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寢室管理制度10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寢室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寢室管理制度1
一、宿舍日常行為規范:
l、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學生住宿實行男、女生分區定位住宿,學生一律不允許進入異性宿舍。
2、學生應嚴格按學院安排的宿舍鋪位入住,不得擅自調換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動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宿舍財物,學期結束前將鑰匙、遙控器,由舍長統一上交宿舍管理員處。
3、就寢后嚴禁高聲談笑,吵鬧喧嘩等有礙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動,熄燈后不得到其它宿舍串宿、留宿。
4、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人,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5、保持宿舍衛生,每天按時整理內務,保證宿舍整潔。學生宿舍衛生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張貼于門后,做到一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保持好室內外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有序,床下無臟物,墻上無污垢,門窗明亮,嚴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拋扔雜物,不得向洗簌間水池和便池倒雜物,以免堵塞下水道。堅持開窗通氣,保持空氣新鮮。
6、愛護宿舍內的公物,不得在墻上亂涂抹刻畫,不得用腳踢門;宿舍鑰匙專人保管隨身攜帶,不準留存在宿舍門周邊或交給他人,不得砸玻璃,撬門、撬鎖;不準拆卸和損壞公共設施。
7、注意安全,離開宿舍時關好門窗。嚴防事故,嚴禁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理刀具。不準擅自接電線,不準燒電熱杯、電爐、煤爐、酒精燈等大功率電器。
8、學生宿舍內嚴禁飼養狗、貓、鳥等寵物。
9、學生嚴禁在宿舍公共區域私自張貼小廣告、通知、告示。
10、學生宿舍發生違紀事件突發情況第一時間通知值班輔導員。
二、公物管理:
1、室內公物管理責任到人,入住時登記造冊,宿舍長簽字確認,負責人保管使用,畢業搬宿時驗收。
2、愛護宿舍公物,發現破壞行為,必須立即制止,宿舍長及時報告,宿舍公物的自然損壞,應到宿管處登記,學校后勤處派人維修。
3、宿舍公物損壞或丟失,由責任人賠償。查不出責任人,由室內全體人員分攤。
4、損壞公物的賠償辦法:
(1)不慎損壞,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3)故意損壞,事后又主動認錯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4)故意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三倍賠償,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5、宿舍公共區域設施由宿管員負責管理和責任承擔。
三、學生住宿違紀處理:
學生在校期間應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扣除學分:
1、無正當理由晚歸或未經允許留宿外來人員者,一次扣3分;在一學年內,學生夜不歸宿一次扣5分,三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五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2、不按規定住宿,未經允許擅自調換宿舍,或搶占宿舍房間、床位,經勸說拒不改正者一次扣3分。
3、在宿舍內隨手向窗外隨手倒水、倒飯、亂倒垃圾者扣2分,高空拋物者視情節和后果嚴重扣3-5分。
4、違反規定私接電源線、網線者,扣5分。因上述違規行為而引發火災事故者,除賠償全部損失外,視情節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
5、違反規定使用大功率電器扣5分,并沒收違規電器。
6、凡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提供賭的用具、賭場者,扣5分。經教育后再次參與賭博者,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6、酗酒滋事,對他人雖未造成不良后果,但未作出深刻反省者,扣5分;危及他人人身財務安全,或擾亂公共秩序,影響他人正常學習、生活者扣10分。
7、在宿舍內飼養寵物扣5分。
8、男女混宿扣10分
四、獎勵措施:
開展創建“文明宿舍”活動。各系每周對學生宿舍進行定期檢查,學生處對學生宿舍進行定期抽查。每月根據衛生、紀律各方面學生處在各系評選出一個優秀宿舍,給予表彰、獎勵,對長期臟亂差的寢室,取消其全室成員當學期一切榮譽稱號的評比資格。
學校寢室管理制度2
一、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總總則
1、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和學習的重要場所,也是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陣地,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安全監督,防范安全事故發生,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紀律秩序,保障學生人身和財物安全,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學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特制定本規定。
