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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手持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手持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手持電動工器具和移動式電動工具安全管理,確保作業人員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手持電動工具和移動式電動機具使用和管理。
第三條術語和定義
Ⅰ類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還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預防措施。其方法是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安裝的固定線路中的保護(接地)導線連接起來,以這樣的方法來使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壞的事故中不成為帶電體。
、蝾惞ぞ撸涸诜乐褂|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還提供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和沒有保護接地或依賴安裝條件的措施。它可分為絕緣外殼和金屬外殼Ⅱ類工具,在工具的明顯部位標有Ⅱ類結構符號。
、箢惞ぞ撸涸诜乐褂|電的保護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電壓供電和在工具內部不會產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
第二章職責分工
第四條材料員
負責領用班組手持式電動工具和移動電動機具以及工具定期送檢(每年一次)。
第五條安全員
建立手持電動工具和移動式電動機具清冊臺帳并對工具實行定置管理;定期對工具進行檢查,并與臺賬對應;對工具的使用、保管、維修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操作人員
熟悉工具使用說明書和安全操作規程,詳細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確使用的方法,對工具進行絕緣檢查。
第三章管理內容及要求
第一節手持電動工具及移動式電動機具管理
第七條手持電動工具(電鉆、電砂輪、電動螺絲刀等)和移動式電動機具(抽水泵、砂輪鋸、小型汽柴油發電機等),不得隨意外借,以防損壞和丟失。
第八條手持電動工具和移動電動機具要編號定置管理,建立設備臺帳,并保證實物與臺帳相符。由安全員管理、維護。
第九條應建立手持電動工具和移動式電動機具檢查記錄,由安全員定期(半年)相關要求逐項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檢查人姓名、檢查日期記入安全檢查卡中。
第十條手持電動工具和移動式電動機具應時刻保持完好備用狀態。
第十一條若工器具發生故障或損壞后,及時進行修復,并將工具損壞情況匯報安全員和材料員。
第十二條對作業人員進行培訓,確保使用人員掌握基本的使用方法、電動工機具性能和有關安全要求,嚴禁未經培訓的人員隨意使用。
第十三條電氣工器具的電線不準接觸發熱體,不得存放在潮濕的地方,在運輸途中,要妥善裝運,避免因與車輛上的其他重物擠壓而損壞。
第二節手持電動工具及移動式電動機具的使用
第十四條手持、移動式電動工機具應檢查內容
(一)外殼手柄無裂縫、無破損。
(二)保護接地線或接零線連接正確、牢固。
(三)電纜式軟線完好。
。ㄋ模┎孱^完好、開關動作正常、靈活、無缺損。
。ㄎ澹╇娖鞅Wo裝置完好。
。C械防護裝置完好。
(七)轉動部分靈活。
第十五條工具在使用前,操作人員應熟悉使用說明書和安全操作規程,詳細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確使用的方法。
第十六條使用前,操作人員應對其外觀、絕緣、機械轉動部件進行檢查,檢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使用時,操作人員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接入帶有漏電保護功能的開關;使用后,應及時整理歸位。
第十七條操作人員在使用前應再次檢查工器具導線絕緣、外殼接地線是否完好,導線絕緣或外殼接地線存在缺陷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第十八條使用時應確保電源與手持電動機具接觸良好。使用中若發生故障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嚴禁使用帶缺陷手持電動機具。
第十九條使用手持或移動式電動機具時,操作人員應雙手握在指定位置,嚴禁接觸電氣工機具的電線或轉動部分。
第二十條在梯子上使用電氣工器具時,應做好防止觸電墜落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二十一條在使用手持、移動電氣工器具工作中,若因故需離開工作場所或暫時停止工作時,必須切斷其電源。
第二十二條在一般作業場所,應使用Ⅱ類工具;若使用I類工具時,還應在電氣線路中采用額定剩余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隔離變壓器等保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在潮濕作業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場所,應使用Ⅱ類或Ⅲ類工具。
