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管理
1、嚴守校門,嚴禁閑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及時關鎖教學樓及大門,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意外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系。
5、節假日和放學后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路隊護送
1、每天下午放學時,小學各班路隊輔導員及時清點人數,整理路隊。
2、路隊輔導員必須準時到崗,嚴禁擅自脫離崗位。
3、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4、路隊輔導員必須將學生送至指定地點,才能離開。
三、課堂教學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范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班主任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四、設備設施檢查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值月、值日領導要每天檢查設備設施情況。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4、總務人員要及時維修、維護學校設施設備。
五、課間管理
1、建立教師巡邏制度,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各班配備文明監督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游戲等。
六、集體活動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校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布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七、物品管理
1、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學校綜合實驗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八、用電安全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九、組織保障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
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必須建立人員、車輛等出入庫登記制度,嚴禁攜帶火種進庫。
2、制定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動用明火、消防器材設施、消防教育培訓等管理制度,并認真執行。
3、制定消防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4、現場管理要求
(1)油品儲存應當遵守《油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2)油品必須分類儲存。
。3)油庫周圍保持清潔,與可燃性物質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留有符合規定的消防通道。
。4)實行嚴格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5)嚴禁在油庫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6)油庫的管理人員(包括庫工)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才能進庫培訓實習。實習完畢再經考試合格,按規定持有關部門發放的安全作業證后才能上崗操作。
5、消防安全標志: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指示標志。庫內油品應有明確的標牌,注明油品名稱、特性及數量。
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各地成立校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校車安全聯席會議機制,定期不定期開展校車聯席會議,研判安全形勢,明確安全責任,采取得力措施,維護校車安全運行秩序。校車公司和學校、幼兒園成立相應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專班,校車公司經理或自購校車的校(園)長是校車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校車的安全運行工作全面負責;校車安全管理員具體負責校車安全管理,是具體責任人;校車駕駛員和隨車照管員為校車安全的直接責任人。
2、學校和幼兒園使用的校車和校車駕駛員必須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并嚴格按照規定定期進行保養維護。不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要求的車輛一律不準用作校車,不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駕駛人一律不得聘為校車駕駛員。
3、學校和幼兒園租用車輛作為校車的,學校和幼兒園必須與校車提供者或校車服務公司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校車提供者或校車服務公司要與乘車學生家長簽訂《學生接送安全協議書》,并與校車駕駛員、隨車照管人員簽訂責任書,明確學校(幼兒園)、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校車駕駛員、校車提供者或校車服務公司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做到“環環相扣,無縫監管”。
4、校車公司要制訂校車乘車“實名制”管理辦法。按照定人員、定車輛、定線路、定時間、定座位、定隨車照管員、定制度、定標識、定配置、定站點(不在國道邊、省道邊等交通繁忙的地方設置站點)的要求,積極配合學校(幼兒園)組織學生(幼兒)有序乘車
,并做好運行臺帳記錄。
5、學校和幼兒園要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者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予以制止。在運載學生時,校車要配備一名以上隨車照管人員,負責車內學生乘車秩序和上下車時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對設立上下學站點的村鎮,要將乘車地點和時間告知每位學生和家長,并實行路隊長管理,保障學生按時乘車和路途安全。
6、學校和幼兒園對固定接送學生的校車,要根據承載人數編排好每一班次座位表,發給每位乘車學生及家長,以便接受監督;校車司乘人員要對照座位表進行安全管理,嚴禁超載、超速、不系安全帶等違規行為,并與學校(幼兒園)和學生家長做到乘車學生交接工作,履行好交接手續。
7、學校和幼兒園租用校車時,要在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嚴格把好車輛質量關和校車駕駛人的資格關,建立完善的車輛運行情況、安全技術狀態、保險情況、駕駛員和隨車照管人員信息等資料檔案,做到“一車一檔”,及時更新檔案資料,實行嚴格的監督管理。
8、實現校車管控智能化。按照《湖北省校車安全管理辦法》的要求,校車公司和自備校車的學校、幼兒園要安裝校車實時監控平臺,配備GPS監控網絡和實時視頻監控系統,安排專人對校車運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掌握運行動態,記錄運行情況,及時糾正和處理運行過程中的各種不安全運行行為。
9、校車公司和自備校車的學校、幼兒園每月必須召開一次校車駕駛員安全會議,總結當月校車安全運行情況,通報違規處罰結果,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交通事故案例和安全防范、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強化校車駕駛員、隨車照管人員的安全意識。校車公司要配合學校、幼兒園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每季度開展一次乘車學生逃生演練活動,提高學生乘車安全知識水平和逃生技能。
10、校車在運送學生時除隨車照管人員外,不得搭乘其他任何人員。學校和幼兒園配備的專用校車不得以任何借口進行客貨運輸,更不得租給他人。學校和幼兒園租用的校車在非服務于本學校、幼兒園的時間內必須將校車使用的專用證牌收回。
