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疏散管理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疏散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1
商城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嚴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嚴禁擺放貨架等物品。
二、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門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嚴禁在營業、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安全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對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要求定期進行測試檢查,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五、對發現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整改確有困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限期改正,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2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3
安全疏散設施是酒店重要的消防安全設備,加強對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正常運轉,是維護學校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認真執行以下規定:
1、要時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2、嚴禁下列行為,違者予以通報批評或罰款等處罰: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在營業、生產、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3、酒店下列場所或部位應當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和符合標準的疏散指示標志:
(1)疏散走道、疏散門;
(2)樓梯、電梯及其前室;
(3)網吧、商場、歌舞廳等人員集中的場所;
(4)配電室、消防控制室。
4、消防疏散設施、設備應當指定專人管理。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裝置,消火栓系統、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必須委托專業維修公司定期測試和維修保養。
5、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設施,不得改作他用。消防給水系統需停水維修時,應當報保衛處保衛科備案。
6、員工宿舍樓應配備救生繩、樓梯等逃生自救工具,并由專人管理。
7、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安全疏散設施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有關問題,確保設施的正常運轉。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4
美居中心消防安全疏散標識管理制度
1、每班巡樓保安員負責巡查樓層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暢通,如發現雜物阻塞通道,應立即通知保潔員清理。
2、每班消防中心人員對樓層的疏散標志進檢查,如安全出口指示器等,如發現疏散標志出現故障或損壞,應通知工程部進行維修。
3、工程部維修人員接到消防中心報修后,應及時進行維修,并將維修后的結果反饋到消防中心。
4、安全部消防中心人員負責整改情況的'跟進工作。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5
一、嚴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嚴禁擺放貨架等物品。
二、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門等影響疏散的障礙。
三、嚴禁在營業、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者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對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要求定期進行測試檢查,并認真做好檢查記錄。
五、對發現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當場整改確有困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限期改正,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6
學校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4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對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管理、維護安全疏散設施。
(二)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照明等設施應設置齊全、保持完好有效。
(三)應在明顯位置設置安全疏散圖示和警示文字和符號。
(四)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志。
(五)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固定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六)學生住宿房間的外窗不應設置影響安全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柵欄等障礙物。
(七)學校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情況要有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7
(一)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二)在使用期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門不應鎖閉;
(三)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完好,門上應有正確啟閉狀態的標識,保證其正常使用;
(四)常閉式防火門應經常保持關閉;需要經常保持開啟狀態的防火門,應保證其火災時能自動關閉:自動和手動關閉的裝置應完好有效;
(五)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六)安全出口、疏散門不得設置門檻和其他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且在其1.4m范圍內不應設置臺階;
(七)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完好、有效,發生損壞時應及時維修、更換;
(八)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
(九)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卷簾門;
(十)窗口、陽臺等部位不應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
(十一)在娛樂場所各樓層的明顯位置應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圖,指示圖上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8
一、辦公樓內各單位要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下列行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在營業、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只是標志遮擋、覆蓋。
4、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二、辦公樓的.產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應保證設置的防火門、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照明等疏散用消防設施完整、好用,一旦發現損壞、丟失的,應及時修復、更換。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9
