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養護管理制度(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綠化養護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1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美化、綠化工作,提高校園的環境質量,制訂我校校園綠化與養護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標
1、提高校園綠化覆蓋率,努力提高綠化水平,力求遵循為教學服務的宗旨,盡量與校園文化有機結合,創設濃郁的美化與文化氛圍。
2、搞好校園的美化綠化和花卉樹木的養護管理。
3、校園綠化要堅持實用、經濟、美觀的'原則。
4、樹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適時養護。
二、管理辦法
1、學校建立美化、綠化領導小組,以加強對校園美化、綠化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2、學校安排兼職花卉樹木管理員,具體負責校園的綠化與養護工作。
3、校園內的樹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隨便砍伐和損壞,損壞花卉樹木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重新補栽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樹木要定期修剪,科學養護。
2、花草樹木要及時澆水,合理施肥,適時噴灑農藥、防蟲、治蟲,確保成活率和生長茂盛。
3、各種花草樹木要明確其科屬和生長習性,以便科學管理。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創造優美、整潔的生產、生活環境,適應建立國家優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園林綠化的設施的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的城市園林綠化地包括:
(一)公共綠地:公園、植物園、動物園、陵園、小游園、街頭綠地、廣場綠地、行道樹和文化宮、俱樂部、青年宮、名勝古跡區等公共場所內的綠地。
(二)專用綠地:工廠、機關、學校、醫院、部隊、團企事業單位和居住區的綠化用地。
(三)生產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護綠地:用于隔離、衛生、安全等防護目的的林帶和綠地。
(五)風景名勝區和風景林。
第四條: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實行統一目標、統一指揮、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實施原則。透過園林綠化專業隊伍和全民義務植樹垂直綠化活動,搞好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
第五條:市政府設立市綠化指揮部,統一領導全市城鄉綠化工作。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委屬市園林處具體承擔全市的園林綠化建設管理工作。
第六條:城市所有單位和有勞動潛力的、公民,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植樹、其他綠化和愛護樹木、綠地、花草的義務。
第七條:鼓勵和加強城市綠化的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提高城市綠地的科學技術和藝術水平,對城市綠化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小區)和個人,由市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園林綠化的規劃和建設
第八條:城市園林綠地系統規劃,由市規劃園林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編制,市園林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嚴格執行城市綠線管理辦法;實行綠色圖章制度。凡規劃確定的園林綠化用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確需改作他用的,要經原審批部門批準。
第九條:城市規劃新區和改造舊區,必須要留住綠化用地面積。新建區綠化用地面積要占總用地面積的30%;改造舊區綠地用地面積要占總用地面積的25%。不得占用現有綠地進行其它建設。
第十條:凡屬中心城區新、擴、改建工程,建設單位要按規定將園林綠化設計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留出綠化用地面積,綠化所需經費列入建設工程概算。園林綠化設計未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的,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不予審批設計方案。綠化任務完成時間,不得晚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二個綠化季節。
第十一條:凡城市規劃區內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園林綠化工程,務必由有園林綠化資質的施工單位承擔,按規定到園林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備案,領取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許可證,方可進行園林綠地施工。
第十二條:建設單位綠化設計圖紙務必經規劃和園林主管部門審核合格后,向園林管理部門繳納工程造價5%的綠化保證金,并領取綠化工程施工許可證方能進行施工。綠化完成一年后,經園林管理部門組織驗收,合格者如數退還綠化保證金;如綠化不合格,則按實際狀況將保證金抵作綠化費用。
第十三條:園林綠化要加強技術管理,嚴格按技術規程施工,保證栽植質量,提高花草樹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三章:園林綠化管理
第十四條:城市范圍內的樹木、花草及設施的權屬和管理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園林管理部門管轄范圍內的樹木、花草及設施,歸園林部門所有,并由園林部門管理。
(二)各單位的專用綠地由單位自行管理,其范圍內的樹木、花草及設施,歸本單位所有。
(三)沿街單位在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間營造的公共綠地,由營建單位管理,其范圍內的樹木、花草及設施,歸營建單位所有。
(四)居住區內的樹木、花草及設施,歸負責此區綠化投資單位管理和所有。
(五)居民個人私有庭院和房屋前后種植的樹木、花草歸個人所有。
(六)各單位在指定地點義務栽植的'樹木,栽植單位負責養護管理,樹權歸園林管理部門所有。
(七)屬國家所有散生在單位“門前三包”職責區和居民庭院的樹木,由單位或居民負責養護。
第十五條:城市的園林綠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已被占用的綠地要限期退還。
第十六條:古樹名木所有權屬國有,由園林部門建立檔案和標志,重點保護,嚴禁砍伐、破壞或遷移古樹名木。生長在城市街巷、廣場等地的古樹名木,由園林管理部門負責養護管理。散生于各單位范圍內的古樹名木,由所在單位負責管護,園林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和技術指導。因特殊需要遷移古樹名木,務必報經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七條:城市所有樹木非經園林部門批準,不得移植或砍伐。申請移植或砍伐非本單位和個人所有樹木,要按規定的標準繳納補栽費;砍伐樹木的,按“砍一栽三”的原則進行補栽,在領取砍伐證時,應按補栽數以每株150元的標準繳納補栽保證金。對補栽樹木成活的,要如數退還保證金;未成活的,保證金抵作栽植費用。
第十八條:對樹種樹苗,要建立嚴格的檢疫制度。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不準調入或調出本市。發現有疫情的樹種樹苗,由種苗管理部門采取打藥、銷毀等措施處理。