11、學校和幼兒園要建立機動車輛進入學校管理制度。重點內容是實行人車分流,具體內容包括:明確車輛出入口與人出入口,并在實際地點做警示標志;車輛在校內按照指定的道路和低于5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在指定的地點停放,并畫出行駛線路和停車位;制定上、放學時段校內和校門維持交通秩序值班表。
12、校車公司和自備校車的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工作制度和制定校車安全應急預案。針對交通事故發生的季節性特點,制定應對極端天氣交通安全措施和預警制度,防范大雨、大霧、降雪及路面結冰對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的不利影響。必要時,學校和幼兒園可采取停運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或調整上課、入園時間等安全措施。同時,利用短信平臺、QQ群、電話、網絡等渠道做好信息共享和極端天氣預警工作,健全職能部門、公司、學校(幼兒園)、校車駕駛員的協同配合和應急聯動機制,確保安全工作處置到位。
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級劃分、消防設施等程序,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
2、范圍:適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責任者:各部、各車間
4、程序:
4.1一般要求:
4.1.1應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維修、建設等工作的需要,經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廠安全部門登記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固定動火區以外一律為禁火區。
4.1.2禁止產生明火的機動車輛進入罐區﹑廠區內、易燃物質儲罐等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進入時必須加時必須加阻火器。電瓶車禁止入內。
4.1.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發可燃蒸氣的液體擦洗設備、工具及衣服等。
4.1.4易燃、易爆物品應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F場禁止堆放油布、油棉絲紗或其它易燃物品,F場生產用油存放量一般不應超過48小時的使用量。
4.1.5使用搬運危險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搬運鐵質物品時,不準拋擲,拖拉或滾動。
4.1.6在帶有易燃易爆物質(殘渣、殘液和余氣)的設備、管道、容器上工作時,禁止使用鐵質工具,應使用銅質等不產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須用鐵質工具,則需在工具接觸面上涂以黃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甲乙類生產所用設備、管道的保溫層,應采用非燃燒的材料,并應防止可燃液體滲入保溫層。高溫設備、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溫。
4.1.8必須加強火源管理。廠區內焊割動火、熬煉用火等一切動火工作,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動火制度"的規定。
4.1.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與高溫物體接觸或靠近,高溫工件禁止帶入防火防爆區,不準在高溫設備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體。
4.1.10危險物品倉庫、氣柜。主配電設備、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設備等必須裝設避雷裝置,每年雨季前必須對裝置檢查試驗一次。避雷裝置單獨設置時,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如與電氣設備共用,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管道法蘭之間電阻不大于0.3歐姆。
4.1.11廠區內未經批準,不準隨意搭設臨時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4.1.12化工生產甲類區域在有液化石油氣及可燃氣體容易擴散處,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裝置,并應加強氣體監測工作。
4.1.13所有設備、管道、閥門、儀表和零部件,必須有合格證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規格、型號的材質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4.1.14設備管道在使用前,必須按照規定對外觀、尺寸及補焊過或其它疑焊縫進行復驗,并作耐壓試驗或氣密試驗,安全裝置和附件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定期對壓力容器進行外觀、內部檢查和無損傷檢查。嚴格執行《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
4.1.15一切設備、管道和鋼瓶等應按化工部制訂的“化工廠設備管道的保溫規范”(HGJ1047-79)規定的顏色進行涂色。
4.1.16根據工藝過程的具體特點,設置必要的事故信號、聲光報警器和事故停車聯鎖裝置。
4.1.17生產過程中的正壓系統嚴防形成負壓,并且應設置防止形成負壓的措施和停車聯鎖裝置。
4.1.18生產廠房、建筑物、構筑物應符合本地區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加固。
4.1.19設備檢修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檢修制度”。
4.1.20消防機構必須健全,消防器材的設置必須按規定配備齊全。廠區內的一切消防設施或器材未經許可(非火災情況下)不準動用。消防道路必須保持暢通無阻,占用道路,必須經保衛科、安全部批準。
4.1.21廠內所用職工必須分批輪流進行消防知識教育,掌握滅火知識,并會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4.1.22禁止使用氧氣代替空氣對設備、管道充壓、保壓、試壓、置換或吹掃。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設備、管道、井下等場所輸送氧氣。
4.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4.2.1防爆泄壓。
4.2.1.1定期對設備進行無損探傷檢驗和測厚工作。
4.2.1.2在高低壓系統之間應安設止逆閥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安裝必要的自控監測儀表、自動調節報警裝置、自動和手動泄壓排放設施。
4.2.1.3所有放空管均應引至室外,并高出廠房建筑物、構筑物2米以上。若設在露天設備區內的放空管,應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設備2米以上。
4.2.1.4可燃氣體的放空管,應設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應有向管內加氮氣或蒸汽的措施,同時應有良好的靜電接地設施。放空管應在避雷設施的保護范圍內。
4.2.1.5安全閥的安裝、使用、維護和管理按照安全閥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4.2.1.6有突然超壓或瞬間分解爆炸危險物料的設備,應裝爆破板。如裝導爆筒,應朝向安全方向。
4.2.1.7凡是裝有觸媒的高溫設備,必須泄壓降溫后方可打開。(觸媒需要惰化的,應進行惰化。)
4.2.1.8壓縮氣體鋼瓶的充裝、使用、貯運嚴格遵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
安全管理制度 篇5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規指示,結合本部門工作,做好消防工作。嚴格遵守消防條例、法規、防火制度和操作規程,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制止任何違反消防制度的行為。
1、 布置和組織本單位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消除火災隱患。