2、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對學生實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處理各類安全事故,為學生學習、生活提供安全舒適的環境。
3、對學生安全管理要突出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思想,要堅持教育先行、預防為主、明確責任、管教結合、事實求是、妥善處置的原則,切實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4、對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發揮服務、管理、教育三條線的主體作用,同時充分調動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日常安全管理
1、凡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愛護宿舍設施設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宿舍紀律。遵守定位住宿,對不按定位,隨意調床、搬遷、拆動生活用具者,給予批評教育,并責成其恢復原狀,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2、建立宿舍長負責制。每學期開學初,各宿舍選出宿舍長一人,負責制訂輪流值日制度,落實房內各種措施,定期向社區部門匯報本宿舍情況。
3、在宿舍,對人要講文明禮貌。杜絕講臟話和不文明的舉止,嚴禁吸煙、喝酒、賭博、打架、看、傳不良影響書刊。
4、不準私自帶客進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學),違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5、晚間如遇同學生病,本房同學要互幫互愛,并及時報告值班樓管人員,病情較重者,由樓管人員或老師陪同下迅速送往醫院治療。
6、遵守作息制度(含節假日),保證休息時間,熄燈后不得大聲喧嘩、講話,不準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則,沒收一切娛樂器具,并通報批評。
7、必須保持宿舍清潔衛生,各宿舍每天一人負責打掃房內及門前,嚴禁向樓下、窗外拋擲雜物;嚴禁污損墻壁及亂涂亂釘;嚴禁在廁所內丟雜物、硬紙塞進廁所、水管等。
8、房內整潔做到:疊被統一格式,鞋屐擺整齊,天花板地面保持干凈,并注意保潔。
9、要愛護公物、節約水電。凡損壞公物,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不準私接用電器,違者,除沒收外,對當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10、貴重物品盡量避免帶入宿舍,現金隨身帶或存學校附近銀行。
11、各房要自覺遵守學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準點蠟燭、用紙生火、燒塑料袋等。
12、如遇緊急危險,相關學生要有秩序地離場,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并要迅速報告值班保衛人員,保衛人員應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13、如遇地震或空襲,學生要按相關常識做好自我安全保護。
14、如遇突然停水、停電,學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聲怪叫等。
15、嚴禁爬門窗,扒護欄。
16、單車一定要集中保管,不得停放在樓梯下面或樓道內。
17、不得在宿舍區打球,宿舍嚴禁敲打。
18、加強群防群治,發現有偷盜、勒索、搶劫行為要勇于斗爭、及時報告,要敢于同違法、犯罪作斗爭。
三、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執行消防安全規定,積極做好學生宿舍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學生的防火意識,對學生宿舍、寢室定期巡視檢查,及時排查火災隱患,處理險情,并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公寓輔導員定期組織公寓防火演講。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點蠟燭、蚊香、燃燒物品、燃放煙花爆竹等,不得在宿舍內吸煙,有違反者,視其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造成火險、火災損失的,還要承擔相應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3、嚴禁學生在寢室內使用電熱設備和大功率用電設備,如電褥子、電爐、電熱杯(鍋)、電飯堡、電熱棒、烘鞋器、大功率功放、音響等,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罐等器具。有違反以上規定,除沒收器具外,未造成損失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后果嚴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應的法律責任。
4、嚴禁學生在寢室私拉亂接電線、違規用電,有違反者給予批評教育及警告以上處分。因私拉亂接電線、違規用電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者,除后果自負外,應承擔相應的紀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5、線路、燈具、開關等用電設備設施的維修及故障處理均由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禁止學生個人擅自處理,若需修繕,學生應及時向宿舍老師報修。擅自處理不當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者,除后果自負外,應承擔相應的紀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6、嚴禁損壞樓道內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并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按《消防法》有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7、宿舍過道、緊急通道、樓梯口處不得停放自行車等阻礙通行的物品。
