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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小絞車管理制度

        時間:2022-12-30 14:23:4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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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絞車管理制度

          現如今,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絞車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小絞車管理制度

        小絞車管理制度1

          第一條:蓄電池機車牽引車數,應按廠家《技術說明書》規定執行。在架線軌道運輸大巷中,5t及以下蓄電池機車必須在規定區域內運行,正常情況下,嚴禁駛入架線機車運行區。

          第二條:蓄電池機車要嚴格按照操作《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六十一條的規定操作,并做到“七不開”,即無證不開;燈、鈴、閘失效不開;巷道和軌道質量不合格不開;無司機棚室不開;超掛車或不按規定車輛運送物料不開;電瓶過放電不開;有失爆現象不開。

          第三條:小絞車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設計、作業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第四條:同一軌道運輸斜巷或與斜巷交叉口使用2臺以上絞車時(包括液壓絞車),除有各自提升信號統一規定外,聲光信號必須有明顯區別。

          第五條:不得用調度絞車代替回柱絞車回柱,嚴禁一部絞車雙向提升。

          第六條:控制小絞車對拉方式運輸,確需使用對拉車運輸時,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措施。

          第七條:上山掘進采用倒拉牛提升方式時,必須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絞車以上12-20m內必須加強安全防護。

          第八條:小絞車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八不準”,即絞車安裝后,未經組織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未明確使用單位和維護包機人;安全設施不到位或存在隱患;小絞車司機未持證上崗;使用前未對連接裝置及防護設施(鋼絲繩、保險繩、鉤頭、信號、制動閘和聯接裝置)認真檢查、記錄;非絞車司機;20米內鋼絲繩有2個或2個以上接頭;安裝地點不滿足設備擺放、檢修、行人、操作要求的不準使用。

          每一礦井必須至少制訂并完善下列運輸管理制度

          1、普通帶式輸送機管理制度

          2、刮板機運輸管理制度

          3、斜巷軌道運輸管理制度

          4、小絞車管理制度

          5、鋼絲繩管理制度

          6、軌道運輸線路鋪設標準

        小絞車管理制度2

          為加強和尚嘴井下小絞車的管理,杜絕運輸事故發生,制訂本標準。本文所提到的小絞車主要包括:jd-1(11.4kw)、jd-1.6(25kw)、jd-2.5(40kw)和jd-4(55kw)。

          一、井下小絞車的安裝要求及質量標準

          1、新安裝小絞車必須由技術科專業人員進行設計,科長審批,礦總工程師批準,基礎設計要符合絞車生產廠家圖紙設計要求。安裝設計中,要明確標注絞車硐室尺寸、絞車型號、控制設備型號、絞車安裝地點、安裝尺寸、照明和信號的安裝位置、鋼絲繩型號、長度、最大載荷量、繩頭的連接方式,以及下山安全設施(車檔、安全門、地滾的安裝尺寸和具體要求等)

          2、小絞車的基礎固定要滿足以下要求:

          (1)固定使用三個月以上的上、下山小絞車和斜巷角度大于15°的小絞車或頂板條件差無法使用四壓兩戧固定的小絞車,必須作預埋架和澆筑水泥基礎,并用螺栓將絞車牢固固定在預埋架上。

          (2)運送大型綜采、綜掘設備的上、下山小絞車除作預埋架和澆筑水泥基礎外,必須加裝四壓柱和兩戧柱穩固。

          (3)使用25kw以下的小絞車且時間超過三個月的可使用錨固技術進行安裝固定。其錨桿的直徑、長度,使用數量、錨孔深度及錨固力必須符合規定,必須進行拉拔試驗并詳細記錄備案.

          (4)平巷經常移動的小絞車,(使用時間在三個月以內及25kw以下的小絞車),可打臨時支柱固定,頂壓支柱為四壓兩戧(或雙壓柱和兩地錨)將絞車穩固。地錨采用ф18×1800㎜規格的錨桿,錨桿打入底板實體的深度不小于1.5m,每條錨桿的拉拔力不小于5噸;地錨拉拔抽檢數量應不少于50%,試驗時按對角選擇錨桿。打地錨前,應先在絞車安裝位置上打厚度不小于200㎜的混凝土基礎臺,地錨螺栓緊固后,露出的長度應30-50mm。地錨的拉拔力由施工單位進行試驗,確認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用壓戧柱固定時,戧柱固定必須牢固可靠,戧柱與地板傾角為55-75°;

