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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特種作業設備管理制度

        時間:2022-11-14 08:56:09 制度 我要投稿

        特種作業設備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特種作業設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特種作業設備管理制度

        特種作業設備管理制度1

          1、范圍

          適用于對公司所有特種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廠內機動車輛、壓力管道、起重機械等的安全管理。

          2、職責

         。1)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特種設備登記、定期檢驗、檢查等全過程管理工作。

         。2)各使用單位負責特種設備維護保養及日常檢查。

         。3)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

          A、特種設備采購前應確定供方具備該特種設備制造資質,并查驗其相關證明材料。

          B、特種設備采購執行公司《基礎設施控制程序》、《采購控制程序》及相關制度。

          C、所購特種設備,應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2)特種設備的安裝及維修

          A、物產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及維修。

          B、特種設備的安裝及維修必須由依法取得資質的單位進行,并報安全環保部審核備案。

          C、承接特種設備安裝、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D、特種設備安裝、維修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特產辦要將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3)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A、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B、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C、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E、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及安全檢查

          A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使用單位要將登記標志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B、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必須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特種設備管理工作。

          C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要對其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產管理辦公室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特種設備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異常情況應及時組織整改。

          (5)特種設備檢驗

          A、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檢修、送檢,并做好記錄。

          B、特產管理辦公室要在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提出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6)特種設備的報廢

          特種設備在存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產管理辦公室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7)法律責任

          違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將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追究有關單位、人員的法律責任。

        特種作業設備管理制度2

          1. 總 則

          為了加強、規范特種設備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防止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促進生產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2. 適用范圍

          2.1本辦法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生產用鍋爐、壓力管道、起重機械。

          2.2本辦法所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指直接從事特種設備操作的人員及管理人員。包括以上設備操作人員、電工、焊接工、切割工和行車司機等。

          2.3本辦法適用于特種設備的安裝、使用、維修、檢驗、日常維護保養、改造、報廢,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和復審等。

          3. 特種設備的安裝、維修、改造

          3.1在安裝新購置鍋爐、起重機械、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之前,應當先將安裝單位的安全資質證書、安全施工方案與安全保證體系(含施工安全負責人、安全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名單及相應證書復印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與監督檢驗證明等有關資料,同時書面報告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經確認由使用單位與施工單位簽署安全責任書后,方可施工。

          安裝結束后,施工單位應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鍋爐、起重機械、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校驗和調試,并且向具有特種設備檢測檢驗資格的機構申請檢驗。檢驗合格后,使用單位(合同有約定除外)應當在30日內,到規定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且將安全合格標志固定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3.2特種設備的維修,在簽訂維修合同前,應先將維修單位資質證書、維修、維護保養合同文本內容、維修人員的資質證書等材料報生產部門審查。經審核同意后,簽署生效。

          3.3改造鍋爐、起重機械、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應按照新安裝特種設備審查報批、持證施工、檢測驗收、建立檔案等進行。

          3.4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竣工后經檢驗合格,負責該項目施工的單位,必須在30日內,將有關技術文件、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原始資料及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等,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4. 特種設備的使用

          4.1使用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4.2安環處應當嚴格執行本辦法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嚴格執行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包括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規檢查、維護保養、定期檢驗,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等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營的管理制度,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4.3使用部門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且定期自行檢查,作出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應當及時處理。

          4.4安環處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安全性能年檢的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鍋爐一年;起重機械二年;壓力管道、各類氣瓶應按相應的安全監察規程要求的定期檢驗周期執行。逾期未檢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否則視為無證運行或使用。

          4.5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及時申請予以報廢,并且應當向最近一次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前,使用部門應當向公司設備工程處書面申請,并按公司有關規定辦理相應的固定資產報廢審批、處理與注銷手續等。

          5. 特種作業人員

          5.1特種設備的使用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且立即報告有關負責人。

          5. 2 鍋爐、起重機械等的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即:特種作業人員經安全技術培訓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5.3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應當按規定審驗,逾期不審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自動失效,繼續從事特種設備操作或管理工作視為無證上崗。

          5.4離開特種作業操作崗位達六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5.5 凡特種作業人員,在初復審合格后,應當及時將審驗合格手續復印上報安環處辦理登記手續。特種作業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如需調動,應征得安環處同意。

          6.管理

          安環處負責全部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積極與當地有關部門聯系,組織特種設備審驗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掌握本項目特種設備使用情況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配備情況,定期檢查監督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制度執行情況。