2、 對本部門的防火重點要專人負責,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健全各項防火安全,發現隱患及整改。
3、 維護保養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不得隨意挪動和損壞。
4、 做好上班前、下班后的安全檢查工作。
5、 發現火險積極撲救并及時準確報警,控制火災發展。
6、 熟悉本崗位的環境、設備、物品及安全操作規程,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檢查,清楚安全出入口的位置,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設備的擺放位置、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工作。
7、 對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地方或物資庫,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各類物品按條例有關規定存放,保持安全通道的暢通。)
8、不準在辦公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物品,對暫時使用的易燃、可燃品要及時清理。不準將衣物放在臺燈罩上烘干或在室內、房間內焚燒物品,下班前要關閉電腦等用電器。
9、不準使用電器設備加熱東西,如因工作和維修使用電烙鐵或其他電熱工具時要注意防火安全,人離時要切斷電源。
10、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行政部批準。
11、外來施工人員須在醫院內夜間作業時,必須由行政部批準并安排專人實施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人員管理
1、科室主任為生物安全第一責任人,其指定專人監督檢查實驗室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落實情況。
2、實驗室除輔助工作人員外,從事實驗室活動的相對固定的工作人員必須具備正規院校學或生物學教育經歷,具有醫師或技師等專業技術資格。
3、必須經過較系統的生物安全技術專業培訓,并經實驗室所在單位考核合格。
4、實驗室要對固定的工作人員建立健康檔案,定期進行必要的預防接種。
5、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工作時應穿著工作服采取標準預防措施做好個人安全防護。不應穿著實驗室工作服離開實驗室。
(二)環境、設施管理
1、在實驗入口處應粘貼"生物危害"警告標志,注明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等級和負責人電話。未經許可,非授權人員不應進入實驗室,實驗室門應保持關閉狀態。
2、實驗室必須是獨立的實驗區域,實驗室內嚴禁設立生活區和辦公區。
3、實驗室出口處應設立專用的感應式或手柄式開關的洗手池、干手器。
4、實驗室內應設有適當的空氣消毒裝置,可進行良好的通風換氣;配備合格并滿足實驗室需要的生物安全柜;配備高壓蒸汽滅菌器,并按期檢查驗證合格。
5、實驗室需配有專用的工作服,常備乳膠手套,消毒劑。
6、實驗室需配備專用于保存標本和菌(毒)種的冰箱,保存明確含有病原微生物標本和菌(毒)種的冰箱需配備雙鎖。
(三)病原微生物的分類、采集、運輸管理
1、實驗室按照《人間病原微生物分類目錄》進行病原微生物分類。根據實驗室活動的性質、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種類,從事與本實驗室相當的實驗活動。
2、病原微生物的才具應當具有:
、倥c采集病原微生物樣本所需的生物安全相當的防護水平;
②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員;
、塾行У刂贩乐共≡⑸飻U散和感染措施;
④保證病原微生物樣本質量的技術方法和手段;
、莶杉^程中應當防止病原微生物擴散和感染,并對樣本來源,采集過程和方法等做詳細記錄。
3、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在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轉運證》后方可運送,并嚴格按照要求進行運轉。
(四)操作管理
1、實驗室應圍繞生物安全管理中病原微生物標本的接收、登記、保存、實驗操作、生物安全柜、高壓蒸汽滅菌器的使用與維護,菌(毒)種運輸、保存等環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技術規范、應急預案。
2、指定專人對涉及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標本、菌(毒)種的一切實驗活動進行如實的、可溯源的記錄。記錄內容應使用客觀計量指標,記錄者簽字確認。
3、嚴格執行微生物實驗室技術操作規范、規程,自覺參加有關知識培訓,及時更新知識。
4、微生物室標本接種、培養、鑒定等有傳染性風險操作必須在生物安全柜內進行,非本室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所有樣本、培養物均可能有傳染性,操作時均應戴手套,穿隔離衣,戴口罩,采取正確的自我保護措施。在認為手套已被污染時應脫掉手套,馬上洗凈雙手,再換一雙新手套。
6、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觸摸自己的眼睛、鼻子或其他暴露的粘膜或皮膚。不得戴手套離開實驗室在實驗室來回走動。
7、嚴格禁止用嘴吸痰。實驗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標簽。
8、所有樣本、培養物和廢棄物應被假定有傳染性,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培養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應嚴防病原微生物的擴散,微生物實驗室的廢棄物必須高壓滅菌后按感染性廢物處理。
9、防治接觸用于培養的塞子和膠帶等可能含有高濃度的致病菌的一切物體。所有的實驗步驟都應盡可能使氣溶膠的危險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須在生物安全柜里進行。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10、應盡可能減少使用利器和盡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后立即放在銳器盒內。銳器盒應在內容物達到3/4前置換。
11、發生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時立即按生物安全事故處理預案執行。所有濺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顯或潛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須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此類事故的書面材料應存檔。
12、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干凈、每天的工作結束后,應消毒工作臺、生物安全柜臺面。
13、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使其達到生物安全水平。
14、發現可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時,必須立即封存標本及培養物,向院內感控處報告。
15、在進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觸到血液、體液以及其他有潛在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時應戴上合適的手套,脫手套后以及離開實驗室前都應洗手。
安全管理制度 篇7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廠安全生產制度。
1.安全生產管理的目的
。1)根據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制訂有關防范措施。
。2)預防火災、爆炸、工傷等安全事故的發生。
。3)完善生產所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以及采納職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2.編制安全生產計劃:
。1)各班組或各職能部門提出本部門年度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報廠部辦公室。
。2)廠部辦公室編制工廠年度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報公司審批。