          壓柱必須打在底座焊接的柱窩內,嚴禁穿鞋。壓柱要用直徑不小于180mm的紅松木或硬雜木,顏色為紅白相間,間距300mm。嚴禁直接打在支架上。柱頭窩深:灰巖頂板100mm以上,砂頁巖頂板:200mm以上。

          (6)臨時使用且牽引斜巷的角度不大于15°,載荷小于絞車額定值負載的四分之三時,可以采用四壓兩戧柱固定,壓戧柱的固定情況,必須經常檢查。

          (7)嚴禁使用單體液壓支柱和砼壓柱固定絞車。

          3、絞車安裝地點必須滿足設備擺放、方便檢修和便于安全操作的要求。安裝后的絞車最突出部位與最近軌道的間距不得小于500mm,絞車最突出部位與巷道幫之間應留有不小于300mm的檢修空間,絞車司機操作側應有不小于1m2安全操作空間,絞車硐室高度不得小于2m。

          4、絞車滾筒中心線應與斜巷軌道中心線一致,安裝牢固,方便操作。做到不上垛、不咬繩、不跳繩,排列整齊。如出繩方向不正,必須安設拔繩輪。

          5、鋼絲繩必須纏繞均勻,不得有松繩,纏繩量符合規定即纏繞鋼絲繩最外一層距滾筒邊緣不得小于所用繩徑的2.5倍。

          6、小絞車牽引斜長超過15m時,必須安裝聲光信號,雙向對打與遠方操作按鈕一并固定在操作牌板上,操作牌板必須安設在絞車司機便于操作的位置(即絞車司機一只手不離閘把,另一只手能停車、打信號)。

          7、斜坡下部車場信號必須設在安全躲避洞內(躲避洞長度不得小于1米,寬度不得小于1.2m,高度不得小于1.8m)。

          8、閘及閘把的要求:

          (1)閘把及杠桿系統動作應靈活可靠,施閘后閘把位置應與水平位置成30°~45°夾角。

          (2)拉桿螺栓、叉頭、閘把、銷軸無損傷變形,拉桿螺栓應有背帽緊固,定位螺栓要齊全,各類銷子嚴禁用異物代替。

          (3)絞車司機側的金屬擋板應齊全,不允許變形。

          9、斜巷絞車道為避免絞車鋼絲繩在軌枕與地板上拖行,應安裝托繩輪,安裝間距以鋼絲繩不摩擦軌枕為準,但最大間距不得大于15m,托繩輪必須保持轉動靈活。

          10、所有小絞車的安裝質量應符合設計和安裝質量標準要求,安裝竣工后經機電科組織相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井下小絞車的使用及維護管理要求

          1、小絞車旁應懸掛技術參數、管理牌板,牌板內容齊全,數據準確,字跡清楚。技術參數牌板內容為絞車編號、絞車型號、電機功率、鋼絲繩直徑、安裝地點、坡度、坡長、維護人、使用單位、規定掛車數量、最大牽引力。

          管理牌板包括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交接班制度。

          2、斜巷下放物料時,嚴禁不帶電開車。遇有一段平車場或仰坡段,嚴禁采用速度慣性沖坡。

          3、為防止鋼絲繩生銹,應選用合格的專用鋼絲繩油,每月至少涂油一次。

          4、斜巷運輸鋼絲繩每天至少檢查一次并認真填寫記錄,檢查項目為斷絲、磨損、銹蝕和變形等。

          5、在鋼絲繩使用期間,咬繩、斷絲數突然增加或伸長突然加快,必須立即更換。若發現有斷股、打結、或銹蝕嚴重,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松動時,不論斷絲數或繩徑磨損多少,都必須立即更換。

        小絞車管理制度3

          1、必須經過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接班后認真檢查絞車固定、鋼絲繩斷絲、電機與絞車連接等是否完好、可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監督平臺工是否使用安全設施,是否違章作業,發現問題,要進行批評、教育,必要時可停止絞車運行向上級匯報。