第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園林綠地。確須占用的',應向園林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按規定繳納綠地重建費。臨時占、挖綠地的,要經園林管理部門批準,并按規定的標準繳納綠地占、挖費和綠地恢復費。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占用城市綠化用地,不得擅自在綠化帶(島)設置任何指示標牌,因建設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務必征得園林管理部門同意。
第二十一條:各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樹木、綠地、草坪等,要嚴加保護,按實地狀況繳納保護押金。工程竣工后,經園林部門驗收合格的退回押金,不合格的用押金補償。
第二十二條:城市市政養護,公用事業,電力電信部門因業務需要移植或修剪樹木時,應事先征得園林管理部門同意,按規定繳納綠化補償費,在園林主管部門指導下移植、修剪。
第四章:公園管理
第二十三條:公園、動物園、植物園、風景區是供群眾游覽休息的園地,務必持續樹木繁茂,園林整潔美觀。
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公園、動物園、植物園、風景區投擲污物,排放污水,捕鳥釣魚,不得在建筑物及竹木植物上刻畫,不得挖壕野炊、玩火,不得破壞水源水體、地質地貌。
第二十五條:對公園、動物園、風景區內的古建筑、文物古跡、風景點應采取措施重點保護。不準在其保護區內修建格調與之不相協調的建筑物或構筑物。公園、風景區內為旅客服務的飲食、照像、小賣部等服務網點由園林部門統一管理。
第二十六條:游人應遵守公園的有關規定,維護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講究衛生,愛護公園設施。
第五章:管理職責和管理人員
第二十七條:市、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園林綠化管理工作,其所屬的園林綠化部門具體行使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園林綠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
(二)組織實施城市園林綠化規劃,組織開展城市的全民義務植樹活動。
(三)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的建設和管理。
(四)開展園林綠化的科研和學術交流活動。
第二十八條:園林管理人員,在工作中要忠于職守,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熱情服務,遵紀守法,不準利用職權徇私舞弊。
第六章:罰則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
(一)搖樹、爬樹、攀枝、采花、摘果、刻畫樹皮和竹子;
(二)上拴鐵絲、釘釘子、架電線、拴繩掛物、拴系牲畜、靠放鋪板;
(三)綠帶內停放非機動車輛;
(四)穿行綠籬、翻爬欄桿,在綠地內嬉戲斗毆;
(五)在公園、動物園、植物園、苗圃內狩獵捕鳥,逗打、恐嚇動物。
(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給予警告、限期清掃拆除、沒收裝置物品,并依法處以罰款:
1、在樹旁、綠地、綠帶取土、傾倒垃圾污水;
2、在綠地、綠帶內停放機動車輛;
3、在樹下、花壇、綠地內明火設灶、借樹搭棚或在花壇、綠地內擺攤設點;
4、公園、綠地、綠帶內放牧割草、挖壕野炊、往噴水池拋廢棄物。
(七)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園林管理部門責令其賠償損失費,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可依法處以罰款:
1、由于(一)、(二)項違章行為損傷了樹木花草;
2、車輛撞傷、掛傷或機械損傷樹皮、枝丫、花草;
3、撞倒、損壞公園、風景區、小游園等綠地欄桿及其它設施;
4、圈圍樹木或廢氣、廢水、廢渣造成嚴重污染,危害樹木生長。
5、擅自移植、修剪樹木;
6、在樹下攪拌混凝土、打三合土,危害樹木正常生長的。
(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城市管理綠化條例》第二十九條,由市園林管理部門責令其賠償損失,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法處以罰款:
1、由于以上第三項違章行為造成樹木死亡;
2、踐踏花壇綠地,造成嚴重損失;
3、盜伐、盜竊樹木花草。
(九)沒收采集物,依法處以罰款。
未經園林部門批準,擅自砍伐國有樹或雖經審批(無論國有樹還是單位樹)而擅自超出砍伐量的,由市園林管理部門責令其賠償樹木死亡費,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法處以罰款。
(十)未經市園林管理部門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擅自)占用規劃區內山場及綠化用地,已占用的要限期退出。對限期未退出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處以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xx市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3
為進一步優化育人環境,加強校園美化、綠化工作,提高校園的環境質量,特制訂我校校園綠化與養護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標
1、搞好校園的美化綠化和花卉樹木的養護管理,把學校建設成紅花綠地,樹木成蔭,鳥語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園式單位。
2、提高校園綠化覆蓋率,努力提高綠化水平,實現園林校園綠化,力求遵循為教育教學服務的宗旨,盡量與校園文化有機結合,創設濃郁的美化與文化氛圍,寓教于景,起到既美化環境,又培養人才的.作用。
3、校園綠化要堅持實用、經濟、美觀的原則,以植物造景為主,高大落葉喬木與草坪,攀援植物相結合,做到四季常綠,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環境又能起到降溫、滯塵、減噪、增加空氣濕度等作用。
4、樹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適時養護,做到花草繁茂,樹木旺盛。
二、管理辦法
1、學校建立美化、綠化領導小組,以加強對校園美化、綠化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2、學校與專業綠化養護單位簽訂合同,具體負責校園的綠化與養護工作。
3、學校校園的綠化要按照統一的規劃和布局設計,不得隨意變更,花卉樹木確需變更的需經領導小組研究批準。
4、校園內的樹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隨便砍伐和損壞,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樹木都必須經過領導小組批準,損壞花卉樹木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重新補栽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樹木要定期修剪,科學養護,做到花草繁茂,樹木旺盛。
2、花草樹木要及時澆水,合理施肥,根據病蟲害發生情況,適時噴灑農藥、防蟲、治蟲,病害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無藥害發生。確保成活率和生長茂盛。
3、草坪要生長旺盛,平整、無雜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無裸露地面,無葉片枯黃。
4、綠地內保持無雜草,無污物,無垃圾,水面無漂浮物,嚴禁亂寫亂畫和亂丟雜物。
5、花卉、苗木要無死枝、枯枝,無人為損害花草樹木現象。
6、各種花草樹木要明確其科屬和生長習性,以便科學管理。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4
為提高園林綠化工程水平,進一步提升項目的綜合質素,現就園林綠化工程管理作如下制度:
第一章:綠化工作小組的設立
第一條:成立跨部門綠化工作小組,全面負責廣州地區綠化工程的設計、施工、采購、招標和施工管理工作,架構表詳見附表。
第二條:綠化工作小組組長直接對公司總經理負責。綠化工作小組設專職副組長一名,專職負責小組各項工作。各成員代表各自所在的職能部門,按照綠化工作小組的工作布置完成相應的工作。綠化工作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布置各項工程管理工作。
第二章:設計管理
第三條:園林設計務必加大綠化種植設計的范圍和種植密度,對項目所需園林建筑、硬地鋪裝,尤其是人工水景資料,務必認真論證,合理選用。
