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防護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人員防護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1
一、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
勞動防護用品由公司物資供應部集中采購,物資供應部采購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各種證件齊全,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有安全標志。
勞動防護用品入庫前必須經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勞動防護用品驗收人員根據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進行驗收,各種證件必須齊全,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有安全標志,外觀合格,不得過期。否則,禁止入庫。驗收人員驗收合格后填寫勞動防護用品驗收合格單,倉庫管理人員接到勞動防護用品驗收合格單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物資供應倉庫嚴格按計劃驗收到貨防護用品,庫間調撥單、配送單或驗收通知單為到貨防護用品驗收有效憑據。到庫物資應逐件點收、計量,認真填寫驗收記錄,核銷相應計劃,如實反映到貨情況。
二、勞動防護用品保管
未經審批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統一由物資供應部勞動防護用品倉庫負責保管,保管員嚴格按規定辦理到貨物資的入庫驗收交接手續,執行好每月盤點工作,做好庫存物資的保管、保養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發放標準執行情況
職工勞動防護用品審批標準,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職業危害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煤調》(<20xx>142號)精神,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頒布《煤礦職業安全衛生個體防護用品配備標準》(aq1051-20xx)規定,結合《徐州礦務集團個體防護用品配備標準》(20xx年版)和礦井實際工作條件、崗位需求等因素,對發放標準做到及時修正、及時調整,進一步發揮勞動防護用品在職工安全生產與職工健康中的積極作用。
四、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臺賬管理
公司物資供應部和勞動工資部實行紙質發放登記卡與電子登記臺賬并行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臺賬管理辦法。
1、紙質發放登記卡由單位辦事人員每月按審批情況逐一登記,做到領取時間及時、登記準確,領取人簽字(或簽章)齊全。工資科對紙質臺賬核查,確保發放記錄登記的完整性、準確性。
2、電子臺賬由勞動工資部建立并維護,每月審核的同時建全電子臺賬記錄,并根據電子臺賬審批每月勞動防護用品,并將單位報送審批資料裝訂成冊,健全發放臺賬資料。
五、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在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過程中,督促、教育職工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對有意損壞、丟失、不按規定佩帶防護用品的職工給予批評教育及罰款。在職工中定期開展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的培訓活動,說明勞動防護用品在生產中的防護作用,增強職工個人主觀防護意識,有效地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2
為認真貫徹《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以及《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規范員工個體防護用品的發放和使用,切實維護我企業員工相關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勞動防護用品是企業免費發給員工個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財物,是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免遭或減輕職業危害的一種輔助措施,必須以實物形式發放,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主要依據《江蘇省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xx版),《標準》未列入的工種可根據企業實際需要,參照本單位同類工種相似條件發放。
三、勞動防護用品中的服裝(含工作棉衣)款式,必須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為主,做到領口緊、袖口緊、下擺緊。工作服的面料以全棉材料為主(特殊作業的例外)。
四、對于從事多種作業的員工,應當按其主要作業工種發給勞動防護用品,如果發給的防護用品在從事其他作業時不能適用的由部門提出申請,可借用其所需要的防護用品。
五、凡員工工種有變動時,應及時辦理手續改發現行工種的勞動防護用品(原工種的勞防用品發放使用時間相應延長)。
六、員工因某種原因離開原生產崗位不從事生產工作,在六個月以上,其防護用品應按實際離開時間相應延長使用期限或停發。
七、對于生產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防護用品、防毒面具、防塵(毒)口罩等特殊防護用品,必須建立定期品質檢查制度,不合格和失效的一律不準使用。
八、特殊防護用品的購置,應根據實際需要編制計劃,被購置的物品必須符合《職業危害防治法》中的相關規定以及具有合格檢驗證書。
九、對于在易燃、易爆、燒灼及有靜電發生的場所作業的人員,禁止發放使用化纖防護用品。
十、凡領用絕緣防護用品及工具的部門或個人,在重新更換領取時,必須實行以舊換新的制度,以保證人身安全。不屬領用絕緣工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的部門或個人,需領用絕緣工用具和勞防用品時,必須提出申請報有關部門批準。
十一、其他方面的員工勞動防護用品的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附:各崗位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一覽表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3
