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信息的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統計信息的管理制度(通用12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統計信息的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進一步推進全州縣級統計局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各縣信息化建設健康發展,特制訂本方法。
第二條統計信息化建設綜合考評對象為全州4個縣統計局。
第三條統計信息化建設綜合考評內容包括全州縣級統計局信息化建設工作的綜合管理情況、基礎建設資金使用情況、信息化應用情況及安全情況5個方面。
綜合管理情況(10分):信息技術部門人力資源建設情況,包括技術人員的比例、技術培訓的力度;信息化建設規劃的制定、實施情況;信息化建設資金落實情況。
基礎建設情況(30分):軟硬件及基層網絡建設;人均計算機擁有情況;存儲系統建設及使用情況、服務器資源整合使用情況等。
建設資金使用情況(15分):在設備購置、軟件開發、運行及維護方面資金投入情況;在統計行政、事業及專項調查中用于統計信息化的經常性支出資金情況。
信息化應用情況(30分):在信息技術應用方面取得全省統計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信息技術應用類);在軟件開發、軟件開發項目管理、年定報數據處理、專項調查數據處理及普查數據處理中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局統計應用軟件標準規范情況;在統計數據庫建設中,突出信息共享、公共服務工作;普查技術準備工作、數據處理工作、工作總結及其他特殊貢獻情況;網上直報軟件的使用情況。
安全情況(15分):依據統計信息網網絡安全考核內容,重點加強安全規劃、安全建設及安全管理三方面內容。包括成立信息通報制度、配備專業管理員、制定安全規劃書等方面的情況;防火墻系統狀況、防病毒設施、機房安全符合相關標準情況;安全管理制度、信息系統備份策略、應急預案、安全實踐處理制度建設情況。
第四條州統計局成立統計信息化建設綜合考評小組,負責全州縣級統計局統計信息化建設綜合考評工作。綜合考評分為初評和綜評兩個階段。初評階段由計算站根據考評辦法及相應考評指標對4個縣信息化建設與應用工作進行考評,并將初評結果報綜合考評小組審定。
第五條本辦法由州統計局計算站負責解釋,自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
統計信息的管理制度2
一、為及時掌握全某地纖維質量行政執法情況,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規范執法統計報告及信息反饋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局稱統計報告是指某某纖檢局和某地局要求本局定期或不定期報送的執法報表;信息反饋是指在進行纖維質量日常監督檢查、執法辦案中發現的問題、重大案情及執法中有關工作動態。
三、本局行政執法的統計報告及信息反饋工作由稽查室負責。
四、我局在纖維質量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的問題應填寫信息反饋單及時反饋給局長。必要時向分管局長匯報,研究意見予以處理。
五、執法人員在執法辦案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執法工作動態,應及時反饋給局長,由業務室提出分析意見,由分管局長或其召集有關人員研究解決。重大事項應由局長向分管局長報告,由分管局長或其召集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重大案情應及時向分管局長或局長直接報告,以便及時安排查處。
六、本局實行案情通報制度。辦案人查處的違法案件,認為在全某地范圍內有進一步查處的必要,經分管局長同意,應及時向全某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通報,并部署查處工作。
統計信息的管理制度3
一、全局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省、市關于信息安全的相關規章和制度,加強信息安全觀念,提高信息安全意識。
二、在工作中,做到信息不外泄;移動載體不外借;涉密文件不過夜。
三、局設信息安全領導小組。信息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副局長、遼寧省統計局調查隊隊長、副局級巡視員擔任,委員由各處(室)、單位負責人擔任。局信息安全領導小組在局黨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ㄒ唬┴瀼芈鋵嵕贮h組和上級信息安全的指示精神,并根據形勢、任務確定局信息安全工作的具體內容和工作重點。
(二)建立健全局信息安全領導小組組織,制定局信息安全工作制度。
。ㄈ⿲Ρ揪指刹俊⒙毠みM行信息安全教育,組織學習有關文件,及時通報信息安全情況。