        特種作業設備管理制度3

          1、特種作業人員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前的年齡、文化程度、身體條件、崗位需求的審核,報安全環保部備案,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培訓考試、取證。

          2、特種作業人員在培訓取得作業資格證前必須進行體檢,體檢合格,(沒有職業禁忌證者)方可參加作業資格培訓。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重違章或造成事故者取消作業資格。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服從安全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持證上崗作業。

          5、加強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教育和管理。安全環保部積極認真地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和體檢工作。復審合格者方可繼續從事特種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不得涂改、轉借,資格證書丟失應報主管部門備案、補辦。

          7、特種作業人員連續六個月不從事本工種作業,作業資格證書作廢,需重新培訓取得特殊工種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8、特種作業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凡內部調換工作單位時,需到安全環保部登記備案。

          9、凡安排無證或無效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的單位主管領導,以違章指揮論處,造成重大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并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特種作業設備管理制度4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1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內特種作業設備安全基本要求及安全措施。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特種作業設備操作過程。

          2內容

          2.1特種作業設備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技術鑒定,定期檢查,保證一定的備件儲備。維護保養應采用預防性保養。購置時必須進行技術論證。檔案齊全,確保完好率在95%以上。

          2.1.1特種作業設備購置必須進行技術、經濟論證。

          2.1.2特種作業設備的使用、保養、管理落實到具體人員。

          2.1.3特種作業設備嚴格按規定進行保養。

          2.1.4特種作業設備必須符合作業安全要求規定。

          2.1.5特種作業設備的關鍵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儲備。

          2.1.6特種作業設備的檔案要齊全,圖紙、資料,使用檢查、維護記錄完整。

          2.2設備的檢查及維修

          2.2.1定期檢查

          2.2.1.1每月對特種作業設備進行一次檢查,并做記錄。

          2.2.1.2每半年對閑置、封存特種作業設備進行一次檢查,并做記錄。

          2.2.1.3每年對所有設備檢查、鑒定一次,并做記錄。

          2.2.2設備定期維修

          2.2.2.1由設備操作者對設備進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養。

          2.2.2.2每季度以操作者為主,對設備按保養規定內容例行保養。

          2.2.2.3每年按年度維修計劃對設備進行維修。

          2.2.2.4維修保養情況應保持記錄。

          2.2.3持證上崗

          2.2.3.1特種作業設備憑公司或國家、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上崗證進行操作,無操作合格證不得上崗進行操作。

          2.2.3.2特種作業設備操作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

          2.2.3.3特種作業設備操作證由主管部門對所持有人培訓,經考試合格后發放,工作變更、調動后,操作證由主管部門負責收回。操作合格證的發放、回收應有記載。

          2.2.3.4特種作業設備操作人員離崗滿三個月,返崗必須進行復工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領證上崗。

        特種作業設備管理制度5

          1、為規范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應按照國家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3、本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并將該項工作納入年度培訓計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人事部門及使用部門應給予支持和配合。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季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

          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應定期按國家規定復審。

          6、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2)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4)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7、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會議;閱讀文件、簡報、圖片;事故預測討論;參加技術座談;上課;參加事故現場會、反事故演習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再次參加安全培訓:

          (1)新設備投產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工程技術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2)對違章違規的員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經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崗工作。

          (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因故停止操作特種設備一年及以上,必須由使用部門重新對其進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內容主要是:近期頒發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設備安全狀況等。

          9、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10、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設備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保存。每年由特種設備管理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11、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特種作業設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品調運分公司”或“公司”)特種設備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意識,避免或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訂定本制度。

          第二章適用范圍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特種設備及特種設備裝卸人員特指lng站液化天然氣的充裝設備和lng站充裝人員。

          第三章特種設備要求

          第三條充裝設備投入使用前,必須辦理使用證,嚴禁無證運行。

          第四條充裝設備的安裝、修理、改造、化學清洗必須事先履行審批手續。

          第五條充裝設備的檔案、臺賬、檢驗報告、校驗報告及使用證,必須齊全。設備銘牌、自編號齊全準確、設備銘牌應裸露,且不得涂漆。

          第六條充裝設備必須定期檢查,嚴禁超期運行。

          第七條充裝設備發生事故爆炸、著火、變形、鼓包等,應逐級上報,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四章充裝操作規程

          第八條槽車對位后,檢查車號是否相同,檢查50米周圍是否有明火源,距離可燃物、行人15米以上。

          第九條關閉手機,禁帶火種,禁穿帶釘鞋,禁穿化纖衣褲,禁戴老花鏡,禁用非防爆電筒,禁用塑料盆、勺、桶。禁拖電纜和電纜裸露。

          第十條每班充裝工都要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第十一條現場十米以內配備四個干粉滅火器,二床石棉被。

