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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9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最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
第一條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下同)、銷售、使用、檢驗、檢測和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包括特種設備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和與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
核設施、航空航天器、鐵路機車、海上設施和船舶以及礦山井下使用的特種設備、民用機場的專用設備的安全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壓力管道設計、安裝、使用的安全監督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協調、解決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保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必需的經費,并將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納入對下級人民政府的考核內容。
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園區)管理機構等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機構)應當加強對本轄區內特種設備安全狀況的監督檢查,明確人員,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第四條 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是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以下簡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建設、財政、價格、工商行政、監察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有關行業協會應當加強對本行業內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自律管理,配合、協助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 特種設備的生產單位,應當依法報經國務院或者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依法向設區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特種設備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依法報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檢驗、檢測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或者檢驗、檢測人員證書。
第七條 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生產、使用,保證特種設備的產品質量和安全使用。
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提倡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辦理第三者責任保險。
第八條 特種設備的'銷售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特種設備出廠時應當附有的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第九條 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為管理責任人;使用單位委托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種設備的,受托人為管理責任人。管理責任人依法履行特種設備的管理義務。
新安裝特種設備未移交使用單位的,項目建設單位為管理責任人。
業主共有的電梯,由業主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為管理責任人。業主未委托的,由全體業主協商確定管理責任人;協商不成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園區)管理機構等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機構)應當指導、協調業主確定管理責任人。未確定管理責任人的,電梯不得投入使用;已投入使用的,應當暫停使用。
第十條 氣瓶充裝單位在氣體充裝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氣瓶進行安全檢查。
禁止使用下列氣瓶充裝氣體:
(一)沒有檢驗、檢測標識的;
(二)超過定期檢驗周期的;
(三)經檢驗、檢測不合格的;
(四)超過安全使用年限的。
氣瓶充裝單位發現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氣瓶,應當按規定送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測;發現有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氣瓶,應當作出回收處理。
氣瓶的回收處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一條 鍋爐房的建造設計方案,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二條 鍋爐用水的水質、鍋爐的化學清洗和停爐保養,應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鍋爐停用一年以上重新啟用的,應當經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測合格。
第十三條 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應當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依法取得許可的安裝、改造、修理單位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和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的要求進行。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的日常維護保養活動實施監督檢查,并向社會公布監督檢查結果。
其他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應當由管理責任人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和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的要求進行。管理責任人不能按照要求進行日常維護保養的,應當委托依法取得許可的安裝、改造、修理單位或者其他有日常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進行維護保養。
鼓勵特種設備制造單位直接從事本單位所制造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活動。
第十四條 電梯主要部件嚴重損壞,危及公共安全的,可以按照設區的市規定的簡易程序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未設立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明確電梯大修、改造、更新經費籌措方案。
按照簡易程序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應當將維修內容、維修預算、維修單位等事項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并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撥付使用完畢后一個月內將維修資金使用總額及業主分攤情況向全體業主公告。
第十五條 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履行法定的檢驗、檢測義務時,有權自主選擇委托有資質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有關部門不得對其選擇委托權進行限定。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十日內將法定的檢驗、檢測結果和鑒定結論,報縣(市、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驗、檢測,應當客觀、公正,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依法對檢驗、檢測結果和鑒定結論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禁止轉讓、出租和出借下列證書、文件或者標識:
(一)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書;
(二)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書;
(三)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書;
(四)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或者檢驗、檢測人員證書;
(五)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檢測結果或者鑒定結論;
(六)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檢測標識。
第十八條 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用油桶等容器改裝或者采用其他類似材質卷制、焊接的可以輸出蒸汽、產生壓力的簡易設備。
第十九條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執法責任等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執法隊伍建設,切實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第二十條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事故等級依法履行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職能。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事故影響程度,委托下一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原因調查;受委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不得再委托其他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原因調查。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書。
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注銷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書,吊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或者檢驗、檢測人員證書。
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違法生產、銷售簡易設備的,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簡易設備,可以并處簡易設備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罰款或者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二)違法使用簡易設備的,責令停止使用,限期拆除、銷毀;逾期未拆除、銷毀的,予以沒收,并處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簡易設備構成特種設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五條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依法追究行政、刑事等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本條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最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2