第二十四條在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等作業場所,應使用Ⅲ類工具或在電氣線路中裝設額定剩余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Ⅱ類工具。
第二十五條Ⅲ類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Ⅱ類工具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及Ⅱ、Ⅲ類工具的電源控制箱和電源耦合器等必須放在作業場所的外面。在狹窄作業場所操作時,應有人在外監護。
第二十六條在濕熱、雨雪等作業環境,應使用具有相應防護等級的工具。
第二十七條I類工具電源線中的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接地線(PE)。
第二十八條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拆換。當電源離工具操作點距離較遠而電源線長度不夠時,應采用耦合器進行聯接。
第二十九條工具電源線上的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或調換。
第三十條工具的插頭、插座應按規定正確接線,插頭、插座中的保護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只能單獨連接保護接地線(PE)。嚴禁在插頭、插座內用導線直接將保護接地極與工作中性線連接起來。
第三十一條工具的危險運動零、部件的防護裝置(如防護罩、蓋等)不得任意拆卸。
第三十二條長期擱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須測量絕緣電阻。
第三十三條工具如有絕緣損壞,電源線護套破裂、保護接地線(PE)脫落、插頭插座裂開或有損于安全的機械損傷等故障時,應立即進行修理。在未修復前,不得繼續使用。
第三節手持電動工具及移動式電動機具的檢測
第三十四條電動工機具的絕緣電阻應定期用500V兆歐表進行測量。若帶電部件與外殼之間絕緣電阻值達不到2MΩ時,必須進行維修處理。
第三十五條電動工機具的電器部分維修后,必須進行絕緣電阻測量和絕緣耐壓實驗,試驗電壓為380V,試驗時間為1分鐘。
第三十六條手持電動、移動式工機具的單相電源線應使用三芯軟橡膠電纜,連接手持電動、移動式工機具的電器回路應單獨設開關或插座,并裝設漏電保護器,金屬外殼應接地,電動工具應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嚴禁一相接多臺設備。
第三十七條電流型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流不得大于30MA,動作時間不得大于0.1秒,電壓型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壓不得大于36V。
第三十八條移動式電動機具的操作開關應置于操作人員伸手可得的部位,以便隨手關斷電源。
第四章檢查考核
第三十九條安全專責負責對班組手持電動工具及移動式電動機具的管理制度進行定期檢查,并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若發現存在問題應及時提出予以糾正。對班組拒不執行或整改不及時的應予以考核。
第四十條由于手持電動工具及移動式電動機具使用方法不當,或超期未檢測造成操作人員發生觸電等人身嚴重傷害的,安全專責需要對當事人進行培訓教育,同時要對班組材料員、安全員進行考核。
第四十一條ban長應檢查班組手持電動工具及移動式電動機具的管理制度,并根據實際使用情況及時修改制度。同時,需要監督其使用過程,對不按操作要求使用的操作人員給予批評指正,對不服糾正的行為給予考核。
第四十二條工具達到檢測周期未能按時送檢的,或已檢測完畢需要使用時未能及時取回者,ban長對材料員進行考核。
第四十三條若使用中工器具發生嚴重故障或損壞,屬人為操作不當造成的且無法修理修復的,ban長對操作人員進行考核。
手持管理制度2
(一)總則
為規范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管理,確保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管理范圍內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職責
生產運行部負責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采辦、定期檢驗,使用保管和維護管理的檢查、監督。
(四)管理內容與要求
1.公司管理范圍內使用的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主要有:
1.1移動電氣設備包括:電焊機、套絲機、切割機等。
1.2手持式電動工具包括:手電鉆、沖擊鉆、角磨機、手持式切割機等。
2.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采辦
2.1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購買,未列入設備資產管理的,由生產線提出申請,公司經理簽署審批,交采辦管理崗購買;列入設備資產管理的,由車間向生產運行部提出申請。
2.2生產運行部接到申請后應核實是否需要,報公司經理批準后交采辦崗位購買。
2.3購置的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要求,選擇具有資質且信譽度高的企業產品。
2.4購置的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應隨機攜帶相應的合格證、安全技術說明書等有關技術和安全資料。
2.5采辦、庫房均對購買的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應建立登記臺帳和技術檔案。
3.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出入庫登記和保管