。ㄋ模┨岢鰧π畔踩ぷ鞯莫剟詈蛻吞幰庖。
。ㄎ澹┒ㄆ陂_展檢查、自查工作,對未落實信息安全相關要求的部門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
四、各處(室)、單位設信息化聯系人,一般由熟練掌握計算機和網絡知識的同志兼任,并要保持信息安全隊伍的相對穩定。
五、信息安全領導小組職能部門由辦公室、數據管理中心、會計核算中心、統計資料管理辦公室組成。
統計信息的管理制度4
一、必須按照國家疾病病種分類進行統計、分類、登記。
二、科主任需每月檢查一次各類信息歸檔記錄情況。
三、信息必須堅持時效性、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的原則,做到及時、準確、全面、實事求是。
四、及時準確登記、收集、整理、統計、分析計劃生育科的各種信息。
五、建立健全各種登記統計制度,建好統計臺賬,做好統計匯編,遵守各種信息資料的保密制度。
六、按要求上報衛生行政部門和相關部門各種統計數據和信息,不得拒報、遲報、虛報、瞞報、偽造或篡改。
七、根據統計指標,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改進工作。
八、逐漸健全網絡信息系統,做好數據錄入及整理工作。
九、重大突發性事件的報送必須注意時效性。
統計信息的管理制度5
一、信息是領導科學決策的`重要依據,信息功能是統計的一大職能之一,各科室、各統計站要提高認識,準確、及時提供各類統計信息,更好地服務經濟建設、服務領導決策、服務社會公眾。
二、信息發報制度。必報內容包括:
1、月度統計工作要事;
2、月度、季度、半年、全年的全區和街鎮經濟運行狀況;
3、區委、區政府的主要考核指標完成情況、重要經濟實體的運行狀況、重大工程的進展情況;
4、反映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亮點、增長點以及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
5、貫徹上級重大決策及會議的情況;
6、我區經濟建設及群眾生活中出現的問題及政策建議;
7、其他各項專項調查活動開展情況。
三、信息審批制度。所有向外提供的信息,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審核,根分管領導簽發,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加蓋局行政印章以示負責。重大信息及各項主要指標完成情況由分管局長轉主要負責人審批,未經領導簽發的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
四、時效制度。本部門匯集的有關重要經濟指標以及全區經濟運行狀況,必須在數據出來的24小時內,形成簡要的信息快速上報送。街鎮統計站報送局辦公室,同進,報有關專業科室。為保證信息的價值,凡未經本局形成信息的重要經濟指標,一般不得立即向外提供,為了使信息資料快速傳遞,各科室可將有關分析簡縮為信息,要分析印發關報有關信息部門。
統計信息的管理制度6
一、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執行《統計法》,建立健全各項統計工作管理制度, 堅持依法統計,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切實維護《統計法》的嚴肅性。
二、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統計調查制度,組織實施各項普查和調查工作,保質保量完成統計任務。
三、抓好統計自身建設,組織、管理、協調和指導本轄區內各社區居(村)委會的統計工作,積極開展統計業務培訓。
四、負責組織檢查、指導、督促本轄區內基層統計單位的統計業務工作,準確、及時地搜集、整理、報送統計資料。
五、堅持實事求是,認真負責,堅決抵制和檢舉統計違法行為,不參與編造、篡改統計資料,不遲報、拒報統計資料。
六、加快統計信息化建設,實現“街道、社區居(村(委會)”二級聯網直報。
七、建立健全街道、社區居(村)委會基層統計臺帳和原始資料檔案,實行檔案化管理。
八、嚴格遵守統計紀律,保守統計秘密,對國家和私人統計資料不批準或個人同意,不得擅自公布和泄露。
九、積極參與街道辦事處的目標考核,及時提供統計信息資料,對本轄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監測、監督、分析。
十、完成街道領導和上級統計部門安排的其他工作。
統計信息的管理制度7
一、統計業務工作崗位責任制度
(一)恪守統計職業道德、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上級部門制定的各項統計制度、方法和規定。準確、及時完成國家和上級統計部門規定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二)全面負責組織實施本鎮(街)各項統計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和地方統計標準。
(三)負責收集和整理本鎮(街)范圍內的工業、農業、固投等各項統計數據,并對主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查和質量評估。