          第十二條檢查汽車槽車、槽罐內部、電源插座、電機、泵、管、電纜、扳手是否符合安全和防爆要求,戴防火罩,如不符合,整改合格后才能使用。

          第十三條接好泵的電源和汽車槽車接地線,使靜電導入地下。

          第十四條輕開槽車罐口、注意罐內氣壓掀蓋傷人,不準在罐口處猛烈敲打,測量并記錄罐內液面高度,當日溫度、車號、罐體標出容量計表頁數作計量備查。

          第十五條汽車停放在容易撤離和逃生的方位,司機不離車。

          第十六條接好汽車槽車的管后,開啟前,安全員再檢查周圍現場各個環節,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才開機。開機后要做到聽(有無異樣響聲)、摸(電機溫度)、看(有無溢漏)、查(找原因修復整改)。

          第十七條汽車槽車上要有一人在上風方向監視罐裝情況,罐內必須留出空間,達到安全液面,示意關機。

          第十八條作業中遇到電機發熱、雷電交加時應停機停泵。

          第十九條操作過程起火時按以下程序自救:用干粉滅火器撲救、用石棉被蓋槽罐口,拉閥斷電、拉報警電鈴、撥打119報火警、110救援、關死上下游閥門,汽車開離火場,啟動消防水源冷卻著火罐和鄰罐。

          第二十條配置兩個輪式、四個手提干粉滅火器。

          第二十一條立式貯罐從底部閥門輸入,臥式貯罐將管子伸入貯罐底部輸入,嚴禁從頂部向下猛烈噴射。

          第二十二條作業開始后,要有一人專門巡視管道,預防管道滴漏、爆裂、罐頂溢滿等情況。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lng站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公司法規及工貿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特種作業設備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與監察工作,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促進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73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國家質監局的有關文件,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廠。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起重機械、等設施。

          第二章 管理程序

          第四條 凡需購置特種設備,購置前應向公司安全環保部提出申請報告,經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后方可實施購置。

          第五條 購置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以及壓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安全保護裝置等,必須從省級以上認可的有制造許可證的廠家購置。

          第六條 特種設備出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第七條 凡是在我廠承擔特種設備制作、安裝、改造、維修工作的單位或施工隊伍,必須取得省級以上行政部門頒發的制造、安裝、修理許可證及有關證件。承擔特種設備制作、安裝、改造、維修工作的單位或施工隊伍,在開工前,由用工單位負責審查其安全資質證及有關證件,同時與生產科簽訂安全協議,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用工單位提前一周將施工單位的有關資料證件、技術方案及安全措施,報到公司安全環保部備案,經審查合格后,并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第八條 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維修竣工后,由使用單位寫出驗收報告,并附上圖紙及技術資料和施工方案等資料,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審查后,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安全檢驗和技術鑒定,合格后頒發使用證,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條 特種設備使用的車間及設備動力科應當按規定進行定期檢驗,要提前把檢驗計劃報生產科,由生產科(安全)負責與公司聯系校驗事宜。有關車間及設備動力科負責安排具體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特種設備使用的車間必須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第十條 鍋爐、壓力容器需化學清洗時,使用車間、科室要提前一周將所用清洗隊伍資格證、清洗方案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審查、備案。委托市質監局進行審查認定。

          第十一條 鍋爐、壓力容器化學清洗完畢后,由施工單位委托市質監局進行驗收,驗收時公司安全環保部主管人員及生產科(安全)參加。

          第十二條 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需報廢的,由主管科室寫出申請報告,經廠領導批準后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并向市質監局辦理注銷。

          第十三條 氣瓶所有的附件必須齊全(防震圈、瓶閥、瓶帽)、安全可靠,如發現缺少安全附件或損壞的、瓶體有油脂的,嚴禁使用。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 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必須按規定定期進行效驗,要達到齊全、準確、安全可靠,并做好記錄。

          起重機械上的各種安全裝置,要定期檢查,要達到齊全、靈敏、安全可靠,并做好記錄。

          第十五條 取暖用鍋爐必須按規定配備相適應的軟水設備,保證鍋爐的水質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六條 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設施的作業人員極其相關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 特種設備要有專人負責管理,要建立、健全設備技術臺帳。應制定突發事故處理和應急救援預案。

