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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工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外用工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1、目的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勞務方、供應商、外來施工、參觀等人員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相關的勞務方、供應商及施工現場內非本公司職工人員。
3、職責
3.1 質安科是相關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使用單位負責簽訂或審查安全環保協議或施工合同,負責進行安全培訓教育,負責作業現場安全檢查。
3.2 綜合科是相關方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與相關方簽訂長期勞務合同。
3.3 工程科負責相關方管理,并審核其各類證件和資格及合同。
3.4 工程科負責供應商管理,負責審核各類證件和資質、考察、簽訂供貨合同、評價、續用等。
4、工作程序
4.1 相關方安全管理
4.1.1施工項目部必須對相關方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和安全保證條件進行確認,內容為:
1)驗證相關方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法人資格證、法人委托書、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工程取費資格證、施工企業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等證書真實有效。
2)相關方的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能否滿足工程需要;
3)相關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4.1.2安全保證條件確認后,由項目建設負責單位依照《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合同。合同中,必須有安全條款,明確雙方的安全工作職責及違反規定的處罰條款。合同簽訂后,經綜合辦審核,主管領導批準后生效。
4.1.3相關方開工前,必須落實施工或檢修方案:定人員,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質量標準,定檢查制度,須到項目建設單位備案。
4.1.4相關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做到:
1)明確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為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
2)明確雙方現場安全管理的對口工作人員;
3)項目建設單位負責對相關方進行安全教育,向乙方介紹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4)項目建設單位負責對相關方各級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作業現場及環境的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安全技術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條件,一同落實安全措施。
5)監督相關方對全體施工人員(包括民工、臨時工)進行全面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進入作業現場,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作業。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情況報項目主管單位存檔備案。
4.1.5相關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做到:
1)現場作業中,必須嚴格執行公司規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電等管理和審批制度。
2)施工和檢修機械、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3)現場施工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著裝和佩戴防護用品;
4)現場工作人員應接受用人單位和生產安全處的安全監督和檢查,對違章作業人員或妨礙公司安全生產的作業,用人單位和生產安全處有權令其糾正或停止作業。
5)相關方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或其它事故,應由其負責調查和處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的事故,相關方在上報其主管部門時,應同時抄送用人單位和生產安全處備案。
6)為加強對相關方進行管理和監督,使其認真履行各項職責,合同中應規定公司對相關方安全風險抵押保證金的數額及處罰辦法。
4.2供應商管理
4.2.1公司的所屬供應商、長期供應原燃材料、輔材料、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務的廠商,依照本制度辦理。
4.2.2供應處負責本制度編制、修改、落實、考核工作,分管副總經理負責本制度的審核、批準。
4.2.3供應處根據公司經營計劃,負責采購的實施。。
4.2.4供應商管理程序
4.2.4.1供應商開發
1)供應商接洽。
2)供應商資質、信譽收集,供應商基本情況表填寫,樣品鑒定。
3)供應處組織市場考察,編制供應商申請表,部門主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4.2.4.2供應商考察程序
1)組織供應商考察小組。
2)對供應商的價格、品質、技術、服務、信譽等作調研及評核。
3)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單。
4.2.4.3訂購、采購程序
請購 比價 議價 合同簽訂 訂購驗收、結算。
4.2.4.4供應商評價程序
1)每年對供應商就品質、交貨期、價格、服務等信譽度做一次評價,列出合格供應商。
4.2.4.5供應商評定辦法
1)供應商評定項目如下:
品質、交貨期、價格、服務
2)供應商評定辦法
。1)品質評價由供應處、質控處、生產安全處、使用單位組成,依據批次合格率評分;
計算:進料批次合格率=(檢驗合格批次/總交驗批次)×100%
。2)交貨期由供應處依據采購計劃規定的交貨日期進行評定;
A.如期交貨為優秀;
B.延遲1~2次的為合格;
C.延遲3次以上為不合格。
(3)價格由供應處對價格進行評定;
A.供應商報價合理為優秀;
B.供應商報價基本合理為合格;
C.在企業采購物資困難或急用時,供應商有意抬高價或強行抬高價格,為不合格。
。4)服務評價由相關部門進行評價
A.服務效率高、急用戶之所需,能夠經常趕到現場指導服務且沒出過質量等問題,為優秀;
B.服務熱情、周到,能夠滿足客戶所需為合格;
C.服務差、有意推脫、延誤時間為不合格。
。5)信譽度由供應處負責對供應商供貨品質、交貨期、價格、服務四項評價進行匯總。
A.四項全部優秀的,信譽度為優秀;
B.四項中全部為合格以上的,信譽度為合格;
C.四項中有一項不合格的,信譽度為不合格;
信譽度合格以上的,為合格供應商。
4)供應商復查
。1)每年對合格供應商進行一次復查;
。2)品質、交貨期、價格、服務等有重大問題時,隨時可以作供應商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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