8、一旦發生火險、火災時,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應及時進行撲救,并立即進行報告,發生大面積火災時,應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原則,及時撲救,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和門衛人員要組織學生有序撤離,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并要迅速報告有關領導。
9、對違反宿舍防火安全相關制度的,嚴格按照《學生手冊》相關條例執行。
四、宿舍防盜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門衛制度,男、女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外部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學生晚間外出須要請假,寒暑假期間,未經輔導員、宿舍管理部門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學生宿舍內大型、貴重物品要憑有效證件進行登記,核實后方可帶出。
2、學生必須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經教學系和宿舍管理部門同意,學生私自調換床位者,給予通報批評,經教育仍不改正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私自調換寢室造成鑰匙管理混亂和宿舍被盜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給予記過以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3、學生不得轉讓或出租本人床位,違反者給予通報批評,經教育仍不改正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因轉讓或出租本人床位造成較壞影響或后果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4、嚴禁學生私自留宿外來人員,違反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宿舍被盜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5、寢室門窗、門鎖損壞,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報修,離開宿舍時應關好門窗,反鎖好房門,貴重物品應自己妥善保管。寢室因更換室員、門鎖損壞、鑰匙丟失、曾經被盜等因有失盜隱患存在時,應及時更換房門門鎖。嚴禁學生轉借、私配房門鑰匙,因疏忽、過失、違規造成寢室財物被盜者,應追究責任人相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6、維修門窗,門鎖應及時報修,報修后相關部門應在24小時內完成維修工作,特殊情況下,不超過2個工作日完成維修工作。
7、管理好個人財物,加強自我防范意識,寒暑假及小長假期間,學生貴重物品要自己妥善保管,現金、銀行卡、飯卡、手機等要隨身攜帶。寢室內不宜存放大額現金,銀行卡及存折密碼不宜對任何人泄露,取錢時應提防他人偷窺密碼。個人保管不當造成被盜損失的責任自負。
8、探親訪友者,學校和外來管理檢查人員需進入宿舍的,必須出示有效證件,經允許后方可進入學生宿舍,并在規定時間內離開學生宿舍。
9、公寓值班室負責保管學生鑰匙,不得外借。
五、宿舍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1、公寓輔導員和學生班主任做為學生公寓安全的直接負責人,負責公寓安全檢查工作。公寓輔導員必須每周進行兩次安全檢查工作,并將結果匯總到學生處,發現問題及時和公寓科溝通。
2、學生不得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私人藏有的槍械、管制刀具等帶入學生宿舍。違反者,除收繳物品,送保衛處依法處理外,視其情節態度,給予警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3、禁止在學生宿舍內打麻將或以其它形式從事賭博活動,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4、公寓內禁止從事邪教傳播邪教的行為,嚴禁傳播、復制、販賣反動、淫穢書刊和聲像制品;嚴禁酗酒、打架斗毆、起哄,禁止在樓內大聲喧嘩、吹拉彈唱、打球和進行其它妨礙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動。
5、禁止在寢室內飼養各種寵物。
6、不準向窗外、走廊或樓道上亂倒污水,亂扔果皮等雜物;不準亂扔酒瓶、熱水瓶等玻璃制品。因亂扔物品引起騷亂的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引起人身傷害的,除經濟賠償外,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禁止小商小販擅自進入樓內推銷物品,禁止租賃、代售、直銷等一切經營活動。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在學生宿舍內從事各類營利性服務活動。
8、宿舍門開關時間統一規定,學生應按時歸宿,晚歸者必須出示證件,并作登記后方可進入宿舍。如有特殊原因晚歸者,應出示相關證明。
9、嚴禁學生從其它學生寢室翻墻、翻窗入室或出室,違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發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由學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和后果。
