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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宣傳管理制度(精選10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宣傳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業宣傳管理制度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宣傳工作,增強宣傳工作時效性、針對性、規范性,及時反映公司工作開展情況,加強對外宣傳力度,更好地為各級領導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服務,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宣傳工作包括內部宣傳和外部宣傳,內部宣傳載體主要有公司簡報、相關培訓、宣傳欄、及各類會議宣講等形式。外部宣傳主要通過各種媒體對公司進行宣傳。
第三條宣傳工作宗旨:展示各項工作成就,挖掘特色亮點工作,提供科學決策依據,樹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四條宣傳工作的原則與要求:全面、準確、及時、實事求是,亮點突出。
第二章工作機構
第五條各部門兼職宣傳人員和文化宣傳辦公室相關人員組成。文化宣傳辦公室負責日常文化宣傳工作和公司文體活動的籌備組織。公司各部門要加強對宣傳工作的重視,設置兼職的宣傳工作專員,負責將部門內部稿件校稿、收集、整理和報送工作。
第六條各部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建立健全渠道暢通、反應靈敏的宣傳網絡,做好新聞素材的收集、篩癬加工、傳遞和反饋等日常工作。
2、開展工作調查研究,針對本部門在發展創新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思路、新做法,及時寫出有分析有見解的專題調研信息。
3、對開展的重點工作和特色工作總結、提煉,及時寫出主題鮮明的報道。
第三章宣傳渠道及方式
第七條公司目前宣傳工作主要是內部宣傳和外部宣傳為主,內部宣傳是指通過創辦公司宣傳欄及開展各種活動等方式進行宣傳,主要反映的是公司內部動態、經營業績、員工動態及安全生產知識等方面的信息。外部宣傳是指通過有關媒體對外宣傳公司的企業文化、經營業績、人才理念、公司戰略等方面的'信息。
第八條員工投稿要求如實的反映公司的各種動態,能積極的反應員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種正面思想和意識,有上進心,能激發出部門工作的熱情,鼓勵員工之間互相學習,各部門員工要保證投稿的質量,禁止敷衍應付。
第四章主要內容
第九條宣傳以為公司服務為核心、以誠實守信為重點,引導員工在遵守基本行為的基礎上,追求更高的目標。
第十條充分利用宣傳欄、大屏幕等及時宣傳公司領導講話、上級領導視察情況及本公司各項文體活動;及時宣傳公司最新動態及相關政策,展現公司積極向上精神面貌。
第十一條公司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發展目標、重大措施以及發展穩定和經濟運行重要信息的宣傳。
第十二條宣傳工作的導向性: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為公司生產經營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做到有利于推進公司的發展;有利于塑造公司的形象;有利于鼓勵和激勵員工開拓進取。
第十三條宣傳工作的真實性:宣傳內容所反映的事件與數據應與事實相符,禁止發布虛假不實報道。
第十四條宣傳工作的時效性:宣傳內容應是近期發生的事實反映或狀態描述。
第十五條宣傳工作的激勵性:廣泛宣傳職工為公司奉獻和優質服務的先進典型人物和事跡,激勵職工勇于開拓創新的精神,打造公司形象,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促進公司宣傳溝通。
第五章實施細則
第十六條內部宣傳主要以宣傳欄為主,主要登載事實簡訊、公司動態,安全知識,也可登載各類員工原創散文、隨筆等內容。內容由文化宣傳辦公室篩選后發表。同時還應在各類內部培訓會中加強對公司制度、戰略規劃等方面的宣傳,加強員工的主人意識,促進職工之家的建設。
第十七條外部宣傳是通過有關媒體進行宣傳。要保證信息的時效性和有效性。做好公司對外宣傳的平臺作用。在重大節日、紀念日和公司重大事件發生時,及時對公司進行宣傳,為公司樹立良好的形象。
第十八條公司宣傳欄由文化宣傳辦公室及各部門整理相關資料,編輯審核后發表。公司動態和涉及到公司重大問題的報道由文化宣傳辦公室整理后,報總經理審核后方可發表。
第十九條文化宣傳辦公室要及時收集和整理相關信息,將相關信息報送給各類媒體。同時在公司重大活動、慶典或相關紀念日時,要及時報道,做好相關的宣傳。
第二十條對涉及到公司經營、開發和市場方面的敏感信息,公司員工應做好保密工作,文化宣傳辦公室在審核稿件時要做好把關作用,不得將上述信息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登載在宣傳欄上。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會議審議通過后,自公布之日開始執行。