(四)建立健全原始記錄,統計臺賬和核算制度,開展統計數字質量檢查,保證統計數據準確可靠。不得虛報、瞞報、拒報、偽造和篡改各類統計資料。
(五)搜集、整理本單位綜合與專業的統計資料,為業務主管部門編制、檢查計劃提供可靠依據。
(六)管理本單位統計資料,定期整理歸檔,建立健全統計資料檔案制度。
(七)開展統計分析,提交統計報告,及時為領導和有關部門的管理和決策提交依據。
(八)努力學習統計專業知識和科研業務知識,不斷提高工作水平。
(九)配合統計主管部門做好本單位統計人員的上崗培訓和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
二、統計資料管理制度
(一)定期整理統計資料,加強統計資料管理。各種統計資料保存連續完整,及時按照歸檔要求整理、裝訂、編號、管理、移交;及時備份同期計算機統計資料、統計軟件,并保證與紙介質資料一致,積極推行檔案存儲光盤化;能夠將年度統計資料整理成冊。
(二)設立專門的檔案柜,確保檔案資料完好無損。
(三)各種統計報表和分析資料、原始記錄及有關統計工作的文件、材料做到及時整理,分類入檔,并對歷史統計資料搞好搜集和整理。
(四)統計人員調動或調整時,要分類別、按時間先后順序搞好交接。交接的資料、材料要列出清單,并由交接雙方簽字。
(五)各種統計資料要妥善保管,嚴格遵守《統計法》和《保密法》中有關統計資料保密工作的規定,不得亂翻閱,嚴格借閱手續,杜絕統計資料丟失現象的發生。
(六)按照文書檔案管理標準,整理后及時將檔案移交鎮檔案室,并辦理移交手續。
三、統計數據采集審核報送制度
(一)全鎮統計報表編制必須嚴格按照“分級負責、集中匯總、逐級上報”的辦法進行管理。統計局對我鎮統計數據質量統一管理,負責我鎮統計數據質量的監督、檢查和評估等工作。
(二)我鎮統計辦(站)負責人是統計數據質量第一責任人,專(兼)職統計員是統計數據質量直接責任人。
(三)編制、報送各類統計報表必須全面、及時、準確,做到表種不缺、指標不漏、時間不拖、數字不錯。
(四)統計員要在統計數據填報、匯總、整理的每個階段,從基礎數據收集到最后數據的確定,對數據質量進行認真審核,確保統計數據客觀真實。
(五)統計人員要在建立健全統計臺帳和原始記錄的基礎上,做好統計數據的審核工作。統計數據的審核要本著客觀、真實的原則,確實反映出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切忌弄虛作假,不得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數據。
(六)業務報表必須經統計人員核對無誤后,報鎮分管統計工作的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上報上級統計機構。
(七)統計報表報出后,如發現差錯,應在更正期內立即申請更正。上報單位在報出報表的同時,留存一份歸檔管理。
(八)對社會公布統計數據及評估分析,必須經縣級以上統計機構審核后,方可實施,不得擅自對外公布統計數據和結果。
(九)對未經批準對外公布統計資料或瞞報、拒報、偽造篡改統計資料的,在查清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報黨委會研究處理。情節嚴重、造成重大后果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統計數據質量責任追究制度
(一)統計數據質量責任追究的責任人包括單位領導、統計負責人、專業負責人。單位領導承擔領導責任,統計辦(站)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專業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各專業要認真做好培訓、布置、收表、審核、數據處理、評估、上報等各環節工作,增強在各階段工作中的質量意識,并采取具體的質量控制措施,以保證主要統計數據能夠客觀真實地反映鎮(街)經濟社會發展的狀況。對外公開使用的主要統計數據,必須以評估確認的數據為準。
(二)統計人員應按照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的規定,及時、準確、全面收集統計資料。漏報或不按規定報送紙介質統計資料的,應責成調查對象按照統計制度規定補報紙介質統計報表。
(三)市統計局有權督促統計人員按照統計法及統計制度的規定,設置、保存原始記錄、統計臺帳,并按照有關規定對原始資料進行規范化管理。存儲在計算機上的統計數據應當采取適當方式及時進行備份。沒有按規定年限保存原始資料或原始資料嚴重丟失、沒有備份、數據無法查證的或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專業負責人追究責任。
(四)當年的原始資料沒有依法保存的,以故意毀滅原始記錄、統計臺帳或統計資料論處,應追究直接責任人、專業負責人的責任。
(五)上報的數據,應當按照工作職責范圍,分別由直接責任人、專業負責人、分管領導人審核。因審核把關不嚴,造成統計數據失實的,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六)統計人員不得擅自修改原始統計數據。發現有關原始數據確有錯誤的或統計調查對象要求修改的,應責成有關調查對象更正或補報報表。