10、嚴禁學生擅自去動宿舍配電裝置,嚴禁學生擅自觸摸、調試、破壞電表等用電設備,違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因違規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一概由肇事者承擔。
11、學生宿舍內若遇突發性治安事件,應及時將情況上報輔導員和舍務老師、學生處、保衛處等相關部門。
12、學生如有違反條例,嚴格按照《學生手冊》相關制度執行處理。
學校寢室管理制度3
學校的學生寢室衛生管理制度條則
1、寢室每天三次打掃,一是下早自習后的早餐時間,二是中午放學后午休時間,三是下晚自習后的晚就寢時間。
2、各寢室門外地面衛生由所在寢室負責打掃。
3、寢室內外地面要求干凈,無積水、無垃圾、無雜物。
4、床上床單干凈,平整,被子成方塊狀統一放到靠窗戶一側。
5、室內物品放置有序,床下放鞋,鞋頭朝里,鞋跟與床邊平行成一條直線。
6、室內不允許晾曬衣服,衣物要整齊擺放。
7、空床上的物品歸類整齊擺放。
8、洗漱間內毛巾、牙刷、牙缸擺放整齊一致。
9、保持衛生間下水道的`暢通,不準往下水道倒剩飯剩菜、果殼、塑料袋等雜物,廢紙、便紙應丟入衛生間紙簍內倒入指定地點。
10、宿舍內的垃圾應及時清理、倒掉。
11、保持窗臺、門窗及玻璃干凈,室內無灰塵、蜘蛛網。
12、水池、便池、墻壁無污垢。
13、衛生工具擺放整齊。
14、保持寢室空氣清新自然,無異味。
15、離開寢室及時關水關電。
學校寢室管理制度4
一、衛生
1、上課時間被子未按規定疊好,發現一次扣2分。
2、床鋪不整潔,堆放衣物或其他物品,發現一次扣1分。
3、床品擺放特立獨行,破壞寢室整體美觀,發現一次扣2分。
4、值日生不做值日的,發現一次扣3分。
5、床架四周懸掛衣服、衣架等,發現一次扣1分。
6、寢室門前走廊有積水,責任人扣3分,如責任人不明確,寢室每人扣2分。
二、紀律
1、擅自調換寢室、床鋪,發生拼床、留宿其他人員,發現一次扣5分。
2、熄燈后大聲喧嘩、放歌、在走廊走動的,發現一次扣2分。
3、就寢點名時,不在寢室者,發現一次扣2分。
4、在寢室踢打球類、用腳踹門、摔打門窗等,發現一次扣2分。
5、向窗外倒水、丟棄垃圾,發現一次寢室成員每人扣3分。
6、未向宿管值班室遞交請假條,私自回家,發現一次扣10分。
7、夜不歸宿(沒有回家),發現一次直接退宿。
8、將泡面或外賣帶回寢室,發現一次扣5分。
9、使用明火、電吹風、電夾板、熱得快、充電器等,發現一次扣3分。
10、在寢室內吸煙、打牌、喝酒,發現一次扣10分。如責任人不明確,以寢室全體成員為責任人。
11、按規定時間離開寢室,遲出或滯留寢室,發現一次扣5分。
12、藏匿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或者在寢室有安全隱患的'事情的,發現一次直接退宿。
13、在寢室或者走廊上存在打鬧、推搡等情況,相關人員扣5分。
14、頂撞管理人員、學管會學生干部的,不服從管理,發生一次扣5分。
15、查房時,冒名頂替,追查雙方責任,發現一次各扣5分。
16、無出入證進宿舍的、通校生進宿舍的扣5分。
三、出勤
1、按團委規定要求進行晨練,一周內未到一次扣3分,一周內翻倍扣分。
2、周日返校生按要求于周日14:00―18:00到校,一學期里沒請假未到一次,遲到兩次或者累計請假次數達到三次,一律取消周日返校生資格。
個人每周扣分達到10分,則通學一周,每周達到20分或一學期累計達到30分,則取消個人住校資格。
住校生個人自愿參與學管會管理,每周視參與程度加1―5分,優秀者推薦進入學管會。
學校以周為單位每周評選“最佳寢室”、“最差寢室”,累計達到兩次“最差寢室”的寢室通學一周,累計達到三次“最差寢室”的寢室取消住校資格,另連續獲得三次“最佳寢室”的寢室,定為星級寢室,學校將予以獎勵。此細則根據具體情況變化進行修改,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學校寢室管理制度5
1、按時就寢,熄燈鈴響后馬上熄燈,不得拖延并保持安靜,起床鈴響之前不得提前起床。
2、每天早、中、晚必須打掃寢室,平時也要注意及時打掃,以保持寢室清潔,并保管好衛生用具(如掃帚、畚斗)。
3、嚴禁在寢室就餐,不得將飯、菜帶到寢室,違者將作嚴肅處理。
4、嚴禁在寢室里抽煙、喝酒、賭博等嚴重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
5、不得隨意損壞寢室墻壁(不得用水泥釘等釘在墻上),不得在寢室墻上隨意在張貼各種圖片及紙張。
6、自覺維護寢室內外墻及公共墻壁的清潔,不得隨意亂涂亂畫,不得在墻上留下腳印。
7、愛護門窗、玻璃及其其他設施,誰損壞誰賠償。
8、節約水電,及時關好水龍頭、電燈及電風扇。
9、自覺維護樓層廁所及洗室的清潔,上廁所時請使用粗紙或衛生紙,不得使用報紙、書簿及其它硬性紙張,以防廁所堵塞。
10、晚上就寢熄燈后不得擅自關門,必須由管理人員清點人數后統一關門。平時要求最后離開的.同學及時關門。
11、日常學習期間(包括早晚自修)寢室大門統一關閉,杜絕在此期間逗留寢室,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到生活指導處登記。
12、不得向窗外拋灑任何物品;不得向窗外傾倒污水,以免危及他人身體或影響寢室周遍環境。
學校寢室管理制度6
一、每個同學的洗腳帕、襪子、衣褲統一用晾衣架按指定的位置放于晾衣繩上。
二、床面鋪墊平整,棕墊、棉墊、涼席邊緣與床緣對齊,不得相互超越,整個室內兩側的床緣應成一條線。上鋪棕墊下要求墊一層塑料布或紙殼。
三、被子應統一將被里折外按軍訓時的要求折疊成有輪廓的方塊或近似方塊,放于房間后窗一側的床頭鋪面外側與床緣對齊,被子口面朝進門方向,枕頭放于內側與被子底緣成一條線。干凈衣褲可折疊放于枕頭上面與枕緣對齊。
四、床下兩頭各放學生的鞋子,上鋪同學的放于左,下鋪同學的放于右,拖鞋球鞋一律對扣,鞋跟與床腳面成一條線,皮鞋水鞋等可接放于拖鞋球鞋處向床底里部延伸。
五、臉盆一律放于下鋪床下地板上,上鋪同學的放左,下鋪同學的.放右,位置對稱,盆緣與床腳、鞋跟成一條線,盆內放進香皂(盒)。若超員的臉盆可靈活放于內陽臺適當位置。
六、蚊帳要求帳頂拉平,白天將帳圍部分折疊到頂上。
七、若存放勞動工具橫放于床下最里部隱蔽處,掃帚鐵撮等清潔工具統一放于門后床下最里部。垃圾箱放于內陽臺窗壁正中處。
八、箱子提(掛)包統一放于兩側存櫥的一、三、四、五層,按從上鋪到下鋪的順序安放,箱子放左,提(掛)包放右,箱底、包底要與櫥緣一條線,超員的箱子可靈活豎放于床下兩頭。
