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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危險場所管理制度

        時間:2023-05-15 13:16:54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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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險場所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危險場所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危險場所管理制度

        危險場所管理制度1

          為強化危險作業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生產,維護單位和員工的權益,制定本制度。

          a)凡屬一列范圍的作業,必須辦理“危險作業”審批手續:

          i.離基在2米以上的室內處高處作業;2、要懸墜物下的作業;3、工作面坡度大于45。,立足面不穩或有擅動、振蕩的作業;4、室內外帶電或高壓線范圍內的作業(電動工機具除外);5、禁止區內或對忌火物質、鍋爐、壓力容器、乙炔發生器、油桶等進行易燃易爆的作業6、有窒息或毒性危險的作業;7、在石棉瓦、玻璃鋼瓦、木屑板等輕質屋在上及危險房屋上進行的作業8、超長、超闊、超重、超高的切削,吊裝、運輸、堆放等作業;9、無安全模具、安全裝置、安全工具的沖壓、剪切、刨削等作業10、爆破作業。

          b)凡屬危險作業范圍內的.一切維修、安裝、拆除、新建作業,應由現場技術人員編制作業安全技術交底。2至3人(不得少于2人)獨立作業應由執行任務班組負責人找現場專職安全員填寫《危險作業申請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現場專職安全存檔,一份留存執行),交現場負責人審批簽字后,方可進行作業。

          c)危險作業原則上均屬各項目場場分管領導審批,存檔件歸入安全管理資料,現場安全員以此實施檢查、監督。帶電、高壓區、高危(高處大于15米,懸墜物高于作業點5米)作業集團安全管理機構審批。

          d)凡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項安全技術教育,熟悉本工種專業技術及操作規程,年齡18周歲以上,無職業禁忌癥。此外,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e)危險作業現場負責人在作業前對現場進行巡查。組織排除障礙物并對作業人員進行現場教育,檢查有無防范措施、防護用品配備情況、安全用具是否齊全,作業中由現場安全員監督,作業后由現場安全員申請后的實施結果記錄。

          f)危險作業區域內要保障作業環境條件良好,區界設明顯的安全警示及禁令標志;嚴禁在上下層垂直作業和在作業區上方閑坐、休息、嬉鬧。

          g)各種機械、電氣設備、起重機、登高用具等要有專人負責;按安全要求做好安全設施、設置,嚴守規程,杜絕違章。

          h)遇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霧、大雪、雷雨及冰雹等氣候,以及因照明原因視野不良,禁止進行露天或登高作業。

        危險場所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做好施工機械與特種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保證機械、設備的完好,以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結合四川革什扎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吉牛水電站工程各參建單位。

          第二章危險場所設施設備管理機構職責

          第一條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危險場所設備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1、監督施工機械安全準入的審查登記;

          2、監督各種機械隊伍和人員準入的資質、資格審查登記;

          3、監督施工承包商大型起重機安裝拆除(以下簡稱安拆)、維修和作業方案的執行;

          4、負責施工機械安全技術狀況的監督檢查和施工隊伍機械安全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

          5、負責施工機械安全管理的考核和獎懲工作;

          6、參加工程一般以上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進行機械事故的統計和報告。

          第二條監理單位應設置一名(不少于)施工機械專業監理人員,負責現場施工機械(重點是特種設備)安全監督和控制。主要職責:

          1、負責審查施工機械準入,并登記造冊,留存安全準用證復印件;

          2、負責審查機械隊伍和人員準入的資質、資格(安拆、維修、使用、檢驗等)證件,并登記造冊,留存復印件;

          3、負責審查重要施工機械的安拆、施工、吊裝、試驗、運輸等方案和安全作業票;

          4、負責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現場機械安全技術狀況檢查和重要機械方案實施的旁站監理;

          5、負責對機械違章、缺陷下達停止、整改、處罰等通知,并負責整改驗收并留存記錄;

          6、負責機械安全監督控制資料的建立、收集、匯總和管理;

          7、參加一般以上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第三條施工承包商應設置機械管理部門或專職機械管理人員。施工承包商專業工地凡使用施工機械超過3臺及以上的,或有1臺特種設備及以上的,應設置機械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1、負責制定項目部機械管理制度,掌握施工現場施工機械數量、分布和安全技術狀況并登記造冊(特種設備留存安全準用證復印件);