          4、必須聽清信號再開車。工作時間禁止和別人談話,要集中精力開車,發現礦車掉道應立即停車。

          5、認真學習操作知識,掌握操作要領,熟悉設備構造、性能、操作原理和各種信號,做到熟練操作,并會判斷和處理一般故障。

          6、絞車工必須做到五不開車:(1)信號不清;(2)安全裝置不齊;(3)機械聲音不正常;(4)絞車固定不牢;(5)違章指揮。

        小絞車管理制度4

          1、新安裝小絞車必須由技術科專業人員進行設計,科長審批,礦總工程師批準,小絞車的安裝、回收原則由機電科負責。安裝設計中,要明確標注絞車硐室尺寸、絞車型號、控制設備型號、絞車安裝地點、安裝尺寸、照明和信號的安裝位置、鋼絲繩型號、長度、最大載荷量、繩頭的連接方式,以及下山安全設施(車檔、安全門、地滾的安裝尺寸和具體要求等)。

          2、使用時間超過一年和斜巷角度大于15°的小絞車應安裝在混凝土基礎上,臨時使用且牽引斜巷的角度不大于15°,載荷小于絞車額定值負載的四分之三時,可以采用壓兩戧柱固定,壓戧柱的固定情況,必須經常檢查。

          3、所有小絞車的安裝質量應符合設計和安裝質量標準要求,安裝竣工后應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小絞車牽引斜長超過15m時,都必須安裝聲光信號,信號線應采用橡套電纜,并且不準有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絞車電源開關必須采用遠控按鈕操作。

          5、絞車管理要專人包機,誰使用誰管理,保持完好,絞車離合、制動系統、護繩板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可靠。否則,不準使用。提升車輛的鋼絲繩、鉤頭、連接裝置,必須符合要求,掛車要用保險鉤頭或馬蹬,傾角大于12°時要用保險繩。

          6、小絞車在使用中必須實行班檢查和日檢查相結合的原則,班檢查由司機負責,日檢查由維護員負責。

          7、對絞車要實行定期維修,禁止在井下倒換使用或超周期使用。上井大修后的小絞車應有專人負責質量檢驗,不合格不準使用。

          8、小絞車司機要固定專人,經過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不準無證開車,司機必須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嚴禁超載提運,嚴禁不送電放車。

          9、小絞車提升的鋼絲繩和保險繩必須嚴格執行日檢查制度,由使用單位的維護員負責,特殊情況(出現異常變化,維護員掌握不準時)匯報調度室,指定機電專職檢繩員現場簽定。在絞車使用現場建有鋼絲繩檢驗記錄本,每天將驗繩的情況詳細記錄在上面。

          10、所有使用絞車的地點,必須建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絞車技術特征牌板。

        小絞車管理制度5

          第1條機運科設專人負責全礦小絞車管理;嚴格實行建帳、建檔的微機管理制度。

          第2條各單位小絞車要設專人管理、維護;現場要掛牌管理、明確責任。

          第3條小絞車安裝使用必須執行審批驗收制度,不經專業人員驗收合格的小絞車嚴禁使用。

          第4條小絞車使用必須執行日檢查制度,每天對絞車固定、電控、制動閘、信號、鋼絲繩等項目進行檢查,并有記錄。

          第5條小絞車要實行計劃檢修制度,使用單位,要認真按照設備檢修周期,對小絞車進行定檢或替換檢修。

          第6條非本單位小絞車使用必須執行申請制度,由使用單位提書面使用申請,經機運科和調度室簽字報絞車所屬單位同意,經檢查無隱患時方可使用。

          第7條絞車更換管轄單位,必須經機運科辦理轉賬手續,經三方簽字后方可有效。

        小絞車管理制度6

          1、安裝審批制。新安裝小絞車必須填寫審批單,并經運輸副總批準方可施工。其內容應包括:安裝絞車的型號、地點、安裝日期、技術要求、計算資料、安全措施、平面布置圖和巷道坡度圖。新安裝的小絞車必須是由機電科門認證的完好設備。若發現未審批而安裝使用的對責任單位技術副隊長罰款200元/臺次。

          2、安裝驗收制。小絞車安裝完畢后,由運輸副總組織安全、機電、運輸、安裝和使用單位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運,并填寫驗收單。

