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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檢測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危害檢測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危害檢測管理制度1
為了做好本廠職業衛生檢測工作,使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有效預防職業危害,切實保障員工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 本廠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在本廠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對本廠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和監督檢測,建立本廠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檔案,并妥善保存;監督檢測由本廠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每年委托具備法定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二、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點的設定和檢測周期的確定應符合gbz 159-《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等規范要求,由本廠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檢測人員和被檢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共同確定,所有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檢測一次。
三、檢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主要包括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噪聲、高溫等危害因素。
四、檢測人員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護手套等相關防護用品,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和委托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根據檢測結果,比對國家有關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標準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評價并出具《監測報告》,并根據檢測周期向本廠職業衛生領導小組報告,由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填制《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結果告知書》,并在廠務公開欄公示。
五、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應及時將作業場所或崗位職業危害因素測定結果整理后,存入本廠職業衛生檔案。
六、對發現職業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應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給有關班組,督促其采取相關的治理措施,如仍不達標的應通知立刻停產,治理達標后方能生產。
七、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應制定年度檢測計劃和檢測經費預算,財務部門要保障檢測經費的實施。
八、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關職業衛生檢測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職業衛生法規、標準和本廠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危害檢測管理制度2
為提高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能力,有效控制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確保其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要求,以達到控制職業病危害風險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一)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指導和管理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識別和檢測工作。
(二)本公司必須檢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1、粉塵:存在于開料、打磨。
2、噪聲:存在于開料。
(三)公司應配備專職人員負責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工作,正常生產情況下每月對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濃度進行一次日常監測,每周對作業場所噪聲強度進行一次日常監測,并保證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用具的使用情況,一旦出現異常情況,企業自身不具備監測能力的,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機構進行日常監測。
(四)公司委托具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檢測、辨識和評估:
1、職業衛生服務機構根據公司生產現場情況,確定職業危害檢測點,并繪制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點分布示意圖。
2、對于檢測結果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檢測地點或崗位,應該適當增加檢測次數;
3、對生產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至少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危害現狀評價。
4、當作業場所、工藝過程、設備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重新開展辨識評估。
(四)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每年對職業病防治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至少進行一次內部檢查,對不符合防塵要求的作業場所及時整改。
(五)檢測結果的記錄、報告和公示
1、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應建立檢測結果檔案。
2、每次檢測結果數據應及時分析、充分利用。
3、每次日常監測、檢測與評價的結果應及時公示,公示地點為檢測點及人員較集中的公共場所,公示內容包括檢測地點、檢測日期、檢測項目、檢測結果、職業接觸限值、評價等。
(六)檢測費用列入職業病防治經費開支。
危害檢測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及時掌握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并結合作業現場實際,提供有效的檢測數據, 進行科學的評價,對超出國家職業危害限值標準的作業場所制定各種防范對策和技術改造措施,盡可能的降低因職業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過高對員工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單位安委會開展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管理。
3、工作職責
3.1事業部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作業場所危害因素的檢測方案,規范檢測方法,并對檢測結果做出分析報告;
3.2本單位安委會具體負責本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嚴格按照事業部安委會要求開展檢測工作。
3.3在本單位實施檢測工作時,各部門經理以及兼職安全員需給予大力支持與配合。
4、工作內容
4.1某工廠安委會定期對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場所進行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檔案,并向事業部安全管理委員會匯報,同時向員工公布。
4.2檢測原則
4.2.1內部檢測與專業服務機構評價檢測相結合;
4.2.2定期檢測與日常檢測相結合。
4.3檢測范圍
4.3.1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檢測包括危害因素種類,檢測時間、地點、濃度(強度)、國家允許標準及評價結論等內容。
4.3.2定期檢測范圍應包括能源動力作業場所(制冷車間)、生產作業場所(前處理超高溫殺菌工段、配料工段,灌裝工段)、化驗室等。
