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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采購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材料采購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材料采購管理制度 1
1、工程材料采購是一項系統工程,是工程成本控制重要環節,它直接影響公司經濟效益、工程質量和安全,考驗公司團隊協作及個人素質。為進一步規范公司采購行為,加強流程管理,特制定本暫行管理辦法。
2、分管采購副總,采購部、項目部、成本預算部、財務部、合同部在工程采購中分別承擔相因責任,及時處理采購流程中所具體負責的'工作內容。
3、各施工項目自開工前的備料及施工過程中的采購、入庫、驗收等均執行本辦法。
工程材料采購管理制度 2
1、制定材料采購計劃
①項目部及成本預算部根據標后預算,合同價款結合工程實際需要進場一周后、兩周內編制該項目總體采購計劃。
②項目部按照總采購計劃結合現場施工進度,詳細、全面分解“月計劃”以及10天一個周“詢計劃”。
③零星采購計劃要總體控制,月度不超4次,特殊情況除外。
④項目部要提前10天送交采購計劃表到采購部。
2、采購部接到采購計劃后應認真審核采購數量、品牌、質量標準、到貨日期,并考慮庫存情況,著手在已建立供方名錄中選擇供應商進行詢價、比價。如采購計劃有不可執行性項目,應以書面形式反饋項目部,以便及時調整計劃。
3、采購人員將可執行的采購計劃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后,確定供應商,擬定采購合同,合同中應明確施工項目名稱對應的.供貨商、廠家、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標準和到貨日期等。如貨期不能滿足需注明新的約定時間,同時積極聯系第二供應商,確保及時到貨。
4、采購金額達1千元以上,需簽訂采購合同,經合同部蓋章后視為有效合同,可執行合同,并負責跟進,督促供應商按期到貨。
工程材料采購管理制度 3
1、采購人員組織材料進場需首先辦理入庫手續,庫管根據收貨清單逐一核對材料數量、規格、型號、品牌。
2、由項目經理或指定的質檢員,按照采購計劃質量要求對入庫進行質量驗收,并對供應商提供的合格證,檢測報告,等資料統一保管。
3、經庫管、質檢員檢查核實無誤后填寫入庫單并需2人共同簽字方為有效結算憑證,其中一聯交財務、一聯回單、一聯留存。
4、不合格材料,嚴禁辦理入庫手續,一經發現處以材料金額5倍以上罰款。
5、財務部會同項目部、庫管要保證倉庫帳物相符,帳帳相等,一月一盤點。
工程材料采購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質量,規范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秩序,杜絕偽劣產品進入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環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業節水灌溉和農村供水產品認證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省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述材料設備主要指影響工程質量與成本的管道、水泵、水表、水處理設備、自動化控制設備等,其它材料設備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所有由國家補助資金建設或擬申請國家補助資金建設的工程都要執行本辦法。
第二章材料設備采購原則
第四條材料設備質量滿足工程建設要求。
第五條工程材料設備價格相對合理。
第六條材料設備采購程序規范。
第三章材料設備經銷單位管理
第七條在全省范圍內,對從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材料設備經銷的廠商實行信用備案制度。
第八條省水利廳根據廠商提供的有關資料,組織專家進行認真的評審,對產品質量優良、企業信用度高、服務質量好的廠商發放信用證書。材料設備質量投保的優先發放,同時對信用證書進行統一管理。
第九條廠商辦理信用備案應提供下列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
2、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副本)
3、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檢測報告
4、近三年工作業績
5、售后服務證明材料
6、通過水利部門組織的農村供水產品質量認證證書
7、注冊資金證明材料
8、其它相關資料
第十條材料設備廠商在農村飲水工程建設領域從事商業活動,必須附帶信用證書樣本。凡沒有信用證書的廠商不允許在全省范圍內從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材料設備的經銷活動。
第十一條信用證書實行年檢制度。對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售后服務不到位、有違規操作行為的廠商將取消其信用資格。未持有經年檢的信用證書的廠商,不允許在全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范圍內進行商業活動。
第十二條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的廠商,要記入其不良紀錄并按規定予以清出;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行政處罰。
第十三條工程建設單位擅自使用沒有信用證書的廠商供應的材料設備,要嚴肅查處,通報全省,如出現質量問題追究有關人員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信用備案工作的監督管理,切實加大查處力度,確保信用備案制度的順利實施。
第四章材料設備采購程序
第十五條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年度建設計劃和單項工程設計,對工程所需的材料設備,根據數量、規格、使用時間等做出采購計劃。
第十六條較大規模集中供水工程的材料設備采購,符合《山西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晉水政發[20**]39號)招投標規定的,由項目建設單位組織在獲得省水利廳發放的信用證書的廠商范圍內進行招標。通過考察綜合評選,采用價格合理、質量保證的材料和設備。
第十七條較小規模的集中供水工程和其它單村提、引、蓄供水工程的材料設備,由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召開供需見面會擇優選定;或由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參照當地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進行集中采購,要通過詳細的考察了解,選擇合適的產品。
第十八條確定材料設備采購供貨方后,應簽訂詳細的供貨合同,內容包括供貨方式及時間、產品的規格、價格及數量、質量、產地、品牌、等級、數量、價格、型號、供貨時間、性能以及售后服務、違約責任等。
第十九條工程用材料設備設專人管理,材料、設備進場后及時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對不合格的.材料、設備嚴禁辦理入庫手續,材料、設備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辦理后及時把材料、設備出入庫手續送交財務部,保證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第二十條供貨方應及時提供工程材料設備的證明和有關票據,以便結算入賬。
