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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時間:2022-02-08 08:17:35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當下社會,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

          1.電器設備的安裝、修理,應由電工人員按照電氣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非電工人員不準擅自安裝、修理電氣設備。

          2.電動機不能超負荷運行,電壓不能過低,要經常維護保養(yǎng),防止匝間和相間短路、碰殼和電刷火花。轉動部位要經常加油,保護清潔潤滑。連續(xù)起動次數不能超過3-5次。

          3.變壓器應安裝在單獨的房間內,房間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變壓器底部要有貯油槽和排油溝。槽內應墊卵石。室內要保持干凈,不準存有無關物品。

          4.電線不能超負荷使用。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液體、氣體和大量可燃粉塵的場所、暗裝電線應穿管保護。如用鋼管時,管口應有和橡皮圈襯墊。陳舊老化的電線應及時更換,不準將電線纏繞在鐵釘上或用鐵絲牽拉。

          5.配電房要保持清潔,配電盤的設置要與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離。配電盤上布線要整齊,接頭要牢固。

          6.電閘刀盒要保持完好,不誰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

          7.電加熱器具,如電爐、電燙斗、烘干燈泡等,在使用時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斷電源。

          8.照明燈具距可燃物要保持一定的距離,不準用紙做電燈罩。

          9.避雷設備、防靜電裝置的接地導線每年要進行一至兩次的檢查測試,電阻不準大于10歐姆。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用電,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制訂以下用電制度。

          1、學校各辦公室、宿舍、教室的用電設備由學?倓仗幗y(tǒng)一安裝,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若確需變更或增設,須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準,由學校安排電工安裝,未經許可自行變更或增設的一經發(fā)現,罰款五十元,如造成觸電、失火等責任事故,當事人須承擔主要責任。

          2、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褥子等不直接服務于教學的電器設備,一經發(fā)現除沒收電器外,同時給予一百元以上的經濟處罰。

          3、要節(jié)約用電,合理用電,教室大白天不能開燈,無人時應隨手切斷電源,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僅供教學使用,不得私自插熱水器、充電器等其它電器,一經發(fā)現,用電器沒收并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燈泡,如屬自然損壞,報宿舍管理員負責更換,線路發(fā)生故障須報管理員由學校電工維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燈泡和修整或變更電路。不準接用其它的一切電器,一經發(fā)現,除沒收電器處同時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6、違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應照價賠償,后果嚴重要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

          以上規(guī)定望廣大師生員工自覺遵照執(zhí)行。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用電的管理。

          第二條:為了保證電氣系統(tǒng)的安全運行,減少或避免各類電氣事故發(fā)生,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本公司安全用電的管理統(tǒng)一由工務單位監(jiān)督管理。機修等單位負責各自在負責范圍內的安全用電管理。安全主任監(jiān)督。

          第二章:電氣作業(yè)人員的從業(yè)條件

          第四條: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年滿十八周歲以上,身體健康,無妨礙電氣作業(yè)的病癥和生理缺陷,并經指定醫(yī)院鑒定。

         。2)熱愛本職工作,作風嚴謹,工作不敷衍塞責,不草率從事,對不安全因素時刻堅持警惕。

          (3)取得**安全管理部門簽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并按規(guī)定定期復審。

         。4)熟悉電氣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觸電急救及電氣滅火知識。

         。5)熟悉本公司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方式,掌握電氣維修方法和日常檢查要點。

          第三章:電氣作業(yè)人員的職責

          第五條:認真作好本崗位的工作,對所管轄區(qū)域內電氣設備、線路、電器件的安全運行負責。

          第六條:嚴格遵守安全法規(guī)、條例及制度,不得違章操作。

          第七條:宣傳電氣安全知識,拒絕違章指揮,制止違章行為。

          第八條:認真作好管轄區(qū)域內的巡視、檢查,發(fā)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并認真填寫工作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第九條:一旦發(fā)生觸電或電氣火災事故,必須快速、正確地實施救護或滅火,并配合事故調查組的工作。

          第十條:發(fā)現非電氣作業(yè)人員維修電氣設備或亂接亂拉電氣線路,應及時制止,有權停止其工作。

          第十一條:定期或不定期地檢查作業(yè)現場的安全情景,提出危及安全的隱患及整改技術措施,同時將現場安全情景向上級匯報。

          第十二條:對假冒偽劣或經檢測不符國家、行業(yè)標準的電器產品,有權拒絕安裝,對已安裝的及時更換。

          第十三條:所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必須按規(guī)定的年限由本人或安全辦公室統(tǒng)一到發(fā)證機構進行復審,未經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應自動下崗。

          第四章:安全教育

          第十四條:必須認真執(zhí)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新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廠、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五條:在教育培訓中,應強調安全用電管理制度,使新員工充分認識安全用電的重要性,熟悉有關電的基本知識,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方法。