1、設備進場前實行檢驗制度:每臺設備進場均需提供本臺設備出廠合格證(在有效期內)或檢測、檢驗證明,各工區必須組織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對進場設備進行檢查并認真填寫“進場機械設備驗收記錄”,對不滿足使用、有安全隱患的設備堅決給予清退出場。
2、實行設備登記制度:對每臺進場設備均登記并做好臺賬。調配設備做好折舊記錄,租賃設備做好租金支付記錄。
3、實行操作人員崗前培訓制度:設備進場對其操作人員進行設備安全施工的培訓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機械保養、故障識別、施工現場的互相協調、統一指揮、高壓線路周邊的機械操作等,培訓后頒發培訓合格上崗證,不合格的操作人員堅決給予清退。
4、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如起重設備、鍋爐等,須經過常州、無錫兩地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安檢合格后方可使用。
5、制定設備操作規程,完全按操作規程使用設備。每臺設備均在明顯位置設立此設備的操作規程,挖機、鏟車等可掛在駕駛室內,便于司機學習掌握。并定期對操作人員檢查對不熟悉操作規程的操作人員培訓。
6、實行執證上崗制度:所有大型設備的操作人員均執證上崗,上崗證必須是國家權威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證件,同時操作證上的機械和實際的操作的機械應相符。
7、實行維修保養制度:每一臺設備的操作人員詳細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和《司機交接班記錄》將設備的管理責任到人,增強設備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于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實行機械設備施工前安全檢查制度:根據機械設備隱含或表現出的異常磨損、裂痕、變形、斷裂等情況,聯系機械設備的結構、工作原理判斷出設備的安全隱患,及時給予正確、有效的處理,使其更趨合理有效并可安全施工。
9、既有線施工設備實行加固措施。加固方式采用¢16鋼絲繩做為纜風繩,纜風繩一端加固在設備頂距離地面2/3處,一端加固在放置在地面的地錨上。地錨埋入地下1.5米深,地錨混凝土塊或方木等按標準尺寸加工,保證地錨可靠性。
10、既有線施工設備移位實施方式:當設備移動時松開固定在地錨上的纜風繩,松開纜風繩一米后固定,設備可移動一米,如此類推(此項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而定,但不可無纜風繩固定而移動設備)。設備移動到指定位置后在重新進行加固纜風繩。設備移位應有工區副職以上領導在場,并做好記錄。
11、每臺大型機械設備工區必須和操作人員簽訂“設備包保責任狀”。對設備維修保養、安全使用等落實到個人。
12、每臺大型機械設備均噴涂字樣及標識,并做好設備編號,便于管理。
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制度是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必須嚴肅認真,一絲不茍。
2、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進入施工現場,了解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并對設備進行檢查,認真查閱運行日志,詢問當班人員設備的運行情況。
3、交班者應主動向接班者介紹設備運行情況,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否則發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擔。
4、接班者在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接班者愿意接受處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繼續處理,一時處理不好的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說明并報告上級相關領導。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屬于檢查范圍內的設備。
6、在開、停機和處理事故以及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接班者應主動離開現場,如交班者邀請接班人員幫助處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愿意下可以協助交班者處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應對機械設備進行維護,運行日志、工具等物品擺放整齊以便接班人員的查驗。
8、交班者應在雙方簽字后離開作業現場。
9、機械動力設備履歷書、機械設備司機手冊、司機交接班記錄必須及時如實填寫。
定期檢查制度
1、工區日常檢查:工區現場旁站員、專職安全員、物資設備部、工區總工程師、工區長根據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分工,對本項目施工過程中設備實施日常檢查考核。
2、根據工區自身情況,組織定期檢查和重點抽查,并進行考核。幫助整改設備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升工區設備管理能力。
3、工區日常檢查:
(1)工區施工現場旁站人員每天跟班作業,對現場施工設備實施24小時不間斷檢查,檢查及整改結果記入當班旁站員記錄。
(2)工區專職安全員、每天對本工區施工現場機械設備進行不定時隨機檢查,檢查及整改情況記入安全質量檢查整改記錄本。
(3)物資設備部每周至少全面檢查一次,檢查情況記入設備檢查記錄。
(4)工區長每半月必須組織本工區各作業班設備安全管理進行一次檢查考核評比,按檢查考核結果實施工區獎罰規定。
4、安全檢查整改的要求
(1)每次機械設備檢查考核后要召開總結會議,會議上公布檢查總結和檢查發現問題,參加人員要簽到。
(2)在機械設備檢查中發現好的典型事例,要及時給予表揚獎勵,總結推廣,以點帶面。
(3)對查出的事故苗頭或隱患,要立即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填發《設備安全監察通知書》或《安全監察指令書》,做到邊查邊改,做好跟蹤驗證。
(4)如果各級安全監察人員在檢查中該說未說,該改未改,工作不細致、不全面,今后凡發生事故,均要追究到個人。
5、項目部每周不少于三次,對施工現場設備進行抽查,對抽查發現的問題,以文件形式發到郵箱,并督促工區整改,并根據整改情況復檢。
6、項目部每晚夜間巡查,對設備的安全性能進行抽查。
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為了加強機械設備的維修管理,有計劃地做好機械設備的維護和保養工作,保證機械設備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有效地延長機械設備的使用壽命,確保設備的安全性,本著“定期檢測、強制維護、視情修理”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執行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1、單人使用的設備實行專責制。
2、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
3、設備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
4、各種設備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領到合格證,方能上崗。
5、設備司機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6、要嚴格執行日常保養(維護)和定期保養(維修)制度。
7、日常保養: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回檢查。
8、班中責任制,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各部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
9、班后、周末、節日前的大清掃、擦洗。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10、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必須填寫維修保養記錄,交接班必須填寫交接班記錄。
二、操作員負責對機械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日常維護分為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三種情況。
(一)、出車前的日常維護工作:
1、檢查冷卻水、燃油、機油是否合乎規定數量,視需添加;
2、檢查轉向機,制動裝置各連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
3、檢查輪胎氣壓是否合乎規定;
4、檢查和緊固輪胎、半軸、傳動軸、鋼板彈簧等部件的螺栓、螺母;
5、檢查燈光信號、喇叭、雨刮器的工作狀況;
6、檢查手制動、腳制動及離合器的工作情況。
(二)、行車中的日常維護工作:
1、注意觀察各儀表的工作情況,特別是氣壓表、機油壓力表和水溫表,以及查聽汽車各部位有無異響。
2、注意檢查安全部件是否正常,并檢查輪轂、制動鼓、變速器、主傳動器的溫度和輪胎氣壓。剔除嵌入大車輪胎的石子及其他雜物。
(三)、收車后的日常維護工作:
1、清潔車內外衛生,保持車容整潔;
2、檢查轉向,傳動部件,制動系統等各部連接緊固情況;檢查緊固外露部分螺栓螺母;
3、檢查輪胎氣壓,清除胎面石子雜物;
4、檢查風扇皮帶及空壓機皮帶的松緊度,必要時進行調整;
5、檢查有無漏水、漏氣、漏油、漏電現象;
6、清潔、檢查蓄電池電液平面高度,以及調整油、電路。
7、做好全車必要的緊固和潤滑工作,排除行駛中所發現的問題。
三、機械設備根據檢修的要求可分為以下二級保養:
(一)、一級保養
1、設備一級保養的目的
(1)使操作者逐步熟悉設備的結構和性能。
(2)減少設備的磨損,延長使用壽命。
(3)消除設備的事故隱患,排除一般故障,使設備處于正常技術狀況。
(4)使設備達到整潔、清潔、潤滑、安全的要求。
2、一級保養的主要內容
(1)保養前要做好日常的保養內容,進行部分零件的拆卸清洗。
(2)對設備的部分配合間隙進行調整。
(3)除去設備表面的油污、污垢。
(4)檢查調整潤滑油路,保持暢通不漏。
(二)、二級保養
1、設備二級保養的目的
(1)使操作者進一步熟悉設備的結構和性能。
(2)延長設備大修期和使用年限。
(3)使設備達到完好標準,提高及保持設備完好率。
2、二級保養的主要內容
(1)根據設備使用情況進行部分解體檢查或清洗。
(2)對各傳動、液壓、冷卻系統清洗換油。
(3)修復或更換易損件。
(4)檢查電器,修整線路,清潔電動機。
(5)檢修,調整精度,校正水平。
操作員應善于發現和及時排除車輛行駛中出現的一般故障。對于解決不了的技術故障,操作員應及時上報工區物資設備部。
四、機械設備維修由各保管及使用單位自修,指揮部車輛指定修理廠維修,進場起重機械必須有安檢證書,項目部會定期對施工機械等檢查,不符合施工要求的應及時整改。有安全隱患的應馬上停止施工。對小型機具及廠內車輛各保管及使用單位自行維修,有需要項目部配合應及時通知設備部,并做記錄。
五、大修后機械應注意磨合期,不宜長時間使用機械。并指定專人看護。
六、各施工機械設備每日開工前要檢查剎車、制動等,以保證運轉的安全性。
七、維修過程中更換配件必須是原廠配件,有合格證及檢驗證明,對每次維修做好記錄,有可追溯性。
最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3
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制度
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要熟練掌握分院特種設備定期檢測情況,根據自身的特點制定定期檢驗檢測計劃,確保檢驗檢測工作如期實施。
2、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測要求在上次檢測有效期滿前1個月提出定期檢測要求。
3、檢測前應當備齊以干特種設備的相關資料
(1)設備出廠資料:設計文件、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質量證明;
(2)設備安裝資料:安裝告知書、安裝質量證明、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3)使用登記文件
(4)上次定期檢驗報告
(5)運行記錄、維護保養記錄、運行中出現異常情況的記錄等。
4、檢測時,要做到按計劃的時間停車檢驗,并向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提供檢驗所需的條件,配合他們作好檢驗檢測工作。
5、檢測后,對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或存在問題的設備,已經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并達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時辦理有關注冊、變更手續。
6、凡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7、特種設備發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對確因需要延長檢驗周期的特種設備,必須依法辦理延期檢驗手續。
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制度
