦ж浐投炭畹馁r償

          1、計算方式:按確認丟失貨品的進貨價值或現金總額,相關人員按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1、店長50%,庫管/收銀員30%,其他人員20%。

        安全管理制度7

          一、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項目經理認真貫徹上級下發的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

          二、組織施工生產時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全面貫徹落實有關的安全技術措施,認真執行安全交底制度和設施,設備的交接使用驗收制度。

          三、負責組織制定、實施項目部安全工作、目標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認真貫徹執行上級下達的安全考核指標。

          四、隨時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具體組織本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負責全面完成月檢時提出的有關整改事項,認真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五、組織項目部各工段、工班,各級管理人員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各級管理人員認真履行其安全生產職責,真正形成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六、負責監督、檢查本施工區內的分包隊伍,按照總包制定的施工現場管理條例進行施工,嚴禁違章作業野蠻施工。

          七、負責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及各項安全檢查。

          八、參與各類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認真吸取教訓。

        安全管理制度8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一章編制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加強集團安全生產管理,明確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和各級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應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遵循“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技術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下稱“四個必須”)、“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盡職免責、齊抓共管”、“屬地分級管理”和“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做好本單位、本部門和本崗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二章工作責任

          第三條主要負責人

          集團及各子公司主要負責人(法人或實際控制人)為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主要負有以下責任:

         。ㄒ唬┙M織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足額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ㄈ┙M織制定并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

          (五)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保證本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依法實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對承包、承租單位施行統一協調管理,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酱、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ㄆ撸┙M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ò耍┌从嘘P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做好事故搶險救援,妥善處理事故善后工作;

         。ň牛┙M織開展本單位安全生產考核工作,并對考核結果進行審定,落實相應獎懲措施;

         。ㄊ┒ㄆ诮M織召開本單位安全生產會議,聽取本單位和相關方(包括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其他相關外協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匯報,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督促安全生產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安全設施、安全管理、人員素質及工藝技術持續適應和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ㄊ唬┲С直締挝话踩a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依法依規保障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正當權益;

          (十二)國家法律法規確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責任。

          第四條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

          集團及各子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總(或安全總監)為本單位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責任,主要有:

         。ㄒ唬﹨f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推動經營管理中的安全工作,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年度工作計劃;

         。ǘ﹨f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并進行考核;

         。ㄈ﹨⑴c并監督安全生產資金投入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制定和實施;

         。ㄋ模┙M織或參與制定、修訂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ㄎ澹┙M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協助解決檢查出的問題,緊急情況下有權指令停產停業,并立即報告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研究決定處理;

          (六)組織參加審查本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設計計劃,參加本單位項目安全評價審查、工程驗收和試運行工作,并負責審查承包、承租單位相關資質、證照和資料;

         。ㄆ撸┙M織實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ò耍┙M織、監督、指導有關部門或單位研究制定并落實職業健康衛生保障措施、按要求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對從業人員正確佩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九)參加本單位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進行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

          (十)本單位確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領導班子其他負責人

          集團及各子公司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應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做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各自分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主要有:

         。ㄒ唬﹫猿帧八膫必須”和“安全第一”原則,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研究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解決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重大問題;

         。ǘ┰谘芯俊⒉渴、檢查相關工作時,對安全生產工作同時研究、同時部署、同時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或子公司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ㄈ┐_保分管范圍內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人,組織參與分管部門或單位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整改和應急預案演練等工作;

         。ㄋ模┍締挝淮_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責任。

          第六條安全生產管理部門

          集團及各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領導下開展工作,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全面監督管理責任,主要有: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協助各級領導組織和推動安全生產工作;

         。ǘ┙M織并參與制定、修訂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三)起草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年度管理目標和計劃、方案、規劃等文件;

          (四)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并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教育員工自覺承擔安全生產義務,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三類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如實記錄;

         。ㄎ澹┙M織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協助解決檢查出的問題,有權糾正、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緊急情況下有權指令停產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研究處理;

         。┒ㄆ诮M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分析本單位安全生產形勢、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建議及改進措施,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七)按有關規定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設計計劃,參加項目安全評價審查、工程驗收和試運行工作,并負責審查承包、承租單位相關資質、證照和資料;

         。ò耍┙M織制定、編修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工作;

         。ň牛┙M織研究職業中毒的預防工作和職業病的防治措施,監督指導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正確佩戴和使用工作;

          (十)監督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檢測、監控措施落實情況;

          (十一)參加涉及本單位的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進行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或單位制定事故預防措施并監督執行;

          (十二)組織本單位安全工作的考核和評比,交流、推廣安全生產經驗、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

         。ㄊ┍締挝淮_定的其它安全生產責任。

          第七條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

          集團及各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領導下,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確保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全面有效落實,并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八條其他職能部門

          集團及各子公司各部門(包括綜合部門、組織人事部門、財務部門、工程管理部門、物業管理部門、生產技術部門、設備管理部門等,以本單位實際情況為準)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落實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共同責任

          1.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單位安全生產有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門和分管范圍內安全防控體系,組織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到崗、到人,并對本部門安全防控體系正常有效運行負責;

          2.組織開展本部門員工的部門級、崗位級安全教育培訓,并對培訓效果負責;

          3.制定完善本部門轄區和分管范圍內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報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審核,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后下發執行;

          4.負責本部門和分管范圍的生產安全、電力安全、設備設施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及職業健康安全等工作,保證安全生產條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要求;

          5.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定期研究本部門和分管范圍安全生產工作,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6.認真履行本單位各類應急預案確定的職責,按照科學有效銜接的原則,研究制定本部門轄區和分管范圍內相關應急預案,并開展經常性的演練工作,持續提升本部門員工應急能力;

          7.負責對本部門和分管范圍內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情況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8.落實本部門對相關方(承包、承租、出租、臨時借用等發生業務往來事實的單位)的統一協調管理工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要求,及時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或勞務合同,落實安全生產告知事項;

          9.對本部門和分管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落實有效的檢測、監管措施;

          10.本單位確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責任。

         。ǘ⿲m椮熑

          1.綜合行政部門

          (1)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公務用車安全管理辦法,負責車輛日常檢修、保養及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等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本單位車輛交通安全;

         。2)負責分管范圍內的辦公樓、員工宿舍、食堂等場所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用氣安全管理工作,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問題隱患;

         。3)為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教育培訓、宣傳活動及監督檢查等工作,提供有關場地、物資、車輛等保障。

          2.財務管理部門

         。1)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安全生產費用列入本單位年度財務預算;

         。2)參與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制定,并嚴格落實,保證安全生產費用及時提取和使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臺賬;

          (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獎懲、安全生產責任險等相關工作。

          3.組織人事部門

         。1)及時組織新入職員工(包括實習、代培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公司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各部門;

         。2)將安全生產工作履職情況納入干部任用、員工晉升和綜合考核測評內容;

         。3)在編制人才招聘、培訓計劃時,應征求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意見,保證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適應本單位經營發展需要;

         。4)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員工工傷保險制度,確保工傷保險足額繳納。

          第九條其他職能部門負責人

          其他職能部門負責人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領導下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對本部門和分管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主要有:

         。ㄒ唬﹫猿帧八膫必須”和“安全第一”原則,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單位安全管理制度,確保自身具備做好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素質和能力;

          (二)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有關會議、活動,定期研究本部門和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有效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

          (三)接受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監督,聽取有關意見建議,積極改善本部門和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條件;

         。ㄋ模┍締挝淮_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條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各級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本單位、本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管理,主要負有下列責任:

         。ㄒ唬┱J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協助本單位、本部門領導組織和推動安全生產工作;

         。ǘ﹨⑴c制定、修訂本單位、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對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ㄈ┢鸩葜贫ū締挝弧⒈静块T安全生產工作年度管理目標和計劃、方案、規劃等文件;