        特種作業設備管理制度8

          1、嚴格執行《遼河油田分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和《遼河油田分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2、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必須辦理使用證,嚴禁無證運行。

          3、特種設備的安裝、修理、改造、化學清洗必須事先履行審批手續。

          4、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齊全,必須實行定期校驗制度,嚴禁超期使用。

          5、特種設備的檔案、臺帳、檢驗報告、校驗報告及使用證,必須齊全。設備銘牌、自編號齊全準確,設備銘牌應裸露,且不得涂漆。

          6、特種設備液位計、壓力表警示標記齊全準確。

          7、特種設備必須實行定期檢驗制度,嚴禁超期運行。

          8、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爆炸、著火、變形、鼓包等,應逐級上報,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9、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10、特種作業人員證件到期時,應提前向安全部門申請復試。

        特種作業設備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了規范特種設備管理活動、提高特種設備管理水平、保證特種設備安全穩定地運行,根據總公司宏福發〔20xx〕2號《特種設備(含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辦法》(試行)和礦發〔20xx〕11號《甕福磷礦特種設備(含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試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甕福磷礦新龍壩選礦廠所屬特種設備(含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

          3特種設備的界定

          3.1壓力容器:系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2.5 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于或者低于60℃液體的氣瓶;氧艙等。

          3.2壓力管道: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蒸汽介質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介質,且公稱直徑大于25mm的管道。

          3.3起重機械: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

          3.4特種設備包括其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和與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

          3.5廠內機動車輛:是指限于企業廠區范圍內(含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區域或施工現場)行駛及作業的機動車輛。廠內機動車輛設備的類型包含輪式自行專用機械、履帶式自行專用機械、蓄電池車、客車類、汽車類、方向盤輪式拖拉機、手扶拖拉機、手把式三輪摩托車、手把式二輪摩托車、有軌機車、電瓶車及其它機動車輛,但不包含已納入公安部門或農機部門管理的機動車輛。

          4管理職責及管理內容

          4.1生產安全業務室

          4.1.1建立健全廠屬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

          4.1.2建立廠屬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如: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使用證、檢驗報告、檢驗合格證等。

          4.1.3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辦廠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上崗許可證。

          4.1.4督促、安排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

          4.1.5協同廠設備業務室負責定期(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或不定期對全廠所屬的在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狀態與管理進行檢查與考核,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相關單位進行整改。并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分析、整理、匯總后上報礦設備辦。

          4.2 設備業務室

          4.2.1建立健全廠屬特種設備臺帳。負責單臺設備建檔并完善(含技術資料、設備及安全附件檢驗報告、設備故障及維修記錄等)。

          4.2.2建立健全廠屬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包括:

         、盘胤N設備的技術文件、制造許可證、圖紙、產品質量證明書、合格證、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注冊登記使用證、檢驗報告或安裝監檢報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等。

         、铺胤N設備的日常使用記錄(只對雙梁橋式起重機);

         、翘胤N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忍胤N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定期檢驗記錄、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等。

          4.2.3按本單位特種設備類別劃分,編制同類別通用的日常巡檢標準書,明確巡檢的周期、部位(項目)、方法、判斷標準等。

          4.2.4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辦廠屬特種設備使用許可登記證。

          4.2.5負責監察全廠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狀況。

          4.2.6負責本廠需要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的各類資料備齊后交礦設備管理辦公室。

          4.2.7負責廠所屬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日內,報礦設備辦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4.2.8負責定期(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或不定期對全廠所屬的在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狀態與管理進行檢查與考核,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相關單位進行整改。并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分析、整理、匯總后上報礦設備辦。

          4.2.7負責將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檢驗檢測、大修、報廢、報停、封存及再次啟用、更新、改造等,應及時報甕福磷礦設備管理辦公室。

          4.2.8每年年底對廠所屬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總結,并上報礦設備辦。

          4.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供水車間、破碎車間、磨浮車間、精尾車間、設備業務室]

          4.3.1車間主任對本車間轄區內的所有特種設備實施有效的安全管理。合理地安排特種設備的維護、維修和保養,認真監督維修進度和維修質量,確保特種設備安全可靠地運行。

          4.3.2各車間特種設備的管理和操作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4.3.3特種設備的管理和操作人員,必須掌握特種設備的相關操作技術規定,認真做好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的維護管理工作,確保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

          4.3.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特種設備操作證由甕福磷礦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辦理、復審和管理。

          4.3.5各車間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對本車間轄區內的在用特種設備進行日常巡檢,每班不少于一次,并作出記錄。使用雙梁橋式起重機的,必須填寫使用記錄。

