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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檢化驗制度(通用12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食品安全檢化驗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食品安全檢化驗制度 篇1
一、學校食堂必須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加工經營活動!恫惋嫹⻊赵S可證》、“餐飲服務信息公示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須懸掛在場內醒目位臵。
二、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及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規定,確保食品安全。定期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建立培訓檔案,增強餐飲服務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意識、誠信意識。強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發生。
三、設臵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建立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食品安全管理檔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程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臵預案。
四、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每年應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證后方能從事餐飲服務工作。從業人員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并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上崗。
五、嚴格執行食品原料采購、索證和記錄查驗制度,供應商資質審查合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記錄登記詳細、索證索票齊全、驗收合格、臺賬記錄登記完整。
六、保持食品加工經營場所的內外環境整潔,做好防鼠、防蠅、防塵、防蟲等防護措施。
七、嚴格遵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嚴把食品采購關、加工關,供餐關。按規定進行試嘗、留樣并詳細填寫試嘗、留樣登記表,學生集體供餐必須當餐加工,不得購買直接入口食品;不得加工來源不明、摻假摻雜、腐敗變質、過期的`食品及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不得加工涼菜;不得使用亞硝酸鹽。
八、按規定公示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不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按規定處理餐廚廢棄物,并詳細填寫食品添加劑進貨、使用臺賬、餐廚廢棄物處臵臺賬(登記表)。
九、按照要求對餐具、飲具進行清洗、消毒,餐具、飲具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備用。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對人體無毒、無害。
十、加工用水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十一、積極配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認真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機構提出的食品安全要求和整改意見。
食品安全檢化驗制度 篇2
一、學校食堂必須按規定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原則上每年應接受不少于45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培訓。考核成績合格的,由考核部門發給培訓合格證明。培訓合格證明有效期3年。食品安全管理員持有效合格的培訓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四、負責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對本單位食品安全工作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和專項整治。配合食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現場檢查,并督促落實整改措施。負責向食品監督管理部門和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本單位食品安全情況(包括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專項整治情況、整改落實情況和食品安全信息)和違法行為,并研究制定相應整改措施。按時參加食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各種會議和培訓。
五、定期組織對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負責對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和管理,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落實“五病”患者調離相關崗位。
六、負責本單位場所環境衛生、食品加工過程、食品加工制作設施設備清洗消毒的管理,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七、對本單位食品采購、查驗以及臺賬記錄及食品添加劑的采購、貯存、使用管理進行嚴格檢查并做好記錄,做好餐廚廢棄物的處臵管理及登記工作。
八、建立本單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檔案,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食品安全檢化驗制度 篇3
1、必須做到:
炊具不銹鋼化,墻壁瓷磚化,燃料無煙化(或安裝有效的除塵設備)。地面用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的坡度,易于清洗和排水。配備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垃圾容器化、袋裝化。不準食堂加工操作間最小使用面積小于8平方米。
2、必須做到:
餐飲具有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設備。最好采用物理方法消毒餐飲具,若采用化學消毒的具備四個以上水池,并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的設施、設備混用。餐炊具在使用前冼凈、消毒,并儲存在餐炊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炊具要分開存放,并有標記。不準制作冷葷、涼菜。
3、必須做到:
各食堂的采購員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校外購買成品食品,要進行驗收。食品貯存要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每天檢查,及時銷毀變質和超保質期限的'食品,食品存放處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個人生活用品,要做到生、熟、半成品分開存放。
。1)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3)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4、必須做到:
對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加工食品要熟透,需要烹制加工大塊食品的中心的溫度不低于70℃,熟制品、原料、半成品分開隔離存放,防止交叉感染。
不準加工和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學生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品。
5、必須做到:
配餐間每天進行空氣消毒,專人加工操作,非配餐間工作人員不準擅自進入配餐間;加工葷素菜食的用具、容器專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凈,每餐的各種主副食各取100克樣品加注標簽后留置于指定的冷藏設備中保存48小時以上備查驗。食堂剩余食品做好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繼續出售。
不準在食品烹飪后至出售前超過2小時,若超過2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6、必須做到:
食堂炊管人員熟知食品衛生基本要求。各校每年開學前,炊管人員要進行體檢,凡患有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疾。òú≡瓟y帶者)、活動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或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和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食堂炊管人員嚴格按照衛生“五四”制要求,養成良好的個人習慣,搞好個人衛生。
不準無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的人員上崗。
7、必須做到:
