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通用20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篇1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等危險物質在運輸、裝卸、儲存、保管過程中,在一定條件下能引起燃燒、爆炸,導致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等事故的化學物品,統稱為危險化學品,通常分為:易燃類、劇毒類、強腐蝕類、易爆類、強氧化劑類。
1、危險化學品分類隔離存放,做到專場專庫、定點定位定置分區,專人管理,專車專運。
2、包裝物、容器由政府管理部門審查合格的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并經國務院質檢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且包裝外形無明顯外傷,附件齊全,封閉緊密,無跑、冒、漏、滴、蒸發現象,使用期在試壓規定期內。
3、易爆品儲存
1)、易爆品倉庫為單層建筑并裝設避雷針。庫房陰涼通風,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庫溫控制在15℃~30℃為宜,相對濕度一般控制在65%~75%,庫房內部照明采用防爆型燈具,開關設于庫外。
2)、堆放牢固、穩妥、整齊,防止倒垛,便于搬運,利于通風、防潮、降溫。
3)、易爆品包裝底鋪墊20cm左右方木或墊板,不用受撞擊、摩擦容易產生火花的石塊、水泥塊或鋼材等鋪墊。堆垛高度、密度、長度、間距、墻距、柱距、頂距等均需慎重考慮,不得超量儲存。
4、易燃液體儲存
1)、易燃液體儲存于陰涼通風庫房,遠離火種、熱源、氧化劑及氧化性酸類。
2)、閃點低于23℃的易燃液體,其倉庫溫度一般不得超過30℃,低沸點品種須采取降溫式冷藏措施,露天儲罐如氣溫在30℃以上時采取降溫措施。
3)、儲罐存放如苯、醇等商品時,其機械設備必須防爆,并有導靜電的接地裝置。
5、劇毒化學品貯存
1)、做到“五雙制”,即雙把鎖、雙人取、雙人用、雙本賬、雙人管,并按期核對賬目。
2)、劇毒化學品銷售量、流向、儲存量如實記錄,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誤售、誤用,如發現上述情況立即報告當地公安部門。
3)、建立易制毒化學品銷售臺賬,如實記錄銷售品種、數量、日期、購買方等情況,其臺賬和證明財料保存2年。
6、罐、桶裝危險化學品不超儲,瓶內氣體不得用盡,一般保留0.2MPa的余壓。
7、每種物品注明物品名稱、數量、特性及撲救方法。
8、符合有關安全、防火規定,并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泄壓、防火、防雷、報警、滅火、防曬、調溫、消除靜電、防護圍堤等安全設施,并做到:
1)、消防器材防火警示、指示標志漆色醒目、完好。
2)、防火間距滿足要求,耐火等級符合國家規定,相鄰庫房以防火墻隔離。
3)、消防設施布局合理,消防通道暢通。
9、通風、隔熱措施可靠,通風以自然通風為主,機械通風為輔,以確保通風良好,陽光直射庫區采取隔熱、降溫等措施。
10、電氣設施根據貯存危險物品種類分級分區,庫內照明采用防爆照明燈,庫房周圍不堆放可燃材料。
11、從事銷售、儲存、運輸危險化學品活動人員,進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并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
12、儲存裝置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對庫區和使用場所設置的.通訊、報警裝置,進行全面檢查,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適用狀態,確保公司安全營運。
13、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使用前進行檢查,并做出記錄,檢查記錄至少保存2年。
14、不同品種、不同性質、不同批次的貨物,嚴禁混存混放。對庫存貨物,要定期抽樣檢測,如有變化,要及時采取處理措施。
15、進出貨物時,技術說明書、檢測報告,要隨貨同行,否則拒絕出入庫。
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篇2
1、液氯鋼瓶應存放在專用的倉庫內,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
2、液氯鋼瓶倉庫必須有掌握氣瓶安全知識的專人負責氣瓶的安全工作,并對液氯鋼瓶的入庫和出庫進行登記和巡查倉庫內的`液氯鋼瓶是否有泄露和有異樣并作好相應的記錄。
3、液氯鋼瓶庫房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它的熱源,庫房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4、液氯鋼瓶庫房內的實瓶的存放時間不的超過三個月;
5、液氯鋼瓶專用庫房內不得存放任何氣瓶,只能儲存液氯鋼瓶;
6、液氯鋼瓶庫房附近應避開放射源、腐蝕氣體、瓶內氣體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體;
7、空瓶和實瓶應分開存放并作好明顯的標志牌,在庫房的附近應配備防毒面具(隔離式的氧氣呼吸器或空氣呼吸器)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
8、液氯鋼瓶放置應整齊,配戴好瓶帽。臥放時應妥善固定防止滾動和塌陷,液氯鋼瓶的瓶口應朝同一方向。
9、液氯鋼瓶實瓶存放高度不得超過二層,空瓶存放高度不得超過三層。
10、液氯鋼瓶入庫前必須對氣瓶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并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符合規定的氣瓶才能入庫,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氣瓶嚴禁入庫。
11、液氯倉庫內應留有保證吊裝的空間和過道。
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篇3
(1)運輸
、龠\輸工具上應有明顯的安全標志。
②佩戴好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碰、滾。
、鄣跹b時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
、芷績葰怏w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或與瓶內氣體起化學反應的物品,不得同車運輸。
⑤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固定。
、尴募具\輸應有遮陽設施,避免曝曬;應避免白天在繁華市區運輸。
、邍澜麩熁穑\輸可燃氣體氣瓶時運輸工具上應備有滅火器材。
⑧運輸氣瓶的車、船不得在繁華市區、重要機關附近?浚、船?繒r,司機與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
⑨裝有液化石油氣的氣瓶不應長途運輸。
(2)儲存
、賾糜趯S脗}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
、趥}庫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倉庫內應經常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凼⒀b易起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必須規定儲存期限,并應避開放射性射線源。