(七)統計人員對于涉及國家秘密的統計資料、統計調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和私人、家庭的單項資料應當保密。未經批準擅自對外提供涉及國家秘密的統計資料的,對責任人按國家保密法規有關規定處理;未經被調查對象同意擅自對外提供私人、家庭單項調查資料或泄露統計調查對象商業秘密的,追究直接責任人、專業負責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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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鄉鎮統計工作是縣政府統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統計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鄉鎮統計工作信息化、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是統計工作現代化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為保障源頭統計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進一步規范鄉鎮統計工作,提高鄉鎮統計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結合我縣鄉鎮統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在襄垣縣行政區域范圍內,由鄉鎮統計站行使鄉鎮統計工作職能,在本鄉鎮進行數據采集、數據整理、數據公布和管理。
第三條 鄉鎮統計工作站依法全面組織協調本鄉鎮的統計工作,確保本鄉鎮的統計調查工作順利開展,推進各項統計改革和統計事業的發展。
第四條 鄉鎮統計站依法受縣統計局委托,組織宣傳貫徹《統計法》、《統計法實施細則》,并對其執行情況進行執法檢查,保證統計資料科學、及時、準確、可靠。
第五條 鄉鎮統計站要努力實現鄉鎮統計工作“七有”(即有機構、有人員、有資格、有制度、有臺帳、有設備、有辦公室,)“四化”(即臺帳電子化,檔案規范化、分析長態化、報表信息化),并不斷提高七有四化標準。
第二章 鄉鎮統計站的職責
第六條 鄉鎮統計站和統計人員要依法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村級統計數據的收集、審核、匯總和傳輸上報。
(二)負責對本鄉鎮部門統計數據的審核、管理與統一使用。
(三)負責參與本鄉鎮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工作,在全國人口普查、企業普查和經濟普查期間,會同有關部門組成本轄區的普查機構,負責轄區內普查的組織實施。
(四)負責組織指導村民委員會和企事業單位統計人員搞好統計工作,并組織領導本鄉鎮的統計業務學習,培訓統計人員。
(五)建立健全計算機數據臺帳和統計檔案管理制度,定期將當年各種統計資料整理裝訂歸檔。
(六)負責的本鄉鎮統計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協助上級統計機構開展統計執法檢查和統計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工作,對發現的統計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及時向上級政府統計機構報告。
(七)負責組織本鄉鎮范圍內的農村社會經濟調查活動,并圍繞鄉鎮黨政部門的中心工作,搜集、整理統計信息,研究農村經濟運行中新情況、新問題,開展統計分析,為上級和鄉鎮黨政領導決策管理提供可靠的數據和經濟信息服務。
(八)認真管理和對外提供本鄉鎮的基本統計資料,統一管理和檢查發往本鄉鎮的統計調查報表
(九)積極完成黨委、政府和上級統計部門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鄉鎮統計站機構人員
第七條 鄉鎮統計站是鄉鎮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全鄉鎮統計工作。鄉鎮統計機構、統計人員人事、統計業務、統計信息網絡上受縣統計局領導。組織生活、工作紀律服從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
第八條 鄉鎮企業根據統計工作任務的需要建立統計機構或配備專(兼)職統計人員,并指定統計負責人。
第九條 鄉鎮統計人員的條件是:思想作風好,身體健康,業務能力強,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持有統計上崗證,有一定的農村經濟工作經驗,并有志于農村統計工作。
鄉鎮統計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調離時要辦好交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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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章 總 則