九、瀨口盅杯把斜45度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牙刷與杯把相對放于盅內,毛刷向上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牙膏倒放于瀨口盅右旁,牙膏底部與瀨口盅底部對齊成一條線。與瀨口盅相對應的第二路放洗頭膏,洗頭膏右旁放梳子或小鏡,要相互對齊成一條線。與洗頭膏相對應的第三路放開水杯或碗筷,碗緣前面對齊成一條線,筷子、湯勺一頭放入碗中,另一頭露出碗緣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
十、門后掛一個寢室流水記錄簿,門后設一個專欄,貼三表(寢室規則、內務標準細則、床鋪定位表)。室長為內務衛生管理員,負責統一管理內務衛生,做到兩根繩子七條線,清潔工具看不見,垃圾箱桶巧安放,一簿三表上門欄。
學校寢室管理制度7
一、學生確需住校,由家長提出申請,報政教處審核,經批準后方可住校。
二、學生住校統一由政教處、總務處安排,按班級編入指定寢室和床位,學生本人不得隨意調換寢室和床位。
三、每一寢室產生一名工作責任性強、善于管理、樂于奉獻的寢室長。由班主任批準,報政教處備案。學期末學校開展優秀寢室長和文明寢室的評比,并給予獎勵。
四、住校生應嚴格按作息時間作息,按時起床、按時熄燈。熄燈后不得講話、看書,不得在寢室里點礦燭,防止火災。
五、爭創文明寢室活動。被子疊成方塊形,棱角分明,開口向門一方,放在靠近窗戶的一頭,外側與床邊緣平齊。枕頭放在另一頭,被單鋪平,無皺褶,與床同寬,床上無其它衣物及用品。蚊帳頂四邊拉直,帳門成直角。保持室內各床上擺放整齊統一,具有美感,刷牙杯可以放在窗臺,但必須放齊,牙膏在杯子里向左斜放。毛巾掛于門后,成一字排好。水瓶放在靠窗臺下墻邊,排成一排,瓶把右偏,臉盆放在柜櫥里或床下,兩盆扣起來,鞋子放在鋪位左邊的地板上,并且做到擺放整齊,灑掃工具放在門后靠墻處。保持室內同一類物品按統一規格擺放。不按要求擺放取消當年文明寢室的評比資格。
六、注意保持和打掃寢室衛生。要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早、中、晚餐一律在食堂用餐,不得把泡沫飯盒、方便面等食物帶入寢室用餐,凡檢查發現在寢室內用膳,扣除該日寢室衛生分。寢室長安排好值日生輪流表,每人一周,并報政教處備查。每天早上、傍晚各清掃寢室及走廊一次,由宿管老師進行檢查評比,張榜公布。寢室長要督促值日生按要求進行打掃。
七、住校生應保管好自己的錢物,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防止失竊。一旦失竊,立即將具體情況報告政教處或值周老師,自己切不可擅自追查。
八、寢室長每晚就寢前要檢查本寢室的就寢人數,發現有同學不在寢室就寢,要及時報告值周老師或管理人員。住校生在住校期間不得住在其他寢室,不得住在校外同學家,發生類似事件,政教處將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和取消住校資格。如確有特殊原因不住在學校,必須向班主任和寢室長請假。
九、全體住校生要自覺遵守寢室管理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的安排和管理,爭做文明住校生。
十、班主任每周至少巡視本班寢室1次,混合宿舍輪到本班值周人時,該周至少要巡視該寢室1次。
學生宿舍檢查評分標準:
1、床鋪(6分):被子疊成方塊形,棱角分明,開口向門一方,放在靠近窗戶的`一頭,外側與床邊緣平齊。枕頭放在另一頭,被單鋪平,無皺褶,與床同寬,床上無其它衣物及用品。蚊帳頂四邊拉直,帳門成直角。保持室內各床上擺放整齊統一,具有美感。
2、四壁空間(2分):無污跡,無蛛網,無灰塵,不掛衣服雜物等。
3、地面(4分):室內、地面干凈,無污跡。
4、門窗(2分):包括門內外兩側墻壁,無污跡,無損壞,窗臺禁止亂放東西,門窗按時關鎖。
5、物品擺放(2分):刷牙杯可以放在窗臺,但必須放整齊,牙膏在杯子里向左斜放。毛巾掛于門后,成一字排好。水瓶放在靠窗臺下墻邊,排成一排,瓶把右偏,臉盆放在柜櫥里或床下,兩盆扣起來(有鞋架放在架上)。鞋子放床下鐵條上或鞋架上,灑掃工具放在門后靠墻處。保持室內同一類物品按統一規格擺放。
6、就寢(3分):晚上熄燈后要按時休息。休息時,要保持宿舍內安靜,不講話,不吃東西,不洗衣服,不聽音響,不隨便走動,不在宿舍區做影響他人的任何事。
注意:
。1)每天由學生生活指導老師和宿舍管理員不定時檢查記分,各宿舍每周得分為各天分數之和,各班每周得分為本班各宿舍當周得分之和。
。2)有嚴重違紀情況的,如點蠟燭、蚊香,私搭亂接電線、亂倒水或從窗口向外倒水、丟拋雜物,故意破壞偷拿他(她)或公共財物,打架斗毆,不服從管理,帶球進宿舍,在宿舍內打球等,一旦發現,將從所在宿舍的總分中每人次扣13分,一學期一宿舍累計兩次以上的將取消該宿舍的評選文明宿舍資格。對違紀學生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和取消住宿資格。
。3)混合宿舍每周應在門上寫出值周人和所在班級,當周該宿舍得分記入所在班級宿舍得分,同時該宿舍每周得分將作為評選文明宿舍的依據。
。4)每天的檢查結果按天通知到年級,如有疑問請與學生生活指導老師聯系。
學校寢室管理制度8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寄宿生的規范化、制度化管理,創建平安校園,為廣寄宿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依據縣教育局關于寄宿學校管理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以下管理細則。
一、組織管理
1、成立寄宿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員長:唐健
副組長:張朝輝(負責學生思想與紀律教育)張賤華(負責寄宿生生活設施設及全安排杳)
成員:段小霞、唐小云、周燕、馬水文譚秋萍譚秋蘭(寢室管理員)
2、建立兩條管理系統:
、俳處熛到y:校長、值日行政領導、早晚自習輔導教師、值周老師、寢室管理員。
、趯W生系統:寢室長
3、建立詳細寄宿生花名冊?們裕ǚ职鄡、男女生冊)、寢室點名冊,同時附家長的聯系電話。家長聯系方式要備兩種以上途徑、以防急用。
4、建立寢室室長監督報告,值周老師檢查管理,值日行政負總責的寢室管理制度。
5、為便于統一寄宿生的學習和生活,學校對寄宿生編制“寄宿生早晚活動”進行管理,配齊、配優晚自習輔導教師,確保寄宿生的學習活動質量得到保證。
二、隊伍管理