、芸掌颗c實瓶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毒性氣體氣瓶和瓶內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室放置,并在附近設置防火用具或滅火器材。
⑤放置整齊,佩戴好瓶帽。
(3)使用
、俨坏蒙米愿臍馄康你U印和顏色標記。
②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確認盛裝的氣體。
、鄯胖玫攸c不得靠近火源,應離明火10m以外。
④氣瓶立放時應采取防止傾倒的措施。
、菹募緫乐蛊貢瘛
、迖澜脫、碰撞。
、邍澜跉馄可线M行電焊引弧。
⑧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⑨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
、庠诳赡茉斐苫亓鞯膱龊,設備上應配防止倒灌的.裝置。
、鄽馄客度胧褂煤蟛坏脤ζ矿w進行修理。
、庖夯蜌馄坑脩舨坏脤馄績纫夯蜌庀蚱渌麣馄康寡b;不得自行處理氣瓶內剩余殘液。
(4)改裝
、俑鶕䴕馄恐圃煦U印標記和安全狀況,確定改裝后充裝氣體和氣瓶的公稱工作壓力。
、趯馄窟M行徹底清理、沖洗、干燥,換裝相應的瓶閥和其他附件。
、郯匆幎ù驒z驗鋼印和涂檢驗色標,并按改裝后盛裝的氣體更改氣瓶的顏色、字樣和色環。
、軐馄扛难b情況通知其產權單位,記入氣瓶檔案。
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篇4
(1)桶裝油料儲存安全基本要求
1.保管人員按庫房、垛位和品種相對固定,職責明確。
2.品種、規格、批號標志、標牌及卡片清楚且明顯,不得錯搬錯放,錯收錯發。
3.有嚴格的明火管理制度,并張掛墻上。
4.經常開啟門窗通風,并防止雨、雷及塵土進入。
5.庫內不準存放其他易燃物品。
6.油桶搬運碼垛時,要輕取輕送,嚴禁從垛上鏟運和拖拉,不準拋置油桶。立桶臥倒時要加墊或采取其他措施。
7.寒冷地區儲存桶裝油品的庫房,要防止低溫析蠟。
8.為延長油料的儲存期,延緩油料質量變化,桶裝油料要盡可能存放在洞庫、庫房、棚庫內。
9.貴重及易變質的油料,應優先入庫,桶裝油料的入庫順序是添加劑、低溫啟動汽油、潤滑脂、特種液、稠化機油、航空潤滑油、普通潤滑油、航空汽油與噴氣燃料、車用汽油、柴油、用過的潤滑油或洗滌劑等。
10.閃點低于45℃的輕質油料一律不準露天存放。
11.桶裝油料應根據具體情況,按油料的品種、牌號分庫分別堆放,并設置堆垛卡片。
(2)洞庫、庫房、棚庫內桶裝油料儲存的管理
1.入庫儲存桶裝油料應擦凈桶身,無油污,桶面標記要醒目清晰,按規定的.人庫順序儲存。
2.桶裝油料入庫應區分品種、牌號、批次號,分類立式擺放,底部墊木方,每兩個桶并攏成一行,行的方向要和窗口光線平行,大桶蓋向外。多層堆垛時,底層桶大口要留在上層兩桶之間,不得妨礙采樣、檢查,并設置堆垛卡片。
3.嚴格收放手續,及時記錄賬本,做到賬、物、卡相符,不準私自動用儲存的油料。
4.保存有毒油料,要采取防毒措施。
5.保持搬運機械、器材和電氣設施技術性能完好,保持庫內整潔,做到無油氣、無油跡。
6.庫內主要通道凈寬應大于1.8m,垛與垛之間凈距離不得小于1m,垛與堵及柱的距離為0.25~0.5m,以便檢查、搬運和疏散。
7.閃點低于28℃的油料最多碼2層,閃點在28~45℃之間的油料最多碼3層,閃點大于45℃的油料最多碼4層。
8.洞庫和潮濕庫房,應適時通風,保持適宜溫度、濕度(相對濕度要保持在40%~70%之間)。
9.洞庫存放桶裝油料,桶與棚檐垂直距離不小于1.5m,以防日曬雨淋。
10.不同構造的庫房,夏季溫差較大,貴重油料,輕質油料和高溫下易變質油料應存入洞庫或濕度較低的庫房內。
11.大風或雷雨天氣時,應及時檢查庫房、棚庫是否損壞、漏雨等。
12.庫房內應懸掛堆垛示意圖,以便于管理。
。3)露天存放桶裝油料的安全檢查
1.露天油桶堆放場地不應設在鐵路、公路干線附近,但應有專用的道路;也不宜設在陡壁的山腳下。場地應堅實干整,高出周圍地面0.2m,有不小于5‰的排水坡度。
2.存放場地四周有排水和水封隔油設施。桶堆應用土堤或圍墻保護,其高度應在0.5m左右,或為了避免陽光照射,可在堆放場地周圍種植油性的闊葉樹。
3.潤滑脂油桶臥放時,應雙行并列,桶底相對,桶口朝外朝上,最多不超過3層,層與層之間加墊木。
4.輕質油品應斜放,桶身傾斜與地面約成75°,成魚鱗式相靠,下加墊木,以防地面水銹蝕油桶。
5.油桶存放場地的垛長不能超過25m,寬度不超過15m,垛與垛之間的凈距不小于3m,每個圍堤內最多4垛,垛與圍堤的凈距不小于5m,以便撲救火災和疏散。
6.垛內油桶要排列整齊,二行一排,排與排之間留1m通道,便于檢查處理。
7.閃點低于45℃的易燃油品,不宜露天存放,可存放在簡易敞篷內。
8.在下雨、雪后,應及時清掃桶頂的積雪、積水,檢查垛位四周排水是否暢通。
9.應保持場內無油跡、無油氣,清除距垛位5m以內的雜草和易燃物。
(4)桶裝儲存油料數量的安全檢查
1.及時收發后立即更改數量,摘要欄要寫明發給何單位,卡、物必須一致。
2.各個欄目填寫清楚,字跡工整,不亂劃亂改。
3.同牌號但不同批次的油料要分別設卡,不要混填。
4.一張卡片用完后,應將表頭各項結轉于新卡片上,老卡片要妥善保存。
5.卡片的設置方法,應根據油料的存放條件而定,其放置位置應在明顯處。
(5)桶裝儲存油料安全檢查
1.儲存桶裝油料品種、牌號、數量、批次與賬、卡是否相符,桶面標記是否清晰。
2.各種油料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墊木及油桶垛位是否平穩、牢固。
3.庫房內、場地和油桶是否清潔,周圍有無易燃物及其他雜物,發現后立即清除。
4.油桶有無滲漏現象,發現滲漏,應立即倒桶或補漏。
5.檢查桶蓋、桶箍有無松動現象。
6.搬運機械、在用工具技術狀況是否良好齊全。
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和規范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監督管理
預防危化品運輸過程中因燃燒、泄漏、爆炸等造成人員傷亡和環境污染,根據《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道路運輸條例》,以及《四川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武侯區危化品運輸安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七不上路”的內容
。ㄒ唬┸嚊r不好不上路;
。ǘ{駛員、押運員的手續不齊、身體不適不上路;
。ㄈ┤眴T(缺押運員)不上路;
。ㄋ模┨鞖鉅顩r惡劣不上路;
。ㄎ澹┪;啡萜骰虬b存在問題不上路;
(六)駕駛員、押運員對所運;坟浳镄再|不清、情況不明不上路;
。ㄆ撸⿲Τ羞\的.;窡o《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不上路。
第三條“七不上路”制度的執行
。ㄒ唬捌卟簧下贰敝贫扔晌;愤\輸企業督促駕駛員、押運員共同負責落實;
(二);愤\輸企業安排專人通過GPS監控車輛的運行動態,并記錄車輛的運行線路,車速等情況,適時提示駕駛員、押運員安全行車。
第四條危化品運輸企業“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職責
。ㄒ唬┪;愤\輸企業是危化品運輸安全的責任主體,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ǘ┢髽I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立安全管理科,有專職安全員和專門的安全工作經費、車輛等設施設備。
。ㄈ⿲Τ羞\的不同種類的;贩謩e有專項應急救援處置預案,有人員穩定的應急救援隊伍。
(四)企業每年應組織駕駛員、押運員脫產培訓3-5天,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由駕駛員、押運員簽到參加的安全學習會,廣泛開展“安全優質服務明星駕駛員(押運員)”競賽活動,教育駕駛員、押運員依法運輸,做到無正規生產廠家的;凡贿\、無合法經銷手續的;凡贿\、不知道其化學特性及應急處置措施的危化品不運。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調度車輛和駕駛員、押運員,由企業安全管理干部對其進行趟次安全教育。