3.1正常情況下,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由車間庫房負責管理。
3.2生產線需要臨時借出使用時,庫管員應建立出、入庫登記本,記錄所有借出和還回情況。
3.3生產線對部分經常使用的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需要長期借用時,征得庫管員同意可以借出。庫管員對借出情況應進行簽字登記,并定期檢查借出設備或工具的使用和維護情況。
3.4長期借用的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由借出生產線指定人員負責維護和保管,并建立臨時登記。
4.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日常使用和維護管理。
4.1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在使用前應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保無故障和問題后再使用。
4.2禁止使用外觀破損、電線老化、明顯存在隱患和沒有經過定期檢驗的不合格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
4.3使用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4.4使用后應及時收回庫房或放置在合適的場所,并進行日常的簡單維護和整理。
4.5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檢修應委托具有維修資格的單位進行,禁止私自拆解和修理。
4.6每年定期由生產運行部安全管理崗負責聯系對有關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進行檢驗。
5.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使用前的檢查內容應包括:
5.1外殼、連接部位是否良好,有無松動和破損。
5.2電氣線路是否有嚴重老化、破損、斷裂現象。
5.3電氣線路各處連接是否牢固、插頭是否完好。
5.4有無定期檢驗標志或確認經過定期檢驗。
5.5轉動部位固定是否正常,有無變形、裂紋現象。
5.6帶有防護罩的工具,其防護罩是否牢固、,有無缺失、變形和破損現象等。
(五)附則
1.本制度由生產運行部負責起草并解釋。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手持管理制度3
為了防止手持式電動工具(以下簡稱工具)在使用中引起的人身傷亡事故,本標準對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中的安全技術要求作出規定。
本標準適用于生產勞動過程中使用的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
1分類
工具按觸電保護分為:
1.1Ⅰ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預防措施。其方法是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已安裝的固定線路中的保護(接地)導線連接起來,以這樣的方法來使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壞的事故中不成為帶電體。
1.2Ⅱ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提供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和沒有保護接地或依賴安裝條件的措施。
、蝾惞ぞ叻纸^緣外殼Ⅱ類工具和金屬外殼Ⅱ類工具,在工具的明顯部位標有Ⅱ類結構符號。
1.3Ⅲ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電壓供電和在工具內部不會產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
2設計、制造
2.1工具及其所配元件的設計、制造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或專業標準的規定。
2.2工具及其所配元件必須經國家有關部門根據相應的國家或專業標準的規定檢驗合格,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并獲得批準后,方能生產和銷售。
2.3工具在出廠時,必須附有詳細的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有獨立的章節說明工具使用的安全技術要求,其內容應包括必須注意的事項,可能出現的危險和相應的預防措施。
3選購和儲運
3.1工具的銷售和使用單位必須選購和使用經檢驗合格,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工具。
3.2工具在正常運輸中必須保證不因震動,受潮等而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
3.3工具必須存放在干燥、無有害氣體和腐蝕性化學品的場所。
3.4工具必須由具備專業技術知識的人員負責保管,并配備必要的檢驗設備。
4安全技術管理
4.1工具的安全技術管理必須包括:
4.1.1貫徹執行本標準和其他有關安全技術的要求。
4.1.2監督、檢查工具的使用和維修。
4.1.3對工具的使用、保管、維修人員進行用電安全技術教育。
4.1.4對工具引起的`觸電事故進行調查、統計和分析,提出預防措施,并上報有關部門。
4.1.5必須按照本標準和工具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及實際使用條件,制訂出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a.工具的允許使用范圍;