一、酒店內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二、酒店內嚴禁下列行為:
1、堵塞或占用疏散通道。
2、在樓道內堆放雜物。
3、在安全通道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在營業、生產、教學、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5、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三、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應符合國家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不得設置門檻、臺階和影響疏散的遮擋物,疏散門應向外開啟,嚴緊阻塞安全出口。
四、對有違反本規定行為予以勸阻不聽的`,由酒店保安隊采取必要的強制措施。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結合公司實際而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管轄內的所有生產、辦公、生活場所(員工集體宿舍、食堂等)和沒有簽定消防安全協議的出租房屋建筑及場地。
二、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設置要求
第三條疏散出口:
1、當一個廳室或房間面積不大于60㎡時,可設一個疏散出口,當大于60㎡時,每個廳室或房間的疏散出口不應少于2個;
2、房間內最遠點與最近疏散出口的距離不應大于20m。
第四條疏散門:
1、疏散門應采用平開門,不應采用平移門、卷簾門及旋轉門;
2、疏散門應向外開啟,當其建筑面積不大于60㎡且經常停留人數不多時,可向內開啟。疏散出口不應設置門檻,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圍內不應設置臺階及影響人員正常疏散的障礙物。
第五條疏散走道:
1、疏散走道應雙向疏散,走道凈寬不應小于1,2m,地面應保持平直,不應設置影響人員疏散的障礙物;
2、疏散走道與其它部位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3、疏散走道的地面、頂棚及隔墻等不應采用可燃材料裝修,嚴禁采用燃燒后產生劇毒氣體的材料進行裝飾或裝修。
第六條疏散樓梯:
1、疏散樓梯應便于人員疏散,踏步布置均勻通暢,樓梯間內不應設置影響人員疏散的障礙物;
2、樓梯間內不應設置燒水間、可燃材料儲藏室,不應敷設空調風管和易燃、可燃液體管道及可燃氣體管道;
3、疏散樓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樓層的平面位置不應改變,其首層應能直通室外。
第七條安全出口:
1、辦公室、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內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當層數不超過3層,且人數不超過50人時,可設一個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但必須在窗口、陽臺等部位設置輔助疏散設施。
2、除特殊情況外,人員密集場所的窗口、陽臺等開口部位不應設置防盜窗,當必須設置時,應有從內部易于開啟的裝置,窗口、陽臺等開口部位應設置輔助疏散器具。
第八條安全疏散標識:
1、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正上方應采用“安全出口”作為指示標志;
2、沿疏散走道設置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墻面上,且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應大于20米,對于袋形走道,不應大于10米,在走道轉角區,不應大于1米。設置在地面上的應急標志燈,應保證視角連續,且間距不應大于5米;
3、內走廊型的辦公室、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應在其疏散走道及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上設置能保持視覺連續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標線或間距不大于4m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
4、設置在疏散走道兩側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標線應保持連續,設置在疏散路線地面上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應采用嵌入式,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的激發光源或自然采光量應達到規定要求。
第九條應急照明燈:
1、安全出口和面積不大于60㎡房間的疏散門的正上方“安全出口”指示標志沒有連續不斷的應急燈光的,應安裝應急照明燈;
2、疏散路線上的樓梯間每層都必須安裝應急照明燈;
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
第十條分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職能部門為分公司安全技術室,管理責任人為其所在班組的負責人。
第十一條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職能部門為安全生產部,公司機關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人為安全生產部安全員。
第十二條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2、人員密集場所在使用期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門不應鎖閉;
3、需要經常保持開啟狀態的防火門,應保證其火災時能自動關閉;自動和手動關閉的裝置應完好有效;
4、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5、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
6、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卷簾門。窗口、陽臺等部位不應安裝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卷簾門,否則必須在窗口、陽臺等部位設置輔助疏散設施;
7、舉辦會議、考試、表演等大型活動,應事先根據場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納人數;顒悠陂g應對人數進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員的措施。
第十三條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人應每天進行檢查,確保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清晰、有效、沒被遮擋,發生損壞時應及時向管理責任職能部門匯報,以安排維修、更換和整改。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人對整改質量負有監督和驗收的責任。
第十四條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職能部門每月應組織一次檢查,進行一次疏散設施實驗檢測,并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第十五條應急燈均以放電狀態出廠,使用前必須進行20小時的充電,才可進行放電。使用中的應急燈具應定期進行性能檢查,每半個月或一個月通過連續開關試驗,以檢查電路轉換及電池的應急功能,并進行放電,以延長電池使用壽命。
四、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11
某單位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為確保疏散設施完好、有效,保護公民人身、國家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單位的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由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嚴禁下列行為:
占用疏散通道;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
疏散的.障礙物;
在營業、生產、教學、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
口上鎖、遮擋、覆蓋、阻塞;
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12
為了確保公寓樓學生的生命、財產的安全,在用電、防火、安全疏散管理上強制執行以下制度:
1、建立以生活指導為責任人的管理模式。生活指導負責按時送電、關電;檢查防火設施;確保消防措施和安全疏散的措施的落實。