。⿲乐剡`法違章,私拉亂承運危化品,或通過GPS監控到駕駛員、押運員有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企業要嚴肅處理。
第五條監督管理
。ㄒ唬┻\政執法重點監管;愤\輸,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法定職責和權限,依法查處;奋囕v駕駛員、押運員和違法行為。
。ǘ┑览磉\輸管理機構要嚴格;愤\輸企業,及其駕駛員、押運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加強對危化品運輸企業的行業監管。
第六條本制度由成都市武侯區交通局負責修訂和解釋,從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篇6
1、對易燃、易爆、強酸、強堿和劇毒等危險化學藥品必須貯藏在專用室、柜內,并按各自的危險特性,分類存放,不得和普通試劑混存或隨意亂放。
2、危險化學藥品室、柜,必須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懂得各種化學藥品的危險特性,具有一定的防護知識,并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實行雙人領發、雙人使用。
3、危險化學藥品室內嚴禁煙火,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桶、黃沙等,學校主管領導和專管人員要定期檢查,節假日安排值班時,要把危險化學藥品室列為重點防范區。
4、定期對危險化學藥品的包裝、標簽、狀態進行認真檢查,并核對庫存量,做到帳卡物相符。
5、使用危險化學藥品進行實驗前,必須向學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教師領用危險化學藥品,必須提前計算用量,必須辦理領取手續,由專管人員和教師送取,不得讓學生代替。
6、對實驗中危險化學藥品的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存留,更不可隨意倒入下水道。
7、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現問題,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須及時向學校領導如實報告進行處理。
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篇7
一、本中心易制毒化學品只供檢驗室檢測樣品時使用。
二、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由分管的中心副主任全面負責,中心辦公室和檢測中心負責人監督實施。
三、易制毒化學品由中心藥品庫房負責購買、管理,單獨建帳。
四、易制毒化學品購買時賣方應持合法證照,在確認證照合法時才予購買。
五、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應有二人管理,二人同時到場后才能領取藥品,嚴禁借用和贈送。
六、藥品庫房管理人員每年的6月和12月向市緝毒隊以書面形式報告當年購買、使用、儲存等情況。每年的1―3月到市緝毒隊進行年審。
七、領取易制毒化學品時,檢驗室持檢測中心負責人審批手續,二人以上到中心藥品庫房登記領取。
八、檢驗室在使用易制毒化學品做實驗時必須建立臺帳,注明使用量、存余量、使用人,每年6月和12月初向中心藥品庫房報領用量、使用量、存余量。
九、檢驗室的易制毒化學品需專人管理,帳日清晰、準確。嚴禁流失他人之手。
十、需銷毀的`易制毒化學品,經領導批準后由檢驗科二人以上會同中心辦公室人員共同處理。
十一、嚴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嚴格操作程序,造成易制毒化學品外流的,將查找責任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篇8
一、化學藥品的添置和調出
1.根據教學儀器配備目錄、實際需要和藥品的現有情況以及經費情況制訂添置補充計劃。
2.管理人員必須建立化學藥品詳細賬冊,包括總賬、明細賬、領用審批單、領用記錄冊等,對化學用品的購買、領用及出入庫必須進行精確計量和記載。
3.對教學上已不需要的危險藥品,應及時清理調出。對變質失效需要報廢的化學藥品,管理人員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查驗、確認,由學校分管領導簽字,并做好賬冊登記后,方可報廢;瘜W藥品的銷毀要嚴格按程序、權限進行,同時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環境。
二、化學藥品的存放
1.危險化學藥品的保管和使用按專門的規定執行。
2.化學藥品的存放,做到定櫥、定位,擺放整齊。對不同性質,相互會發生化學反應的物品要分櫥隔離存放。對受光易變質的物品應裝在避光容器內,對易揮發、易潮解和易水解的要密封。
3.化學藥品容器必須有標簽,并涂蠟保護。分裝的藥品,必須在容器標簽上標注名稱、規格、濃度、日期等。無標簽藥品,不能擅自亂扔亂倒,必須請專業人員經化學處理后方可處置。
4.化學藥品保管室要保持陰涼、通風、干燥,要按規定在存放室內配備防盜、防火設備(如水、細沙、滅火器等),對各類用電線路、電器應做好定期檢查工作,消除隱患以保證安全;瘜W藥品儲藏室(櫥)內嚴禁火源,化學準備室、實驗室使用火源,必須有人看守,并遠離易燃易爆物品。
5.根據教學需要,除有毒、易爆、易燃、易揮發藥品外,物理和生物儀器室可保存少量化學藥品,但必須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6.禁止閑雜人員進入化學藥品儲藏室。
7.危險化學藥品應按規定單獨存放。
三、化學藥品的使用
1.使用化學藥品應有登記。
2.使用化學藥品應按照節約和盡量少用的原則,在滿足實驗需要,能夠得到信息的`條件下,盡量少用。提倡開展微型化學實驗。
3.化學實驗后的廢液廢渣應經過無害化處理后方能排放。產生廢氣的實驗室應加強通風。中小學化學實驗不可產生毒性強和量大的廢氣。
四、管理要求
1.化學藥品的管理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學,又保證安全的原則,并加強危險藥品的管理和使用安全教育。
2.管理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責任心,作風嚴謹、工作踏實、嚴于職守、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掌握化學藥品管理知識,掌握化學傷害和中毒癥狀及急救措施,主動接受當地公安部門和教育裝備部門對危險藥品管理的指導和監督。
3.對因保管不慎、管理不當而造成的化學藥品丟失、損壞等情況,管理人員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不得延誤時機。
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 化學藥品庫是學校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庫內嚴禁吸煙、明火等,嚴禁帶火種進入藥品庫。
第二條 禁止閑雜人員進入庫房。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進入。
第三條 要嚴格藥品出入庫手續,出入庫藥品保管員要認真檢查,填寫入庫單和出庫單。領用和存放藥品經單位負責人批準,使用人和保管員同時填寫出入庫單,方可發藥和存放。
第四條 對臨時存放的藥品,保管員應該核實數量和規格,按規定辦理入出庫手續,并建立帳卡。
第五條 藥品庫存入的藥品,應按性質不同分別擺放,庫存量要合理,不得超量存儲。
第六條 保管員對存放的種類藥品要經常檢查、核實和清點,保管好藥品并做好庫房的通風干燥和常溫避光工作。
