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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配電管理制度(通用10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醫院配電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醫院配電管理制度 1
一、配電房由專人管理,保證供電正常。嚴禁無關人員進出。未經培訓,不得隨便開關操作室內設施、設備。
二、嚴格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制度,杜絕違章操作。
三、對設備和安全設施要勤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精心維護保養,確保安全供電。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盜工作,隨手關閉好門窗,經常查看防護網、密封條等,謹防動物竄入配電間發生意外。
五、嚴格禁火制度。嚴禁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帶進配電間;嚴禁燒電爐等。
六、配電房工作人員須持證上崗,積極參加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活動,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七、管理員應經常檢查設施、設備運作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每半年組織大檢查,保證供電系統有良好的性能。
八、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配電房。
九、抄表員來院抄表,管理員應做好配合、復核工作,確保數據準確。
十、遇到緊急事故,應快速準確地斷電、防止事態擴大。
十一、保持配電房衛生、整潔。
醫院配電管理制度 2
1、負責全院辦公、醫療、生活用電線路、照明設施的維修,小型電器的安裝工作,保證正常運轉。每年檢查一次變壓器、電纜絕緣情況。
2、保持線路導線間距,不超過標準,并絕緣良好。
3、配電室設值班電工,負責高壓電盤的'監視,經常檢查配電刀閘、刀開關觸點情況,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并積極排除,保證用電安全,對供電中的問題,及時與供電部門聯系。
4、發電機房閑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
5、使用明火加溫柴油機時,必須離開燃油,但工作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6、消防器材放置通風干燥醒目處,設專人管理。
7、實行24小時值班制,有急需維修任務,值班人員應隨叫隨到,保證用電設備正常運轉。
8、電工人員要經常到各科巡視,檢查安全用電情況。并主動征求意見,不斷改進工作。對違章用電予以制止,沒收違章使用電器,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9、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高、低壓配電室,重大線路維修必須二人以上,班長要現場監督。
醫院配電管理制度 3
一、電房重地,閑人不得進入,操作人員要有電工證方可操作;
二、任何人不得任意操作,不得隨意拉閘斷電;
三、雙電源供電,要經常檢查聯動裝置。手動操作時,要先確定市電停電方可進行手動操作;
四、做好防小動物、除塵防濕、防火工作,經常檢查運行情況,每周巡查一次,做好記錄;
五、凡發生停電事件,除應按規定及時處理外,還應迅速將事件報告院領導及供電部門。
醫院配電管理制度 4
為了實現安全工器具保管、試驗、使用和報廢等的過程規范化和標準化管理,保障職工在電力生產過程中使用安全工器具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公司系統所屬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皥猿忠患壸ヒ患,層層落實:的原則,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的開展并進行監督檢查;