          第十六條:經過教育培訓,對使用用電設備的一般人員,還應懂得有關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工作的電氣作業(yè)人員,還應懂得電氣裝置在安裝、使用、維護、檢修過程中的安全要求,掌握電器設備的滅火方法,掌握觸電急救的技能。

          第五章:防止觸電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條:在電氣設備及線路的安裝、運行、維修和保護裝置的配備等各個環(huán)節(jié),都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范和工藝要求。

          第十八條:對高壓設備及線路的檢修和改造,必須向供電部門提出申請,未經許可,不得進行作業(yè)。

          第十九條:電氣設備不得帶故障運行!任何電氣設備在未驗明無電之前,一律視為有電,不得盲目觸及。對掛有“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止步、高壓危險”等標示牌,非有關人員不得移動。

          第二十條:在架空線路下及周圍作業(yè)時,必須作好防護措施,嚴禁在架空線路附近豎立高金屬桿及其他設施。

          第二十一條:加強電纜線路的巡視檢查,按規(guī)定的周期進行檢測,禁止在電纜溝附近挖土、打樁。

          第二十二條:非電氣作業(yè)人員不得隨意亂動和修理電氣設備及線路。

          第二十三條:配電和用電設備必須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并經常對其進行檢查,保證連接牢固可靠。同一變壓器的電路內只能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

          第二十四條:Ⅰ、Ⅱ類手持電動工具,使用時必須加裝漏電保護,保證一機一閘一漏電,否則,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絕緣鞋。

          對手持電動工具應定期做外觀檢查和絕緣測試。

          第二十五條:在潮濕、水中、強腐蝕性等環(huán)境惡劣的用電設備,其控制線路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第二十六條:對觸電危險的場所或容易產生誤確定、誤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現場設置安全標示。安全標示應堅固耐用,并安裝在光線充分且明顯之處。

          第二十七條:需要移動非固定安裝的用電設備(如:電焊機、砂輪切割機、空壓機等),必須先切斷電源再移動,移動中要防止導線被拉斷、拉脫。

          第二十八條:工人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閘刀開關、按鈕開關、限位開關插座、插頭以及導線等,必須堅持完好,不得有破損。配電箱內不允許放置任何物件。

          第二十九條:工作臺上、機床上使用的局部照明燈,電壓不得超過36V。

          第三十條:在安裝電器時,應對元器件進行檢查和檢測,凡是不貼合國家標準的或假冒偽劣產品,一律拒絕安裝。

          第三十一條:維修設備時,必須首先通知操作人員,停機后切斷電源,在電源箱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志牌,在設備上掛“設備維修,禁止使用”標志牌,完成上述工作后方可進行維修工作。維修完畢應及時通知操作人員。

          第三十二條:正確使用各種安全用具,并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安全工具應定期效驗。

          第三十三條:在雷雨季節(jié)前,做好防雷設施的檢修、測試工作,確保設備的絕緣和接地裝置良好。

          第三十四條: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壓電桿、鐵塔、避雷針,遠離至少20M以外。當遇到高壓線斷落時,周圍20M禁止人員入內。

          第三十五條:在搬運、安裝、運行、維修中,避免電氣設備的絕緣結構受機械損傷,避免受油污侵蝕。

          第三十六條:臨時敷設的配電線路,必須由電工完成,其線路的總配電箱除了設總隔離開關外,還應裝設具有過負荷和短路保護功能的漏電保護開關。

          第三十七條:搞好環(huán)境衛(wèi)生,經常地清掃電氣設備,防止臟污或灰塵的堆積。

          第六章:電氣火災的預防

          第三十八條:應合理裝設斷路器、熔斷器、熱繼電器等,不得隨意調整整定值。加強對電流及溫升的監(jiān)視,堅持電壓、電流和溫升不超過允許值。

          第三十九條:加強對電器元件及線路絕緣的測試,及時更換陳舊及絕緣老化的電器元件和導線。

          第四十條:及時調整線路負荷,堅持三相負荷平衡,防止過負荷運行,對連續(xù)使用時間過長的設備或線路加強監(jiān)視。

          第四十一條:防止導線受到機械損傷,其易受重壓或碰撞的部位,必須加套金屬保護管。

          第四十二條:白熾燈、碘鎢燈、高壓汞燈等發(fā)熱燈具使用時,應遠離易燃物。在存放易燃物的倉庫,不得使用大功率燈泡。

          第四十三條:配電箱(盤)和臨時線路附近,不得堆放易燃物或其他物品。

          第四十四條:變配電室應設置足夠的消防設施,并定期檢測、更換。室內外堅持清潔,無雜物、無積塵,不準堆放油桶或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十五條:導線壓接處,必須堅持足夠的接觸面,壓接牢固,并經常檢查。