          2、負責進入施工現場機械、機具安全技術狀況的檢查和能力確認,留存進場機械檢查驗收表;

          3、負責進入施工現場機械隊伍的資質(指特種設備如起重機械、施工升降機械的安裝、維修資質)審查,并登記造冊,留存資質證件復印件;

          4、負責進入現場各類機械人員(如機械操作、安裝、維修、起重、檢驗、電焊等人員)資格證件審查并登記造冊,留存資格證件復印件;

          5、參加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大件運輸、重要吊裝和機械施工方案審查并登記造冊,留存起重機安拆作業指導書、安拆過程檢驗記錄、負荷試驗報告、特種設備安全準用證、起重機工況更換記錄、地基處理和軌道檢測等記錄復印件。

          6、負責現場所用機械安全技術的日常巡檢、抽查和組織月檢,并留存機械檢查記錄,整改通知單、整改驗收單、獎罰處理單、月檢小結等;

          7、負責或參與重要機械安裝、拆卸、現場維修、檢驗、使用過程的安全控制監督。負責對各機械使用單位的機械安全性進行評價和考核;

          8、參與組織機械事故(無人身傷亡)和未遂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機械事故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9、負責或參與重要機械施工危害辨識和風險評價及應急預案的編制;

          10、負責機械資料整理存檔和機械統計報表;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機械管理工作(根據各項目部具體情況自定,如機械調度、機械維修計劃審批、機械配件采購計劃審批、外租機械審批,以及負責特種設備達到當地有關部門注冊登記和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章各級機械專業管理人員的權限

          第四條參加項目部有關會議通報機械安全技術狀況的權利。

          第五條有機械費用結算會簽的權利,無機械安全管理部門簽字不能結算。

          第六條根據機械安全管理獎罰制度,對機械安全評比(評價)、機械違章、違規有獎罰的權利。

          第七條有對違章、違規機械制止使用的權利。

          第四章危險場所設施設備安全管理體系

          第八條公司應制定機械安全管理目標

          第九條施工承包商應制定不低于公司要求的機械安全目標,并細化分解具體指標(如不發生一般以上機械事故,記錄機械事故頻率控制,一般機械故障率控制,重要缺陷[不合格項]控制,一般缺陷項頻次控制等指標要求)。

          第十條分管機電物資的副總經理是工程建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是受公司委托的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第十一條施工承包商項目經理是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第一責任人;項目部應設一名副經理或具體分管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工程項目應建立機械安全監督(管理)體系。網絡圖構成層次順序是:公司副總經理--分管副經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工程項目總監、機械安全監理工程師--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經理、機械安全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施工承包商的機械安全管理網絡圖應報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監理承包商備案。

          第十三條施工承包商應建立機械安全管理體系(或稱機械管理體系)。網絡圖構成層次順序是:項目經理--分管副經理--機械安全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各機械使用單位負責人--各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員。

          第五章工程項目各級機械安全管理崗位責任

          第十四條分管機電物資的副總經理主要責任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械管理法規及上級文件要求,并組織制定本工程機械安全管理目標;

          2、負責組織制定工程項目各級機械安全崗位責任制和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并考核實施;

          3、定期主持機械安全會議,對機械安全重大問題作出決策。

          第十五條工程技術部機械安全監督管理主要責任

          1、全面履行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確保機械安全目標的完成;

          2、指導和考核監理承包商機械安全監理制度的實施。

          第十六條監理承包商機械安全監理主要責任

          1、組織實施工程建設施工機械安全管理規定和本工程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2、負責施工機械安全控制和監督,并編制相應的工作程序;

          3、負責收集和留存各種機械控制和監督的記錄、資料;

          4、負責定期分析研究現場機械安全管理情況并向工程部匯報。

          第十七條施工承包商項目經理主要責任

          1、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機械管理法規和制度,制定機械安全目標或指標,保證施工機械安全有效運行和機械安全目標的實現;

          2、負責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機械技術經濟指標;

          3、重視加強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根據工程規模和使用機械數量,設置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建立崗位責任制和考核制度;