2、根據《國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國家電力公司頒發的(電力生產企業安全設施規供手冊)和(江蘇電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標準)的規定,我們公司根據自身工作需求,配備合格的施工作業安全工器具和個人安全工器具,掌握其使用方法,使用前要認真檢查是否完好,是否超試驗周期;
3、個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由個人負責妥善保管,并根據安全工器具保管使用和定期檢查。試驗規定執行,如有遺失由個人負責按價賠償;
4、公用的工器具,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并建立管理制度;
5、安全工器具要進行編號,登記并建立檢查試驗臺帳,做到帳物相符;
6、安全工器具應規定分類存放,防止受潮、霉爛、變形、受熱,機械損傷,不可接觸各種油類、酸堿物質,以反腐蝕;
7、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是不得與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報廢的安全工器具混放,班組不得接收檢驗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檢驗不合格的工器具班組不得索回;
8、保管人員應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有關保管使用規定,及其使用方法,要對借出和收回的安全工器具進行登記和常規檢查;
9、安全工器具應嚴格按《申辦安全工器預防性試驗規程》中規定的.周期和標準進行定期試驗;
10、試驗工作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單位及個人進行,試驗合格后出具試驗報告,并在工器具上貼標(掛)合格證,安全工器具保管人員應及時在臺帳上做好記錄,班組安全員負責督促檢查;
11、新領用和經修理過的安全工器具必須經過檢查合格,并標貼(掛)合格證方可使用;
12、抽查試驗過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再使用。
配電分公司安全工器具使用規定
1、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者應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確使用和操作方法;
2、使用安全工器具之前,應認真檢查合格證上的試驗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內,嚴禁使用不合格和超過試驗周期的安全工器具,并進行使用前的常規檢查;
3、安全工器具在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下列常規檢查:
(1)是否清潔、完好;
。2)連接部分應牢固、可靠、無銹蝕、斷裂;
。3)無機械損傷、裂紋、變形、老化、炭化等現象
4、是否符合設備的電壓等級;
5、新領和經修理的安全工器具未經檢查試驗不準使用;
6、安全工器具不符合外界環境條件使用要求時,不準使用;
7、有聲、有光等雙功能的安全工器具,當有一功能失常時,嚴禁使用;
8、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應放置在妥當的地方,不可隨意亂放,以免受到污染或損壞;
9、安全工器具不能移作他用,不能替代普通工具使用,并不得隨意外售;
10、安全工器具的報廢制度:
(1)安全工器具經檢查或試驗達不到安全標準,由使用單位安全員鑒定后作報廢處理;
。2)抽查試驗過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再使用;
。3)抽查的安全工器具試驗不合格,則同批次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再使用。
醫院配電管理制度 5
1.變電站管理制度
1.1變電站內的一切設備、設施未經管理公司批準不得挪用。