         。ㄋ模﹨⑴c本單位、本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三類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如實記錄;

         。ㄎ澹﹨⑴c本單位、本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有權糾正、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緊急情況下有權指令停產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研究處理;

         。┙M織并參加本單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分析本單位、本部門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建議及改進措施,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ㄆ撸┌从嘘P規定參加審查本單位、本部門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設計計劃,參加項目安全評價審查、工程驗收和試運行工作,并負責審查相關方有關資質、證照和資料;

         。ò耍┙M織并參與本單位、本部門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編修和演練工作;

          (九)對本單位、本部門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ㄊ﹨⒓颖締挝、本部門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進行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或單位制定事故預防措施并監督執行;

          (十一)參與本單位、本部門安全工作的考核和評比,交流、推廣安全生產經驗、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

         。ㄊ┍締挝淮_定的其它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一條其他崗位從業人員

          各崗位從業人員必須服從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對本職崗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主要有:

         。ㄒ唬┓e極參加本單位、本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掌握所在崗位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技能,不斷強化自身安全生產意識;

         。ǘ┳杂X遵守本單位、本部門、本崗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并隨時制止他人的違章作業;

         。ㄈ⿶圩o和正確使用本崗位涉及的設備設施、車輛、工具及個人防護用品;

          (四)負責本崗位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并報告事故隱患和其他不安全因素,主動提出改進意見,確保各類問題隱患及時消除;

          (五)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現場;

         。┱J真了解本崗位和工作場所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積極參加應急演練,不斷提升自身應急能力;

          (七)對本單位、本部門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建議;

         。ò耍┳杂X接受安全生產監督和考核;

         。ň牛┍締挝淮_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責任。

          第三章領導機構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委員會

          集團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全稱:*****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下稱集團安委會),是集團安全生產管理最高領導機構,負責研究協調解決集團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確保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各項管理制度落實到位,有效避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集團安委會組成:

          主任:董事長(總經理或實際控制人)

          常務副主任:集團安全生產分管副總(或安全總監)

          副主任:集團領導班子其他成員

          成員: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主要負責人

          各子公司應設立相應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并在集團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第十三條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集團安委會下設辦公室(全稱:****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下稱:集團安委辦),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部,負責處理集團安委會日常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任集團安委辦主任。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各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應報集團安全管理部備案。

          第十五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集團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集團安委會組織修訂完善。

          第十七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集團安全管理部。

          第十八條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施行。

          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章編制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集團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不斷提高集團全員安全生產知識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識,有效防范各類安全事故、預防職業病的發生,結合集團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全體員工,包括短期合同工、臨時工、實習人員等。

          第二章工作責任

          第三條集團及各子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全面負責,主要有:

         。ㄒ唬┙⒔∪⒙鋵嵄締挝话踩a教育培訓責任制;

         。ǘ┙M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規章制度;

         。ㄈ┙∪締挝话踩a教育培訓管理機構并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

          (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投入的有效實施;

         。ㄎ澹┙M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六)定期聽取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匯報并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七)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并及時消除發現的問題和隱患;

          (八)其他應當履行的職責。

          第四條集團及各子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應協助主要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職責,承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綜合管理領導責任,主要有:

         。ㄒ唬┙M織審查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規章制度并督促落實;

         。ǘ┙M織審查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費的提取使用計劃并督促落實;

          (三)組織審查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材和考試題庫,并組織有關教材的會審工作;

         。ㄋ模┙M織選拔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師并完善師資隊伍;

         。ㄎ澹┙M織審查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并督促落實;

         。┙M織實施本單位公司級安全培訓;

         。ㄆ撸┙y一協調管理承包、承租單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并定期組織檢查;

         。ò耍┟考径戎辽俳M織一次對本單位及承包、承租單位的安全培訓監督檢查,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九)其他應當履行的職責。

          第五條集團及各子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主要負有以下責任:

         。ㄒ唬┙M織起草并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規章制度;

         。ǘ﹨⑴c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費的提取和使用計劃;

         。ㄈ┙M織起草或推選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材,并參與教材的審查和組織有關教材的會審工作;

         。ㄋ模┙M織建立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試題庫并督促使用;

          (五)統籌管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師,聯系協調具有相關資質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機構;

         。┙M織起草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并參與審查;

         。ㄆ撸┙M織實施本單位車間(工段、區、隊或部門)和班組級(崗位)安全培訓、師傅帶徒弟實習教育、安全再培訓以及停產檢修、復產復工等專項培訓;

         。ò耍┙⒔∪締挝粡臉I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詳細、準確記錄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九)組織核實并處理本單位及承包、承租單位進場的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真偽;

          (十)組織實施對本單位及承包、承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的監督檢查,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ㄊ唬┢渌麘斅男械穆氊煛

          第六條其他部門負責人應按照“四個必須”和“一崗雙責”等有關要求,對其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承擔直接領導責任。

          第七條集團全體員工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自身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未經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三章培訓內容

          第八條集團及各子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野踩a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ǘ┌踩a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的有關規定及主要措施;

         。ㄋ模┲卮笪kU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救援組織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ㄎ澹┞殬I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鴥韧庀冗M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ㄆ撸┑湫褪鹿屎蛻本仍咐治觯

         。ò耍┢渌枰嘤柕膬热。

          第九條集團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的有關規定及主要措施;

          (四)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ㄎ澹⿷惫芾怼鳖A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鴥韧庀冗M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ㄆ撸┑湫褪鹿屎蛻本仍咐治;

         。ò耍┢渌枰嘤柕膬热。

          第十條集團及各子公司新入職員工在上崗前應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公司級崗前安全教育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ǘ┍締挝话踩a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ㄋ模┯嘘P事故案例等。

          部門(車間或工段)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ㄒ唬┕ぷ鳝h境及危險因素;

         。ǘ┌踩a風險辨識方法和風險管控措施;

         。ㄈ┧鶑氖鹿しN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ㄋ模┧鶑氖鹿しN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ㄎ澹┳跃然ゾ、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踩O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ㄆ撸┍静块T(車間或工段)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ò耍╊A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ň牛┯嘘P事故案例;

         。ㄊ┢渌枰嘤柕膬热荨

          班組(崗位)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ㄒ唬⿳徫话踩僮饕幊;

         。ǘ⿳徫恢g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ㄈ┯嘘P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一條集團及各子公司每年應當按規定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再培訓,內容包括:

         。ㄒ唬┯嘘P本行業安全生產新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和規范;

          (二)有關本單位安全生產新的制度、標準、規程等;

         。ㄈ┎捎玫男鹿に、新技術、新材料和使用的新設備及其安全技術要求;

         。ㄋ模┍緧徫凰璧陌踩a知識、操作技能及事故預防和風險管控措施;

         。ㄎ澹┑湫褪鹿拾咐治雠c討論;

         。┢渌麘斉嘤柕膬热荨

          第十二條員工在本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離崗6個月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部門(車間或工段)和班組(崗位)級的安全培訓。

          本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應當對有關的從業人員重新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本單位在停產檢修、設備設施大中修前以及結束停產、停業、停工、停止建設恢復生產經營前,應當對有關的從業人員進行專項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本單位員工對造成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應當重新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十三條凡涉及高危行業、特種作業的崗位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須嚴格按照法規要求和行業標準執行。

          第四章培訓課時

          第十四條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新入職員工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每年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再培訓與上一年度培訓的時間間隔不得超過12個月。

          第十五條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每日培訓一般不低于4學時,特殊情況可適當調整培訓日程和單日學時,但不得縮減安全教育培訓總學時,并在30日內完成相應的安全培訓。

          單位組織的師傅帶徒弟實習教育,應當連續組織實施。實習教育累計中斷6個月以上的,應當重新進行師傅帶徒弟實習教育。

          第十六條凡涉及高危行業、特種作業的崗位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課時,嚴格按照法規要求和行業標準執行,確保培訓效果,必須做到持證上崗。