一條 為適應蘭田企業發展的需求,進一步加強和提高企業管理水平,不斷規范企業管理工作,建立蘭田企業統計工作制度。
本制度的建立,按國家統計法律法規精神,結合集團有關文件要求進行。
二條 統計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證統計資料的權威性、準確性和及時性,統計工作要為企業管理和發展服務。
三條 企業必須依照《統計法》、《山東省統計管理條例》和統計制度的規定如實向集團提供統計資料,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統計數據。
四條 企業應在下列方面加強對統計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一)領導和支持統計機構、統計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執行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準確、及時地完成統計工作任務,加強統計工作現代化建設;
(二)吸收和組織統計人員參加企業經營管理,發揮統計的服務和監督作用;
(三)切實保證統計工作所必需的人員、工作條件和工作時間。
二章 統計機構與統計人員
五條 企業應當根據統計任務的需要設立統計機構,或者在財務部門設置專職或兼職統計人員,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統計網絡。
六條 企業統計機構或者統計負責人的主要職責是:
。ㄒ唬┙M織、協調本單位的統計工作,完成集團統計調查、企業統計調查和部門統計調查任務,搜集、整理、提供統計資料;
。ǘ⿲Ρ締挝坏纳a和經營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統計監督;
。ㄈ┕芾肀締挝坏慕y計調查表,建立健全統計臺帳制度,并會同有關機構或者人員建立健全原始記錄制度。
七條 企業統計工作實行統計負責人責任制。統計負責人是指代表本企業履行《統計法》規定職責的主要責任人員,一般由本企業綜合統計機構負責人擔任。統計責任人對統計工作質量負總責。不設統計機構的,統計負責人應由具備相當統計專業技術職務條件的人員擔任。受單位規模制約不設立專人的,由其他相關部門負責人兼任。
統計負責人由企業指定,報集團企管部備案。
八條 企業統計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一般不應隨意調離統計崗位或脫離統計工作。企業統計負責人的調動,應征求集團企管部的意見,其他統計人員的變動應征得企業統計機構負責人的同意。
統計人員調整、調動或離職必須由能夠擔當規定職責的人員接管,并需辦清交接手續。
九條 企業統計人員必須認真學習統計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統計制度;刻苦鉆研統計業務,掌握統計工作技能,熟悉各項統計指標的含義和核算方法,按照規范的程序報送統計資料。
三章 原始記錄、統計臺帳和統計報表
十條 企業必須建立健全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滿足統計核算和業務核算所需要的各類原始記錄,建立健全統計臺帳,做好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原始記載。
十一條 企業統計報表每月一報。報表上報時間為次月日以前。
十二條 原始記錄、內部報表和統計臺帳的記載必須真實、完整、連續、準確,字跡要清晰端正,簽字手續必須齊全。
原始記錄、內部報表、統計臺帳要逐步采用電子文檔形式。
四章 統計資料的管理和上報
十三條 企業必須按時上報政府統計部門和集團相關部門所要的統計報表和統計數字、資料,所提供的統計資料,須經本單位領導人或者統計負責人審核、簽署或者蓋章后上報。有關財務統計資料由財務會計機構或者會計人員提供,并經財務會計負責人審核、簽署或者蓋章。
十四條 統計報表和財務報表資料必須真實可靠,相同指標的口徑范圍及核算結果必須一致。
十五條 企業在新聞發布、宣傳報道等方面使用的統計數據,必須經過企業統計機構審核,不得提供和發布虛假統計信息。
十六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形成的'各種統計資料,應由企業統計機構會同企業檔案管理機構,按照資料的重要程度不同,分別立卷歸檔。
五章 統計分析
十七條 企業上報統計報表的同時,必須隨同上報統計分析。統計分析要求依據準確,方法得當,分析透徹,并有預見性、前瞻性的結論和建議。
十八條 統計分析要緊扣集團下達的各項經濟指標,結合企業經營進展和發展前景進行測算、對比、論證,要具備符合企業現狀的規律性的東西。
十九條 統計分析的制作文本要規范統一,便于集團匯總。
六章 有關法律責任
