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中心財務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培訓中心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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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金審批制度
縣委辦公室有關財務上的一切收入和支出,包括不同渠道不同名義的各種經費,均由主任一支筆簽批。
正常辦公經費數額較少,由分管主任確定支付后,要按期報主任簽字,數額較大的支出由分管主任請示主任同意后方可支付。
職工子女入托費由分管財務副科長直接確定支付。
工作人員差旅費由主任簽字支付。
2、主管會計和現金會計之間的'業務責任
主管會計負責管理總帳,分類明細帳,記帳憑證和各種報表。
現金會計負責記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帳,負責管好各種支票和現金。
兩個崗位要做到錢帳兩分開,錢物兩分開,票印兩分開。
3、醫療費報銷制度
享受公費醫療人員,必須到縣醫院就診,憑醫療費收據和處方箋到財務報帳。
4、車輛費用報銷制度
車輛維修及更換易耗材料,如數額較小,由分管主任確定支付并按時報主任簽字支付;數額較大,須由分管主任請示主任同意后支付。道橋費由隊長統計后由分管主任簽字并報主任簽字報銷,一次一結。
5、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辦公用品實行統一采購、保管、發放,實行定點采購,享受最低價,嚴把質量關。
具體實施由行政科長統計,報主管主任確定,并與分管財務副科長一同購買,現金會計保管。如數額較大,須由分管主任報主任同意后實施。
出、入庫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做到帳物相符;辦公用品不重復購置。
6、監督和審計制度
要認真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及時糾正和制止各種違紀現象。要自覺接受審計部門和本單位領導的監督和審計,反映情況要實,提供資料要準。
對弄虛作假和嚴重失職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問題嚴重的要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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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加強培訓中心的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確保培訓中心的經濟活動合法、合規、有序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結合培訓中心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培訓中心的各項財務活動。
培訓中心的財務管理堅持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集中核算” 的原則,實行財務預算管理、收支兩條線管理和成本核算管理。
二、財務管理體制
培訓中心設立財務管理部門,配備專職財務人員,負責培訓中心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培訓中心的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對培訓中心的'財務工作負總責。
培訓中心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管理部門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三、預算管理
培訓中心實行財務預算管理制度,根據培訓中心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編制年度財務預算方案。
財務預算方案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資產購置預算、資金籌集預算等內容,經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財務預算方案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調整。確需調整的,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批。
四、收入管理
培訓中心的收入包括學費收入、住宿費收入、教材費收入、考試費收入、培訓收入等。
培訓中心的各項收入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收費標準收取,使用合法的收費票據,及時入賬,不得隱瞞、截留、挪用。
培訓中心的收入實行 “收支兩條線” 管理,各項收入必須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不得坐收坐支。
五、支出管理
培訓中心的支出包括教學支出、管理支出、后勤支出、設備購置支出、人員經費支出等。
培訓中心的各項支出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的規定執行,堅持勤儉節約、合理支出的原則,不得超預算支出、無預算支出。
培訓中心的支出實行審批制度,各項支出必須經校長審批后方可報銷。重大支出項目應經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六、資產管理
培訓中心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無形資產等。
培訓中心的資產管理實行 “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 的原則,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加強資產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
培訓中心的固定資產實行登記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定期進行清查盤點,確保賬實相符。
培訓中心的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存貨等,應加強管理,嚴格控制,確保資金的安全、完整。
七、財務監督
培訓中心的財務管理實行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的監督機制。
培訓中心的內部監督由財務管理部門負責,定期對培訓中心的財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培訓中心的外部監督由財政、審計、稅務等部門負責,定期對培訓中心的財務活動進行審計檢查,確保培訓中心的財務活動合法、合規。
八、附則
本制度由培訓中心財務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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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規范本培訓中心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培訓中心事業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結合本培訓中心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培訓中心的所有財務活動,包括預算編制、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資產管理、財務監督等方面。
二、財務管理基本原則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
正確處理培訓中心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以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合理配置資源,努力節約開支,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財務管理主要任務
合理編制培訓中心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
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建立健全培訓中心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培訓中心財務狀況。
對培訓中心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按規范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
四、預算管理
培訓中心預算應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年度財務收入計劃。
預算編制應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預算調整需報請相關部門審批,確保預算的嚴肅性和約束力。
五、收入管理
培訓中心的收入包括學費收入、政府補助收入、捐贈收入等。
各項收費應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
收入應全部納入培訓中心賬戶,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嚴禁設立“小金庫”。
六、支出管理
支出管理應維護培訓中心的正常運轉,保證基本工作任務的完成,節約使用各項資金。
支出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適度從緊、保障與控制并重的原則。
專項資金應專項審批、?顚S茫ㄆ趫笏褪褂们闆r,并建立專項資金包干負責制。
七、資產管理
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流動資產應定期盤點,確保賬實相符。