          第五章成績管理

          第十七條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結束后10日內,按照有關考核標準及規定組織實施考試。考試采用計算機或者紙質試卷方式,考試滿分為100分,8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荚嚥缓细竦脑试S補考1次,經補考仍不合格的,應當對其重新進行培訓及考核。

          第六章檔案管理

          第十八條集團及各子公司應建立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檔案材料應當齊全、完整、準確、系統。

          由本單位自主培訓的,安全培訓考核結果應當由負責考核的人員和從業人員本人簽名。

          建立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紙質檔案,實行一人一檔,應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W員登記表或生產經營單位新入職從業人員登記表;

         。ǘ┥矸葑C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

         。ㄈv次接受安全培訓的培訓考核記錄;

         。ㄋ模v次接受安全生產獎懲記錄;

         。ㄎ澹┢渌嘘P情況。

          第十九條在安全培訓結束后30日內,應建立本單位安全培訓紙質檔案,實行一期一檔,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嘤栍媱,包括培訓人員類型、崗位(工種)名稱以及培訓人數、時間、地點、教學內容、課時、授課教師等內容;

         。ǘ┌踩嘤柦滩臅䦟彵;

         。ㄈ┌踩嘤柦滩幕蛘n程講義;

         。ㄋ模⿲W員名冊及考勤表;

         。ㄎ澹⿲W員考核成績統計表;

         。┚C合考評報告;

         。ㄆ撸┢渌嘘P情況。

          委托培訓機構進行培訓的,一期一檔還應當包括與培訓機構簽訂的服務合同或者協議復印件。

          第二十條應建立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復審紙質檔案,實行一人一檔,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締挝换蛏霞壷鞴懿块T任職或者定崗的文件;

         。ǘ┥矸葑C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

         。ㄈ┞殬I資格或技術職稱的證書復印件;

         。ㄋ模v次取得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書的復印件;

         。ㄎ澹v次復審或延期復審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或培訓信息登記表;

         。┍締挝唤M織實施的有關安全培訓及考核材料;

         。ㄆ撸v次接受安全生產獎懲記錄;

         。ò耍┢渌嘘P情況。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復審紙質檔案除符合本款規定外,還應當包括特種作業人員身體健康體檢證明及其證件真偽核查表。

          第二十一條可根據《電子文件歸檔與管理規范》(GB/T18894-20xx)等有關要求,建立相應的安全培訓電子檔案,并將安全培訓電子檔案存儲到符合保管要求的脫機載體上,與紙質檔案一同歸檔保管。

          第二十二條安全培訓檔案應當按照國家及本單位相關規定妥善保存。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集團安全管理部。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三、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編制總則

          第一條為做好集團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工作,保障各類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依據《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法規要求,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及各子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第三條本制度中勞動防護用品是指用人單位為從業人員配備的,使其在勞動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危害的個人防護裝備。

          勞動防護用品分為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和一般勞動防護用品。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是指列入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目錄的防護用品,未列入目錄的勞動防護用品為一般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章工作職責

          第四條集團及各子公司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協調解決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保障本單位勞動防護用品依法依規發放、使用。

          集團及各子公司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和其他分管領導,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協助主要負責人做好分管領域的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和監督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財務管理部門應按要求提取安全費用,保障本單位采購勞動防護用品所需資金。

          第六條各級勞動防護用品管理部門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放和報廢。

          采購人員必須到有資質的勞動防護用品生產經營單位購買勞動防護用品。采購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證件齊全。

          勞動防護用品驗收人員應根據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進行驗收,倉庫管理人員接到勞動防護用品驗收合格單據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并按相關說明要求實行專門儲存、專門保管、定期檢查、建立臺賬,防止發生過期或變質問題。

          第七條各級勞動防護用品管理部門應根據《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GB1651)和國家頒發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以及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嚴格按標準發放。發放工作應由專人負責,并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臺賬。

          第八條集團及各子公司依據自身經營管理實際,確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審批流程和發放日期。

          第九條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做好本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和使用的監督工作,定期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情況,檢查本單位員工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情況。

          第十條集團及各子公司應加強對員工正確配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教育培訓,把勞動防護用品的性能、用途、正確配戴和使用等做為對新員工及每年全員培訓的重要內容進行培訓、學習和考核。

          第十一條各崗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按要求正確配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并做好勞動防護用品的維護和保養工作。

          第十二條勞動防護用品由于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所在部門出具證明,到勞動防護用品管理部門辦理更換手續。

          對于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更換或領取,必須以舊換新,對于過期、損壞等報廢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集中存放,定期消毀,嚴防流失。

          第三章償罰事宜

          第十三條凡屬個人保管不當,丟失和損壞勞動防護用品者,一律折價賠償。

          第十四條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不按規定配戴勞動防護用品的員工,除進行教育外,按"三違"論處,依據集團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集團安全管理部。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四、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制度

          第一章編制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落實集團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范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河北省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及各部門、各子公司和納入統一協調管理的相關方單位。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下稱風險管控),是指集團內部為保障安全生產而自主組織開展的,對建筑施工、港口裝卸、道路交通、維護檢修和安全管理等各環節可能存在或產生的危險、危害因素進行超前辨識、分析、分級評估、管控的活動。

          第四條風險管控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自主排查、科學評估、分級管控”的原則,實行差異化、動態化管理。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集團成立風險管控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任常務副組長,其他領導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部門、各子公司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集團風險管控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集團安全管理部。

          第三章工作責任

          第六條集團風險管控領導小組組長是第一責任人,負責確保集團風險管控體系的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所需的資源,確保領導小組成員及全體員工參與風險管控體系建設,認真履行相應職責。

          常務副組長是集團風險管控的主要責任人,負責集團安全生產風險辨識、評價、分級管控和公告警示等工作的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

          其他副組長和各部門、各子公司主要負責人是各自分管范圍、部門和單位風險管控的主要責任人,負責本領域、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風險辨識、評價、分級管控和公告警示的協調監督管理工作。

          各級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班組長負責實施本班組重點工序安全生產風險因素的辨識和評估管理。

          各崗位人員負責實施本崗位安全生產風險因素的辨識和評估管理。

          第七條集團安全管理部是集團風險管控工作的牽頭部門,協助集團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完成風險管控體系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負責本制度的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和指導;負責對各級風險及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的匯總、協調、監督;負責將本項工作納入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確保實現“全崗位、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風險管控。

          第四章工作程序

          第八條開展風險防控教育培訓。

          對集團風險管控領導小組開展專項培訓,重點培訓如何指導全體員工對其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進行辨識,并對崗位辨識的安全風險因素及制定的管控措施進行審核。

          對全體員工開展崗位風險防控培訓,使員工熟練掌握風險辨識的方法、風險分級原則、管控措施制定要求和工作流程要求等內容。

          第九條開展風險因素辨識。

          風險因素辨識分為全面辨識和專項辨識。

          全面辨識:

          (一)生產工藝和生產技術;

          (二)普通設備設施和特種設備,能源隔離、機械防護等涉及安全生產的設備設施及其檢驗檢測情況;

          (三)建筑物、構筑物、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生產經營環境,以及與生產經營相關相鄰的環境、場所和氣象條件;

          (四)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安全防護和安全作業行為;

          (五)安全生產責任制、操作規程、教育培訓、現場作業、應急救援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六)其他可能產生風險的因素。

          專項辨識:

          在生產經營環節或者生產經營要素發生重大變化,高危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者推廣應用前以及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及時開展專項辨識。

