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設備運行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機電設備運行管理制度(通用6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機電設備運行管理制度1
(一)為加強煤礦運輸設備的運行、檢修、檢測管理工作,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運輸專業“制度保障”中對運輸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行車不行人”管理辦法
1.提升運輸設備運行時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
2.提升運輸設備運行時運行范圍內嚴禁一切人員作業。
3.提升運輸設備運行范圍內各巷道交叉口應安設設備運行時能夠發出語音警報的報警信號和紅綠燈顯示。
4.提升運輸設備運行范圍內有臨時作業時必須提前與當班調度室聯系好后在指定的時間內作業。
5.作業前還須同提升運輸設備司機、把鉤工確定具體作業時間方可作業。提升運輸設備司機和信號把鉤工不得脫崗,并有防止誤操作的醒目標志和能正常使用的擋車裝置。
6.提升運輸設備運行范圍內大型施工必須報煤礦分管領導審批,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7.提升運輸設備運行范圍內施工人員作業完畢后撤離到安全地點后,匯報調度室處理情況,由調度室通知設備司機、把鉤工對作業點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提升。
(三)運輸設備檢查、檢修制度
1.運輸設備實行每小班一小時維修檢查、每日一次二小時檢修、每周一次四小時檢修制度,并建立相應的維修臺帳。
2.司機接班后,要對設備進行詳細檢查、注油。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注油的油質要合格,油量要合適。
3.司機接班后,對設備的安全裝置要進行試驗,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匯報當班調度。
4.需要停產檢修的運輸設備,應當及時停產,按經審批的安全技術檢修措施進行檢修,
嚴禁設備帶病運行。正常運轉的移動設備要按規定的檢修周期進行輪換檢修。
5.設備檢修出廠和調入、調出,雙方必須交接簽字驗收,設備達不到完好要求,不得投入使用。
6.司機和檢修工按《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礦井機電設備檢修標準》及機電設備廠家說明書等要求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四)運輸設備檢測檢驗制度
1.運輸設備各種技術測定和檢測應按《煤礦安全規程》(2022)、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安全標準進行定期檢測。由煤礦機電管理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測試報告測試項目完整、準確可靠,有結論意見。有檢測記錄和檢驗報告,有處理建議和處理結果。
2.機車制動距離試驗。新投入機車應當測定1次,之后每年測定1次。
3.斜巷提升連接裝置。每年由具有檢驗資質的單位進行定期試驗。
4.架空乘人裝置。每年進行1次檢驗,由具備檢測檢驗能力的煤礦企業自行組織檢測或委托具備專業能力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檢測。
5.單軌吊。每年進行1次檢測、檢驗。
6.無軌膠輪車。每年宜對司機進行年審;按有關規定進行大修,大修后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
7.齒輪機車。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測、檢驗。
機電設備運行管理制度2
一、防爆電器設備應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人員操作、使用、維護和保養。