第四條:綠化設計初步方案務必由設計研發中心組織銷售策劃部、市政部、成控中心、工程部和開發中心等有關部門參與方案評審,透過評審后方可進入施工圖設計階段。
第五條:園林設計應選用適宜當地生長,易于移植、存活的常規苗木種類。每個項目設計開始之前,設計人員就應進行苗圃考察,會同采購人員一齊選苗,屯苗。并按意向苗木種類指導設計工作。
第六條:銷售中心、銷售通道等展示區域的園林設計務必提早進行,確保短期展示效果。
第三章:招標與采購
第七條:天力公司苗場每月帶給場內苗木清單(品種、數量、狀態、價格)給公司供應部及綠化小組,苗木價格由供應部核定。綠化小組采購、設計人員原則上在清單范圍內選購苗木;葜莨竞秃D瞎究山Y合當地公司實際狀況優先思考天力苗場的苗木。
第八條:對于天力公司苗場不能帶給地被,可由供應部按照公司制度對外采購;對于銷售展示區域或其它重點區域少量的'重點景觀樹,天力公司苗場不能帶給又為保證效果無法更換品種的,經過設計主管領導及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轉供應部按照公司制度進行對外采購。
第九條:對外采購按原流程由供應部負責。
第十條:工程部務必嚴格執行喬木的進場驗收及種植定位;設計人員須參與把關重點喬木(由設計人員提前給出重點喬木清單)的采購、進場驗收和種植定位。未經上述人員簽字認可,核算中心不得計價付款及結算。
第四章:苗木種植和養護
第十一條:施工前,銷售、設計和招投標提前完成各部門相應的工作。銷售展示區域、重點部位的大型樹木,工程部協調各專業帶給施工場地并工安排施工單位提前種植,確保苗木恢復期,滿足售樓時期的效果要求。
第十二條:綠化設計圖需明確銷售區、重點部位的大樹及規格較小的苗木應全冠移植。
第十三條:綠化工程所需的種植土、運苗、種植、養護(包活6個月)原則上須由同一家綠化施工單位完成。
第十四條:工程部務必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會審后的施工圖進行施工。在施工中發現不合理的地方須及時向設計人員反映,設計人員務必保證對施工過程的連續視察,隨時帶給施工作業指導,并及時糾正不合理的做法,以確保實現預期的設計效果。
第五章:其它
第十五條:綠化工程竣工驗收應由綠化工作小組會同工程部、設計研發中心共同進行。只有帶給由工程部和設計研發中心負責人共同簽字認可的驗收資料,核算中心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第十六條: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作為該手冊的一部分,相關部門務必按照其指引開展園林設計、采購、施工等相關工作。
第十七條:在景觀、綠化設計施工和采購過程中違反上述規定的有關人員,一經查實將進行嚴肅處理。
第十八條:上述規定,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5
一、養護管理制度措施
景觀效果綠化養護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記錄健全,管理得當,到達黃土不露天。
二、園林綠地管理
1、綠地完整,無堆物、堆料、搭棚,樹干上無釘拴刻畫等現象。行道樹下距樹干2m范圍內無堆物、堆料、圈欄或搭棚設攤等影響樹木生長和養護管理的現象。
2、花壇、花帶輪廓清晰,花壇地勢平整或順平,澆灌不積水,邊緣留深不低于7cm。
3、綠地內各類攤點應證、照齊全,遵守管理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要定點、定位、定數量,堅持場地整潔、造型美觀,不影響交通和園容園貌,堅持攤區衛生整潔、無廢棄物,不經營國家禁止的或劣質的'商品。
4、廣場、游園內嚴格執行車輛管理規定,園內無違規車輛出入現象,各種車輛定線定點存放。
5、綠地整潔,無雜物、無白色污染(樹掛),對綠化生產垃圾(如樹枝、樹葉、草屑等)、綠地內水面雜物,重點地區隨產隨清,其它地區日產日清,做到巡視保潔。游路、休閑場地衛生干凈,隨時清掃全日保潔,地面破損恢復及時,無各類雜物堆放。
三、園林植物管理
1、樹冠完整,樹形整齊美觀,分枝點適宜,主側枝分布均勻、數量適宜,內膛不亂、通風透光,無枯枝、死杈掛樹,無徒長直立枝、交叉枝,樹基部無萌蘗,樹體無傾斜現象,修剪科學合理。
2、行道樹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規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觀,不妨礙行人、車輛經過和影響交通視線,無缺株,樹上無枯死枝條,折斷枝條存在,種植穴無垃圾,土質疏松,墑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行道樹樹穴平整留深不低于7cm,澆灌不漏水。重要地段有植物、樹穴磚等材料或設施覆蓋,每年適時刷白一次。
3、落葉樹生長健壯、返綠、發芽、抽梢正常,葉片大小、顏色正常,一般條件下,無黃葉、卷葉、焦葉,正常葉片保存率95%以上。針葉樹針葉寄存3年以上,結果枝條在10%以下。
4、喬木和小喬木被病蟲危害株數不得超過1%,無蟲蛀,病害落葉,枯黃萎蔫,死亡等癥狀出現,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害蟲的活蟲數不得超過1頭,較細枝上平均每30cm長度不得超過2頭,葉片上無蟲糞、蟲網,被蟲咬的葉片每株不得超過2%。
5、病蟲害觀察仔細、全面,控制及時有效,用藥科學,方法得當,無藥害發生。
6、花灌木:苗木生長旺盛,葉色鮮亮具有光澤,冠幅豐滿,群植時株行距均勻,高低錯落有致,無明顯病蟲害發生;栽植地或株下無垃圾,雜草;土壤疏松,墑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根據其生物學特性進行修剪造型,確保植物造型美觀大方,及時清理枯死衰敗枝條,種植區域內無缺株現象。
7、綠籬、模紋等整形植物生長旺盛,枝葉繁茂,整齊一致。一般條件下無黃葉、焦葉卷葉,正常葉子保存率95%以上,無枯死衰敗苗木,無明顯病蟲害發生,無雜草野樹,亂掛亂扯,無雜物及垃圾附著,無缺株。脫腳、斷帶現象。株行距均勻,種植地土質疏松,肥沃,墑情好;修剪及時,到達圖形清晰美觀,曲線圓滑,三面平整。
8、草花:生長旺盛;ǚ比~茂,冠幅豐滿,無明顯病蟲害發生,無雜草,無旱象;廣場、街道、園內彩化造型新穎,整齊美觀,無破損、凋謝、殘缺現象。
9、草坪:植物生長整齊,長勢旺盛,色澤均勻嫩綠,無雜草、無瘋長現象,覆蓋率99%以上,修剪均勻整齊,無漏剪、少剪現象,草地平坪邊緣切整齊,效果好,修剪后及時清除草屑;適時,適量,適法施肥,無生長不良和任何肥害現象,及時澆水,無旱象,入冬后草坪全面澆冬灌水,冷季型草坪綠色期,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病蟲害觀察仔細、全面,防治及時有效,用藥科學,方法得當,無藥害發生。
10、地被:植物生長旺盛,葉色正常,開花適時繁盛,土壤疏松,覆蓋率99%以上;栽植株行距均勻,高低整齊,品種或花期一致,及時清理殘花敗葉;綠地內無雜草,及時澆水,無旱象;適時、適量、適法施肥,無生長不良和任何肥害現象,病蟲害觀察仔細、全面,防治及時有效,用藥科學,方法得當,無藥害發生。
11、按照宜植必植原則,棚架、花架處種植攀緣植物和藤本植物應根據不一樣的攀緣特點,及時采取相應的綁縛、牽引,設置網架等技術措施,植物生長良好開花的攀緣植物應適時開花,且花繁色艷。
四、園林設施管理
1、園林設施完整率達80%以上。
2、雕塑定期刷新,景石、小品清潔完整,果皮箱、導向牌、欄桿定期油漆,殘缺、破爛的及時維修、更換;桌椅等休息設施干凈整潔,無亂貼、亂畫現象,健身、休閑娛樂設施及時維護、修繕,保證安全。
3、各類燈飾、噴泉、噴灌等水電設施運行良好,及時維護和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湖、渠、池等水面清潔、無漂浮物,警示牌醒目、完備,定期更換;噴泉嚴格按照規定定時開放,并能保證各類應急要求。
4、公廁全天堅持干凈整潔,做到地面無垃圾、污垢、便溺,無蚊蠅蛆蟲,無異味。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6
1、高空行道樹修剪安全操作規程
。1)高空現場作業人員要戴安全帽,不得酒后高空作業。
(2)作業范圍要設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行人車輛不要進入作業區,作業時要注意樹下安全和周圍建筑物的安全,以免樹枝下掉時傷人或損壞公私財物,必要時取得交警的配合。
(3)注意樹木上空各種纜線如電力線、電話線等,尤其是電力線,影響操作時,必須先取得電業部門配合,先斷電,后作業。作業前要檢測電線是否有電,確已斷電方可作業。作業中,剪斷的枝條應避免壓斷纜線或掛在線上。
(4)修剪大徑的長枝條需在基部裁去的,或長主干截短時不能一次截斷,要分段進行。對周圍有危險的枝條,要預先用繩索吊好,鋸斷后慢慢放下。要特別注意自身安全和周圍建筑物、人員的安全。特大樹枝修剪或砍伐樹木,應由專人負責統一指揮。
(5)使用竹梯上樹修枝,竹梯要有足夠長度,依靠枝條時須先檢查其牢度,竹梯置放要有安全的傾斜角度,一般跟地面成60度左右,竹梯兩腿根部都要包上防滑材料。上下樹要放穩梯子后再登梯,不得穿滑底鞋上梯。
(6)如竹梯不夠長,需攀至更高枝條修剪時應特別注意要攀登的'每個枝條的牢度,必要時須佩系安全帶。