1、編制要點
(1)明確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目的、依據。
(2)確定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管理工作的負責部門、責任人。
(3)按照職業危害場所、本崗及工序,明確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的種類、規格、型號。
(4)明確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有效使用期限。
(5)明確購買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的單位。
(6)明確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購買后的驗收標準、儲存標準、發放標準、領用標準、使用標準和日常穿戴檢查、處理標準。
2、范例
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為認真貫徹《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及《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規范勞動者個體防護用品的發放和使用,切實維護勞動者相關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勞動防護用品是企業免費發給勞動者個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財物,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免遭或減輕職業危害的一種輔助措施,必須以實物形式發放,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主要依據《河南省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標準》未列入的工種可根據企業實際需要,參照本單位同類工種相似條件發放。
三、勞動防護用品中的服裝(含工作棉衣)結構及款式,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具備永久性安全標識,做到領口緊、袖口緊、下擺緊。一些特殊場合所穿著的服裝,不應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屬附件,便于連接和解脫,適應作業時的肢體活動。
四、對于從事多種崗位作業的勞動者,應當按其主要作業工種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如果從事其他工種作業時,可由部門提出申請,借用其所需要的防護用品。
五、凡員工工種有變動時,應及時辦理手續,變更現行工種的勞動防護用品(原工種的勞防用品發放使用時間相應延長)。
六、員工因故離開原生產崗位不從事生產工作,在六個月以上,其防護用品應按實際離開時間相應延長使用期限或停發。
七、對于生產中必須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防護用品、防毒面具、防塵(毒)口罩等特殊防護用品,必須建立定期品質檢查和保養制度。使用前要注意檢查,使用中要注意維護,使用后要注意保養。對受到過較大外力沖擊的安全帽,發現有磨損、疵點的安全帶及出現刺穿、破損的安全鞋等,應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及時更換。不合格或失效的防護用品嚴禁使用。
八、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應根據工作場所及崗位要求編制計劃,所采購的'物品必須符合《職業病防治法》中的相關規定及相關產品標準的技術要求,必須具備國家安監總局的安全標志、標識,必須具備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所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
九、對于在易燃、易爆、燒灼及有靜電發生的場所作業的人員,應當配備具有相應防護性能的阻燃服、酸堿類化學品防護服或防靜電服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十、企業的相關職能部門應對員工如何正確地使用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教育和培訓,并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活動,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十一、凡領用絕緣防護用品及工具的部門或個人,在重新更換領取時,必須實行以舊換新的制度,以保證人身安全。不屬領用絕緣工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的部門或個人,需領用絕緣工用具和勞防用品時,必須提出申請報有關部門批準。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4
一、公司必須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導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使用,不得發放錢物替代發放職業危害防護用品。
二、公司應當對職業危害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確保防護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已經失效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
三、嚴格執行《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等標準規范要求,根據接觸不同職業危害因素發放相應種類和數量的勞動防護用品。
四、五金倉庫、車間負責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安全、總務部負責公用、應急防護用品的放發。放發標準由安全委員會制訂。公司招聘的臨時工,農民工其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視同崗位正式工。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5
一、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發放、保管和使用的工作內容及方法,以保證勞動防護用品質量滿足要求。
本制度適用于招信煤業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
二、職責