1、寄宿生的宿管老師,必須服從學校領導分配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做到雷歷風行,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2、宿管員具體負責寄宿生的日常生活指導和管理工作。對學生必須富有愛心、童心和責任心。平時要深入寄宿生中,充分了解寄宿生的生活情況、身體狀況和思想動態,助低齡和生理、身體有缺陷的寄宿生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3、宿管員要定期召開室長會議,并做好組建寄宿生督導隊,提高學生自我管理能力,和增強自我服務意識。
4、宿管員要做好寄宿生床位安排和調換工作。
5、值周老師必須24小時在崗,嚴格履行崗位職責,未經校長、值周領導批準請假不得離開學校,如遇學校寄宿生突發事件必須迅速到崗。
6、值周老師要督促學生按時起床、上課、就寢,上課期間,做好宿舍清查工作,不得讓學生無故在宿舍區逗留。
7、值周老師做好宿舍區設備、安全、衛生三項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及時上報學校。
8、如遇寄宿生有生病等困難時宿管員、班主任、值老師要主動助學生,讓學生體會到學校、老師的溫暖,同時指導學生合理安排生活。
三、思想管理
1、注重人文關懷,多為學生著想,多為學生解憂,力倡導“有困難告訴老師,有疑惑告訴老師,有矛盾告訴老師”的服務承諾。
2、定期召開寄宿生會議,對學生進行專項教育、學習寄宿生有關制度要求及行為教育,并做好詳細記錄。
3、緊緊圍繞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對寄宿生開展集體主義、愛校尊師、勤奮學習、遵紀守規、行為規范、關心他人、勤儉節約、艱苦樸素、愛護公物、清潔衛生、交通安全、飲食安全、衛生保健、孝敬父母等專題教育。
4、班主任及教師要深入學生家庭生活,通過家長會、座談會、個別談話、經常詢問家長等途徑了解學生實際。各班、各宿舍要設立室長,及時向班主任、宿管員映同學動態,以便及時教育,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5、建立家校聯系卡制度,班主任要經常保持與家長聯系,爭取家長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教育好學生。必要時要入戶進行家。
四、衛生管理
1、宿舍衛生要做到無屋漏,無蚤虱、無蛇鼠、無蛛網、無危險品,勤開窗戶,保持通風。并定期噴藥消毒。
2、養成良好習慣,做好室內外衛生保潔工作,維護良好的生活環境。宿舍內外要打掃干凈,保持無米、無菜、無果殼、無紙屑及其他一切廢品污物,并保持干燥。
3、被褥折疊方正,排列整齊,經常晾曬,保持清潔,口杯、盆、毛巾要擺放整齊。
4、講究個人衛生,勤洗臉、洗腳、刷牙、洗澡,衣服、鞋襪要經常換洗。并經常檢查督促。
5、對尿床、生疥、有傳染病的學生要及時發現,并督促家長及時治好。發現傳染病要及時隔離,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6、養成文明就餐習慣,愛惜糧食,節約水電。
五、宿舍紀律
1、嚴格按作息時間表作息。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作息者應先向室長報告,再由室長報宿管員老師批準。
2、按時起床、晨煉、進餐、上課,每晚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洗漱和個人衛生的清理,迅速就寢,保持宿舍安靜。不講話、不聲吵鬧。
3、休息時間不準做有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下晚自習回寢室不得高聲談笑、追跑。
4、不隨便到別的宿舍亂串或長時間逗留,更不準隨便進入異性宿舍,有公事經宿管老師同意,方能進入。
5、未經批準不能擅自調房間或床位。未經本人同意,不準亂動他人物品。
6、上課、晚自習時間不得隨意進入宿舍。如特殊情況需要經夜班值周教師和晚自習輔導老師共同批準方可。
7講究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丟廢物,在公共設施上亂涂亂畫。嚴禁往窗外、走道倒水、扔雜物、摔東西。
8、同宿舍同學應和睦相處,提倡文明、團結、互助的風氣。嚴禁在宿舍講粗話、打架、斗毆、鬧事。嚴禁在宿舍打撲克、抽煙、喝酒。
9、上鋪同學在指定的位子禮貌上床,上床時下鋪的同學不得做出妨礙舉動,確保安全。嚴禁學生多人在上床玩耍、跑跳。
10、愛護宿舍區設施,不得損壞公共財產,發現損壞現象要及時向宿管老師報告,凡丟失、損壞的宿舍物品應照價賠償。
六、安全管理
1、建立雙休日寄宿生回校后的清點制度,及時掌握學生的`到位情況。所有住校生周日下午3:30至5:30準時到校,值周老師清點人數。對未按時到校的'學生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弄清原因。
2、實行住校生周末回家清點,做好寄宿生的清校等安全善后工作,確保寄宿生全部離開學校并平安回家。
3、寄宿生回家按片區域站隊排隊,不準在路上逗留,未經父母同意不準在親戚、同學家做客宿夜。到家要向父母打招呼,回校要向父母告別。
4、寄宿生在學校教育教學時間內,除生病等特殊原因外,住宿生不得離校;若確需離校,必須持有班主任簽名的請假條,經宿管員同意并簽名后才能離開學校。其他人無權批準。
6、建立宿舍學生到位情況登記表,每晚由晚自習輔導老師,值周老師核實簽字備案。
7、住宿生未經宿管員批準不得外出住宿,不得私自帶外人留宿,不得私自帶外人進入宿舍。
8、每晚息燈后,做好查鋪、點名工作,寢室長要向宿管員匯報本宿舍同學到位情況。對學生私自離開宿舍的情況應立即向校值周老師、值日行政領導匯報,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同時追查落實學生私自離開宿舍的原因、去向等具體情況,對違紀寄宿生要及時處理,并填寫處理意見。
9、住宿生因突發疾病、打架斗毆、食物中毒及校外人員滋擾、意外傷害等突發事件,應采取應急救助措施,并及時向班主任和值周老師、值日領導匯報。
10、加強對女生的生活指導,每學期每人至少開一次對女生的專項教育,關心、指導女生的學習、生活及自我安全防范常識。
11、定期召開寄宿生會議,對學生進行專項教育、學習寄宿生有關制度要求及行為教育,并做好詳細記錄。
12、嚴禁玩火,不準將火源和管制刀具等危險氣入宿舍。
13、不得在宿舍內點蠟燭、使用明火,不得私自搭接電線和使用違章電器。