企業宣傳管理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司的宣傳工作,維護宣傳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增強宣傳工作時效性、針對性、規范性,及時準確、有效地宣傳報道公司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及推進公司長足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宣傳工作宗旨:展示公司各項工作成就,挖掘特色亮點工作,為公司經營管理提供科學決策依據,樹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三條公司宣傳工作原則:嚴格“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嚴格遵守黨和政府對宣傳工作的規定和要求,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圍繞公司發展戰略目標和公司黨委的中心工作,進行對外新聞發布、媒體公關和對內的宣傳報道等活動;宣傳工作要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宣傳的內容要講求真實性和時效性。
第四條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子公司、參股公司、分公司、分支機構、連鎖店、聯營店及加盟店等。
2.本制度所稱的宣傳工作包括:以公司名義、通過大眾媒體進行的宣傳報道;以公司主辦的新聞傳播媒介為載體,進行宣傳,各分(子)公司、連鎖店通過所在地外部媒體和內部媒體為載體進行的宣傳活動,特別是涉及公司大政方針、重要實事和事件的內容。
第二章管理機制
第五條公司宣傳工作由公司黨委統一領導,黨委書記、董事長主抓,行政總監分管,新聞中心組織實施的工作機制;公司設立新聞中心,新聞中心歸口行政總監管理;各事業部、分(子)公司、各職能部室配備兼職通訊員一名。
第三章部門職責
第六條對外宣傳
1.負責對外宣傳工作,協調外部媒體關系。
2.圍繞公司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對外宣傳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3.負責對外宣傳工作新聞發布工作。
4.負責建立健全重大突發性事件的對外宣傳報道制度,規范對外宣傳的運作手段,組織協調好各有關部門的對外宣傳工作。負責提出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問題、重大涉外活動、重大節慶活動及突發性事件的對外宣傳意見和口徑,審查對外宣傳的重要稿件。
5.指導和協調有關部門制作、編印公司重要對外宣傳畫冊、折頁、光盤等的發行、贈送工作。
6.統籌協調全公司對外宣傳,按照全公司“一盤棋”的要求,構建新聞、文化、廣電、科技等為主的“大外宣”工作格局。
第七條對內宣傳
1.負責公司對內宣傳工作的統一組織和實施,對公司各新聞載體統一管理、統籌規劃,進行業務指導,對重大宣傳報道進行審核。
2.建立健全渠道暢通、反映靈敏的宣傳網絡,做好新聞素材
的收集、篩癬加工、傳遞和反饋等日常工作。
3.針對公司在發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思路、新作法,及時寫出有分析、有見解的專題調研報告。
4.每年按照公司總體工作部署和要求,安排新聞宣傳要點,提出新聞宣傳要求,各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制定新聞宣傳計劃并加以實施。
5.對開展的重點工作和特色工作總結、提煉,及時寫出主題鮮明的報道。
6.建立內部員工投稿管理機制,保證稿件的質量,負責對本部門和各單位新聞宣傳工作的考核,并發放稿酬(附件1:稿酬標準)。
7.負責對公司新聞宣傳工作進行年度評比,對優秀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八條各單位職責
1.公司各單位對內宣傳工作,業務上接受新聞中心指導,每年組織人員積極參加新聞中心組織的通訊員培訓。
2.各單位宣傳人員由各單位負責人、宣傳工作負責人、兼職通訊員組成,各單位負責人(或宣傳工作負責人)負責審核本單位及部門稿件,督促通訊員及時完成宣傳工作任務。兼職通訊員負責完成所屬部門素材收集、宣傳初稿的完成,并及時報送給新聞中心。
第四章宣傳渠道及方式
第九條公司目前宣傳工作渠道主要有外部宣傳和內部宣傳。外部宣傳是指通過公司網站、報紙、微信、微博以及電視臺、報社、雜志等媒體對外宣傳公司的企業文化、經營業績、管理理念、發展戰略等方面的信息。內部宣傳是指通過發放報紙、創辦宣傳欄、召開會議、開展活動、播放廣播等方式進行宣傳,主要反映的是公司內部動態、經營業績、員工動態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條員工投稿要求如實的反應公司的各種動態,能積極的反應員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種正面思想和意識,有上進心,能激發出部門工作的熱情,鼓勵員工之間相互學習。各部門員工要保證投稿的質量,禁止敷衍應付。
第五章 主要內容