          4.3.6各車間負責對本車間轄區內的在用特種設備進行定期自檢,常用行車、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硫酸管道等每周至少進行一次,不常用行車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出記錄。

          4.3.7各車間負責對本車間轄區內的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檢,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出記錄。

          4.3.8負責填報本車間轄區內的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每月至少進行一次。

          4.3.9負責填報本車間轄區內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記錄等。每月至少進行一次。

          4.3.10 特種設備的管理和操作人員,發現隱患、不安全征兆,違反操作規定和違章操作而使特種設備的安全和正常運行可能受威脅的現象,應及時逐級上報有關部門,并采取處理措施,不得貽誤時機。

          4.3.11 各車間每月25日前必須向生產安全辦公室報本車間轄區內特種設備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維修和更新、改造記錄等。

          5.考核辦法

          5.1按照《新龍壩選礦廠20xx年安全、環保考核實施細則》、《選礦廠20xx年設備管理考核辦法》及參照《甕福磷礦特種設備考核實施細則》執行。

          5.2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釋由新龍壩選礦廠生產生產安全業務室負責。

          5.3本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從20xx年4月起開始實行。

        特種作業設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規范特種設備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提高機務人員安全生產意識,防止事故,保障機務人員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促進施工的正常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結合本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生產用鍋爐、空壓機(含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架橋機、運梁車、提梁機、移梁機以及限于施工場內使用的機動車輛。

          本辦法所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系指直接從事特種設備操作的人員及管理人員。包括以上設備操作人員、電工、焊接工、切割工、電梯司機和行、吊車司機及掛鉤工、施工場內使用的機動車輛駕駛員、鍋爐司爐工、空壓機操作人員等。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檢驗、日常維護保養、改造、報廢,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和復審等。上述各項管理工作,由各子(分)公司設備部門與設備使用管理單位(以下稱使用單位)共同負責。集團公司設備物資部負責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與檢查。

          第二章 特種設備購置

          第四條 特種設備購置必須按集團公司《設備購置及租賃招標管理辦法》辦理申購有關審批手續,并通過招標采購程序選定設備供應商。

          第五條 參加特種設備投標的供應商,其設計、生產單位必須是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取得許可的單位。特種設備出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境外制造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我國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程的要求。

          第三章 特種設備的安裝、維修、改造

          第六條 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其通過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取得許可資格的單位進行。

          第七條 在安裝新購置鍋爐、電梯、起重機械、架橋機、提梁機、移梁機、空壓機、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之前,應當先將安裝單位的安全資質證書、安全施工方案與安全保證體系(含施工安全負責人、安全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名單及相應證書復印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與監督檢驗證明等有關資料,向各子(分)公司和各項目部設備部門申報。同時書面報告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經確認由使用單位與施工單位簽署安全責任書后,方可施工。

          安裝結束后,施工單位應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電梯、鍋爐、空壓機、壓力管道、起重機械、架橋機、運梁車、提梁機、移梁機等特種設備進行校驗和調試,并且向具有特種設備檢測檢驗資格的機構申請檢驗。檢驗合格后,使用單位(合同有約定除外)應當在30日內,到規定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且將安全合格標志固定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第八條 特種設備的維修,在簽訂維修合同前,應先將維修單位資質證書、維修、維護保養合同文本內容、維修人員的資質證書等材料報各子(分)公司設備部門審查。經審核同意后,簽署生效。

          第九條 改造鍋爐、電梯、起重機械、架橋機、運梁車、提梁機、移梁機、空壓機、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應按照新安裝特種設備審查報批、持證施工、檢測驗收、建立檔案等進行。

          第十條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竣工后經檢驗合格,負責該項目施工的單位,必須在30日內,將有關技術文件、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原始資料及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等,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第四章 特種設備的使用

          第十一條 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第十二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本辦法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嚴格執行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包括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規檢查、維護保養、定期檢驗,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等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營的管理制度,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第十四條 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且定期自行檢查,作出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應當及時處理。

          第十五條 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安全性能年檢的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鍋爐一年;電梯一年;起重機械(包括架橋機、提梁機、移梁機)二年;運梁車、鏟車、叉車、電瓶車等限于施工場內使用的機動車輛一年;空壓機(含壓力容器)根據核定的安全狀況分別為一、三、六年;壓力管道、各類氣瓶應按相應的安全監察規程要求的定期檢驗周期執行。逾期未檢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否則視為無證運行或使用。