          集團及各子公司應當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分層次逐級劃分和確定風險因素評估單元,并根據評估的目標、范圍、專業技術力量等客觀情況,選擇科學合理、便于操作的風險辨識方法,對生產過程中人、物、環境、管理四個方面的要素開展辨識,考慮正常、異常和緊急三種狀態以及過去、現在和將來三種時態,辨識要做到系統、全面、無遺漏。通過辨識確定本單位風險點數量,并逐個確定責任人。

          第十條開展風險評估分級。

          集團及各子公司應當根據生產工藝和生產技術,綜合考慮職業病危害風險和生產安全事故風險,選取適當的危險評價方法(工作危害分析JHA、安全檢查表分析SCA、風險矩陣分析法LS、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法LEC、風險程度分析法MES、事件樹分析ETA等),將辨識出的風險確定為重大、較大、一般和低四個等級,分別以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注。

          風險等級的確定以該危險因素評價出的最高風險級為準,并注明參考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集團內部標準等)。

          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完成后,應根據辨識評價結果和生產組織、工藝等行業特點,逐級編制并發布風險分布圖。

          第十一條制定并公示管控措施。

          集團及各子公司應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從工程技術、安全管理、個體防護等方面,遵循消除、替代、工程控制、管理控制、個體防護的優先層級順序和統籌使用原則,對辨識出的風險因素,按照風險等級,逐一制定風險管控措施,明確管控重點、管控部門和管控人員。其中,對較大及以上等級的風險,還應當制定專門管控方案。

          管控措施制定完成后,應在醒目位置、重點區域設置安全風險公告欄,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標明主要安全風險及管控措施、應急措施、責任人及報告方式等內容。

          在有較大及以上等級風險的生產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關鍵部位和有關設施設備上應當設置明顯警示標志、標識,設立包括疏散路線、危險介質、危害表現和應急措施等內容的公示牌(板)。

          在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及玻璃棧橋、懸空橋梁、人行隧(廊)道等設施,還應當按照規定的距離、密度、內容設置安全風險警示牌(板),避免造成意外傷害。

          第十二條建立健全風險管控信息臺賬(清單)。

          (一)明確臺賬(清單)內容。風險管控信息臺賬(清單)應包括辨識部位、存在風險、風險分級、事故類型、主要管控措施、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等內容。

          (二)實時動態管理。高度關注生產運營狀況變化后的風險狀況,動態評估風險等級,及時調整管控措施和風險管控信息臺賬(清單),確保各類安全生產風險始終處于可控狀態。

          第五章工作要求

          第十三條在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使用新設備、變更工藝技術過程中,以及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對相應的風險重新進行辨識、制定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

          集團及各子公司主要負責人應當每季度至少組織檢查一次風險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實情況。

          第十四條生產班組在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或者交接班時,應當進行風險確認和風險管控措施預知、設備設施檢查等安全確認,并及時排除新產生的風險;生產經營活動結束后,應當對作業場所、設備設施、物品存放等涉及安全的事項進行檢查。

          第十五條發包或者出租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時,應當在專門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承包、租賃合同中,約定涉及風險管控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自本制度施行之日起,集團及各子公司應每年組織開展一次全面辨識,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風險管控動態評估,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立即開展評估。評估結果用于指導生產計劃、應急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以及安全生產管理、風險管控、隱患治理等項工作。

          第十七條本單位專業技術力量不足的,可聘請專家或技術服務機構,指導風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但不得包辦或代替。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集團安全管理部。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五、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章編制總則

          第一條為及時發現并消除集團運營管理過程中存在的事故隱患,有效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河北省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等有關法律規章,結合集團運營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及各部門、各子公司和納入統一協調管理的相關方單位。

          第三條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遵循“誰主管、誰負責”和“全崗位、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則,建立并落實以風險為核心的從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到崗位員工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體系,實現隱患自查自改自報常態化,及時消除各類安全生產隱患,確保集團生產安全。

          第二章術語定義

          第四條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或導致事故后果擴大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五條隱患排查是指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崗位員工以及其他相關人員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和安全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對照風險分級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實情況,對本單位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的工作過程。

          第六條隱患的分級是以隱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難度及其影響范圍為標準的,可以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無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七條事故隱患分為基礎管理類隱患和生產現場類隱患。

          生產現場類隱患主要包括:設備設施、場所環境、從業人員操作行為、消防及應急設施、供配電設施、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輔助動力系統及現場其他方面。

          基礎管理類隱患主要包括:生產經營單位資質證照、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安全生產投入、應急管理、職業健康衛生管理、相關方單位安全管理及基礎管理其他方面。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到位應視為重大事故隱患。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集團成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任常務副組長,其他領導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部門、各子公司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集團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集團安全管理部。

          第四章工作責任

          第九條集團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組長是第一責任人,負責確保集團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的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所需的資源,確保領導小組成員及全體員工參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系建設,認真履行相應職責。

          常務副組長是集團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主要責任人,協助組長做好組織、檢查、指導、考核及體系建設等工作,定期召開會議分析、研究、解決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并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匯報。

          其他副組長和各部門、各子公司主要負責人是各自分管范圍、部門和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主要責任人,負責本領域、本部門、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工作,確保分管范圍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開展。

          班組長負責本班組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全面工作。

          各級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十條各崗位員工負責本崗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應掌握本崗位涉及的風險分布情況、風險后果、可能存在的隱患及風險控制措施等相關知識;熟悉本崗位作業有關危險因素的檢查控制內容和當班檢查控制情況,杜絕弄虛作假現象;發現隱患應立即上報,并協助整改,若不能及時整改,需采取臨時措施避免事故發生。

          第十一條集團安全管理部是集團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牽頭部門,協助集團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完成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負責本制度的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和指導;負責對各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等匯總、協調、監督和管理;負責將本項工作納入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確保實現“全崗位、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風險管控。

          第五章工作要求

          第十二條各責任單位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應當對照風險管控信息臺賬(清單),檢查風險部位、風險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的落實情況,重點排查:

          (一)從業人員是否存在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二)生產經營場所和設施設備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相關規定、標準要求;

          (三)是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規定建立實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四)其他可能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因素。

          第十三條各責任單位應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清單,并編制隱患治理信息臺賬。事故隱患排查清單應當包括排查的.風險部位、風險管控措施、風險失控表現、失職部門和員工、排查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排查時間等內容;隱患治理信息臺賬應當包括隱患名稱、隱患等級、治理措施、完成時限、復查結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等內容。

          第十四條事故隱患排查包括定期排查和專項排查。

          定期排查要求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至少組織并參加一次,安全管理部門每旬至少組織一次,部門(車間)每周至少組織一次,班組每天組織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開展專項排查:

          (一)與本單位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以及規程制定、修改或者廢止的;

          (二)設備設施、工藝、技術、生產經營條件、周邊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停工停產后需要復工復產的;

          (四)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險情的;

          (五)上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的;

          (六)氣候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或者預報可能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對安全生產構成威脅的。

          第十五條各責任單位對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并組織實施,消除隱患。整改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隱患清單;

          (二)治理的標準要求;

          (三)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四)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五)負責治理的機構、人員和工時安排;

          (六)治理的時限要求;

          (七)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八)復查工作要求和安排;

          (九)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重大隱患整改方案實施前應當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相關負責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具體負責整改人員進行論證,必要時可以聘請專家參加。

          第十六條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進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時,應當對照風險管控信息臺賬(清單)與隱患治理信息臺賬,重點檢查風險的辨識、分級和管控以及隱患的排查、分級和治理等內容。

          在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有權責令被檢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消除隱患;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依法依規作出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關設施或者設備的決定,及時向集團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報告。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集團安全管理部。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六、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編制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集團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規范集團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投入,確保集團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開展,有力保障集團廣大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在成本中列支,用于完善和改進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應按照“專項列支、確保需要、?顚S、規范管理”的原則進行財務管理,并納入企業年度預算。