第十一條宣傳以為公司服務為核心、以誠實守信為重點,引導員工在遵守基本行為的基礎上,追求更高的目標。 第十二條充分利用公司內部媒體及時宣傳公司重要會議、活動及公司領導講話等。
第十三條充分利用公司內部媒體及時宣傳展示公司最新動態及相關政策,展現公司積極向上精神面貌。
第十四條充分利用公司內部媒體和外部媒體,對公司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發展目標、重大措施進行宣傳。
第十五條要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為公司經營管理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做到有利于推進公司的發展;有利于塑造公司形象;有利于鼓勵和激勵員工開拓進取
第十六條宣傳內容所反映的事件與數據應與事實相符,禁止發布虛假不實報道。
第十七條廣泛宣傳職工為公司奉獻和優質服務的先進典型人物和事跡,激勵職工勇于開拓創效的精神,打造公司形象,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促進公司宣傳溝通。
第六章實施辦法
第十八條新聞宣傳
1.堅持“誰發布、誰負責”“先審批,后發布”的原則,各部門、各賣場要確定一名主管領導作為信息發布審核負責人,所有信息必須經審核負責人同意由專職人員負責發布,未經允許,任何部門、員工不得以個人名義對外宣傳、發布和公司相關的各類信息。
2.凡在各種媒體上或各種會議上宣傳公司(包括公司屬下各部門)的各種活動或宣傳先進經驗、先進人物等,必須報公司董事長批準,否則,不得進行宣傳。
3.發布的信息應具有較強的時效性,保證信息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發布前必須認真校對,確認無誤后上傳。發現問題及時更正,造成影響的要追究責任,并由責任單位和個人負責消除。
4.xxxx網站、微信、微博是公司對外宣傳的“三大窗口”,新聞中心以及信息部要密切配合,共同協作。網站記者、微信團隊要負責“三大窗口”的建設、開發和宣傳工作,要及時將公司的動態上傳至“三大窗口”之上,保證信息的及時性和有效性。發揮公司對外宣傳的'平臺作用。在重大節日、紀念日和公司重大活動,及時對公司進行宣傳,為公司樹立良好的形象。對外宣傳口徑和文字內容、圖片內容必須經過行政總監審核。
5.各部門需要以公司名義對外發布宣傳信息時(圖片、影視、文字等內容),必須填寫《信息發布審核登記表》,詳細列明發布信息的平臺、主題、內容、發布方式及簽發人等。
6.信息發布平臺由公司編輯部和微信部負責管理與監督,所有發布內容須經分管部門的總監簽發,再由分管宣傳的總監審核
并批準。
7.信息的起草、審核:信息撰寫人按照規定格式起草信息后,應填寫《信息發布審核登記表表》并附信息內容,由本部門負責人對擬發布的信息進行審核并簽以確保信息的內容真實、符合公司宣傳要求和法律、法規的規定。
8.信息的審批: 經審核后的《信息發布審核登記表表》報分管領導進行審批簽字后對外予以發布。
9.信息的刪除與更改: 因各種原因需要刪除或更改的信息,由信息起草部門填寫《信息發布審核登記表表》,由本部門負責人審核并簽字后報分管領導批準將信息予以刪除或更改。
10.新聞中心要及時收集和整理相關信息,將相關信息報送給各類媒體。同時在公司重大活動、慶典或相關紀念日時,要與新聞中心密切配合,及時報道,做好相關的對內、對外宣傳。
11.對涉及到公司經營、開發和市場方面的敏感信息,要做好保密工作,新聞中心在審核稿件時要做好把關作用,不得將上述信息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登載在各類媒體上。
12.公司動態及涉及到公司重大問題的報道由新聞中心整理后,報分管總監審核后方可發表。
第十九條廣告營銷宣傳
1.凡是須在報紙、電視、雜志等媒體上刊登廣告,凡是節假日為烘托賣場氣氛制作宣傳畫、POP旗等廣告宣傳品,凡是制作廣告宣傳冊等,由公司營銷企劃部統一策劃、統一制作、統一與傳媒機構簽訂合同。凡是各事業部在本事業部開展聯合促銷活動須做廣告宣傳的,事業部可以自己策劃,策劃好后交由公司營銷企業部,營銷企業部與傳媒機構簽訂廣告合同或印制廣告宣傳品。事業部屬下各賣場為了營銷的需要,在本賣場做廣告,或在
當地傳媒機構做廣告,由事業部統一管理,事業部授權賣場的,賣場可自行管理。
2.公司的所有營銷廣告宣傳,必須實行公司、事業部聯合管理原則。須在報紙、電視、雜志等媒體上做廣告,節假日為烘托賣場氣氛制作宣傳畫、POP旗等廣告宣傳品,制作廣告宣傳冊等,由公司營銷策劃部統一策劃、統一制作,由公司分管宣傳及營銷策劃總監與傳媒機構簽訂合同。
3.各事業部在本事業部開展聯合促銷活動,須做廣告宣傳的,事業部可以自己策劃,策劃好后交由公司營銷策劃部,由公司分管宣傳及營銷策劃總監與傳媒機構簽訂廣告合同或印刷廣告宣傳品。
第二十條本辦法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自公布之日開始實施。
企業宣傳管理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資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的宣傳推介行為,完善宣傳推介材料制作、分發與公布流程,促進私募投資基金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其他適用法規)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法律文件及相關監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從事基金宣傳推介的相關人員,包括宣傳推介材料的制作、分發人員、具體從事宣傳推介的人員及相關業務責任人等。