1、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性,充分發動員工,堅持專職檢查與員工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做到層層把關,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檢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查設備、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處理情況等。
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檢查。對特種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組織有關人員有針對性的進行節前安全檢查。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要不定期的.開展日常安全檢查,到生產現場監督檢查有無違章操作,防護用品穿戴是否齊全,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發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
3、各部門除配合特種設備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外,還要每季度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設備使用情況,各項安全制度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作好檢查記錄。
4、部門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作業現場是否整潔,各種設備運轉是否正常,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執行情況等。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作好檢查記錄。
5、在每次生產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危險部位和要害設施要重點檢查,生產過程中要隨時檢查有無違章操作等不安全行為。
6、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倒班生產人員要嚴格執行交接班檢查制度并認真作好交接班記錄。在生產操作過程中要集中精力,隨時注意安全狀況,發現問題要立即報告代班長或單位領導。
7、檢查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單位主管領導,隱患未排除,嚴禁進行生產。
特種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1、認真執行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堅持維護與檢修并重,以維護為主的原則。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設備包機制,確保在用設備每臺完好。
2、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設備,通過崗位練兵和學習技術,做到“四懂、三會”,并享有“三項權利”,即:有權制止他人私自動用自己操作的設備;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經主管部門審批超負荷使用設備,有權停止使用;發現設備運轉不正常,超期不檢修,安全裝置不符合規定應立即上報,如不立即處理和采取相應措施,有權停止使用。
3、要嚴格執行日常維護保養制度和定期保養制度。日常維護保養: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回檢查;班中責任制,注意設備運轉、液標液位、各種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是否正常;班后、月未、節日前的大清掃、擦洗。定期維護保養: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設備檢查保養。
4、正確使用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啟動前認真準備,啟動中反復檢查,停車后妥善處理,運行中搞好調整,認真執行操作規程,不準超溫、超壓、超速、超負荷運行。
5、精心維護、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定時按巡回檢查路線,對設備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排除隱患。搞好設備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無缺。
6、掌握設備故障的預防、判斷和緊急處理措施,保持安全防護裝置完整好用。
7、設備檢修人員對所包修的設備,應按時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配合操作人員搞好安全生產。
8、所有特種設備維護工作,必須有明確分工,并及時做好防凍、防凝、保溫、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最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員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依據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車間特種設備的管理,具體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壓力容器、壓力管道。
第三條車間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能責任制度。
第四條車間定期限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第二章特種設備的使用
第五條使用特種設備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條例和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第六條車間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核對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第七條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及時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八條車間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六)高耗能特種設備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第九條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車間應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設備管理部門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條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種設備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第十一條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
第十二條公司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第十三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三章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
第十四條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第十六條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第十七條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第十八條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第十九條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第二十條定期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第二十一條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第二十二條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二十三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四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第五章特種設備應急救援
第二十五條對特種設備車間應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采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第二十六條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七條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第二十八條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
第二十九條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第三十條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第三十一條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第五章特種設備事故處理
第三十二條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第三十三條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第三十四條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
第三十五條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第三十六條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七條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八條屬于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后,由領導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三十九條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領導、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提出。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5
1、目的
為貫徹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管理規定》、《壓力管道管理與監察規定》,做好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申報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及其附屬的安全閥、壓力表、安全保護裝置等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工作。
3、責任部門與準備工作
3.1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工作由xx部門負責。
3.2每年年初由xx部門和其它相關部門制定年度檢驗計劃,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批準,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責任人負責落實。
3.3應提前一個月與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預約檢驗時間,確保特種設備在下次檢驗日期到期之前檢驗完畢。
3.4特種設備檢驗前,由xx部門和其它相關部門按規定做好特種設備檢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清潔、清洗、檢修以及為安全檢驗而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5特種設備檢驗時,xx部門和其它相關部門應在場配合檢驗單位做好檢驗工作。
3.6特種設備檢驗后,由xx部門辦理領取檢驗報告的各項手續。