          第三條安全生產費用應在當年度經費預算中,列入重點編制項目,不得少于國家規定的比例。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及各子公司(下稱單位)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五條單位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面領導本單位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工作,負責協調解決安全生產費用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是第一責任人,負責審批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經費使用報告等重要文件。

          第六條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安全生產投入的落實情況,負責審核、匯總并編制本單位安全生產費用提取計劃、經費提取和使用報告,負責建立安全生產費用臺賬,如實記錄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情況。

          第七條單位財務部負責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費用進行統一管理,參與審核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根據計劃做好資金提取和使用的落實工作,做到?顚S茫_保安全投入及時、足額、有效。

          第八條單位其他職能部門負責分管范圍內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計劃的編制、經費的申請和使用。

          第三章費用提取

          第九條單位應依據自身行業類別和運營實際,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要求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單獨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科目。

          第四章使用范圍

          第十條安全生產費用主要用于本單位安全技改項目、職業衛生改善項目、安全教育宣傳、科研方面等。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ǘ┡鋫浔匾膽本仍鞑、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ㄈ┌踩a檢查與評價支出;

         。ㄋ模┲卮笪kU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安全設施、特種設備的檢測、校驗;

         。ㄆ撸┌踩a獎勵費用;

          (八)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五章使用程序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使用,原則上應嚴格按照“各部門(班組)申請-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單位分管負責人審核-財務部門和分管負責人審核-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財務部門落實”的程序實施。

          如申請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不足,應按上述程序及時追加申請金額,以滿足安全生產工作需要;如申請的專項資金有盈余,應上繳單位財務,仍列入安全生產費用。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單位審計部門負責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一般每季度進行一次監督檢查,檢查內容主要有:

         。ㄒ唬z查安全費用使用的臺賬、報表等;

          (二)實物與賬冊是否相符;

         。ㄈ﹫箐N手續是否齊全,報銷憑證是否有效;

         。ㄋ模┴攧詹吭O置科目與列入科目、記帳是否符合要求;

         。ㄎ澹┢渌枰獧z查的內容。

          如檢查中發現問題,應如實記錄,按有關制度提出整改要求和處理意見,責令有關責任人限期整改,并將有關情況向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集團安全管理部。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七、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第一章編制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集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強和規范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及時了解和掌握集團各時期、各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和解決經營管理過程中存在的有關問題,有力推動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依據《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及各子公司和納入統一協調管理的相關方單位。

          第二章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

          第三條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一般每一個季度召開一次,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召集,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主持,委員會全體成員參加,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參會人員范圍。

          第四條會議主要任務是研究議定如何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區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要求,全面掌握當季度安全生產工作形勢,研究解決本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存在重大問題。審定制度、計劃、獎懲等有關重大事宜。

          第三章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第五條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召集,單位分管負責人主持。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技術負責人、技術人員和各車間(部門)主管生產的人員等,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參會人員范圍。

          第六條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總結、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有關文件,研究提出本單位的貫徹落實措施;表彰和獎勵安全生產優秀單位和先進個人;研究落實有關問題隱患的解決措施等。

          第四章安全生產工作例會

          第七條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旬至少召開一次,由部門(車間)主要負責人召集。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是全體成員,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

          第八條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的主要任務是研究討論本部門(車間)如何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和部署,全面分析本部門(車間)安全生產工作形勢,研究解決本部門(車間)在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決策部署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第五章安全生產班前會

          第八條安全生產班前會一般由班組長負責召開,小組成員參加,可根據工作實際要求相關方技術人員、協力人員參加。在每天作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

          第九條安全生產班前會主要任務是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布置、檢查、交流、總結本班次的安全生產工作;強調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規章制度及接班注意事項等內容;分析班組內外事故案例;結合本班組特點開展事故隱患的預測預控等。

          第六章工作要求

          第十條召集者在召開會議之前,應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對會議議程、會議材料進行把關,提高會議效率,確保會議效果。

          第十一條通知人員參會時,應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會議時長、會議地點寫明。

          第十二條各類安全生產會議要求參會人員實名簽到,均應由專人要做好相應的記錄。各級責任單位要建立安全生產會議臺賬,妥善保管。

          重要會議會后要及時下發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會議主要內容、處理結果、決議執行等內容。

          第十三條各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嚴格遵守會議紀律,未經召集人同意,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

          第十四條全體員工應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會議決定的事項。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指導。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集團安全管理部。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八、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編制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做好事故的報告、統計、上報和調查處理工作,及時掌握事故原因、事故規律,認真吸取事故教訓,有效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所轄范圍內生產安全事故的管理。

          第三條生產安全事故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中突然發生的,傷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導致原生產經營活動暫時中止或永遠終止的意外事件。

          第四條本制度中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依據集團實際確定,高于法規標準。

          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輕傷或1人以上3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較大事故是指造成是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輕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到30萬元以下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人員輕微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事故;

          輕微事故是指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的事故。

          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下同。

          第二章事故報告

          第五條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和集團安全管理部報告;事故單位負責人應依法在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第六條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報告內容主要有: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經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第三章事故救援

          第七條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在進行事故逐級上報的同時,應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援,防止事故擴大和財產損失。

          第八條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正確有效措施,杜絕繼發事故,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將受傷或中毒人員用適當的方法和器具搬運出危險區域,并根據具體情況施行急救措施。在醫務人員未趕到現場前,現場人員不得停止對傷害人員的搶救和護理。

          第九條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四章事故調查

          第十條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事故后果達到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標準的,由相應級別政府組織調查,集團有關領導、部門及事故發生單位要做好配合工作;未達到法定標準的,由集團組織調查。

          發生輕微和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由事故單位負責調查。

          第十一條事故調查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第十二條事故調查組的成員應當具備事故調查所需的知識技能,并與所調查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在事故調查工作中應當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事故調查組的紀律,保守事故調查的秘密。事故調查組主要履行下列職責:

          (一)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二)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

          (三)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四)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未經事故調查組組長允許,事故調查組成員不得擅自發布有關事故的信息。

          第十三條事故調查組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并要求其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在事故調查中發現涉嫌犯罪的,事故調查組應當及時將有關材料或者其復印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四條事故調查組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特殊情況下,經負責事故調查的單位批準,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的期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60日。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五)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第十五條事故調查報告應當附具有關證據材料。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在事故調查報告上簽名。事故調查報告報送負責事故調查的單位后,事故調查工作即告結束。事故調查的有關資料應當歸檔保存。

          第十六條負責組織事故調查的單位應當自收到事故調查報告之日起15日內做出批復,特殊情況下,批復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最長不超過30日。

          由各子公司負責調查的,調查報告批復情況應向集團安全管理部報備。

          第四章事故處理

          第十七條事故處理應嚴格按照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開展工作。

          第十八條事故發生單位應當按照事故調查報告批復,對本單位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進行處理。

          第十九條在追究責任時要分清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責任分析要應按以下步驟:

          (一)按照事故調查確認的事實;

          (二)按照有關組織管理及生產技術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狀態的責任;

         。ㄈ┌凑沼嘘P技術規定的性質、明確程度、技術難度,追究屬于明顯違反技術規定的責任,不追究屬于未知領域的責任;

         。ㄋ模└鶕鹿屎蠊⒇熑握哓熑未笮∫约芭浜险{查態度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條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應當接受工會和員工的監督。

          集團安全管理部應當對事故發生單位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在事故調查處理過程中,事故單位相關責任人和調查組人員未履行本制度規定的,按照集團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涉嫌犯罪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未盡事宜由集團安委會決定。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集團安全管理部。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九、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編制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保障員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不受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影響,預防職業病的發生,保護職業病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所有涉及職業衛生管理的子公司和納入統一協調管理的相關方單位(下稱有關單位)。