。3)廠長召開有關部門及班組負責人參加的專項會議,研究確定年度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執行措施。
。4)經審核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由廠部辦公室負責貫徹執行。
3.安全生產責任劃分:
。1)廠長對全廠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2)車間主任對各車間生產的安全負責;
。3)班組長對各班組的安全生產負責。
4.安全生產要求:
。1)任何人員進入生產車間必須佩戴安全帽;
。2)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生產作業,生產加工時必須精力高度集中,防止出現傷害。
。3)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操作設備的性能和正確操作方法,嚴禁違規操作。
。4)正確使用生產設備,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說明操作,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設備。
。5)生產過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6)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搬運裝卸時防止壓傷、撞傷。
。7)正確使用帶電設備及電氣開關,防止遭受電擊。
。8)安全通道禁止堆放任何物品,時刻保持安全通道的暢通。
。9)新進廠員工必須通過安全考試后才能正式上崗。
5.安全檢查:
廠長定期(每季度)組織有關部門負責人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作出總結。廠部辦公室要經常檢查安全生產情況。
5.1安全檢查目的
5.1.1發現和查明各種不安全隱患,督促整改。
5.1.2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
5.1.3制止違章調度,嚴禁違章操作。
5.1.4廠區防盜、防火和重點部位重點防范工作。
5.2安全檢查時間。
5.2.1全廠性的安全綜合大檢查(包括節假日前的檢查)。
5.2.2季節性檢查。
5.2.3日常安全和保衛工作檢查。
5.3安全檢查人員
綜合檢查和季節性檢查由廠長、副廠長、車間主任、各班組和部門責任人等組成,日常檢查由廠部辦公室負責。
5.4檢查的內容
5.4.1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及具體計劃,在安全檢查過程中,要邊檢查,邊整改,檢查工作結束,及時總結,將檢查材料匯總后,報廠部辦公室進行考核。
5.4.2日常檢查主要是查思想、查紀律、查隱患;
5.4.3綜合檢查(半年一次)主要是電氣裝置、機械設備、廠房建筑、防爆、防塵、防火和廠區防盜工作等。
5.4.4季節檢查,主要是有針對性的檢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電、防暑降溫、防風、防凍保溫和廠區防盜工作等。
5.4.5生產一線職工上崗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交接班進行檢查和班中自查。
5.4.6檢查人員對查出的隱患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5.4.7對安全生產隱患,要做到“三定”(定項目、定時間、定人員),“四不準”(凡個人能整改的不推給班組,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車間,凡車間能整改的不推給廠部,凡廠部能整改的不推給公司)限期整改。
5.4.8檢查人員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要把整改情況報給廠部辦公室備案,對重大隱患及整改情況,及時向廠長匯報。
6.事故管理
6.1事故分類
6.1.1工藝事故:指生產過程中,由于違反工藝規程、操作規程或操作不當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無法挽回的產品損失。
6.1.2設備事故:指設備因非正常損壞,造成停機時間、影響了生產進度、材料損失、加大設備維修的有關費用。
6.1.3質量事故:指產品質量(包括服務質量)達不到行業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及客戶退貨等的經濟損失。
6.1.4交通事故:指違反交通規則或其它原因,造成車輛損壞,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搶救費用。
6.1.5火災事故:指因火災引起的,對公共財物和人身安全造成損失和損害,火災造成的損失和為搶救火災而造成的各類經濟損失。
6.1.6安全事故:指職工因打架斗毆,女職工操作設備因長發不帶工作帽、穿高跟鞋工作造成人身傷害者,及偷拿產品和盜竊工廠物資,給工廠造成的不良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
6.1.7破壞事故:凡蓄意對公共財物和人身安全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身傷害。
6.1.8工傷事故:指員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非工傷事故,指職工因違章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設備等非生產因素,在廠區內發生的人身傷害。
6.2事故處理
6.2.1工藝事故、質量事故,依照《產品質量檢驗管理規定》中有關條款執行。
6.2.2設備事故、安全事故,依照工廠《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中有關條款規定執行。
6.2.3火災事故、交通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2.4傷亡事故,依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工廠《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條款規定執行。
6.2.5破壞事故,依照公安部《治安處罰條例》中有關條款規定執行。
6.2.6其它各類事故,按國家有關部門及工廠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6.2.7凡外來人員及本廠職工帶小孩進入廠區發生的意外事故,后果由當事人自負。
6.2.8凡設備事故、公共財產被盜、人身傷害,損失金額3000元或工傷休息30天以上者,為重大事故。
6.3事故搶救
6.3.1廠內發生事故,必須積極搶救,妥善處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6.3.2發生重大事故,廠領導要直接指揮,各部門協助搶救和防止事故擴大。
6.3.3重大事故最先發現者,除立即處理外,應逐級上報。對重大事故,工廠要立即將事故概況(發生時間、地點、原因、傷亡及經濟損失情況等),在24小時內向總經理報告。
6.3.4一般事故,在三天內按規定填寫事故調查報告送公司辦公室。
6.4責任劃分
6.4.1生產工藝設計不明確,由設計者和主管者負責。在生產過程中發現工藝設計問題,可以采取措施彌補而不采取的,由主管廠長負主要責任,已制定措施,卻不執行而釀成事故者的,由違反者負責。
6.4.2違章操作發生事故,由違章者負責。擅自操作他人設備發生事故,由操作者負責。被委派操作發生事故,由操作者負主要責任,委派者負管理責任。
6.4.3學徒工在學習期間,必須在師傅的指導下工作,不聽師傅指導,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負責,在師傅指導下操作發生事故,由師傅負主要責任。
6.4.4酒后操作設備,發生事故,由操作者負完全責任。
6.4.5因管理不善,紀律渙散,違范安全制度發生事故時,要追究主要管理部門領導的責任。
6.4.6廠里發生事故,均要按“三不放過”(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處理和未認識錯誤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處理。
6.4.7對重大事故,廠主管部門領導,組織由有關人員參加的事故調查和事故處理,并將處理意見提交總經理。
6.4.7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按《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執行。
6.4.7由于不服從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強令違章冒險操作,而發生重大事故,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和玩忽職守罪的人員,由司法部門依法懲處。
7.獎勵與懲罰7.1獎勵