各校、園成立食品安全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領導小組,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堂和學生集體用餐的檢查監督工作。要把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張貼上墻,接受就餐者的監督。還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不準開辦未取得區衛生行政部門頒發《衛生許可證》的食堂或餐飲經營攤點。
8、必須做到:
通過櫥窗、板報、開座談會等各種形式加強對教師、學生的飲食衛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
不準學生購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9、必須做到:
對學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1)立即停止被疑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不準非食堂從業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原料存放間,以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10、必須做到:
嚴格執行食物中毒和傳染病報告制度。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和腸道傳染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應立即向區衛生行政部門和區教育局安全管理委員會報告。
不準瞞報、誤報、遲報已發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責任人,以及隱瞞實情不上報的責任人,視情節輕重按《食品衛生法》進行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由法律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食品安全檢化驗制度 篇4
一、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對本場內(店內)的食品及出租柜臺進行日常檢查。
二、食品安全員定期要對店內環境和條件、庫存食品、散裝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標簽規范、從業人員健康證情況等進行檢查,及時清理過期變質食品和臨近保質期食品,發現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下架,督促有關部門和人員予以改正,并做好登記。
三、食品安全員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經營環境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食品安全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經營行為,并向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四、檢查的內容
(一)經營環境,檢查是否具有與其銷售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和貯存場所,是否保持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適當的距離;
(二)經營條件,檢查是否具有與其銷售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設備或者設施,銷售冷藏、冷凍食品的,是否配備與銷售品種相適應的冷藏、冷凍設施,并符合保證食品質量安全所需要的溫度、濕度和環境等特殊要求;
(三)經營行為,檢查是否銷售禁止銷售的食品,采購食品是否按照規定查驗相關證明材料,是否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保存的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不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四)標簽標識,檢查場內銷售的散裝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標簽標識是否符合要求:
1、銷售未包裝食用農產品的,是否在攤位(柜臺)明顯位置如實公布食用農產品名稱、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或者姓名等信息;
2、銷售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認證的食用農產品以及省級以上農業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需要包裝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的.,是否包裝銷售,并標注相應標志和發證機構,鮮活畜、禽、水產品等除外;
3、銷售進口食用農產品的,包裝或者標簽是否載明原產地,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進口鮮凍肉類產品的包裝是否標明產品名稱、原產國(地區)、生產企業名稱、地址以及企業注冊號、生產批號,外包裝上是否以中文標明規格、產地、目的地、生產日期、保質期、儲存溫度等內容;分裝銷售進口食用農產品的,是否在包裝上保留原進口食用農產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裝企業、分裝時間、地點、保質期等信息;
4、散裝食品是否按照要求加貼標簽,銷售人員和場地是否落實“兩罩一套一帽”;
(五)證明文件,檢查是否持有所銷售食品來源可靠的證明文件,包括: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按規定需要檢疫、檢驗的肉類是否有檢疫合格證明、肉類檢驗合格證明等證明文件,進口食用農產品是否有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證明文件;
(六)倉儲情況,檢查是否定期檢查庫存,及時清理腐壞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是否如實記錄食品名稱、產地、貯存日期、生產者或者供貨者名稱或者姓名、聯系方式等內容,并在貯存場所保存記錄,記錄和憑證保存期不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檢查實行廠場掛鉤、場地掛鉤的銷售者是否定期對屠宰廠(場)和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基地進行實地考察,了解食用農產品生產過程以及相關信息,是否查驗種植養殖基地食用農產品相關證明材料以及票據等。
六、對群眾舉報或媒體披露的涉嫌存在相關食品安全風險的,要立即組織檢查,發現問題的,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控制,及時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七、檢查人員要如實記錄每次檢查情況,填寫檢查記錄表,檢查中發現有違法行為的要及時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發現一般問題的要要求銷售者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要及時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食品安全檢化驗制度 篇5
為了保障食物的衛生安全,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制定本餐飲部食品衛生檢查制度,請各位員工嚴格遵守。
1、制訂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全面檢查與抽查、自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各餐飲部的衛生管理組織負責本部的各項衛生檢查制度的落實,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一次衛生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3、廚師及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4、酒店質檢管理人員及衛生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5、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有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食品安全檢化驗制度 篇6
第一條為確!吨腥A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國家和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項部署落到實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鞍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規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食品安全工作檢查是對食品安全工作進行評議考核的重要方法,是指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食安委)聘用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檢查員依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檢查計劃,對區域內食品安全工作情況進行的檢查。
第三條各級食安委領導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食安辦)具體負責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制定年度檢查工作計劃,由聘任的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和助理檢查員實施。
