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作業場所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廠作業場所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廠作業場所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加強對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與員工職業危害防護用品的監督管理,使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和員工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在使用時符合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做到正確使用和佩戴,以保障員工的職業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安全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的購置、使用與管理。
3、工作職責
3.1某工廠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對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的科學管理,監督指導各部門在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與員工職業危害防護用品方面的合理使用;
3.2各部門具體實施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與員工職業危害防護用品的采購、安裝、發放、使用與維護管理,某工廠安委會負責監督管理。
4、工作內容
4.1名詞:
本制度所稱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以下稱“防護設施”),是指以控制或消除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職業危害因素為目的,采用通風凈化系統或采用吸除、阻隔等設施以阻止職業危害對員工健康影響的裝置和設備。
本制度所稱的職業防護用品(以下稱“防護用品”),是指為保障員工在職業勞動中免受職業危害因素對其健康的影響,對機體暴露在有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環境的部位,采用相應的防護用品進行保護。
4.2本單位安委會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作業環境采取有效的防護設施,以保障員工作業環境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低于國家職業健康安全限值標準。
4.3本單位安委會監督各部門(主要生產部、設備部、技術部、酸奶部)購置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各部門將申購單給予供應部采購專員,由供應部負責采購,購置個人防護用品時依據《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gb11651)、《勞動防護用品分類與代碼》(ldt75-1995)等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執行。根據防護用品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防護功能和作用,選用相對應的防護用品,其選購的產品應當具備且符合下列內容:
4.3.1產品名稱、型號;
4.3.2生產企業名稱及地址;
4.3.3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使用說明書應當同時載明防護性能、適應對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4.3.4為配料工、小料員等粉塵作業員工采購專業防塵口罩、為前處理操作工、灌裝操作工、制冷工等噪聲作業場所員工采購專業防護耳塞,為制冷工采購專業防毒面罩、為酸堿操作工采購專業耐酸堿手套及零星防護品,等等。
4.4各部門(主要生產部、設備部、技術部、酸奶部)不得使用沒有生產企業、沒有產品名稱、沒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檢測報告的防護設施產品。
4.5由安委會自行或委托有關單位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設計和安裝非定型的防護設施項目的,防護設施在投入使用前應當經具備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檢測、評價和鑒定。未經檢測或者檢測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防護設施,不得使用。
4.6本單位安委辦應建立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及防護用品管理臺賬。監督指導各部門做好防塵、毒、高溫、噪聲以及防窒息等危害防護設施的管理、使用、維護和檢查,確保其處于完好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6.1防護設施的技術文件(設計方案、技術圖紙、各種技術參數等);
4.6.2防護設施檢測、評價和鑒定資料;
4.6.3防護設施的安全操作技術規程和管理規定;
4.6.4使用、檢查和日常維修保養記錄;
4.6.5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評價報告。
4.7各部門(主要生產部、設備部、技術部、酸奶部)應根據作業人員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具體情況,為員工提供有效的個體職業防護用品。
4.8本單位安委會應對防護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防護設施的正常運轉,定期對防護設施的效果進行綜合性檢測,評定防護設施對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制冷間、配料間、小料房等排風設施,負責人為相應部門兼職安全員,一旦出現問題,由設備部進行負責維修。