第三條公司及業務人員開展宣傳推介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本辦法的規定及基金銷售協議的規定,誠實信用、勤勉盡責、恪盡職守,防止利益沖突,履行說明義務,合理的注意義務,承擔特定對象調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資者確認等相關責任。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推介。
第四條公司暫不采用互聯網媒介在線向投資者推介私募產品,如有業務需要進行業務拓展的,相關程序另行規定。
第五條為加強對投資人的教育和引導,注重對行業公信力及公司品牌、形象的宣傳,公司開展宣傳推介材料相關活動應遵守以下原則:
1、全面性原則。在涉及基金業績表述等內容時,要全面揭示基金的過往運作情況,不得進行選擇性陳述,對投資人形成誤導。
2、準確性原則。宣傳推介的內容必須準確、真實,與基金合同相符。
3、審慎性原則。宣傳推介的內容應遵從審慎性原則,不得夸大基金業績、不得預測或模擬過往業績,不得使用沒有可靠數據來源的材料等。
第六條從事基金宣傳推介活動的人員應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熟悉基金運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等,具有相應的專業能力和職業素養。
第二章宣傳推介行為
第七條公司市場銷售部門不得通過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1、公開出版資料;
2、面向社會公眾的宣傳單、布告、手冊、信函、傳真;
3、未經邀約面向公眾的講座、報告會、分析會;
4、海報、戶外廣告;
5、電視、電影、電臺及其他音像等公共傳播媒體;
6、公共網站鏈接廣告、博客等;
7、未設置特定對象調查程序的募集機構官方網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聯網媒介;
8、未經特定對象調查程序的電話、短信和電子郵件等通訊媒介;
9、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和中國基金業協會自律規則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八條公司相關部門及其從業人員推介公司產品時,禁止以下行為:
1、公開推介或者變相公開推介;
2、推介材料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3、以任何方式承諾投資者資金不受損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諾投資者最低收益,包括宣傳預期收益、預計收益、預測投資業績等;
4、夸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違規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高收益、無風險等可能使投資人認為沒有風險的表述;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6、惡意貶低同行;
7、允許非本機構雇傭的人員進行推介;
8、推介非本機構募集的私募基金;
9、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和中國基金業協會自律規則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九條公司可以合法公開宣傳的信息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發展戰略、投資策略以及由中國基金業協會公示的.已備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不得包含基金產品的推介內容。
第三章宣傳推介材料
第十條本辦法所稱宣傳推介材料制作、分發與公布,包括宣傳推介材料內容的撰寫和形式的確定、宣傳推介材料分發與公布的方式、時間及宣傳推介材料制作、分發與公布的相關審核流程等。
第十一條本公司從事基金宣傳推介的相關人員,在制作、分發與公布宣傳推介材料時,首先要嚴格自律管理;產品部負責對宣傳推介材料的合規性進行審核,并對宣傳推介材料制作、分發與公布實施監督。
私募基金的宣傳推介材料(如招募說明書)內容應當如實披露基金產品的基本信息,與基金合同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應當向投資者特別說明。
第十二條公司制作的宣傳推介材料應與基金合同主要內容一致,不得有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推介材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私募基金的名稱和基金類型;