。7)使用高空車作業者必須熟練掌握吊臂伸縮、升降、旋轉的各種控制按鈕及操作流程。枝條的重量要在吊繩的承受能力范圍內,吊臂下嚴禁站人。
。8)使用油鋸截枝必須仔細了解油鋸的性能、功效、注意事項,熟練操作方法,正確安全操作。
2、綠籬草坪修剪安全操作規程
。1)作業現場,要確定適當的安全作業范圍并設置安全警示標牌,提醒行人車輛安全通行,操作人員要在安全作業范圍內作業,密切注意行人車輛通行情況,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2)使用綠籬機、割灌機、草坪機作業,必須仔細了解各機具的性能、功效、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熟練操作方法,正確、安全操作,專人使用、機具定期保養。
。3)使用綠籬機操作時操作人須腳踏實地穩定身體,循序漸進,同時注意旁人安全。
(4)使用草坪機、割灌機剪草作業前須清理草坪中的大小石塊,以免損壞刀片及石子崩彈傷人。
。5)修剪草坪、綠籬作業時,應按技術規范進行操作,正確使用剪草機、綠籬修剪機等機械設備,防止機械器具傷害人員事故發生。
3、灑水、噴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車。
。2)正確使用消防栓、消防帶、噴淋槍頭進行灑水澆灌時,消防帶的接頭不能漏水,駕駛員和操作員配合得當,水花盡量避免濺及行人。
。3)噴灑農藥時間盡量避開人流高峰,注意不要噴及陽臺或活動場所設備。
。4)打藥作業時,必須佩戴口罩、防護眼鏡與膠手套,方能操作,切實防止人員中毒的事故發生(注:天氣炎熱,噴藥時間應為:上午11時前;下午3時至7時,防止高溫噴藥易造成藥害與人員中毒)。
。5)使用高效低毒農藥,科學配比,對人與植物保證安全,嚴禁使用高毒農藥。
(6)噴藥車使用完畢,應及時清洗罐內遺留的藥液,解緩罐體腐蝕。
。7)庫房指定專人負責,農藥、化肥、易燃物品要分類堆放,做好使用記錄。
4、現場垃圾清理
在綠地保潔過程中,清理出來的樹枝、樹葉等雜物,不準將其就地燒毀。及時清運到指定地點存放。
5、車輛安全操作規程
。1)出車前,應對車輛的汽(柴)油、機油、冷卻液、指示燈、制動、方向、檔位及發動機運行等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一切正常方可出車。
(2)行駛中駕駛人員思想要集中,起步、上路、加減速均應按車輛駕駛有關規定操作,密切注意觀察發動機運行情況和儀表盤反映情況,發現異常及時修復。
。3)文明行車,遵守交規,嚴禁酒后駕車,不準無證駕車,謹慎駕駛,注意安全,嚴格執行駕駛規章制度。
。4)按規定停放車輛,保持車輛清潔,及時進行車輛保養,車輛使用完畢及時入庫。
(5)司機在駕駛園林車輛作業時,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安全駕駛。
6、養護人員宿舍安全制度
員工的宿舍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自亂接電線。電焊作業時不準靠近易燃、易爆物品,須持證操作。
7、現場消防措施
做好綠化工作人員的消防器材使用培訓,并按規定配備滅火器。
20xx年4月11日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7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美化、綠化工作,提高學校的環境質量,制訂我校學校綠化與養護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標
1、提高學校綠化覆蓋率,努力提高綠化水平,力求遵循為教育教學服務的宗旨,盡量與學校文化有機結合,創設濃郁的美化與文化氛圍。
2、搞好學校的美化綠化和花卉樹木的`養護管理。
3、學校綠化要堅持實用、經濟、美觀的原則。
4、樹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適時養護。
二、管理辦法
1、學校建立美化、綠化領導小組,以加強對學校美化、綠化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2、學校安排兼職花卉樹木管理員,具體負責學校的綠化與養護工作。
3、學校內的樹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隨便砍伐和損壞,損壞花卉樹木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重新補栽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樹木要定期修剪,科學養護。
2、花草樹木要及時澆水,合理施肥,適時噴灑農x、防蟲、治蟲,確保成活率和生長茂盛。
3、各種花草樹木要明確其科屬和生長習性,以便科學管理。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8
一、工作機制
成立工作領導小組,采取長效機制,明確分工,責任落實到人。將學校的綠化帶劃分區域,包干到各班、室、部門,并層層簽訂責任書,提出綠化和養護要求,確保綠化工作層層推進。
二、總體目標
1、總務處制定“綠色校園”發展規劃,確保綠化面積達到和超過總面積的35%,并逐年有所增加。
2、因地制宜栽種花草樹木,春秋有花草,冬季有綠樹,夏季花團錦簇,樹木枝繁葉茂,管理好花木,無攀折踐踏等毀壞現象。
3、利用環境實施素質教育,利用環境的潛在教育功能,向學生傳達學校的辦學思想、教風和學風、學校的文化氛圍和文化底蘊,讓學生在潛移默化中得到情感的熏陶。
三、分工職責
其他教師根據任課的年級和班級劃分到各班,
1、總務處是綠化工作的第一責任科室,負責全;、草、樹木種植與管理,并將學校的綠化帶劃分區域包干到各班,由各班級的師生共同管理與維護,定期澆水、治蟲、修剪,做到草坪內無雜草,樹木無枯枝。綠化工作領導小組對全校的.綠化區域協調、督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學校并整改。
2、政教處作為綠化工作的第二責任科室在協助總務處做好基本職責外,要負責對學生進行環境意識教育,讓全校師生重視環境建設,提升自身的綠色校園建設意識,參與建設與保護學校的花草樹木,保護學校的綠化環境,增強主人翁責任感,加強集體的榮譽感和凝聚力。
3、綜合組協助總務處為各種會議場所、辦公室擺好觀賞植物,并做好護理工作。全體教師不斷提高護養種植業務水平,爭取校園內春、夏、秋三季常綠。
四、工作要求
養護要求:
總務處、政教處作為綠化工程的主要負責科室,在日常的維護和管理中要做到幾下幾點:
1、每日巡視綠地,清揀雜物(磚石、煙蒂、紙屑等),維持綠地衛生整潔無雜物。校園內不得有黃土裸露現象;因校園改造等形成新裸土,應及時種植綠化。綠化養護過程中產生的廢草、樹枝、磚石等雜物,必須在三天內清運完畢,不得亂堆、亂放、延遲清運。
2、對草坪及時進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維持草坪的純度和高度。做好喬、灌木的養護工作,按要求修剪樹枝和清除枯枝死樹。
3、保持綠地、綠化帶整齊、美觀、無雜草、無蟲害。做好病蟲害的預防工作,一旦發現及時上報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救治。草、花壇應安排好更換計劃,并及時松土施肥、治蟲保潔。
4、校園花壇做到鮮花常開,遇重要節假日、校慶、迎新等重大活動時,須在重要場所和一些指定場所擺放鮮花。
5、加強巡視管理,對綠化樹木、花草植被人為損壞的,應予勸阻制止,并及時恢復和進行索賠;對易遭損壞的綠化區塊,必須設立保護措施;
養護標準:
1、割草:應使用打草機割草或進行人工割草;人工草坪草的高度不超過8公分,一般綠地草的高度不超過10公分;路邊及角隅草塊也要定期進行割草養護。
2、除草:草坪中雜草須連根拔除,草坪純度保持在90%以上;
3、修剪:行道樹修剪,按美觀原則,于春季進行;一般樹木修剪,按美觀原則,隨時進行。
4、病蟲害防治:積極做好樹木、花草的病蟲害預防工作,防先于治。一旦樹木、花草發生病蟲害,應及時進行灑噴藥劑措施,噴灑藥劑應均勻細致,并事后檢查,效果不好應重新噴藥。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9
一、苗圃管理
1、園地植被的合理規劃,根據各苗圃的土質,水源條件,市場行情,以及對未來市場需求的預測,合理安排苗木品種的種植。
2、植入的苗木,不管是購入的,還是圃內移植的,在種植季節內,帶土球樹苗成活率務必到達95%以上,裸根樹苗成活率務必到達85%以上。
3、圃內的樹苗(新栽植的除外)務必到達苗全、苗旺、苗壯,期間無雜草,定期修剪和噴灑農藥,不出現疫情及病蟲害現象。
4、各苗圃所有苗木要登記造冊入賬,購進和售出要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對自然生長增值部分,由公司相關人員每年底評估一次,并計入帳內。
5、苗木購入,大宗購入樹苗務必爭取采取招投標,對少量苗木的購入,要貨比三家,以質論價,擇優購買,新進的苗木,須有兩人以上驗收,并簽字入庫。