          第四十六條:插座的額定電流、電壓應與實際電路相貼合,不得盲目增加負荷,插座應安裝在清潔、干燥無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

          第四十七條:使用大功率的電熱器具,必須有單獨的電源開關,不得使用電氣插座;器具周圍必須有隔熱裝置;不得裝置在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蒸汽或可燃粉塵場所,使用時必須有人看管,不得中途離開;停止使用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四十八條:電氣設備及線路在設計、安裝過程中必須合理選型,其安裝位置必須堅持必要的防火間距,堅持良好的通風。

          第四十九條:當發(fā)生電氣火災時,應按照公司制定的應急預案組織滅火。

          第七章:特殊環(huán)境的安全用電

          第五十條:對油漆庫(房)、噴漆車間(房)、液化氣瓶組站、多粉塵車間等易燃、易爆環(huán)境,所有的電氣設施均采用防爆型,且電氣線路必須穿管密封敷設。

          第五十一條:對易產生靜電的環(huán)境,必須采用適宜的消除靜電的方法,如接地、增濕、中和等方法。

          第五十二條:對熱處理及有酸、堿、鹽、腐蝕性氣體的環(huán)境,必須采用防腐型或防污型電氣設備及元件,電氣管路必須有良好的防腐措施。

          第五十三條:對濕度較大或用水及汽較多的車間(場所),必須采用密封或防水防潮型的電氣設施。

          第五十四條:高溫環(huán)境,必須采用隔熱、防濺等措施。

          第五十五條:高頻電磁設備必須采用屏蔽、接地等措施。

          第八章:電氣安全檢查

          第五十六條: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電氣安全專項檢查。

          第五十七條:檢查各崗位的作業(yè)人員,在操作過程中是否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發(fā)現的不安全行為及時糾正。

          第五十八條:對預防觸電事故的各項措施,檢查落實情景,對落實不到位或整改不力的部門及個人提出批評,問題嚴重的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追究職責。

          第五十九條:對新建或技術改善項目中的電氣工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異常是電氣設備及元件本身可靠性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糾正和消除工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第六十條:對發(fā)現電氣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及時報安委會,安委會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制度進行修訂或補充。

          第九章:附則

          第六十一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4

          1、總則

          1.1為加強電氣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發(fā)生觸電事故,確保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程。

          1.2本規(guī)程適用于本廠的變配電系統(tǒng)及電氣設備、儀器的設計、制造、安裝、試驗、使用、維修與管理。

          1.3一切從事電氣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凡違反本規(guī)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1.4所有從事電氣設備安裝、運行、試驗、維護檢修等工作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凡有視覺(雙目視力校正后在0.8以下、色盲)、聽覺障礙,高、低血壓病,心臟病,癔病,癲癇病,神經官能癥,精神分裂癥,嚴重口吃者不能從事電氣工作。

          1.5各項電氣管理制度、操作規(guī)程必須齊全。變配電所(站室)、電氣設備、

          線路的安裝、驗收、運行、檢修資料檔案應完整準確

          2、安全用電基本要求

          2.1用電單位應對使用者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和培訓,使其掌握用電安全的基本知識和觸電急救知識。

          2.2電氣裝置在安裝前,應確認其已經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或具有認可,應確認其貼合相應環(huán)境要求和使用等級要求。

          2.3電氣裝置在使用前,應確認真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了解使用可能出現的危險以及相應的預防措施,并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正確使用。

          2.4用電單位或個人應掌握所使用的電氣裝置的額定容量、保護方式和要求、保護裝置的整定值和保護元件的規(guī)格。不得擅自更改電氣裝置或延長電氣線路。不得擅自增大電氣裝置的額定容量。任何電氣裝置都不應超負荷運行或帶故障使用。不得任意改動保護裝置的整定值和保護元件的規(guī)格。

          2.5用電設備和電氣線路的周圍應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間。電氣裝置附近不應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線上放置或懸掛物品。

          2.6使用的電氣線路須具有足夠的絕緣強度、機械強度和導電本事并應定期檢查。禁止使用絕緣老化或失去絕緣性能的電氣線路。軟電纜或軟線中的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景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2.7移動使用的配電箱(板)應采用完整的、帶保護線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或護套軟線作電源線,同時應裝設漏電保護器。