          4、定期主持召開機械使用和機械安全情況分析會議,及時研究解決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存在的問題。

          第十八條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經理主要責任

          1、負責組織機械管理體系的建立和機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

          2、負責組織和考核機械管理機構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的職能實施;

          3、負責組織現場機械準入,能力狀況確認、機械安拆、維修隊伍資質及機械人員資格審查工作;

          4、負責組織對機械安裝、拆卸、吊裝、運輸、維修隊伍資質資質及機械人員資格審查工作;

          5、負責組織機械安全監督檢查、整改、評比、獎罰等工作;

          6、負責組織機械臺帳、記錄資料建立存檔和機械統計工作。

          第十九條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專業管理人員主要責任

          1、全面負責履行施工項目部機械管理部門職責;

          2、負責完成上級和企業考核要求;

          3、部門負責人除上述兩項責任之外,負責本部門人員業務分工,任務安排和業績考核。

          第二十條機械使用單位領導主要責任

          1、負責組織建立本單位的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臺帳、檔案、記錄的建立;

          3、負責組織本單位建立機械安全操作規程、維修保養規程、臺班維修定額、機械檢查標準;安拆、拆卸、施工、維修、改造等作業指導書的建立,并組織實施;

          4、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員、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安裝人員、檢驗人員等的培訓(包括安全、業務、技能)考核和取證工作;

          5、設立起重機械安裝維修改造隊伍的機械使用單位,應負責組織隊伍資質認證管理工作;

          6、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技術狀況鑒定和機械安全檢查及缺陷整改工作;

          7、負責組織機械統計、分析和報表工作。

          第二十一條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員的主要責任

          1、熟悉本單位所用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常見故障、掌握機械設備數量及分布,以及安全技術狀況和安全操作規程;。

          2、負責本單位機械設備的建賬、立卡或建立檔案(重要大型施工機械,如起重機械、混凝土拌合樓、泵車、罐車、挖掘機、裝載機、自卸車、施工升降機及特殊機械設備等),掌握機械價值和臺班定額;

          3、負責本單位機械設備的運行記錄、維修保養改造記錄、工況變化記錄、特殊檢驗記錄、負荷試驗報告、事故報告、起重機自檢報告書、安拆過程檢驗記錄、檢驗者的檢驗報告書、安全準用證、機械檢查表、缺陷整改通知單、整改驗收單、機械檔案、作業指導書、安全操作規程、機械報表等的建立、填報、收集、復印、整理、匯總、保管和上報等工作;

          4、負責本單位機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并經常性監督檢查和組織整改、考核、獎罰;

          5、負責組織或參與組織各類機械培訓工作和建立計劃、臺賬、記錄、總結;并負責各類機械人員資格證件和隊伍資質的管理工作;

          6、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維修保養計劃編制、審定,并組織機械設備、零配件的租用、領用、保管和組織保養、修理等工作;

          7、負責或參與機械使用和維修定額考核工作;

          8、完成有關機械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危險場所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有關工程建設施工機械安全管理規定,施工承包商必須建立機械安全管理制度。機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準入條件(標準);

          2、準入驗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條起重機安拆隊伍準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準入條件;

          2、準入審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條各類機械人員準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準入條件;

          2、準入審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條起重機械安拆方案及機械重要作業方案審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編寫要求;

          2、送審工作程序;

          3、實施要求。

          第二十六條施工機械安全檢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檢查方式(如日常巡檢、月檢查、專項抽查、旁站監督等);

          2、檢查(組)人員組成;

          3、檢查時間;

          4、檢查范圍、內容;

          5、檢查標準和檢查記錄;

          6、檢查小結合結果處理;

          7、整改驗收(期限、結論)。

          第二十七條機械考核獎罰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獎罰標準;

          2、執行工作程序。

          第二十八條機械設備和機械人員退場管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退場告知要求;

          2、退場手續辦理。

          第二十九條機械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存檔內容(目錄);

          2、收繳和整理期限;

          3、借閱辦法。

          第三十條租賃機械管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租賃原則;

          2、租賃工作程序;

          3、合同評審與管理;

          4、租賃機械的使用與監督;

          5、退租手續辦理。

          第三十一條機械保養維修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機械保養維修計劃審批;

