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衛生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共場衛生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共場衛生管理制度1
1、主要領導負責,建立衛生管理網絡,配備衛生管理人員,建立好各項衛生臺帳。
2、嚴格貫徹《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持有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經營,衛生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3、積極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監督和監測工作。
4、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每年進行健康體檢,凡患有病毒性肝炎、傷寒、痢疾、活動性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公共場所疾病者,及時調離。未能取得健康證者不得上崗工作。
5、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衛生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新上崗人員未經體檢和取得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不得上崗工作。
6、建立衛生宣傳制度,加強衛生宣傳,提高從業人員的衛生意識和法制觀念。
7、建立公用物品的消毒、換洗制度。公用物品的消毒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實行上客一換一消毒。消毒換洗臺帳齊全。
8、建立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按照要求及時向衛生防疫站報告。
9、定期檢查、考核、評比。
公共場衛生管理制度2
1、公共場所下列項目應符合國家相關衛生標準和要求,主要有空氣、微小氣候(溫度、濕度、風速);水質;采光;照明;噪音;顧客用具和衛生設施。
2、嚴格執行衛生部發布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的總則、衛生管理、衛生監督、罰則、附則等內容。
3、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年按規定進行健康檢查,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4、公共場所應做好以下衛生工作
。1)、公共場所環境復雜,應避免滋生蟲害,避免其成為傳播某些疾病的媒介。
。2)、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與顧客的健康狀況是相互影響的,所以應嚴格做好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
。3)、對供公眾使用的器具,應嚴格執行消毒管理,杜絕因器具消毒工作沒有做到位而傳染某些疾病。
。4)、公共場所室內人群集中,易使空氣污濁,并傳播疾病,所以應嚴格做好消毒和空氣通風等工作。
。5)、公共場所顧客逗留時間短,存有依賴思想,對公共場所保潔的責任心差,容易使公共場所變臟、變亂。應隨時做好公共場所的保潔工作,及時清理衛生死角,杜絕滋生蟲害的可能。
(6)、公共場所容易通過物件的存放或接觸,產生相互污染,影響人們的健康。應嚴格做好公共場所物件的分類存放、分類管理工作,避免交叉污染。
5、經營場所嚴格執行以下禁煙制度:
。1)、員工在公共場所禁止吸煙,違規者按照相關規定處罰。
。2)、做好禁止吸煙的宣傳教育工作。
(3)、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內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標志。
(4)、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內不放置吸煙器具,不得設置煙草廣告。
公共場衛生管理制度3
1、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領取“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后方能上崗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3、旅店業、餐廳、咖啡廳、酒吧、茶座、娛樂場所、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游泳場(館)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其余場所從業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4、公共場所內經營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按《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進行。
5、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衛生知識培訓,學習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基本衛生知識和基本衛生操作技能等,熟悉并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各項衛生操作規程和有關衛生要求。
6、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后每兩年進行一次衛生知識復訓。
7、健康檢查項目按衛生部“預防性體檢管理辦法”進行,“健康證明”均不得涂改、轉讓、倒賣、偽造。
8、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講究個人衛生。
9、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有連續二年應檢與應培訓人員、已檢與已培訓人員和已領健康證、培訓證人員名單;有衛生監督部門通知的不合格人員名單及其去向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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