1.2變電站為特殊場所,有專人負責運行管理, 無關人員一律禁止入內。
1.3除公司領導和公司保衛部經理、安保主管因工作需要可進入變電站外,其他非本站值班人員進行檢查、參觀、學習、聯系工作等事宜,必須經過工程部經理批準后方可進入。并認真執行登記簽字制度,由變電站備存全部紀錄。
1.4變電站為24小時運轉,運行期間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離開。
1.5各站內的設備為特殊設備,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說明運行及保養。
1.6機房內禁止吸煙、不準擅自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機房,定期更換滅火器材。
2. 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2.1高壓變配電崗位按勞動局規定,應具有合格的職業操作證才能上崗,并按期進行職業操作證檢驗。
2.2按崗位操作規范要求進行值班倒閘操作。
2.3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安檢制度,在重大設備檢修和操作時,主管負責人必須到場。
2.4按設備檢修計劃,對變配電設備進行年度檢修。
2.5各變配電站房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站房內外及操作設備按要求設置警示標牌,門、窗、鎖具要牢固可靠。
2.6值班運行員工應具有急救、消防等安全知識。
2.7遇有突發事故時,按事故處理應急預案執行操作。
2.8避雷裝置必須在雨季前進行測試檢查,對銹蝕部分進行除銹上漆。
2.9對電力系統的接地,按規定定期保養檢測,其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規范要求。
3. 高壓變電站崗位責任制
3.1值班人員必須熟悉本公司供電系統電氣設備的性能及運行方式,掌握操作技術。
3.2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電氣安全工作規程》和本公司供電系統操作規程。
3.3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3.4定期巡視檢查所有變配電設備和園區用電設備。
3.5值班人員隨時掌握本公司供電系統設備運行狀況,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報告工程部。
3.6值班人員應每天打掃變電站的衛生,并保管好工具及備件。
3.7高壓變電站為重要場所,無關人員禁止入內。如有檢查、參觀、學習等事宜須經工程部經理批準。
3.8值班人員在交班時,必須把本班的運行情況、倒閘情況以及本班處理的'事情及遺留問題進行認真交接,雙方在值班記錄上簽字,遇有特殊情況不得交接班。
4. 變電站巡回檢查制度
4.1值班人員每小時抄高壓電站表一次,各班要定時對各變電站進行巡查,巡查時間為6:00、9:00、15:00、22:00。按規定認真填寫運行紀錄。如遇惡劣天氣或自然災害及遇其它特殊情況時,要及時巡視檢查,防止事故發生。
4.2巡視檢查內容主要有,運行中的供配電設備的工作狀況;各類繼電器保護電路、報警電路的工作狀況;備用發電設備、應急供電系統的準備狀況。
4.3外環路燈及園內各類路燈每周檢查二次,并及時安排維修。
4.4各類儀器、儀表讀數,和各類路燈照明檢查情況要填入交接班工作日志。
5. 配電系統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強電系統設備無論運行與否,都應定期進行維修保養:
5.1對變壓器設備外表進行每年一次清掃。
5.2避雷設備、供電系統的接地網每年進行一次試驗或測試,對不合格者,進行維修,使其達標。
5.3備用柴油發電機每月起動一次,每次15分。
5.4高壓配電設備每年進行一次項修;主配電設備每5年進行一次大修;供配電設備每年進行一次檢修。
醫院配電管理制度 6
1.目的
為確保公司生產的連續性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性,特制定本操作制度。
2. 適用范圍
公司高壓配電站。
3. 職責
操作由生產部運行班電工進行,操作必須由1人操作,1人監護,其中學工和相關工作經驗低于一年者,或剛參加工作不到一年者不得作監護人。
4. 工作程序