2、用電管理必須做到:
⑴上午7:00—11:30切斷各宿舍插座照明電源;
⑵熄燈時間后切斷各宿舍插座、照明電源,但必須開亮樓梯口和走廊照明燈;
、敲刻鞕z查宿舍內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到宿舍內不得設置臨時插座、接線板。小型臺燈要安全、可靠。寢室內不得使用電水壺、熱得快、電吹風、充電照明燈等電器。
3、防火和安全疏散措施:
、琶繕菍拥淖呃瓤谠O置兩組,每組兩只1211滅火器。要教育學生會用滅火器,愛護滅火器,不能拿生命當玩戲;
⑵各樓梯間不得設置影響疏散的裝置;
、欠阑痖T應每時處于常閉狀態;
⑷學生在公寓樓的這段時間內,所有的大門不得上鎖。
、梢_保應急照明燈使用正常,疏散指示標志設在門的頂部、疏散走道和轉角處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墻上。發現損壞,立即整改。
⑹夜間、大門口和四樓樓梯口必須有導護老師值班,不得離崗,隨時應急突發事件。
4、獎懲制度:
若全學年安全合格,對工作負責,熱愛學生,管理到位的生活指導及其它工作人員每學年發給安全獎。若在各次檢查中發現不執行制度,并且不及時整改的當月扣除部分工資。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并給予相應的處理和經濟處罰。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13
一、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結合公司實際而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管轄內的所有生產、辦公、生活場所(員工集體宿舍、食堂等)和沒有簽定消防安全協議的出租房屋建筑及場地。
二、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設置要求
第三條疏散出口:
1、當一個廳室或房間面積不大于60㎡時,可設一個疏散出口,當大于60㎡時,每個廳室或房間的疏散出口不應少于2個;
2、房間內最遠點與最近疏散出口的距離不應大于20m。
第四條疏散門:
1、疏散門應采用平開門,不應采用平移門、卷簾門及旋轉門;
2、疏散門應向外開啟,當其建筑面積不大于60㎡且經常停留人數不多時,可向內開啟。疏散出口不應設置門檻,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圍內不應設置臺階及影響人員正常疏散的障礙物。
第五條疏散走道:
1、疏散走道應雙向疏散,走道凈寬不應小于1,2m,地面應保持平直,不應設置影響人員疏散的障礙物;
2、疏散走道與其它部位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3、疏散走道的地面、頂棚及隔墻等不應采用可燃材料裝修,嚴禁采用燃燒后產生劇毒氣體的材料進行裝飾或裝修。
第六條疏散樓梯:
1、疏散樓梯應便于人員疏散,踏步布置均勻通暢,樓梯間內不應設置影響人員疏散的障礙物;
2、樓梯間內不應設置燒水間、可燃材料儲藏室,不應敷設空調風管和易燃、可燃液體管道及可燃氣體管道;
3、疏散樓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樓層的平面位置不應改變,其首層應能直通室外。
第七條安全出口:
1、辦公室、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內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當層數不超過3層,且人數不超過50人時,可設一個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但必須在窗口、陽臺等部位設置輔助疏散設施。
2、除特殊情況外,人員密集場所的窗口、陽臺等開口部位不應設置防盜窗,當必須設置時,應有從內部易于開啟的裝置,窗口、陽臺等開口部位應設置輔助疏散器具。
第八條安全疏散標識:
1、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正上方應采用“安全出口”作為指示標志;
2、沿疏散走道設置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墻面上,且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應大于20米,對于袋形走道,不應大于10米,在走道轉角區,不應大于1米。設置在地面上的應急標志燈,應保證視角連續,且間距不應大于5米;
3、內走廊型的辦公室、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應在其疏散走道及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上設置能保持視覺連續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標線或間距不大于4m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
4、設置在疏散走道兩側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標線應保持連續,設置在疏散路線地面上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應采用嵌入式,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的激發光源或自然采光量應達到規定要求。
第九條應急照明燈:
1、安全出口和面積不大于60㎡房間的疏散門的正上方“安全出口”指示標志沒有連續不斷的應急燈光的,應安裝應急照明燈;
2、疏散路線上的樓梯間每層都必須安裝應急照明燈;
三、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
第十條分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職能部門為分公司安全技術室,管理責任人為其所在班組的負責人。
第十一條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職能部門為安全生產部,公司機關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責任人為安全生產部安全員。
第十二條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2、人員密集場所在使用期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門不應鎖閉;
3、需要經常保持開啟狀態的防火門,應保證其火災時能自動關閉;自動和手動關閉的裝置應完好有效;
4、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5、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
6、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卷簾門。窗口、陽臺等部位不應安裝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卷簾門,否則必須在窗口、陽臺等部位設置輔助疏散設施;
7、舉辦會議、考試、表演等大型活動,應事先根據場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納人數。活動期間應對人數進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員的措施。
第十三條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人應每天進行檢查,確保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清晰、有效、沒被遮擋,發生損壞時應及時向管理責任職能部門匯報,以安排維修、更換和整改。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人對整改質量負有監督和驗收的責任。
第十四條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職能部門每月應組織一次檢查,進行一次疏散設施實驗檢測,并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第十五條應急燈均以放電狀態出廠,使用前必須進行20小時的充電,才可進行放電。使用中的應急燈具應定期進行性能檢查,每半個月或一個月通過連續開關試驗,以檢查電路轉換及電池的應急功能,并進行放電,以延長電池使用壽命。
四、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14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對新來員工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防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員工都能熟練,會使用滅火器材。
四、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及職工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各工作人員應經常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工作部門的特點,進行針對性的教育。