第四條縣(市)、區級及以上食安委聘任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對區域內食品安全工作進行檢查;縣(市)、區食安委在鄉鎮(街道)、村(居委會)聘任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檢查員,協助對區域內的食品安全工作進行檢查。應確保在村民組(居住小區)中有一名以上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或助理檢查員。具體情況由各級食品安全委確定。
第五條各級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檢查員由市食安委統一制作聘書,統一編號。聘書標注檢查區域及檢查工作范圍。
第六條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關心食品安全工作;
。ǘ┳裾率胤ǎ哂辛己玫乃枷肫焚|和職業道德;
。ㄈ┱莆找欢ǖ氖称钒踩O督管理相關專業和法律知識;
(四)經過食品安全檢查崗位培訓,并考試合格。
食品安全助理檢查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P心食品安全工作;
。ǘ┳裾率胤,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
。ㄈ┙涍^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培訓,并考試合格。
第七條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檢查員的培訓和資格考試內容由市食安辦統一確定,各縣(市)、區分別落實。聘任人員的`管理采取“誰聘任,誰負責”的原則,聘任人員的有關情況要向上級食品安全辦備案。
第八條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和助理檢查員的權利:
。ㄒ唬┙邮苁称钒踩嚓P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等方面的培訓;
。ǘ┱9ぷ鳈z查活動和人身安全應受到保護,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撓和侵犯;
。ㄈ┦艿奖碚没颡剟。
第九條各級食安辦定期對所聘任的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和助理檢查員的業務水平、法律知識和工作情況進行考核。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建議原聘任機關解聘:
。ㄒ唬┛己瞬缓细竦娜藛T;
。ǘ┎唤邮苤付ǖ臉I務培訓或培訓考試不合格的人員;
。ㄈ┰谑称钒踩珯z查工作中,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
第十條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內容分為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檢查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檢查員檢查兩部分。
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檢查內容:
。ㄒ唬┌凑铡栋吧绞惺称钒踩ぷ骰緲藴省返囊,檢查相關工作的完成情況;
。ǘ⿲^域內食品安全工作的滿意度進行調查和評估;
。ㄈ⿲κ称钒踩頇z查員的工作進行指導;
(四)各級食品安全委要求檢查的其他內容。
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檢查員檢查內容:
(一)本區域落實《鞍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標準》的情況;
(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資質情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環境衛生是否符合要求;
(三)區域內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方式和相關渠道設置落實情況;
。ㄋ模⿲^域內食品安全工作的滿意度進行了解;
(五)各級食安委要求檢查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食品安全工作檢查方式主要采取明查和暗訪的方式。
。ㄒ唬┟鞑闀r,應出示聘書,進行檢查告知,檢查內容要有記錄,并及時上報本級和上級食安辦。
。ǘ┌翟L時,暗訪的檢查內容要有檢查記錄,并及時上報本級和上級食安辦。
食品安全檢查員和助理檢查員也可以通過隨機抽查問卷、走訪管理相對人和業務測試等各種方式了解民情民意,保障食品安全檢查工作順利開展。
第十二條各級食安辦應將食品安全工作的檢查結果上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食安辦,并在區域內予以通報。各級食安委應將食品安全工作的檢查結果作為考核評價一個區域食品安全工作的指標。
第十三條各級食安辦應將本制度告知區域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及相關部門。
食品安全檢化驗制度 篇7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一、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對食品經營食品質量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經營者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進貨查驗的食品,是指消費者經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糧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飲料和酒類等食品。
四、經營者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并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
需要查驗和索取的具體票證,由《食品索證索票制度》作出規定。
五、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
(三)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六、食品經營者經營的農產品及其他散裝食品,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七、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八、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九、市場開辦者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十、市場開辦者要指導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進貨查驗工作的落實,對經營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隨時接受工商部門的檢查。
十一、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三條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四條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報關單、注冊證。
第五條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六條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八條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并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食品衛生檢查制度
1、設立食品衛生宿命檢查監督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食堂進行食品衛生檢查和環境衛生檢查;
2、把好食品采購、進貨關,特別是對油、米、肉、菜等大宗,關鍵的食品要定點,不準采購霉變、有毒、有害或無證不合格的食品,確保所購食品衛生安全;
3、規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細分區、肉菜分開、生熟隔離、洗消嚴格;
4、對儲存食品應進行冷藏保鮮,無須保鮮的食品應做到離地隔墻,分類堆放整齊,先進先用、用前應檢查有無變質變味;
5、保證不出售變質或夾生不熟食物,嚴防病毒交叉感染引發食物中毒;
6、規范食品運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過專用電梯密閉容器運送。
7、檢查結果應有記錄,有匯報,查出問題,立即解決,并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食品存貯制度
1、食品儲存有專門的食品庫房,進出食品應登記。
2、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
3、庫房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定期清掃,定期通風換氣,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時處理。
4、經檢驗合格包裝的成品應貯存于成品庫,其容量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按品種、批次分類存放,防止相互混雜食品庫房內不得存放個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別是外觀與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應配備專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儲存配備專用消毒設備,隨時對儲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進行洗刷消毒。
7、成品碼放時,與地面,墻壁應有一定距離,便于通風。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員、車輛通行,要設有溫、濕度監測裝置,定期檢查和記錄。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生產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的事情發生.