一、操作程序
1. 凡高壓停、送電操作必須嚴格執行“操作票”制度,由操作者或監護人根據下達操作任務填寫操作票,在行動特殊情況下,嚴禁無命令操作,嚴禁預約停、送電。
2. 操作票由生產生產部領導或指定工程師或總經理簽發。簽發人在簽發之前,必須了解清楚操作任務及配電站設備的運行程式。
3. 操作者在操作前必須了解清楚操作內容與將要操作的配電設備是否相符,以及變配電設備的運行程式,直流屏工作是否正常和蓄電量是否滿足本次操作和到下次恢復操作之間的設備供電和操作用電。
4. 操作前應作好安全措施工作,如穿上絕緣靴,戴上絕緣手套等,要求操作熟練,動作迅速、準確。
5. 操作原則上采用現場手動方式操作,緊急和確保各方安全情況下可以采取遠控。
6. 嚴禁帶負荷拉開或合上隔離開關。停電時原則先斷開饋線斷路器,進線斷路器,隔離開關。送電時必須先合上隔離開關,進線斷路器,饋線斷路器。
7. 嚴禁帶負荷將高壓開關柜的斷路器在工作位置于實驗和斷開位置之間移動。
8. 嚴格按照操作票和操作規程操作若操作票與規程有悖時,需要核實后再操作。
9. 每項操作必須有一定間隔時間,原則上上一項操作結束后,待蓄能結束后方能進行下一項操作。
二、 停電檢修操作程序
1. 先將生產設備停止,將各1#-3#低壓站進線開關分閘。
2. 依次將高壓室各變壓器饋線柜上int綜合保護單元的功能開關插入鑰匙,將其位置指向現場操作位置。
3. 按兩下分閘按鈕,斷路器分閘,顯示屏和面板指示燈有相應變化指示。
4. 按照相同方法將母聯柜斷路器斷開。
5. 將進線柜斷路器斷開。
6、 將所有斷路器和負荷開關小車用專用手柄搖至試驗位置,面板指示燈有相應指示。
7. 在進線柜上掛上“設備檢修,禁止合閘”警示牌。
8. 有接觸可能帶電部分的檢修時需要將接地開關合上。
三、 計劃停電和恢復操作程序
1. 先將生產設備停止,將各1#-3#低壓站進線開關分閘。
2. 依次將高壓室各變壓器饋線柜上int綜合保護單元的功能開關插入鑰匙,將其位置指向現場操作位置。
3. 按兩下分閘按鈕,斷路器分閘,顯示屏和面板指示燈有相應變化指示。
4. 按照相同方法將進線斷路器斷開。
5. 計劃停電時間結束后,先檢查高壓進線是否帶電,是否缺相。
6. 將int綜合保護單元的`功能開關插入鑰匙,將其位置指向現場操作位置,按兩下合閘按鈕,將進線斷路器合閘。
7. 檢查pt柜電壓指示是否在額定值±5%范圍內,否則檢查原因。
8. 進線電壓正常后,依次按變壓器饋線柜int綜合保護單元合閘按鈕將需要供電的變壓器供電。
9. 檢查配電屏工作無異常后操作結束。
四、 突然停電和停電檢修后恢復供電程序
1. 突然停電后需要依次將高壓室各變壓器饋線柜和進線柜上int綜合保護單元的功能開關插入鑰匙,將其位置指向現場操作位置,按兩下分閘按鈕,將變壓器饋線斷路器和進線斷路器分閘。
2. 檢修結束后需要將所有斷路器按以前對應關系搖至工作位置,面板指示燈有相應指示。
3. 檢查高壓進線是否帶電,是否缺相。
4. 將進線柜int綜合保護單元的功能開關插入鑰匙,將其位置指向現場操作位置,按兩下合閘按鈕,將進線斷路器合閘。
5. 檢查pt柜電壓指示是否在額定值±5%范圍內,否則檢查原因。
6. 進線電壓正常后,依次按變壓器饋線柜int綜合保護單元合閘按鈕將需要供電的變壓器供電。
7. 檢查配電屏工作無異常后操作結束。
五、 注意事項
1. 單項操作時可以不需要操作監護人,特殊情況下可以先操作后填寫簽發操作票。
2. 單項操作是指對變壓器饋線柜操作,停電操作后需將停電工作內容記錄和掛相應安全警示牌,送電時,確保無人員在該線路上工作后由掛牌人先摘牌再操作。警示牌的掛摘必須為同一人。
醫院配電管理制度 7
一、變配電所值班制度
(一)必須設人值守的變配電所
1、35kv及以上供電的變電所,運行值班應實行雙人三班輪值。
2、6kv~10kv供電的區域變電所(如風井變電所、井口中央變電所等)及帶有一類供電負荷的變電所,運行值班應實行雙人三班輪值。
3、帶有一類供電負荷的變配電所,變配容量在500kva以下,應有人24小時值班。
(二)可無人值守的變配電所
1、6kv—10kv供電的專用且無高壓配電線路、不帶有一類供電負荷的變配電所。
2、低壓供電變配容量較小,故障時不嚴重影響正常生產、生活用電,且較易恢復的配電站。
二、值班員文化水平、專業素質及崗位職責要求
1、變配電所值班電工,必須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受過專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人員擔任,持證上崗。變配電所值班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