六、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2、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建全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崗位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有人簽名,上報整改,消除隱患。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本店規定給予處罰。
3、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本店的安全道口,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道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照明和疏散標志。
三、上班時,各個樓層保證安全道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各個樓層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
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4、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
二、對職工進行教育,要求職工愛護消防器材設施,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要賠償,并懲罰。
三、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及器材,并保持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5、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實行用水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專門電工負責。
三、工作人員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關閉,否則將對責任人進行懲罰。
四、禁止使用電熱棒,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
6、電氣設備的檢查和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經過主管部門,維修部門,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電氣設備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對管理和使用設備的人員,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
滅火疏散應急預案
為了認真貫徹和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為了及時滅火和疏散人員,避免造成人員的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此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本店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二、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得少于二次。
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保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度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四、組織機構組長(總指揮):
疏散引導組:
五、應急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當本店發生火災時,發現者應立即向總指揮匯報。發現者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按照現場處置程序,立即用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初期火災,開展自救。
報警:報警人撥打119講清報警人姓名、著火單位、準確地址、著火性質、火勢大校
火災發現者應通過高聲呼喊通知本單位的相關人員事故情況,同時向物業人員報告事故情況,以免對其他人員造成傷害。
接警處置:總指揮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其他職工應按照各自分工迅速進入崗位,參加滅火戰斗,直至火災撲滅。
一旦事故識別并確認,應急預案立即啟動。由本店總指揮啟動預案,按照對應級別通知地方應急組織機構,以快速啟動地方應急預案。應向地方應急組織說明事故發生的地點、事故現場狀況、現場即時處理措施等,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經對現場進行檢測,確認造成事故的各方面因素,以及事故引發的危險因素和有害因素已經達到規定的安全條件,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終止事故應急預案的指令,通知相關部門危險解除。
現場恢復:
在搶險過程中使用的滅火設施,應及時恢復原始狀態,用空的滅火器及時更換。若發生火災,損壞的設備應及時更換,破壞的設備嚴格按照廢棄物的相關制度執行,并做好記錄。
事故調查:
由應急救援總指揮任事故調查組組長對事故原因和事故責任進行調查、分析。收集有關信息資料,并負責向有關人員、部門匯報事故調查情況。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15
為了確保小區疏散設施的暢通,確保緊急情況下人員安全疏散,制定本制度。
1,疏散設施指消防安全如下設施,場地:
(1)防煙樓梯間,封閉樓梯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電梯前室;
(2)消防電梯,防火門,卷簾;
(3)安全出口指示燈具,標志,疏散示意圖;
(4)消防安全道路,回車場地等;
(5)防排煙設施。
2,應確保消防安全疏散設施暢通,不得封閉,封鎖,遮擋樓梯間,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電梯前室,樓梯間內堆放物品或增建設施;不得減小上述設施的原設計要求。
3,應確保常閉式防火門,防火卷簾處于預定狀態,不得在上述部位下方或周圍堆放物品,不得支卡,更改,封鎖防火門。
4,非緊急情況下不得通過緊急按鈕啟用消防電梯,并確保消防電梯完好,有效。
5,定期對消防指示標志進行維護,檢查,確保有效,完好。
6,不得封閉,封堵,拆除,更改自然排煙窗,送風,排煙口等設施,并應確保完好,有效。
7,應確保消防道路上方4米,水平方向4米內暢通,不得堆放物品,停放車輛,架設線路等;應確;剀噲龅氐缆芳皥龅貢惩ǎ瑵M面積,不得在場地上搭設建筑,挖坑,作業。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16
1,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2,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4,每天對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完好,并做好檢查記錄;
嚴禁下列行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在營業、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4,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17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安全疏散管理制度18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嚴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嚴禁擺放貨架等物品。
二、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門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嚴禁在營業、生產、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對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要求定期進行測試檢查,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五、對發現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整改確有困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限期改正,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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