第五章材料設備采購監督
第二十一條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的監管工作。所有材料設備采購活動都要由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并派人參與監督;較大規模集中供水工程的材料設備招投標活動都要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備案。
第二十二條各級水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參與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的人員的監管。任何與材料設備采購有關的人員,無論任何原因,都不允許接受供應商的禮金、禮品或參加帶有娛樂性質的活動。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山西省水利廳負責解釋、修訂和補充。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工程材料采購管理制度 5
為加強公司自購材料出入庫管理,如實反映材料采購、調撥、使用情況,減少流通費用,降低材料采購成本,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辦法。為減少公司資金占用量,建設項目中大宗材料原則上實行零庫存,通過集中招標采購,確定大型供應商,通過本辦法進行調撥、保管、使用。
一、材料計劃:
采購部根據各項目施工單位報審批準的材料計劃,于每月20日前編制次月材料需求計劃,報工程部復核,總經理審定。材料員按當月采購計劃,按《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管理辦法》確定材料(設備)供貨商,并報公司領導批準后簽訂供貨合同。
二、驗收程序:
根據供貨合同供貨商送貨入庫(或直送工地),監理、施工、采購部、工程部、供應商五方聯合驗收,監理單位對材料的.質量、規格進行檢查,工程部和施工單位對材料的數量、規格、質量進行核定。符合要求,填寫材料(設備)驗收單,在材料驗收單上會簽。施工單位開出收料單一式四份,采購部二份(其中提交財務部一份),施工單位一份,供貨商一份。不合格材料退回,發生的損失由供貨單位自行負責。
三、建立臺賬:
采購部應在3日內辦理完畢入庫、調撥手續,并按照材料驗收單和收料單,建立材料(設備)采供臺帳。
四、手續上報:
材料員在辦理完畢入庫、調撥手續后,應在3日內將施工單位收料單一份報至財務部。
五、五方對賬:
采購部應于每月20日前會同工程部、監理公司和施工單位對賬,做到帳實相符。采購部應采每月20日前與供貨商核對材料(設備)。
工程材料采購管理制度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公司規范化管理,規范采購工作,保障工程進度的正常持續進行,選擇合格的供應商(廠家)并對采購過程進行嚴格的控制,確保供貨商提供的物料滿足施工的規定要求,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項目工程施工材料物料采購時,計劃審批的價格之審核、訂購、驗收、付款結算等,除另有規定外,悉以制度處理。
第三條職責劃分
1、由采購員全面負責對各工程材料物料的采購工作;
2、由工程部經理對工程部材料清單和材料使用計劃計劃單的數量、要求進行詳細審核把關;
3、由工程部對各類材料的質量、技術要求把關;
4、由采購員對該工程材料的數量、規格、價格控制把關。
第二章采購(計劃)審批
第一條采購計劃的制定
1、工程部應依據應根據圖紙、及實際需要制定《材料計劃單》和《用料計劃表》,確保材料規格、型號、數量無誤并簽字后報總經理進行審批;
2、總經理審批后,采購員依據工程部《材料計劃單》和《用料計劃表》制定《采購計劃表》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審批后,由采購員執行采購計劃。
第二條選擇供應商
根據審批后的采購計劃,選擇合格的供應商,進行詢價、議價與項目技術人員技術溝通評選確定后,每種材料供應商不準少于三家,由部門領導審核。
1、供應商的選擇可以通過互聯網、宣傳冊(合格供應商)廠家中選取;
2、長期報價采購,凡經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較大的材料,應事先選定廠商,議定長期供應價格。
第三條價格調查
1、已核定的材料,必須經常分析了解或收集資料,作為降低成本之依據;
2、已核定之材料采購單價如需上漲或降低,應附上書面之原因說明;
3、采購的數量或頻率有明顯增加時,應要求供應商(廠家)適當降低單價;
第四條詢價、比價和議價
1、根據采購物料的品種、規格、標準、數量和交付期的不同,采購人員應選擇至少三家符合采購條件的供貨商作為詢價對象;
2、采購人員根據過去采購的情況、市場變化情況、以及公司成本預算等情況,確定采購目標價格;
3、在得到供應商的報價信息后,采購人員對供應商的報價條件進行品種、規格、數量、質量要求等方面項目部技術人員進行核對,以保證供應商提供的物料符合公司實際的采購要求,并對供應商所報的價格、交付期、售后服務等方面進行分析比較,以便選擇條件最優的供應商;
4、供應商提供報價之物料規格與請購規格不同或屬代用品時,采購人員應送請購部門確認;
5、專用材料或用品,材料公司應會同使用部門共同詢價與議價;
6、對廠商的報價資料整理后,經辦人員應深入分析,以電話等聯絡方式向廠商議價。在公司規定的權限范圍內,采購人員應與供應商進行磋商,以使雙方最終在全部條款上達成一致;
7、對重大的物資采購,無論是技術、商務談判,要保證參加人數不少于兩人。有關價格、選型及其他重要的技術、商務談判,要求有兩個以上的部門派人參加。
第五條購前審批
采購員與供貨商初步溝通并完成詢價后,在《訂購匯簽單》上詳細填列以下事項,呈報負責相關部門領導審批:
1、詢價或議價結果及擬定“訂購供貨商”“交貨期限”與“報價有效期限”等;
2、注明與供貨商擬定的付款條件;
3、需與供貨商簽訂長期合同的,采購員應將草擬的《長期合同書》報相關部門領導審批。
第六條價格復核與市場行情資料提供
1、采購員應調查主要材料的.市場與行情,并建立供貨商資料,作為采購及價格審核的參考;
2、采購員應就公司工程部所提重要材料項,提供市場行情資料,作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決價格的參考。
第七條訂購作業
采購人員接到經批準的“定購單”后,應與供應廠商進一步接觸,進行正式的質量、價格和后續服務談判。金額較大或批量采購的應到對方生產工廠進行實際考察,在充分了解對方的資信程度、供貨能力和現貨品質后,向對方明確訂貨意向,并送樣報驗,未通過報驗的材料不準采購。
第八條簽訂采購合同
1、在采購作業所需的全部條款與供應商達成一致后,采購員需填寫正式的采購合同,合同需要列明至少下列條款:
(1)供應商資料:包括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
(2)采購物料的詳細描述:包括品名、型號、規格等,如有超出標準的特殊要求需特別注明;
(3)訂單所采購的數量/重量;單位包裝數量/重量;包裝件數;
(4)價格:單價,合計價,合同總額,定金或預付款;
(5)交付期:分批交付時應明確每批的交付時間和交付數量;
(6)付款方式;
(7)所需的質量證明(檢驗單、質保單、出廠證明單、化驗報告單等);
(8)質量保證條款:發生質量問題是進行退換或其他處理方法;
(9)運輸方式和銷售發票的要求。
2、采購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加蓋公司合同公章經對方簽章后生效。到供應廠商處現場采購的,由授權代理人簽字,對方簽章后生效;采購單一式兩份,雙方各保存一份。材料公司負責采購合同的傳閱會簽和各部門的存檔。
3、采購人員應跟蹤控制材料物料交貨期,及時向供應商跟催交貨進度。
4、發貨前要求供應商在“送貨單”上注明“訂購單編號”及“包裝方式”,以便驗收確認。