          2、機械配件采購計劃審批;

          3、機械保養維修實施及時間限定;

          4、機械保養維修后的驗收。

          注:有的施工承包商不管機械保養維修,機械保養維修完全由機械使用單位自行安排,可以不建立此項制度,但對機械停工保養維修的時間限定和保養維修后的驗收應有要求。

          第三十二條機械事故(指純機械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調查處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機械事故等級劃分:(如按損失價值劃分、或按事故性質劃分、或按事故責任劃分、或按貽誤工期劃分等)

          2、施工項目部事故處理權限(一般為記錄事故、未遂事故);

          3、事故上報和調查處理程序。

          第三十三條特殊情況(事故)應急預案(如可能發生的機械風害、機械相互碰撞、機械倒塌等一般以上機械事故情況)

          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可能發生一般以上機械事故的類型;

          2、可能造成傷害和損失;

          3、應急救援組織結構人員組成和各自職能分工;

          4、應急救援所需車輛、設備、器材;

          5、救援措施與工作程序;

          6、演練計劃安排。

          第七章主要工作程序(簡化程序要點)

          第三十四條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管理人員的設置程序:

          施工企業批準施工承包商的機械管理部門和人員組成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名單--企業本部機械管理部門備案登記--公司機械管理部門對其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上崗--上報監理技術備案登記。

          第三十五條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體系建立程序:

          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建立機械安全管理體系(畫出網絡圖)--建立機械安全目標--制定各級機械安全崗位責任制和職責--編定機械管理制度--收集有關法規、標準、定額、有關機械安全操作規程等--建立資料管理檔案管理。(體系、責任制、職責和制度應經項目部領導核準后,下發現場各機械使用單位)

          第三十六條機械準入登記程序:

          經過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檢測合格-現場機械使用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機械進場準確時間--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組織檢查確認合格--登記造冊(有條件的項目部給機械懸掛準用證--報監理復驗確認--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啟用--并告知當地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登記;檢查確認不合格--限定整改時間或責令更換--再次檢查確認--登記造冊(有條件的項目部發給機械懸掛準用證)--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啟用。

          第三十七條機械安裝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起重機械安裝的準確時間--施工承包商告知監理承包商--施工單位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和監理承包商組織安裝前檢查并提出部件,機構整修意見或其他要求建議、注意事項--必要時關鍵安裝過程雙方實施旁站監控--安裝完成后審查并取安拆隊伍的自檢報告書(復印件)--應參加負荷試驗并留存負荷試驗報告(復印件)--應參加起重機檢驗站正規檢驗--應留存正規檢驗報告書復印件和安全準用證復印件--登記造冊--機械施工單位機械啟用。(凡在檢查、監控過程中發現不合格項、違規操作、虛假自檢記錄、不按作業指導書作業等施工承包商機械專業管理人員都有權責令停止、或改正、或處罰;凡需整改內容都需再次驗收)

          第三十八條各類機械人員準入登記程序:

          各類機械人員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驗證(安裝維修隊伍要檢查隊伍資質證)登記造冊并留存資格、資質證復印件--上報監理復審--上崗(凡資格、資質不符,不予登記,不允許進場進行機械作業:證件過期人員。限期證件復驗或重新取證,并進行二次審查登記)。

          第三十九條起重機械安拆作業指導書審查程序:

          作業單位安拆前向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遞交(或催交)作業指導書--施工承包商有關部門(安全、工程、機械等部門)會審簽字--施工承包商總共或分管經理審查簽字--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遞交監理備案或審查簽字,并告知當地技術監督部門(填寫告知書)--返回作業單位執行--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以及監理承包商留存復印件(凡審查中提出修改或完善意見,均需返回作業單位修改完善后,再次復審簽字)。

          第四十條機械安全檢查程序(月檢):

          公司或監理、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各自組織機械安全檢查時,應明確檢查組人員、檢查范圍、檢查時間和檢查表--實施檢查并填寫檢查表--下發限期整改通知單(或同時開出處罰單)--缺陷問題匯總小結--文字通報或會議通報,并留存相關記錄。

          第四十一條機械或人員退場登記程序:

          機械使用單位和機械安拆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登記退場時間(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通知現場門衛方形),并報知監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人員或機械退場(流動性機械有頻繁進出現場情況,施工承包商應發通行證,到正式退場登記時收回通行證)。

          第四十二條機械維修停工批復程序:

          機械使用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機械需停工保養或修復以及保養修復計劃或方案--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進行查驗,并報知監理--經施工承包商研究批準限定保養或修復時間--機械使用單位實施保養或修復--完成后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后,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啟用--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留存復驗收單(或復印件)。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電站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危險場所管理制度3

          1危險場所實行定員定量管理,不得超員超量。

          2危險品庫房管理人員對貫徹執行本崗位的安全定員定量負責,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監督執行責任。

          3各庫房嚴格執行定員定量管理,危險品庫房必須有明顯標牌,標明定員定量。

          4入庫正常人數不能超過6人,如果因工作需要增加入庫人數時,要向主管領導申請同意后方可入庫。

          5庫存危險品定量管理,不得超過行業主管部門核定的`最大存量規定。

          6外來人員參觀學習,檢查人員到達危險場所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定員的管理規定。

          7臨時性作業需進入庫區人員,經公司領導批準后,通知公司安全保衛人員執行并做好現場監督。

        危險場所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做好施工機械與特種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保證機械、設備的完好,以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結合四川革什扎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吉牛水電站工程各參建單位。

          第二章危險場所設施設備管理機構職責

          第一條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危險場所設備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1、監督施工機械安全準入的審查登記;

          2、監督各種機械隊伍和人員準入的資質、資格審查登記;

          3、監督施工承包商大型起重機安裝拆除(以下簡稱安拆)、維修和作業方案的執行;

          4、負責施工機械安全技術狀況的監督檢查和施工隊伍機械安全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

          5、負責施工機械安全管理的考核和獎懲工作;

          6、參加工程一般以上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進行機械事故的統計和報告。

          第二條監理單位應設置一名(不少于)施工機械專業監理人員,負責現場施工機械(重點是特種設備)安全監督和控制。主要職責:

          1、負責審查施工機械準入,并登記造冊,留存安全準用證復印件;

          2、負責審查機械隊伍和人員準入的資質、資格(安拆、維修、使用、檢驗等)證件,并登記造冊,留存復印件;

          3、負責審查重要施工機械的安拆、施工、吊裝、試驗、運輸等方案和安全作業票;

          4、負責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現場機械安全技術狀況檢查和重要機械方案實施的旁站監理;

          5、負責對機械違章、缺陷下達停止、整改、處罰等通知,并負責整改驗收并留存記錄;

          6、負責機械安全監督控制資料的建立、收集、匯總和管理;

          7、參加一般以上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第三條施工承包商應設置機械管理部門或專職機械管理人員。施工承包商專業工地凡使用施工機械超過3臺及以上的,或有1臺特種設備及以上的`,應設置機械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1、負責制定項目部機械管理制度,掌握施工現場施工機械數量、分布和安全技術狀況并登記造冊(特種設備留存安全準用證復印件);

          2、負責進入施工現場機械、機具安全技術狀況的檢查和能力確認,留存進場機械檢查驗收表;

          3、負責進入施工現場機械隊伍的資質(指特種設備如起重機械、施工升降機械的安裝、維修資質)審查,并登記造冊,留存資質證件復印件;

          4、負責進入現場各類機械人員(如機械操作、安裝、維修、起重、檢驗、電焊等人員)資格證件審查并登記造冊,留存資格證件復印件;

          5、參加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大件運輸、重要吊裝和機械施工方案審查并登記造冊,留存起重機安拆作業指導書、安拆過程檢驗記錄、負荷試驗報告、特種設備安全準用證、起重機工況更換記錄、地基處理和軌道檢測等記錄復印件。

          6、負責現場所用機械安全技術的日常巡檢、抽查和組織月檢,并留存機械檢查記錄,整改通知單、整改驗收單、獎罰處理單、月檢小結等;

          7、負責或參與重要機械安裝、拆卸、現場維修、檢驗、使用過程的安全控制監督。負責對各機械使用單位的機械安全性進行評價和考核;

          8、參與組織機械事故(無人身傷亡)和未遂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機械事故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9、負責或參與重要機械施工危害辨識和風險評價及應急預案的編制;