2、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稱、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編碼等基本信息及概況描述;
3、私募基金托管人名稱(如無,應以顯著字體特別標識);
4、私募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和投資限制概況;
5、私募基金收益與風險的匹配情況;
6、私募基金的風險揭示;
7、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信息;
8、投資者承擔的主要費用及費率;
9、私募基金承擔的主要費用及費率;
10、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內容、方式及頻率;
11、明確指出該文件不得轉載或給第三方傳閱;
12、中國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內容。
在宣傳推介材料中,應當采取合理方式向投資者揭示風險,確保推介材料中的相關內容清晰、醒目。
第十三條基金宣傳推介材料附有統計圖表的,應當清晰、準確;提及第三方專業機構評價結果的,應當列明第三方專業機構的名稱及評價日期。
第十四條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引用公司或旗下基金產品獲得的獎項,應當引用業界公認比較權威的獎項,且應當避免引用3年前的獎項。
第十五條基金宣傳推介材料應當含有明確、醒目的風險提示和警示性文字,以提醒投資人注意投資風險,仔細閱讀基金合同和風險揭示書,了解基金的具體情況。有足夠平面空間的基金宣傳推介材料應當在材料中加入具有符合規定的必備內容的風險提示函。
第十六條在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加強對投資人的教育和引導,積極培養投資人的長期投資理念,注重對行業公信力及公司品牌、形象的宣傳。
第十七條基金宣傳推介材料登載過往業績,基金管理人應當特別聲明,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并不構成新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第十八條基金宣傳推介材料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行業公認的準則計算基金的業績表現數據。
第十九條基金宣傳推介材料引用的統計數據和資料應當真實、準確,并注明出處,不得引用未經核實、尚未發生或者模擬的數據。
產品宣傳推介材料應載明,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使用、更改、變相使用我司發布的基金推介材料。
第二十條宣傳推介材料的內部審核流程:
1、宣傳推介材料經撰寫人撰寫完成后,提交本部門負責人初步審核;
2、初審無異議后提交公司風控部門進行合規性審核;結合合規部門的修改意見,對相關材料進行修改,修改后再次提交確認;
3、將合規部門確認后的定稿提交分管銷售業務與合規業務的高管確認,并簽署合規審查意見書。
第二十一條公司產品部應當對基金宣傳推介材料的內容負責,確保分發、公布的材料與備案的材料一致。公司銷售部門應當審查銷售募集機構使用的材料。
第二十二條不得通過無基金銷售資格的機構銷售公司產品或宣傳推介基金。
第二十三條公司行政部按照公司檔案管理辦法,對分發的宣傳推介材料進行及時的整理、備份和歸檔等。
第二十四條如某些內容,相關的法律、法規或制度等未明確做出相關規定的,應從維護投資者利益和推動基金行業更健康發展的角度,遵從相關原則,按照嚴格標準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由公司風控部負責制定、修訂與解釋。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經公司總裁辦審批通過,發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宣傳管理制度 4
為了規范公司的對外新聞宣傳特制定本細則。公司辦公室主任是本細則的唯一責任人,負責公司所有的對外新聞宣傳工作。
1.0對外宣傳的素材
1.1公司舉辦的各種活動。
1.2公司經營活動的業績和成果,如決算和財務狀況。
1.3公司確定的新的經營方針、經營計劃,推出的新項目。
1.4公司人事組織制度的變動和高層經營者變動情況。
1.5公司的社會公益活動,如募捐、社會公益活動。
2.0對外宣傳素材的選擇基準
2.1應充分宣傳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觀念,為公司的總體發展服務。
2.2應考慮對外宣傳的正作用和副作用,以有利于維護和提高公司形象為準則。
2.3在對外宣傳活動時,考慮與本公司保持良好關系的組織或個人的利益與反響。這些組織與個人主要包括:
股東、公司員工及客戶、潛在客戶、同行業公司、有合作關系的公司、供應商、代理商、有關地方政府機構、相關的金融機構、輿論宣傳機構等。
3.0對外宣傳的形式
3.1公司外媒體
3.1.1公開宣傳。
3.1.2公眾廣告
3.2各種活動
3.2.1冠以公司名稱的會議、音樂會等。
3.2.2時裝表演、產品展示等。
3.2.3社會公益活動。
3.2.4演講會、座談會、專題討論會等。
4.0對外宣傳組織
4.1負責對外宣傳活動的部門為辦公室。
4.2特殊情況下,總經理可以是發言人。