3.7對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應停止使用并按照檢驗不合格報告的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報檢驗機構進行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3.8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3.9特種設備因故停用半年以上,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啟用已停用的特種設備,應當到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重新辦理登記手續;啟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種設備,還應當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檢驗。
3.10檢驗報告應該及時交由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人員歸納存檔,由xx部門負責電梯、起重機械檢驗合格標簽的更換。
4、檢驗周期
4.1壓力容器: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查;每三至六年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兩次內外部檢驗期間內至少進行一次耐壓試驗。
4.2起重機械:定期檢驗周期最長不超過二年。
4.3電梯: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4.4廠內機動車輛: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4.5安全閥每年至少校驗一次;壓力表、測溫儀表按計量部門的規定進行校驗,一般每6個月校驗一次。
4.6壓力管道:在運行條件下進行在線檢驗,每年一次。在停產條件下進行全面檢驗,安全狀況等級為1級的,其檢驗周期一般不超過6年。安全狀況等級為3級的,其檢驗周期一般不超過3年。經全面檢驗的管道一般應進行壓力試驗。經重大改造、使用條件變更、停用2年以上需重新投用的管道應進行壓力試驗。
最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6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實現特種設備的綜合管理,明確各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職責范圍,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有特種設備的日常安全管理。
3、部門及人員相關
3.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相關部門有安全環保部、生產部、工藝設備部、電自儀部、行政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人力資源部。
3.2工藝設備部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生產部為崗位培訓教育部門,行政管理部為特種設備檔案安全管理部門,電自儀部、財務部、采購部、人力資源部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輔助部門。
3.3與特種設備相關之部門應安排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相關事宜。
4、部門及安全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4.1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主要職責
4.1.1遵守并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以及上級關于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4.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1.3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4.1.4參加特種設備安裝驗收及試車。
4.1.5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4.1.6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4.1.7組織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4.1.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2工藝設備部及管理人員主要職責
4.2.1貫徹執行上級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和法規,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方針和目標。
4.2.2負責特種設備日常管理、更新方面的技術工作,對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并辦理相關匯報事宜。
4.2.3建立健全特種設備臺賬,并及時更新。
4.2.4起草特種設備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上報批準并貫徹落實。
4.2.5制定特種設備操作、維護、檢修等技術規程。
4.2.6負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閥等特種設備及附件的定期檢查檢驗工作。
4.2.7編制特種設備大修方案及材料計劃。
4.2.8檢查特種設備操作情況,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4.2.9配合行政管理部建立和健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4.2.10負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裝取證和換證工作。
4.2.11編制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4.2.12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操作和維護人員的技術培訓。
4.2.13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設備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4.2.14組織特種設備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4.2.15按規范協助采購部訂購特種設備、配合安裝單位安裝特種設備、按特種設備規范驗收特種設備。
4.2.16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4.2.17協同組織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最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7
1、承租單位如租用出租單位的特種設備,必須與出租單位簽訂租賃協議,承租單位一經使用,就確認完好。
2、承租單位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對特種設備使用安全規定要求,并取得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安全合格證、使用許可證和年度檢驗合格證,方可投入使用。
3、承租單位在入駐時,應將有關使用特種設備的情況,如實向出租單位辦理登記手續。
4、承租單位使用的特種設備,應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加強對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做到按月檢查確保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轉,并按規定對安全附件進行檢測,取得檢測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合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做到按期復訓。
最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8
1、實施設備調運前的檢驗制度:每臺設備調運前應提供出廠證書(在有效期內)或設備的檢驗及檢驗證書。各工區必須組織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對動員的設備進行檢查,認真填寫《動員機械設備的驗收記錄》,對不符合使用要求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要堅決清除。
2、實施設備登記制度:對進入現場的每臺設備進行登記,做好臺賬。設備調配及折舊記錄,設備租賃及租金支付記錄。
3、實現運營商的pre發布培訓體系:火車運營商的.安全施工設備時,設備進入網站,主要包括安全操作、機械維修、故障識別,相互協調,統一指揮的建筑工地,機械操作在高壓線等,培訓后的培訓資格證書和問題,和不合格的經營者應當堅決刪除。
4、特種設備管理系統:如起重設備、鍋爐等,只有通過常州和無錫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的安全檢測后才能使用。
5、制定設備操作規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設備。每臺設備在明顯位置應有操作規程。挖掘機、叉車等可懸掛在駕駛室內,方便司機學習和掌握。并定期對操作人員進行檢查,對不熟悉操作程序的操作人員進行培訓。
6、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大型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持證上崗必須由國家主管部門在有效期內簽發,上崗證書上的機械與實際機械相一致。
7、實現維護系統:每個設備的操作員應填寫設備維修記錄和司機詳細記錄轉移到指定設備的管理責任到人,加強設備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造成安全事故相互促進。
8、實現施工前的安全檢查系統的機械設備:根據磨損,裂紋,變形,斷裂和其他情況下暗示或顯示的機械設備、接觸機械設備的結構和工作原理來確定設備的潛在的安全隱患,并及時給予正確的和有效的治療,使其更加合理、有效和安全的建設。
9、現有建筑設備應采取加固措施。16鋼絲繩用作電纜風繩。鋼絲繩的一端固定在設備頂部與地面之間距離的2/3處,另一端固定在放置在地面上的地錨上。地錨埋于地下1.5米深。地錨混凝土砌塊或方木應按標準尺寸進行處理,以保證地錨的可靠性。
10、現有建筑設備的實現位移模式:當設備移動,松開電纜風繩固定在地面錨,放松1米的電纜風繩,然后修理它,設備可以移動1米,等等(這個項目取決于現場實際情況,但它不允許移動設備沒有電纜風繩固定)。設備移至指定位置后,應重新加固鋼絲繩。設備的更換應在工作區域內副職以上領導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并做好記錄。
11、各大型機械設備作業區必須與操作者簽訂《設備保修責任書》。對個人實施設備的維護和安全使用。
12、每臺大型機械設備都要進行標識,并做好設備編號的管理工作。
最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9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二、公司購買、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主管部門登記。
三、對在用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廠部或班組至少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或按國家和行業有關的時間規定,進行維護保養、檢查,做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或上報公司。
四、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五、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檢、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陸患或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應當予以報廢,并向有關監督臂理部門辦理注銷。
七、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安裝、操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
八、公司設備部門要建立特種設備技術檔案,內窖包括:特種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使用堆護證明書等文件及安全技術資料;設備的定期檢驗和自查記錄;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最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0
特種設備管理范圍:
施工現場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包括以下幾部分:
1、大中型帶人機械:主要是指施工現場的一些大型專人持證操作的機具,包括攪拌機和大型卷揚機、塔吊、施工升降機等。
2、特種作業設備:主要是指一些涉及到特殊工種的機械,包含電焊機、氣焊設備、電氣操作設備等。
特種設備的操作:
1、從事特種設備操作的人員必須持有福建省城鄉建設廳發的特殊工種作業正式證書或臨時操作證書,或者是持有其他省、直轄市以上資質單位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2、上崗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和考核,上崗之前必須經過施工單位組織的三級教育和特殊工種單獨教育。
3、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熟悉本設備的性能和熟練掌握操作方法,懂得應急處理措施。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體格檢查合格,持有健康憑證。
5、從事與明火相關操作的人員必須向項目申請動火證,動火證一天一辦,動火地點變更必須重新申請動火證。
6、大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須作好交接班記錄,詳細記錄當天發生的情況和機器有無問題,與下一班人員作好交接工作。
7、施工人員在從事特種設備操作時,必須隨時接受管理人員的`監督和管理,并接受其它施工人員的正確建議,不違章操作。
8、現場施工人員不隨意接觸與本工種無關的特種設備,不隨意進出特種作業場合。
9、施工人員在發現問題時必須及時向管理人員匯報,不得私自進行處理。
特種設備的維修保養:
1、所有特種設備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確認無任何安全問題后方可進行相關施工操作。
2、使用中正確操作機器,不生硬破壞機器,保持機器完好和完整性。
3、在操作完畢后對機器和設備進行相應的保養和維護,并進行作業環境的清理。
4、特種設備必須進行定期的檢查和維修保養,保證機械的正常使用。
5、特種設備在暫時或長時間的不使用時,必須按照相應方法進行封存或保管
其它:
1、大、中、小型特種設備的使用必須是規范和要求允許使用范圍之內的,嚴禁使用建委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門等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
2、大型機械設備的使用之前必須取得相應的檢測合格證書和許可使用的證書等資質證明文件。
3、機械在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經項目驗收合格后方可以使用,同時管理人員必須在生產中做好檢查和使用記錄。
最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1
1、在班長的`領導下,完成本班下達的礦石球磨指標;
2、負責檢查磨、選各工序、設備生產及運轉情況,發現問題、故障及時匯報、排除;
3、保證給礦均勻,磨礦量、排礦濃度、粒度符合工藝指標要求;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按照交接班規定要求,做好本項工作;
5、遵守各項勞動紀律,有事請假,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6、服從工作安排,完成好廠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
最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2
1.設備管理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工作,執行公司有關設備管理的規定,負責選礦廠的`設備管理工作,以提高設備運轉率、利用率和完好率為根本目的。
2.負責選礦廠設備檢修計劃的編寫、維修時限及維修質量驗收工作,并做好詳細的記錄。
3.做好選礦廠設備檔案及資料整理工作,協同生產管理小組做好設備技能測試、運行記錄管理。
4.負責選礦廠備品、備件的庫存及質量管理工作。
5.做好備品、備件及材料的月計劃,并落實購貨情況。
6.做好設備更新換代工作,及時準確的進行報廢清理工作。
7.做到每周2~3次的設備巡查,并做好記錄,使設備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8.設備事故應盡快搶修,事后應及時召集有關人員召開設備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落實責任,總結經驗,最后將處理結果通報全廠。
最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3
為了提高設備的利用率、完好率,使設備的管理達到較高的水平,特建立以下制度。
1.所有機電設備的管理由設備管理小組負責。機械設備的使用和保養,承交各工段負責。機械設備的大、中維修及臨時搶修、定期重點維修,由機修工段負責。電氣設備的一般使用,由生產工段負責,其維護和保養、檢修,由電修工段負責。
2.凡交給各工段負責的機電設備,必須由熟練工操作,設備及其周圍的環境衛生,必須進行周期性的.清理檢查。
3.所有機械設備的大修、中檢、搶修,由機電修工段工段長具體負責,各相關工段協助完成。
4.所有電氣類設備的大、中搶修,由電修工段具體負責完成。使用歸各工段,維護保養由電修工段,檢查運行情況時,按有關規定執行。
5.計劃檢修由生產、設備管理小組成員、工段長親自督戰,對重點檢修的突擊性任務,或一般性的檢修項目,以機修工段為主,以相關工段操作工為輔完成;屬于電氣類的以電修工段為主、相關工段配合完成。
6.突擊檢修、設備安裝、工藝改造等任務的完成,須由一名主管廠長負責,以機修工段為主,設備管理小組成員、相關工段長現場指導,共同完成。
7.無論搶修、安裝及計劃檢修,電修工段須派1到2人配合,檢修項目及質量驗收,由設備管理小組成員、機電工段共同負責;對時間、時限、人員、維修情況,必須做好記錄,并交技術資料室存檔。
8.在搶修、計劃檢修時,機電工段長、生產設備管理小組成員、相關工段長、檢修負責人,必須親臨現場,共同研究方案,并組織搶修;爭時間,搶速度,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9.各工段對本單位使用的設備,要保存一個完整的運轉記錄,生產設備管理小組成員定期對此進行檢查;凡填寫不認真,胡寫亂畫,將進行處罰。
10.安全文明生產檢查,尤其對關鍵設備的檢查,不得出現“跑、冒、滴、漏”,凡不符合要求,按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11.設備出現故障時,機電修工段要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搶修,不得拖延時間,貽誤生產。
12.凡備用的設備,機電修工段必須做到預備隨時待用,絕不允許出現備用設備無法使用的現象。
13.凡維修的設備,機電工段必須堅持以修為主,避免一壞就換的現象。
14.各工段內的起重機,須由有操作資格的人員進行操作,其余人員禁止操作。
15.起重設備(如電葫蘆,千斤頂等)統一歸庫房管理,使用時按規定辦理借用手續。
16.檢修期間要嚴格執行公司下達的停機制度。
17.對無礦停機或由于設備故障而停機的情況,必須及時通知值班人員,并按生產調度制度上報公司調度部門。
18.機電工段必須認真執行《關鍵設備巡檢制度》,必須每日派人到現場檢查,并做好記錄。
19.對于常用設備、備件及定額消耗材料,庫房要建立臺帳,做好記錄;凡能提前備用的,必須提前領到庫,以便檢修。
20.機修人員要按規定定期對機床進行維護保養。
21.凡生產工段設備出了問題,不及時匯報影響生產者;或是因機電工段接到通知因缺少備件、材料,無法維修,卻不及時匯報情況的,將按公司及選礦廠有關規定處理。
22.潛水泵為生產中出現問題而備用,由機電工段維修、保管。
23.凡因設備發生了事故,搶修結束后,必須召開事故分析會,由生產技術部帶頭負責,查明原因,落實責任,總結經驗,最后將處理結果通報全公司。
24.材料、備品、備件采購計劃,均由各工段上報公司有關部門,常用物資計劃一般不再報。
25.生產設備管理小組按有關規定對設備實施管理,其主要工作范圍為:全選礦廠所存設備檔案、資料、技能測試、運行記錄管理、檢修計劃、維修時限及維修質量管理、備品備件及質量管理、設備的更新報廢管理,主要設備的檢查、檢修中更換大型備品備件的記錄管理等。
26.此規定依據公司有關制度制訂,從簽發之日起執行。
最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4
一、總則
1.1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
1.2安全負責人是特種設備管理的總負責人,應按本規定要求實行安全管理,并對其安全可靠性負責。設備管理機構和設備管理人員對本制度貫徹執行,各級安全人員對本制度實施監督檢查。
二、機構和職責
2.1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積極消除各類隱患,完善生產工藝流程,提高特種設備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2.2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2.3生產部是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的職責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2.3.1負責貫徹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并組織實施;
2.3.2負責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監督實施;
2.3.3負責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及臺帳管理工作;
2.3.4負責特種設備安裝、維修、運行、檢驗各環節的監督檢查; 2.3.5負責制定特種設備檢驗及人員培訓計劃。
三、特種設備監督管理
3.1特種設備使用要嚴格執行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內部相關的法規、標準及管理規定。
3.2特種設備在安裝完畢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依法進行注冊登記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種設備臺帳及技術檔案。
3.4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明確安全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和檢查頻次,安全檢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對查出的隱患建立隱患臺帳并及時處理,影響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隱患,在隱患處理前嚴禁設備運行。
3.5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定期組織對人員的安全技能進行考核和培訓。
3.6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預案要制定到每臺設備,每個裝置。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案演練,提高事故應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購進未取得生產許可的氣瓶。必須保證各安全附件齊全。
3.8特種設備必須經檢驗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設備及附件必須有明顯的檢驗合格標志。要保留設備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復印件備查。
3.9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條件、檢驗要求及檢驗周期執行國家相關標準。特種設備檢驗(含安全附件)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并通過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核的檢驗單位進行。
3.10特種設備(含安全附件)采購必須選擇有資質生產廠家的合格產品,設備到貨后由安全人員對設備進行安全驗收。
3.11特種設備的改造必須由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部門出具改造設計方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鑒定,方可實施。
3.12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的項目承包方必須到局安全質量環保部進行資質審查:
3.12.1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 3.12.2局外施工單位的“跨地區施工批件”; 3.12.3局資質認證管理部門核發的有關資質證書;
3.12.4質量保證材料;
3.12.5工程業績資料;
經審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質量環保部核發《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分承包方資質審查證書》,在持有此證情況下,方可在我公司開展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工作。