1、職衛辦是勞動防護用品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和審批職工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對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供應、保管、發放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2、供銷科負責勞動防護用品采購、供應的管理工作。
3、保管室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入庫保管、發放工作。
4、工會負責監督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的管理規定的執行情況,并提出改進建議。
5、各作業場所/部門參與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按要求配戴防護用品,
三、工作內容和程序
1、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供應。
、怕毿l辦對勞動防護用品生產單位進行評價,建立合格供方名錄,從具備資格的供方中組織采購;
、聘鬈囬g部門將勞動防護用品(品種、型號、規格、數量等)需求計劃報職衛辦,職衛辦對需求計劃進行審核,(按配備標準)并編制采購計劃,采購計劃經主管領導審批后組織采購和供應;
⑶職衛辦根據班組反饋意見和合同的規定,對勞動防護用品存在質量或防護功能達不到要求等問題,與經營單位聯系解決并做好備案。
2、勞動防護用品的驗收、保管、發放和使用。
⑴勞動防護用品采購后,首先入庫,由保管員驗收,檢查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等相關事項后確認是否合格,合格品入帳。然后,按配備標準由車間領料單領出。
、聘鬈囬g對供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過程中進行驗證,結果反饋職衛辦;
、歉鬈囬g部門按審批的配備標準和使用期限領用保管員審查,對轉崗、復崗的職工按其所在工種崗位標準進行調整;
、嚷毿l辦對未到使用期限或有特殊需求的情況進行核實審批。
3、各班組,因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等變化致使原標準不適用時,應及時將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意見報生產設備部審批。
4、供銷科對勞動防護用品采購、發放、保管、使用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檢查中出現的問題按不符合處理.。
5、各班組對勞動防護用品保管、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出現的質量或防護功能等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6、所有員工必須按規定配戴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防護眼鏡、面具、防塵口罩等,否則按違紀處理。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6
。ㄒ唬┠康暮头秶
為加強勞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規定。
。ǘ┗驹瓌t
1.為防止各種職業危害和外傷而發給員工使用的各種用品統稱為勞動保護用品。各種勞動用品是保護礦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項輔助措施,應與生產福利待遇分開。
2.各種勞保用品是根據各工種的勞動特點和條件而相應確定。凡屬于保護職工安全與健康的必須按規定發放。
3.各種勞保用品發放標準依照棗礦集團職業病防治條例規定,結合我礦實際,根據生產操作條件而制定。隨著操作條件的改變而調整。
4.凡上崗操作的職工必須按標準配備防護用品,并按規定配戴使用。
。ㄈ┞氊
1.經營管理部工資負責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的制定。
2.安監處負責監督檢查勞保用品管理制度貫徹和勞保用品的使用情況。
。ㄋ模┕芾磙k法
1.勞保用品發放標準原則上每年審核調整一次,確保發放標準符合實際要求。
2.根據需要按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放勞保用品,并設置臺帳。
3.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一經批準后,全體礦工原則上不得額外領取勞保用品。如有領用的,按勞保用品的實際價格,由領用人承擔。特殊情況,必須持有生產技術部領導批準的領料單才能領用。
4.勞保用品的發放必須嚴格按發放標準進行發放。
5.設有專職人員管理,每次發放完勞保用品后,必須在勞保用品登記簿上作好發放臺帳,以備核查。
6.發放給職工個人的勞保用品,職工在生產操作過程中必須按要求正確配備使用。
7.對于特種勞保用品(如防塵面具,防塵口罩,安全帶,安全帽等)各使用部門需放在勞保用品專用柜,要指定專人保管,經常檢查消毒,以保證能隨時安全使用。
8.嚴格執行上級政策和發放標準,不得人為擴大發放范圍和擅自提高發放標準。特殊作業工種的防護用品要嚴格按照《特種勞動保護用品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執行。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7
1.工作人員進入工作區域,必須嚴格執行職業安全防護要求。衣帽整齊,戴口罩(12層棉紗,每4小時更換一次,如感潮濕隨時更換),穿工作鞋。
2.進行醫療廢物處置必須戴橡膠手套,必要時戴防護鏡,系防水圍裙,穿專用膠鞋。
3.處置結束后,每天對運送工具、工作臺面、地面進行清潔與消毒。先用1000mg/l含氯消毒劑噴灑,30分鐘后再用流動水沖洗。防護用品用1000ml/l含氯消毒劑浸泡消毒30分鐘后,清水沖洗涼干備用。
4.處理工作結束后,必須進行手的清洗和消毒。按衛生洗手要求對手進行清洗(用肥皂、流動水清洗3便,每次不少于10秒),然后再用75%酒精搓手1-3分鐘。
5.處置過程中如被銳器刺傷,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上報登記。
6.定期進行健康體檢。
【人員防護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09-27
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10-16
企業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10-15
噪聲防護管理制度10-16
防護設施管理制度09-20
防護材料管理制度09-24
食品生產防護的管理制度01-14
噪聲作業防護管理制度02-24
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管理制度12-17
防護用品管理制度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