2、認真貫徹執行集團公司電力調度命令和本單位分管供電領導的指示,熟悉并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部分、電力線路部分)》、《電力調度規程(某市供電總公司)》、《事故處理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等各項規章制度及值班制度。
3、熟悉本所電氣接線和運行方式,熟悉電氣設備的作用和性能,二次回路(繼電保護、計量指示儀表)的原理,繼電保護的`方式、定值、保護范圍及各級熔絲配置容量。
4、嚴格按照倒閘操作和事故處理規定進行倒閘操作和事故處理,具備進行倒閘和事故處理的能力。
5、正確執行工作票制度,審查工作票內容,認真履行工作許可手續,負責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表示牌和裝設遮攔),指明設備帶電、停電范圍,向工作人員明確交代安全注意事項。負責檢查驗收并簽認檢修設備的工作質量,做好設備投入或檢修工作。
6、掌握電氣設備的運行狀態,認真執行設備巡視制度,及時發現設備缺陷和事故隱患,并認真記錄,及時匯報有關人員。按時抄報電壓、電流、負荷電量、主設備溫度等報表,做好用電負荷調整工作。
7、對無人值守變配電所,必須加鎖指定專人負責管理,配備專職維護電工,負責變配電所的設備維護和設施管理,保持設備完好。維護電工應對變配電所每周進行一次巡視檢查,并做好相應記錄。
8、實行雙人值班的場所,每班至少應有1名正值當值,并設立1名值長。
9、各變配電所設班長、副班長各1名。
醫院配電管理制度 8
一值班員在巡察時須保持:10kv 0.70米;以下0.1米平安距離。
二凡配電室內停電,均需填寫“停送電工作票'。
三嚴格執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監護人按“停送電工作票”的操作挨次宣讀口令,并且每操作完一項,在其前面畫“v'號的操作規程。
四高、低壓設備的操作,都要先在模擬板上核對性操作,然后按規定在設備上操作。
五高壓操作,必需穿帶好合格的'絕緣鞋、絕緣手套,使用合格的絕緣拉桿等。
六嚴格執行停電、驗電、掛地線、掛警告牌和監護制度。
七工作票或口頭調度中的錯誤應否決執行,對疑問要問清晰,不能草率從事。
八高壓柜舉行檢修,須拉開負荷開關和上下隔離開關及室外跌落保險。
九進入高壓柜工作時,除拉開負荷開關和隔離開關及跌落保險外,還必需斷開其它有關電源。
十觸及電容器和電纜頭,必需舉行人工放電。
十一雷雨時不要在避雷針和高壓設備附近停歇。
十二在高、低壓設備上工作時,值班人員必需完成操作票中所有平安措施后,才干準許工作人員進入現場工作。
十三檢修完畢后,拆除地線、遮欄、標志牌。此時,設備應視為帶電狀態,不能再次觸及,否則重新布置平安措施。
十四部分停電時,應設監護人并不得參加其它作業,應始終對全部工作人員活動范圍舉行監護,使其與帶電設備保持平安距離。如發覺有危及平安的行為,應準時提出訂正,須要時令其停止工作。
十五進入配電室一律穿絕緣鞋,不準穿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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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 則
1.1為了加強公司系統內電纜的管理工作,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身和設備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2公司電纜管理部門為設備部。
1.3公司電纜敷設、檢修、巡查等工作按公司設備分界由電氣分公司、熱工分公司、燃運分場、機修分場、發電部、物業公司負責,以上分場主任(公司經理)為本分場(公司)電纜安裝、檢修、巡查專責人。
2.管理內容
2.1 電纜敷設
2.1.1 敷設電纜的一般要求
2.1.1.1 選擇電纜路徑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2.1.1.1.1 電纜路徑要短;
2.1.1.1.2 避免與其他管線交叉;
2.1.1.1.3 避開規劃中需要施工的地方;