4.9本單位安委會應組織并指導各部門,對員工進行防護設施安全操作技術規程、防護設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關知識的培訓,教育員工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
4.10作業人員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護設施。如因檢修需要拆除的,應采取臨時防護措施,檢修后及時恢復原狀。經工藝改造已消除了職業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護設施的,應經所在地同級監管部門確認,并在職業防治檔案中做好記錄。
4.11各部門(主要生產部、設備部、技術部、酸奶部)在使用防護用品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4.11.1選用的防護用品應能控制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員工健康的損害;
4.11.2向員工配發足夠數量的防護用品;
4.11.3防護用品發放要求以舊換新(初次發放除外)原則。
4.11.4各部門(主要生產部、設備部、技術部、酸奶部)應組織對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的員工進行培訓和指導,了解防護用品的功能和使用要求等相關知識。
5、工作記錄
5.1《液態奶事業部生產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檔案》
5.1.1《職業健康安全防護設施及防護用品管理臺帳》
5.1.1.1職業健康安全防護設施管理臺帳;
5.1.1.2安全防護用品管理臺帳。
6、相關法律、法規清單
6.1《勞動防護用品分類與代碼》(ldt75-1995);
6.2《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gb11651);
6.3《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國經貿安全[20xx]189號)。
工廠作業場所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及時掌握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并結合作業現場實際,提供有效的檢測數據,進行科學的評價,對超出國家職業危害限值標準的作業場所制定各種防范對策和技術改造措施,盡可能的降低因職業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過高對員工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單位安委會開展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管理。
3、工作職責
3.1事業部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作業場所危害因素的檢測方案,規范檢測方法,并對檢測結果做出分析報告;
3.2本單位安委會具體負責本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嚴格按照事業部安委會要求開展檢測工作。
3.3在本單位實施檢測工作時,各部門經理以及兼職安全員需給予大力支持與配合。
4、工作內容
4.1某工廠安委會定期對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場所進行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檔案,并向事業部安全管理委員會匯報,同時向員工公布。
4.2檢測原則
4.2.1內部檢測與專業服務機構評價檢測相結合;
4.2.2定期檢測與日常檢測相結合。
4.3檢測范圍
4.3.1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檢測包括危害因素種類,檢測時間、地點、濃度(強度)、國家允許標準及評價結論等內容。
4.3.2定期檢測范圍應包括能源動力作業場所(制冷車間)、生產作業場所(前處理超高溫殺菌工段、配料工段,灌裝工段)、化驗室等。
4.3.3對有毒有害的危險化學品和存在有毒有害物質的作業場所(制冷崗位)進行日常檢測,設置檢測系統或自動報警裝置,并由專人負責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檢測和登記管理,確保檢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4.4檢測類別及方法
4.4.1評價檢測
可以分為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預評價、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評價和職業病危害因素現狀評價等。
4.4.2定期檢測
4.4.2.1粉塵檢測,包括配料間、小料房,檢測頻率為1次/年;
4.4.2.2噪聲檢測,包括氨制冷車間、前處理崗位、灌裝崗位,檢測頻率為1次/年;
4.4.2.3高溫檢測,主要指前處理作業崗位人員密集處,檢測時段應集中在夏季出現高溫時的工作時間段內;
4.4.2.4有毒物質濃度檢測,主要指氨制冷車間,檢測頻率為1次/季度。
4.4.3日常檢測,針對氨制冷車間等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應設置檢測系統自動報警裝置并確保檢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前處理車間、設置專用溫濕度計,并保證溫度指示準確、清晰。
4.4.4檢測組織實施
評價檢測由依法設立的并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定期檢測由事業部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及某工廠專職安全管理員組織實施,各部門兼職安全員積極配合。
4.4.5檢測方法