6、外銷苗木客商訂購苗木時,要先簽訂購貨合同,明確苗木的'數量,規格,標準,單價,等事宜,并收取定金,定金數額:交易額一萬元以內的,按照交易額的50%收取;交易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按照交易額的30%收。淮缒狙b車后交清全部貨款,如有欠款,務必有公司內部人員擔保,擔保人負責催要其所擔保的貨款,半年內仍拖欠的,有擔保人墊付。對外銷售苗木,有二人以上辦理出庫,核實無誤后發貨,并在發貨單上簽字。
7、易耗品(農藥,話費等)的購入使用;屎娃r藥由園林綠化公司每年集團申請一次,購入后入賬,使用時經苗圃的主要負責人批準,開具出庫單,并由出庫人和經辦人簽字。
二、拖拉機的使用管理規定
1、司機務必熱愛本職位工作,聽從指揮,服從調度,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和本崗位的各項管理制度。
2、司機出車要帶齊證件,做到安全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和酒后駕駛,未經允許,不準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否則出現違章違紀交通事故車輛損壞等問題,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職責。
3、司機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持續車輛的技術狀態良好,確保能夠隨時理解任務。
4、車輛的`維修務必按照申請、簽定、預算、審批、維修的程序進行,出車途中出現故障,需要找廠家維修的,須向主管領導電話匯報,待批準方可維修。
三、園林綠化工程管理規定
園林綠化工程公司承接綠化工程(社會綠化工程和房產公司建成小區綠化工程)按下列規定進行管理。
1、按照規范和要求做好開工前的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工作,根據工期編制施工計劃,制定施工方案,確保安全有序施工。
2、根據栽植的先后順序,適時調度綠化苗木的進場時間,做到隨到隨栽,確保苗木不脫水,但是夜。
3、新建綠化工程,在種植季節內種植苗木,帶土球樹苗成活率不低于95%,裸根樹苗成活率8不低于5%,名貴品種樹木成活率不低于90%,滿圃草坪一個月,塊植、籽播草坪三個月應到達95%,無0、1平方米以上塊狀空缺。反季節栽植苗木,成活率比常規栽植苗木成活率標準下降10個百分點。
4、對在建工程苗木,草坪,花卉要及時修剪,支撐,扶正,澆水,滅荒,以及病蟲害防治,等養護工作。
5、施工現場要整潔美觀,無雜草,無垃圾雜物,園路廣場、園林小品美觀完好。
6、工程施工完成后,要組織內部驗收,待施工管理期滿(對外承包工程12個月,集團內部房產小區工程3個月),在內部竣工驗收合格的基礎上,與相關單位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10
為進一步優化育人環境,加強機關美化、綠化工作,提高機關的環境質量,特制訂機關綠化與養護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標
1、搞好機關的美化綠化和花卉樹木的養護管理,把機關建設成紅花綠地,樹木成蔭,鳥語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園式單位。
2、提高機關綠化覆蓋率,努力提高綠化水平,盡量與機關文化有機結合,創設濃郁的美化與文化氛圍,寓教于景,起到既美化環境,又培養人才的作用。
3、機關綠化要堅持實用、經濟、美觀的原則,以植物造景為主,高大落葉喬木與草坪,攀援植物相結合,做到四季常綠,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環境又能起到降溫、滯塵、減噪、增加空氣濕度等作用。
4、樹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適時養護,做到花草繁茂,樹木旺盛。
二、管理辦法
1、機關建立美化、綠化領導小組,以加強對機關美化、綠化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2、機關安排兼職花卉樹木管理員,具體負責機關的綠化與養護工作。
3、機關機關的綠化要按照統一的.規劃和布局設計,不得隨意變更,花卉樹木確需變更的需經領導研究批準。
4、機關內的樹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隨便砍伐和損壞,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樹木都務必經過領導批準,損壞花卉樹木的務必按照有關規定重新補栽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樹木要定期修剪,科學養護,做到花草繁茂,樹木旺盛。
2、花草樹木要及時澆水,合理施肥,根據病蟲害發生狀況,適時噴灑農藥、防蟲、治蟲,病害危害程度控制在家5%以下,無藥害發生。確保成活率和生長茂盛。
3、草坪要生長旺盛,平整、無雜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無裸露地面,無葉片枯黃。
4、綠地內持續無雜草,無污物,無垃圾,水面無漂浮物,嚴禁亂寫亂畫和亂丟雜物。
5、花卉、苗木要無死枝、枯枝,無人為損害花草樹木現象。
6、各種花草樹木要明確其科屬和生長習性,以便科學管理。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促進城市園林綠化事業的發展,改善生態環境,綠化、美化城市,增進人民身心健康,根據《城市綠化條例》、《城市綠線管理辦法》、《廣東省城市綠化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xx市城市規劃區和縣(市)城市規劃區城市園林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
第三條:xx市城市管理局是xx市人民政府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市范圍內的城市園林綠化工作。xx市園林管理處為xx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在xx市城市管理局的領導下,具體負責xx市建成區內的城市園林綠化保護、養護和管理工作。
縣(市)的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的城市園林綠化保護、養護和管理工作。
第四條: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將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安排城市園林綠化經費。
第五條:城市中的單位和有勞動本事的公民,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植樹或者其他綠化義務。
鼓勵單位和個人利用庭院植樹種花,垂直綠化,美化環境。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投訴、檢舉和制止損害綠化及其設施的行為。在城市園林綠化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七條:市、縣(市、區)規劃、國土、發改、財政、建設、林業、公安、市政、交通、電力、通信、環境保護、市容環衛、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協同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實施本規定。
第八條:本規定所稱的城市園林綠地包括以下六類:
(一)公共綠地:是指道路綠地,向公眾開放的市級、區級各類公園、街旁游園,包括其范圍內的水域。各類公園包括綜合性公園、兒童公園、文物古跡公園、紀念性公園、風景名勝公園、動物園、植物園、帶狀公園等。
(二)居住區綠地:是指居住區內除居住區級公園以外的其他綠地。
(三)單位附屬綠地:是指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等單位管界內的環境綠地。
(四)防護綠地:是指用于城市隔離、衛生、安全、防災等目的的綠帶、綠地。
(五)生產綠地:是指為城市園林綠化供給苗木、花卉、草皮、種子的圃地。
(六)風景林地:是指具有必須景觀價值,在城市整體風貌和環境中起作用,但尚沒有完善游覽、休息、娛樂等設施的林地。
第九條: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由市人民政府組織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編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經批準的城市綠化規劃、城市各類綠地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工程設計方案,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設計方案的,應當經原審批部門批準。
