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幼兒園危險物品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幼兒園危險物品管理制度1
本制度所指危險品為易燃品、易爆品、毒害品、腐蝕品、氧化劑、有機氧化物和放射性物品等。
一、危險物品應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保證在采購、運輸、儲存、分裝、使用和銷毀等過程中的安全,嚴格執行危險品收發退銷等規定。
二、貯存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存放,并設置明顯的.標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消防器材,建立值班看護制度。性質、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長期共存和混存。對怕潮、怕曬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受潮或暴曬而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三、加強對有毒物品的管理。要指定專人管理,專庫保存,必要時應建立雙人保管,雙人領發登記等制度,下發的有毒物品必須嚴格審批手續,控制數量,并加強對使用人的安全教育,嚴竟禁有毒物品放置在幼兒活動場所或能接觸到的地方,防止有毒物品的擴散,防止幼兒誤食有毒物品。無論有無保管條件,領報數量均不得超過當天使用的限量。
四、使用和保管危險物品的人員,必須學習相關的安全知識,熟悉所接觸危險物品的性質、操作規程、儲藏保管等規定,并經常檢查通風、防火、防暴安全設施,不具備使用保管危險物品條件的禁止使用和保管危險物品。
五、食堂液化器要嚴格安全規定分室放置,按規定操作使用,經常檢查,及時更換損壞部件。
幼兒園危險物品管理制度2
1.危險物品是指化學物品、藥物、易燃、易爆、腐蝕及有毒物品;
2.危險物品的采購,應由保管員申請,園長批準后,方可購買,并控制購買數量;
3.危險物品的保管、發放,應專人保管、發放,嚴格控制發放數量,并妥善處理剩余有毒物或殘余品;
4.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要分開儲存,成人用藥與幼兒用藥分開擺放,內服藥與外服藥分開儲存,放在指定的高柜子(幼兒無法觸摸的地方),庫存量要保持最低量;
5.成人用藥與幼兒用藥分開擺放,內服藥與外服藥分開儲存,放在指定的高柜子(幼兒無法觸摸的地方),及時清理過期藥物。
6.危險物品倉庫要保持干燥、通風,無安全隱患,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提出整改措施。配備消防器材,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危險物品的使用,應由醫生或教師嚴格把關,登記發放數量,及時收集殘余物;
8.嚴格按規定操作和使用,如有緊急情況,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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