檢測與評價工作應當依據《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gbz159-20xx)、《工作場所空氣中化學物質的測定方法》(gbz-t 210.4-20xx)、《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第1部分:總粉塵濃度》(gbz/t 192.1-20xx)、《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塵濃度》(gbz/t 192.2-20xx)、《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第7部分:高溫》(gbz/t 189.7-20xx)、《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第8部分:噪聲》(gbz/t 189.8-20xx)、《工作場所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設置規范》(gbz/t 223-20xx)等相關標準進行,亦可形成企業內部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規范。常用的檢測方法有現場直讀式快速檢測儀器,化學分析法,儀器分析法。
5、工作記錄
5.1《液態奶事業部生產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檔案》
5.1.1《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臺帳》
5.1.1.1《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報告》;
5.1.1.2《高溫作業場所溫度測定記錄》;
5.1.1.3《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濃度檢測結果記錄》;
5.1.1.4《作業場所生產性噪聲檢測結果記錄》;
5.1.1.5《作業場所空氣中有害化學物質檢測結果記錄》。
6、相關法律、法規清單
6.1《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gbz159-20xx);
6.2《工作場所空氣中化學物質的測定方法》(gbz-t 210.4-20xx);
6.3《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第1部分:總粉塵濃度》(gbz/t 192.1-20xx);
6.4《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塵濃度》(gbz/t 192.2-20xx);
6.5《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第7部分:高溫》(gbz/t 189.7-20xx);
6.6《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第8部分:噪聲》(gbz/t 189.8-20xx);
6.7《工作場所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設置規范》(gbz/t 223-20xx)。
工廠作業場所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了使某些無法在源頭上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在生產作業過程中,通過加強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控制與管理,促進作業場所環境質量不斷改善,以保護員工的職業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某工廠各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控制與管理過程。
3.工作職責
3.1某工廠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指導各本部門對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
3.2某工廠安委會按照管理要求,指導各部門具體實施對各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控制與管理,其中重點實施部門為生產部、技術部、設備部、酸奶部。
4.工作內容
4.1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組織管理措施:
4.1.1某工廠安委會應按事業部要求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基礎檔案,內容包括本單位基本情況、生產工藝流程圖、車間有毒、有害因素分布圖、職業病危害因素動態監測表,掌握危害因素的基本情況。
4.1.2按照專業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定期組織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體檢,并完善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4.1.3建立健全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主要指氨制冷系統的技術保障,對氨氣泄漏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和通訊聯絡信息系統。
4.1.4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及場所,要求在設備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志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中應載明設備性能,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維修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援措施等內容。
4.2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管理措施
4.2.1控制作業場所粉塵濃度的管理措施
4.2.1.1粉塵作業的工作場所、工序、產生原因,詳見《某工廠職業危害因素識別與職業病辨別表》。
4.2.1.2定期檢測
定期檢測作業點的含塵濃度,檢查防塵設施及除塵設備的運行情況,為制定和改進防塵措施,正確選用除塵設備提供科學依據。
4.2.1.3個體防護
作業現場防塵措施難以使粉塵濃度降至國家規定職業接觸限值以下時,可采用個人防塵用具作為輔助防護措施,如配戴防塵口罩。
4.2.2控制作業場所有毒物質的管理措施
4.2.2.1本單位有毒物質作業的工作場所主要為制冷間和化驗室,其工藝工序、產生原因,詳見《某工廠職業危害因素識別與職業病辨別表》。
