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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車間生產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化工車間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化工車間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1
為了規范本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過程中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
1、管理職責
1.1、變更申請人負責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部門負責人確認;
1.2、分管經理負責歸口部門的變更審核;
1.3、總經理負責變更的審批;
1.4、分管副經理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
2、變更分類
2.1、工藝技術變更
2.1.1、生產主要原料變更
2.1.2、工藝流程和主要生產條件的重大變更
2.1.3、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2.1.4、操作規程的重大變更
2.1.5、工藝參數的變更
2.1.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等的變更
2.2、設備設施變更
2.2.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2.2、安全設施的變更
2.2.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和配件
2.2.4、設備的材料變更
2.2.5、臨時的電氣設備變更
2.2.6、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2.2.7、設備運行程序軟件的變更
2.3、管理變更
2.3.1、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變更
2.3.2、公司人員的變更
2.3.3、___機構的重大變更
2.3.4、管理職責的變更
2.3.5、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3、工作程序
3.1、變更申請人提出書面變更申請,說明變更的具體情況及相關依據,并對變更存在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
3.2、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將變更報告送交分管副經理審核。
3.3、分管副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3.4、變更審批后,變更申請部門xx人員進行變更的實施。
3.5、變更實施前,實施部門要對變更的實際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相應的措施后,實施變更。
3.6、分管副經理負責對變更的的實施結果進行檢查驗收。
化工車間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2
1.目的:
為加強對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產設施運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確保設施安全、穩定、長期滿負荷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的生產設施。
3.職責:
生產部為本制度的具體落實部門,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為日常監督部門。
4.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內容:
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生產設施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4.1生產設施選購
4.1.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生產設施選購原則,要求做到生產設施運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境的安全。
4.1.2生產設施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生產設施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4.1.3安裝、調試、驗收、建立檔案等。
4.2生產設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生產部門制定安全操作規程、開停車方案、設備停修吹掃方案。
4.2.2生產部門制定生產設施維護保養計劃,設備定期檢查和考核記錄。
4.2.3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2.4生產部工務負責員工培訓。內容包括生產設施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4.2.5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應持有有效的操作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
4.3生產設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嚴格執行本制度,由生產部工務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4.3.2生產設施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3.3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由生產設施管理人員確定生產設施“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生產設施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4.3.4預檢預修,是確保生產設施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生產設施管理人員根據生產設施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生產設施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生產設施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化工車間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3
1、目的
規范本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過程中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
2、編制依據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
3、職責
3.1變更申請人負責填寫《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
3.2各部門負責歸口部門的變更審核。
3.3總經理負責變更的審批。
3.4變更的審核部門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
4、工作程序
4.1變更分類
4.1.1工藝技術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原料介質變更;