市轄各縣(市)綠地系統規劃,由縣(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和審批,并分別送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建設工程項目應當安排配套綠化用地,綠化用地面積占建設工程項目用地面積的比例,應當貼合下列規定:
(一)醫院、休(療)養院等醫療衛生單位不低于40%。
(二)高等院校不低于40%,其他學校、機關團體等單位不低于35%。
(三)經環保部門鑒定屬于有毒有害的重污染單位和危險品倉庫,不低于40%,并根據國家標準設置寬度不小于50米的防護林帶。
(四)賓館、商業、商住、體育場(館)等大型公共建筑設施,應當進行環境設計,建筑面積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不低于35%;建筑面積在20000平方米以下的,不低于30%。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在貼合城市公共安全和景觀要求的前提下,應當盡可能進行天臺和屋頂綠化。
(五)居住區、居住小區和住宅組團不低于30%,在舊城改造區的不低于25%。其中人均公共綠地面積,居住區不低于1.5平方米,居住小區不低于1平方米,住宅組團不低于0.5平方米。
(六)工業企業、交通運輸站場和倉庫,不低于20%。
(七)其他建設項目不低于25%。
第十一條: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鐵路沿線兩側、江河兩岸等綠地規劃建設應當貼合下列規定:
(一)城市道路綠化貼合《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道路綠化普及率、達標率分別在95%和80%以上,市區干道綠化帶面積不少于道路總用地面積的25%。公路規劃紅線外兩側不準建筑區的隔離綠化帶寬度,國道各不少于20米,省道各不少于15米,縣(市)道各不少于10米,鎮(鄉)道各不少于5米。
(二)在城市高速公路(或新建干線、輕軌交通)和城市立交橋范圍內,應當進行綠化并兼顧城市景觀和交通安全。
(三)鐵路沿線兩側應規劃建設防護綠化帶,寬度每側不得少于30米。
(四)高壓線走廊下安全隔離綠化帶的寬度按照國家規定的行業標準建設。
(五)飲用水源地水體防護林寬度各不少于100米,沿江河兩岸防護綠化帶寬度每側不得少于30米。
第十二條:城市公共綠地、居住區綠地、單位附屬綠地的建設,應當以植物造景為主,適當配置園林建筑和園林小品,突出“山水園林城市”特色。
各類公園建設用地指標,應當貼合國家行業標準。綠化用地面積應當占總用地面積的70%以上,游覽、休憩、服務性的建筑面積不得超過總用地面積的5%。
居住區配套綠化用地和單位附屬綠地的綠化種植面積,不低于其綠地總面積的75%。
第十三條:城市生產綠地應當適應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的需要,其用地面積不低于城市建成區面積的2%,鼓勵發展個體苗木生產基地。
第十四條:城市綠地的規劃和綠化方案的設計,應當委托具有城市園林綠化規劃和設計資質的單位承擔。
第十五條:城市公園、風景林地、防護綠地、生產綠地和鐵路沿線兩側、江河兩岸、水庫周圍等城市綠地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工程設計由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居住區、單位附屬綠地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工程設計,經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送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六條:綠化規劃、城市各類綠地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工程設計方案應當貼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報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有關部門方可辦理報建手續。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應按批準的綠化規劃和設計方案進行建設施工,確需變更設計方案的,應當經原審批部門批準。
第十八條: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城市各類綠地綠化工程進行檢查監督和技術指導,并會同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綜合驗收。
第十九條:綠化建設應當兼顧管線安全使用和樹木的正常生長,與地上地下各種管線及其他設施堅持國家規范標準規定的安全間距。
第二十條:市園林綠化工程(包括園林建筑工程)的規劃設計和施工,應當委托持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城市園林綠化企業承擔。
城市園林綠化企業的資質審查和發證工作,由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外地進入本市從事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施工的企業,需到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第二十一條: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配套園林綠化工程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未按照批準的設計方案施工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改建、擴建工程項目達不到本規定第十、第十一條標準的,經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城市人民政府批準,由建設單位承擔補償職責,按照所缺少的綠化用地面積交納綠化補償費。綠化補償費由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收取,交財政部門統一管理,并按規劃專項用于易地綠化建設。
第二十二條: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開發住宅區項目的配套綠化建設資金,應當在工程項目建設投資中統一安排,其比例應占工程項目土建投資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
第二十三條:園林綠化建設按下列規定分工負責:
(一)各級人民政府直接投資的公共綠地(道路、公園、廣場、游園等)、防護綠地、風景林地等,由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其它綠地、干道綠化帶、防護林、義務植樹基地等由投資主體或土地權屬單位負責。
(二)認建、認養綠地由認建、認養單位或個人負責。
(三)單位附屬綠地由該單位負責。
(四)居住區、居住小區、住宅組團綠地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
(五)鐵路、公路防護綠化和經營性園林、生產綠地由其經營單位負責。
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對各單位的綠化建設應當進行監督檢查,并給予技術指導。
第二十四條:城市園林綠地的保護和管理工作按下列規定分工負責:
(一)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投資的城市公共綠地(道路、公園、廣場、游園等)、防護綠地、風景林地等,由當地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負責。
(二)認建、認養綠地由認建、認養單位或個人負責。
(三)干道綠化帶、防護林、義務植樹基地等,由投資主體或土地權屬單位負責。
(四)單位自建的公園和單位附屬綠地,由該單位負責。
(五)居住區、居住小區綠地、住宅組團的綠地由物業所有權人出資,委托物業管理機構或者其所在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單位負責。
(六)苗圃、花圃、草圃等生產綠地,由其經營單位或個人負責。
(七)鐵(公)路沿線、江河兩岸、水庫周圍等城市綠地,由法律、法規規定的主管部門負責。
(八)在私人庭院內種植樹木,由合法土地使用權人或使用人負責。
各管理職責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護樹木花草正常生長及綠化設施完好。沿街單位和個人應當保護門前綠化。