b.工具的正確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c.工具使用前應著重檢查的項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現的危險和相應的防護措施;
d.工具的存放和保養方法;
e.操作者注意事項。
4.2使用單位必須建立工具使用、檢查和維修的技術檔案。
5工具的合理選用
5.1在一般場所,為保證使用的安全,應選用Ⅱ類工具。
如果使用Ⅰ類工具,必須采用其他安全保護措施,如漏電保護電器、安全隔離變壓器等。否則,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5.2在潮濕的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場所,必須使用Ⅱ類或Ⅲ類工具。
如果使用Ⅰ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30毫安、動作時間不大于0.1秒的漏電保護電器。
5.3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等,應使用Ⅲ類工具。
如果使用Ⅱ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毫安,動作時間不大于0.1秒的漏電保護電器。
Ⅲ類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Ⅱ類工具的漏電保護電器及Ⅱ、Ⅲ類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聯接器等必須放在外面,同時應有人在外監護。
5.4在特殊環境如濕熱、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蝕性氣體的場所;使用的工具必須符合相應的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6對軟電纜或軟線的安全要求
6.1Ⅰ類工具的電源線必須采用三芯(單相工具)或四芯(三相工具),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或護套軟線。其中,綠/黃雙色線在任何
手持管理制度4
1范圍
手持式電動工具種類繁多,應用廣泛。挪動性大、振動較大,容易發生漏電及其他故障。觸電的危險性較大,故在管理、使用、檢查、維護上應給予特別重視。本制度規定了xxx水電有限公司各種常用手持電動工具保管、使用、試驗、維護檢查要求,以保證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2規范性引用文件
《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GB3787-xxx)
《華電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電力生產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xxx試行版)》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A版)》
3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分類
3.1Ⅰ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預防措施,其方法是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已xxx的固定線路中的保護(接地)導線連接起來,以這樣的方法來使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壞的事故中不成為帶電體。
3.2Ⅱ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提供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和沒有保護接地或依賴xxx條件的措施。Ⅱ類工具分絕緣外殼Ⅱ類工具和金屬外殼Ⅱ類工具,在工具的明顯部位標有Ⅱ類結構符號“回”。
3.3Ⅲ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電壓供電和在工具內部不會產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
4選購
4.1所購買的工具及其附件必須經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安全認證。
4.2工具出廠時,必須附有隨帶的詳細的產品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有獨立的章節說明工具使用時的安全要求,其內容必須包括必須注意的事項,可能出現的危險和相應的預防措施等。
4.3工具的銷售和使用單位所經銷和使用的工具必須具有安全認證標志。
4.4在正常運輸中,必須保證工具的安全技術性能不受震動、潮濕等的影響。
5保管
5.1工具必須存放在干燥、無有害氣體和腐蝕性物質的場所。
5.2各使用部門、班組需將手持式電動工具分類進行編號,制定清冊,定置存放,明確責任人。
5.3部門、班組安全員應按檢查試驗周期對部門及班組的工具進行定期檢查,需做試驗的應定期進行試驗并記錄備案。
5.4部門及班組安全員負責統一管理并建立安全工器具臺帳。臺帳包括安全工器具清冊、定期檢查試驗報告、產品合格證書、產品使用說明書等
6使用
6.1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應認真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或安全操作規程,詳細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確使用方法。