三、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五、當觀察到以下癥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食品安全檢化驗制度 篇8
為了保證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更好地為我了守教學,科研等各項工作服務,特作如下規定:
一、嚴格執行國家《食品衛生法》和《飲食業衛生五四制》,采用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二、從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
對腐爛變質的食品食物等原料不購進,保管員不予驗收,廚師不;加工制作,服務員不出售。
三、食品、物品存放實行四隔離,生與熟食品隔離,成品與半成品相隔離,食品與雜物、藥物隔離,食物與天然水隔離。
四、熱食品要做到三防:
防塵、防蠅、防污染。
五、餐具、用具實行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出售食品用具化。
六、環境采用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的四定辦法,劃片分工,鈕負責,并做到:
1、食廳每天掃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2、食堂周圍環境10米內衛生清潔,無垃圾。
3、廚房操作間天天洗,內外保持光亮無煙塵,無蜘蛛網,無臭味。
4、水溝暢通,洗碗槽、洗菜池無雜物青苔。
5、定期用藥噴殺蒼蠅、滅鼠。
七、工作人員個人衛生必須做到:
勤洗手,勤剪手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開餐前后要洗手,不用手抓食物,不用廢舊盒、袋饈食品出售,不隨地吐痰,操作時不吸煙,不面對他人或食品打噴涕咳嗽,不用工作服或圍裙擦手擦臉,不穿工作服上廁所。
八、飲具衛生:
每餐工作前要檢查飯桶、菜盆、碗碟、夾子等炊(用)具是否處理干凈,用畢要洗刷干凈,做到物歸原處。和面機、菜柜、餅柜、冷藏機等無霉爛臭味。
九、魚、肉、菜加工必須做到:
三鳥保證無毛、無臭味,魚腸肚除洗干凈,菜先洗后切,保證無沙、無蟲、無爛黃葉、無雜物,加工好的魚肉菜放在臺架上,不放在地上。
十、接受學院衛生部門及國家衛生防疫部門的監督檢查,食堂工作人員每學年初進行體檢一次,持健康合格證書上崗,平時發現有患傳染疾病的必須立即隔離治療。否則應予辭退。
十一為了更好地執行衛生管理條例,特作以下規定:
1、成立衛生檢查組,成員由中心正副主任、辦公室人員、餐廳經理及學生代表組成。
2、檢查組每月對各食堂進行衛生評比,做到平時檢查、周末抽查、月終評比相結合,每次檢查、抽查必須按各人的`崗位責任及分片包干打分。
3、評分辦法:采用100分制的班次分標準,衛生管理條件共10條,每條占10分,九十分以上者給予獎勵,不滿七十分者懲罰。
4、獎勵與處罰:獲集體獎者,獎200元,獲個人獎者,獎20元,集體被罰者,罰款200元,個人被罰者,罰款20元。
食品安全檢化驗制度 篇9
1、市場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監管人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菜市場管理制度,負責本菜市場的食品安全監管,加強對經營者的教育、培訓和管理。
2、市場應當與經營者簽訂食品質量安全保證書(協議),訂立食品安全保證及對不合格食品的退市、追溯、召回、退貨等條款,明確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3、市場應審查經營者的`工商、稅務、食品流通許可等證照,查驗重要農副產品進貨憑證、供應商的經營資質和實際經營情況,查驗畜產品、水產品、禽類及其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明或產地證明和其他依法應當經檢測合格方可銷售的農副產品的檢測證明。相關證照留存備查。
4、市場應督促經營者落實索證索票制度,建立農副產品經營臺帳,記錄進貨渠道。設置規范的農副產品檔案柜,建立農副產品質量安全檔案。
5、市場應配備食品快速檢測設備,每天對市場上經營的食品或農副產品開展快速檢測,并記錄檢測結果,對檢測不合格的應當督促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并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
6、市場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每天對經營者的食品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如實記錄檢查情況。發現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符合食品經營要求和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的行為,應當及時制止、督促整改;需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的,督促經營者依法辦理。對未取得檢疫檢驗合格證明、檢測不合格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禁止入場銷售。
食品安全檢化驗制度 篇10
1.目的
、偶訌娙肆Y源的開發及培訓;
、曝瀼毓镜慕洜I理念及質量、食品安全政策及相關制度、法規;