第七條 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藥品的采購和供應要嚴格遵守公安部門和學校有關部門的.管理規定。存放和領用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藥品時必須由院領導簽字批準后專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兩人必須同時在場,和管理人員一起同時開或關庫房,同時做詳細記錄。用剩藥品及時退庫,不能隔日退還。
第八條 藥品庫保管員實行坐班制,不得擅離職守,下班前應檢查門、窗、水、電和通風等關鍵部位,確保安全,方可離開 。
第九條 保管員要認真學習業務,掌握各種藥品的屬性、存放及搬運方法,不斷提高業務水平。要切實做好藥品的防盜、防火、防潮、防爆等工作,發生事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上報學校安全保衛 部門。對不負責任,造成損失者要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篇10
1、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學,又要保證安全的原則,管好用好化學藥品,加強危險藥品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教育。
2、危險藥品要存放在專用櫥內,在存放專用櫥的'儲藏室;有陰涼、通風、防潮、避光等條件;有防火防盜安全設施;實行專專人管理制度。
3、不同性質,互相會發生化學作用的危險藥品要隔開存放。
4、危險紅品容器應封閉,防止漏氣、潮解。見光容易起變化的危險藥品應裝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對危險藥品包裝和藥品質量要定期檢查。
5、要加強對火源的管理。危險藥品儲藏室周圍及內部嚴禁火源。
6、危險藥品要有可靠的懂得危險藥品管理知識的人員管理。
7、化學藥品容器都 要有標簽,并涂蠟保護;對分裝的藥品在容器標簽上要注明名稱、規格、濃度;無標簽藥品,不難擅自亂扔、亂倒,必須請化學老師經化學處理后方可處置。
8、管理人員要建立危險藥品(化學藥品)各類賬冊,藥品購進后,及時驗收、記賬,使用后及時消賬,掌握藥品的消耗和庫存數量。
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篇11
一、危險化學藥品的范圍
1、易燃、易爆、易制毒、劇毒、強氧化劑、強腐蝕性等藥品應作為危險化學藥品管理。
2、危險化學藥品的具體種類根據有關規定認定。
二、危險化學藥品的添置
1、中學教學實驗應盡可能避免使用化學危險品,必須使用的,應嚴格遵照危險化學藥品管理規則進行管理。小學教學實驗不得使用危險化學藥品;中學生物實驗不得使用強烈致癌物和危險微生物。
2、危險化學藥品的采購,由實驗室管理部門根據配備目錄、教學需要和現有藥品情況以及經費情況,本著盡量減小儲藏量的原則,制訂采購計劃。采購計劃經學校領導批準后按規定程序采購。到貨后必須立即驗收并登記入庫。
三、危險化學藥品的儲存
1、危險化學藥品的儲存,應按照化學藥品的性質,根據防盜、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腐蝕、防相互之間發生化學反應的原則分別確定相應的存放環境,集中存放。
2、儲存危險化學藥品的.場所應具備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危險化學藥品的領用分裝不得在普通化學實驗室進行,儲存處應有適合于領用分裝的基本條件。
四、危險化學藥品的使用
1、應根據危險化學藥品的使用情況制訂不同的管理等級。劇毒、易爆藥品的使用必須由教師填寫領用單,經學校領導批準。其它危險藥品的領用必須由教師填寫領用單,經教研組長批準。
2、劇毒、易爆藥品的領用單應作存檔,其它危險化學藥品的領用單應至少保存一個學期。
3、危險化學藥品使用后的殘余量應交回危險化學藥品儲存處,并作登記。已經改變性狀、不再屬于危險化學藥品范圍的化學藥品(例如:濃硫酸已稀釋為稀硫酸),則不再需要遵照危險化學藥品管理規則進行管理。
五、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
1、學校應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危險化學藥品保管和使用制度。
2、編制危險化學藥品采購計劃、實施采購、驗收、登記、入庫、保管、領用、定期維護、清點、記賬以及剩余藥品的回收管理等全過程,必須實行兩人同時在場并參與的制度。
3、管理人應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藥品的名稱、數量、性能泄露給與工作無關的人。
4、一旦發生事故,管理人員應立即向學校領導匯報,學校應及時進行妥善處理;情況嚴重的,學校應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匯報,不得隱瞞。
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篇12
危險化學品行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之一,在國民經濟發展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國家和人民對此也寄予厚望。危險化學品對于工業、農業、國防和人民生活的重要性越來越大,不可須臾離開。
從全局看,目前,我國危險化學品行業的風險還在容許的范圍之內,尚沒有出現不可接受的損害風險。但這不等于說,我國危險化學品行業所面臨的 化工過程或工藝的危險性,主要來自參與該過程的物質危險性,而過程中的物質處于動態,這往往比處于靜態時的危險性要大。此外,化工過程的危險性還有過程本身的.危險性,條件的危險性、設備的危險性等。物質危險性屬第一類危險源,決定著事故后果的嚴重性,化工工藝過程及環境、設備、操作者的不安全因素屬第二類危險源,決定著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ㄒ唬┑谝活愇kU源——危險物質的管理
讓每個職工了解物料的相關知識,任何化學物質都具有一定的特點和特性。如酸類、堿類,有腐蝕性,除能給裝置的設備造成腐蝕外,還能給接觸的人員造成化學灼傷。有的酸還有氧化的特性,如硫酸、硝酸。又如易燃液體,它們的通性是易燃易爆,它們的另一個通性是具有一定的毒性,有的毒性較大。另外,處于化工過程中的物質會不斷受到熱的、機械的(如攪拌)、化學的(參與化學反應)多種作用,而且是在不斷的變化中。而有潛在危險性的物質耐受(外界給予的能量,超過其參與化學反應的最低能量,也導致激活)能力是有限的,超過某極限值就會發生事故。因此了解參與化工生產過程的原料的物化性質是極其必要,只有掌握它們的通性及特性才能在實際生產中做好安全預防措施,否則就會發生意想不到的后果。
。ǘ┑诙愇kU源——工藝過程的安全管理
1、氧化過程中的安全措施
氧化過程中如以空氣或氧氣作氧化劑時,反應物料的配比應嚴格控制在爆炸范圍以外?諝膺M入反應釜之前,要有凈化裝置,消除空氣中的灰塵、水分、油污以及使催化劑作用降低或能引起中毒的雜質,以保持催化劑活性,減少火災、爆炸的可能。
在氧化過程中,對于放熱反應,應及時將熱量移出,適當控制氧化溫度、流量,防止超溫、超壓,使混合氣體始終處于爆炸范圍之外。
為防止接觸器在萬一發生爆炸或著火時危及人員和設備的安全,在反應器前和管道中應安裝防火器。以防止火焰蔓延或回火,使火災不至于珠連其他系統。
為防止接觸器發生爆炸,接觸器應有泄壓裝置防爆膜、防爆片,并盡可能采用自動控制進行調節以及報警聯鎖裝置。
設備系統中還應考慮設有氮氣、蒸汽滅火裝置等。
2、硝化過程的危險及防范
硝化是一個放熱反應,所以硝化過程需要在降溫條件下進行。在硝化反應中若稍有疏忽,中途攪拌停止、冷??,并有多硝基物生成,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對于上述問題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范。
硝化劑具有一定的氧化性,常用的硝化劑有濃硝酸、硝酸、濃硫酸、發煙硫酸、混合酸都具有較強的氧化性、吸水性和腐蝕性。在使用過程中要避免其與油脂、有機物、特別是不飽和有機化合物接觸,否則會引起燃燒,在制備硝化劑時,不能超溫或進入少量水保證設備不漏,否則可引起燃燒爆炸。