6.2在一般場所,為保證使用的安全,應選用Ⅱ類工具。如果使用Ⅰ類工具,必須采用其他安全保護措施,如漏電保護電器,安全隔離變壓器等。整潔則,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6.3在潮濕的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場所,必須使用Ⅱ類或Ⅲ類工具。如果使用Ⅰ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30毫安、動作時間不大于xxx秒的漏電保護電器。
6.4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等,應使用Ⅲ類工具。如果使用Ⅱ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毫安,動作時間不大于xxx秒的漏電保護電器。Ⅲ類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Ⅱ類工具的漏電保護電器及Ⅱ、Ⅲ類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聯接器等必須放在外面,同時應有人在外監護。此類場所嚴禁使用Ⅰ類工具。
6.5在特殊環境如濕熱、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蝕性氣體的場所,使用的工具必須符合相應的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6.6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和電氣檢查
6.6.1外觀檢查:
6.6.1.1外殼、手柄有無裂縫和破損,緊固件是否齊全有效;
6.6.1.2軟電纜或軟電線是否完好無損,保護接零(地)是否正確、牢固,插頭是否完好無損;
6.6.1.3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活、完好;
6.6.1.4電氣保護裝置和機械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6.6.1.5工具轉動部分是否靈活無障礙,卡頭牢固。
6.6.2電氣檢查:
6.6.2.1通電后反應正常,開關控制有效;
6.6.2.2通電后外殼經試電筆檢查應不漏電;
6.xxx對于旋轉工具,通電后觀察電刷火花和聲音應正常。
6.7手持電動工具在使用場所應加裝單獨的電源開關和保護裝置。其電源線必須采用銅芯多股橡套軟電纜或聚氯乙烯護套電纜;電纜應避開熱源,且不能拖拉在地。
6.8電源開關或插銷應完好,嚴禁將導線芯直接插入插座或掛鉤在開關上。特別要防止將火線與零線對調。
6.9Ⅰ類工具電源線中的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6.10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拆換。當電源離工具操作點距離較遠而電源線長度不夠時,應采用耦合器進行聯結。
6.11工具電源線上的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或調換。
6.12插頭、插座中的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只能單獨聯結保護線。嚴禁在插頭、插座內用導線直接將接地極與中性線聯結起來。
6.13工具的危險運動零、部件的防護裝置(如防護罩、蓋)等不得任意拆卸。
6.14操作手電鉆或電錘等旋轉工具,不得帶線手套,更不可用手握持工具的轉動部分或電線,使用過程中要防止電線被轉動部分絞纏。
6.15手持式電動工具使用完畢,必須在電源側將電源斷開。
6.16在高空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下面應設專人扶梯,且在發生電擊時可迅速切斷電源。
7檢查維護
7.1工具必須由專職人員按以下規定進行定期檢測
7.1.1每季度至少全面檢查一次。
7.1.2在濕熱和常有溫度變化的地區或使用條件惡劣的地方還應縮短檢查周期。
7.1.3工具的定期檢查,除外觀檢查外,還必須測量工具的絕緣,用xxxV兆歐表測試,Ⅰ類不低于xxxMΩ,Ⅱ類不低于xxxMΩ;Ⅲ類不低于xxxMΩ。
7.1.4長期擱置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須測量絕緣電阻。如果絕緣電阻小于上表的規定,必須進行干燥處理或維修,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1.5工具如有絕緣損壞,電源線護套破裂、保護線脫落、插頭插座裂開或有損于安全的機械損傷等故障時,應立即進行修理,在修復前,不得繼續使用。
7.2手持式電動工具的檢修應由專職人員進行,同時應配備必要的檢驗設備或儀器。
7.3修理后的工具,不應降低原有防護性能。對工具內部原有的絕緣襯墊、套管,不得任意拆除、調換或漏裝,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調換。檢修后的工具其絕緣電阻,經用xxxV兆歐表測試,Ⅰ類不低于xxxMΩ,Ⅱ類不低于xxxMΩ;Ⅲ類不低于xxxMΩ。工具絕緣部分經過了修理或在大修后尚應進行交流耐壓試驗,試驗電壓標準分別為:Ⅰ類—xxxV,Ⅱ類—xxxV,Ⅲ類—xxxV。
7.4使用部門和維修部門不得任意改變工具的原設計參數,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與原規格不符的零部件。
7.5在維修時,工具內的絕緣襯墊、套管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裝,
7.6工具如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仍達不到應有的安全技術要求必須辦理報廢手續。
8管理臺帳格式
手持管理制度5
(一)總則