4.3.3對有毒有害的危險化學品和存在有毒有害物質的作業場所(制冷崗位)進行日常檢測,設置檢測系統或自動報警裝置,并由專人負責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檢測和登記管理,確保檢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4.4檢測類別及方法
4.4.1評價檢測
可以分為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預評價、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評價和職業病危害因素現狀評價等。
4.4.2定期檢測
4.4.2.1粉塵檢測,包括配料間、小料房,檢測頻率為1次/年;
4.4.2.2噪聲檢測,包括氨制冷車間、前處理崗位、灌裝崗位,檢測頻率為1次/年;
4.4.2.3高溫檢測,主要指前處理作業崗位人員密集處,檢測時段應集中在夏季出現高溫時的工作時間段內;
4.4.2.4有毒物質濃度檢測,主要指氨制冷車間,檢測頻率為1次/季度。
4.4.3日常檢測,針對氨制冷車間等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應設置檢測系統自動報警裝置并確保檢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前處理車間、設置專用溫濕度計,并保證溫度指示準確、清晰。
4.4.4檢測組織實施
評價檢測由依法設立的并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定期檢測由事業部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及某工廠專職安全管理員組織實施,各部門兼職安全員積極配合。
4.4.5檢測方法
檢測與評價工作應當依據《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gbz159-20xx)、《工作場所空氣中化學物質的測定方法》(gbz-t 210.4-20xx)、《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第1部分: 總粉塵濃度》(gbz/t 192.1-20xx)、《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塵濃度》(gbz/t 192.2-20xx)、《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第7部分:高溫》(gbz/t 189.7-20xx)、《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第8部分:噪聲》(gbz/t 189.8-20xx)、《工作場所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設置規范》(gbz/t 223-20xx)等相關標準進行,亦可形成企業內部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規范。常用的檢測方法有現場直讀式快速檢測儀器,化學分析法,儀器分析法。
5、工作記錄
5.1《液態奶事業部生產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檔案》
5.1.1《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臺帳》
5.1.1.1《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報告》;
5.1.1.2《高溫作業場所溫度測定記錄》;
5.1.1.3《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濃度檢測結果記錄》;
5.1.1.4《作業場所生產性噪聲檢測結果記錄》;
5.1.1.5《作業場所空氣中有害化學物質檢測結果記錄》。
6、相關法律、法規清單
6.1《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gbz159-20xx);
6.2《工作場所空氣中化學物質的測定方法》(gbz-t 210.4-20xx);
6.3《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第1部分: 總粉塵濃度》(gbz/t 192.1-20xx);
6.4《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塵濃度》(gbz/t 192.2-20xx);
6.5《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第7部分:高溫》(gbz/t 189.7-20xx);
6.6《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第8部分:噪聲》(gbz/t 189.8-20xx);
6.7《工作場所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設置規范》(gbz/t 223-20xx)。
危害檢測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及時掌握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并結合作業現場實際,提供有效的檢測數據, 進行科學的評價,對超出國家職業危害限值標準的作業場所制定各種防范對策和技術改造措施,盡可能的降低因職業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過高對員工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單位安委會開展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管理。
3、工作職責
3.1事業部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作業場所危害因素的檢測方案,規范檢測方法,并對檢測結果做出分析報告;
3.2本單位安委會具體負責本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嚴格按照事業部安委會要求開展檢測工作。
3.3在本單位實施檢測工作時,各部門經理以及兼職安全員需給予大力支持與配合。
4、工作內容
4.1某工廠安委會定期對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場所進行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檔案,并向事業部安全管理委員會匯報,同時向員工公布。
4.2檢測原則
4.2.1內部檢測與專業服務機構評價檢測相結合;
4.2.2定期檢測與日常檢測相結合。
4.3檢測范圍
4.3.1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檢測包括危害因素種類,檢測時間、地點、濃度(強度)、國家允許標準及評價結論等內容。
4.3.2定期檢測范圍應包括能源動力作業場所(制冷車間)、生產作業場所(前處理超高溫殺菌工段、配料工段,灌裝工段)、化驗室等。
4.3.3對有毒有害的危險化學品和存在有毒有害物質的作業場所(制冷崗位)進行日常檢測,設置檢測系統或自動報警裝置,并由專人負責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檢測和登記管理,確保檢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4.4檢測類別及方法
4.4.1評價檢測
可以分為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預評價、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評價和職業病危害因素現狀評價等。
4.4.2定期檢測
4.4.2.1粉塵檢測,包括配料間、小料房,檢測頻率為1次/年;
4.4.2.2噪聲檢測,包括氨制冷車間、前處理崗位、灌裝崗位,檢測頻率為1次/年;
4.4.2.3高溫檢測,主要指前處理作業崗位人員密集處,檢測時段應集中在夏季出現高溫時的工作時間段內;
4.4.2.4有毒物質濃度檢測,主要指氨制冷車間,檢測頻率為1次/季度。
4.4.3日常檢測,針對氨制冷車間等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應設置檢測系統自動報警裝置并確保檢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前處理車間、設置專用溫濕度計,并保證溫度指示準確、清晰。
4.4.4檢測組織實施
評價檢測由依法設立的`并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定期檢測由事業部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及某工廠專職安全管理員組織實施,各部門兼職安全員積極配合。
4.4.5檢測方法
檢測與評價工作應當依據《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gbz159-20xx)、《工作場所空氣中化學物質的測定方法》(gbz-t 210.4-20xx)、《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第1部分: 總粉塵濃度》(gbz/t 192.1-20xx)、《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塵濃度》(gbz/t 192.2-20xx)、《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第7部分:高溫》(gbz/t 189.7-20xx)、《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第8部分:噪聲》(gbz/t 189.8-20xx)、《工作場所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設置規范》(gbz/t 223-20xx)等相關標準進行,亦可形成企業內部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規范。常用的檢測方法有現場直讀式快速檢測儀器,化學分析法,儀器分析法。