          2.8插頭與插座應按規(guī)定正確接線,插座的保護接地極在任何情景下都必須單獨與保護線可靠連接。嚴禁在插頭(座)內將保護接地極與工作中性線連接在一齊。

          2.9在插拔插頭時人體不得接觸導電極,不應對電源線施加拉力。

          2.10在使用移動式的I類設備時,應先確認其金屬外殼或構架已可靠接地,使用帶保護接地極的插座,同時宜裝設漏電保護器,禁止使用無保護線插頭插座。

          2.11正常使用時會產生飛濺火花、灼熱飛屑或外殼表面溫度較高的用電設備,應遠離易燃物質或采取相應的密閉、隔離措施。

          2.12手提式和局部照明燈具應選用安全電壓或雙重絕緣結構。在使用螺口燈頭時,燈頭螺紋端應接至電源的工作中性線。

          2.13用電設備在暫;蛲V故褂、發(fā)生故障或遇突然停電時均應及時切斷電源,必要時應采取相應技術措施。

          2.14當保護裝置動作或熔斷器的溶體熔斷后,應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確認電氣裝置已恢復正常后才能重新接通電源、繼續(xù)使用。更換熔體時不應任意改變熔斷器的熔體規(guī)格或用其他導線代替。

          2.15當電氣裝置的絕緣或外殼損壞,可能導致人體觸及帶電部分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修復或更換。

          2.16露天使用的用電設備、配電裝置應采取防雨、防雪、防霧和防塵的措施。

          2.17禁止利用大地作工作中性線。禁止將暖氣管、煤氣管、自來水管道作為保護線使用。

          2.18用電單位的自備發(fā)電裝置應采取與供電電網隔離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電網。

          2.19當發(fā)生人身觸電事故時,應立即斷開電源,使觸電人員與帶電部分脫離,并立即進行急救。在切斷電源之前禁止其他人員直接接觸觸電人員。

          2.20當發(fā)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斷開電源,并采用專用的消防器材進行滅火。

          3、電器設備管理部門的安全職責

          3.1貫徹國家有關電力安全法規(guī)、電力行業(yè)標準、管理制度,結合工廠實際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電氣安裝規(guī)程;運行管理和維修制度及其他規(guī)章制度;

          3.2負責電力設備的安全運行、管理,并按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查,確保運行安全。

          3.3負責電力裝置工程、電氣圖紙和有關資料的安全措施審查,電器設備檢修、試驗記錄、事故記錄等資料的保存和建檔。

          3.4負責對參與本單位承裝、承修電力工程單位的安全資質審核。

          3.5負責轄區(qū)臨時用電計劃的審核、監(jiān)督和檢查。

          3.6負責對本單位員工進行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和及教育。

          3.7負責組織安全檢查,對電力設備方面的事故隱患及時安排整改和驗收。

          3.8參與對重大電氣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4低壓配電裝置與通用電器的管理

          4.1配電線路應根據線路性質,裝設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選用斷開短路電流的電器時,應盡量滿足在正常接線方式下能可靠斷開可能產生的最大短路電流

          4.2電氣裝置和線路上的電氣連接點必須接觸良好,連接可靠。絕緣強度要貼合有關規(guī)定。

          4.3車間低壓配電箱(柜)內應標明各供電回路的名稱和熔絲(片)的容量。集中安裝的按鈕、開關等必須有編號和便于識別的標志。

          4.4低壓電氣裝置接線端頭應有線號標志。線號標志不得采用金屬材料制作,外部接線端子不得外露。

          4.5低壓配電電器操作機構應有“分”“合”標志。

          4.6緊急停車的低壓電器,應安裝在便于操作的位置,應有特殊的標記。

          4.7用作短路保護的保險絲不得隨意用銅線、鐵絲等金屬材料。

          4.8嚴禁在配電線路上私自接裝用電設備和隨意拆卸電氣裝置的零部件。

          4.9對電氣設備及線路,應定期測量絕緣電阻。絕緣電阻值必須貼合規(guī)定標準,且與前次測量值比較不應有顯著下降。

          4.10車間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按批準的設計施工。驗收時應提交有關技術資料。

          4.11運行管理中應有與實際相符的圖紙資料。需要變更電氣線路和增、改、減、遷電氣設備時,應經主管部門批準。并應及時修改相應的圖紙資料。

          4.12通用設備的電動機及其起動、控制、保護等附屬裝置的選擇應貼合國家或部頒現行技術標準并有出廠合格證和技術文件。

          4.13電動機及附屬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應齊全完整。

          4.14用于室外或潮濕、高溫、污穢環(huán)境的電動機及附屬裝置除選擇相應的結構形式外,還應按環(huán)境條件采取特殊的安全防護措施。

          4.15應定期測定與檢查電動機的絕緣電阻和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絕緣電阻、接地電阻均應貼合規(guī)定的數值

          5、易燃易爆場所用電管理

          5.1.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應根據國家規(guī)定的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分區(qū)標準,劃分其所屬分區(qū)。該場所電氣裝置的設計、安裝應貼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范要求。

