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費用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服務費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服務費用管理制度1
一、成本測算(每月)
管理成本:
1、員工工資(見附件):10000.00元
2、公共設施設備維護保養費:100.00元
4、衛生費;100.00元(含綠化費、殺蟲消毒費)
7、折舊費:150.00元
8、辦公費:300.00元
9、法定稅費:760.00元
10、相關保險費:550.00元
12、不可預見費;300.00元
合計:12260.00元(大寫:壹萬貳仟貳佰陸拾元正)
附件:人員工資
崗位人數工資標準(元)合計(元)備注
管理處主任1人
保安班長1人
保安員4人
清潔工3人8002400
維修工1人
合計10人10000
二、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說明:
根據我公司所編制的人員配備標準、工資標準、服務標準及其他相關費用支出成本構成,特測算出雅豪麗景商務樓物業管理常規性收費標準如下:
1、商業房常規性物業管理服務費為:2.00元/m/月。(不包含電梯運行電費、年檢費)
2、辦公用房常規性物業管理服務費為:1.50元/m/月(不包含電梯運行電費、年檢費)
3、車庫物業管理服務費:50元/月/車位。
三、其它費用收取說明:
1、每月公共用水、用電據實分攤費:該費主要指用于道路燈、樓道燈的照明用電、設施設備的運行電費、公共用水的總費用。根據國家相應文件規定,該費用應由使用人據實公攤,該費用按誰受益(使用)誰承擔的原則。(此項費用的據實公攤情況每季度由物業公司進行公示)。
2、二次供水費用說明:
因二次供水加壓泵使用的電費,按誰受益(使用)誰承擔。
計算方式:單獨電表度數×每度電費÷受益(使用)戶數
(如沒有二次供水部分,將不產生此費用)
3、物業空置時按應繳納的物業管理常規性收費標準的50%/月收取,其公共用電、用水等按正常使用每月進行據實分攤。
4、自我司進場之日起,凡未辦理裝修手續的業主均按以下標準進行收取裝修期間費用:
(1)裝修保證金:使用人(業主)在進行房屋裝修時,應向物業公司按200元/平方米繳納裝修保證金(該費用在使用人(業主)裝修完畢經物業公司對房屋進行驗收合格三個月后,并在裝修過程中無違規現象發生的情況下,憑物業公司開具的原始票據,由物業公司如數無息退還該保證金)。
(2)裝修除渣費:由使用人(業主)進行的室內裝修時所產生的垃圾由使用人(業主)清運至物業公司指定地點傾倒,由物業公司從指定地點統一轉運至環衛部門指定地點的費用,由使用人(業主)按使用5.00元/平方米向物業公司繳納該費用。
(3)裝修出入證費:為確保本商務樓內使用人(業主)安全,本住宅樓在裝修過程中實行出入證管理制度,進入本商務樓的裝修工人,必須辦理裝修出入證,出入證工本費10元/證/人,出入證保證金50元/證/人(出入證保證金在使用人裝修完畢后,憑出入證證件及物業公司開具的原始票據,由物業公司一次性無息退還)。
服務費用管理制度2
1、目的
確保公司能夠按時收繳各項費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項費用的收繳管理。
3、職責
3.1財務部負責各項費用收繳的統一控制。
3.2物業服務中心負責各項費用的.收繳工作。
4、程序
4.1日常物業管理服務、代收代支費用的收繳
4.1.1每月客服主管對責任區業主水、電表進行抄寫,并交接待專員匯總,輸入微機,具體執行《客服主管作業指導書》、《接待主管作業指導書》、《接待專員作業指導書》的相關規定。
4.1.2每收費月5日-20日客服主管口頭或書面通知業主繳納各項費用。
4.1.3客服主管收費月月底前將未繳納各項費用的業主名單進行匯總,核算出費用并及時聯系欠費戶催交費用(電話或上門催交),必要時寄發《催費通知單》催交。
4.1.4對超過期限仍未交費的業主,按公司規定收取滯納金;對因客觀原因欠費業主,報物業服務中心經理,由其和公司領導協調解決;對長期惡意欠費業主,報總經理批準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4.2特約服務費用收繳
公司制定收費標準模板,各服務中心根據當地的情況,制定本小區的特約服務收費標準向業主公布,本著便民、微利原則,確保服務質量。
5、相關文件
5.1《客服主管作業指導書》
5.2《接待專員作業指導書》
6、相關記錄:
6.1《催費通知單》jw/jl-7.5.1-8-001
服務費用管理制度3
1.0 目的
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取過程進行規范,以保證公司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取活動順利進行。
2.0 范圍
適用于物業公司(管理處)管理服務費及其他各項有償服務費的收繳工作。
3.0 職責
3.1 業務總部負責對各物業公司(管理處)上報經營項目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審核。
3.2 公司總經理負責審批各種經營項目收費標準。
3.3 收費員負責按本程序辦理各項費用的銀行托收及現金收取工作。
3.4 業務總部負責各物業公司(管理處)經營項目費用收繳工作的監督。
3.5 物業公司(管理處)各部門經理對本部門相關有償服務項目計費與審核。
3.6 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負責在管范圍內有償服務收費標準審批。
4.0 工作內容
4.1 物業管理費、停車場管理費及各項增值服務費的收繳。
4.1.1客戶服務部收費員按相關收費標準,每月向業戶收取物業管理費。
4.1.2 保安部根據有關停車收費標準以及停車場停車記錄,向車主收取車輛管理費。
4.2 有償服務收費
4.2.1 各物業公司(管理處)制定有償服務收費標準,經樓盤負責人批準后,將該標準在物業公司(管理處)宣傳欄張貼,以方便業戶了解。
4.2.2 向業戶提供有償服務時,需如實填寫有關記錄或單據,內容包括:
服務項目、服務費、材料費及總金額。服務完成,請住戶對有償服務進行驗收,并在相應記錄/單據上簽名確認。
4.2.3 相關部門收費員根據有關服務收費記錄/單據中的金額數收取費用。
4.2.4 對業戶提供的有償服務,由物業公司(管理處)在服務完成后即時收取,定期匯總上繳財務部。
4.2.5 一切收款票據均由相關部門的收費人員負責留底保管。
4.3 各部門因收費需領取收款票據時::,需根據有關財務制度進行登記。領出的票據使用完畢后,領出人要把存根聯及時交回財務票據保管人,并即時清結。
5.0 相關文件
5.1《收費工作規范》(wi-7.5.1-03-01)
5.2《有償服務收費標準》(wi-7.5.1-03-02)
6.0 記錄表格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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