5、若屬分批交貨者,采購人員應在“訂購單”上注明“分批交貨”以資識別。
6、長期訂貨和大額進貨,原則上均應通過簽訂買賣合同的辦法進行,應與供應商定買賣合同書一式兩份。第一份存行政辦,第二份存供應商,另需合同復印件四份分別交材料公司、核算中心、財務中心及工程部存檔。
第九條緊急訂貨
采購人員接到主管經理以電話聯絡的緊急采購案件,應立即進行詢價、議價,迅速辦理。
第十條進度控制及事物聯系
除一般采購作業方式外,材料公司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購特性,選擇下列一種最有利的方式進行采購:
1、集中計劃采購: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須以集中計劃辦理采購較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項目,通知各請購部門依計劃提出請購,材料公司定期集中辦理采購;
2、長期報價采購:凡經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較大宗的材料,材料公司應事先選定廠商,擬定長期供應價格,呈準后通知各請購部門依需要提出請購。
第十一條退貨作業
對于檢驗不合格的材料退貨時,應開立“材料退貨單”并見附有關的“材料檢驗報告表”呈主管簽認后,憑此異常材料出廠。
第三章驗收與付款
第一條貨物進廠驗收
1、貨物進場供應商交貨時,采購人員通知庫管員,實際清點件數或稱重,對貨物攜帶的有關證件進行驗證,經與采購清單或采購合同內容核對相符后簽收,倉庫出具入庫單并由庫管員簽章入庫。如發現不符時,即通知材料公司會同處理;
2、對有專項質量要求的材料物資,通知工程部派質檢員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庫管出具入庫單并由庫管員簽字。
第二條付款結算
1、嚴格按照公司報賬工作流程和掛賬工作流程執行;
2、采購款項須按采購合同規定或采購單所約定的時間由材料公司統一支付;
3、付款申請由采購人員或被委托采購人員提出,申請付款應嚴格按照采購合同要求和項目進度情況進行,分清輕重緩急,必要時須提交驗收報告、物品入庫單據和對方發票,申請付款單上應注明預付款、已付款、余款,按審批權限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辦理付款手續;
4、只有在出現以下情況時才可由采購人員借款或墊款進行直接支付:
(1)緊急采購且不能及時辦理財務支付手續;
(2)在外埠采購且供應商要求立即付款時;
(3)在現場調試期間急需材料的采購;
(4)1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購。
第三條進度控制及異常處理
1、材料公司應特別注意“采購單”注明的到貨時間要求,掌握到貨進度;
2、采購人員發現供貨方發貨日期有延誤時,應主動與供貨廠商聯系催交,對異常原因及時處理對策,匯通相關職能部門、分公司處理。
第四條質量評價
使用單位應就企業內所使用的材料質量予以關注,根據使用效果對材料質量提出評價,以利于進一步工作。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參與采購過程的各相關部門,既要明確分工、明確責任、互相配合,還要注意發揮互相監督的作用,確保企業的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條參加采購的人員要嚴格自律,加強法制觀念,自覺抵制不正之風,任何人不得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并接受公司全體員工監督;
第三條超出本辦法的事項呈董事長核準后實施;
第四條本辦法自公布日期執行。
工程材料采購管理制度 7
零星工程材料的采購方式可以分為甲供和乙供兩種,具體采用的`方式按相關規定在確定施工單位時與施工單位明確。
一、甲供材料操作:
1、用材申請施工隊根據工程需要在開工前報用材計劃,用材計劃必須詳細注明材料的規格、數量和進場時間(見附件1)。
2、審核批準由后管處基建科審核用材申請,3000元以內的采購由后服公司批準,5000元以內的采購由后管處批準,5000元以上須經院分管領導批準;
3、材料采購根據用材計劃,須辦理技術學院招投標、競價、詢價申請表(見附件2),組織3家或3家以上供貨商進行競價、詢價或投標,供貨商需提供樣品。由后服公司維修中心或后管處基建科組織學院相關部門進行內部評標以確定供貨商并對樣品進行封存。
4、材料供應根據評標結果,書面通知施工隊,由各施工隊落實供貨數量和時間。材料進場需由基建科、維修中心責任人和施工隊共同驗收,由施工單位簽收送貨單(送貨單一式四聯,供貨商、施工隊、基建科、維修中心各一聯)。
5、材料入庫和領用材料入庫前需由后服公司或后管處辦理入庫單(見附件3)。根據施工隊提出用材計劃表,由基建科或維修中心辦理材料領用手續,并填寫領料單(見附件4)。
二、乙供材料操作:
乙供材料由施工隊在施工前填報技術學院材料報價單(見附件5)至基建科或后服公司運保中心,并注明材料品牌、產地、規格、數量等,由后管處基建科或后服公司維修中心負責認價,報后管處或后服公司及院領導審批。
工程材料采購管理制度 8
第一條為擴大政府采購規模,規范建設工程政府采購行為,提高財政性資金使用效益,保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納入區預算管理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以下簡稱“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符合《xx市政府采購目錄》規定的范圍以內和限額標準以上的建設工程,必須實施政府采購。
財政性資金包括預算內資金和預算外資金。
建設工程指市政工程及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包括工程的勘察、設計、監理。
第三條區財政局是區政府采購的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履行對區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具體負責區政府建設工程政府采購預算的審核、批復和執行,政府采購方式的確定,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管,政府采購資金結算及對政府采購當事人違規違紀行為的'處罰。
第四條政府采購方式的確定
凡使用財政性資金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原則上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進行政府采購。不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建設工程,其采購方式由區計委會商區財政局、審計局、監察局共同確定;使用財政性資金100萬元以下的建設工程,其采購方式由區財政局會商區計委、審計局、監察局共同確定。
第五條政府采購預算的審核、批復和執行
采購人在編制下年預算時,向區計委提出建設工程立項申請。區計委根據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編制區政府年度建設工程項目投資計劃,區財政局依據投資計劃做出年度預算安排,并納入部門預算,經區政府常務會審批,報人大批準后實施。區財政局在30日內批復到各主管部門,主管部門自財政批復15日內,批復所屬基層單位。采購人根據年度區政府工作安排和區財政局批復,編制年度政府采購預算草案,填寫《xx區政府采購立項表》,一并報送區財政局,區財政局據此做出采購計劃后執行。根據項目預算及采購計劃,屬于財政全額安排資金的建設工程項目,區財政局將資金全額撥入“政府采購專戶”;屬于財政補建設工程項目,區財政局待采購人將配套資金繳入“政府采購專戶”后,將補助資金撥入“政府采購專戶”。