          5.2.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裝置安裝工程必須按批準的設計施工。

          5.3.防爆電器設備的類型、級別、組別在外殼上的標志和在銘牌上的國家檢驗單位簽發(fā)的防爆合格證號應齊全、清晰。燃易爆危險場所電氣裝置的安裝與驗收,應嚴格按《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電氣裝置施工與驗收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提交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

          5.5.對于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裝置應加強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檢修、預試工作,堅持良好的技術狀況。嚴禁“帶故障”運行。

          6、接地保護、靜電防護及防雷設施的技術要求

          6.1.接地裝置的設計必須貼合下列要求:

          (1)接地電阻值應貼合電氣裝置保護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長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電流和對地泄漏電流而無危險。

          (3)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或有附加的保護,以防外界影響而造成損壞。

          (4)變配電所的接地裝置應盡量降低接觸電壓和跨步電壓。

          (5)嚴禁用易燃易爆氣體、液體、蒸氣的金屬管道做接地線;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溫用的金屬網或外皮做接地線。

          (6)每臺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應與接地干線可靠連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線中串接幾個需要接地的部分。

          (7)在進行檢修、試驗工作需掛臨時接地線的地點,接地干線上應有接地螺栓。

          (8)明設的接地線表面應涂黑漆。在接地線引入建筑物內的入口處和備用接地螺栓處,應標以接地符號。

          (9)保護用接地、接零線上不能裝設開關、熔斷器及其他斷開點。

          6.2、不一樣用途和不一樣電壓的電氣設備,除另有規(guī)定外,可使用一個總接地體,但接地電阻應貼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6.3、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采用接零保護。在中性點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采用接地保護。由同一臺發(fā)電機,同一臺變壓器或同一段母線供電的低壓電力網上的用電設備只能采用一種接地方式。

          6.4、下列電氣設備的金屬部分,除另有規(guī)定外,均應接地或接零:

          (1)電機、變壓器、開關設備、照明器具和其他電氣設備的底座或外殼。

          (2)電器設備及其相連的傳動裝置。

          (3)配電柜與控制屏的框架。

          (4)互感器的二次繞組。

          (5)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構架,鋼筋混凝土構架的鋼筋,以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和金屬門。

          (6)電纜的金屬外皮,電力電纜的接線盒與終端盒的外殼,電氣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線的鋼索及電動起重機不帶電的軌道。

          (7)裝有避雷線的電力線路桿塔。

          (8)在非瀝青地面的廠區(qū),居民區(qū)無避雷的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tǒng)架空電力線路的金屬桿塔。

          (9)安裝在電力線路桿塔上的開關,電容器等電力設備的金屬外殼及支架。

          (10)鎧裝控制電纜的外皮,非鎧裝或非金屬護套電纜的1~2根屏蔽芯線。

          6.5、接地裝置的各連接點應采用搭接焊,必須牢固無虛焊。通用電器設備的保護接地(零)線必須采用多股裸銅線,并貼合截面和機械強度的需要。有色金屬接地線不能采用焊接時,可用螺栓連接,但應注意防止松動或銹蝕。

          6.6、低壓電力網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超過4歐。

          6.7、防靜電的接地裝置可與防感應雷、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共同設置,其接地電阻值,應貼合防感應雷和電氣設備接地的規(guī)定;只作防靜電的接地裝置,每一處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0歐。

          6.8、室外高壓配電裝置應裝設直擊雷保護裝置,一般采用避雷針或避雷線。獨立避雷針(線)宜設立獨立的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宜超過10歐。

          6.9、第一、二類建筑物應有防直擊雷、防雷電感應和防雷電波侵入的措施。第三類建筑物應有防直擊雷和防雷電波侵入的措施。

          6.10、易燃、易爆物很多集中的露天堆場,應采取適當的防雷措施。

          6.11、嚴禁在獨立避雷針(線)的支柱上懸掛電話線、廣播線及低壓架空線等。

          6.12、對于接地、過電壓保護與防雷裝置應建立健全有關技術、管理資料。裝置變更時,應及時修改圖紙、資料,使其與實際相符。

          6.13、接地裝置、過電壓保護、防雷裝置應定期進行檢查和測量接地電阻值,并將結果記錄歸檔。

          7、移動式電氣設備與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

          7.1、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應按國標《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

          7.2、移動式電氣設備應貼合國家或部頒現行技術標準,并具有出廠合格和技術文件。

          7.3、移動電氣設備上必須設置標志明顯的接地螺絲。銘牌上的技術數據應齊全清晰,其安全防護罩殼、限位、保護、聯鎖應齊備可靠。手持握柄和操作手把盡量采用絕緣材料。

          7.4、移動式電氣設備與手持電動工具的電源線必須采用截面足夠的三芯或四芯多股銅芯橡膠(或塑料)護套軟電纜。應采用專用芯線接地,此芯線嚴禁同時用來經過工作電流。嚴禁利用其它用電設備的零線接地。嚴禁使用絕緣破壞的電纜或幾根單芯導線并用。