3.13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前,施工單位應填寫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申報表,并依據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公司安全質量部門、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批后方可施工。
3.14施工單位對設備安裝、修理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必須達到相關安全技術性能的標準要求。在施工過程中,我廠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要依據安全措施和標準進行檢查,如達不到標準要求,有權責令整改和停工。
3.15設備安裝、修理完工后,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有關安全技術文件和資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必須尊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進行事故調查,追究責任。
四、附則
4.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4.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4.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5
為了提高設備的利用率、完好率,使設備的管理達到較高的水平,特建立以下制度。
1.所有機電設備的管理由設備管理小組負責。機械設備的使用和保養,承交各工段負責。機械設備的大、中維修及臨時搶修、定期重點維修,由機修工段負責。電氣設備的一般使用,由生產工段負責,其維護和保養、檢修,由電修工段負責。
2.凡交給各工段負責的機電設備,必須由熟練工操作,設備及其周圍的環境衛生,必須進行周期性的清理檢查。
3.所有機械設備的大修、中檢、搶修,由機電修工段工段長具體負責,各相關工段協助完成。
4.所有電氣類設備的大、中搶修,由電修工段具體負責完成。使用歸各工段,維護保養由電修工段,檢查運行情況時,按有關規定執行。
5.計劃檢修由生產、設備管理小組成員、工段長親自督戰,對重點檢修的突擊性任務,或一般性的檢修項目,以機修工段為主,以相關工段操作工為輔完成;屬于電氣類的以電修工段為主、相關工段配合完成。
6.突擊檢修、設備安裝、工藝改造等任務的完成,須由一名主管廠長負責,以機修工段為主,設備管理小組成員、相關工段長現場指導,共同完成。
7.無論搶修、安裝及計劃檢修,電修工段須派1到2人配合,檢修項目及質量驗收,由設備管理小組成員、機電工段共同負責;對時間、時限、人員、維修情況,必須做好記錄,并交技術資料室存檔。
8.在搶修、計劃檢修時,機電工段長、生產設備管理小組成員、相關工段長、檢修負責人,必須親臨現場,共同研究方案,并組織搶修;爭時間,搶速度,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9.各工段對本單位使用的設備,要保存一個完整的運轉記錄,生產設備管理小組成員定期對此進行檢查;凡填寫不認真,胡寫亂畫,將進行處罰。
10.安全文明生產檢查,尤其對關鍵設備的檢查,不得出現“跑、冒、滴、漏”,凡不符合要求,按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11.設備出現故障時,機電修工段要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搶修,不得拖延時間,貽誤生產。
12.凡備用的設備,機電修工段必須做到預備隨時待用,絕不允許出現備用設備無法使用的現象。
13.凡維修的設備,機電工段必須堅持以修為主,避免一壞就換的現象。
14.各工段內的起重機,須由有操作資格的人員進行操作,其余人員禁止操作。
15.起重設備(如電葫蘆,千斤頂等)統一歸庫房管理,使用時按規定辦理借用手續。
16.檢修期間要嚴格執行公司下達的停機制度。
17.對無礦停機或由于設備故障而停機的情況,必須及時通知值班人員,并按生產調度制度上報公司調度部門。
18.機電工段必須認真執行《關鍵設備巡檢制度》,必須每日派人到現場檢查,并做好記錄。
19.對于常用設備、備件及定額消耗材料,庫房要建立臺帳,做好記錄;凡能提前備用的,必須提前領到庫,以便檢修。
20.機修人員要按規定定期對機床進行維護保養。
21.凡生產工段設備出了問題,不及時匯報影響生產者;或是因機電工段接到通知因缺少備件、材料,無法維修,卻不及時匯報情況的,將按公司及選礦廠有關規定處理。
22.潛水泵為生產中出現問題而備用,由機電工段維修、保管。
23.凡因設備發生了事故,搶修結束后,必須召開事故分析會,由生產技術部帶頭負責,查明原因,落實責任,總結經驗,最后將處理結果通報全公司。
24.材料、備品、備件采購計劃,均由各工段上報公司有關部門,常用物資計劃一般不再報。
25.生產設備管理小組按有關規定對設備實施管理,其主要工作范圍為:全選礦廠所存設備檔案、資料、技能測試、運行記錄管理、檢修計劃、維修時限及維修質量管理、備品備件及質量管理、設備的更新報廢管理,主要設備的檢查、檢修中更換大型備品備件的記錄管理等。
26.此規定依據公司有關制度制訂,從簽發之日起執行。
最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及依據]為了加強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監督管理,落實使用單位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根據(以下簡稱)、,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調整范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在特種設備采購、安裝、改造、維修、維保、x作、檢驗檢測、報廢等活動中,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使用單位總要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履行安全管理義務,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四條[質監部門職責]地方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以下簡稱質監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在用特種設備實施安全監察,重點對使用單位履行法定安全管理義務情況進行檢查,督促使用單位切實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第五條[爭取x和部門支持]地方各級質監部門應當積極向本級xx匯報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情況,爭取將特種設備安全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列入基層x目標責任考核,對重大隱患實行x掛牌督辦,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監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各級質監部門應當充分發揮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的作用,針對事故多發設備或者安全管理薄弱環節,建立部門聯動機制,逐步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第二章使用單位界定
第六條[使用單位定義]使用特種設備的法人、其它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為特種設備使用單位。
個人或者家庭使用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且不涉及公共安全的,不屬于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范圍。
第七條[出租設備使用單位界定]出租特種設備,租賃合同約定由承租人履行安全管理義務、承擔法律責任的,承租人為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租賃合同約定雙方分別負有安全管理義務、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雙方均為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租賃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清的,出租人為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共有產權設備使用單位界定]住宅小區中的共有產權特種設備,由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聘請的物業管理單位作為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承擔安全管理義務和法律責任。在未向物業管理單位交接前,由該住宅建設單位承擔安全管理義務和法律責任。
特種設備產權共有人未委托物業管理單位實施管理的,共有人為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共有人應當共同指定管理代表,履行相關法定安全管理義務,但法律責任由共有人共同承擔。
第九條[合同管理界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委托x技術服務機構對特種設備的使用實施合同管理的,使用單位的界定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三章管理機構、人員和制度
第十條[使用單位總體義務]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和強制x標準的規定,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規定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并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或者委托x技術服務機構實行合同管理;
(二)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三)采購符合相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
(四)選擇有特種設備安裝資質的單位安裝特種設備;
(五)聘用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x的人員作業,并定期進行安全、節能教育培訓;
(六)按規定程序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七)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并配備有效版本的相關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標準;
(八)做好日常運行檢查、維護保養和隱患排查治理,并按期申報定期檢驗;
(九)制定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十)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按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并配合事故調查處理;
(十一)接受質監部門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依法開展的.監督檢驗、定期檢驗;
(十二)確保必要的安全投入。
第十一條[管理機構人員設置規定]下列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一)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為公眾提供服務的特種設備運營使用單位;
(二)長輸管道運營單位;
(三)使用20臺以上特種設備的石化、電力、冶金企業;
(四)使用50臺以上特種設備的其他企業。
前款之外的其他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可以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
第十二條[責任工程師規定]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使用單位,應當任命1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責任工程師,并由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其作為本單位管理者代表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職責。
責任工程師可以從本單位具有安全管理工程師職稱并具備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能力的人員中選聘,也可以從為本單位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專門技術服務機構聘用。
責任工程師應當取得所在地質監部門頒發的安全管理類特種設備作業人員x書,持x上崗。
第十三條[責任工程師或者其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職責]特種設備安全責任工程師或者其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責任制度的制定和落實,并確保制度切實可行;