4.2.2.2對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工藝設備和管道,要加強維護,定期檢修,保持設備完好,杜絕跑、冒、滴、漏。
4.2.2.3在具有酸、堿等腐蝕性物質或化學灼傷危險的作業場所應設置洗眼器裝置,例如cip間,灌裝間,化驗室等。
4.2.2.4有害作業現場必須配備必要的職業健康防護設施,保證有充足的水源,并對其進行經常性維護、檢修,定期檢測防護效果,確保正常使用。
4.2.2.5為接觸有毒物質因素的員工配備適宜有效的個體勞動防護用品,防護急救器具專用柜,設置應急撤離通道,同時做好定期檢查和記錄,按照不同的危害因素發放不同的防護用品,車間內各作業場所張貼緊急疏散逃生路線圖。
4.2.2.6在制冷崗位、有毒化驗藥品庫、cip間等危害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志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闡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及應急救治措施。
4.2.3控制高溫的管理措施
4.2.3.1本單位高溫作業工作場所主要為前處理崗位,其工藝工序、產生原因,詳見《某工廠職業危害因素識別與職業病辨別表》。
4.2.3.2建立防暑降溫和健康保健管理制度,相關部門(生產部、酸奶部)制定防暑降溫和保健管理制度。
4.2.3.3暑天高溫期間控制加班加點,合理調整作息時間;
4.2.3.4供應清涼飲料或提供充足的開水,保證現場作業人員身體水鹽代謝;
4.2.3.5高溫作業禁忌癥患者應及時調離高溫作業崗位,妥善安置。
4.2.4控制噪聲的管理措施
4.2.4.1本單位噪聲作業工作場所主要為制冷崗位、前處理崗位和灌裝崗位,其工藝工序、產生原因,詳見《某工廠職業危害因素識別與職業病辨別表》。
4.2.4.1噪聲檢測,通過環境噪聲檢測,準確提供危害警示數據;
4.2.4.2個體防護,處于噪聲危害的作業場所必須配戴防噪聲耳塞;
4.2.4.3減少接觸時間,合理安排工作與休息時間。
4.3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技術措施
4.3.1控制作業場所粉塵濃度的技術措施
4.3.1.1技術改造,對于能實施技術改造的工藝或設備,應當通過技術改造消除粉塵危害;
4.3.1.2濕式作業,利用某些粉塵有較好的親水性這一特性,可以降低粉塵濃度,濕式作業是一種簡單實用、經濟有效的防塵措施;
工廠作業場所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了使某些無法在源頭上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在生產作業過程中,通過加強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控制與管理,促進作業場所環境質量不斷改善,以保護員工的職業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某工廠各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控制與管理過程。
3.工作職責
3.1某工廠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指導各本部門對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
3.2某工廠安委會按照管理要求,指導各部門具體實施對各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控制與管理,其中重點實施部門為生產部、技術部、設備部、酸奶部。
4.工作內容
4.1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組織管理措施:
4.1.1某工廠安委會應按事業部要求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基礎檔案,內容包括本單位基本情況、生產工藝流程圖、車間有毒、有害因素分布圖、職業病危害因素動態監測表,掌握危害因素的基本情況。
4.1.2按照專業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定期組織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體檢,并完善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4.1.3建立健全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主要指氨制冷系統的技術保障,對氨氣泄漏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和通訊聯絡信息系統。
4.1.4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及場所,要求在設備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志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中應載明設備性能,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維修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援措施等內容。
4.2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管理措施
4.2.1控制作業場所粉塵濃度的管理措施
4.2.1.1粉塵作業的工作場所、工序、產生原因,詳見《某工廠職業危害因素識別與職業病辨別表》。
4.2.1.2定期檢測
定期檢測作業點的含塵濃度,檢查防塵設施及除塵設備的運行情況,為制定和改進防塵措施,正確選用除塵設備提供科學依據。
4.2.1.3個體防護
作業現場防塵措施難以使粉塵濃度降至國家規定職業接觸限值以下時,可采用個人防塵用具作為輔助防護措施,如配戴防塵口罩。
4.2.2控制作業場所有毒物質的管理措施
4.2.2.1本單位有毒物質作業的工作場所主要為制冷間和化驗室,其工藝工序、產生原因,詳見《某工廠職業危害因素識別與職業病辨別表》。
4.2.2.2對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工藝設備和管道,要加強維護,定期檢修,保持設備完好,杜絕跑、冒、滴、漏。
4.2.2.3在具有酸、堿等腐蝕性物質或化學灼傷危險的作業場所應設置洗眼器裝置,例如cip間,灌裝間,化驗室等。
4.2.2.4有害作業現場必須配備必要的職業健康防護設施,保證有充足的水源,并對其進行經常性維護、檢修,定期檢測防護效果,確保正常使用。