          7.5、使用移動式電氣設備和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首先將接地線裝好。應正確的使用合格的絕緣用具和安全防護用品。

          7.6、電焊機金屬外殼必須有良好保護接地。焊鉗和焊鉗導線應完整無損、絕緣良好、電源線一般不超過2米。

          7.7、過程中需要移動電氣器具或停止工作、人員離去或突然停電時,必須斷開電源開關或撥掉電源插頭。

          7.8、手持電動工具的絕緣電阻值不應小于下表規(guī)定數值:

          測量部分

          絕緣電阻(兆歐)

          Ⅰ類工具帶電零件與外殼之間

          2

         、蝾惞ぞ邘щ娏慵c外殼之間

          7

         、箢惞ぞ邘щ娏慵c外殼之間

          1

          8、電氣安全用具的管理

          8.1、電氣安全用具包括基本絕緣安全用具,輔助絕緣安全用具和一般防護用具。

          8.2、電工人員應學習正確使用各種安全用具的方法與檢查鑒別是否完好的基本知識。應根據操作任務選用必要的適合電氣設備額定電壓的安全用品。

          8.3、所用各種絕緣安全用具均應有檢查合格證。使用前應檢查所用安全用具是否是試驗周期內的合格品,同時進行外觀檢查。

          8.4、安全用具使用后,應擦拭干凈,存放在干燥通風處,堅持清潔,防止潮濕。

          8.5、絕緣安全用具應貼合國家標準

          9、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9.1、臨時線路的安裝、架設應由使用部門事先填寫“臨時接線裝置申請單”,并經技術部門審核、安全管理部批準后方可架設。

          9.2、臨時線路使用期限一般為十五天,特殊情景需延期使用應續(xù)辦手續(xù),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時間不超過一個工作日的不用辦證,但應按用電安全要求,由持證電工負責架設,工作完畢立即由安裝人員負責拆除。臨時線路的一般安全要求線路必須采用絕緣良好的導線,其截面能滿足用電負荷和機械強度的要求。應用電桿或沿墻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設,導線距地面的高度室內應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與道路交叉跨越時不低于6米。嚴禁在各種支架、管線或樹木上掛線。臨時線路必須有總開關控制和漏電保護裝置,每一分路應裝保護設施。

          9.3、裝在戶外的開關,熔斷器等電器設備應有防雨設施。所有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和支架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線。時線路必須放在地面上的部分應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如臨時線裝置發(fā)生危險并證明因裝置不妥,應由承裝人負責。

          9.4、臨時線路安裝完畢后,使用單位不得擅自移動。

          9.5、未經批準而自裝自接臨時線者,一經發(fā)現,令其拆除,并適當處罰,發(fā)生任何事故,追究自裝者職責。

          9.6、使用完畢,由申請單位告知主辦部門予以拆除,并在申請單上注明注銷日期。

          9.7、嚴禁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架設臨時線路

          9.8、嚴禁非電工人員從事電工作業(yè)

          10、電氣事故的處理

          10.1、電氣事故處理的原則是盡快消除事故點,限制事故的擴大,解除人身危險和使財產少受損失,并盡快恢復供電。

          10.2、發(fā)生觸電事故時,應立即斷開電原,搶救觸電者,并應保護事故現場,報告有關領導和地方有關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

          10.3、系統(tǒng)發(fā)生事故時,值班員必須堅守崗位,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并進取處理事故。在事故未分析、處理完畢或未得到主管領導同意,不得離開事故現場。交接班時發(fā)生事故,交班人應留在工作崗位上,并以交班人為主處理事故。高壓系統(tǒng)發(fā)生重大事故,還應盡快報告當地電管部門。

          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地、實事求是地分析處理事故。對事故職責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本規(guī)定解釋權歸公司安全部。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5

          學校為貫徹執(zhí)行上級主管部門對學校各部門安全用電的工作指示和精神,我校決定進一步規(guī)范學校的安全用電和管理措施,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制定校園安全用電的專項責任,請各辦公室和教室內做到安全用電管理到人和責任到人原則,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的環(huán)境,特制定安全用電的管理規(guī)定。

          一、配電室制度

          配電室由陳永江同志負責,負責全校安全用電的管理,規(guī)范用電行為,防止用電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用電。

         。1)為了加強用電的管理,保證供電系統(tǒng)及電氣安全運行,嚴禁其它人員和非工作人員入內。

         。2)電工職業(yè)道德,忠于職業(yè)責任,忠于職守,盡職盡責,遵守職業(yè)紀律,禮貌待人,在電器安裝與檢修等業(yè)務時禮貌待人。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使用好電工用其所具,做好用具絕緣性高壓試電筆,絕緣靴,絕緣手套。分別使用,做好絕緣用具應定期進行試驗。