5.0對外宣傳活動的原則
5.1強化全體員工的對外宣傳意識
公司個別員工的失誤,會影響公司的形象,同樣會影響宣傳效果。所以應強化每名員工的公關意識,讓每一名員工都加入到對外宣傳行列。
5.2尊重事實
對外宣傳應以事實為根據,向公眾展示公司的真實面貌。
5.3與公司領導決策接軌
對外宣傳必須保持宣傳口徑的統一,必須緊緊圍繞公司經營決策展開,真正體現公司的經營觀念和經營方針。
5.4講求效果
應準確把握對外宣傳接受者的反應,不斷地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加強反饋,提高宣傳效果。
5.5符合社會的價值判斷
不能為宣傳而宣傳,更不能隨意美化自己,夸大其詞。在考慮自身效果的同時,更應注重社會效果。
6.0費用預算
對外宣傳活動,不僅考慮其效果,而且要核算其成本,力求成本與效益的統一。一般情況下,對外宣傳活動所需的費用支出,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6.1活動費用:包括制作費、攝影費
6.2人工費用,包括支付給記者的公關費。
6.3日常費用:包括差旅費、住宿費、編輯費、會議費、資料費、通信費、交際費、雜費
6.4印刷費
6.5捐款
對外宣傳費用預算于每年年初,在董事會會議上作為經費預算的一項得以確定。其數額以不超過營業收入的`0.2%為準。
7.0對外宣傳人員素質要求
7.1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寫作能力。
7.2有敏銳的觀察能力。
7.3有較強的組織活動能力和駕馭馭事物能和。
7.4具備熟練處理各種關系的能力。
7.5勇于創新、敢于探索,具有較強的企劃能力。
8.0特殊情況下的對外宣傳
特殊情況下的對外宣傳,由相關主管人員受命于公司總裁而組織實施。其應用范圍包括:
8.1公司員工發生違法違紀事件。
8.2公司發生有損自身公眾形象的事件。
8.3因各種原因發行公司商業秘密泄露事件。
8.4因事故、災害而發生人員傷亡。
8.5在生產、銷售、服務等方面發生較為嚴重的問題。
9.0公司辦公室主任應每半年進行一次對外新聞宣傳工作的總結,形成報告交總經理辦公會討論。
企業宣傳管理制度 5
第一條為加強對外宣傳工作,充分挖掘公司發展中的新聞點和閃光點,積極、客觀、準確地宣傳公司管理業績及經營發展的成就,更好地推動并提升公司形象,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對外宣傳報道主要包括向集團報刊(萬向報)、順發內刊(人境)和外部公眾媒體上發表稿件。
第三條公司鼓勵全體員工努力向集團報刊、順發內刊及各級新聞媒體投稿,并向集團報刊、順發內刊提出意見建議等。
第四條公司綜合部牽頭成立通訊員隊伍以強化此項工作,通訊員從各部門員工中挑選,業余高創作,并要求各管理處鼓勵業主參與、加入該隊伍,其享有一定的優先發稿、培訓等其他權利,也相應承擔在一定期限內發表一定數量稿件的義務。
第五條宣傳內容可以包括公司、部門內管理、服務、經營、發展過程中的方方面面,如公司管理工作中的新舉措、新方法,經營項目的`拓展,業務的突破,以及平時發生的好人好事、人物志等等,還可以是工作中的心得等。
第六條除了自己積極動手寫,積極投稿以外,各位通訊員也可以把自己的所見所聞,認為有報道價值的新聞線索及時向綜合部反映,綜合部根據反映的實際情況再予決定是否報道。
第七條對于完成的通訊報道,在投稿以前作者必須將文章首先交綜合部核稿,由綜合部統一發集團報刊、順發內刊或其他媒體,否則對于擅自外發的,文責自負,言責自負,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機密或是影響公司形象的,將根據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責任。其中,對于散文隨筆類的文章,與萬向、公司內容無關的,則不受此限制。
第八條為確保宣傳內容的可塑性,加強稿件的質與量,在宣傳報道之前,報道內容最好事先向綜合部征詢,以保證報道的價值。
第九條凡稿件一經集團報刊、順發內刊或其他媒體錄用,公司將按照對方所付稿酬的同等額度給予獎勵。并且如一個月中累計超過2篇文稿(不包括萬向報第4版)被錄用的,公司除給予上述獎勵外,還將以10-15元/篇再給以額外獎勵。另外,凡涉及宣傳公司的新聞稿件在其他媒體上被錄用的,公司將按照對方所付稿酬的兩倍額度給予獎勵,同時還可報集團申請獎勵。
第十條對宣傳工作突出的個人,公司將在年終根據成績貢獻大小評出最佳通訊員3-4名,并給予公司先進獎同等獎勵。
第十一條本規定適用于浙江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第十二條本規定由綜合部負責解釋。
企業宣傳管理制度 6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公司廣告宣傳工作,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與國家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廣告宣傳管理的各個相關事項。
第3條廣告宣傳工作由營銷策劃部負責。
第2章廣告宣傳的工作內容與費用預算
第4條本公司廣告宣傳的'工作內容包括以下七個方面。
1.制定廣告宣傳方案與費用預算。
2.公司內部征集并選擇廣告創意與構思。
3.聯系廣告公司,制作廣告及相關宣傳畫報。
4.聯系、選擇、比較廣告投放媒體,制定廣告發布時間表。