2)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3)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4)操作規程的變更;
5)工藝參數的變更;
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等。
4.1.2設備設施變更包括以內容:
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設備變更等;
6)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7)計算機及其軟件的變更。
4.1.3管理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 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變化;
2)人員的變更;
3)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
4)管理職責的`變更;
5)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4.2變更申請人填寫《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說明變更及其技術依據,并對變更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領導簽字認可。
4.3申請變更部門將《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報至管理部,管理部負責人對變更的情況進行審核。
4.4申請變更部門將《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報至總經理,進行變更審批。
4.5變更審批后,變更申請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變更的實施。
4.6變更實施前,變更的實施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實施變更。
4.7變更審核部門對變更的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5、相關制度《風險評價程序》。
6、相關記錄
6.1變更申請表。
6.2變更驗收表。
化工車間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4
一、總則
1.1本制度適用于設備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了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生產部是設備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體內容和要求
2.1認真做好裝置停工檢修的準備工作,成立臨時檢修領導小組,組織機構中必須設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檢修全過程的安全工作進行安排、檢查、驗收。車間檢修現場必須有兼職安全員負責現場作業安全。
2.2停工檢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制度(規定)。
2.3裝置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切斷進、出裝置的物料,易燃易爆氣體的排空,要緩慢進行,放空管線末端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2.4對盛裝可燃性物料的設備,容器及管道應按規定進行徹底的清洗及蒸氣吹掃氮氣臵換,使其內部不含有余氣,并用儀器測試指標合格后方可作業。
2.5在吹掃過程中,裝置附近禁止動火。
2.6嚴格禁止裝置停車后就使用壓縮空氣直接吹掃帶油品管線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檢修中,罐、塔、管線、容器等設備如有易燃易爆物質時,其出入口或設備系統連接處所加的盲板處應掛“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檢修中的用火規定
2.8.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2.8.2施工動火必須嚴格執行(工業動火管理規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揮發的溶劑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裝置檢修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2.10嚴禁交叉作業,特殊情況必須交叉作業時,應采取保護措施,否則不許作業。
2.11高空作業使用電焊時,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電焊機電源要獨立設臵電閘,焊機二次線路及外殼必須接地良好,焊條的夾鉗必須絕緣良好。在潮濕地點電焊作業時,必須采取絕緣措施。
2.12使用氣焊時,氣焊作業施焊點與乙炔瓶和氧氣瓶的安全距離不小于五米,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不小于五米,搬運氣瓶時要輕拿輕放,氣瓶上的防護膠圈、防護罩要保證完好,搬運氧氣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2.13裝置檢修期間的臨時用電,均應按有關臨時電源使用標準,認真架設,達到使用要求,手持電動工具要配備漏電保護器,并定期進行檢查保證完好。工作前要檢查電源、線路是否絕緣良好,如有漏電現象一定要請專職電工進行修理。不得私自維修。在進行電氣修理時,要設專人監護。
2.14裝置上拆卸的設備及螺絲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別是塔、架上嚴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傷人。
2.15保證裝置檢修現場消防設備、器材齊全、完好,嚴禁將拆卸的物品堆至路邊,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2.16檢修過程中如有改動,要繪出圖紙,并做好記錄和備案工作。以免裝置運行時發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時如要進入,必須先用儀器測試有毒氣體的含量不超過國家標準后方可進入,并加裝送、排風安全設施。
2.18在裝置、管線清洗排污時,要規范管理,裝置檢修中的帶油污的廢棄物要放進指定的垃圾箱,然后進行統一處理。
2.19加強廠區內行駛的機動車輛,特別是外部施工隊伍四輪車的安全管理,要加強檢查,確認車輛性能良好,嚴禁超速行駛,進入生產區必須掛滅火裝置。
2.20任何施工人員不準隨意挪用消防設施及器材,
2.21對外來施工維修隊伍必須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2.22檢修期間要嚴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規定,如發現違章操作,除處罰當事人還要處罰車間領導。對外部違章施工人員也要進行經濟處罰。
三、附則
3.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化工車間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5
1、總則
1.1、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規范生產作業行為,控制和防止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車間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及上級的要求和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結合我公司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三違”行為,指的是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對人的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簡稱。