4.2.2.5為接觸有毒物質因素的員工配備適宜有效的個體勞動防護用品,防護急救器具專用柜,設置應急撤離通道,同時做好定期檢查和記錄,按照不同的危害因素發放不同的防護用品,車間內各作業場所張貼緊急疏散逃生路線圖。
4.2.2.6在制冷崗位、有毒化驗藥品庫、cip間等危害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志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闡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及應急救治措施。
4.2.3控制高溫的管理措施
4.2.3.1本單位高溫作業工作場所主要為前處理崗位,其工藝工序、產生原因,詳見《某工廠職業危害因素識別與職業病辨別表》。
4.2.3.2建立防暑降溫和健康保健管理制度,相關部門(生產部、酸奶部)制定防暑降溫和保健管理制度。
4.2.3.3暑天高溫期間控制加班加點,合理調整作息時間;
4.2.3.4供應清涼飲料或提供充足的開水,保證現場作業人員身體水鹽代謝;
4.2.3.5高溫作業禁忌癥患者應及時調離高溫作業崗位,妥善安置。
4.2.4控制噪聲的管理措施
4.2.4.1本單位噪聲作業工作場所主要為制冷崗位、前處理崗位和灌裝崗位,其工藝工序、產生原因,詳見《某工廠職業危害因素識別與職業病辨別表》。
4.2.4.1噪聲檢測,通過環境噪聲檢測,準確提供危害警示數據;
4.2.4.2個體防護,處于噪聲危害的作業場所必須配戴防噪聲耳塞;
4.2.4.3減少接觸時間,合理安排工作與休息時間。
4.3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技術措施
4.3.1控制作業場所粉塵濃度的技術措施
4.3.1.1技術改造,對于能實施技術改造的工藝或設備,應當通過技術改造消除粉塵危害;
4.3.1.2濕式作業,利用某些粉塵有較好的親水性這一特性,可以降低粉塵濃度,濕式作業是一種簡單實用、經濟有效的防塵措施;
4.3.1.3密閉塵源,盡可能的使生產過程管道化、機械化、自動化,避免塵源外泄;
4.3.1.4通風除塵,產生粉塵密集的作業場所,常采用在塵源處或其附近設置吸塵罩、利用風機作為動力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及輸送粉塵的氣體吸入罩內,經管道輸送至除塵器進行凈化,達到排放標準后排入大氣。
4.3.2控制工作場所有毒物質的技術措施
4.3.2.1通風排毒,對于可能產生有毒物質的作業場所必須設置通風和排風設施,將有毒物質及時安全地排放到大氣環境中;
4.3.2.2有毒氣體燃燒凈化法,用燃燒的方法銷毀有毒有害氣體、蒸汽或煙塵,使之變成無毒無害物質的方法,適用于可燃物質或高溫下分解的物質,最終產物是無毒無害的物質;
4.3.2.3吸收凈化法,是采用適當的液體作為吸收劑,根據廢氣中各組分在液體中溶解度的不同,液體吸收劑有選擇地使氣相中的有害組分溶解在液體中,從而使氣體得到凈化的方法;
4.3.2.4吸附凈化法,是指利用吸附作用,使有害廢氣與表面積大的多孔性固體物質相接觸,將廢氣中的有害組分吸附在固體表面上,使其與氣體混合物分離,達到凈化目的的技術;
4.3.2.5冷凝凈化法,是指物質在不同的溫度下,具有不同的飽和蒸汽壓,利用該性質,采用降低有害氣體的溫度或提高有害氣體壓力的方法,使一些易于凝結的有害氣體或蒸汽態的污染物冷凝成液體并從有害氣體中分離出來的方法。
4.3.3控制高溫的技術措施
4.3.3.1合理設計工藝流程;
4.3.3.2利用水或導熱系數小的材料進行隔熱;
4.3.3.3通風降溫。
4.3.4控制噪聲的技術措施
4.3.4.1吸聲,是采用多孔吸聲材料,板狀共振吸聲結構、穿孔板共振吸聲結構和微穿孔板吸聲共振結構等技術方法,降低室內的混響聲,從而實現降噪目的。
4.3.4.2隔聲,是指應用隔聲構件將噪聲源和接受者分開,隔離噪聲在介質中的傳播,從而減輕噪聲污染程度。隔聲措施包括隔聲屏障、隔聲罩、隔聲間等,一般能降低噪聲級20db-50db。
4.3.4.3消聲,是指采用消聲器,允許氣流通過,又能阻止或減弱聲波傳播的裝置。對于通風管道、排氣管道等噪聲源,在進行降噪處理時,需要采用消聲技術。消聲器的種類很多,依據消聲機理主要分為三類:阻性消聲器、抗性消聲器、阻抗復合消聲器。
4.3.4.4隔振與阻尼:物體的振動也會產生噪聲。對于振動產生的固體聲,一般采用隔振措施。常見的隔振器主要有金屬隔振器、橡膠隔振器、空氣橡膠彈簧隔振器、各種隔振墊等。阻尼降噪措施主要用于板結構的物體振動,如輸氣管道、機器的防護壁、車體和飛機的外殼等。
5.工作記錄
5.1《液態奶事業部生產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檔案》
5.1.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臺帳
5.1.1.1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文件;
5.1.1.2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方案、程序、作業指導書和其他內部文件;
5.1.1.3職業健康安全操作技術規程(規范);
5.1.1.4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1.2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實施臺帳
5.1.2.1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實施方案;
5.1.2.2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維護和檢修記錄表;
5.1.2.3單位自身職業健康安全檢查和處理記錄表;
5.1.2.4職業衛生監督意見和落實情況資料表。
5.1.2.5《某工廠職業危害因素識別與職業病辨別表》
6.相關法律、法規清單
6.1 《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20xx]第23號);
6.2《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xx);
6.3《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衛生部令[20xx]第23號);
6.4《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xx) ;
6.5《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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