5.廣告效果預測。
6.市場調查和廣告效果評估。
7.協助配合銷售部的銷售工作。
第5條根據公司產品特點與市場情況,營銷策劃部在每年的1月份制訂并提交廣告宣傳年度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第6條營銷策劃部在制訂廣告宣傳計劃的同時要制定合理的廣告宣傳費用預算,經總經理審批后嚴格實施。
第3章廣告制作與投放
第7條公司營銷策劃部組織全公司員工參與公司產品廣告的創意與構思工作,制作廣告宣傳資料與用品,做好公司內部的宣傳工作。
第8條依照年度廣告宣傳計劃,營銷策劃部與廣告公司保持有效溝通,協商完成公司的廣告制作,同時控制廣告預算支出。
第9條公司可選擇的廣告媒體包括電視、雜志、掛歷、信封等,營銷策劃部可根據不同的廣告宣傳方案,選擇合適的媒體進行廣告投放。
第4章市場調查與廣告效果評估
第10條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市場調查,對調查結果進行整理分析,將其交于銷售部和營銷策劃部,作為制訂新的廣告宣傳計劃的依據。
第11條反映廣告效果的指標主要有產品銷售收入、公司知名度、產品知名度等,營銷策劃部通過市場調查對這些指標進行分析整理,并上報總經理。
第5章相關資料的整理與歸檔
第12條營銷策劃部必須將在公司內部征集的創意與構思整理歸檔,作為以后制作廣告的創意庫。
第13條廣告宣傳用品、市場調研資料等相關資料需整理分類,由營銷策劃部派專人負責保管。
第6章附則
第14條本制度由公司營銷策劃部編制,解釋權歸營銷策劃部所有。
第15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企業宣傳管理制度 7
為了確保天然氣用戶用氣安全,根據國家《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規定,特制定此辦法。
一、 各分公司應制定出完整的安全宣傳計劃(宣傳形式、宣傳內容、宣傳時間、宣傳經費、宣傳人員、宣傳地點、宣傳器材,設備等內容)。
二、 在入戶前,要向用戶宣傳燃氣使用規定,在用戶確認明白其內容后,方可辦理入戶手續。針對不同的季節、月份可以聯系當地燃氣行業主管部門,一起在廣場上設點對燃氣用戶進行安全用氣宣傳。每年不得少于兩次。
三、 在通氣時,要向用戶宣傳安全用氣基本知識,內容應包括:天然氣的基本性質、發放安全用氣手冊、燃氣常見事故及處理方案、應急搶險電話及燃氣基本操作等,在用戶確認掌握宣傳內容后,簽字回執存檔。
四、 在人口密集的生活小區的顯著櫥窗上設置宣傳燃氣安全知識窗,每月更新一次。
五、 在燃氣設施及重點防火部位要有明顯禁止擅自操作的'標語及搶修電話。
六、 各分公司與有合法主流媒體簽訂宣傳協議、安全宣傳內容:安全用氣規定,停氣通知、搶修維修通知等。
七、 每一次安全宣傳活動完成后,必須有文字記錄和總結并附上圖片,裝訂成冊。
八、 要不定期組織用戶座談、了解用戶安全用氣基本情況,針對不足組織好宣傳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人數不少于100人。
九、 各分公司應根據此辦法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出當年的安全宣傳計劃嚴格執行此管理辦法。
企業宣傳管理制度 8
第一條廣告內容必須符合國家、省及本市相關廣告法規的管理規定,并報運營管理中心審批。
第二條大型促銷活動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報運營管理中心審批;促銷廣告在促銷結束后應立即撤除。
第三條臨時促銷人員需到公司綜合管理部領取臨時人員工作證。
第四條公司運營管理中心負責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第五條公共位置的廣告
1、未經運營管理中心審批,不準在廣場內包括露天廣場、廣場入口在內的.任何公共位置(除商鋪內)派發宣傳品、贈品;不得利用公共區域放置任何自制廣告牌或其他形式廣告物品;不得利用公共區域接受外單位采訪、拍照、錄制;
2、嚴禁在商鋪門口或廣場的任何位置叫喊拉客;
3、未經運營管理中心同意,不得擅自舉辦任何形式的對外活動,包括邀請名人光臨等。
第六條商鋪內部的廣告:
1、任何宣傳不能誤導消費者,詆毀其他同類商品的內容,不允許任何惡性競爭之針對性宣傳;
2、對于商鋪內部任何圖案文字,運營管理中心保留否決權,如確屬設計制作低劣有礙觀瞻,公司運營管理中心有權更改或拆除;
3、商鋪內的海報、吊旗等宣傳用品需報運營管理中心備案,嚴禁在減價或促銷期間出現跳樓價、出血狂減、傾銷、清倉、轉手賤賣等文字或符號;
4、商鋪內不得自行設置音響設備,廣場內不能擅自使用音響方式進行廣告宣傳,特殊情況需報運營管理中心審批。
第七條廣告位
經運營管理中心同意,可在商鋪內面對公眾的玻璃部分內側設置符合公司規定的宣傳、促銷廣告或本鋪位形象廣告。
企業宣傳管理制度 9
宣傳櫥窗是系重要的宣傳輿論陣地,對建設良好的校園文明和校園文化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為規范使用宣傳櫥窗,充分發揮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與主辦
系團總支是宣傳櫥窗的責任管理部門,負責宣傳櫥窗的日常使用管理。系學生會宣傳部負責舉辦,要求有專人負責。
二、宣傳內容
1、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的學習貫徹。