為規范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管理,確保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管理范圍內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職責
生產運行部負責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采辦、定期檢驗,使用保管和維護管理的檢查、監督。
(四)管理內容與要求
1.公司管理范圍內使用的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主要有:
1.1移動電氣設備包括:電焊機、套絲機、切割機等。
1.2手持式電動工具包括:手電鉆、沖擊鉆、角磨機、手持式切割機等。
2.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采辦
2.1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購買,未列入設備資產管理的,由生產線提出申請,公司經理簽署審批,交采辦管理崗購買;列入設備資產管理的,由車間向生產運行部提出申請。
2.2生產運行部接到申請后應核實是否需要,報公司經理批準后交采辦崗位購買。
2.3購置的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要求,選擇具有資質且信譽度高的企業產品。
2.4購置的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應隨機攜帶相應的合格證、安全技術說明書等有關技術和安全資料。
2.5采辦、庫房均對購買的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應建立登記臺帳和技術檔案。
3.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出入庫登記和保管
3.1正常情況下,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由車間庫房負責管理。
3.2生產線需要臨時借出使用時,庫管員應建立出、入庫登記本,記錄所有借出和還回情況。
3.3生產線對部分經常使用的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需要長期借用時,征得庫管員同意可以借出。庫管員對借出情況應進行簽字登記,并定期檢查借出設備或工具的使用和維護情況。
3.4長期借用的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由借出生產線指定人員負責維護和保管,并建立臨時登記。
4.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日常使用和維護管理。
4.1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在使用前應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保無故障和問題后再使用。
4.2禁止使用外觀破損、電線老化、明顯存在隱患和沒有經過定期檢驗的不合格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
4.3使用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4.4使用后應及時收回庫房或放置在合適的`場所,并進行日常的簡單維護和整理。
4.5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檢修應委托具有維修資格的單位進行,禁止私自拆解和修理。
4.6每年定期由生產運行部安全管理崗負責聯系對有關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進行檢驗。
5.移動電氣設備和手持式電動工具使用前的檢查內容應包括:
5.1外殼、連接部位是否良好,有無松動和破損。
5.2電氣線路是否有嚴重老化、破損、斷裂現象。
5.3電氣線路各處連接是否牢固、插頭是否完好。
5.4有無定期檢驗標志或確認經過定期檢驗。
5.5轉動部位固定是否正常,有無變形、裂紋現象。
5.6帶有防護罩的工具,其防護罩是否牢固、,有無缺失、變形和破損現象等。
。ㄎ澹└絼t
1.本制度由生產運行部負責起草并解釋。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手持管理制度6
氣動手持式煤幫錨桿鉆機司機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一、作業前檢查:
1、使用條件:
1)、壓縮空氣:工作壓力應保持0.4-0.63Mpa,壓縮空氣要潔凈干燥,必要時壓氣管路上要配置有效的氣水分離器,并在每次鉆孔作業之前,排放積水。
2)、潤滑:進氣口配有懸掛式注油器(油量200ml,將透明殼體留有10%的空腔為宜),調節適當出有量,使霧狀顆粒送入氣動馬達轉動部件進行潤滑。軸承用ZL-2鋰基脂。
3)、鉆桿符合要求,并具有一定的彈性和耐磨性。
2、接裝進氣、水接頭前,錨桿機轉柄必須處于關閉狀態。
3、每次接裝進氣管,并沖出管內砂石異物,包括壓氣管路的聚留水。
4、操作者戰立,應在鉆機搖臂端的外側。
5、據距離選用合適的.初始鉆桿。
6、鉆孔前,先空運轉,檢查馬達旋轉,待全部正常,才能正式作業。
二、鉆孔作業:
1、開眼位時,鉆桿轉速不宜過快。當鉆進孔眼30mm左右時,方可逐步加快轉速,進入正?鬃鳂I。
2、鉆孔到位后,減慢鉆桿轉速,使鉆機靠重力平穩地帶著鉆桿撤出作業孔。
3、套釬鉆孔時,長鉆桿的鉆頭直徑宜稍小于短鉆桿所用的鉆頭直徑。
三、攪拌和安裝錨桿作業:
1、不允許使用彎曲不直的錨桿。
2、當人工用錨桿將藥卷向鉆桿孔內推入,并頂到位,裝上攪拌套筒,開始用錨桿機攪拌和安裝錨桿時,鉆機轉速以低速為宜,推進時間應與錨固工藝規定的攪拌時間基本符合。
3、攪拌時,要注意,切勿一下子頂到位,然后開足馬達,旋轉攪拌。
4、停止攪拌待一分鐘,用力矩扳手擰緊錨桿螺母。