固定資產應建立臺賬,定期清查,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加強存貨管理,確保存貨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八、財務監督
財務監督應依據國家的方針、政策、財經法律、法規以及培訓中心內部財會管理制度進行。
財務監督的對象是培訓中心資金活動情況,包括預算編制、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資產管理等方面。
財務監督人員有權監管培訓中心財經法律、法規、財務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有權提出處理意見,并有權向單位領導人反映。
九、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培訓中心應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反映一定時期的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
財務分析應重點分析培訓中心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狀況等方面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措施。
十、附則
本制度由培訓中心負責解釋和修訂。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請注意,以上僅為示例,具體制度應根據培訓中心的實際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制定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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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目的
為了加強培訓中心的財務管理,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培訓中心所有財務收支活動。
第二章 財務組織
財務管理部門
培訓中心設立財務部,負責中心的全面財務管理工作。
崗位職責
財務部主任:負責統籌財務管理工作,審批財務報表及預算。
出納員:負責日常收支、現金管理及票據保管工作。
財務會計:負責記賬、報賬及編制財務報表。
第三章 收入管理
培訓收入
所有培訓項目的收費標準需經中心管理層審核確定。
收入應及時入賬,確保數據準確。
其他收入
各種附加收入(如場地租賃、資料銷售)也需按照規定程序入賬。
第四章 支出管理
支出審批
所有支出需經相關負責人審核批準,并由財務部進行付款審核。
超出預算及金額較大的支出,需報中心領導審批。
報銷制度
報銷人員需填寫《報銷申請表》,并附上相關票據。
財務部應對報銷申請進行審核,確保合規性。
第五章 資金管理
現金管理
制定現金使用計劃,確保資金充足,避免現金短缺。
現金日常管理由出納員負責,定期與財務會計核對。
銀行賬戶管理
所有銀行賬戶應由專人管理,所有轉賬、支票等業務須謹慎操作。
第六章 財務報表
定期報表
財務部應定期編制財務報表(如月度、季度、年度)并向管理層匯報。
年度財務報表需委托第三方進行審計。
第七章 內部控制
分工原則
財務管理實行職務分離,確保各項工作相互制衡,防范風險。
定期審計
定期對財務活動進行內部審計,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第八章 其他規定
財務培訓
定期對財務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素質與業務能力。
制度修訂
本制度需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修訂,修訂須經管理層審議通過。
第九章 附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的財務管理制度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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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加強培訓中心的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培訓中心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結合培訓中心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培訓中心的各項財務活動。
培訓中心的財務管理堅持 “統一領導、集中管理、分級核算、?顚S谩 的原則,實行預算管理、收支兩條線管理和成本核算管理。
二、財務管理體制
培訓中心設立財務管理機構,配備專職財務人員,負責培訓中心的財務管理工作。
培訓中心的財務管理機構在培訓中心負責人的領導下,統一管理培訓中心的財務工作,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預算,組織財務核算和財務分析,監督財務收支和資產運營,防范財務風險。
培訓中心的財務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明確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加強財務內部控制和監督檢查。
三、預算管理
培訓中心實行預算管理制度,根據培訓中心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任務,編制年度財務預算方案。
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應當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資產購置預算、資金籌集預算等內容,經培訓中心負責人審核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培訓中心應當嚴格執行年度財務預算方案,加強預算執行的監督和控制,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及時調整預算執行偏差。
培訓中心的預算調整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經培訓中心負責人審核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四、收入管理
培訓中心的收入包括學費收入、住宿費收入、教材費收入、考試費收入、培訓費收入等。
培訓中心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收費標準收取各項費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增加收費項目。
培訓中心的各項收入應當及時入賬,不得坐收坐支、私設 “小金庫” 或截留挪用。
培訓中心應當加強對收入票據的管理,使用合法有效的票據,建立健全票據領用、核銷制度。
五、支出管理
培訓中心的支出包括教學支出、管理支出、后勤支出、設備購置支出、修繕支出等。
培訓中心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控制各項支出,不得超預算支出或無預算支出。
培訓中心的各項支出應當按照規定的審批程序和權限進行審批,重大支出項目應當經培訓中心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培訓中心應當加強對支出票據的審核,確保支出票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培訓中心應當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明確各項支出的`標準和范圍,加強對支出的監督和控制。
六、資產管理
培訓中心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培訓中心應當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對資產的購置、使用、處置和清查等環節的管理,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培訓中心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分類、計價、折舊和清查,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和卡片,定期進行盤點和核對。
培訓中心的無形資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評估、計價、攤銷和清查,建立無形資產臺賬和檔案,加強對無形資產的保護和管理。
培訓中心的對外投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審批、決策和管理,建立對外投資臺賬和檔案,加強對對外投資的風險控制和收益管理。
七、財務分析和財務監督
培訓中心應當建立健全財務分析制度,定期對培訓中心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進行分析,為培訓中心的決策提供依據。
培訓中心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監督制度,加強對財務收支、資產運營、預算執行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財務管理中的問題。
培訓中心的財務監督應當包括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內部監督由培訓中心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內部審計機構負責,外部監督由上級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等有關部門負責。
八、附則
本制度由培訓中心財務管理機構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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