、潜WC質量、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實現公司的方針目標。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的全體員工,特別是與產品、服務質量、食品安全相關的人員。
3.職責
3.1行政部負責培訓計劃的制定,實施上崗前基礎教育的培訓,負責檢查各部門對員工能力的考評,并對培訓效果組織評估;對培訓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對培訓資料進行管理。
3.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及本部門準備招收或轉崗的員工的崗位技能培訓及考核以決定其是否被錄用。各部門負責定期為部門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3.3質量負責人負責《職工培訓計劃》的審批和監督實施。
4.工作程序
4.1培訓計劃
4.1.1行政部應于每年12月初向公司各部門發出《培訓需求計劃》。
4.1.2公司各部門收到《培訓需求計劃》后,按表內的'項目,結合實際需求,認真填寫,并于12月20日以前返回行政部。
4.1.3行政部根據各部門的培訓需求計劃及公司的工作重點,于年底前制定下一年度的年度培訓計劃,并報質量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4.1.4公司各部門根據生產經營活動和崗位的需求,可隨時填寫《培訓需求計劃》提交行政部。行政部根據具體情況與總經理商定后,可適時調整年度培訓計劃。
4.2培訓實施
4.2.1崗前培訓
⑴崗前培訓:新進員工報到后,由行政部組織實施崗前教育;培訓內容包括:食品安全培訓、公司規章制度培訓、消防知識培訓、安全生產培訓、衛生知識培訓等。
、茖嵶饔柧殻盒逻M員工在接受職前培訓后,即由接收部門進行崗前實作訓練即崗位技能培訓,經考核評定合格后,部門經理填寫《員工試用考核表》交行政部,如試用不合格,試用人員持《員工試用考核表》到行政部核算工資,結束試用。
4.2.2在職培訓
在職人員因工作崗位變動或職務變更,或本職知識、技能經其主管認定需加以充實的,或需持證操作的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到期需重新認定,均需進行在職培訓。
、庞尚枰嘤柕牟块T提出培訓需求。
、平M織實施培訓:按行政部擬定的培訓計劃,組織實施。
、枪緝炔颗嘤枺簯小杜嘤栍涗洝,培訓完成后,將《培訓記錄》交行政部存檔、備查。
、韧獠颗嘤枺悍残璧焦就膺M行培訓的人員,必須于培訓結束后取得畢業或結業證書或提交學習總結,凡無上述證明者,不予報銷學費。行政部對培訓人員取得的證書進行復印存檔,對提交的學習總結進行存檔。
、墒称钒踩R培訓:行政部每年組織一次食品安全、衛生知識、消防知識培訓,當食品安全制度有重大變化時,可即時培訓掌握。
4.3培訓記錄的管理
4.3.1各部門培訓結束,填寫《培訓記錄》并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對考核不合格人員進行懲處。
4.3.2行政部對培訓人員培訓后所提供的資料進行整理、分類、歸檔,并登記員工的個人檔案,便于公司對員工進行調用、提升或工作調整時提供參考備查。
4.4行政部于每年年底對本年度教育培訓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總結,并呈報總經理。
4.5員工檔案管理
4.5.1員工進入公司時仔細填寫《員工履歷表》,內容包括姓名、籍貫、年齡、工作經歷等個人信息。
4.5.2行政部負責根據各部門培訓記錄將員工培訓情況填入員工履歷表。
4.5.3行政部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的檔案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檢化驗制度 篇11
一、食品經營者進貨查驗制度
1.食品經營者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對經營的食品安全負首要責任,嚴把食品質量入市關。
2.市場開辦者(管理單位)要承擔食品質量安全監督責任,與食品經營者共同承擔食品安全第一責任的職責,嚴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3.食品經營者要落實食品質量查驗責任,嚴格執行食品質量查驗,嚴防有毒有害、污染、變質、不合格食品、冒牌食品進入經營場所,嚴防食品安全事故發生。
4.食品經營者購進食品時,要按批次索取和查驗供貨單位和生產單位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質量檢驗檢疫報告、綠色食品等認證標志、商標注冊證等證明文件,看其主體資格是否合法、食品質量是否符合標準。開箱檢查和抽查食品質量,查驗是否霉變、生產日期和保值期是否真實;要查驗食品包裝標識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有中文標注的食品名稱、規格、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日期,防止過期或者即將到期的食品自制加貼新的生產日期、保質日期。
5.食品經營者發現有毒有害、污染、變質、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市場開辦者(管理單位)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并按照規定予以銷毀.