采購人必須按照區財政局批復的預算執行。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確需對預算(項目)進行調整的,由采購人提出預算調整方案,列明調整的項目、原因、數額及有關說明。調整預算方案經區財政局審定,提請區人大常委會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六條政府采購項目的實施
采用招標方式進行政府采購的建設工程,必須嚴格按照《xx市xx區招標投標實施辦法》的規定執行;非采用招標采購方式進行政府采購的建設工程,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執行。政府采購結束后,采購人須將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及合同報區財政局備案。
第七條政府采購項目的財務驗收和結算
建設工程竣工后,由采購人與工程監理機構共同對項目進行驗收。區財政局會同區有關部門對驗收過程進行監督,并根據采購人提交的合同、請款報告和工程進度,經審價后撥付工程款。工程款撥付到95%時,采購人向區財政局提交《基本建設竣工決算報表》和基本建設竣工決算財務說明書及其他有關資料。當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區財政局根據采購人提交的竣工報告及驗收報告,在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后,撥付5%的工程尾款,采購人方可核銷基本建設各賬目。區計委立項的項目,節約的資金專項用于基本建設投入。其他建設工程,節約的資金一律留在國庫,用于平衡預算。
第八條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及處罰
區計委負責安排建設工程項目及對項目進行監管;區建委負責審批開工及竣工備案;區財政局負責對財政財務及政府采購程序進行審核、監管;區審計局負責對預算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區監察局對政府采購當事人進行監督。
在建設工程政府采購活動實施過程中,如出現需要解釋或說明的問題,區財政局向有關部門和人員發出《xx區政府采購質詢通知書》,有關部門和人員應在三日內做出書面答復。
工程材料采購管理制度 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工程建設項目采購與招投標活動,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確保工程質量,根據《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江蘇省高等院校基建工程招投標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州蘇大學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指工程建設項目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與工程建設有關,實現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重要設備、材料;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理、工程造價咨詢等服務;以及與項目配套的線路、管道、綠化及各種設備設施的施工和安裝。
第三條工程建設項目招標采購工作在學校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工程建設類招投標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招投標工作小組)全面負責,后勤管理處負責招投標活動的具體組織與實施,其中部分實驗室改造項目(實驗室家具、通風、潔凈等)由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負責。
第二章招標采購前期工作
第四條工程建設項目在招標采購前必須按規定進行論證與審批。
(一)基本建設項目須經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論證,校長辦公會或黨委常委會討論同意后,由后勤管理處按規定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二)維修改造項目按預算金額分類論證審批。
1.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下的,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批通過后組織實施;
2.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50萬元以下的,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后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3.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及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論證后,報校長審批;
4.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及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論證后,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5.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0萬元及以上的,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論證后,報黨委常委會討論決定。
第三章招標采購的范圍及方式
第五條采購方式分為招標采購(公開招標、邀請招標)、談判和詢價等。招標活動的組織形式分為有形建設市場委托代理招標和學校組織招標。
第六條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萬元以下的,可直接確定供應商。
第七條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萬元及以上、10萬元以下的,通過談判或詢價方式進行采購。
第八條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的,以招標等方式進行采購。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學校組織招標:
1.與施工相關的重要設備和材料等貨物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50萬元以下的;
2.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100萬元以下的。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學校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在州蘇市(工業園區)建設工程有形建設市場實施招標采購:
1.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0萬元及以上的;
2.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
3.與施工相關的重要設備和材料等貨物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及以上的。
第九條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0萬元以下的,以協議服務為主要形式。