2.1.1.1.4 不接近易燃物及其他熱源;
2.1.1.1.5 便于施工及維修;
2.1.1.1.6 不使電纜受到各種損壞(機構的、化學的、地下電流、水上銹銼、蚊鼠害等)。
2.1.1.1.7 以下電纜應盡可能分開或分段敷設:
2.1.1.2.1 不同機組之間;
2.1.1.2.2 同一機組雙套輔機之間;
2.1.1.2.3 工作與備用電源之間:
2.1.1.2.4 全公司公用負荷之間;
2.1.1.2.5 動力與控制電纜之間。
2.1.1.3 電纜的彎曲半徑應不小于下列規定:
2.1.1.3.1 聚氯乙烯絕緣的電纜1 0倍電纜外徑: ·
2.1.1.3.2 交聯聚乙烯絕緣多芯電纜15倍電纜外徑:
2.1.1.3.3 油浸紙絕緣多芯電纜(鉛色、鎧裝)1 5倍電纜外徑:
2.1.1.3.4 鉛包電纜、橡皮電纜和塑料絕緣電纜及控制電纜按制造廠規定。
2.1.1.4 電纜從地下引出地面的2m部分,一般應采用金屬保護管或保護罩保護,確無機械損傷場所的鎧裝電纜,可不加保護。
2.1.1.5 電纜的金屬外皮,支托架及保護管均應可靠接地。
2.1.1.6 電纜布線的基本原則為:
2.1.1.6.1 電纜在支、托架上從上到下排列順序一般為從高壓到低壓,從強電到弱電,從主回路到次要回路,從近處到遠處;
2.1.1.6.2 同一層支(托)架電纜排列以少交叉為原則,一般為近處在兩邊,遠處在中間,必須交叉時應盡量在始終端進行;
2.1.1.6.3 不同單元的電纜盡量分開;
2.1.1.6.4 隧道交叉口及電纜夾層人孔通道和出入口處的跨越電纜,應保證高度不小于1.4m。
2.1.1.7 電纜占用的支架長度:
電力電纜之間一般按有間距敷設,控制電纜可緊靠敷設,每把電纜占用支架長度可參考以下數值估算:
6kv電纜平均外徑40-50mm,占用支架長度80-100mm;380電纜平均外徑30-40mm,占用支架長度60-80mm;控制電纜平均外徑20~30mm, 占用支架長度30-40mm。
2.2 電纜構筑物的要求
2.2.1 電纜隧道
2.2.1.1 隧道人孔出口數目及要求:
2.2.1.1.1 長度小于7m,一個出口;
2.2.1.1.2 長度在loom以內,應有兩個出口;
2.2.1.1.3 長度大于100m時,每兩個人孔距離不大干75m;
2.2.1.1.4 人孔直徑應不小于700mm。
2.2.1.2 電纜隧道的防火要求見2.2.2;
2.2.1.3 對隧道防止地下水的入侵和積水的措施:
2.2.1.3.1 嚴禁管溝水排入隧道;
2.2.1.3.2 與管溝交叉處應密封好;
2.2.1.3.3 應保證有0.5-1%排水坡度,應有排水小溝將水引至集水并排到下水道,必要時設自動啟停的排水泵。
2.2.1.4 與管溝交又方式:
2.2.1.4.1 降低或提高隧道標高,但應考慮好排水:
2.2.1.4.2 壓縮隧道高度(不小于1.4m)及支架間距(不小于1 50mm)或增加隧道寬度及支架長度或減少支架層數。
2.2.1.5 隧道人孔蓋板應能用同一的鑰匙從外面或里面打開,打開后不能自動關上,
蓋板的重量應考慮一個人能開啟。人孔內應有固定的鐵梯。
2.2.1.6 隧道內應裝設36v照明。
2.2.2 電纜溝
2.2.2.1 屋內電纜溝:蓋板與地面平,當容易積灰積水時,用水泥沙漿封死。
2.2.2.2 屋外電纜溝:蓋板高出地面并兼作操作走道。
2.2.2.3 廠區電纜溝:為了不妨礙排水,其蓋板一般低于地面300mm,上面鋪以細上或砂。
2.2.2.4 電纜溝從廠區進入廠房處及與隧道連接處應設置防火隔墻,詳見(防火部分)。
2.2.2.5 電纜溝底排水坡度不小于0.5%-1%,且不應排向廠-房內側。
2.2.2.6 電纜溝蓋板宜采用質輕強度高的角鋼邊框鋼筋水泥板。
2.2.3 架空橋架
2.2.3.1 橋架底部距地面高度:廠內不小于2m;通過室外道路處不小于4.5m。
2.2.3.2 固定托架的支吊架水平距離一般為2--3m,垂直間距為3-6m。轉彎處的托架亦應固定,固定點宜取托架長度的四分之一處。
2.2.3.3 橋架通過柵格通道下或室外布置時應加蓋板。
2.2.3.4 橋架的彎曲半徑須滿足電纜彎曲半徑的要求,一般不小于300-600mm。
2.2.3.5 橋架從室內穿到室外時, 向下傾斜坡度不小于1%。
2.2.3.6 橋架系統應保證電氣上的可靠連接并接地,當作為主接地導體時,托架每隔1 0-20m應重復接地一次。
2.2.3.7 托架的路徑應考慮安裝維修的方便,留出一定的活動空間。
2.2.3.8 水平托架的電纜一般不必固定,為了保證電力電纜間凈距,亦可每隔1 0m或轉彎處加以固定;垂直敷設電纜每2m固定一次。