被硝化的物質大多數易燃,如苯、甲苯、氯苯、萘的衍生物等,這些物質不僅易燃,有的還兼有毒性,在使用過程中要注意落實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以致不發生火災、爆炸及中毒事故。
3、氯化過程的管理
該反應過程所用原料大多數為有機易燃物和強氧化劑,如甲烷、乙烷、苯、甲苯、乙醇、液氯等,生產過程中要嚴格控制火源的安全距離,電氣設備以及廠房的防火防爆要求等。
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篇13
一、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種類、數量、存放地點等情況,要詳細造冊登記,建立臺賬。
二、各類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應根據不同性質,分別包裝、分別運輸、分別儲存,嚴禁混裝、混運、混存。
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由專人保管、定點存放。
四、存放庫房要符合消防要求,庫房內嚴禁吸煙。使用時,應嚴格履行領料登記制度,填寫《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領取登記表》。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庫房。庫房內要掛有明顯的規章制度及警言、標語。
五、實驗室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儲量不得超過當天的用量,個人限課堂使用量。實驗后應對實驗室進行全面檢查確定安全,使用剩余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應回收,殘渣、殘液不得隨意傾倒,應集中安全處理。
六、使用部門和個人必須嚴格責任制和操作規程,使用過程中必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絕災害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發生。
七、對不按規定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要視情節給予處理,有引發事故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條根據《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化學危險物品和在工業生產中使用化學危險物品或以其為原料的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部門;有關的科研、設計部門和事業單位。
第三條本《細則》所指化學危險物品,系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六大類中的化學危險物品。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業的火藥、炸藥、藥、火工產品和核能物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生產、使用(包括生產廠的儲存、運輸)化學危險物品的單位,必須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條嚴禁鄉、鎮、街道企業生產劇毒化學危險物品。
第六條新建、擴建、改建(以下簡稱“三建”)生產化學危險物品的企業,按照不同投資規模的審批權限,經所在地省轄市以上(含省轄市)人民政府同意,按本《細則》和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履行審批手續。
第七條新建的化學危險物品生產企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已確定的生產化學危險物品的廠點在其安全衛生防護距離內不得建其它公共建筑或建居民點。
第八條凡申請生產化學危險物品的“三建”企業,一律由當地計(經)委,會同化工、公安、環保、衛生、勞動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審查,符合規定的企業才能準予立項建設。對省級以上政府批準的項目,由批準單位報化學工業部備案,同時抄送當地鐵路、交通、環保、衛生等部門。
第九條申請生產劇毒化學危險物品的三建“企業,必須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并在選址時報化學工業部,化學工業部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認為不符合安全要求時,可以否決在該地區布點建設或擴建、改建。
第十條凡距離下列地區1000米范圍內不得規劃和興建劇毒化學危險物品生產廠(即廠點圍墻到上述區域邊界不少于1000米)。
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篇15
1、目的
為了保障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和處置過程中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環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和處置。
3、職責
3.1安全環保科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的監督、檢查和回收處理。
3.2銷售科和相關部門負責保管。
3.3技術中心、質監科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的技術指導。
3.4各生產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保管、貯存和使用管理過程中的危害與環境因素識別,并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杜絕或降低危險化學品在保管、貯存和使用管理過程中對員工健康的威脅及對環境的污染。
4、工作程序
4.1危險化學品管理的基本要求
4.1.1危險品指《危險貨物分類與汽編號》(gb694486)中規定的物品,對其實施分類管理。
4.1.2對危險品要按其性質危險程度、儲存數量、工藝條件特殊性及一旦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等,按有關規定劃定危險等級,分類登記造冊,上級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實施管理。
4.1.3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控制和管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和運輸的地點、區域和線路,以及危險品的使用范圍。
4.1.4對危險品的管理和操作人員要嚴格考核,配備技術等級高、有實際經驗、責任心強的人,經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崗,同時要登記造冊、建立安全檔案。
4.2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使用
4.2.1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當根據危險物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降溫、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2.2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壓力容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壓力容器的規定,并定期進行維護和檢驗,使用前后,必須檢查,防止火災、中毒等事故發生。