         。4)配電室防火安全責任,非本室人員嚴禁入內,室內不準吸煙,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經常檢查變壓器負荷電流,防止產生移動電火花,認真做好設備運行情況,保持設備處于良好狀況,保證學校的安全用電,使用好滅火器具。

          二、實行用電管理工作責任制

          學校用電由主管校長和總務主任負責,由學校電工具體負責管理,根據國家的電力法的要求對有危險的用電部位設立危險標志,防觸電事故發(fā)生,電工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進行檢查,檢修,規(guī)范學校的電路,經常檢查校內的電氣設備和檢修,保障校內的正常用電,要和各處室簽訂用電安全責任書。

          三、學校用電設備的維護與維修管理

         。1)學校電工在維護與維修電器設施必須實行規(guī)范操作,不得亂接亂拉,要符合國家規(guī)范與要求。

         。2)要對全校的電線、燈具、插座、插頭,各種電氣開關每月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性更換,確保用電安全。

         。3)嚴禁各辦公室、教研組、各班使用大功率的電氣和照明燈具,不得隨意增加用電設備,增加時要向總務處申請或電工批準,禁止學生和教師隨意改變線路,不得私自安裝電氣插座,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4)要注意節(jié)約用電,教室內白天光線充足時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fā)現長明燈現象要扣宿舍的分。教室 、辦公室、宿舍及其它房間內嚴禁使用是爐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除因工作需要,經學校批準的不得使用,違者沒收電器。

         。5)做好用電安全,負責向全校師生介紹用電常識和用電安全防護,觸電搶救措施的教育。

         。6)配合上級供電部門對校內配電室內維護,不留漏洞,禁止越級跳閘,保證上級的正常用電。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6

          1、明確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確定用火、用電設備的采購、登記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電工、電氣焊工和電氣設備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發(fā)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2、執(zhí)行當地用火、用電管理部門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

          3、用火、用電設備應由具有職業(yè)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禁止非職業(yè)人員作業(yè),作業(yè)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4、用火、用電警示標志醒目,防護用具完好。

          5、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⑴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70cm×70cm的檢修孔1至2處;

         、婆潆娤涞臍んw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⑶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⑷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A級材料隔熱;

         、刹粦勉~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6、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xù),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判枰獎踊鹗┕さ膮^(qū)域與生產、儲存區(qū)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

         、齐姎夂傅让骰鹱鳂I(yè)前,實施動火的部門和人員應按照制度規(guī)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落實監(jiān)火人員,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莿踊鸾Y束,監(jiān)火人員應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動火負責人應對動火現場全面檢查,確認無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缺O(jiān)火人在動火期間自始自終不得離開監(jiān)火崗位,如有特殊情況,需離開崗位時,動火負責人必須指定代理人。

          xxxxx有限公司

        (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7

          學校用電制度:

          一、學校用電要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節(jié)約用電,人人有責。

          二、無論電燈、錄音機或電視機都要做到人走燈滅、關閉錄音機或關掉電視機。

          三、教師辦公室或廚房,都不能使用大功率的用電器。

          四、不能隨意使用電飯鍋、電爐、電褥子等用電設施。

          五、時刻注意電路設施的安全,嚴防漏電、接地,發(fā)生觸電事故或火災。

          六、不能隨意亂拉電線,接過多的插座。

          七、電路元件要合格。

          八、學生教室及實驗室用電要合理,嚴防學生觸電,用電要合乎操作規(guī)程。

          學校用電注意事項:

          ①對學生進行安全用電教育,不能接近、觸摸電源和電器。

         、诓灰脻袷郑瑵癫加|摸、擦拭電器外殼,更不能在電線上晾衣服或懸掛物體,或將電線直接掛在鐵釘上。

          ③發(fā)現絕層損壞的電線、燈頭、開頭、插座要及時報告,請電工檢修,切勿亂動。電工對消除以上安全隱患要及時不得推脫。

          ④學生不得在配電房、變壓器周圍逗留,更不能攀爬變壓器,不得把其他物體拋向變壓器及配電房內,不得亂動電氣設備。

         、萑f一遇有電氣設施引起的火災,要迅速切斷電源,然后再滅火。

         、薨l(fā)現有人觸電時,要先使觸電者盡快脫離電源,再采取其它搶救措施。

         、邔W校每學期要對所有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修。

          學校用水制度:

          1、以節(jié)約為原則,不得任意浪費。

          2、各班用水除值日生外,其他學生一般不允許自行使用學校用水。

          3、在學校用水要定時使用,平時不得隨意使用。

          4、教室除掃地外,學生不準喝生水,洗衣服等。

          5、要保護好用水設施,本著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8

          1、教室、寢室、辦公室、飯廳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照明及生活設施的電閘或開關不得出現有裸露電源現象,專業(yè)電工每天巡查,發(fā)現隱患,立即排除。