二、食品經營者索證索票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制度并建立食品進貨臺帳,由專人管理,所記載的內容真實。
2.臺帳應當按照食品品種載有以下內容:
名稱、品牌、產地、規格、數量、批號、生產日期、質量保證期限、生產廠家、供貨單位、進貨時間等;
供貨單位和生產單位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質量檢驗檢疫報告、商標注冊證、綠色食品等認證標志等;
3.食品經營者進貨臺帳應裝訂并保存兩年。
三、市場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1.市場開辦者(管理單位)應當完善檢測條件,設立檢測設備,對進入市場銷售的食品質量,自行檢測。
2.自行檢測的重點食品為肉類、蔬菜、水產品等鮮活食品,散裝食品,易污染的食品。
3.自行檢測確定的有毒有害、污染、變質、過期、不合格食品或者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日期、無合格證食品、冒牌食品等不合格食品,不得入市銷售。
4.自行檢測的食品,應當詳細登記,確定為不合格食品,要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同時,報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監督,對食品經營戶經營的同一食品2次抽檢不合格的禁止入市銷售。
四、食品經營者質量承諾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對所經營的食品向消費者做出質量承諾。
2.食品經營者經銷的食品質量必須合格、價格合理、計量準確,不經銷有毒有害、污染、變質、過期、不合格食品或者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日期的食品、冒牌食品。
3.食品經營者銷售食品必須向消費者提供相關質量合格證明,出具銷售發票等購物憑證。
4.食品經營者對消費者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食品、包裝標識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或者經國家有關部門抽查檢驗判定為不合格食品,或者經市場監督管理、質量檢驗檢疫等部門確認的消費者申訴舉報的假冒偽劣食品,可憑購物發票等憑證予以退換,并依法予以賠償。
5.食品經營者應當積極負責的維護消費者權益。對質量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進行清理、登記、向市場開辦者(管理單位)或市場監督管理、質量檢驗檢疫等部門報告。
五、食品(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
1.證照齊全有效。市場食品經營者要亮照經營,熟食、豆制品、副食品、自制食品從業人員要有健康證,持證上崗。
2.按不同進貨渠道,實施不同準入要求。
(1)從批發市場進貨的經營戶,應索取表明供貨方身份的進貨憑證。牲畜、禽類等按規定應當檢驗檢疫的.農產品,還應索取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相關證明。
(2)從生產廠家、批發市場外的經營戶進貨的,應索取(1)供貨方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食品生產許可證明;(2)產品質量檢驗報告;(3)進貨票據。
(3)對農產品自產自銷的經營戶,市場舉辦者應劃定專門區域并明示。同時,對經營者的身份證明進行登記備案,對經銷的食用農產品實行抽檢制度。
(4)從批發市場外進貨無法索取有關憑證的農產品,經營者要在臺賬中詳細記錄商品名稱、數量、供貨方姓名及聯系方式等。
(5)現場自制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原料(包括添加劑)供貨商檔案,內容包括供貨商基本情況、提供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送貨授權委托書、原料購銷協議等。
現場制售的食品應當附有標簽,在經營現場對現場制售的食品進行標牌公示,內容包括:食品名稱、配料表、生產者、食用方法、生產日期、保存條件、保質期限等。
標注的內容應當清晰、真實,易于識別。
六、不合適食品退市制度
1.為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經營者應當嚴格實行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場制度。
2.不合格食品是指有毒有害、污染、變質、過期、不合格食品或者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日期、無合格證食品、冒牌食品。
3.不合格食品為市場監督管理或者質量檢驗檢疫等行政執法機關公布的,或者食品經營者自檢的,或者消費者送經法定質檢機構檢驗的,或者消費者申訴舉報并不經質檢機構檢驗即可判斷的。
4.對不合格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清理登記,填寫《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場登記表》,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或者質量檢驗檢疫等行政執法機關報告。
5.對不能食用、危及人體健康的食品,應當追查來源和流向,及時在新聞媒體等載體采取公告等方式告知消費者,追繳已售出的部分,并在行政執法機關監督下自行銷毀。
6.對標識不符合規定但可以食用的食品,可以退回供貨方嚴格規范。同時報告行政執法機關并接受跟蹤監督管理。需重新入市銷售的,必須法定質量檢驗機構檢驗確定質量合格,并報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備案。