14、宿管人員和值周行政要加強夜間巡邏工作,確保校內平安及寄宿生的安全。
七、本細則從二0xx年三月起執行。
4、學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1、服從管理,聽從安排。在學校安排的房間、床位住宿,不得隨意調換。
2、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就寢、熄燈。
3、按時到教室上課,病、事假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4、嚴格遵守寢室衛生制度,認真履行值日生職責。不亂倒水,不向室外扔雜物。
5、嚴禁吸煙、喝酒、玩賭博游戲。不看壞書刊、壞錄像,不聽黃色歌曲。
6、提高警惕,防盜防火,出門落鎖,不準點蠟燭等。嚴禁留宿親友、同學,不得帶非住校生進宿舍。在校期間嚴禁外宿。
7、平時外出要經班主任批準同意。
8、發揚互助互愛精神,不打架罵人,不圖他人錢物;在寢室不聲喧嘩,不打鬧,不打擾他人休息和學習。
9、每晚必須到教室上晚自習。有特殊原因經班主任批準同意,方準留在宿舍。
10、節水節電,杜絕“長流水”和“長明燈”,不準私自接用電器。要愛護公物,不得將寢室物品拿到室外。
學校寢室管理制度9
一、寢室衛生要求
1、每個寢室應建立值日生表,由寢室長負責寢室內衛生。
2、床鋪平整,床上不亂放東西,被子疊放整齊,枕頭放在被子上面,統一放在靠窗一端。
3、地面和桌面干凈、整潔,無雜物。
4、箱柜整潔,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擺放均做到一條線。
5、門框、窗框無灰塵、無臟印,門窗玻璃明亮。
6、室內不亂拉繩索,不亂掛毛巾、衣物,墻壁上亂刻、亂畫、亂踏、釘釘掛物,張貼標語字畫。
7、寢室下水道堵塞首先找出責任人,否則根據情況由整個寢室或所有單元寢室共同承擔責任。
8、注意寢室通風,不得有異味。
二、監督制度
1、此規定每個寢室統一發放和粘貼在門后,寢室成員認真學習和領會。
2、每個寢室統一床位,將編號、學生姓名和班級名稱統一進行標識。
3、各寢室衛生由寢室長負責,寢室長認真做好衛生值日表,提醒值日學生和衛生保潔,值日學生如有異常(如請假回家、生病等情況,由寢室長妥善安排好衛生),如值日生值日后外出,寢室衛生由寢室在場人員負責衛生保潔。
4、管理員每天負責檢查,并作好記錄,學生處不定時監督。
5、對于衛生不合格者,將作出罰掃樓道公共衛生(寢室長連帶罰掃地,不通報批評)或其他處理等。
6、寢室衛生公共部分不合格,則由管理員處罰打掃樓道公共衛生或其他處理等。
學校寢室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工作,維護學校正常學習生活秩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生在宿舍內的日常行為,應嚴格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遵守學校制定的有關宿舍管理規章制度,尊重宿舍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管理,創造優美、安靜、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第三條學校后勤處是學校學生宿舍的主管部門,代表學校實施對學生宿舍的監督和管理。
第二章學生宿舍管理
第四條學生宿舍實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入學后,由學校統一安排住宿。老生新學年報到注冊時須繳清當年住宿費后方可住宿。學生畢業、退學、休學時,經后勤處管理人員驗收室內家具設備完好后,方可辦理有關離校手續。
第五條學生宿舍的分配、調整和使用,由學生工作處負責統一安排。學生住房一經確定,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換,如違規定,根據校紀校規進行處理。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個別調整時,須有所在班級輔導員簽字,由所在二級學院報學生工作處審批,并報后勤處房產管理科備案后辦理。
第六條學生宿舍所有房屋、室內家具、電器及室外設施,均為學校財產,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破壞和處置。后勤處房產管理科對宿舍內公用設施、家具逐一登記建卡、編號落實到人,定期檢查。
第七條學生不得私自將公物搬出宿舍,學生經批準更換宿舍、畢業離校時要如數移交,并辦理好物品交接手續,公物如有丟失或損壞,由當事人或本寢室學生照價賠償。
第八條學生應愛護公物,不得使用鐵釘、油漆、刀具等在墻壁、天花板上涂寫刻畫或隨意張貼。人為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第九條學生要有防火、防盜、防意外事故的“三防”意識,如發現有可疑人或事以及不安全因素、事故等應區別情況予以制止或迅速報告學校保衛處。學生宿舍除值班人員負責門衛值班工作外,學生應當認真做好宿舍安全自我管理工作。
第十條學生刷門禁卡進入所住樓棟,未經允許,其他樓棟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居住樓棟。外來人員找樓棟內的學生,須經該樓棟的管理員查驗有關證件同意并登記后方可進入樓棟,強行進入的交學校保衛處處理。
第十一條學生宿舍實行分棟封閉管理。不得任意進出異性宿舍,需聯系事情時,可請宿舍值班人員通知學生在宿舍樓下處理。特殊情況,須經后勤處房產管理科批準并經該樓棟的管理員查驗有關證件登記后并方可進入樓棟。
第十二條嚴禁學生到校外租房住宿。未經批準,學生不得夜不歸宿,宿舍內不準留宿非本宿舍人員,更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異性。
第十三條學生應當嚴格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不得在宿舍內賭博、聲喧嘩、酗酒滋事、打架罵人或從事其他影響他人休息和學習的活動。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每天6:00開門,23:00點鎖門,未按時回宿舍的學生回宿舍時學生證將被扣留在樓棟值班室處,并經值班人員登記后方可入內,學生次日憑輔導員證明領回學生證。