7.1.1模范遵守制度做出顯著成績者,給予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
7.1.2敢于向違反工廠制度的行為做斗爭和檢舉他人偷拿產品或盜竊工廠物資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7.1.3對防火或救火有功和保護公共財產及職工利益免受損失者,給予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
7.1.4對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表現突出者,報公司表彰。
7.1.5班組全年無任何安全事故,分班組不同情況,給予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
7.2懲罰:
7.2.1參照《員工守則》中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7.2.2根據事故大小,損失多少、情節輕重,以及影響生產程度等情況,除要事故責任者賠償經濟損失外,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降薪、撤職、留廠察看、開除出廠藉、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7.2.3因管理不善,紀律渙散,發生的設備事故的,所在部門負主要責任予以處罰,車間主任負管理責任予以處罰。
7.2.4因管理不善,紀律渙散,制度不健全,職工違反操作規程,擅自操作他人設備發生工傷事故,所在部門負主要責任予以處罰,車間主任負管理責任予以處罰。
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幼兒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幼兒人身安全。
2、幼兒在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幼兒。
3、幼兒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斗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幼兒園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幼兒開展有害幼兒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后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幼兒園任何人無權對幼兒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的幼兒,所有幼兒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幼兒園應適當組織幼兒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于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幼兒參加。
安全管理制度 篇9
1、嚴禁在宿舍內抽煙、點蠟,以免引發火災。
2、宿舍內不準存放貴重物品,現金要加密存入銀行。
3、嚴禁亂摸、亂動滅火器、供水閥門等消防設施。
4、嚴禁亂接電源、插充電器、損壞插座及電源開關。
5、嚴禁在陰陽臺上探身喊話、觀景、亂扔雜物、潑倒污水,嚴禁在陰陽臺外曬晾衣物。
6、不上網吧、不逃夜。
7、隔斷玻璃門要輕推輕拉,當心玻璃。
8、雙休日及節假日回家必須向班主任請假并在宿舍管理人員處登記。
9、嚴禁亂竄宿舍、亂竄樓層、結伙滋事、在宿舍內打打鬧鬧、玩危險游戲。
10、值日生全面負責宿舍安全,離開宿舍時,必須鎖好門窗,出現安全事故要追究值日生的責任。
11、嚴禁住校生在校外租房住宿。
12、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向管理人員或學校報告。
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園長是具體負責人,具體負責和指導全園安全工作,制定幼兒園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全園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行政人員值日制度,填寫校務值日。
5、不經幼兒園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幼兒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幼兒園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大型玩具、活動場地、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條油庫管理人員必須精通倉庫各種油類安全存放的知識及有關注意事項,并會正確使用該油庫的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
第二條油庫主管負責人經常對油庫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有關安全及消防知識的教育,并進行考試。
第三條各油庫的建筑及設備必須適合各種油類貯存。
第四條油庫內嚴禁煙火,庫內外應保持清潔整齊,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倉庫附近道路必須暢通,不得有礙消防車通過的障礙物。
第五條各種油庫必須設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設備和黃沙,并經常進行檢查。
第六條油庫照明必須是防爆燈,電線要有保護管,禁止使用明電線或破電線。
第七條各類油物要分開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領取出現錯誤。
第八條搬動油桶時不得亂撞亂摔,要輕拿輕放,防止發生事故。
第九條倉庫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以保持室內溫度適宜,如室溫達到32 ℃應盡量避免搬運發放。
第十條開啟油桶時,禁止用鐵器敲打,必須使用銅質或鋁質工具。
第十一條非油庫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入內,嚴禁穿鐵釘鞋,帶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入內。
第十二條處罰
。1 )對本規定執行不力的當班人員、管理人員分別處100 元、200 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輕重和損失大小處200-1000 元罰款,特別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2 )對違反規定,在油類倉庫抽煙動火人員處100 元罰款,并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當班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100 元罰款。
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條:車間、倉庫內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設備;高、低壓線不得架設在同一根電線桿上。
第二條:車間、庫房的電源線路、電器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不得有積塵,立式配電柜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干燥并掛牌專人管理,各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嚴禁超負荷運行。
第三條:車間、庫房的照明設備懸掛應牢固。庫內不準使用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不準用紙、布或其它可燃材料做燈罩。
第四條:廠區、倉庫的電氣裝置、電源線路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規范。車間電源線路應當安裝在架線支架內,與各設備連接的動力線必須采用穿管連接方式。庫房的電源線路應架設在庫外,引進庫房內的線路,必須裝置在金屬或非燃塑料管內。線路和燈頭應安裝在庫房通道上方,距堆垛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5米,嚴禁在堆垛上方架設電線路,嚴禁在庫房悶頂內敷設配電線路。
第五條: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線路。庫區的電源應設總閘、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并有防潮、防雨等保護措施。