二、防爆電器設備應按制造廠規定的使用技術條件運行。
三、設備上的保護、閉鎖、監視、指示裝置等不得任意拆除,應保持其完整、靈敏、可靠性。
四、浸出車間維護檢查設備時,必須停電進行故障未查清前禁止送電,嚴禁帶電對接電線使用能產生沖擊火花的工、器具。
五、日常維護檢查。設備的運行維護人員,必須按各類防爆電器設備的技術要求,做好日常檢查工作,主要設備要填寫崗位運行記錄和檢查記錄。
日常維護檢查主要項目:
1.防爆電器設備應保持其外殼及環境的清潔。
2.設備運行時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檢查外殼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定的最高溫度和溫升的規定;
3.設備運行時不應受外力損傷,應無傾斜和部件摩擦現象,聲音正常,振動值不得超過規定。
4.運行中應經常檢查電機軸承表面溫度,保持規定的油量,溫度不得超過規定;
5.檢查外殼各部位固定螺絲不得松動。
6.檢查設備的外殼應無裂紋和有損防爆性能的機械變形現象。電纜進線裝置應封閉可靠,不使用的線孔應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鋼板密封。
7.檢查防爆照明燈具是否按規定保持其防爆結構及保護罩完整性,檢查燈具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定值。
8.各類防爆電機不允許頻繁啟動。
9、電器設備運行時發生下列情況,操作人員可采取緊急措施停機,并通知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檢查和處理。
(1)負載電流突然超過規定值或確認斷相運行狀態時。
(2)電機或開關突然出現高溫或冒煙時。
(3)電機或其他設備因部件松動發生摩擦產生響聲或冒火星。
(4)機械負載出嚴重故障或危及電器安全。
10.設備運行操作人員對日常運行維護和日常檢查中發現的異,F象應及時通知電器維修人員處理,并將發生的問題和事故做詳細記錄。
六、專業維護檢查。檢查維護項目除日常運行維護檢查項目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1.更換高瓦燈泡、熔斷器、開關都必須符合設計規定的規格型號,不得隨便變更。
2.清理控制設備內外灰塵,進行除銹防腐。
3.檢查設備和電器線路的完好狀況。
4.檢查接地線的可靠性及電纜、接線盒等完好狀況。
5.停電檢查電器內部動作機件是否有超過規定的磨損情況以及接點端子是否牢固可靠。
6.檢查各種類型防爆電器設備的防爆結構參數。
7.檢查控制儀表、檢測儀表、電訊等設備,保護裝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有無其它缺陷。
8.在爆炸危險場所中禁止帶電檢修電器設備和線路,禁止約時停、送電,并應在斷電處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9.浸出車間更換燈泡必須在白天進行,并確定車間內沒有溶劑氣體泄漏在浸出班長的監督下方可打開防爆護罩。
10、在浸出車間進行電器維修需經浸出班長同意后方可進行,必須由兩人操作。
機電設備運行管理制度3
1、每天定期巡查供配電系統設備,包括(高、低壓室,變壓器室,發電機房),并將設備運行參數記錄在供配電系統運行記錄表上。
2、發現供配電負荷有顯著變化或其他設備異常,應馬上查找原因,并通知主管工程師安排處理。
3、用電高峰或潮濕天氣期間,應每班兩次關燈檢查接頭是否有過流放電現象,發現異常馬上處理。
4、未經主管工程師同意,不得私自更改設備線路和運行設置。特殊情況下,須經主管工程師批準并做記錄。
5、嚴格執行機房管理規定和交接班、值班規定。
6、高壓工具應每年送供電局年檢,年檢合格標志貼在工具表面上。
7、與系統有關的鑰匙集中放置在鑰匙箱中,交接班時清點數量,發現缺失立即追究。外借鑰匙應做好登記并按時追收。
機電設備運行管理制度4
機電部設備是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物質條件,管好、用好設備是保證安全、經濟供電的根本保證,為加強設備管理,不斷提高設備健康水平,根據《煤炭工業企業設備管理規程》制定本部門設備管理制度。
一、設備的運行制度
1、設備的保管、使用和維護,實行分級負責制;
2、開展設備的綜合管理,有設備管理業務流程圖;
3、主機設備完好率95%,全站設備完好率98%;