(二)定期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協調解決或者提出解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建議;
(三)組織實施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
(四)組織制訂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五)配合質檢部門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安全監督檢查、檢驗檢測和作業人員考核;
(六)向質監部門報告事故發生情況等。
特種設備安全責任工程師或者其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未完全履行前款規定職責的,由使用單位追究其責任;構成行政違法的,由質監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十四條[制度建立規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應當包括采購、安裝、使用登記、x作規程、崗位責任制度、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日常維護保養、定期檢驗、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檢查)、重點x設備安全管理、事故報告和應急處置、安全會議、安全資金投入管理、安全技術檔案管理等。
高耗能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還應當建立節能管理制度。
第四章特種設備采購及安裝
第十五條[采購要求]采購特種設備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選型、技術參數、安全x能、能效指標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有關強制x規定以及設計要求;
(二)所采購特種設備由取得相應制造資質的單位制造;
(三)所采購特種設備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x、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制造監督檢驗x書等出廠文件。
第十六條[采購舊設備規定]采購舊特種設備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原使用單位的注銷登記x;
(二)具有完整的安全技術檔案;
(三)經定期檢驗合格。
第十七條[采購進口設備要求]采購進口特種設備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的境外制造單位應當取得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的相應特種設備制造許可x;
(二)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客運索道、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同類首臺產品,應當由該產品的國內代理商報請特種設備型式試驗機構型式試驗合格;
(三)特種設備安全質量x能和能效指標符合x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強制x標準的有關規定;
(四)附有相關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x、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檢驗x書等中文出廠文件。
第x條[使用單位安裝改造維修設備的義務]安裝、改造、維修特種設備時,使用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改造、維修;
(二)督促安裝、改造、維修單位辦理施工告知手續、申報監督檢驗;
(三)驗收特種設備,并接收安裝、改造、維修單位移交的有關技術資料、出廠文件和監督檢驗x書,將其存入該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第五章作業人員配備及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第十九條[作業人員配備要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根據特種設備出廠文件、有關安全技術規范以及本單位使用管理規定,配備相應數量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崗位類別按照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人員管理要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下列管理:
(一)確保作業人員持x上崗;
(二)督促、檢查作業人員按照規程進行x作;
(三)定期進行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
(四)督促作業人員在x書有效期滿前3個月向發x部門提出復審申請。
有關具體規定按照執行。
第二十一條[使用登記x辦理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向下列質監部門申請辦理使用登記,領取特種設備使用登記x或者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使用登記標志:
(一)跨省長輸管道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辦理登記,其他長輸管道由省級質監部門辦理登記;
(二)100mw及以上電站鍋爐、客運索道、a級大型游樂設施由省級質監部門辦理登記;
(三)流動式特種設備在產權單位所在地質監部門辦理使用登記;
(四)其他特種設備由使用地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質監部門辦理登記。
根據需要,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質監部門可以將登記事項委托下一級質監部門實施。
第二十二條[辦理使用登記時的資料要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辦理使用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一)組織機構代碼x(個體工商戶為業主x)原件及復印件;
(二)完整的出廠文件以及安裝技術資料等。
有關具體規定按照相應特種設備使用登記的安全技術規范執行。
第二十三條[使用登x作用]特種設備使用登記x或者使用登記標志應當注明特種設備所有人和第一責任人。使用單位取得使用登記x或者使用登記標志,僅表明該特種設備符合使用登記的條件,使用單位在使用過程中還應當執行本規章規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四條[使用登記x或標志的放置要求]特種設備使用登記x或者使用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各類設備具體放置位置見附件1、
第二十五條[變更停用報廢規定]特種設備移裝、過戶或者使用單位更名的,使用單位應當在行為終了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手續。停用1年以上的,應當在停用后30日內向登記機關報停;恢復啟用前,應當向登記機關報告,并申請定期檢驗。特種設備報廢,應當在報廢后30日內向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二十六條[安全技術檔案]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逐臺建立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和安裝單位產品質量合格x、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資料;(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
最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6
一、為規范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應按照國家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三、醫院安全生產責任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院長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并將該項工作納入醫院年度培訓計劃。
四、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
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應定期按國家規定復審。
六、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2、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4、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七、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會議、閱讀文件、簡報、圖片、事故預測討論、參加技術座談、上課、參加事故現場會、反事故演習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再次參加安全培訓:
1、新設備使用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工程技術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2、對違章違規的員工,由醫院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經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崗工作。
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因故停止操作特種設備一年及以上,必須由使用部門重新對其進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內容主要是:近期頒發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設備安全狀況等。
九、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十、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醫院設備科或總務科負責保存。
每年由設備科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十一、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醫院相關考核制度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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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單位如租用出租單位的特種設備,必須與出租單位簽訂租賃協議,承租單位一經使用,就確認完好。
2、承租單位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對特種設備使用安全規定要求,并取得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安全合格證、使用許可證和年度檢驗合格證,方可投入使用。
3、承租單位在入駐時,應將有關使用特種設備的情況,如實向出租單位辦理登記手續。
4、承租單位使用的`特種設備,應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加強對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做到按月檢查確保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轉,并按規定對安全附件進行檢測,取得檢測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合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做到按期復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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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一)為了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湖北省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本公司內部使用的壓力容器。
二、職責
(一)分管設備總經理的職責
1、對本公司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并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2、負責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條例在本公司的貫徹實施,熟悉本企業特種設備工作情況,組織制訂特種設備工作發展規劃并實施。