1.3、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車間、部門,以及各車間、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范圍內生產作業行為。
2、“三違”的范圍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章作業行為:
2.1.1、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不聽他人勸阻而冒險作業的;
2.1.2、擅自變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2.1.3、對領導者正確指令拒不執行或私自變更而冒險作業的;
2.1.4、違反有關規定,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的;
2.1.5、習慣性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
2.1.6、未按個人規定穿戴、使用勞保用品的;
2.1.7、違反人們正常工作秩序和習慣的。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章指揮行為:
2.2.1、違反安全法律法規、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規定而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
2.2.2、施工、作業場所不完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業的;
2.2.3、工程項目未經開工前的安全驗收而下令施工或作業的;
2.2.4、不采納安全員或施工人員的正確意見而下令施工蠻干的;
2.2.5、作業人員未經過安全教育或培訓便指令上崗作業的;
2.2.6、不按規定給操作人員發放個人勞保用品而強令工人作業的;
2.2.7、不懂得機械設備工作原理或技術方法而下令蠻干的;
2.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2.3.1、上班之前飲酒的;
2.3.2、工作期間私自離崗、睡覺、干私活的;
2.3.3、工作期間打鬧、斗毆的;
2.3.4、生產場所不允許穿拖鞋、赤腳、赤膊、敞衣、戴頭巾、圍巾而違反規定的。
3、反“三違”的管理
3.1、公司安全辦公室領導全公司的反“三違”工作,負責反“三違”的宣傳、教育工作,并重點加強對車間、部門負責人“三違”行為監督檢查與處罰,對因“三違”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司按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3.2、公司各車間、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領導本車間、部門反“三違”工作,在布置、檢查安全工作時,把反“三違”作為一項必不可少的內容進行布置、檢查,并對此負責。
3.3、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在工作中發現“三違”行為,情節較輕且未造成后果的應及時予以處理,情節較重或已造成后果的,應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研究處理。
3.4、各級專兼職安全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及時糾正生產作業中的“三違”行為,并按本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處罰結果應上報安全管理辦公室。對未履行職責,隱瞞不報或沒有處罰的,一經發現,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3.5、對“三違”行為,任何人都有權制止、糾正,“三違”行為人不得為此而對指正人打擊報復或進行人身攻擊。
4、特別規定
4.1、生產作業人員未經過安全教育、培訓,不熟悉工作環境和操作規程而發生違章作業行為,不予處罰。但車間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應承擔相應責任,接受相應處罰。
4.2、生產作業現場出現集體違章現象,相關負責人負管理責任,接受相應處罰,其他人不予處罰。對負責人的處罰,沒有造成后果的,按照本規定第十五、十六條執行;造成后果的,按第十七條執行。
4.3、操作者在工作時違反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負責人在現場未制止的,除行為人受處罰外,負責人負違章責任,接受相應處罰。本條適用于專兼職安全員。
5、“三違”行為的處罰
5.1、行為人第一次違反本辦法第四、五、六條規定,情節輕微,尚未造成后果的,車間、部門領導或安全員可以給予行為人口頭警告和罰款1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第三次罰款50元。
5.2、行為人第一次違反本辦法第四、五、六條規定,雖未造成后果,但出現事故苗頭,車間、部門負責人或安全員可以給予行為人30元處罰;一年內出現第二次,給予行為人100元的經濟處罰。
5.3、由于“三違”行為造成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后果,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按10%罰款;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按5%罰款(最低罰款額不少于100元);造成較大損失或嚴重后果的,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處理意見。
6、獎勵
6.1、反“三違”成績突出,班組年度內無違章、無事故的,在年度評先評優時優先考慮。
6.2、個人因制止違章行為而避免事故發生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根據情節予以獎勵,在授予榮譽稱號時優先考慮。
7、附則
7.1、本規定若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以上級規定為準。
7.2、本規定解釋權屬公司安全管理辦公室。
7.3、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化工車間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6
1、上班應提前15分鐘到車間在班長的領導開好班前會做好當班準備。
2、穿戴好勞動保護、防護及當班時間所需的用品用具。
3、進入崗位應和上班當班人員共同檢查所屬本工段設備“油位、潤滑、運行、性能、制動、”是否完好安全好可靠。
4、檢查好本工段生產作業、工藝規程、操作流程、生產狀況應符合規程要求。
化工車間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7
1、全體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睡崗。
2、每班次要提前15分鐘召開班前例會,布置本班次的工作及安全注意事項。
3、為了保證車間正常生產,車間設立滿勤獎制度,對滿勤的員工給予獎勵。
4、員工休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經領導批準,方可休假;榧、喪假按公司的.規定執行。工傷假經車間確認,否則按事假處理;不按要求履行請假手續,一律按曠工處理。
5、職工交接班時,應仔細檢查崗位操作記錄,交接班記錄,現場衛生。在沒有交好班的情況下,不得離崗,否則視為早退處理,交班后的事情由接班人負責。
6、加強巡回檢查,杜絕跑、冒、滴、漏現象發生,每小時對轄區的設備、管道、閥門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即時處理。要認真填寫好操作記錄,做到真實、清潔、完整。