第十條因特殊原因,無法進州蘇市(工業園區)建設工程有形建設市場公開招標的,經校長辦公會議審批同意后,可由學校組織招標。
第四章招標采購程序
第十一條 有形市場委托代理公開招標的,由招投標工作小組負責辦理委托手續并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招標程序一般如下:
(一)編制招標文件,發布招標公告;
(二)接受潛在投標人報名;
(三)資格預審確定投標人并備案;
(四)招標人發放招標文件并備案;
(五)招標人組織投標預備會或澄清答疑;
(六)投標人送達標書、開標;
(七)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
(八)招標人提交書面報告;
(九)中標結果公示;
(十)招標人簽發中標通知書;
(十一)合同備案。
上述程序當中的具體要求按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學校組織招標的,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招投標工作小組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1. 投標邀請函;
2. 投標須知;
3. 提交投標文件的方式、地點和截止時間;
4. 開標時間、地點和方式;
5. 投標人的有關資格條件要求,應提供的'有關資質和資信證明文件;
6. 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提供詳細的工程量清單;
7. 合同主要條款:如質量標準、工期要求、工程款支付方式、材料設備采供方式及清單等;
8. 施工組織設計等技術性條款;
9. 設計圖紙和技術規范等;
10. 投標報價要求及其計算方法(包括編制報價的依據、主要設備及材料品牌和工藝要求、供應方式,未計價材料價格處理方法、標價浮動范圍等);
11. 是否全部響應招標文件所有內容等承諾性說明;
12. 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或擔保方式要求;
13. 投標文件編制格式要求,可隨附投標文件格式化范本;
14. 評標的依據、標準、方法和定標原則。
(二)發布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文件。由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審核并發布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文件。
1.招標公告一般包含下列內容:報名資格條件;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內容、規模、資金來源;招標項目的實施地點和工期;獲取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的地點和時間;對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收取的費用;要求投標人提供有資格證明、資信狀況文件、擬派項目經理、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情況及其近五年來已完工工程,在建工程等業績情況材料。
2.資格預審文件一般包含下列內容:資格預審申請書格式;申請人須知;需要投標申請人提供的企業資質、業績、技術裝備、財務狀況和擬派項目經理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等證明材料。
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至報名申請日應當不少于3個工作日,報名時間不少于半個工作日。
(三)組織資格預審。實行資格預審的,由招投標工作小組組織進行。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不具有投標資格。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少于3個的,應當重新招標。超過9個的,可采用隨機抽簽等方式確定投標人。
(四)發售招標文件。
(五)踏勘現場與招標答疑。根據項目情況需要現場勘踏的,可由招投標工作小組統一組織。如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的,須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截止時間前以書面形式遞交,招投標工作小組將答疑文件以書面形式給投標人。答疑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六)招投標工作小組接受投標文件。
(七)確定評標委員會成員。評標委員會成員由項目單位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及以上單數(項目合同估算價較大的,一般應7人及以上,須有校外專家參加)。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八)開標。開標由招投標工作小組主持。開標時,由學校紀監審辦公室工作人員檢查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文件,開標時都應當當眾予以拆封、宣讀。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查。
(九)評標。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編制評標報告。
基本建設項目評標可以采用綜合評估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合理低價法、合理區間隨機確定中標人法或者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
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文件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所有投標。所有投標被否決的,應當重新招標。
(十)定標。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由招投標工作小組審核確定中標人。
(十一)發布中標公示。
(十二)簽訂并履行合同。基本建設項目學校與中標人訂立書面合同后7日內應當將合同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采用談判方式的,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成立談判小組。談判小組一般由項目單位的代表、專家,以及后勤管理處、財務處、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及以上單數;
(二)制定談判文件。談判小組根據采購項目情況制定談判文件,文件中應明確談判程序、談判內容、合同草案的條款以及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
(三)確定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參照《州蘇大學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確定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四)談判。談判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在談判中,談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其他供應商的信息。談判文件有實質性變動的,談判小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五)確定成交供應商。談判結束后,應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最后報價,談判小組根據談判情況以及價格等,綜合比較確定成交供應商;