十五條 企業上報政府統計部門的報表、資料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統計局和省統計局的有關規定,并由集團企管部、財務部核實,總裁審批后,統一上報,如因違反法規而受到處罰,由相關責任人負責,集團將視其情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ㄒ唬┌凑铡渡綎|省統計管理條例》十四條規定,企業有下列違反規定行為之一的,由集團企管部予以警告,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虛報、瞞報統計資料的;
2、偽造、篡改統計資料的;
3、拒報、屢次遲報統計資料的。
。ǘ 按照國家統計局的規定,企業上報的統計資料,無相關的原始記錄、內部報表、統計臺帳等核算依據的,按偽造統計資料論處。
。ㄈ 按照國家統計局的規定,企業在一個統計度內累計三次以上遲報統計資料的,按屢次遲報統計資料論處。
(四) 企業領導人自行修改統計資料、編造虛假數據或強令、授意統計機構、統計人員篡改統計資料或編造虛假數據的,由集團企管部予以通報批評,并建議有關部門(單位)給予相應處分。
。ㄎ澹 企業領導人對拒絕、抵制篡改統計資料、編造虛假數據、虛報、瞞報統計資料行為的統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集團將視其情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 企業統計人員參與篡改統計資料、編造虛假數據的,集團企管部予以通報批評,并建議有關部門(單位)給予相應處分。
。ㄆ撸 企業因違反統計法受到罰款處理的,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六章 附 則
十六條 本辦法適用于山東蘭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各類企業。集團所有下屬單位的統計工作規范化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十七條 本辦法由集團企管部負責解釋。
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統計信息的管理制度10
計劃生育統計工作是認識人口規律的重要手段,是實行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的重要指導依據。為提高計劃生育統計人員的素質,保證統計質量,特制定統計人員制度
一、統計人員認真學習領會和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做一個合格的計劃生育工作者。
二、認真學習《統計法》,嚴格依法行政,及時上報計劃生育報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統計數字。
三、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種統計資料數據檔案。歸類存檔,實行規范化管理。
四、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準確、及時、全面系統地提供計劃生育統計信息,堅持嚴、細、實的原則,按時完成上級規定的各類統計報表。
五、統計人員嚴格執行統計人員保密制度。
1、建立綜合統計工作制度。為統計數據上報統一,必免重復上報,要在各相關數據確認后,經統計員,股長,主管領導簽字后上報。
2、建立統計例會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各鄉(鎮)街統計員會,統計員會議,除完成上報,審核,匯總報表外,還要對各鄉(鎮)街統計質量情況進行評估,并對評估結果納入本年度目標管理。
3、建立統計質量檢查制度。每半年對全市統計質量評估一次,要充分利用相關部門的信息對計劃生育統計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并將檢查、評估結果向有關領導及上級部門通報。
4、建立堅持統計臺帳管理、檢查制度。我們利用每半年對基層工作考核時機,專門對統計臺帳進行檢查,堅持做到“五清兩相符”。
5、堅持生育指標審批及管理制度。建立集體審核,主管領導簽字制度,并對指標審批情況每年定期自查兩次,對要件不全,審批程序有誤等要及時糾正,嚴重者要追究其相關者責任。
6、堅持統計資料保管、保密制度。每年將各種統計報表,統計調查,指標審批,生育登記單,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等按要求歸檔,立卷,需長期保存的裝訂成冊,并移交檔案管理部門妥善保管。
7、加強統計臺帳管理制度。
鄉(鎮)街要建立出生,死亡,節育手術登記及辦理《生育登記單》統計臺帳;村要將全年生育、節育手術等信息上報鄉(鎮)街由鄉(鎮)街生成電子檔案。按要求各種統計報表的數據必須來源于電子檔案材料。
統計信息的管理制度11
為了維護統計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并保護統計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正確調整統計行政法律關系,根據《行政訴訟法》,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履行法定職責,認真參加應訴活動,模范遵守訴訟程序,維護法律尊嚴。