2.2.3.9 電纜在托架上的充滿度按下述要求確定:
動力電纜一般按散熱要求布置, 即保持電纜之間凈距不小于電纜外徑;控制電纜可重疊堆放。
2.2.3.10 架空托架與熱管道及其防火阻燃要求見(防火部分)
2.2.4 電纜豎井
2.2.4.1 豎井位置應靠近墻或柱子,且便于跟電纜隧道或溝相連。
2.2.4.2 不與周圍管道、風道交叉。
2.2.4.3 敷設檢查方便,電纜路徑要短。
2.2.4.4 在多灰塵場所,應有密封措施。
2.2.4.5大型豎井在地面或樓板處應設有門,沿豎井全長裝設固定的金屬扶梯,以便從內部進行敷設檢查。
2.2.4.6 豎井底部基礎應高出地面50-1 00mm, 以防水流入。
2.2.5 電纜夾層
2.2.5.1 夾層凈高不小于2m。
2.2.5.2 支吊架最低一層格架距底一般為1000mm,但過道處人孔支架距底不應小于1400mm。
2.2.5.3 支架的布置應使屏上電纜引接方便,應避免屏內端子受力。
2.2.5.4 無關管道不得穿過電纜夾層。
2.2.5.5 夾層內的防火要求詳見(防火部分)。
2.3 電纜的巡查
2.3.1 巡查周期
2.3.1.1敷設在土中,隧道中以及沿橋梁架設的電纜,每三個月至少-次。根據季節及基建工程特點,應增加巡查次數。
2.3.1.2 電纜豎井內的電纜每月至少一次。
2.3.1.3 電纜溝,隧道、電纜井、電纜架及電纜線段等的巡查,運行分場每周一次,
檢修分場每半月一次。
2.3.1.4 電纜終端頭,由現場根據運行情況檢修分場每1年停電檢查一次,運行分場每次巡視時都應檢查。
2.3.2 巡查的主要注意事項
2.3.2.1對敷設在地下的每一電纜線路,應查看路面是否正常、有無挖掘痕跡及路線標樁是否完整無缺等。
2.3.2.2 電纜線路上不應堆置瓦礫、礦渣、建筑材料、笨重物件、酸堿性排泄物或砌堆石灰坑等。
2.3.2.3 安裝有保護器的單芯電纜,在通過短路電流后,或每年至少檢查一次閥片或球間隙有無擊穿或燒熔現象。
2.3.2.4 對戶外與架空線連接的電纜和終端頭應檢查終端頭是否完整,引出線的.接點有無發熱現象和靠近地面一段電纜是否有機械損傷。
2.3.3 巡查結果的處理
2.3.3.1 在巡視檢查電纜線路中,如發現有零星缺陷,應記入缺陷記錄薄中,據以編制計月度或季度的維護小修計劃。
2.3.3.2 在巡視檢查中,如發現有普遍性的缺陷,應記入大修缺陷記錄薄內,據以編制年度大修計劃。
2.3.3.3 巡視檢查中,如發現電纜線路有重要缺陷,應立即報告運行管理人員,并做好記錄,填寫缺陷通知單。運行管理人員接到報告后應及時采取措施,聯系消除缺陷。
2.4 電纜防火及阻燃
2.4.1 對易受外部影響著火的電纜密集場所或可能因著火蔓延釀成嚴重事故的電纜回路采取防止電纜著火延燃的措施。
2.4.2 在通往控制室、繼電保護室電纜夾層的豎井或墻之間及盤柜底部開孔處,應采
取有效阻燃的封堵處理。樓板孔之間設置的阻燃封堵層,應能承受巡視人員的荷重,否則應設有安全防護標志等措施。
2.4.3 在電纜隧道及重要回路電纜溝中,應沿下列部位設置阻火墻:
2.4.3.1 公用主隧道,溝內引接分支通道處;
2.4.3.2 通向控制室、配電裝置室入口和廠外圍墻處:
2.4.3.3 長距離溝道內每相距200m范圍處。
2.4.4 阻火墻設置的基本要求:
2.4.4.1 通道中的阻火墻,采用軟質耐火材料構成。當不設置防火門時,應在靠阻火墻兩側電纜區段上施加防火涂料、包帶或采取其它防止火焰由門洞竄燃的措施。
2.4.42 在通向主控樓、主廠房(包括擴建墻端)和廠區圍墻處的阻火墻部位,設置防火門。
2.4.5 公用重要回路(如直流電源、消防、報警、事故照明、雙重化保護和水泵房、化學水處理、輸煤系統等)的非耐火型電纜,宜布置在兩個互相獨立或有耐火分隔的通道中。也可對其中一回路電纜作耐火處理(如采用耐火槽盒、施加防火涂料、包帶等)。
2.4.6 主廠房內易受到外部著火影響的區段(如汽機機頭或鍋爐房防爆門、排渣孔朝向的鄰近部位等),宜采取防止著火措施(如采用耐火或難燃槽盒、施加防火涂料、包帶等)。
2.4.7 在電纜接頭兩側緊靠2~3m長的區段,以及沿電纜并行敷設其他電纜同一長度范圍上,采用防火涂料,包帶作阻止延燃的處理。
2.4.8 靠近含油設備(如電纜終端或電壓、電流互感器等)的電纜溝蓋板、宜予以密封處理。
2.4.9 主廠房內架空電纜與熱體管路應保持足夠的距離、控制電纜不小于o.5m,動力電纜不小于1m。
2.4.10 在密集敷設電纜的主控室下電纜夾層和電纜溝內不得布置熱力管道,油氣管道及其它可能引起著火的管道和設備。