第二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城市綠化用地使用性質,破壞綠化規劃用地的地形、地貌、水體和植被。
第二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綠地,已占用的由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發出清理通知限期歸還,并恢復城市綠地使用功能。因公益性市政建設需要占用城市綠地的,應當征得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按照規定程序審批,由市規劃部門按照調整城市規劃的原則,補償同等面積同等質量的綠地。
同一建設工程項目占用城市綠地7000平方米以上的,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省人民政府審批;占用城市綠地1500平方米以上7000平方米以下的,報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占用城市綠地1500平方米以下的,由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因建設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地的',應當報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再報有關部門辦理臨時用地審批手續,并按規定繳交恢復綠化補償費。臨時占用綠地造成相關設施破壞的,占用者應承擔賠償職責。
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城市園林綠地內設置與綠化無關的設施。
城市公共綠地、居住區綠地、風景林地內嚴格控制商業和服務經營設施。確需設點經營的,應當報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方可在指定地點從事經營活動。
工程建設項目影響城市綠化的,建設單位應當在設計和施工前制定保護措施,報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造成相關設施破壞的,建設單位應承擔賠償職責。
嚴格控制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干道綠化帶開設機動車出入口,確需開設的須經當地公安部門、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繳納相關費用,由當地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組織施工,所需的相關費用由該單位(或個人)支付。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城市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因公益性市政建設需要確需砍伐、遷移樹木花草的,按下列規定辦理報批:
(一)同一建設工程項目建設需要,砍伐、遷移城市樹木200株以上的,由市、縣(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市、縣(市)人民政府批準。
(二)同一建設工程項目建設需要,砍伐、遷移200株以下或胸徑80厘米以上樹木的,由所在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經批準砍伐或遷移城市樹木,應當給樹木權屬單位或個人合理補償。
第二十九條:電力、公安、市政、交通和通信等部門,因安全需要修剪、遷移、砍伐樹木的,應當報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由當地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實施,所需費用由申請單位支付。
因緊急搶險救災需要修剪、遷移、砍伐樹木的,經其本單位領導同意后可先行實施,但應當及時報告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并在險情排除后5個工作日內按規定補辦交費、審批手續。
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對所管轄范圍內影響交通、管線、房屋和人身安全的樹木應當及時修剪、扶正,確需遷移、砍伐的,需報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單位或個人確需砍伐、移植屬自我所有的樹木(古樹名木除外)的,需向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書,經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費用由該單位或個人負責。
第三十條:城市樹木所有權和收益,按照下列規定確認:
(一)由政府投資或公民義務勞動在公共綠地、防護綠地、生產綠地、風景林地內種植和管理的樹木,屬政府所有。
(二)經鑒定并由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古樹名木屬政府所有,收益歸其生存地的單位和個人所有。
(三)單位附屬地和由單位自建的防護綠地內的樹木,歸該單位所有。
(四)由團體或個人投資經營生產的綠地內樹木,屬團體或個人所有。
(五)居住區、居住小區、住宅組團綠地內的樹木,屬土地使用權單位或個人所有。
(六)由個人投資在自住、自建庭院內種植和管理的樹木,屬個人所有。
第三十一條:百年以上的樹木、稀有珍貴樹木、具有歷史價值和重要紀念意義的樹木均屬古樹名木。
古樹名木實行統一管理,分別養護。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古樹名木進行調查、鑒定、定級、登記、編號,建立檔案,設置標志,劃定保護范圍,確定養護管理的技術規范,加強管理。
古樹名木生存地的所屬單位和個人,為該古樹名木養護工作的職責單位或職責人,應當按照有關技術規范進行養護管理,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和指導。
嚴禁砍伐、遷移或買賣古樹名木。因公益性市政建設確需遷移、修剪古樹名木的,由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三十二條:在城市綠地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質,堆放、焚燒物料。
(二)在樹木和公共設施上涂、寫、刻、畫和懸掛重物。
(三)攀、折、釘、栓樹木,采摘花草,踐踏地被,丟棄廢棄物。
(四)損壞綠化的娛樂活動。
(五)以樹承重,就樹搭建。
(六)采石取土、建墳。
(七)其他破壞城市綠化及其設施的行為。
第三十三條:各級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收取的綠化補償費、恢復綠化補償費等費用,列入城市綠化專項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由市財政部門監督使用,專款用于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和養護管理!
第三十四條:對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由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和《廣東省城市綠化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三十五條: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營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xx市園林綠化管理規定》(韶府發[1987]19號)同時廢止。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12
學校綠化保養制度為綠化、美化校園環境,使我校成為整潔、文明的校園,給全校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環境,營造舒適的'校園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校園綠化保養工作領導小組。校長尼瑪元旦同志為組長,總務主任邊巴次仁同志為副組長,由總務處具體實施校園綠化保養工作。
二、根據學校整體格局,認真制定學校校園綠化保養的長遠規劃,包括綠化保養的平面布局,樹木花草配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財力的配置等,制定規劃時要集思廣益,博采眾長,科學論證,精心設計,力求做到實用性與藝術性,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完美結合,和諧統一。
