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餐飲加工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餐飲加工安全管理制度1
為規范餐飲服務烹調加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用水水質應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超范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完后,由專人專柜保存。
四、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清潔操作區涼透后及時冷藏,并標注加工時間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購熟食品必須在食用前充分加熱煮透。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經加工后再次銷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種工具、容器標識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干凈。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擦凈。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理抽油煙機罩。
八、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餐飲加工安全管理制度2
一、定期對廚房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滅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所有廚房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燃氣使用操作規程》,《餐廳(廚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訓合格,嚴格按照餐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進行崗位操作。
二、餐廳(廚房)要配備有合格上崗證的電、水、煤氣的維修工,經常對餐廳(廚房)的水、電、煤氣管道、閥門及爐具進行檢查,非專業人員不準擅自接、改拆電線、煤氣管道和電源、氣源。
三、消防器材配備足夠,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醒目。
四、進入廚房人員嚴禁攜帶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廚房內進行非食品生產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五、不準在餐廳(廚房)內亂扔煙頭、火柴棒,工作人員不準在庫房、操作間區域吸煙。
六、每次開爐前,必須按《燃氣操作規程》,先檢查廚房所有燃氣閥門,確認全部關閉無誤后,與交班記錄核對,查看廚房(包括明檔)區域無異常情況后;再按操作規范使用。
七、廚房工作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廚房區域安全情況,關閉門窗;切斷不用電源;拔出廚房機械、電器插頭(雪柜除外);全部煤氣閥門,并做下班安檢記錄。
八、廚房員工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時都要對全部煤氣管道、管道閥門、爐具開關、凈化排風系統電源箱檢查一次并做安檢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匯報。
九、廚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電時,必須經過嚴格的申報審批程序,有專人負責安全的監控下使用。
十、每天專人進行安全巡查,每周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每月25日前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大檢查。
第一條廚房是餐廳重點防火安全部門,人員集中流量大,為了加強管理,確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第二條定期對廚房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滅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所有廚房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燃氣使用操作規程》,《餐廳(廚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訓合格,嚴格按照餐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進行崗位操作。
第三條餐廳(廚房)要配備有合格上崗證的電、水、煤氣的維修工,經常對餐廳(廚房)的水、電、煤氣管道、閥門及爐具進行檢查,非專業人員不準擅自接拉、改拆電線,煤氣管道和電源、氣源。
第四條消防器材配備足夠,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醒目。
第五條進入廚房人員嚴禁攜帶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廚房內進行非食品生產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第六條不準在餐廳(廚房)內亂扔煙頭、火柴棒,工作人員不準在庫房、操作間區域吸煙。
第七條每次開爐前,必須按《燃氣操作規程》,先檢查廚房所有燃氣閥門,確認全部關閉無誤后,與交班記錄核對,查看廚房(包括明檔)區域無異常情況后;再按操作規范使用。
第八條廚房工作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廚房區域安全情況,關閉門窗;切斷不用電源;拔出廚房機械、電器插頭(冰柜除外);關上全部煤氣閥門,并做下班安檢記錄。
第九條廚房員工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時都要對全部煤氣管道、管道閥門、爐具開關、凈化排風系統電源箱檢查一次并做安檢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匯報。
第十條廚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電時,必須經過嚴格的申報審批程序,有專人負責安全監控下使用。
第十一條每天專人進行安全巡查,每周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每月25日前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大檢查。
餐飲加工安全管理制度3
一、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購查驗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提供者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
長期定點采購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2、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3、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4、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5、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6、不得從無合法資質的單位(企業)和個人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
7、采購定型包裝食品,商標標簽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保質期)等內容。
8、建立真實完整的食品(包括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進貨驗收記錄,并保存2年以上備查。
二、餐飲服務單位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1、購買食品添加劑必須索取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驗收按照索證管理規定做好驗收記錄。
2、購買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有包裝標識和產品說明書。包裝標識內容包括:品名、產地、廠名、衛生許可證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批號或代號、保質期限、使用范圍與使用量、使用方法等,標識應明確標示有“食品添加劑”字樣。
3、采購使用食品添加劑必須做到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登記、專柜保管、專人領用。
4、嚴禁使用食品添加劑掩蓋食品腐敗變質,嚴禁以摻雜摻假,偽裝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劑。
5、餐飲服務經營單位必須嚴格按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范圍、使用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超范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
三、餐飲服務單位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1、本店的餐用具、容器、包裝材料做到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污染食品,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2、本店的餐用具應定期進行清洗、消毒、保潔,防止使用被污染的餐用具。
3、 本店的餐用具有專人清洗、消毒、保潔,不得亂擺亂放。消毒時應使用正規的餐用具消毒產品,并按規定配兌消毒液,浸泡時間要準確,然后清洗保潔。消毒后要做好消毒記錄。
4、各餐飲服務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要定期對本餐飲服務單位的餐用具進行檢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餐用具進行及時更換。
四、餐飲服務單位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 各餐飲服務單位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取得合格的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不得繼續使用超過有效期的健康證。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持有合格的健康證明的食品從業人員一旦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的人員應立即調離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并做好記錄
4、各餐飲服務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本餐飲服務單位的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工作,并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五、餐飲服務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內環境(包括地面、排水溝、墻壁、天花板、門窗等)應隨時保持清潔和良好衛生狀況。
2、餐廳內桌、椅、臺等應隨時保持清潔。
3、廢棄物應在每次供餐結束后及時清除,清除后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廢棄物放置場所不得有不良氣味或有害(有毒)氣體溢出,應防止有害昆蟲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水源及地面。
4、食品加工過程中廢棄的食用油脂應集中存放在有明顯標志的容器內,定期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予以處理。
5、污水和廢氣排放應符合國家環保要求和排放標準。
6、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
7、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后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8、場所內如發現有害動物存在,應追查和杜絕其來源。撲滅方法應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為原則
六、餐廚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食品處理區設存放廢棄物或垃圾的容器。廢棄物容器與加工用容器有明顯區分的標識。
2、廢棄物容器配有蓋子,以堅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內壁光滑便于清洗。專間內的廢棄物容器蓋子為非手動開啟式。
3、廢棄油脂必須按國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進行管理。
4、廢棄油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5、廢棄油脂應有專門標有“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集中處理。
6、廢棄油脂只能銷售給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7、處理廢棄油脂要簽訂回收協議,建立回收記錄,包括銷售時間、種類、數量、收購單位、用途、聯系人姓名、電話、地址、收貨人簽字等,并保存2年以上備查。
七、消費者投訴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單位應妥善處理消費者投訴,不拖拉、不推諉,作好相關記錄,保留相關證據。
2、對消費者投訴屬實的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積極穩妥、文明有序地處理好消費者投訴事項。對不屬于餐飲服務單位責任的事項要耐心細致地宣傳解釋,不得發生野蠻粗暴行為;對屬于餐飲服務單位責任的事項,要與消費者文明妥善協商,達成雙方滿意的處理方案,避免差錯事故再次發生或矛盾激化。
3、對消費者投訴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縣消委會或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反映或投訴。投訴電話:41554321(食品藥品監管局)
4、對縣消委會和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協商解決均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當事雙方可以通過法律渠道尋求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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