4.2.3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和用具。
4.2.4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2.5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必須按照環保的`有關規定,妥善處理廢水、廢氣和廢渣。
4.2.6銷毀處理有易燃、中毒和其他危險的廢棄化學物品,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經安全環?、公司安全生產監察處等部門審批。
4.3危險化學品的儲存
4.3.1入庫的危險化學品應符合產品標準,收貨保管員應嚴格按gb190的規定驗收內外標志、包裝、容器等,并做到賬、貨、卡相符。
4.3.2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室(柜)內,并設專人管理。
4.3.3庫存危險化學品應根據其化學性質分區、分類、分庫儲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如:氧化劑物質不能與還原劑、有機物同存一庫。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質,應嚴格按規定分類儲存。
4.3.4庫存危險化學品應保持相應的垛距、墻距、柱距。垛與垛間距不小于0.8m,垛與墻、柱的間距不小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于小1.8m。
4.3.5危險物品露天堆場,應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物質、一般易燃物質、遇水燃燒物質、劇毒物質和濃酸不得露天堆放。
4.3.6庫房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排風裝置及必要的避雷設施。
4.3.7庫房內電氣設施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一般不準架設臨時線。
4.3.8庫區的安全、消防、衛生設施,應根據危險性設置相應的防火、防爆、泄壓、通風、溫度調節、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和器材。
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篇16
一、化學實驗是危險性較的實驗,必須強化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和檢查,加強安全教育。指導教師在學生實驗前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防范于未然。
二、要求有關人員嚴格遵守化學實驗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化學物品的保管使用規則。
三、學生進入實驗室,必須在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的指導下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使用有毒物質、有毒氣體及做危險性的實驗,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否則不得進行實驗。
四、實驗需用劇毒物品時,必須經實驗室負責人同意,主管領導批準,認真辦理領用登記手續,領用人對劇毒物品的安全負責。領用的劇毒物品要及時使用、嚴禁亂丟亂放;實驗后,剩余暫時不用的'要及時送交庫房存放。
五、實驗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應隨用隨領,不得在現場存放。
六、化學實驗室有易燃易爆、蒸氣和可燃氣體散逸,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禁止使用沒有絕緣、隔熱底墊的電熱儀器設備。
七、禁止在存有物品與易燃物品的工作位置上使用明火及無遮蔽的燈具。
八、往容器灌裝較數量的易燃、可燃液體時(醇、酸等電解質除外),要有防靜電措施。
九、日光照射的房間必須備有窗簾,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應放置見光或遇熱能分解燃燒或易揮發的物品。
十、對性質不明或未知的物料,應先從最小量開始進行檢驗,同時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準備。
十一、在進行汞、酸及其它有害蒸氣產生的操作時,應在通風良好處(通風廚)進行,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具,以防對人體的危害。
十二、禁止將汞、酸、堿、硫化物、易燃液體及含有物、有毒的液體、擦布、廢紙等雜物倒入水槽。
十三、實驗臺面上不應放置任何暫時與實驗無關的化學藥品,尤其是不能放盛有濃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十四、實驗室內的用電量不許超過額定負荷,嚴禁使用普通金屬代替保險絲。要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做好滅火準備。
十五、實驗室的安全疏散門不應少于兩個,應保持暢通。
十六、禁止在實驗室抽煙、吃東西和利用實驗器皿作飯食工具。
十七、學生實驗完畢,必須經指導教師檢查認可方能離開實驗室,不得將實驗室任何材料和藥氣離實驗室,否則將給予嚴肅處理。
十八、指導教師要督促值日生做好實驗室衛生、安全檢查,切斷電源、水源、氣源等,關閉好門窗。
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篇17
根據《關于中小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學校經研究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1、 學校的危險化學品由化學實驗室管理,化學實驗室設危險化學品專柜進行保管。
2、 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實行專人專庫雙鎖管理,保管員應忠于職責,認真細致,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操作規程,嚴防偷盜、水災、火災等事故發生。
3、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不得離開實驗室且僅限于教學實驗使用,一律不準外私人借用,堅決制止危險化學品向外借和流向社會。
4、 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入庫,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須有準確詳細的記錄,使用后剩余部分應及時歸還。做到帳物相符。
5、 學校將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理,要求管理人員每月清點危險化學品一次,每次清點要有詳細記錄。
6、危險化學品的范圍見國家化學藥品及化學試劑目錄。
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適用本條例。
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蝕、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國務院安監部門會同國務院工信、環保、衛生、質檢、交通、鐵路、民航、農業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準確定、公布,并適時調整。