          第十六條 特種設備停止使用時,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向所屬公司設備部門書面報告,并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再次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申請安全檢驗,經復查合格,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七條 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申請予以報廢,并且應當向最近一次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前,使用單位應當向所屬公司設備部門書面申請,并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辦理相應的固定資產報廢審批、處理與注銷手續等。

          第十八條 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費、年度檢測費及日常維修等費用,應當由使用單位承擔。

          第五章 特種作業人員

          第十九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根據特種設備,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且立即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

          第二十條 鍋爐、空壓機(含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架橋機、運梁車、提梁機、移梁機等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即:特種作業人員經安全技術培訓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 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應當按規定審驗,一般每二年復審一次。鍋爐司爐工操作證四年復審一次。逾期不審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自動失效,繼續從事特種設備操作或管理工作視為無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 離開特種作業操作崗位達六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聘用退休的特種作業人員,身體健康的(憑區、縣級以上醫院的健康檢查證明),可以從事特種作業的指導或示范性操作,但是不得直接頂崗作業,年齡應控制在男65周歲和女55周歲以下。

          第二十三條 凡特種作業人員,在初復審合格后,應當及時將審驗合格手續復印上報使用單位辦理登記手續。特種作業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如需調動,應征得本單位安全負責人同意。調離本工種,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繼續從事原作業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司設備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第六章 獎 懲

          第二十四條 各子(分)公司對特種設備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改造、日常維護保養、報廢,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嚴格、規范,使用效益高的單位與個人予以表彰。凡不符合有關規定的,予以批評教育,限期整改。對違反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按條例規定,予以罰款等處罰;凡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特種設備管理

          第二十五條 特種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特種設備人員管理由使用單位負責,并于每次進場時和退場前向所屬公司和配屬項目部設備部門申報有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 各項目部負責本項目全部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積極與當地有關部門聯系組織特種設備審驗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掌握本項目特種設備使用情況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配備情況,定期檢查監督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制度執行情況。

          第二十七條 子(分)公司是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管理部門,督促使用單位建立健全管理機構,協助制定管理制度,指導使用單位做好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審驗、培訓和持證上崗工作,掌握本公司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狀況,檢查、監督特種設備使用管理情況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遵章守紀情況。

          第二十八條 集團公司設備物資部負責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管理的條例、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掌握集團公司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現狀,監督、檢查重點項目特種設備使用管理情況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遵章守紀情況。

          第二十九條 統計規定:使用單位負責特種設備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統計登記工作,每半年上報特種設備使用與審驗登記表,年終上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情況登記表,分別報送所屬公司和配屬項目部設備部門;各子(分)公司設備部門年終向集團公司上報特種設備使用與審驗登記表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情況登記表。

          第三十條 本辦法的特種設備包括其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和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在實行本辦法時,同時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有關規定。

        特種作業設備管理制度11

          1范圍

          本管理制度規定了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特種設備及作業的管理職責、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等。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各施工單位。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制度的引用而成為本制度的條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制度。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70號

          《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第13號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

          洛陽華美電力有限公司宜陽光伏項目部相關管理制度。

          3 術語定義及縮寫語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

          4 職責

          4.1 監理對特種設備進行監督管理。

          4.2 各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進行全面管理。

          5 管理內容和方法

          5.1特種設備管理

          5.1.1 進場申報:凡進入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施工的特種設備完善以下內容申報:

          5.1.1.1 設備名稱、型號、額定能力、其他重要技術參數、制造單位、出廠日期、申請入場日期、對應施工項目及作業內容。

          5.1.1.2 產品制造出廠檢驗合格證復印件;該機進入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工地前的上一個工地名稱、工地地點及原屬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簽發《**使用證書》及《檢驗合格證》的復印件。

          5.1.1.3 即將在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工地投入安裝使用機械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

          5.1.1.4 設備安裝單位的安裝資質證書復印件。

          5.1.2 施工設備如需外調,應提前15天上報設備退場報告,監理批復后退場。

          5.2 管理規章及制度

          承包人應根據國家相關法規要求,結合設備說明書和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工地施工特點建立如下規章制度,報經監理部批準后實施。

          5.2.1 特種設備定期檢查規程并每月25日前向監理部報送《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管理自查月報》。

          5.2.2 設備安全操作管理規程及交接班制度。

          5.2.3 設備維護保養規程及檢修制度和故障異常記錄。

          5.2.4 特種行業作業規程及培訓學習制度。

          5.2.5 施工區內設備拆除及安裝作業指導書報批制度。

          5.2.6 建立設備臺帳及設備檔案管理制度。

          5.3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凡在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工程進行起重機械管理、起重機械操作、機械設備安裝及維修、電氣安裝、電氣維修及其他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上崗人員,必須完善以下手續:

          5.3.1 取得國家法規指定有效的《特種設備操作資格證書》上崗證件。

          5.3.2 符合國家相關法規要求,在持證人員監督下滿半年以上的受訓學徒工。

          5.3.3 在用人單位申報監理部審批備案的上崗人員名冊表中。

          5.4特種設備作業要求

          5.4.1 設備、設備操作人員及相關規章已滿足前面所列監管要求。

          5.4.2 施工設備各種限位、保護經校驗完好、可靠。

          5.4.3 作業環境、相關設備、人員及場地已做好避讓、防護等安全措施,制定了現場安全作業規定。

          5.4.4 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及監理批復的安全作業指導書進行設備拆卸、安裝,吊裝作業。

          5.5監理監管程序

          5.5.1 審批管理規定要求的文件及相關補充件。

          5.5.2 不定期檢查制度執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5.5.3 隨機對起重機械運行狀態及上崗操作人員資質進行抽查。

          5.5.4 對承包人違反本規定下達整改通知并進行考核。

          5.5.5 對整改項目按時驗收“閉合”。

          5.6 特種設備監管制度

          5.6.1 特種設備由專職監理工程師進行運行監管,按日常巡檢、周檢、月檢和月報制度四個層次實施。對設備突發故障的監管則視情處置。

          5.6.2 日常巡檢由專職監理工程師負責,巡檢情況按規定記錄在《監理工程師日志》上。

          5.6.3 專職監理工程師每周對主要特種施工設備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填寫檢查記錄,必要時組織施工單位主管共同進行。檢查內容主要是:

          1)設備結構、安全裝置狀況;

          2)交接班及運行、故障記錄,故障檢修與排除情況;

          3)定期維護、保養情況;上崗人員資質;

          4)存在的問題;安全隱患限期整改的處理結果等。

          5.6.4 月檢時間在每月22日上午9:00進行,采取現場的方式。由監理主持,業主及施工單位的設備主管(含安全)及重要施工設備的司機參加,對檢查結果下發通報。

          6檢查與考核

          6.1 本制度執行情況由湖南中天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宜陽縣趙堡鎮20mwp分布式光伏項目監理部負責檢查。

          6.2 檢查發現不符合的按《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與獎勵細則》、《合同文件》、《綜合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特種作業設備管理制度12

          1. 目的

          為使廠區的特種設備及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明確作業內容、方式及頻率,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2. 適用范圍

          xxxxxxx有限公司

          3. 名詞定義:

          特種設備: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本公司目前涉及到的特種設備有: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廠(場)內機動車輛。

          特種作業: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與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包括

          1)電工作業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

          3)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5)登高架設作業

          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

          7)壓力容器操作

          8)制冷作業

          9)爆破作業

          10) 礦山通風作業(含瓦斯檢驗)

          11) 礦山排水作業(含尾礦壩作業)

          直接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殊工種作業人員。

          特種作業人員范圍:

          1)非電業系統的電工(包括維修電工、值班電工、安裝電工);

          2)起重機械作業人員(行車工、碼頭吊操作工、塔吊操作工、汽車吊操作工等);

          3)鍋爐司爐工;

          4)壓力容器操作工;

          5)金屬焊接(氣割)作業人員;

          6)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

          7)電梯操作工;

          8)建筑架子工;

          9)需經勞動部門發證的其它特種作業人員(如危險化學品管理員,消防監控系統作業人員等)。

          本公司目前涉及到的特種作業有:電工作業(維修、值班);電梯作業;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叉車);鍋爐作業;壓力容器作業;金屬焊接作業;危險化學品管理員;消防監控系統作業人員;制冷作業。

        特種作業設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特種設備特種作業即屬危險性大的生產設備和作業工種。為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結合單位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具有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車間、三產、項目部。

          第二章特種設備范圍

          第三條特種設備范圍為:

          一、鍋爐;

          二、起重機械;橋式起重機;

          三、廠內運輸機械、鏟車、翻斗車等。

          第三章特種設備的一般安全管理

          第四條鍋爐。

          一、制造廠家必須是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并有主管部門批準的生產許可證的單位。

          二、使用時必須經市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登記取得使用證,才能將設備投入運行,并按規定進行年檢。