第六條:電器設備必須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護裝置。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下方禁止堆放物品。
第七條:廠區、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范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八條:配、發、變電房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和堆放其他物品。
第九條: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條:配、發、變電房內嚴禁明火作業和使用電爐,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
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勞動紀律
1、進入車間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所有人員需按照培訓要求操作,專業崗位需持證上崗,規范操作;違規操作造成人員傷害,需承擔相應責任。
2、員工進入車間禁止相互追逐、嬉戲打鬧,防止滑、摔倒;進出車間時按照秩序,自覺排隊,禁止擁擠,防止發生擠壓踩踏的事故。
二、用電安全
1、禁止私拉電線、私接電器,非專業人員不得對車間線路進行改動。
2、電器安裝、接拉電線或電器維修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不允許自行處理。車間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時不要擅自處理,要立即通知維修人員。
3、生產中應注意防止意外觸電,任何設備需要移動前,先檢查并關閉電源。
4、所有工作臺上的工作燈在下班后均要關閉電源,設備使用完畢或者長期不用要斷開電源開關。
5、車間清洗等用水后,應及時清理,及時清理地面積水,防止濕滑跌倒。
6、車間產后清洗地面、工器具及設備時,做好設備防護,禁止將水濺到設備電機上,以免造成設備損壞;用水完畢后,應檢查水龍頭,確保關閉,防止水泄露造成其它設備、材料等損害。
7、廠區、車間內禁止吸煙,禁止帶易燃易爆的物品進出廠區、車間。
8、紙箱、托盤等易燃物品的存放要在指定位置,避免隨處亂放。
9、禁止私拉電線、私接電器,防止引發火災。
10、保證消防通道暢通,員工應熟悉消防疏散通道,愛護各類消防施設,掌握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11、限制區域(配電房、制冷房、泵房等),禁止非本區責任人員進入。
三、設備安全
1、每臺生產設備設專人負責,經培訓合格后上崗,未經培訓、授權人員嚴禁操作。
2、嚴格按設備操作規程操作設備,嚴禁違規指揮與違規操作機器。
3、開機送電前要檢查設備及配套設施是否正常,正常方可開機,按照規范操作。
4、操作機械設備時,注意傳送帶等活動運行機構,避免手指、頭發、衣物扯入。
5、在設備出現故障等情況時,不允許擅自處理,應按“急!被颉巴V埂卑粹o,并立即通知設備維修人員前來處理。
6、緊急情況下,拍下“急停”按鈕,保證人員、設備安全,非緊急情況禁止按下“急停”或“停止”按鈕,嚴禁在設備運行時直接將電閘拉下。
四、其他要求
1、上班期間禁止飲酒。
2、堆垛不得超過規定高度,禁止在設備與電線上堆放東西,禁止各種危險動作。
3、使用梯子等進行高處作業前先檢查,確保沒有損壞。應至少兩人一組,保證一人在地面觀察。
4、采用次氯酸鈉等化學品清洗消毒時遵循《化學品管理制度》,穿戴好橡膠手套等個人保護用品,避免直接接觸身體特別是眼睛。禁止在較小的密閉空間使用,防止發生意外中毒事故。使用完畢后應及時緊閉蓋好,避免翻倒泄露,并放回指定儲存點,以免他人誤用。
5、員工上下班途中應遵守交通規則,使用電瓶車、摩托車等交通工具時應帶好安全帽,穿反光服。注意觀察路況,規避行人、車輛。
6、發生任何情況下的事故,應保持鎮定,及時把意外的發生地點、事故情況等通知主管領導或專業安全員進行處理。
7、加工中心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全員參加,不得缺席。
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條 為了加強倉庫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國家和公司財產免受火災危害,保證生產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庫房的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常用危險化學品儲存通則》等法規和標準的規定。
第三條 物資儲存場所的消防器材配置,應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的要求配備。并應裝設消防通訊和報警設備,安排專人維護和保養。
第四條 嚴格執行崗位防火責任制度、火源、電源管理制度、門衛制度、值班巡回檢查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做好防火、防竊等工作。
第五條 在倉庫、堆垛區,應設明顯的防火標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第六條 倉庫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做好記錄。
第七條 倉庫管理部門應嚴格執行物品入庫驗收制度和物品發放制度。核對、檢驗進庫物品的名稱、規格、安全標簽、質量、數量、包裝。無產地、銘牌、安全標簽和產品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嚴格履行發放手續,認真核實。
第八條 倉庫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培訓合格證。具有責任心強,熟悉危險化學品性質和懂得防護、消防知識的人員擔任。
第九條 倉庫保管員應根據所保管的物資的性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第十條 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加強庫內物資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無能力整改的,應報告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整改。
第十一條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確須在露天存放時,必須做好防火、防曬等措施。規定禁止在露天存放的危險化學品,嚴禁在露天存放。
第十二條 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化學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十三條 庫內儲存化學品的面積和間距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堆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 平方米。
(二)堆垛與堆垛之間的.距離不小于1 米;堆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 米;堆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 0、3 米。
(三)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 米。
。ㄋ模┭b有照明燈的倉庫,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 米。
第十四條 儲存易燃和可燃化學品的倉庫及堆垛附近,不準進行試驗、分裝、封焊、維修、動火等作業。如因特殊需要,必須辦理《動火作業證》,報安全部門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作業結束后,檢查確無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第十五條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裝置的標準規范的規定。
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1、嚴守校門,嚴禁閑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幼兒課間出校門。
3、負責檢查各室門窗關鎖情況,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安全情況及時向幼兒園領導反映和聯系。