二、市統計局執法檢查科作為本局法制工作辦事機構負責代理參加統計行政應訴。委托代理人參加訴訟時,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權委托書》。
三、認真做好應訴準備。
1.接到人民法院的應訴通知書和起訴狀副本后,必須對送達回證簽名蓋印本局公章。
2.認真審查起訴副本,審查原告的主體資格,審查訴訟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審查原告提供證據的真假,審查原告的訴訟時效。
3.接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0日內,執法檢查科應向市人民法院提供書面答辯狀并對本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舉證。舉證的內容包括:證據和統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相關的統計制度方法。
四、在應訴中應充分運用應訴權、反駁權、答辯權、申請回避權、閱查或復制庭審材料權,請求維護行政行為權,申請強制執行權。
五、認真履行訴訟義務。包括:
(1)不能濫用訴訟權利;
(2)接到法庭合法傳喚,要及時參加應訴;
(3)法人代表不能出庭應委托代理人進行訴訟;
(4)不得防礙行政訴訟活動正常進行;
(5)訴訟過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證人收集證據;
(6)按規定繳納訴訟費用;
(7)對市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 決裁定,自覺履行。
六、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時,應向原審人民法院提交申訴狀,提出申訴;申訴意見未予采納,裁決未予變更時,應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認為終審裁決有錯誤時,應向檢察部門提請抗訴。
統計信息的管理制度12
為強化工業統計基礎工作,規數據采集程序,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更地發揮統計的信息、咨詢和監督作用,提升統計服務功能,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工業統計基層數據采集圍是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及以上并已納入名錄庫管理的工業企業法人單位,對轄區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法人單位按照在地原則進行數據采集。
第二條統一對納入企業一套表圍的調查單位進行數據采集,要求基層企業獨立、自行上報各類統計報表,不得虛報、瞞報和代報,嚴格執行工業統計報表制度以及地方政府統計機構的相關要求,全面、準確、及時地上報各種工業統計報表。
第三條基層企業根據工業統計報表制度要求,利用工業“企業一套表”聯直報數據采集平臺,按規定時間分年度、季度、月度自行上報相關數據,每一個報表企業需要填報多種表式,進行集中采集。
第四條 要及時對沒有報表的企業進行催報,并做催報記錄,對不配合報表及屢次遲報的企業要通過重點執法檢查予以理順,在數據采集時排除人為干擾,從源頭上保證數據質量,平臺數據,要做到隨報隨審,對發現有問題的數據,要及時進行查詢,確;鶎訑祿蠄筚|量。
第五條基層企業作為統計數據采集對象,要按照統計法律法規要求設置原始記錄和統計臺帳,做到臺帳數據與統計報表數據、原始記錄相互銜接一致,帳內相關指標數據必須合乎邏輯。
1、原始記錄包括:產品(商品)生產(經營、銷售)方面的記錄;商品購進(成本、運費)方面的記錄;原材料、燃料、動力、商品購進方面的記錄;財務收支方面的記錄等。
2、統計臺帳包括:生產、銷售總值統計臺帳;產品產量或銷售類值臺帳;主要經濟指標統計臺帳;工業增加值統計臺帳;原材料、庫存材料臺帳;財務收支統計臺帳等。企業應創造條件建立電子統計臺帳。
第六條 企業報表人員應具備一定的電腦、絡知識和操作技術,能熟悉使用電腦設備登陸工業“企業一套表”系統,平臺數據在國家局審定通過后,自行打印紙介質報表,由報表人、統計負責人、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存檔備案。
第七條基層企業應建立健全工業統計電腦使用規章制度,安裝防火墻,維護電腦設備和定期殺毒,保證報表期間電腦設備的穩定運行和上報工業統計數據的安全。
第八條 工業企業聯直報要堅持不在基本單位名錄庫的企業不得填報數據,堅持由企業獨立報送真實的統計數據,堅持由企業自己上報聯直報數據,堅持由企業修改差錯或填補不完整報表的原始數據。
第九條在數據上報前,一般報表由分管局長審核后進行上報。重要報表、重要數據報由局長審核后上報。
第十條對上報的各期工業統計數據,在未經國家局審核認定前,一律不得對外提供和使用,特別是涉及到企業單家的數據不得對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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