          三、鍋爐設備進廠時,必須附有與安全有關的技術資料。

          四、鍋爐的安裝必須由省級職能部門審查批準的專業單位安裝。

          五、安全運行:

         。ㄒ唬C務科應指定專人負責鍋爐設備的技術管理工作。

         。ǘ┧緺t工必須經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專業培訓、考核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三)水位計、壓力表、安全閥等附件必須齊全完好。壓力表、安全閥必須經鑒定合格在周期內使用。

          (四)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關動力站及安全操作運行規程等項制度。

         。ㄎ澹┌匆幎ㄕJ真作好運行記錄和危險點的安全檢查記錄。

          六、保養和維修

         。ㄒ唬C務科應根據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使用周期,編制鍋爐維護、保養和檢驗計劃,并嚴格執行。

          (二)變動受壓部件的重大修理,應有專業人員實施并制定施工技術方案,報市級管理部門批準。

          七、鍋爐設備的各項技術資料、合格證、修理計劃、技術檔案等有關資料,必須建立檔案歸檔保存。

          第五條起重機械設備

          一、購置的起重機械必須是具有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

          二、安裝必須是經市主管部門審核并發給安裝許可證的專業單位進行。

          三、安全技術性能檢查,每年按要求應檢查一次(電鍍等有腐蝕氣體的車間、起重設備每年一次)。由機務科或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不合格的設備應限期整改或停止使用。

          四、機務科、使用單位必須嚴格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匯編”《起重設備安全管理規程》執行。嚴格執行維護、保養、檢修制度。

          第六條廠內運輸機械

          一、單位內運輸機械車輛應有可靠的合格證明,證明必須符合技術規程要求。啟動器、操縱機構、制動器、音響、燈光信號等必須齊全、完好、有效。

          二、駕駛作業人員必須經市主管部門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憑證操作,并嚴格執行單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匯編”有關安全操作規程。

          三、物品必須裝載正確,捆綁牢靠,平穩。必要時須用繩索捆綁,堆放高度必須符合安全規定,不準物件拖地駕駛。嚴格禁止人貨混裝。

          四、院內及施工現場行駛時速按下列規定執行:

         。ㄒ唬┢嚥坏贸^10公里。在車間內部、出入門或倒車時不得超過3公里;

         。ǘ╃P車不得超過5公里。在車間內部、出入門或倒車不得超過3公里;

         。ㄈ┓奋嚕坏贸^十公里。車間內不得超過3公里。

          第七條其他特種設備

          一、設備必須完好,安全附件齊全、可靠。嚴格按計劃周期規定要求維護、保養、修理。

          二、壓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須按規定周期進行鑒定,有合格證,在鑒定期內使用。

          三、操作人員必須經設備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憑證上崗。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匯編》有關工種的安全操作規定。

          第四章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第八條根據gb5036-85,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下列人員由市勞動部門管理。

          一、電工作業:輸、變、配電、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修理、試驗等作業。

          二、金屬焊接(氣割)作業:氣焊、氣割、氣體保護焊及電弧焊等作業(含鍋爐、壓力容器焊接)。

          三、建筑登高架設作業:建筑、安裝、維修施工中2米以上的腳手架架設、拆除等作業。

          四、辦公區及施工現場機動車輛駕駛作業:行駛在辦公區或施工現場內的各類機動車輛和專用機動行駛機具的駕駛作業。

          五、起重機械作業:起重機械的司機。

          六、鍋爐司爐作業:司爐工。

          七、其他必須經市主管部門考核持證上崗的工種。

          第九條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從事本工種作業實際工作時間一年以上,具有基本操作技能,方能獨立操作。

          第十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市主管部門、機務科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理論與實際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準獨立作業。

          第十一條培訓已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必須進行復訓,復訓周期按市主管部門的要求執行。凡到期拒絕復審者,操作證作廢,不得繼續作業。

          第十二條屬市主管部門管理的特種作業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調動工種時,要征得技安部門同意。

          第十三條調離本工種崗位半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需回原工種工作時,必須經市主管部門審查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復原工種,獨立操作。

          第十四條對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特種作業人員,技安部門可根據情節,經主管領導同意給予獎勵。對違章作業或造成事故者,技安部門可根據情節,有權扣證一至十二個月,或者提出行政處分意見。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各單位要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管理。經常檢查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操作,嚴格實行憑證操作制度,無證者一律不準進行特種作業。對安排無證人員進行特種作業的部門和項目部,發生事故,根據情節,要追究有關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特種設備、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與上級有關文件規定抵觸時,則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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