          第三條集團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宣傳部門及工會應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普及職業病防治知識,增強員工職業病防治觀念,提高員工自身健康保護意識。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集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對全集團職業衛生工作進行指導、決策及監督管理。

          集團主要負責人對集團職業衛生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各分管負責人和各級主要負責人負責分管范圍、分管部門,分管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

          集團安全管理部行使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能。

          各級黨組織和工會組織有權對職業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五條有關單位必須配備或指定專職或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第三章作業管理

          第六條有關單位必須認真落實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簡稱“建設項目”)職業衛生設施“三同時”管理規定。

         。ㄒ唬╉椖抗芾韱挝辉跀M定生產建設項目時,要充分利用先進技術,盡量選擇無毒、無害的先進生產工藝。

          (二)有關職業衛生設施、作業防護措施、操作程序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國家規定和行業標準。

          (三)對職業衛生有特殊要求的(如有毒、有害、有放射性)危害性較大的設計項目,必須按照相關規定,經集團安全管理部門和屬地監管部門審查同意,符合安全衛生要求后才能實施。

         。ㄋ模╉椖抗芾韱挝患笆┕挝灰獙T工安全衛生設施工程、設備設施、防護器材的質量負責;相關安全管理部門對建設項目職業衛生設施實行監督管理。

         。ㄎ澹┞殬I安全衛生設施竣工驗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進行,必須有項目管理單位、相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人員參加,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運行。

         。┥a設備檢修時,安全衛生設施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同步檢修,同步投入生產。

          第四章作業環境管理

          第七條涉及職業危害的作業環境應按照相應類別的國家標準實行分級管理。

          第八條集團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檢測標準對涉及有害作業的工作環境定期組織檢測評價,發現問題及時向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并督促整改,做好檢測數據歸檔管理工作。

          第九條作業環境指標合格率、職業衛生防護設施運行效率等指標應作為安全管理考核指標。

          第十條有關單位應建立職業衛生防護設施運行、維護和管理制度,按要求建立管理檔案。

          第十一條有關單位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行業標準為員工提供職業病防護用品,并督促員工正確使用和穿戴。

          第十二條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拆卸停用各種職業衛生防護設施、標識,因故必須拆卸、停用時須報經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主要負責人批準,并在生產設備檢修完畢時及時恢復。

          第十三條有關單位應在涉及職業危害作業區域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規定或行業標準的警示標識,設置安全有效防護裝置,并對其安全防護裝置按規定標準進行顏色噴涂。

          第五章健康管理

          第十四條有關單位應建立健康監護檔案制度,并實施就業前、在崗和特殊健康檢查、職業病人離退后復查機制。檢查結果存入員工健康監護檔案。

          健康監護檔案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職業病診療等個人健康資料。

          第十五條職業健康體檢崗位人員名單由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根據現場調查檢測結果提出,報具有職業病檢測資質的機構進行體檢,體檢結果應及時報送集團工會和安全管理部。

          第十六條有關單位發現職業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集團安全管理部報告。對確認為職業病的,應向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有關單位應嚴格落實法律法規規定的健康檢查頻次,對檢查出的職業病或疑似職業病人員要按照國家規定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

          第十八條有關單位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部門的規定給予適當的崗位津貼。

          職業病體檢、醫療及營養費等待遇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執行,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掌握發放標準。

          第十九條用于預防和治理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衛生檢測、健康監護和職業衛生培訓等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支。

          第二十條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離退休職業病人體檢、醫療及營養費由用人單位負責。

          第二十一條根據有關職業病報告管理規定,各級安全生產部門要定期向本級工會、主要負責人報告職業病發生、發展情況。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集團安全管理部。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編制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有效防范集團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消防法》、《消防條例》及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和納入統一協調管理的相關方單位。

          第三條集團消防管理工作遵循“屬地管理、分級負責、人人有責、各負其責”的原則。

          第二章工作職責

          第四條集團及各子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面領導本單位消防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解決消防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集團、各子公司和相關單位(下稱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管理全面負責,主要職責有:

         。ㄒ唬┴瀼貓绦小断婪ā、《消防條例》等有關消防法規;

         。ǘ┙M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ㄈ┙⒔∪阑鹬贫群桶踩僮饕幊;

         。ㄋ模⿲T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ㄎ澹┙M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完善消防設施,改善消防安全條件;

          (六)領導本單位專職或義務消防組織;

          (七)組織制定本單位消防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

          (八)組織或參與本單位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等。

          第六條各單位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管理工作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負責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消防安全實施具體領導工作,主要責任有:

         。ㄒ唬⿺M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ǘ┙M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ㄈ⿺M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ㄋ模┙M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ㄎ澹┙M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M織管理本單位專職或義務消防組織;

         。ㄆ撸┙M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ò耍﹩挝淮_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分管負責人應當定期向主要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對未確定分管負責人的單位,本條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主要負責人實施。

          第七條各單位其他分管負責人、職能部門負責人對各自分管范圍、部門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負責,主要責任有:

         。ㄒ唬┱J真貫徹并嚴格落實本單位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將消防安全工作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

          (二)落實分管范圍或本部門各級管理人員、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結合工作實際,健全本部門及各崗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ㄈ┘訌姺止茌爡^消防設施、電器設備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

         。ㄋ模┽槍Ψ止茌爡^可能發生火災的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ㄎ澹┒ㄆ诮M織對所轄區域進行全面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組織整改火災隱患,并按時上報有關情況。本部門無法整改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歸口管理部門和相關負責人;

         。┙Y合各自管理實際,定期組織分管人員開展或參與消防應急預案演練;

          (七)本單位確定的其他消防管理職責。

          第八條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為本單位消防管理歸口部門,負責日常具體管理工作,主要有:

         。ㄒ唬⿺M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建立健全單位消防檔案,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ǘ┲朴喯腊踩贫群筒僮饕幊滩z查督促各部門、單位及員工認真落實;

         。ㄈ⿺M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計劃和組織保障方案;

         。ㄋ模┙M織實施防火檢查、巡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ㄎ澹┙M織實施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定期組織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和完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其完好有效;

         。┕芾肀締挝粚B毣蛄x務消防隊組織,督促其按照訓練計劃開展訓練,不斷提高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

         。ㄆ撸┐_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督促相關部門、單位加強監管;

         。ò耍⿲T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提升全員“火災報警、初起火災撲救、引導人員疏散和發現常見火災隱患”的能力;

         。ň牛┌凑找幎ㄞk理動火作業、增設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審批,監督動火部門或人員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

         。ㄊ┒ㄆ谙虮締挝幌腊踩饕熑稳藚R報消防安全管理體系的成效,為改進消防安全管理體系提供依據;

          (十一)完成消防安全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第九條各單位確定的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主要責任:

         。ㄒ唬┌凑障婪ㄒ幒捅締挝幌腊踩幷轮贫鹊囊,負責實施對本單位的日常防火檢查、巡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二)負責管理、維護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

          (三)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員工進行消防教育培訓;

         。ㄋ模┴撠熅幹茰缁鸷蛻笔枭㈩A案,并制定培訓和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五)如實記錄消防安全工作開展情況,建立完善消防檔案;

         。┦煜に趫鏊南腊踩O施位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在立即報警的同時,要盡可能地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

         。ㄆ撸┩瓿深I導交辦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條各單位員工為所在崗位消防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本崗位和自身消防安全直接負責,主要責任有:

         。ㄒ唬┯芯S護單位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ǘ┱J真貫徹落實單位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發現火災隱患立即向有關部門反映,積極配合火災隱患整改;

          (三)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滅火知識、技能,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積極參加有關消防安全的各項活動;

         。ㄋ模┮U舷劳ǖ篮桶踩隹跁惩,杜絕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三章工作要求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根據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備適當種類和足夠數量的消防設備和器材,建立本單位消防器材管理臺賬,詳細記錄本單位消防器材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安裝地點、有效狀況等。