第四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
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具備法律、行規規定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的安全條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從業人員應當接受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對有資格要求的崗位,應當配備依法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使用國家禁止生產、經營、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規定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限制性規定使用危險化學品。
第六條、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實施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以下統稱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下列規定履行職責:
(一)安監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確定、公布、調整危險化學品目錄,對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下同)的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審查,核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并負責危險化學品登激作。
(二)機關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發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并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質檢部門負責核發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不包括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固定式型儲罐,下同)生產企業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并依法對其產品質量實施監督,負責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實施檢驗。
(四)環保部門負責廢棄危險化學痞置的監督管理,組織危險化學品的環境危害性鑒定和環境風險程度評估,確定實施重點環境管理的'危險化學品,負責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依照職責分工調查相關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環境監測。
(五)交通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許可以及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對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駕駛人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申報人員、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員的資格認定。鐵路監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鐵路運輸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民航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航空運輸以及航空運輸企業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衛生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毒性鑒定的管理,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受傷人員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部門依據有關部門的許可證件,核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企業營業執照,查處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違法采購危險化學品的行為。
(八)郵政部門負責依法查處寄遞危險化學品的行為。
第七條、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
(二)發現危險化學品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三)對不符合法律、行規、規章規定或者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的設施、設備、裝置、器材、運輸工具,責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經本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查封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場所,扣押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的危險化學品以及用于違法生產、使用、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原材料、設備、運輸工具;
(五)發現影響危險化學品安全的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責令限期改正。
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出示執法證件;有關單位和個人對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礙。
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機制,支持、督促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協調、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問題。
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相互配合、密切協作,依法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督管理。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向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舉報。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接到舉報,應當及時依法處理;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條、國家鼓勵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和使用危險化學樸事生產的企業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進技術、工藝、設備以及自動控制系統,鼓勵對危險化學品實行專門儲存、統一配送、集中銷售。