          3、實行掛'安全牌'制。安全牌的內容包括絞車編號、型號、使用單位、維修負責人和'不允許提升'字樣,掛在絞車房內。

          4、操作掛“操作牌”制。司機持寫有本人姓名'操作牌'掛在'安全牌'中'不允許字樣'不'字上面,方可操作。若發現不掛牌操作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5、使用非本單位的小絞車時,實行'申請制'。使用非本單位小絞車必須持單位證明辦理申請手續,經小絞車管轄單位批準后,方可持手續證明使用該絞車。

          6、提升鋼絲繩及保險繩實行'日檢制'。有檢查記錄,并上報機電科運輸組。

          7、設備定期維護檢查制。設備維護單位實行日檢制,填寫記錄并上報機電科運輸組。

          8、檢修絞車使用實行“申請制”,由運輸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使用單位填寫使用記錄并存檔備查。

        小絞車管理制度7

          為了進一步加強小絞車管理,確保小絞車提升運輸安全,根據《窯街煤電公司小絞車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望各單位遵照執行。

          第一條機電運輸部是礦井提升運輸業務管理的職能部門,必須有一名副部長專管運輸工作,配備1-2名工程技術人員負責運輸業務技術管理及日常小絞車管理、檢查、考核、統計、調配工作。

          第二條采掘隊及輔助隊機電副隊長分管本單位的斜巷提升設備、安全設施、信號、托繩輪等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要加強小絞車司機培訓,控制發證數量,操作時必須持證上崗,司機證件上必須注明所操作的絞車的型號。

          機電運輸部和各隊根據小絞車使用數量配備專職鋼絲繩檢查人員,至少每周對各條鋼絲繩檢查一次,并認真做好檢查記錄。

          第四條各使用區隊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小絞車、鋼絲繩、托繩輪、軌道及安全設施的檢查維修工作。

          第五條材料上山小絞車運行由使用隊跟班隊長嚴格管理。在運行前必須由絞車工及隊干部共同檢查,確認小絞車完好,方可使用。

          第六條小絞車提升運輸必須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實”。三好即:小絞車完好、軌道質量好、巷道質量好。四有即有阻車器、擋車欄、有托繩輪,有聲光兼備信號,有斜巷提升語言信號;二落實即:崗位責任制落實,檢查維修制度落實。

          第七條小絞車司機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做到“七不開”,即無證或操作不熟練不開,絞車固定不牢不開,鋼絲繩有死彎、斷絲磨損超限不開,絞車不完好不開,信號不清不開、超掛車不開,安全設施不全不開。

          第八條信號、掛鉤工應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做到“六不掛”即安全設施不全不掛、信號聯系不清不掛;超載不掛;絞車道有人不掛;連接裝置不合格不掛;物料裝車不合格不掛。發信號前一定要對鉤頭、插銷、保險繩等進行全面檢查,確認連接裝置正常,鋼絲繩無余繩后,方可發出開車信號,并躲入安全硐室。

          第九條小絞車道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人員上下時必須經信號、掛鉤工的.同意,并發出不準提升信號后方可通行,斜巷運輸嚴禁蹬鉤。

          第十條小絞車需要提空鉤時,人員不準在絞車道工作和休息。在絞車道進行其它(架設管路、掛電纜等)作業時,要制定安全措施,經有關領導、主管部門審批簽字,再與有關人員聯系好后方可工作。

          第十一條斜巷運送物料如果超長,嚴禁串車提升。

          第十二條小絞車道的高度、斷面應符合設計要求,提升設備和物料時,與巷道突出部位的最小距離不小于250mm。

          第十三條小絞車道必須有正規的水溝,水溝要暢通,流水不得沖刷道心。道床必須硬化,硬化面與枕木上表面平齊,并要搗制人行臺階,巷道內無雜物,達到文明清潔。

          第十四條小絞車安裝基礎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或符合生產廠家說明書要求)。使用時間6個月以下及25kw以下的調度絞車,可用“四壓兩戧”固定方式。使用“四壓兩戧”固定時,戧柱角應為65-75度,壓柱必須使用優質坑木,其直徑不得小于180mm,柱子應打在柱窩內,且牢固可靠,每根柱子上不得背重楔。使用時間6個月以上及25kw以上的調度絞車,必須采用混凝土澆注基礎固定,符合設計規范要求。

          jd-11.4的小絞車安裝固定由礦生產技術部設計,強度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推廣使用錨桿新技術固定方法。