          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位置,消防設備器材的周圍不準堆放雜物和掛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經營管理實際建立、健全逐級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消防安全檢查內容應包括:

          (一)有無違章用火、用電、用氣情況;

         。ǘ┫劳ǖ烙袩o堵塞;

         。ㄈ┫浪畨菏欠裾;

         。ㄋ模┫榔鞑氖欠竦轿、有效;

          (五)是否存在線路私拉亂接、開關裸露等電氣火災隱患;

          (六)安全出口、應急照明是否良好;

         。ㄆ撸╇姎獾汝P鍵設備運轉是否良好,有無易燃易爆物品擺放或粘附;

          (八)嚴禁煙火區域是否有吸煙、動火現象;

          (九)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及防范措施落實等情況。

          每次檢查后,應及時通報檢查結果。各單位對查出的問題隱患應認真研究,有條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全體員工學習掌握有關內容,定期組織演練。

          火災危險性較大、距離當地消防站較遠的單位,應根據需要建立專兼職消防組織,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工作。所需經費由本單位列支。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主要內容包括:

         。ㄒ唬┧牻ㄖ铩⒐こ添椖康南涝O計、審核、驗收等方面的文件、資料;

         。ǘ┫腊踩芾碇贫;

         。ㄈ┫涝O施、滅火器材配備、檢測、使用和維護等情況;

         。ㄋ模┲攸c消防管理部位、場所的管理記錄;

         。ㄎ澹┫腊踩嘤、應急演練記錄等。

          第四章獎罰事宜

          第十五條各單位應將消防管理情況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考核和日常監督管理,并依據集團有關規定對存在下列情形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一)對國家消防法規、集團工作指示不及時傳達,違反消防安全制度,對本轄區存在的火災問題隱患不及時整改的;

         。ǘ┻`反動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區內動火作業,未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

         。ㄈ┢渌`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況。

          對因違反消防法規、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火災事故,涉嫌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各單位應依據集團有關規定對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員給予獎勵:

         。ㄒ唬┘皶r發現、報告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ǘ┰诨馂氖鹿手芯热、救物得當,在處理事故過程中表現突出的;

         。ㄈ⿲ο拦ぷ魈岢龊侠砘ㄗh,得到采用并取得明顯效果的;

         。ㄋ模┘瘓F確定的其他獎勵的情形。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集團安全管理部。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十一、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編制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集團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及各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下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

          相關方的應急預案管理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集團及各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其他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本領域應急預案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集團及各子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本單位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ㄒ唬┯嘘P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ǘ┍締挝坏陌踩a實際情況;

         。ㄈ┍締挝坏奈kU性分析情況;

         。ㄋ模⿷苯M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ㄎ澹┯忻鞔_、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忻鞔_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ㄆ撸⿷鳖A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八)相關應急預案的內容要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應對本單位進行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辨識、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所在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辨識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集團及各子公司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與相關預案保持銜接,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應急預案應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子公司,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

        安全管理制度9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特指定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定期檢查:

          由項目經理每月組織一次施工現場安全大檢查,檢查人員由安全員、技術部門等有關人員組成,按照安全檢查評分標準項目、內容對安全管理、安全標志、施工道路、邊坡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械等進行全面大檢查。做好檢查與總結相結合,檢查與評比相結合,檢查與獎罰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對危險隱患較多的現場進行停產整頓,對運行不良的電氣設備、施工機械等要堅決停止使用。整改之后,有檢查組復查合格方準使用。

          2)驗收安全檢查:

          腳手架、井字架由現場施工員組織安裝工人參加,按照檢查表列的項目,確實基本達到規程要求后由施工員和操作班組簽字,然后在自檢的基礎上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檢查驗收并簽字,驗收合格后才能正式使用。施工機械的檢查驗收,由施工員組織安裝工人,司機參加,按照檢查表的內容進行仔細檢查,確認無損壞,運行正常后,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檢查驗收并簽字,并掛牌后方能使用。

          3)班組安全檢查:

          由班組長和兼職安全員負責進行班前班后安全檢查。檢查的重點是班組使用的設備、電動工具等及作業面防護措施,發現問題及時修復或更換,確保作業安全并作好記錄。

          4)季節檢查:

          針對季節氣候特點,對可能給安全施工帶來危害由公司或項目部生產和質安部門安全檢查。冬季安全檢查主要查防凍、防滑、防墜落、防火災、防中毒的各項措施。暑季安全檢查主要內容是露天作人員的作息時間是否調整,休息的宿舍是否通風。防暑降溫的飲品供應是否符合衛生要求。檢查組由項目帶隊,安全、施工部門派員。風季檢查主要內容是各種起重設備、架設工程、電桿、臨舍等有無倒塌的危險,達到邊檢查,邊加固的目的。

          5)整改與復查:

          對施工生產中危害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各種危險因素,一旦發現,要認真研究對策,積極實施改進措施,消除危險因素,保護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促進施工生產順利進行。檢查中要本著安全生產,對廣大職工的安全生產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貫徹“邊檢查,邊整改“的原則,積極、廣泛地搞好整改。對查出來的問題進行分類,按立即要整改的問題和限期整改的問題,發出整改通知單,以便整改時采取不同的處理辦法。務必做到條條有落實,件件有交待。對于簽了整改通知單隱患,項目部必須組織力量逐項復審,對整改及時徹底的要給以表揚,凡不認真整改者要給以批評,經濟處罰直至行政處理。

        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所指帶氣作業是指公司所轄范圍內燃氣設施的停氣、降壓、動火、管線改造及通氣等。燃氣設施的停氣、降壓、動火、管線改造及通氣作業應建立分級審批制度。局部范圍內的動火作業應按安全管理程序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批準,大范圍內的動火作業應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審核,經公司安委會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二條作業部門應制定停氣、降壓、動火、管線改造作業方案,填寫停氣、降壓、管線改造作業和填寫動火作業報告(附件一),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核,經審批后嚴格按批準方案實施。緊急事故的搶修除外。

          第三條燃氣設施停氣、降壓、動火、管線改造及通氣作業,作業部門必須設專人負責現場指揮,并由部門兼職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

          第四條燃氣設施停氣、降壓、動火、管線改造及通氣作業必須配置相應的通訊設備、防護用具、消防器材、檢測儀器等。

          第五條動火作業時,公司各相關部門必須積極配合。

          第二章停氣與降壓

          第六條作業部門對停氣與降壓作業時間的安排宜避開用氣高峰和惡劣天氣。

          第七條供氣部門對影響用戶用氣的停氣與降壓作業,應在作業之前通知用戶。緊急事故除外。

          第八條停氣與降壓作業相關部門按下列規定做好準備:

          1、停氣作業時應能可靠地切斷氣源,并將作業管段或設備內的`燃氣安全排放或置換合格;

          2、降壓過程中應嚴格控制降壓速度;

          3、降壓作業應有專人監控管道內燃氣壓力,嚴禁管內產生負壓;

          4、降壓作業時管內燃氣壓力宜控制在300~500P范圍內;

          5、液化石油氣管道停氣或降壓作業時,應采用防爆風機驅散在工作坑或作業區內聚積的液化石油氣。

          第三章動火

          第九條運行中的燃氣設施需動火作業時,應有施工、技術、供氣、安全等部門配合與監護。

          第十條動火作業時,應劃出作業區并設置護欄,作業區應保持空氣流通,無燃氣聚積。

          第十一條停氣動火作業前,作業部門應置換作業管段或設備內的燃氣,并符合下列規定:

          1、采用直接置換法時,應取樣檢測混合氣體中燃氣的濃度,連續三次(每次間隔約5min)測定均在爆炸下限的20%以下,方可動火作業;