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篇19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安全的實驗環境,減少實驗過程中發生災害的風險,確保師生員工正常有序地開展教學科研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在實驗室工作的所有人員都應了解自己所用化學品的MSDS(即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做好風險評估,遵守操作規程,熟悉應急預案。
二、所有新進實驗室人員均須先期進入學院《化學實驗室安全教育及考試系統》的“順序練習”模塊參加安全知識學習,并參加考試。考試通過取得《實驗室安全教育及考試合格證》后,方能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未經學院批準,實驗室不得擅自安排外來人員做實驗。
三、實驗課指導教師和研究生導師有責任和義務對學生進行實驗前的安全教育和指導,并定期對實驗室進行安全檢查。各實驗室必須針對本實驗室的特點制定實驗室安全事故緊急處理預案,將其與實驗室安全管理措施一并張貼在實驗室內,并組織實驗室人員學習。
四、實驗室人員應熟悉室內的水、電、煤氣的總開關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遇有事故或遇停水、停電、停氣時,或用完水、電、氣時,使用者必須及時關好相應的開關。電閘箱、水閥及氣閥嚴禁遮擋。
五、實驗人員實驗前必須在導師指導下事先制定縝密的操作步驟,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進行實驗(特別是具有危險性的新實驗),應熟悉所用試劑及應產物的性質和潛在的'危險,對實驗中可能出現的異常情況應有足夠的`防備措施(如防爆、防火、防濺等),并制定相應的處置預案。
六、實驗進行中操作者不得擅自離開實驗室,離開時必須有人代管。試劑用過后一定要將瓶蓋蓋好并將試劑瓶復位,以免不慎打翻發生危險。
七、筏作需要不得在實驗室過夜。因工作需要進行過夜實驗時,需按照《化學化工學院關于過夜實驗的規定》要求進行。
八、進行危險性實驗(如劇毒、易燃、易爆的實驗)時,房間內不應少于2人,必須佩戴防護器具(防護鏡、口罩、手套等);危害性很的實驗(如高壓實驗、放試驗以及能產生危險氣體而危及本人或周圍人員人身安全的實驗)不可在化學樓內進行。
九、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購買、領取、存放和保管各類化學藥品,實驗室試劑存放量應符合《化學化工學院關于控制實驗室試劑存儲量的有關規定》。應定期根據實驗室化學藥品目錄(應包括化學品的名稱、存儲量、危險性等信息)對實驗室存儲的化學品進行檢查和整理,檢查內容至少要包括:包裝是否完好、標簽是否清晰、是否已過期。這樣可以降低存儲化學氣來的安全風險。
十、實驗室產生的化學廢液要分類收集存放、集中回收處理,嚴禁倒入下水道。為保證下水管通暢,嚴禁將廢棄物品、雜物等丟入下水道。
十一、有明確規定不能放在室內的氣體鋼瓶種類必須放在室外;易燃氣體和助燃氣體的氣瓶不得放在一室;盛裝易聚合成應或分解應氣體的氣瓶,應避開放射性射線源;放在室內的鋼瓶數原則上不超過3個并須進行固定。氣體鋼瓶周圍不得有熱源,不得在陽光下曝曬,使用鋼瓶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經常檢查鋼瓶是否漏氣。
十二、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拉電線、擅自改接電源線或使用老化、露的電線,不得超負荷使用電源和器件(配電箱、插座、插銷板、電源線等)。
十三、檢查電器設備性能,充分考慮使用設備的局限性,不得使用運行狀態不正常儀器設備,以免造成短路等事故。
十四、實驗室應保持衛生整潔,嚴禁吸煙、飲食,保持室內空氣流通,產生有害氣體、嚴重異味的實驗應在通風櫥中進行。
十五、進行實驗人員需穿全棉工作服,著裝盡量少露皮膚,長發束起,不準穿拖鞋、涼鞋,禁止佩戴隱形眼鏡。
十六、本科生論文導師和研究生導師出差、出國,必須托其他教師管理學生和實驗室安全,并提前將寫好的托書交學院辦公室。
十七、不宜將兒童帶進化學樓,尤其不可帶進實驗室。若因兒童不慎而引起事故,其監護人應承擔全部責任。
十八、各房間安全員(或交代最后離開實驗室的人員)有義務有責任檢查水、電、氣閥門,關閉門、窗、水、電、氣后方可離開。
十九、熟悉緊急情況下的逃離路線和緊急疏散方法,清楚安全設施(如滅火器、滅火毯、石棉布、消防沙、洗眼器、急救箱等)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滅火器使用后,不可放回原處,使用者應及時報告辦公室以便更換。
二十、實驗室發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報告實驗室負責人和院辦公室,并盡快寫出事故報告。學院視事故性質及損失情況,按照《安全責任事故處理辦法》對事故責任者給予處罰;違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篇20
1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學校危險化學品實行安全管理責任制,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規范管理、責任落實”的原則,校長負總責,學校分管校長和相關人員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擔相關的責任。
2危險化學品應設專庫(專柜)存放,應按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分類存放,做到“雙人、雙鎖”管理,實行用量登記。
3專管人員應經過國家相關部門的培訓,熟悉危險化學品的'性質、貯存、防護及發生意外和事故后的應急措施。
4設置危險化學品明細賬,并實行信息化管理。專管人員應定期對危險化學品的包裝、標簽、狀態進行認真檢查,做到賬目清楚完整,賬物相符,卡物相符,并定期向學校教育技術中心(組)負責人書面報告。
5危險化學品室應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桶、黃沙等),學校教育技術中心負責人和專管人員應定期檢查、記錄,應把危險化學品室列為節假日值班重點防范區。
6使用危險化學品進行實驗前,教師必須向學生講清實驗操作要求,實驗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教師領用危險化學品時,必須提前計算用量,經學校教育技術中心(組)負責人批準后,由專人領取。使用后剩余的危險化學品應立即送還,登記并妥善保管。
7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實驗產生或殘存的廢氣、廢液、廢渣,應按規定進行收集、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內存留、釋放,更不可隨意倒入下水道內。
8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現安全問題或事故,應迅速采取妥當措施排除,并及時向學校教育技術中心(組)負責人、校長報告直至向當地公安、衛生等部門報告,不得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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