四、作業后:
1、空轉一下,達到去水防銹目的。
2、檢查鉆機有無損傷,螺栓有無松動,并及時處理好。
3、將鉆機置于安全場所。
五、注意事項:
1、鉆孔前,必須確保頂板與煤幫的穩定,進行安全作業。
2、鉆孔時不準用戴手套的手去試握鉆桿。
3、鉆孔時,不要一味加大推力,應均速加大人工推力,避免因人工推力不均造成鉆孔速度慢、卡鉆、斷桿、頂彎鉆桿、崩裂刀刃或傷人等事故。
4、鉆機加載和卸載時,會出現反扭距,操作者應注意站穩,合理把持手把,以取得平衡。
手持管理制度7
第1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制度及條例。
第2條熟悉并熟練掌握手持機的日常業務功能及操作方法。
第3條手持機在入庫、拆箱、領用發放、退庫、數據上報等業務流程中操作必須嚴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統領用發放手持機用戶操作手冊中規定地操作方法進行操作,確保操作的正確性,避免誤操作。
第4條每班必須將本班入庫、拆箱、領用發放、退庫的爆破材料信息如實采集保存在手持機中,確保信息采集的.完整性。當班所做業務,當班采集保存到手持機中,不得延后采集,更不得漏采。
第5條爆破材料庫管理員、爆破員必須保管好自己的民爆信息管理系統人員卡,不得轉借,僅限本人使用;丟失應及時到發卡部門掛失及補辦。如因崗位或內部調整,應向發卡部門交還此卡或申辦新崗位用卡。
第6條手持機操作過程中由于誤操作導致數據采集錯誤,無法更改的,及時向主管部門或爆破材料庫負責人報告,以便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解決(如需要,形成書面匯報材料),確保及時恢復正常數據采集,保證業務正常進行。人員卡、單位卡由于操作失誤被鎖后,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如實匯報實際情況(如需要,形成書面匯報材料),以便盡快解鎖。人員卡被鎖后,當事人不得參與爆破材料業務,直至解鎖。
第7條手持機相關數據定期(每5日)由爆破材料庫負責人及時上報給有關部門,不得延期上報或漏報。
第8條業務完成后,檢查手持機是否完好,數據是否準確,電池是否充足,并將手持機放到指定地點,在交接班時,交接清楚。
第9條手持機操作必須由取得特殊作業證、當地公安局頒發的作業證、民爆材料信息系統人員卡的爆破材料庫管理員、爆破員完成,其他任何人不得操作手持機。
第10條認真保管好手持機,任何人不得損壞、故意破壞手持機,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手持機中數據,違者嚴肅處理。發現手持機損壞,及時上主管部門或爆破材料庫負責人匯報,以便及時維修或更換,確保不影響業務處理。
手持管理制度8
1、手持機在正式使用前必須進行初始化操作,讀取所屬單位的單位卡,保存單位名稱等基本信息。
2、庫管員必須熟悉手持機在日常工作中經常用到的業務功能與操作。
3、手持機每次采集的信息不得超過規定的個數。
4、在使用、維護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改電路的電器參數及元器件的規格型號、不得隨意拆卸手持機。
5、電池充電、更換應在安全場所進行。
6、讀寫ic卡時,不得中途拔卡,以免造成數據丟失。
7、嚴禁用金屬物品接觸電池的`觸點。
8、嚴禁手持機置于潮濕及有水蒸汽的地方。
9、請使用廠家提供專用電池。
10、每次使用手持機前都要檢查電池的剩余電量。
11、手持機必須由爆破材料庫管工隨身攜帶,不使用時必須裝箱上鎖。
手持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為了加強手持式電動工具(以下簡稱電動工具)的采購、驗收、使用、檢查、維修等方面的管理,防止漏電等事故的發生,以免造成人身傷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及分類
本制度適用于功能公司各車間、科室、部門所有電動工具的管理。主要包括:直角研磨機(也稱角磨機)、沖擊鉆、手電鉆、電磨、手持砂輪機、水鉆、電錘等。
電動工具按電氣保護的方式分為三類:
、耦惞ぞ呒礊槠胀ㄐ碗妱庸ぞ,其額定電壓超過50伏,Ⅰ類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措施。其方法是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已安裝在固定線路中的保護(接地)導線聯起來,使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壞的事故中不成為帶電體。
、耦惞ぞ叩牟孱^為三腳插頭。
II類工具即絕緣結構全部為雙重絕緣結構的電動工具。其規定電壓超過50V。
II類工具不允許設置接地裝置。一般為絕緣外殼。
II類工具必須采用加強絕緣電源插頭,且電源插頭與軟電纜或軟線壓塑成一體的不可重接電源插頭。
、蝾惞ぞ咧辉试S采用不可重接的二腳電源插頭。II類工具均帶有標志“回”。
III類工具即安全電壓工具。其額定電壓不超過50V,在防止觸電的保護依靠由安全電壓供電和在工具內部不會產生比安全電壓高的電壓。
三、電動工具的管理
3.1、電動工具的采購、驗收及貯存
3.1.2、供應不根據各部門、車間提交的申購計劃進行采購。
3.1.2、物流部倉管科負責新購電動工具的驗收,新購電動工具必須帶有國家強制性認證標志、產品合格證書和使用說明書等資料。
3.1.3、電動工具必須存放在干燥,無有害氣體和腐蝕性物質的.場所。
3.2、電動工具的使用
3.2.1、電動工具在使用前,使用人員應認真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和安全操作規程,詳細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確使用的方法。使用時,使用人員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3.2.2、在一般作業場所,應使用Ⅰ類電動工具;若使用Ⅰ類電動工具時,還應在電氣線路中采用額定剩余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隔離變壓器等保護措施。