          2、采用間接置換法時,應取樣檢測混合氣體中燃氣或氧的含量,經連續三次(每次間隔約5min)測定均符合要求時,方可動火作業;

          3、燃氣管道內積有燃氣雜質時,應充入惰性氣體或采取其他有效進行隔離;

          4、停氣動火操作過程中,當有漏氣或竄氣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待消除異常情況后方可繼續進行;

          5、當作業中斷或連續作業時間較長時,均應重新取樣檢測,符合本條1、2款時,方可繼續作業。

          第十二條帶氣動火作業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設置燃氣濃度檢測器;當確認操作環境不會發生燃氣爆炸時,方可帶氣動火作業;

          2、帶氣動火作業時,管道內必須保持正壓,其壓力宜控制100—500Pa,應有專人監控壓力;

          3、新、舊鋼管連接動火作業時,應先采取措施使新舊管道電位平衡;

          4、動火作業引燃的火焰,必須有可靠、有效的隨時將其撲滅。

          第十三條帶氣動火作業設置放散火炬應符合下列規定:

          1、放散火炬的管道上應設置控制閥門和防回火裝置;

          2、放散火炬應設置在帶氣作業點的上風向,并保持安全距離;

          3、火炬應高出地面1.5m以上;

          4、放散火炬現場應備有干粉滅火器等有效的消防器材。

          第四章通氣

          第十四條通氣作業應嚴格按照方案執行。用戶停氣后的通氣,嚴禁在夜間進行。第十五條相關部門在燃氣設施維護、檢修或搶修作業完成后,應進行全面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置換作業。

          第十六條置換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根據管線情況和現場條件確定放散點數量與位置,管道末端必須設置放散點;

          2、應在起點段安裝壓力表,在每個末端放散管上安裝取樣管;

          3、置換放散時,應有專人負責監控壓力及取樣檢測;

          4、放散管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⑴放散管應避開居民住宅、明火、高壓架空電線等場所;當無法避開居民住宅等場所時,應采取防護措施;

         、品派⒐軕叱龅孛2m以上。

          5、用燃氣直接置換空氣時,其置換時的燃氣壓力宜小于5000Pa。

          第十七條燃氣設施置換合格恢復通氣前,公司施工、技術、供氣、安全等部門應進行全面檢查,符合運行要求后,方可投入運行。

        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服從領導,聽從指揮。要樹立全心全意為民服務的思想,為單位施工、生產、生活站好崗、放好哨,領導安排在哪里就守衛在哪里,工作中一定認真負責。

          二、堅守崗位,恪盡職守,工作要嚴肅認真,不準擅自離崗位,不在崗位上嬉逗、瞌睡,

          堅持原則,按章辦事,不徇私作弊。

          三、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復雜情況,要多思多想,分清真假、是非,正確處理,對待周圍情況做到仔細觀察,善于發現違法犯罪可疑線索,敢于和善于斗爭。

          四、遵紀守法,文明禮貌,正確執行政策,注意工作方法,遵守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法令,遵守項目經理部的有關一切規章制度,工作服裝整潔,態度和氣,互相配合,講究文明禮貌。

          五、工作做到“三查”、“五好”、“四勤”、“兩快”。門衛工作要堅持一查進單位人員的出入證、工作證,二查出單位的物資材料的出門證和實物,三查人員、車輛進出的動態,做到執行制度好,交通指揮好,事情處理好,團結互助好,情況記錄好;要眼勤、腦勤、腿勤、手勤(有記錄),反映情況快,解決問題快。

          六、了解值班范圍,熟悉周圍環境,要弄清同護衛工作關系和密切的生產、業務、活動情況,有關制度和辦事的程序,熟悉機構區域的關系,如道路、門窗、電器開關和消防設施及器材的部位等等。

          七、做好要害部位和機械設備、物資材料的.守衛、巡守工作,根據安排,做好目標守衛,看管好重要物資,加強防范意識,消除隱患漏洞,維護好內部的生產、生活秩序,保障單位內部的安全。

          八、做好交班、接班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12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監督條例和消防實施細則。嚴格執行深圳市關于施工防火安全有關規定。

          二、建立防火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該工地的防火領導工作”,月、季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現隱患限期整改。

          三、建立、健全各級義務消防隊,同時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學習消防常識、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性能、補救火災的一般常識,提高義務消防人員的業務素質,經常對現場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安全教育。

          四、施工現場消防通道必須保持暢通,消火栓設有明顯標志,消火栓附近嚴禁堆放施工雜物,定期進行檢查,工地、三類臨時消火栓要保持足夠的消防用水。

          五、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使用明火。需要明火作業時必須經工地公安派出所批準,有預防措施,專人負責,發給用火證,方準作業。

          六、電、氣焊作業時必須將附近的'易燃物清理干凈,做好防護后進行作業,垂直作業時用石棉瓦、鐵板等不燃物遮擋,防止焊接火花飛濺,作業結束后應認真檢查作業現場,確保安全后方可離開。

          七、現場用的九夾板、竹芭在周轉存放時必須堆碼整齊,垛與垛之間要有防火間距,不得亂堆亂放。

          八、現場木工作業產生的刨花、鋸沫要及時清理裝袋運走,損壞的九夾板、木方、竹桿及廢棄草袋要運存在指定的地點及時運走,不得亂堆亂放。

          九、現場配置的消防器材要保證其性能良好,不準損壞,挪做它用,確保方便使用,存放整齊。

        安全管理制度13

          1)積極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進行防火,防爆及消防常識的宣傳教育。

          2)積極進行安全防火大檢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3)掌握列入消防目標的'重點部位、重點工程的防火安全工作。 4)嚴格執行各項防火規定,制定和明火作業審批制度的監督工作。

          5)易燃、易爆堆放處防火標志要醒目,并配備好不同的滅火器材。

          6)對節假日及不同季節氣候及時進行防火工作檢查。 7)防火器具配備要合理,并進行檢查,過期的器材要及時更換。 8)施工現場道路完好,便于消防車進出現場。

          9)防火器具配備要合理,并進行檢查,過期的器材要及時更換。

        安全管理制度14

          1)項目經理、施工員必須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有關標準、規范、規程,熟悉安全技術施工方案的要求。

          2)項目部由項目經理和施工員在布臵安排生產前,負責對各班組有針對性地進行作業的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在施工過程中進行檢查落實。

          3)各班組長必須把交底內容要求逐條落實到每個作業人員和施工全過程,確保安全生產。

          4)施工員在交底時,根據施工的工作流程,地理位臵,周邊環境在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不安全因素和應該隔離的危險區措施及不得違章作業做法必須詳細交底清楚。

          5)項目部必須按有關規定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為作業人員創造好安全設施和防護條件,防止事故發生。 6)安全技術交底臺帳必須經交底人、被交底人雙方簽字,下頁留給被交底人,交底人不能隨意為被交底人一手簽字,如偽造交底,一經查實,追查責任。

          7)公司對項目部要經常進行檢查督促指導,交底臺帳和實施結果。

          8)公司在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中,進行監督檢查交底臺帳的.執行是否符合要求,并列入管理項的獎罰中。

        安全管理制度15

          1、教室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損壞。

          2、門窗發現損壞,班級干部有責任及時報修,同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3、教室門的`鑰匙班級應指定專人保管,門窗每天落實值日生隨時關鎖好。

          4、學生課桌內除放書籍課本、學習用品外,不準存放其他任何貴重物品(如:現金、錢包、首飾、手表、隨身聽、計算器等)

          5、學生不準在教室內追逐打鬧、隨便搬動課桌、椅、凳。

          6、學生不準在課桌上亂寫亂畫,更不得用刀具刻劃痕跡。

          7、教室內不準亂拉私接電源、増設插座、亂充電。

          8、不準學生在無保護措施情況下擅自登高擦洗戶外窗玻璃,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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