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1、教室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損壞。
2、門窗發現損壞,班級干部有責任及時報修,同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3、教室門的鑰匙班級應指定專人保管,門窗每天落實值日生隨時關鎖好。
4、學生課桌內除放書籍課本、學習用品外,不準存放其他任何貴重物品(如:現金、錢包、首飾、手表、隨身聽、計算器等)
5、學生不準在教室內追逐打鬧、隨便搬動課桌、椅、凳。
6、學生不準在課桌上亂寫亂畫,更不得用刀具刻劃痕跡。
7、教室內不準亂拉私接電源、増設插座、亂充電。
8、不準學生在無保護措施情況下擅自登高擦洗戶外窗玻璃,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一、局機關及機關大院安全管理由局屬服務中心負責,全面管理日常性安全事務,確保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貫徹落實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健全有關安全工作制度,加強監督管理,以防為主,杜絕事故,營造安全、有序的良好工作環境。
二、在節日前和必要時,組織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定期舉辦安全形勢分析會,做好安全宣傳,對傾向性不安全苗頭及時組織整治,督促、協助基建房建科、車輛管理科、機關食堂等部門做好相關的安全工作,對維修工、駕駛員、炊事員等工作人員要落實責任制,重點部位如財會室、檔案室、車庫等要落實專項措施。
三、經常性地組織安全檢查,落實消防措施,定期保養電器設備,不得私自拉設電線。加強安全值班人員的管理,注重業務培訓,規范值班記錄,正確使用安全設施,經常組織安全檢查、監督、評比、總結,提高防范力度。
四、局工作人員自覺遵守安全制度,較大數目的現金、有價證券、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不得在辦公室存放過夜。非工作人員出入一律登記,物品進出憑出門單,各類車輛應在指定地點停放,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辦公樓。
五、臨時工作人員和維修施工雇傭人員憑臨時出入證進出機關大院,發現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向服務中心報告,或當場查詢處置,杜絕事故發生。
六、有效地開展“四五”普法教育,落實保密工作,努力提高全體工作人員的安全保密、依法守法觀念。加強網絡資料安全管理,防止泄密。
七、切實落實安全工作匯報制度,做到知情必報。做好安全工作資料管理,保證值班日記、檢查記錄、獎罰處置等資料規范完整,及時按要求上報有關部門。
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特指定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定期檢查:
由項目經理每月組織一次施工現場安全大檢查,檢查人員由安全員、技術部門等有關人員組成,按照安全檢查評分標準項目、內容對安全管理、安全標志、施工道路、邊坡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械等進行全面大檢查。做好檢查與總結相結合,檢查與評比相結合,檢查與獎罰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對危險隱患較多的現場進行停產整頓,對運行不良的電氣設備、施工機械等要堅決停止使用。整改之后,有檢查組復查合格方準使用。
2)驗收安全檢查:
腳手架、井字架由現場施工員組織安裝工人參加,按照檢查表列的項目,確實基本達到規程要求后由施工員和操作班組簽字,然后在自檢的基礎上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檢查驗收并簽字,驗收合格后才能正式使用。施工機械的檢查驗收,由施工員組織安裝工人,司機參加,按照檢查表的內容進行仔細檢查,確認無損壞,運行正常后,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檢查驗收并簽字,并掛牌后方能使用。
3)班組安全檢查:
由班組長和兼職安全員負責進行班前班后安全檢查。檢查的重點是班組使用的設備、電動工具等及作業面防護措施,發現問題及時修復或更換,確保作業安全并作好記錄。
4)季節檢查:
針對季節氣候特點,對可能給安全施工帶來危害由公司或項目部生產和質安部門安全檢查。冬季安全檢查主要查防凍、防滑、防墜落、防火災、防中毒的各項措施。暑季安全檢查主要內容是露天作人員的作息時間是否調整,休息的宿舍是否通風。防暑降溫的飲品供應是否符合衛生要求。檢查組由項目帶隊,安全、施工部門派員。風季檢查主要內容是各種起重設備、架設工程、電桿、臨舍等有無倒塌的危險,達到邊檢查,邊加固的目的。
5)整改與復查:
對施工生產中危害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各種危險因素,一旦發現,要認真研究對策,積極實施改進措施,消除危險因素,保護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促進施工生產順利進行。檢查中要本著安全生產,對廣大職工的安全生產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貫徹“邊檢查,邊整改“的原則,積極、廣泛地搞好整改。對查出來的問題進行分類,按立即要整改的問題和限期整改的問題,發出整改通知單,以便整改時采取不同的處理辦法。務必做到條條有落實,件件有交待。對于簽了整改通知單隱患,項目部必須組織力量逐項復審,對整改及時徹底的要給以表揚,凡不認真整改者要給以批評,經濟處罰直至行政處理。
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1)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班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械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3)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并建立記錄臺帳,每天由作業班長進行記錄。
4)班前安全活動記錄,應統一集中在現場辦公室,以備檢查。 5)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項目部或上一級部門報告。 6)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擅自離崗。
7)嚴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 8)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9)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破施工前必須系好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往下投擲物料。
10)正確使用防護裝臵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臵,防護設施和警告、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隨意挪動。
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1)重視食堂管理工作,明確專人負責管理。
2)加強對炊事員的宣傳教育,炊事員必須掌握食品衛生知識,樹立服務于一線,服務于職工的宗旨,不斷提高技術業務知識,提高服務質量和飯菜質量。
3)食堂必須具備必要的、整潔的,保證飯菜和茶水供應設施和冷藏、通風等設備。食堂要遵守食品衛生管理制度,保持室內環境清潔,應具備防滅蚊、蠅、鼠和蟑螂等害蟲的設施,做到餐具消毒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4)庫房整潔衛生通風,預防蟲害、霉變,堅持定期消毒制度。炊事員必須持有健康證上崗,并每年必須體檢一次,發現不適應炊事員崗位應立即調離。
5)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嚴格資金,菜飯票保管制度,妥善保存原始憑證,做到手續完善,食堂工作臺帳齊全,食堂配有滅火器。
安全管理制度 篇21
(一)保安隊長工作職責
一、堅決執行上級命令,帶領班長及各班隊員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二、負責園區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實施、貫徹、監督工作。