2、重要紀念日、節慶日的活動。
3、系、部門工作動態。
4、師生中的先進人物及先進事跡。
5、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
6、文學、美術、書法作品展。
7、報刊展出。
三、出刊程序
制作完成的版面須經系團總支審查后再展出。列入系年度宣傳教育工作計劃中的.專題宣傳活動,由系團總支負責組織實施。
四、日常維護
宣傳櫥窗在日常使用中要有專人經常維護,要保持鎖具的完好,保持不銹鋼面和玻璃面干凈整潔,保持夜間燈光明亮。
五、注意事項
1、櫥窗(公告欄)宣傳應突出弘揚主旋律,歌頌真善美,宣傳新風好事,校園生活這一主題,各責任部門要嚴格把關,嚴禁有政治錯誤的言論和不健康的內容進窗進欄,若因此而造成不良影響,后果由各責任部門自負。
2、櫥窗宣傳內容應及時更換,常換常新,嚴禁出現櫥窗閑置。
3、通知及商業廣告一律不得貼在宣傳櫥窗內。
4、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由系團總支負責解釋。
企業宣傳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宣傳工作,根據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測繪宣傳工作的意見》和《測繪新聞宣傳工作管理辦法》,結合中心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圍繞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和中心重點工作的部署開展宣傳工作,及時、準確地向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宣傳媒體報送和提供反映中心工作的專報和宣傳報道。
第三條 宣傳工作在黨委統一領導下,遵循“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分工負責,誰供稿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新聞出版、互聯網管理等有關規定。宣傳報道內容客觀真實、準確和保守國家秘密。
第四條 宣傳報道重點: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方針、政策和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重點工作情況。
(二)組織承辦重大活動(會議)和上級領導視察、檢查以及重要指示落實情況。
(三)對地理信息事業發展、實施舉措做出的重大決策和部署以及取得的實際成效。
(四)重大測繪地理信息工程、科研項目組織實施等情況;測繪地理信息服務與應用、科技創新和開展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進展和成效。
(五)精神文明建設和先進模范人物的典型事例。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辦公室負責宣傳工作的歸口管理,各部門選派一名通訊員負責宣傳稿件的采編和報送。
第六條 責任分工:
(一)辦公室負責制定和督辦年度重點宣傳計劃的落實;組織策劃和協調重大宣傳活動;負責主辦《工作簡報》和中心網站新聞欄目組稿;負責聯系中國測繪報社等新聞媒體;負責向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局網站和新聞媒體報送和提供宣傳稿件;組織宣傳稿件的督辦、審核和年度宣傳工作總結。
(二)各部門負責策劃和實施與本部門有關的宣傳活動;負責審核與本部門工作有關的稿件;接受采訪和協助開展有關采訪活動的安排。
(三)部門通訊員負責與本部門工作相關宣傳的實施;負責宣傳稿件的采編、整理和報送。
第三章 實施管理
第七條 《工作簡報》和網站是中心宣傳報道的主要載體,由辦公室負責,并會同各部門編輯和管理;重大項目實施需設立的?,由辦公室審核經中心領導批準后方可編發。
第八條 宣傳報道稿件(包括新聞、通訊和圖片等)應報道及時、內容真實、重點突出;稿件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事由和結果以及署名等。
第九條 稿件審批:部門提供的稿件由部門領導審核,報送辦公室編輯與審定;提交互聯網站發布的稿件報中心主管保密的.領導審批;重要稿件由辦公室報中心領導審批。
第十條 媒體采訪要求:
(一)媒體采訪由辦公室統一受理并提出采訪安排(采訪事項、部門和人員)報中心領導批準;重要采訪活動報局辦公室并提交采訪函。
(二)接受采訪的部門和人員要圍繞采訪主題認真準備、積極配合;向媒體提供的文字稿件,應事先與辦公室共同審定。
第四章 考核管理
第十一條 宣傳工作納入中心績效考核管理,對提供稿件的作者給予一定的稿酬獎勵;通訊員承擔的宣傳工作作為崗位職責納入部門績效考核。
第十二條 辦公室負責統計各部門(包括通訊員)供稿情況,每季度通報一次;年終對宣傳工作、宣傳稿件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和講評,并依據總結和講評結果提出獎勵方案報人事部門。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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