3.2.3、在潮濕作業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場所,應使用Ⅰ類或Ⅲ類工具
3.2.4在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等作業場所,應使用Ⅲ類工具或在電氣線路中裝設額定剩余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Ⅱ類工具。
、箢愲妱庸ぞ叩陌踩綦x變壓器,Ⅱ類工具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及Ⅱ、Ⅲ類電動工具的電源控制箱和電源藕合器等必須放在作業場所的外面。在狹窄作業場所操作時,應有人在外監護。
3.2.5、在濕熱、雨雪等作業環境,應使用具有相應防護等級的工具。
3.2.6、Ⅰ工類工具電源線中的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接地線(PE),
3.2.7、電動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拆換。當電源離電動工具操作點距離較遠而電源線長度不夠時,應采用藕合器進行聯接。
3.2.8、電動工具電源線上的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或調換。
3.2.9、電動工具的插頭、插座應按規定正確接線,插頭、插座中的保護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只能單獨連接保護接地線(PE)。嚴禁在插頭、插座內用導線直接將保護接地極與工作中性線連接起來。
3.2.10、電動工具的危險運動零、部件的防護裝置(如防護罩、蓋等)不得任意拆卸。
3.2.11、設備科建立總臺帳,各使用部門必須建立本部門的電動工具臺帳,其內容包括:名稱、型號、部門編號、出廠編號、檢驗日期、下次檢驗日期等。
4、檢查和維修
4.1、電動工具在發出或收回時,物流部倉管科保管人員必須進行一次檢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須進行日常檢查。
4.2、工具的日常檢查至少應包括以下項目:
4.2.1、是否有產品認證標志及定期檢查合格標志;
4.2.2、外殼、手柄有否裂縫或破損;
4.2.3、保護接地線(PE)聯接是否完好無損;
4.2.4、電源線是否完好無損;
4.2.5、電源插頭是否完整無損;
4.2.6、電源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活,有無缺損、破裂;
4.2.7、機械防護裝置是否完好;
4.2.8、工具轉動部分是否轉動靈活、輕快,無阻滯現象;
4.2.9、電氣保護裝置是否良好。
4.3、電動工具的定期檢驗,功能公司設備科是電動工具的檢定部門,根據使用情況其檢定周期定為半年。針對使用環境或崗位的不同,使用部門根據情況可以申請追加檢驗。
4.3.1、電動工具的定期檢驗項目:
a、文件4.2.1~4.2.9中的所有項目。
b、測量工具的絕緣電阻,其不應小于下表中的規定
4.3.2、經設備科檢查合格的電動工具,應在電動工具的適當部位,粘貼檢查“合格”標識。各使用部門注意保存標識的完整性!昂细瘛睒俗R應鮮明、清晰、正確并至少應包括:
a、工具編號;
b、檢查單位名稱或標記;
c、檢查人員姓名或標記;
d、有效日期。
4.4、長期擱置不用的電動工具,在使用前必須測量絕緣電阻。如果絕緣電阻小于表1規定的數值,必須進行干燥處理,經檢查合格、粘貼“合格”標志后,方可使用。
4.5、電動工具如有絕緣損壞,電源線護套破裂、保護接地線(PE)脫落、插頭插座裂開或有損于安全的機械損傷等故障時,應立即進行交個車間或部門的電工進行修理(若本部門或車間無法修理的,交設備科修理)。在未修復前,不得繼續使用。
4.6、電動工具經維修和試驗合格后,應在適當部位粘貼“合格”標志;對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仍達不到應有的安全技術要求的工具必須辦理報廢手續并采取隔離措施。
手持管理制度10
1、為了保證安全,在施工中應盡量使用ⅱ類或ⅲ類電動工具,當使用ⅰ類工具時,必須采取其他安全保護措施時,如加裝漏電保安器,條件未具備時,應有牢固可靠的保護接地裝置,同時使用者還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2、電動工具在使用前應先檢查電源電壓是否和工具銘牌上所規定的額定電壓相符。長期擱置不用的電動工具,使用前必須用500v搖表測定繞組與機殼之間的絕緣電阻大于10mω,否則必須進行干燥處理。
3、操作人員應了解所用電動工具的性能和主要結構,操作時要集中思想,使身體保持平衡,并不得穿寬大的衣服、不得戴紗手套,以免卷入工具的`旋轉部分。
4、使用電動工具時,操作者所使用的壓力不能超過電動工具所允許的限度,切忌單純求快而用力過大,致使電機因超負荷運轉而損壞,另外,電動工具連續使用時間一般不超過2小時,且注意其溫升不超過規定值。
5、電動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調換插頭,更不能不用插頭而將導線直接插入插座內。當電動工具不用和需要更換工作頭時,應及時拔下插頭。
6、電動工具使用過程中要經常檢查,如發現絕緣損壞、電源線或電纜護套破裂、接地線脫落、插頭插座開裂、接觸不良以及斷續運轉等情況,應立即停電進行修理。
7、電動根據不適合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蝕性氣體及潮濕等特殊環境中使用,并應存放于干燥、清潔、通風和沒有腐蝕性氣體的場所,對于非金屬體的電機、電器,在存放和使用時應避免與汽油等有機溶劑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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