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人員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筑人員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建筑人員管理制度1
1認真執行崗位負責制,堅持原則,堅決抵制違章指令。
2特殊工種的作業人員要與其他工種積極配合,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確保安全生產。
3要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上崗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無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上崗作業,上崗作業中要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措施。
4特殊工種的作業人員要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不得擅自主張,違反施工程序。出現事故要及時上報,發現隱患要立即組織人員整改,不得拖延。
5要建立特殊工種人員檔案。組織特殊工種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操作水平,提高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能力。
6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正確使用、保管各種安全防護用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善于采納有利于安全作業的意見,對于違章作業者能及時予以提出。
建筑人員管理制度2
為全面落實建筑項目總承包制度,嚴格執行項目責任制,確保規劃實施、責任到人,根據施工組織要求,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及業務流程。
一、項目經理
項目經理要認真負責和執行項目管理實施規劃,必須嚴格組織執行施工部署。檢查施工方案,落實施工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組織技術、安全、計劃集體審核各項計劃。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項目經理是實施項目管理第一責任人。
二、項目工程師
項目工程師要按照設計圖紙、施工規范的要求,編制施工方案。對項目施工流向,施工技術,施工段的技術劃分,施工方法和施工機械的選擇、安全施工及技術資料負全責。并且做好各分項工程的進場前的施工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和施工每道工序的技術資料準備和監督檢查。嚴格把好質量關,確保不因技術錯誤導致重大質量事故和安全隱患。
三、計劃員
項目計劃員要根據施工部署來編排工程進度控制目標,安排各工種、分項單元工程計劃,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及作業人員,每月作好各工種的施工前的任務書的下發,嚴把數量關并且簽發限額領料卡。
四、預算統計員
項目預算統計員根據現場施工部署,在開工前編制施工預算書及材料預算,每月作好工程量的統計報表,認真審核工程量的‘兩算’對比,提供可行的資料報項目經理,每月作好外勞工的工資結算,當月工作量必須算清不得預留,做到“月結月清”,根據項目的施工進度安排,作好實施作業步驟的總體規劃。
五、質量檢查員
項目質量檢查員根據施工規范和設計圖質量標準要求,嚴格對施工產品認真檢查驗收,評定每道工序,發現問題及時檢查,對提出的質量問題要有書面整改聯系單,并須操作隊或班組負責人簽字確認,對不按要求操作的施工隊或班組有權拒絕在質量評定表上簽字,同時對工作量不予驗收,并可下令停止下道工序的施工。負責材料報驗和每道工序的.質量報驗。
六、材料保管員
項目材料員要根據施工進度,保證按計劃組織各種材料及時進場,作好材料進場的“三證”收集工作。材料進場后,庫房保管員必須作好每種材料分類計量,做好單價和時間臺賬記錄、做好對應工程量的材料消耗報表。每月25日前報項目經理。
七、環境、安全員
項目環境、安全員要認真組織施工作業隊的進場前的安全教育,組織學習項目所在國家或者地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及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的管理知識。抓好環境保護工作,協助項目搞好環境衛生,采取措施降低施工現場的污染物排放和燥音量控制。做到施工不擾民。每周五根據施工現場工作,安排好下周的安全工作。組織學習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范和“三寶”利用等學習。在施工現場要勤巡視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徹底根除,并記錄在案,不得延誤,為安全生產打下良好的基礎。
以上七項管理人員各規章制度及業務流程必須嚴格執行,把好各工作的質量關,認真極積的把項目工作提高到運轉機制良好的程序上來。堅決杜絕不良傾向的工作態度,積極發揮各業務之間的協作配合精神,為今后工作打下堅實基礎,而努力工作。
建筑人員管理制度3
1、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焊工、架工、起重機司機、起重司索指揮作業人員、外用電梯司機、卷揚機司機、廠機司機、壓力容器鍋爐工等),必須經當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證,方準上崗作業。
2、取得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未按期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者,其操作證自行失效,該特種工不準上崗作業。
3、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可人事原崗位作業。
4、項目部要對進場的特種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經常對特種工進行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施工前進行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特種工的勞動防護用品要按規定發放,并督促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5、特種工必須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不得偽造、涂改或改借。特種工在操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允許擅自離崗或讓別人代替上崗。
建筑人員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專業性技術考核管理規則》的有關規定,為了加強公司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復審工作,提高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安全技術素質及實際操作技能,減少和避免工傷事故的發生及職業危害,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種作業人員是根據國家經貿委《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指在勞動過程中,易發生職業危害和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第三條在本制度中,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含以下幾個作業內容。
1、電工作業:指從事送電、變電、配電和電器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繼電保護、高壓試驗、電氣儀表及維修等作業的人員。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指電焊及氣焊的金屬焊接(切割)人員。
3、起重作業:指起重機械司機、掛鉤和指揮人員及天車工。
4、廠內機動車輛的駕駛:指在企業內部范圍內使用的機動車輛駕駛員。
5、根據特種作業的定義,由省級勞動行政部門確定的其他作業人員。
第四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必須年滿18周歲;
2、工作認真負責,遵章守紀;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崗要求,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
5、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種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二章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及復審
第五條凡公司需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分公司報公司安環科審查同意后,報常州市建設局安排進行培訓、考核、發證。操作證到期的`人員要按期限進行培訓復審。
第六條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及復審工作,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和復審費用,由單位進行支付,由于學員考核不及格需進行補考或再次參加培訓復審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第三章特種作業人員的日常管理
第八條進行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無操作證者,嚴禁上崗作業。
第九條特種作業人員要佩證上崗,并要按“操作證”限定的作業內容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犯規定,強迫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第十條《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是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要妥善保管,不準涂改、轉借,操作證如有遺失要及時向公司安環科報告,聲明作廢,補發證等費用自理。
第十一條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全國通用,本省內調動工作的操作證繼續使用,外省市調入的特種作業人員,憑操作證和檔案由公司安全科上報溫州市建設局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二條外單位來公司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要服從公司安全科的管理。
第十三條凡有特種作業人員的分公司要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進行動態管理,應保持特種作業人員相對穩定。
第十四條特種作業人員脫崗一年以上,再上崗時需重新進行安全技術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由公司安環科負責解釋并監督實施。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建筑人員管理制度5
1、項目部所有外雇人員本著適用、經濟、少量的原則進行雇用。
2、各部門所需外雇人員由用人單位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主管經理審核,項目經理批準后方可雇用。
3、各部門所有外雇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等由項目經理部統一制定、統一支付。
4、所有外雇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合格后和項目部簽訂外部人員雇傭合同。
5、所有外雇人員及用人部門應服從項目部對人員崗位的調整,否則項目部有權解除其勞動關系。
6、各部門外雇人員的考勤由各用人單位負責記錄,每月10日前上報財務。
7、對于不能勝任工作崗位和項目部不在需要的外雇人員應及時解聘,由用人單位提出書面報告,主管經理審批后交財務,解除勞動關系。
8、所有外雇人員出現安全、質量等事故,項目部有權隨時解除勞動關系,外雇人員承擔其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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