第十五條每個學生配發一把房間鑰匙,學生要妥善保管,不得借給他人。學生離校時須退還鑰匙,否則照價賠償。學生不準私換門鎖和私配鑰匙,鑰匙丟失要以書面形式報告后勤處房產管理科后,方可重新領取鑰匙或更換門鎖,并由遺失者按成本付費;如不報告而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
第十六條學生的貴重物品個人應妥善保管,額現金應存入銀行,各宿舍做到人走關燈、及時關閉水龍頭、關窗、鎖門,發生物品現金被盜情況應立即向學校保衛處報案以便及時調查處理。
第十七條學生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內燃放煙花、爆竹。不得攜帶有毒、有害書刊、音像制品進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內經商。
第十八條禁止在學生宿舍內養寵物。
第十九條學生宿舍水電計量一律以宿舍為單位計算。需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每人每月定額用電量8度,定額用水量3噸,超過額定用量的,到學?▌罩行淖再M購買。
第二十條學生宿舍禁止一切竊電行為。竊電者除補交電費外,還將視情節輕重和數額小,根據《武漢東湖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試行》進行紀律處分。
第二十一條宿舍內照明設備、電器由寢室長與同室人員共同保管,出現故障及時報修,電器具自然損壞以舊換新,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第二十二條學生要安全用電,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磁爐、電飯鍋、電熱壺、電熱棒(杯)、酒精爐、煤油爐、取暖器、卡式爐等器具。學生宿舍內嚴禁私自亂拉,亂接電源、網線,禁止私自安裝熱水器。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垃圾實行袋裝化管理,樓棟值班人員每天負責打掃室內走廊及室外衛生,寢室內衛生由學生自己打掃,學生應在每天上午8點、下午2點前將室內垃圾裝袋放入垃圾桶。
第二十四條學生應講究衛生保持室內外干凈整潔。室內物品應擺放整齊,不得在宿舍內焚燒廢紙、隨地吐痰、亂刻亂畫、在墻壁留腳印、打球,不得從窗口向外潑水、倒垃圾、扔雜物等。
第二十五條學生不得在宿舍出入口、走廊、樓梯等公用地方停放車輛或堆放物品。
第二十六條學校后勤處負責學生宿舍日常維修,宿舍公用設施等出現破損,學生應在樓棟值班室進行登記,值班人員要及時向后勤處房產管理科報修,房產管理科應及時維修,不得無故拖延。維修不及時造成水電浪費或發生重事故,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二十七條寒暑假期間原則上學生不留宿,確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學,須經所在二級學院同意并報學生處批準,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本宿舍樓的值班室登記。
第二十八條留校學生采取相對集中原則住宿。此后,不得隨便出入,遇有特殊情況,由本人書面申請,經學生所在二級學院核實簽字后由本宿舍樓的管理人員陪同入內。
第二十九條學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三章學生宿舍管理員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宿舍管理員由學校對外招聘產生,后勤處負責對宿舍管理員進行管理、培訓和考核。
第三十一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負責所轄樓棟的管理和衛生保潔工作。
第三十二條學生宿舍管理員必須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服從工作安排,接受后勤處的領導。
第三十三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到指定位置打卡,不離崗曠工,不遲到早退。特殊情況因事、因病必須提前請假,經后勤處房產管理科科長批準后才能認可。請假經批準后可請人頂班,頂班人報酬由請假人支付。因直系親屬紅白喜事請假的按學校相關規定發放工資,未請假的按曠工處理。
第三十四條對無視工作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曠工者,經教育警告仍不改正,一個月之內曠工3次,或一年曠工累計6次,或一次曠工達兩天以上者學校予以辭退。
第三十五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做好來登記,辦好交接班手續。值班期間不得因私事離開崗位到其他樓棟串崗聊天。
第三十六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做好學生宿舍保潔,按要求每天定時打掃衛生。垃圾在每天14:00之前清理完畢。
第三十七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保管好樓棟公共財物及水電設施,經常進行巡查,對損壞公共財物現象及時上報,堅決制止。
第三十八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做好安全防范及房屋、家具、水電設施等登記報修工作。按規定辦理學生入住、退房等有關手續。
第三十九條學生宿舍管理員禁止在值班室內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十條學生宿舍管理員嚴禁將學;驅W生的財物未經允許擅自變賣給他人,發現一次將以實物金額的10倍進行罰款,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一條學生宿舍管理員服務學生要熱情周到,遇事按程序處理,及時化解各種矛盾,嚴禁在工作中和學生發生爭執,不允許發生罵人和打架現象。
第四十二條學生宿舍管理員因工作失職或操作不當,造成財產損失或責任事故的,當事人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造成較影響的,予以辭退。
第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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