          第十五條小絞車司機操作處必須有一定操作空間,絞車硐室的高度不得小于2米,絞車硐室頂部不得有淋水,確實有淋水的必須采取措施。

          小絞車硐室或安裝地點必須懸掛司機崗位責任制和絞車管理牌板,牌板內容包括絞車型號,功率,鋼絲繩直徑、鋼絲繩長度、最大負荷,牽引車數及斜巷長度、坡度,包機人等內容。

          第十六條小絞車的安裝中心線應與軌道中心線重合,絞車的鋼絲繩要排列整齊,不咬繩,不跳繩;松繩至終點,絞車滾筒上的余繩不得少于3圈。

          第十七條小絞車提升時,必須使用保險繩時,保險繩長度按一次提升串車的長度確定。保險繩一端固定在提升繩護繩皮內,保險繩另一端要有護繩皮,掛在提升串車尾部車輛連接器上并連接牢固。為了防止保險繩在提升過程中從礦車上脫落,要求在每輛礦車的端頭焊一個u型環,提升時掛鉤工負責將保險繩卡在u型環內,若特殊情況減少規定提升串車數量時,掛鉤工負責將多余的保險繩固定好,由信號工負責檢查落實,合格后方可發信號提升,以防保險繩脫落,造成意外事故。保險繩直徑為15.5mm,保險繩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07條規定之一的必須更換。掛鉤工負責做好提升前的詳細檢查工作。

          第十八條使用小絞車“倒拉牛”掘進上山時,必須有專項設計,絞車要安裝在硐室內,硐室口要設防護欄,并制定安全措施,經總工程師批準后認真執行。

          第十九條小絞車在提升中發生掉道,應立即停車,閘好制動閘。處理掉道車輛必須使用復軌器。并嚴格執行《三礦運輸管理細則》中有關掉道處理措施。

          第二十條小絞車下放設備或重物時,應使電動機帶電反轉運行松繩,嚴禁不帶電放飛車。

          第二十一條小絞車道必須安裝合格的尼輪托繩輪,間距不大于10米,數量應齊全,轉動靈活。小絞車道的上變坡點必須安裝托輪組,托輪組的數量不少于三組,安裝平直、固定牢固,轉動靈活。

          第二十二條小絞車提升的材料上山,在小絞車初次安裝后,必須組織機電運輸部、生產技術部、安全管理部、使用區隊共同進行驗收,嚴格對軌道鋪設、安全設施、信號照明、管路、纜線等設施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業務部室出具運行許可證,并經安全管理部簽字,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三條小絞車的制動閘和工作閘,閘帶必須完整無斷裂,磨損余厚不得小于4mm。各部螺栓、銷、軸、拉桿螺栓及背帽、定位螺栓齊全,無彎曲、變形。閘把位置在水平以上30-40度即應閘死,閘把位置抱閘后達不到30度以上,必須調整。

          第二十四條井下使用的小絞車使用一年以上必須升井檢修,否則不得運行。

          第二十五條材料上山鋪設的軌道軌型不小于22kg/m,鋪設質量要符合《礦井質量標準及架線維護規程》和《窯街煤電公司礦井采掘工作面上下山軌道質量及管理辦法》的標準,達到平直、穩固、道板不懸空。上部車場不得向絞車道方向有斜度,以防礦車自溜下滑。

          第二十六條井下使用的小絞車全部由機電一隊統一檢修發放。使用單位需用絞車時,必須提出申請,經由生產技術部審核并提供安裝地點的坡度及用途后,由機電運輸部選擇合適型號的絞車予以開具設備調撥單,機電一隊檢修的小絞車必須符合設備完好標準,保護裝置齊全,并由機電運輸部驗收后方可發放。

          第二十七條井下小絞車因施工地點的施工單位變動時,須有生產技術部牽頭,機電運輸部、安全管理部參加進行移交,自移交之日起,絞車及小材上安全設施,地輪信號、鋼絲繩全部由接收單位負責管理、維護。對于同一地點由兩個及以上施工單位施工時,必須由小絞車所在單位負責管理,即小絞車在哪個單位的設備帳上就由那個單位負責管理、維護。

          第二十八條井下安裝的小絞車因工作地點回采結束或巷道廢棄需回收時,由最后一家設備管理使用單位負責。三個月內仍要啟用的小絞車由生產部指定臨時管理單位管理。超過三個月以上仍不啟用的必須回出地面進行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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