(六)根據項目情況,發布中標公示或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七)簽訂并履行合同。
第十四條采用詢價方式的,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成立詢價小組。詢價小組一般由項目單位代表與后勤管理處或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財務處工作人員等組成,成員人數為3人及以上單數;
(二)制定并發布詢價公告(文件);
(三)確定成交單位;
(四)簽訂并履行合同;
第十五條 協議服務商的確定。
(一)學校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確定協議服務商,明確其服務的價格和條件,并以協議書的形式,由學校在協議有效期內自主選擇協議服務商及服務;
(二)協議服務商一般不超過5家;
(三)協議服務商的協議服務期一般為1年。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學校紀監審辦公室負責對招標采購活動進行監督,接受并處理招標采購活動中的相關投訴。有關部門和當事人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相關材料。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對學校招標采購活動中的違規違法行為進行投訴、檢舉和控告。
第十八條凡必須招標而不招標或化整為零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更正,并對相關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對參與招標采購活動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者,學校將依法追究紀律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項目竣工完成后須組織驗收并按相關規定審計。
第二十條未盡事宜,由學校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第二十一條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工程材料采購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x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工程物資采購管理,規范工程物資采購工作的程序和標準,防范和降低工程物資采購中的風險,保障公司經營的效率和效益,根據《內部會計控制規范---采購與付款》等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工程物資是指公司開發項目所需要的、由公司采購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工程材料、工程用設備、工程用施工設備。公司購買的管理用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不包含在本制度管理范圍內。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開發的所有項目。
第二章部門設置與職責分工
第四條需求部門
負責各工程項目開發、建設和后期管理的部門是工程物資的需求部門,負責審核確認施工單位提出的物資需求長期規劃和物資需求申請、及時提交物資長期需求規劃和近期需求申請、審核供應商、與供應商技術交流、物資驗收和物資后續管理等工作。
第五條采購執行部門
物資部是工程物資采購的執行部門,負責按照需求部門的計劃組織采購、采購合同管理、監督供應商執行狀況、工程物資采購信息傳遞、物資驗收和交接、建立采購臺賬、建立合格供應商檔案、提出采購付款申請等工作。
第六條采購審核部門
集團供應公司是工程材料采購價格的審核部門,負責收集并依據公司采購的歷史價格、外部市場價格、專業機構提供的價格等可比較信息對采購價格進行獨立審核。
第七條采購審批部門
按照集團公司的采購審批程序執行。
第八條采購監督部門
簽證部是工程物資采購工作的監督部門,負責對采購內部控制、采購工作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合同部、財務部對采購付款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章采購程序與工作標準
第九條月度采購計劃
需求部門每月根據工程設計和施工進度編制《月度物資需求計劃》,每月按時將計劃提交給物資部。物資部根據上報的計劃,進行匯總,形成《月度采購計劃》,報公司計劃會議審閱。審閱通過后,物資部根據《月度物資采購計劃》套用計劃或定額價格提出資金支付計劃,提交資金管理部落實采購資金,并統籌做好人員安排、時間安排等采購準備工作。
第十條需求申請
1、需求部門根據《月度物資需求計劃》按照統一格式編制《物資需求申請表》。《物資需求申請》應分類填寫,按照施工單位和類別連續編號,要求內容準確、明晰、完整,需求部門對申請的正確性和合理性負責。
2、需求部門應在以下規定時間內分別上報給物資部。
略
3、《物資需求申請》提交物資部前應由施工單位、監理公司、需求部門的工程人員和項目經理審核簽字。但下列情況必須經過特殊審批后方可提交給物資部:
1)提前申報天數少于規定時間的,應經分管領導審批;
2)未能在規定的申報日期申報的,應經分管領導審批;
3)沒有列入《月度物資需求計劃》的大、中型設備,應經公司總經理審批;
4)沒有列入《月度物資需求計劃》的其他物資,應經分管領導審批;
5)各施工單位、各部門必須按日期申報《物資需求申請》;
6)定價詢價工作單位、各部門必須已《工作聯系單》的`形式,并注明材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
第十一條采購申請
物資部收到需求部門上報的《物資需求申請表》后,進行審核并匯總,編制《采購申請表》。《采購申請表》應分類填寫,每類連續編號,并注明擬采取的采購方式。
1、公司招標采購方式:單類產品采購金額在10萬元以上并且根據實際情況可以進行招標的,將《采購申請表》提交給合同部進行招標,物資部、合同部、需求部門按照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共同完成采購工作,具體采購程序詳見公司《招投標管理制度》;
2、非公司招標方式:
1)單類產品采購金額在10萬元以上,但根據實際情況本次無法進行招標采購的,物資部將《采購申請表》提交公司分管領導、集團供應公司審核并批準后,執行采購程序。
2)單類產品采購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物資部根據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采購。
第十二條尋找供應商
物資部、各部門應尋找不少于5家供應商(采購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不少于3家)。供應商少于規定數量的,物資部應向集團供應公司書面報告原因,集團供應公司審核批準后進行采購。
需求部門應向物資部推薦供應商。特別是首次購買和技術復雜的項目,推薦的供應商應不少于3家。
物資部尋找供應商應遵循以下原則:
1、應根據成本效益原則,盡量多尋找供應商參與洽談;
2、重復采購的,應在公司的合格供應商數據庫中優先選擇供應商;
3、同類產品采購中,應不斷更新采購供應商,不得長期保持不變。
第十三條供應商評定