三、根據規劃,按不同綠化區域的條件,類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長習性,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地種植各種花卉,樹木及草類,搞好校園花木的有機配植。
四、樹木配植盡量做到五結合:
1、落葉樹與常青樹相結合,以常青樹為主。
2、喬木與灌木相結合,以喬木為主。
3、觀賞樹與經濟樹相結合,以觀賞樹為主。
4、木本與草本相結合,以木本為主。
5、點、線、面相結合,以點、線搭配植物為主。
五、花草種植要做到配植合理,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六、搞好校園花木的維護保養,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還要做到適時施肥、澆水、防治病蟲害,適時修剪等,從而達到綠化美化校園的目的。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13
學校綠化是美化、凈化學校環境的關鍵,是展示校容校貌的自然生態亮點,是陶冶師生情x的根本途徑。為加大學校綠化管理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學校綠化的總體規劃、布局設計必須委托園林部門規劃設計,校長室進行充分論x,貼合校情給予設計方案認可。校內綠化的實施必須從學校實際出發,依據綠化總體規劃設計方案嚴格進行,任何人不得隨意變更規劃,實施過程中必須調整規劃的應經過校領導團體研究決定后,方可實施。
二、學校綠化管理職責人為綠化管理員,學校綠化管理機構是以分管校長、總務主任、綠化管理員組成的綠化工作領導小組,團隊牽頭,綠化管理員掛帥對學校內各類樹種、盆景掛牌,落實對口班、團、隊,劃分維護監管職責區域職責到班,構成學校綠化維護網絡。
三、學校綠化實施計劃均由總務處編制,報綠化工作領導小組討論,經校長室論x審批后再由總務處根據計劃進行實施,公共部位的盆景、花卉合理擺放,適時調整以及移盆、分植、養護。
四、學校綠化凡名貴、常綠盆景、四季花卉以及地栽喬木應根據樹種、規格、數量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健全必要的綠化管理臺帳。凡出現自然枯死,萎謝的必須由綠化管理員填寫注銷單經分管校長、總務主任簽字后才能銷帳,人為因素造成的枯死,萎謝追究管理者的職責,并與獎金或承包費掛鉤。
五、學校以及有關處室四季擺放的盆景、花卉,任何人不得隨意帶出學校,綠化管理員也不得隨便贈送他人,學校教職工也不得將個人的盆景花卉帶到校內存放。凡發現有人將校內盆景花卉帶出學校,門衛必須憑總務處開具的出門x放行,教職工個人的`盆景花卉存放校內養護的,在進校時應先到總務處登記注冊,未辦理相關手續的一律作為校產所有,辦公室及公共處室的盆景、花卉擺放均由綠化管理員統一安排調度,其他人員不得自行選擇擺放。
六、學校綠化的全年養護管理實行公開招標確定x養護管理隊伍。養護協議一年訂,養護費用憑養護單位供給的花木銷售剪額x年底一次付清。養護過程出現的枯死、凍死、干死的樹木、灌木、常綠觀葉植物均按原采購價賠償或賠償同規格同品種的樹木、盆栽。
七、學校綠化中的喬木、盆景、花卉、草坪師生共同維護,任何人不得隨便踩踏草坪、攀搖樹桿、采摘花朵,凡發現有人惡意損壞校內樹木、花卉、草坪者從重處罰,除給予批評、通報和必須的紀律處分外,還處以三倍以上罰款。體育課、課外活動課體育教師要加強常規巡視。安排分散活動時,應充分注意遠離綠化帶,禁止學生在南側云梯、單杠處模仿灌籃和足球x門動作,以及在直道南北兩端投擲實心球,以避免踩踏綠籬和撞擊圍護木欄。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14
為把小區建成環境整潔、優美、禮貌的住宅小區,特制定小區綠化管理制度。
一、綠化管理標準
1、小區內植物無雜物,無濃浮灰,堅持葉色翠綠。
2、各類植物無枯萎、凋謝現象。
3、草坪修剪整齊,無高低不平現象。
4、枝葉修齊整,無亂現象。
5、草坪干凈無紙屑、雜物、堅持干凈。
6、各類植物無病蟲害。
7、嚴格管理草坪禁止人為踏壞,影響美觀。
二、綠化管理具體規定
1、物業綠化管理人員是本住宅區綠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職責人。負有培植、維護、管理綠化的權利和義務,具體職責如下:
(1)充分利用和發展綠化,保證綠地面積,并且合理布置花草樹木的品種、數量,提高住宅小區的環境檔次;
。2)對花草樹木定期進行培土、施肥、除草和病蟲害,修枝剪葉、補苗、澆水。大棵的樹木要予以造型,豐富綠化資料;
(3)堅持綠化地清潔,必要時進行封閉養護,保證不留雜物、不缺水、不死苗,讓其生長茂盛;
。4)勸阻和制止違反有關綠化管理規定的行為;
(5)采用各種形式開展宣傳,使“保護綠化,美化住宅區”成為小區的'共識,構成良好的風氣,自覺愛護小區內的“一草一木”。
2、本住宅區住戶是本小區綠化的受益者,負有愛護綠化、管理綠化的義務,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嚴禁任何人毀壞花木,踐踏草坪;
。2)嚴禁偷摘花草、攀登樹木、涂損園林小品;
。3)嚴禁在綠化地內任意開挖、堆放物品,傾倒垃圾和拋灑雜物及設置廣告牌;
。4)嚴禁在草坪上踢足球,打羽毛球、遛狗;
。5)嚴禁在綠的上停放自行車、人力車、助動車、摩托車等;
。6)嚴禁出租車、轎車等駛入草坪;
。7)嚴禁在樹上、建筑物上拉繩、晾曬衣物被褥;
(8)裝修要禮貌施工,不準在綠化帶丟放建筑垃圾;
。9)提倡鼓勵小區住戶在圍欄內布置花草,陽臺上種植花卉,增設小區景觀。陽臺置盆景要有保護架等安全措施;
。10)嚴禁樓上向下亂扔雜物,潑污水等不禮貌行為,對教育無效者除責令清掃干凈外,并報有關部門處理。
凡有違反上述規定者,造成綠化帶花草樹木損壞的,賠償金一律由職責人支付,未成年造成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支付。對進取檢舉破壞綠化的人員,給與罰款收入的50%作為獎勵。對違反園林綠化規定,不聽勸阻、刁難、辱罵或毆打管理人員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三、綠化管理工作流程
1、澆水:根據不一樣的季節、氣候,以及草皮生長期、植物品種決定澆水時間(上、中、晚)和澆水量。
2、施肥:根據土質、植物生長期、植物品種和培植需要,決定施肥種類及用量大小。
3、清除雜草及松土:根據季節、草坪生長狀況對所轄草坪內的雜草進行清除并對土地進行相應的松土以利于草皮的生長和規范。
4、修枝整形:根據植物的形狀,以利觀賞為目的,以植物品種及生長情景等因素進行修剪整形。
5、除蟲:根據病蟲害發生規律及時實施綜合治理,通常在病蟲害高發時,施以藥劑殺死病蟲,以確保植物能良好生長。
6、禁止事項:禁止任何人踏入草坪并在樹枝上吊拉、折枝、懸掛物件,嚴禁鐵線緊箍樹干,影響樹木生長,嚴禁任何公民在草坪內以體育鍛煉為形式損傷植物。
7、防止損壞,加強宣傳教務及保安巡視,樹立告示牌,防止人為毀壞,做到預防在先。
8、定期洗塵:由于草坪僅靠道路,人與車輛流動多塵土飛揚,會影響樹木生長和美化效果,故養護人員應定期對草坪及樹木、用水噴淋清洗。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15
一、養護管理制度措施,景觀效果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記錄健全,管理得當,到達黃土不露天、
二、園林綠地管理
1、綠地完整,無堆物、堆料、搭棚,樹干上無釘拴刻畫等現象。行道樹下距樹干2m范圍內無堆物、堆料、圈欄或搭棚設攤等影響樹木生長和養護管理的現象。
2、花壇、花帶輪廓清晰,花壇地勢平整或順平,澆灌不積水,邊緣留深不低于7cm。
3、綠地內各類攤點應證、照齊全,遵守管理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要定點、定位、定數量,持續場地整潔、造型美觀,不影響交通和園容園貌,持續攤區衛生整潔、無廢棄物,不經營國家禁止的或劣質的.商品。
4、廣場、游園內嚴格執行車輛管理規定,園內無違規車輛出入現象,各種車輛定線定點存放。
5、綠地整潔,無雜物、無白色污染(樹掛),對綠化生產垃圾(如樹枝、
樹葉、草屑等)綠地內水面雜物,重點地區隨產隨清,其它地區日產日清,做到巡視保潔。游路、休閑場地衛生干凈,隨時清掃全日保潔,地面破損恢復及時,無各類雜物堆放。
三、園林植物管理
1、樹冠完整,樹形整齊美觀,分枝點適宜,主側枝分布均勻、數量適宜,內膛不亂、通風透光,無枯枝、死杈掛樹,無徒長直立枝、交叉枝,樹基部無萌蘗,樹體無傾斜現象,修剪科學合理。
2、行道樹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規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觀,不妨礙行人、車輛透過和影響交通視線,無缺株,樹上無枯死枝條,折斷枝條存在,種植穴無垃圾,土質疏松,墑情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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