七、市場開辦者(管理單位)食品安全責任制度
1.市場開辦者(管理單位)承擔食品質量安全監督責任,與轄區市場所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和市場食品經營者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與食品經營者共同承擔食品安全第一責任的職責,嚴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2.市場開辦者(管理單位)要建立健全市場主體監督機制,確保市場內的食品經營者主體資格合法,營業執照、許可證齊全、合法、有效。杜絕無證無照經營。
3.市場開辦者(管理單位)要建立健全食品質量監督制度,查驗供貨單位提供的營業執照、許可證、質量檢驗檢疫報告、質量認證標志、商標注冊證等證明文件是否合法、有效;抽查抽檢市場內銷售的食品質量是否符合標準。嚴防銷假冒偽劣食品進入市場銷售。
4.市場開辦者(管理單位)要督促、引導、協助食品經營者與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簽訂食品質量準入協議,以杜絕假冒偽劣食品流入市場銷售。
5.市場開辦者(管理單位)要建立健全食品質量侵權先行賠付制度,設立消費者權益保護基金,對食品經營者因食品質量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負責退款并依法予以賠償。
6.市場開辦者(管理單位)不但要做好管理人員自身的教育培訓工作,還要加強對經營戶的教育培訓,要不定期開展教育培訓活動,做好培訓活動記錄。
7.市場開辦者(管理單位)要建立完善檔案。建立經營戶一戶一檔,記錄并保存食品安全檢查督促工作臺賬及場地消毒等工作臺帳。
8.市場開辦者(管理單位)要規范市場檢測。檢測批次、檢測項目要按要求(實施對農藥殘留、二氧化硫、甲醛、吊白塊、亞硝酸鹽、雙氧水、硫磺、重金屬鉛等8個項目的檢測);檢測程序要到位,抽樣單、銷毀單簽字要完整;檢測資料要齊全、歸檔。
9.市場開辦者(管理單位)要在市場監督管理機關的指導下,設立消費者申訴舉報聯系點,確定專人,認真受理和處理消費者申訴舉報,并及時向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報告。
10.市場開辦者(管理單位)應當在市場醒目位置設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向消費者公示抽樣檢測等食品質量信息,及時進行消費警示和提示。
食品安全檢化驗制度 篇12
1、采購人員必須熟悉本餐廳所用的各種食品與原料的品種及相關的衛生標準、衛生管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檢查方法。
2、采購食品應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則。采購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須色、香、味、形正常,采購肉類、水產品要注意其新鮮度。
3、采購人員不得采購腐敗變質、霉變及其他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異味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及其制品等;不得采購無證食品商販或來路不明的食品。
4、采購人員采購時應向供應商索取發票等購貨憑據,并做好采購記錄,便于溯源;向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批量采購食品的,還應索取食品衛生許可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特別是熟肉制品、豆制品、涼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
5、采購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食品商標(或說明書)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質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標識內容。
6、采購酒類、罐頭、飲料、乳制品、調味品等食品,應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檢驗合格證或檢驗單。
7、蔬菜等散裝農副食品及魚類等鮮活產品應保證由正規渠道進貨,最好是定點采購,確保無農藥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檢查或索取檢驗合格證明。
8、所采購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必須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有檢驗合格證。
9、所采購的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設備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相關的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10、所采購的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設備,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
11、所采購食用物品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時應登記,作好記錄,建立臺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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