物資部收集尋找供應商的資質、資格等能夠表明供應商實力和水平的資料,與需求部門、審計部、分管領導、公司領導共同對供應商進行資格評定,篩選出符合要求的供應商。物資部將符合要求的新增供應商添加到公司的供應商數據庫中。
第十四條信息傳遞與溝通
物資部負責收集、整理采購信息,傳遞給評定合格的供應商,并接受和回答供應商提出的疑問。采購信息一般包含以下內容:
1、產品信息:包括產品名稱、數量、規格、型號、標準、品牌要求、產地要求等關于產品的信息,由物資部根據需求部門的需求計劃編制。
2、商務信息:包括付款方式、付款期限、要求的供貨時間、對供應商違約的制約條款等除價格之外的信息,由物資部根據集團公司的采購政策編制。
3、技術信息:包括產品采用的生產標準、技術指標、運行要求等技術信息,由需要部門負責編制后交給物資部。
第十五條技術交流
需要技術交流的,物資部組織需求部門與供應商以合適的方式進行技術交流,物資部對技術交流的組織工作負責,需求部門對技術交流的效果負責。技術交流后形成技術交流記錄,物資部、需求部門、供應商在記錄上簽字后交物資部存檔。
在技術交流過程中,需求部門應會同物資部對參與的供應商進行進一步的了解和審查,評估供應商的能力和水平,篩選出參與商務報價的供應商。
第十六條商務報價
在供應商充分了解和明確采購信息的基礎上,物資部組織供應商進行商務報價。物資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取得供應商的商務報價:
1、協商定價
物資部與供應商一一進行協商議價,供應商確定報價后向公司提供書面的《報價表》。物資部根據供應商的報價編制《報價匯總表》,并注明擬選擇的供應商和價格。
2、集中競價
由公司相關部門共同組成競價小組,負責召集供應商參與集中競價,取得供應商的書面報價文件。集中競價過程如下:
1)組成競價小組:競價小組一般由物資部、需求部門、審計部派員組成,是負責集中競價的臨時組織,由物資部牽頭組織開展工作;
2)發放集中競價通知:物資部在確定集中競價時間、地點、人員安排后,通知供應商參與集中競價;
3)確認采購信息:供應商按照要求參加集中競價,競價小組負責召集。供應商現場確認對產品信息、商務條款、技術條款已經知曉,并在《響應函》上簽字確認。
4)競價準備:競價小組宣布競價規則,發放《報價表》。
5)競價:供應商現場填寫發放的《報價表》,交給集中競價小組。
集中競價小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公布集中競價最低價格,安排供應商進行競價,競價輪數由集中競價小組確定。
6)簽署集中競價結果文件:最后一輪競價結束后,集中競價小組根據最后一輪的《報價表》編制《報價匯總表》,并注明擬選擇的供應商和價格。集中競價小組參與人員在《報價匯總表》上簽字,連同供貨商填寫的原始報價表交物資部存檔。
第十七條價格審核
物資部將《報價匯總表》報集團供應公司,集團供應公司對采購價格進行審核并簽批意見。
第十八條價格審批
價格審核完畢后,物資部將《報價匯總表》及相應資料報給公司分管領導、總經理審批。
第十九條通知供應商
公司領導審批后,物資部編制連續編號的《采購訂單》,報物資部經理審核批準后,將《采購訂單》發給供應商,通知供應商按照約定送貨。
第二十條簽訂合同
公司原則上應與供應商就每一筆采購簽訂供銷合同。根據實際情況不能簽訂合同的,應由公司分管領導和總經理批準。
物資部合同管理員根據采購審批結果,起草合同。需求部門負責提供合同的技術條款,技術條款應與相關方簽字的技術交流記錄一致。
合同起草完畢,合同管理員報物資部經理、公司分管領導、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后,辦公室簽章,合同正式簽署。合同管理詳見公司的《合同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通知收貨
與供應商達成供應協議后,物資部將《采購訂單》副本傳遞給需求部門、物資部保管員等相關單位和人員,通知其預計送貨時間,使其做好收貨準備。
第二十二條驗收與交接
物資部保管員、需求部門、施工單位、監管部門等相關部門負責物資的驗收和交接,具體分工和程序詳見《工程物資管理制度》。物資驗收入庫或交接后,接收人應當將收貨信息及時反饋給物資部。
第二十三條掛賬與付款
供應商執行訂單完畢后開立銷售發票,發票必須注明《采購訂單》號碼,并與《采購訂單》一一對應,不可將多張《采購訂單》的產品混在一起開立發票;
供應商將發票交給物資部采購員,采購員根據《采購訂單》和《報價匯總表》進行審核后,按照公司的審批程序進行審批,審批完成后到財務部辦理掛賬。根據與供應商的約定需要付款時,采購員填寫《付款申請書》,按照公司的付款審批程序進行審批,審批完成交財務部辦理付款事宜。
第四章采購檔案管理
第二十四條采購文檔
物資部應做好采購文檔的檔案管理工作,采購工作中的以下文檔應按照采購訂單批次整理歸檔:
1、物資需求申請;
2、采購申請;
3、產品商務文件、技術文件,技術交流記錄;
4、報價表和報價匯總表;
5、采購訂單;
6、采購合同;
7、驗收報告。
第二十五條采購臺賬
物資部應建立采購臺賬,采購員將各個采購階段的信息記錄于采購臺賬。物資部可以按照供應商、物資名稱、訂單號等不同索引進行查詢,以加強對采購的管理和對采購信息的利用。
采購階段
需要的記錄信息
需求計劃階段
需求計劃編號、需求單位、施工單位、聯系人、負責人;
產品品名、規格、型號、數量、進場開始時間、進場中止時間等。
采購階段
供應商名稱、聯系方式;訂單編號、合同編號、協議數量、協議價格、協議送貨時間等。
交貨階段
交貨日期、入庫單號、送貨數量、應付金額;
延誤原因、短缺原因、質量狀況;收貨人等信息。
付款階段
發票號碼、發票金額、付款日期、付款金額、應付余額等。
各個階段
其他特殊事項等
采購臺賬應定期與供應商、材料保管員、材料會計、財務部等相關各方進行核對,核對不一致的應及時查找原因并進行處理。
第五章監督與考核
第二十六條監督
審計部負責參與采購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并監督其運行狀況,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見;審計部負責監督采購執行工作過程,并有權對采購工作進行檢查,根據檢查結果,向公司高層領導提出處理和考核建議。
第二十七條考核
1、物資部應收集整理以下信息,并向公司負責考核的部門提出考核建議:
1)需求部門提出的需求計劃是否準確、需求計劃的變動幅度是否過大、文本編制是否規范、文本編制是否及時、文本傳遞是否及時等;
2)采購人員的采購工作是否及時、采購產品是否相符、采購產品交貨情況、采購程序和紀律的遵循性、編制文件是否規范、采購文檔管理、采購臺賬管理等。
2、公司負責考核的部門應對物資部的工作進行考核,并提出考核建議,包括:采購工作是否及時準確、采購程序和紀律的遵循性、采購文檔的管理、臺賬的管理等。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物資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公司頒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材料采購管理制度 11
一、總則
為規范公司施工項目物資采購管理工作,確保采購物資符合規定的質量要求,降低公司開發成本,結合公司實際,擬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結合公司項目開發的實際情況,依照“集中統一,合理采購,降低成本”的原則,適用于公司所有開發項目所需建筑材料、整機設備及其他材料的采購。
二、職責:
招標采購部作為組織材料設備采購的主體,負責物資供應計劃、采購實施和相關控制管理工作,負責采購招標的組織和協助采購合同的審查、審定,負責供貨服務商信息管理系統的管理。
1、招標采購部經理的職責:
1)負責招標采購部的日常行政工作。
2)負責組織員工的日常培訓工作。
3)負責審批年度及月度工作計劃,并按計劃執行。
4)負責對供貨服務商的審核、評審、考察,參加對供貨商的定期評價。
5)負責審核《工程材料采購計劃》。
6)負責審核相關采購項目的報價表。
7)負責與相應供貨商進行競價性談判。
8)負責審核相關采購合同。