4、主要設備要建立單獨臺賬;
5、建立健全設備管理臺賬、檔案,有主副設備說明書、圖紙、技術資料;
6、設備上裝置的各種儀表和自動裝置要齊全、準確、靈敏。主設備完好率要達到95%以上,其中一類設備占50%以上;輔助設備完好率占90%以上。
7、設備運行狀態及原因分析記錄齊全。
二、設備維修制度
1、有健全的設備檢修工藝規程、質量標準;
2、設備檢修要嚴格按檢修工藝進行作業;
3、有設備大小修計劃,并認真執行,非計劃檢修有申請、有批示、大修后又總結報告,小修有記錄;
三、設備保養制度:
1、消除運行中發生的缺陷;
2、重點清掃、檢查和處理易損、易磨部件;按周期進行電氣設備的預防試驗;
3、日常維修要針對設備運行中發生的`、不許主設備或輔助設備停勻即可進行的設備缺陷處理;
4、定時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清掃、修理、消缺、檢測與診斷、試驗和鑒定等工作;
5、按檢修計劃進行消除設備和系統存在缺陷工作。
機電設備運行管理制度5
1、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負責全所設備的運行、檢查、維護管理工作;
2、組織對設備的日常巡視檢查工作,定期巡視配電室、開關站、變壓器、線路、接地裝置、漏電保護裝置等,確保正常運行;
3、對供電區域內的電力設施進行周期性維護和有針對性的維護,按照設備的檢修試驗周期,編制檢修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4、按規定對供電設備組織測量檢查,包括配變的接地電阻、線路的對地距離、交叉跨越距離的測試,并做好記錄;
5、負責供電設備的缺陷管理及消缺工作,發現設備缺陷應進行現場鑒定,做好詳細記錄,并進行分類處理;
6、負責供電區域內高低壓電力設備的評級工作,提高設備完好率,完成供電可靠性指標;
7、建立健全供電區域內的供電設施資產臺帳,加強備品備件管理,按規定建立備品備件管理制度,定期對備品備件進行檢查、修復、補充,滿足事故搶修需要;
8、按時、準確填報有關業務報表。
機電設備運行管理制度6
第一條:配電臺區三相電力導線A、B、C三相的相別,應分別以黃、綠、紅色標志表示;低壓電網中性線(N)以淡蘭色標志表示〔TN—C系統的保護中性線(PEC)以豎條間隔的淡蘭色表示〕;接地線(明敷設部分)以深黑色標志表示。三相三線制或三相四線制導線應在下列地點標明相別:
1、配電變壓器低壓側套管端部;
2、配電室進出線穿墻套管內外側;
3、配電室(箱)盤(屏)母線和引下線;
4、配電室(箱)外第一基電桿;
5、電纜或地埋線進出線端部。
第二條:開關和刀開關(刀閘)的分、合位置標示牌應清楚、正確。合閘位置的標示牌為紅色,在紅底色上寫明白色的“合”字;分閘位置的標志牌為綠色,在綠底色上寫明白色的“分”字。
第三條:巡視檢查配電裝置時,進出配電室必須隨手關門。配電箱巡視完畢須加鎖,電工巡視檢查設備時,不得越過遮欄或圍墻。
第四條:低壓電力設備應按下列周期進行巡視:
1、配電室每月巡視檢查一次;
2、低壓架空電力線路,每月巡視檢查一次《夜巡每季一一次》;地埋線路每半年巡視檢查一次,每年測定絕緣電阻一次。
3、接戶線和照明裝置,每季巡視檢查一次。
4、電動機及其附屬裝置長期停用或檢修后,在使用前應進行絕緣阻測試和檢查。運行中的電動機及附屬設備,每月巡視檢查一次。版權所有
5、對設備的接地裝置,每年在干燥季節進行檢查一次,每五年(春季)測定一次接地電阻值。
6、觸電保護器(總、分路保護器)每半年檢查(試跳、定值)試驗一次,應正確動作無誤。
第五條:農忙高峰用電季節增加巡視檢查次數(如三夏、三秋、防汛排澇、重要節假日等)。大風、雪、雨和冰雹后,進行特殊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六條:對事故停電和觸電保護器動作,要認真查明原因,采取相應措施,決不能草率行事,因急于恢復送電而擴大事故。
第七條:對巡視檢查的結果,要做詳細記錄,以便于分析和安排檢修,對嚴重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必須采取果斷停電措施,待修復后方可送電。一般缺陷要列入檢修項目,按時定期修復,使低壓線和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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