5、工作記錄
5.1《液態奶事業部生產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檔案》
5.1.1《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臺帳》
5.1.1.1《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報告》;
5.1.1.2《高溫作業場所溫度測定記錄》;
5.1.1.3《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濃度檢測結果記錄》;
5.1.1.4《作業場所生產性噪聲檢測結果記錄》;
5.1.1.5《作業場所空氣中有害化學物質檢測結果記錄》。
6、相關法律、法規清單
6.1《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gbz159-20xx);
6.2《工作場所空氣中化學物質的測定方法》(gbz-t 210.4-20xx);
6.3《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第1部分: 總粉塵濃度》(gbz/t 192.1-20xx);
6.4《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塵濃度》(gbz/t 192.2-20xx);
6.5《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第7部分:高溫》(gbz/t 189.7-20xx);
6.6《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第8部分:噪聲》(gbz/t 189.8-20xx);
6.7《工作場所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設置規范》(gbz/t 223-20xx)。
危害檢測管理制度5
為了做好本廠職業衛生檢測工作,使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有效預防職業危害,切實保障員工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 本廠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在本廠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對本廠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和監督檢測,建立本廠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檔案,并妥善保存;監督檢測由本廠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每年委托具備法定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二、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點的設定和檢測周期的確定應符合gbz 159-《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等規范要求,由本廠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檢測人員和被檢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共同確定,所有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檢測一次。
三、檢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主要包括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噪聲、高溫等危害因素。
四、檢測人員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護手套等相關防護用品,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和委托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根據檢測結果,比對國家有關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標準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評價并出具《監測報告》,并根據檢測周期向本廠職業衛生領導小組報告,由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填制《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結果告知書》,并在廠務公開欄公示。
五、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應及時將作業場所或崗位職業危害因素測定結果整理后,存入本廠職業衛生檔案。
六、對發現職業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應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給有關班組,督促其采取相關的治理措施,如仍不達標的應通知立刻停產,治理達標后方能生產。
七、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應制定年度檢測計劃和檢測經費預算,財務部門要保障檢測經費的實施。
八、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關職業衛生檢測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職業衛生法規、標準和本廠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危害檢測管理制度6
為提高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能力,有效控制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確保其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要求,以達到控制職業病危害風險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一)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指導和管理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識別和檢測工作。
(二)本公司必須檢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1、粉塵:存在于開料、打磨。
2、噪聲:存在于開料。
(三)公司應配備專職人員負責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工作,正常生產情況下每月對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濃度進行一次日常監測,每周對作業場所噪聲強度進行一次日常監測,并保證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用具的使用情況,一旦出現異常情況,企業自身不具備監測能力的,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機構進行日常監測。
(四)公司委托具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檢測、辨識和評估:
1、職業衛生服務機構根據公司生產現場情況,確定職業危害檢測點,并繪制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點分布示意圖。
2、對于檢測結果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檢測地點或崗位,應該適當增加檢測次數;
3、對生產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至少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危害現狀評價。
4、當作業場所、工藝過程、設備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重新開展辨識評估。
(四)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每年對職業病防治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至少進行一次內部檢查,對不符合防塵要求的作業場所及時整改。
(五)檢測結果的記錄、報告和公示
1、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應建立檢測結果檔案。
2、每次檢測結果數據應及時分析、充分利用。
3、每次日常監測、檢測與評價的結果應及時公示,公示地點為檢測點及人員較集中的公共場所,公示內容包括檢測地點、檢測日期、檢測項目、檢測結果、職業接觸限值、評價等。
(六)檢測費用列入職業病防治經費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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