2.4.11 控制室、開關室、計算機宣等通往電纜夾層、隧道、穿越樓板、墻壁、柜、盤等處的所有電纜孔調和盤面之間的縫隙(含電纜穿墻套管與電纜之間縫隙)必須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2.4.12 電纜豎井和電纜溝應分別做防火隔離,對敷設在隧道和廠房內架構上的電纜要采用分段阻燃措施。
2.4.13 靠近高溫管道、閥門等熱體的電纜應有隔熱措施。
2.4.14 應盡量減少電纜中間接頭的數量。如需要應按工藝要求制作安裝電纜頭,經質量驗收合格后或用耐火槽盒將其封閉。
2.4.15 電纜溝應保持清潔,不積粉塵、不積水。安全電壓的照明充足,禁止堆放雜
物,電纜夾層、鍋爐、燃運分場內架空電纜上的粉塵應每月清掃兩次,并做好清掃記錄,時間為每月15日、30日,清掃部門為電氣分公司、熱工分公司、燃運分場,清掃區域按公司設備分界執行。
3.檢查與考核
3.1 檢查與考核部門:設備部和安全監察部
3.2 負責監督各部門、分場對本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3.3 對全公司范圍內的電纜安全、維護、檢查記錄,依照本管理制度實施監督檢查。
3.4 對電纜維護不及時,造成電纜使用不合格的部門、分場有權提出考核意見。
3.5 對因電纜性能不合格或使用維護不當所造成的不安全事件,依據公司相關規定提出對有關部門、人員的處理意見。
4 附 則
4.1 本制度由公司標準化委員會提出。
4.2本制度由設備部負責起草。
4.3 本制度由設備部負責解釋。
4.4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醫院配電管理制度 10
為貫徹安全第一的方針,確保小區供電系統安全正常運行及服務質量,特制定配電房管理制度。
1、負責供電系統操作、巡查、維修、養護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熟悉電氣設備情況和有關安全措施。
2、配送電建立24小時運行值班制度,對變配電裝置及高壓室每4小時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在值班記錄及巡查記錄中注明;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上報領班、部門經理。
3、配電設備由專職人員負責管理和值班,配電設備的.停送電由值班電工操作,非值班電工禁止操作。復雜的倒閘操作,必須執行操作票制度、監護制度,高壓環進、環出柜嚴禁操作。操作及檢修時必須按規定使用電工絕緣工具、絕緣鞋、絕緣手套等。高低壓柜開關狀態須作好警示、標識。值班員必須做好值班記錄,認真作好交接班。
4、領班須對巡查記錄、抄表記錄進行統計、制圖、分析,監視系統運行狀態,診斷系統故障,制定節能措施。
5、停電時,應提前向用戶發出通知;恢復送電時,在確認供電線路正常、電氣設備完好后方可送電。
6、配電房內設備及線路變更,要經公司工程部同意;重大變更,要上報公司領導批準。
7、配電房室溫不可超過攝氏40度。消防設施須定期檢查,保持完好、有效,并有手持式氣體滅火器。注意防止小動物進入;無關人員須經公司領導許可方可進入。
8、加強日常清潔、維護、檢修,確保供配電系統正常,配套設施、設備、裝置完好。
1、配電房工作人員須持證上崗,按時參加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活動。
2、嚴格操作規程和完全生產規則,杜絕違章操作和不安全行為。
3、對設備和安全設施要勤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精心維護和保養好設備,確保正常安全供電。
4、注意隨手關閉好門窗,經常查看防護網、密封條防護情況,謹防小動物竄入配電間而發生意外。
5、嚴格禁火制度。嚴禁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帶進配電間;嚴禁燒電爐等;配電間內嚴禁吸煙。工作人員須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6、嚴禁無關人員進出。未經培訓,不得隨便開關操作室內設施、設備。
7、管理員應經常檢查設施、設備運作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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