          10、負責機械資料整理存檔和機械統計報表;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機械管理工作(根據各項目部具體情況自定,如機械調度、機械維修計劃審批、機械配件采購計劃審批、外租機械審批,以及負責特種設備達到當地有關部門注冊登記和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章各級機械專業管理人員的權限

          第四條參加項目部有關會議通報機械安全技術狀況的權利。

          第五條有機械費用結算會簽的權利,無機械安全管理部門簽字不能結算。

          第六條根據機械安全管理獎罰制度,對機械安全評比(評價)、機械違章、違規有獎罰的權利。

          第七條有對違章、違規機械制止使用的權利。

          第四章危險場所設施設備安全管理體系

          第八條公司應制定機械安全管理目標

          第九條施工承包商應制定不低于公司要求的機械安全目標,并細化分解具體指標(如不發生一般以上機械事故,記錄機械事故頻率控制,一般機械故障率控制,重要缺陷[不合格項]控制,一般缺陷項頻次控制等指標要求)。

          第十條分管機電物資的副總經理是工程建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是受公司委托的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第十一條施工承包商項目經理是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第一責任人;項目部應設一名副經理或具體分管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工程項目應建立機械安全監督(管理)體系。網絡圖構成層次順序是:公司副總經理--分管副經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工程項目總監、機械安全監理工程師--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經理、機械安全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施工承包商的機械安全管理網絡圖應報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監理承包商備案。

          第十三條施工承包商應建立機械安全管理體系(或稱機械管理體系)。網絡圖構成層次順序是:項目經理--分管副經理--機械安全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各機械使用單位負責人--各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員。

          第五章工程項目各級機械安全管理崗位責任

          第十四條分管機電物資的副總經理主要責任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械管理法規及上級文件要求,并組織制定本工程機械安全管理目標;

          2、負責組織制定工程項目各級機械安全崗位責任制和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并考核實施;

          3、定期主持機械安全會議,對機械安全重大問題作出決策。

          第十五條工程技術部機械安全監督管理主要責任

          1、全面履行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確保機械安全目標的完成;

          2、指導和考核監理承包商機械安全監理制度的實施。

          第十六條監理承包商機械安全監理主要責任

          1、組織實施工程建設施工機械安全管理規定和本工程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2、負責施工機械安全控制和監督,并編制相應的工作程序;

          3、負責收集和留存各種機械控制和監督的記錄、資料;

          4、負責定期分析研究現場機械安全管理情況并向工程部匯報。

          第十七條施工承包商項目經理主要責任

          1、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機械管理法規和制度,制定機械安全目標或指標,保證施工機械安全有效運行和機械安全目標的實現;

          2、負責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機械技術經濟指標;

          3、重視加強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根據工程規模和使用機械數量,設置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建立崗位責任制和考核制度;

          4、定期主持召開機械使用和機械安全情況分析會議,及時研究解決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存在的問題。

          第十八條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經理主要責任

          1、負責組織機械管理體系的建立和機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

          2、負責組織和考核機械管理機構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的職能實施;

          3、負責組織現場機械準入,能力狀況確認、機械安拆、維修隊伍資質及機械人員資格審查工作;

          4、負責組織對機械安裝、拆卸、吊裝、運輸、維修隊伍資質資質及機械人員資格審查工作;

          5、負責組織機械安全監督檢查、整改、評比、獎罰等工作;

          6、負責組織機械臺帳、記錄資料建立存檔和機械統計工作。

          第十九條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專業管理人員主要責任

          1、全面負責履行施工項目部機械管理部門職責;

          2、負責完成上級和企業考核要求;

          3、部門負責人除上述兩項責任之外,負責本部門人員業務分工,任務安排和業績考核。

          第二十條機械使用單位領導主要責任

          1、負責組織建立本單位的機械管理和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臺帳、檔案、記錄的建立;

          3、負責組織本單位建立機械安全操作規程、維修保養規程、臺班維修定額、機械檢查標準;安拆、拆卸、施工、維修、改造等作業指導書的建立,并組織實施;

          4、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員、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安裝人員、檢驗人員等的培訓(包括安全、業務、技能)考核和取證工作;