3、負責組織分析重大特種設備事故。
4、負責組織特種設備大檢查工作,對公司特種設備狀況負責。
5、召開公司特種設備工作會議。組織學習、檢查和布置工作,及時總結推廣特種設備管理先進經驗。
(二)工程管理中心經理的職責
1、在分管設備總經理領導下,負責公司特種設備管理、技術改造工作,對公司特種設備狀況負責。
2、組織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特種設備管理工作的指示決定,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組織各項上報報表、專題總結的綜合匯總。
3、組織編制、修訂并貫徹執行各項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程,推廣新材料、新技術的應用,組織特種設備管理經驗交流和業務培訓。
4、組織特種設備技術狀況的定期檢查、落實消除特種設備缺陷和隱患的措施。
5、負責特種設備報廢、更新的審核。
6、協助分管總經理,組織分析重大特種設備事故,與事故有關部門共同制訂消除事故隱患的措施并監督、檢查其實施。與使用部門共同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工程管理中心的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負責制訂本公司特種設備實施辦法,制訂和完善有關的規章制度。
2、在工程管理中心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特種設備的匯總管理工作。
3、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負責和使用部門、技質部、物流中心一起進行特種設備的調研、選型、可行性研究和決策,確保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
4、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負責核對其是否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5、負責特種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確保從事特種設備安裝的單位必須是已取得相應的制造資格的單位或者是經安裝單位所在地的省級安全監察機構批準的安裝單位;同時對特種設備的初期使用效果進行分析、評價及信息反饋等工作。
6、負責每月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的校驗情況。
7、組織特種設備的大修理的實施和竣工驗收工作,保存修理方案、實際修理情況記錄,以及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
8、對有關特種設備工作的合理化建議進行審查,并負責落實和改進。
9、協助分管總經理,組織分析重大設備事故,與事故有關部門共同制訂消除事故隱患的措施并監督、檢查其實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0、負責本公司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1)按《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的規定做好壓力容器的使用登記工作。
(2)保存好《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表》、《壓力容器使用證》、檢驗報告及有關資料,建立壓力容器安全技術檔案和臺帳。
(3)根據在用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周期,編制年度檢驗計劃,并組織實施。
(4)有計劃地提高在用壓力容器安全狀況等級,落實消除壓力容器缺陷和隱患的措施。
(5)負責壓力容器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技術審查。
(6)負責壓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驗、修理和更換,并做好記錄。
(7)負責壓力容器事故的.搶救、報告、協助調查和善后處理。
(8)協助人力資源部對壓力容器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確保操作人員的持證上崗。
(9)負責本公司壓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
(10)按《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的規定做好壓力管道的使用登記工作。
(11)建立壓力管道安全技術檔案和臺帳。
(12)制定壓力管道定期檢驗計劃,安排附屬儀器儀表、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的定期校驗和檢修工作。
(13)負責壓力管道事故的搶救、報告、協助調查和善后處理。
(14)協助人力資源部對壓力管道操作人員和壓力管道檢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
(四)安全科的職責
1、制訂重大危險源(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和監控實施方案,落實責任人。
2、負責建立重大危險源(化學危險品)現場安全警戒標志。
3、負責組建應急救援組織,制定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化學事故)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并每年組織進行演練。
4、協助人力資源部對壓力容器操作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確保操作人員的持證上崗。
5、協助分管總經理,組織分析重大設備事故,與事故有關單位共同制訂消除事故隱患的措施并監督、檢查其實施并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6、負責本公司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工作。
(1)按《壓力容器操作規程》的規定建立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訂安全操作規程。
(2)建立起壓力容器安全技術檔案和臺帳。
(3)每年組織對在用的壓力容器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4)按期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部門申請在用壓力容器安全技術檢驗。
(5)負責本公司廠內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6)制訂廠內機動車輛壓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規程。
(7)建立廠內壓力容器安全技術檔案和臺帳。
(8)每年組織對在用廠內壓力容器輛進行一次定期檢驗。
(五)物流中心的職責
1、負責訂購有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合格證書的特種設備。
2、負責向制造單位索取特種設備技術文件和資料,包括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六)動力車間的職責
1、負責本公司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制訂壓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規程。
3、建立壓力容器安全技術檔案和臺帳。
4、負責壓力容器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的安排實施。
5、負責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
6、負責制定壓力容器事故的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7、負責做好壓力容器現場安全警戒標志。
(七)生產車間主任的職責
1、在工程管理中心的業務指導下,負責車間特種設備管理工作。
2、組織車間職工認真執行上級指示決定和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依靠群眾,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不斷地改善特種設備狀況。
3、負責提供特種設備的技術參數和使用要求。
4、負責制訂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在工藝操作規程和崗位操作規程中,明確提出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要求,其內容至少應包括:
(1)特種設備的操作工藝指標(含最高工作壓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溫度)
(2)特種設備的崗位操作法(含開、停車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項)
(3)特種設備運行中應重點檢查的項目和部位,運行中可能出現的異常現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緊急情況的處置和報告程序。
(4)做好特種設備(包括停用時)的使用和維護保養,安全附件及時送檢。
(5)做好特種設備年度檢驗前的準備工作,同時配合管理部門做好年度檢驗工作。
(6)提出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申請,確保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7)配合管理部門,做好特種設備的現場標識。
5、組織領導車間特種設備檢查評比工作,對所管特種設備狀況負責。
6、組織車間的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不得隱瞞事故。
7、組織制定本部門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的工藝參數的控制措施和日常維護保養、安全檢查,安全技術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做好運行記錄。
(八)車間設備安全員職責
1、在車間主任的領導和工程管理中心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執行具體特種設備管理工作,對車間生產工人進行技術業務指導。
2、在工程管理中心的領導下,負責貫徹執行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和相關技術規程,及時完成工程管理中心要求完成的各項任務。
3、負責車間特種設備操作、運行、檢修中的技術工作,并予以落實。
4、每月至少一次對車間特種設備檢查,協助車間主任做好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對本車間特種設備正常運轉管理負責。對違章操作者的行為應及時制止并給予教育。
5、負責提出本車間特種設備防腐蝕、技術改造等方案和建議,并負責落實。
6、負責做好特種設備的使用和維護保養,安全附件及時送檢,配合工程管理中心做好檢測工作。
最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9
一、學校使用的特種設備應當由國家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許可的單位制造、安裝和改造。設備使用前,應當核對其是否附有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學校應當建立特種設備資料檔案。
二、在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前,學校應當要求施工單位必須將有關情況告知特種設備安全監督部門。
三、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學校應當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學校不得擅自變更特種設備的用途。
四、特種設備的管理人員應當經過業務培訓,經考核合格并獲得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和管理工作。
五、學校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查,發現故障或異常情況的,應當停止使用,進行檢查,在確認消除隱患后方可繼續使用。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應當定期進行校驗、檢修。
六、需要定期檢驗的'特種設備,學校應當在安全檢驗合格的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七、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必須由取得許可證的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或者電梯制造單位進行。電梯應當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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