7、為了確保車間四周環境衛生清潔,員工必須按車間劃分的衛生責任區要求打掃各自區域衛生(包括地面、設備等),保持區域環境衛生干凈、清潔。
8、為確保車間安全生產,當班期間不準酗酒,發現酗酒當班者停班處理。
9、為確保車間安全生產,禁止員工攜帶煙火進入車間。
10、為確保車間正常生產,員工必須堅定自己的崗位,無事不得聚集聊天。當班班長按排臨時性工作,員工必須服從。
11、員工當班期間必須在食堂就餐,不準回家就餐,為確保車間的安全生產,應輪流就餐。
化工車間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8
一、總則
1.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現場管理,提升現場管理水平,實現安全、高效、優質、低耗及文明、舒適的生產環境,特制訂本辦法。
2.本辦法規定了實現現場管理標準化工作的組織領導、管理對象、管理內容及檢查考核等。
3.本辦法適用于車間各崗位的生產現場、工作現場。
4.本辦法的區域劃分見表,期限為一年制。
二、管理內容與要求:
1.分區承包現場環境衛生的打掃、維持;
2.現場“跑、冒、滴、漏”的檢查發現與記錄,便于停車后檢修;
3.設備日常保養、潤滑;
4.設備表面的物料,油污等處理(電機與轉動部分除外);
5.工藝隱患的防范;
6.設備的防凍;
7.各疏水器的工作情況;
8.酸水泵的循環水的流動情況;
9.各崗位泵區下水管道疏通情況;
10.各區的壓力表、真空表、液位計等儀表遠傳的準確度及更換;
11.各區設備、工藝的不安全因素的發現、整改、上報;
12.各區適于操作、清潔生產、減少勞動強度勞動量、節能降耗的整改意見;
13.各釜、罐的液位測量(老設備);
14.廢棄物料與可回收料的分開存放;
15.檢修工具的擺放;
16.安全通道的暢通、欄桿、樓梯扶手是否松動;
17.消防器材的擺放;
18.檢修現場動火后的檢查處理;
19.露天擺放物料的遮蓋;
20.各區防爆膜、電動蝶閥的'防雨工作;
21.固體成品物料的堆放及防雨、防火措施;
22.檢修后現場的廢品、雜物、粉塵、油污的處理;
23.衛生工具的擺放;
24.轉動設備的滑動、轉動及緊固件是否有松動;
25.微機報警、聯鎖裝置的校對與實驗;
26.綠化區無雜草、枯草、雜物、樹葉等;
27.各區的雨排水系統的通暢;
28.道路經常打掃,做到整潔、無淤泥、無積水、無油污、無垃圾、無金屬屑;
29.控制室的物品,無撕拉亂扯、無晾曬衣物、無垃圾、無油污等;
30.操作臺、配電柜無灰塵、無油污,周圍無雜物;
31.應急搶修工具裝備的擺放與整理;
32.現場做到臺有欄、軸有套、輪有罩、坑有蓋;
33.各區的節能減排措的發掘。
化工車間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9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法規,技術規范標準,把安全工作納入日常工作議事日程,做到生產、經營管理實行“五同時”及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
二、組織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實行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公司和下屬部門、崗位安全責任人。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七、發生事故后及時、如實上報,保護現場,協助調查事故的原因。
八、對安全工作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制度者給予批評和處罰。
化工車間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組織各級職工,學習、貫徹執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二、落實各級安全教育,主持對新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考核,并填寫安全作業證。
三、搞好各工段安全生產準備工作,組織安全裝置和設施的檢查及維護保養工作,保證齊全完好。
四、發現安全隱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時解決,并做好記錄。
五、組織參加一般完全事故的調查,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六、搞好本公司安全生產競賽,維護本公司的正常生產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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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經理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法規,技術規范,制定計劃、措施,并納入生產管理計劃內,落實“五同時”。
二、組織制定公司逐級安全責任制并認真落實。
三、布置和檢查安全會議,研究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和教訓。
四、組織安全大檢查發現隱患積極整改。
五、對安全工作給予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物資保障。
六、對事故積極組織員工撲救,并負責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七、針對生產特點對職工進行宣傳教育。
八、對安全生產工作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車間、部門和個人給予批評和處罰。
九、具體領導有關部門做好女工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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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的各級領導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和方針政策。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工作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安全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消防工作,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個人對班組,班組對車間,車間對廠長,副廠長對廠長的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做到各負其責。
三、制定逐級防火負責制,崗位防火責任制及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上面有人抓,中間有人管,下面有人干,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安全管理網絡。
四、定期召開全體干部職工參加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加強干部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干部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
五、加強安全結構的組織建設,企業廠長就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同時明確,各副廠長具體分管安全工作。
化工車間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13
1、目的與使用范圍