          5、設立起重機械安裝維修改造隊伍的機械使用單位,應負責組織隊伍資質認證管理工作;

          6、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技術狀況鑒定和機械安全檢查及缺陷整改工作;

          7、負責組織機械統計、分析和報表工作。

          第二十一條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員的主要責任

          1、熟悉本單位所用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常見故障、掌握機械設備數量及分布,以及安全技術狀況和安全操作規程;。

          2、負責本單位機械設備的建賬、立卡或建立檔案(重要大型施工機械,如起重機械、混凝土拌合樓、泵車、罐車、挖掘機、裝載機、自卸車、施工升降機及特殊機械設備等),掌握機械價值和臺班定額;

          3、負責本單位機械設備的運行記錄、維修保養改造記錄、工況變化記錄、特殊檢驗記錄、負荷試驗報告、事故報告、起重機自檢報告書、安拆過程檢驗記錄、檢驗者的檢驗報告書、安全準用證、機械檢查表、缺陷整改通知單、整改驗收單、機械檔案、作業指導書、安全操作規程、機械報表等的建立、填報、收集、復印、整理、匯總、保管和上報等工作;

          4、負責本單位機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并經常性監督檢查和組織整改、考核、獎罰;

          5、負責組織或參與組織各類機械培訓工作和建立計劃、臺賬、記錄、總結;并負責各類機械人員資格證件和隊伍資質的管理工作;

          6、負責組織本單位機械維修保養計劃編制、審定,并組織機械設備、零配件的租用、領用、保管和組織保養、修理等工作;

          7、負責或參與機械使用和維修定額考核工作;

          8、完成有關機械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危險場所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有關工程建設施工機械安全管理規定,施工承包商必須建立機械安全管理制度。機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準入條件(標準);

          2、準入驗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條起重機安拆隊伍準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準入條件;

          2、準入審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條各類機械人員準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準入條件;

          2、準入審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條起重機械安拆方案及機械重要作業方案審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編寫要求;

          2、送審工作程序;

          3、實施要求。

          第二十六條施工機械安全檢查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檢查方式(如日常巡檢、月檢查、專項抽查、旁站監督等);

          2、檢查(組)人員組成;

          3、檢查時間;

          4、檢查范圍、內容;

          5、檢查標準和檢查記錄;

          6、檢查小結合結果處理;

          7、整改驗收(期限、結論)。

          第二十七條機械考核獎罰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獎罰標準;

          2、執行工作程序。

          第二十八條機械設備和機械人員退場管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退場告知要求;

          2、退場手續辦理。

          第二十九條機械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存檔內容(目錄);

          2、收繳和整理期限;

          3、借閱辦法。

          第三十條租賃機械管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租賃原則;

          2、租賃工作程序;

          3、合同評審與管理;

          4、租賃機械的使用與監督;

          5、退租手續辦理。

          第三十一條機械保養維修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機械保養維修計劃審批;

          2、機械配件采購計劃審批;

          3、機械保養維修實施及時間限定;

          4、機械保養維修后的驗收。

          注:有的施工承包商不管機械保養維修,機械保養維修完全由機械使用單位自行安排,可以不建立此項制度,但對機械停工保養維修的時間限定和保養維修后的驗收應有要求。

          第三十二條機械事故(指純機械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調查處理制度

          該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機械事故等級劃分:(如按損失價值劃分、或按事故性質劃分、或按事故責任劃分、或按貽誤工期劃分等)

          2、施工項目部事故處理權限(一般為記錄事故、未遂事故);

          3、事故上報和調查處理程序。

          第三十三條特殊情況(事故)應急預案(如可能發生的機械風害、機械相互碰撞、機械倒塌等一般以上機械事故情況)

          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可能發生一般以上機械事故的類型;

          2、可能造成傷害和損失;

          3、應急救援組織結構人員組成和各自職能分工;

          4、應急救援所需車輛、設備、器材;

          5、救援措施與工作程序;

          6、演練計劃安排。

          第七章主要工作程序(簡化程序要點)

          第三十四條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管理人員的設置程序:

          施工企業批準施工承包商的機械管理部門和人員組成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名單--企業本部機械管理部門備案登記--公司機械管理部門對其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上崗--上報監理技術備案登記。