9)審核材料付款申請書,并報上級主管審核、審定。
10)負責材料入、出庫的審批。
11)負責定期組織對全庫進行盤點,依照公司相關規定處理不合格品。
2、材料設備采購專干的職責:
1)協助部門主管做好日常行政工作。
2)負責編制年度及月度工作計劃,并按計劃實施。
3)負責編制《工程材料采購計劃》。
4)負責對供應商進行初步調查,制定《供貨服務商信息表》。
5)控制報表及采購實施,并對采購的材料服務質量進行驗證,形成書面材料供主管領導審核。
6)負責組織并參加對供貨商進行定期評價和考察。
7)協助參與與相應供貨服務商的競價性談判。
8)負責監督供貨服務商合同執行程度,協同處理合同執行事宜,形成書面材料上報。
9)確認材料付款申請書并上報審核、審批。
10)負責信息庫管理工組并定期更新材料追溯性記錄。
11)負責對新材料、新設備進行市場調查。
12)協助進行材料出、入庫工作的開展。
13)協助進行全庫盤點,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處理不合格品。
3、材料設備采購實行公司直接采購(甲供)與我司定價、定規格而承建商自行采購(甲定乙供)相結合的'方式。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1)依照與承建方簽訂的《建工合同》,合同條款中明確規定由承建方自行采購,我司定價、定規格的物資,招標采購部負責承建方自動材料的供方指定、價格認可和資金控制。
2)依照與承建方簽訂的《建工合同》,除合同條款中明確規定由承建方自行采購的物資,原則上由招標采購部統一進行采購。其中含大型設備(給排水設備材料等)和其他材料(鋼筋、電線電纜、鋪裝材料等)。
4、甲供物資明細:
在與承建商簽訂的《建工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供和甲定乙供物資范圍。沒有明確規定甲供的材料,招標采購部依據實際情況提出意見報主管領導審批,決定是否甲供,并提前通知項目部、監理方和承建商。
三、采購計劃:
1、招標采購部應根據項目總體規劃和工程建設進度計劃,會同相關部門編制采購供應計劃。
1)工程開工前5天,由招標預算組人員提出工程材料清單,送交招標采購部。
2)施工單位在圖紙會審后一周內,提出本單位承建工程所需材料的整體計劃,經監理方和項目部主管人員審核后,報招標采購部。
3)招標采購部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整體計劃,依照預算人員提供的材料清單進行審核后,并匯總編制材料采購計劃,提交主管領導審批。
2、施工單位根據工程進度提報季、月物資需求計劃,計劃包括:采購物資名稱、品種規格(型號)、需用數量、用途和要求進場的時間等內容,特殊材料要附上圖紙或樣品及質量要求文件。所提交計劃須經項目部及監理方主管審定簽字。
3、招標采購部根據各施工單位提交的季、月度物資采購計劃,結合公司的開發、經營計劃,匯總編制公司季、月度的工程物資采購計劃及資金需求計劃,報公司相關部門審定,列入預算。
4、由于公司開發項目計劃的調整或設計變更的原因,需調整物資采購計劃時,由規劃設計組提出意見,公司領導審批同意,交招標采購部會同相關部門一并進行調整。
四、物資采購
1、依照招標采購部編制的《供貨服務商登記表》、《供貨服務商詢價明細表》,查詢《供貨服務商信息庫》遴選合格供貨服務商進行前期市場調。
2、招標采購部依照《供貨服務商信息庫》選擇規模大、信譽好的合格供貨服務商提供的質量、品種齊全的樣品物資建立樣品庫,以備選用。
3、在參考《采購物資計劃》和《供貨服務信息庫》基礎上,依照“適時、適價、適質、適地、適量”的原則,結合相關市場調查,遴選出合同供貨服務商并形成能夠書面材料上報主管領導審核。
4、采購物資時,符合招標條件的,按公司相關招標管理制度進行。
5、不符合招標條件的物資可采取詢價采購和直接市場采購:
1)詢價采購:
a)招標采購部經理指定詢價人、詢價采購的物資規格、數量。
b)詢價人向從《供貨服務商信息庫》內遴選出的三家以上合格供貨服務商詢價,并要求供貨服務商以書面形式并蓋公章確認最終報價。
c)確定符合采購要求且報價合理的供貨服務商,形成書面材料報主管領導審批,形成記錄,進入采購實施階段。
2)直接市場采購
零星物資經批準后,可遵循“適時、適價、適質、適地、適量”的原則,直接市場采購或要求供貨服務商送貨。
6、依照公司招投標程序確定入圍供貨服務商后,由招標采購部組織對入圍供貨商進行考察、評審。其中評審分為如后相關方面:公司基本資質;公司生產能力;運輸能力;儲貨能力;產品服務質量;維保服務能力;投標文件中明確優惠比例的可實現能力;本土市場占有率:業績實地考核;市場美譽度。
7、物資采購合同或訂單的編制按公司相關合同管理制度執行,并應包括以下適宜的采購信息:
1)產品質量要求、嚴守要求,可引用標準或提供規范圖樣等;
2)價格、數量、交付方式等;
3)可對供方產品、程序、過程、設備和人員資格提出批準和資格鑒定的要求;
4)可對供方質量管理體系提出要求。
8、由承建方采購的甲定乙供物資在物資采購合同或訂單簽訂前,須經監理方、招標采購部、項目部進行供方和價格、質量認可后方可簽約。否則,不得投入使用和辦理結算。
9、屬非系統性的采購物資應確定三家以上的供貨服務商;系統性較強的工程所需物資、設備可固定一、兩家長期供貨服務商。
五、材料設備進場驗收、校驗和合同執行
1、招標采購部根據采購合同或訂單的規定及施工單位提供的月度材料計劃和進場時間要求,與供方協商進度及時間,組織物資進場。
2、所有進場物資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1)產品合格證;
2)質量檢驗報告;
3)與產品相關的技術資料。
3、物資進場后,凡涉及工程外觀、功能的物資,由招標采購部組織項目部、監理方配合并通知施工方共同進行質量、數量驗收;其他物資,由工程項目部組織施工方、監理方進行質量、數量的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開具收料單(注明品種、規格、數量等)并加蓋單位公章,交供方。對整機設備等重要物資,由招標采購部根據需要組織設計方、項目部、監理方、施工方有關人員共同進行進場驗收,如需在供方驗證,則需在合同中規定時間和方式。
4、所有物資由監理方質量主管在項目部監督下進行抽樣檢驗或封樣送具備資質的權威檢驗機構檢驗,并出具相應的檢驗報告;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物資嚴禁使用。
5、所有進場物資,有關人員同時在驗收單上簽字,并作為材料設備結算的依據之一,相關部門負責人辦理相應手續。
6、供方供貨過程中,招標采購部依照合同條款中的明確規定對供貨服務商的合同執行力度進行監督,編制《供貨服務商合同信息單元》注明合同執行、結算情況作為供貨服務商評定依據。
7、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出現供貨服務商違約或未嚴格按合同執行,招標采購部根據合同約定參照實際情況,及時形成書面材料說明上報主管領導并對違約供方進行評定。
8、合同履行完畢后,招標采購部依照《供貨服務商合同信息單元》結合供貨服務商合同實際執行情況形成書面材料上報主管領導審核,存檔備案作為《供貨服務商信息庫》的有效補充。
六、物資保管、分發與結算
1、進場物資嚴格按照施工現場相關管理規范進行分類存放。
2、甲供物資驗收合格后根據承建商申請的品種、規格、數量直接分發承建商或先行分發再分別驗收。建筑材料應分類或建庫存放,碼放齊整并有相應標識。設備使用前按照使用說明進行保養和維護。
3、根據月度計劃及供貨服務合同執行情況,招標采購部按月將甲供材料、采購、分發、結算等有效證明文件提交相關部門審核后,與財務管理部門辦理有關結算、付款手續。
4、招標采購部對物資供應服務情況隨時進行協調、控制,并按期向主管領導提交書面報告。
5、招標采購部健全供貨服務商供應服務情況、質量情況、使用效果、價格變動情況,以及新材料、新設備的信息資料,完善《供貨服務商信息庫》,作為選擇、評價及補充新供貨服務商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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