為了消除各類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隱患,確保作業安全,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本制度規定了作業前的風險評估,施工前的準備、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和措施以及安全作業要求。
本規定適用于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各類施工作業的監督管理。
2、職責范圍
2.1安全環保部、設備科負責制定本制度,負責各自范圍的監督管理。
2.2各車間、班組具體組織貫徹落實制度要求。
3、施工前的準備
3.1根據作業項目要求,應制定施工作業方案,落實作業人員、檢修組織、安全措施。
3.2項目作業負責人應按方案要求,組織人員到施工現場,交待清楚作業項目、任務、檢修方案,并落實安全措施。
3.3進行各類塔、球、釜、槽、罐、爐膛、鍋筒、管道、容器、電器以及地下室、陰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閉場所作業,如需登高作業、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進入容器、受限區域、用電作業等,應按規定辦理相應的安全作業票證,未經審批前不得進行作業。
3.4項目負責人應對整個作業過程的安全負全面責任,并制定專人負責施工作業期間的作業安全。
3.5施工作業前,項目負責人應對會同設備、工藝技術人員檢查并確認設備、工藝處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安全作業要求。確認無誤后,方可批準作業。
3.6在進行設備內作業、動火作業、高處作業時,施工單位必須申請辦理安全作業審批手續,由安全環保部根據規定審批簽發各類作業證,施工單位各類措施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在票證上簽字后,方可施工作業。
3.7在進行抽堵育板、設備檢維修、吊裝、動土及電氣檢修和臨時用電作業前,施工單位必須提前申請辦理以上作業審批手續,由設備動力部門審批簽發各類安全作業票證,施工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在票證上簽字后方可施工作業。
4、安全要求和措施
4.1對施工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起重機械、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扳手、管鉗、錘子等各種工器具進行檢查,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2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并經啟動復查確認無電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的安全標志并加鎖后進行作業。
4.3作業中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經專人檢查,保證完好可行,并合理放置。
4.4應對作業現場的爬梯、圍欄、平臺、鐵箅子、蓋板等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4.5對使用的盲板應逐個檢查,高壓盲板須經探傷后方可使用。
4.6對所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器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4.7對有腐蝕性介質的.作業場所應備有沖洗用水源和沖洗裝置。
4.8對作業現場的坑、井、洼、溝、陡坡等應填平或鋪設與地面平齊的蓋板,也可設置圍欄和警告標志。
4.9應將作業現場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礙物、油污、冰雪、積水、廢棄物等影響作業安全的雜物清理干凈。
4.10應檢查、清理作業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證暢通無阻。
4.11需夜間施工的作業場所,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裝置。
5、作業中的安全要求
5.1參加施工作業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5.2施工作業的各工種人員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3電氣設備施工作業應遵守電氣安全工作規定。
5.4在生產和儲存化學危險品的場所進行作業時,項目負責人應與當班班長聯系。如生產出現異常情況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時,應立即通知作業人員停止工作,迅速撤離作業場所。待上述情況排除完畢,確認安全后,方可通知作業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5.5嚴禁涂改、轉借各類安全作業票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地點。
5.6對各類票證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5.7特種作業必須由具備安全作業資格的人員持證上崗作業。
6、現場作業結束后的檢查內容
6.1現場作業負責人應會同有關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和檢修人員檢查項目是否有遺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遺漏在設備內。
6.2現場作業負責人應會同設備技術人員、工藝技術人員根據生產工藝要求檢查盲板抽堵情況。
6.3對影響作業需要拆移的蓋板、箅子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設施是否恢復正常。
6.4現場作業所用的工器具、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等應及時拆除。
6.5設備、屋頂、地面上的雜物、垃圾等應清理干凈。
6.6施工作業單位應會同各有關職能管理部門對設備進行單位和聯動試車,驗收交接。
化工車間生產安全管理制度 14
為了認真把安全工作作為公司生產的生命線來抓,提高安全生產的管理的`水平,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公司對車間安全生產的要求和車間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車間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3、車間每季度組織本部門員工進行一次安全培訓,培訓要有記錄,并對培訓進行考核驗證。
4、車間每周對全車間的安全進行一次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5、各班組當班期間必須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7、車間配備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為它用,有毒有害崗位放置防毒面具等防護用品,應處于完好有效狀態。
8、動火作業必須執行“防止違章動火六大禁令”,辦理動火作業證。
9、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禁止敲擊、碰撞,禁止把氣瓶放在烈日下曝曬,靠近高溫熱源。氧氣、乙炔在使用時擺放距離不小于1.5,乙炔應立式擺放。
10、登高作業人員要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安全帶),進入施工現場要佩帶安全帽。
11、進入生產區域內嚴禁攜帶火種,不得有吸煙行為,舉報攜帶煙火或吸煙者查證屬實,給予舉報人獎勵,并于保密。
12、必須保證公司的消防通道的暢通,任何人員不得在消防通道上放置設備、產成品和原、輔材料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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