          第三十五條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體系建立程序:

          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建立機械安全管理體系(畫出網絡圖)--建立機械安全目標--制定各級機械安全崗位責任制和職責--編定機械管理制度--收集有關法規、標準、定額、有關機械安全操作規程等--建立資料管理檔案管理。(體系、責任制、職責和制度應經項目部領導核準后,下發現場各機械使用單位)

          第三十六條機械準入登記程序:

          經過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檢測合格-現場機械使用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機械進場準確時間--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組織檢查確認合格--登記造冊(有條件的項目部給機械懸掛準用證--報監理復驗確認--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啟用--并告知當地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登記;檢查確認不合格--限定整改時間或責令更換--再次檢查確認--登記造冊(有條件的項目部發給機械懸掛準用證)--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啟用。

          第三十七條機械安裝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起重機械安裝的準確時間--施工承包商告知監理承包商--施工單位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和監理承包商組織安裝前檢查并提出部件,機構整修意見或其他要求建議、注意事項--必要時關鍵安裝過程雙方實施旁站監控--安裝完成后審查并取安拆隊伍的自檢報告書(復印件)--應參加負荷試驗并留存負荷試驗報告(復印件)--應參加起重機檢驗站正規檢驗--應留存正規檢驗報告書復印件和安全準用證復印件--登記造冊--機械施工單位機械啟用。(凡在檢查、監控過程中發現不合格項、違規操作、虛假自檢記錄、不按作業指導書作業等施工承包商機械專業管理人員都有權責令停止、或改正、或處罰;凡需整改內容都需再次驗收)

          第三十八條各類機械人員準入登記程序:

          各類機械人員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驗證(安裝維修隊伍要檢查隊伍資質證)登記造冊并留存資格、資質證復印件--上報監理復審--上崗(凡資格、資質不符,不予登記,不允許進場進行機械作業:證件過期人員。限期證件復驗或重新取證,并進行二次審查登記)。

          第三十九條起重機械安拆作業指導書審查程序:

          作業單位安拆前向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遞交(或催交)作業指導書--施工承包商有關部門(安全、工程、機械等部門)會審簽字--施工承包商總共或分管經理審查簽字--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遞交監理備案或審查簽字,并告知當地技術監督部門(填寫告知書)--返回作業單位執行--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以及監理承包商留存復印件(凡審查中提出修改或完善意見,均需返回作業單位修改完善后,再次復審簽字)。

          第四十條機械安全檢查程序(月檢):

          公司或監理、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各自組織機械安全檢查時,應明確檢查組人員、檢查范圍、檢查時間和檢查表--實施檢查并填寫檢查表--下發限期整改通知單(或同時開出處罰單)--缺陷問題匯總小結--文字通報或會議通報,并留存相關記錄。

          第四十一條機械或人員退場登記程序:

          機械使用單位和機械安拆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登記退場時間(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通知現場門衛方形),并報知監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人員或機械退場(流動性機械有頻繁進出現場情況,施工承包商應發通行證,到正式退場登記時收回通行證)。

          第四十二條機械維修停工批復程序:

          機械使用單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機械需停工保養或修復以及保養修復計劃或方案--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進行查驗,并報知監理--經施工承包商研究批準限定保養或修復時間--機械使用單位實施保養或修復--完成后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后,機械使用單位機械啟用--施工承包商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專業管理人員留存復驗收單(或復印件)。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電站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危險場所管理制度5

          1、為盡可能減少民用爆炸物品儲存過程的風險,必須嚴格定員定量制度,做到:人定崗,物定位、危險庫房定等級、危險場所定存量、各類物品定區放。

          2、民用爆炸物品倉庫須配備足夠的保管員、警衛員,進入庫房必須嚴格控制定員。

          3、民用爆炸物品倉庫核定最大儲存量不得超過設計存量,倉儲過程嚴禁超儲。

          4、民用爆炸物品庫房外墻的'顯著位置須按《民用爆破器材企業安全管理規程》的規定格式設置庫房的標識牌。

          5、外來人員參觀學習,檢查人員進入危險庫房時,須認真閱讀庫房標識牌,告知庫房危險,嚴格遵守定員定量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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