三、熟悉掌握各崗位職責,熟知園區內部及周邊區域的安全環境,總結安全保衛工作的規律及特點,及時加強調整安全防范工作重點、做好保衛人員的統一協調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保安隊員日常管理,制定月工作計劃,對班長、隊員的日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定期進行培訓、考核、考評,提高隊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對各崗位人員進行合理的安排和調配、監督、指導,負責隊員的考勤、行為規范、勞動紀律、操作流程。
五、定期組織召開隊務會和其他工作例會,部署貫徹上級領導的工作任務和要求,及時了解、掌握隊員的工作情況和思想動態。
六、切實做好園區的防火、防盜和重大節日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重點部位和崗位的防范工作,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園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應急預案和安全保衛工作方案,適時安排綜合演練。及時處理轄區內各類安全事件,并及時上報。
七、經常檢查各崗位的工作情況,每周至少檢查二次。督促隊員堅守崗位并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八、監督隊員熟悉并掌握各種安防器械、設備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維護保養器械、消防設施、設備,確保各器械、設備、設施保持正常工作狀態。
九、協助甲方領導做好其它工作。
。ǘ┍0舶嚅L工作職責
一、在保安隊長的帶領下主持工作,每日提前十五分鐘到崗,查看各崗位情況,處理上一班未盡事宜,召開本班班前會。檢查本組隊員的考勤情況,檢查儀容儀表是否符合要求,監督班組之間交接班制度的執行情況,明確責任。
二、負責所屬轄區內各值勤點安全保衛工作,嚴格執行公司制度,掌握重點部位,對進出園區重要部位的人員、物資及車輛進行管理和監督。制定巡邏方案,安排隊員對所屬轄區內進行不間斷的巡邏,及時調查處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并向隊長匯報。
三、根據公司要求合理安排安保人員對辦公區、宿舍區、廠區及其他重要部位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各種安全隱患,每班指定專人對轄區周圍進行巡查記錄。
四、及時處理園區所轄范圍內出現的問題,并將日常安全治安事件的調查處理情況進行記錄。
五、協助隊長了解園區內員工的基本情況,做好內部治安工作。
六、做好組員的團結工作,協助隊長做好隊員的培訓工作。
七、對園區內的消防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同時組織隊員進行消防訓練。
安全管理制度 篇22
一、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二、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詳細核對設計文件,根據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質、水文、氣象等資料,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三、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應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于從事電氣、起重、建筑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車輛駕駛、機動船艇駕駛、爆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合格證書后,方準持證上崗。
四、施工單位均應按國家規定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管理機構和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檢查人員。
五、施工現場要設臵足夠的消防設備。施工人員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應組織一支經過訓練的義務消防隊伍。
六、施工單位應加強與氣象、水文等部門的聯系,及時掌握氣溫、雨雪、風暴和汛情等預報,做好防范工作。
七、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八、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九、施工所用的各種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應定期進行檢查和必要的檢驗,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十、下挖工程,施工前應根據設計文件復查地下構造物(電纜、管道等)的埋臵位臵及走向,并采取防護措施;施工中如發現有危險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時,應即停止下挖,報請有關部門處理。
十一、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執行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安全管理制度 篇23
1)項目經理、施工員必須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有關標準、規范、規程,熟悉安全技術施工方案的要求。
2)項目部由項目經理和施工員在布臵安排生產前,負責對各班組有針對性地進行作業的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在施工過程中進行檢查落實。
3)各班組長必須把交底內容要求逐條落實到每個作業人員和施工全過程,確保安全生產。
4)施工員在交底時,根據施工的工作流程,地理位臵,周邊環境在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不安全因素和應該隔離的危險區措施及不得違章作業做法必須詳細交底清楚。
5)項目部必須按有關規定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為作業人員創造好安全設施和防護條件,防止事故發生。 6)安全技術交底臺帳必須經交底人、被交底人雙方簽字,下頁留給被交底人,交底人不能隨意為被交底人一手簽字,如偽造交底,一經查實,追查責任。
7)公司對項目部要經常進行檢查督促指導,交底臺帳和實施結果。
8)公司在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中,進行監督檢查交底臺帳的執行是否符合要求,并列入管理項的獎罰中。
安全管理制度 篇24
1)積極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進行防火,防爆及消防常識的宣傳教育。
2)積極進行安全防火大檢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3)掌握列入消防目標的重點部位、重點工程的防火安全工作。
4)嚴格執行各項防火規定,制定和明火作業審批制度的監督工作。
5)易燃、易爆堆放處防火標志要醒目,并配備好不同的滅火器材。
6)對節假日及不同季節氣候及時進行防火工作檢查。
7)防火器具配備要合理,并進行檢查,過期的器材要及時更換。
8)施工現場道路完好,便于消防車進出現場。
9)防火器具配備要合理,并進行檢查,過期的器材要及時更換。
安全管理制度 篇25
1)在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中,具備條件的優秀安全生產班組和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
2)在項目施工中,因違章作業而導致輕傷、重傷、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公司將根據造成事故的后果和經濟損失對項目部和責任者給予的相應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特別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3)項目發生機械事故后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罰,按照《機械隊獎罰制度》和公司《獎懲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4)違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的職工、干部處以經濟處罰,處罰辦法按公司《獎懲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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