          2、教室、辦公室內配置的飲水器、電腦、空調等電器,晚上人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落實專人召責。室內的燈光要及時關閉。

          3、教室、寢室、辦公室內一律不準使用“熱得快”,對違規(guī)者,收繳器材,酌情處罰,圖書館、檔案室嚴禁使用危險性電器。

          4、校內各處、室因教學、生活需要而加設電源插座或拉線,必須經總務處同意,由專業(yè)電工規(guī)范操作,未經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亂接,以免導致用電隱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氣的公共場所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安裝防霧照明燈,并由專業(yè)電工定期檢查器材設備和燈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況,使用排風機必須有完整牢固的安全護罩。

          6、校內教工宿舍每幢樓由校長室委派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工為用電安全監(jiān)督員,防止用電超荷及公共廚房長明燈而引發(fā)火災。

          7、教學樓電梯專供教工使用,無特殊情況,學生一律不得使用。電梯內必須設掛應急求援電話和干粉滅火器一部,并保證其完好狀態(tài)。

          8、發(fā)電機房由專業(yè)電工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發(fā)電機完好待機狀態(tài)和配電箱正常運轉情況。

          9、成方業(yè)余消防隊,定期培訓,演練消防救護技能。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9

          為了規(guī)范酒店用電行為,保障酒店員工與客人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酒店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高壓、低壓、發(fā)電、配電室是酒店的要害部位,禁止非專業(yè)人員入內。

          2、室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禁止會客、打鬧。

          3、室內嚴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無關物品,對消防器材要隨時檢查,保持良好狀態(tài)。

          4、值班人員在接班前和工作中禁止飲酒,要嚴守崗位,做到勤看、勤聽、勤巡視,確保供電安全。

          5、值班人員進行倒閘操作時,必須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操作前必須建立工作票和記錄。

          6、送電時,必須得到電器檢查、維修負責人的送電申請。電器負責人要詢問是否解除有關肇事事宜,認為符合送電要求后方可送電。

          7、嚴禁約時送電、停電,嚴禁非電管人員人下達停關電指令。

          8、值班電話要隨時保持暢通。

          9、對線路設備每季度檢測一次,查出問題及時檢修。雨季前必須檢測一次避雷針,“五·一”、“十·一”、“新年”、“春節(jié)”等重大節(jié)假日要對電器設備全面檢查。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為確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望各部門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并貫徹執(zhí)行。

          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各級行政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各級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guī)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二條:電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guī)程,并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2、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領導批準方可參加作業(yè)。

          3、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guī)程,發(fā)現違反安全用電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4、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解救法

          第一章、用電安全的技術措施

          第三條:電器設備安裝規(guī)則:

          1、在安裝電器設備中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2、必須采用兩級以上漏電開關,保護第一級漏電電流〈100毫安,動作時間〈0.1秒;第二級漏電電流〈動作時間〈0.1秒〉。

          3、保護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并多處做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采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4、在同一個供電系統(tǒng)中堅決不允許采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第四條: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A停電 B驗電 C掛接地線

          即“三措”,如沒有以上過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無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為帶電線路。

          一、停電:

          線路停電工作須拉開以下斷路設備:

          1、與已停電工作的線路交叉的線路,如:停電施工的線路;在此線路上面且需栓線或掛線時,則該線路的斷路設備應拉開停電;

          2、斷開危及線路,停電作業(yè)的并行和同桿并架線路的開關和刀閘;

          3、斷開有可能反回低壓電源的開關和刀閘;

          4、與停電工作的線路同桿的路燈線和非電源的低壓線也應停電,確實不能停電的,應采取防止觸電措施;

          5、注意防止誤停、漏停電源拉開刀閘,就檢查刀閘,開變位裝置、拉開開關、油閘應檢查,“切”、“入”或“通”、“送”,標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誤動措施,如加鎖、栓單位把把等,跌落保險管應拉下,斷合重復保險器,應將正負管完全斷開;

          6、在線路施工人員自行斷開的開關或刀閘跌落保險器的上處應懸掛“禁止合閘”線路上有人工作的標志牌,操作完后應將標志牌取下;

          二、驗電:

          1、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要先驗電,驗明線路確已無電壓方可接地線。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并有專人監(jiān)護,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合格專用的驗電器,驗電使用前應有自行檢驗;

          2、同桿架設的多層線路驗電時應先驗低壓后驗高壓,先驗下層后驗上層;

          3、聯絡開關、刀閘、自動空氣開關檢修時,應在兩側驗電在同一停電工作范圍無鄰近平行交叉的帶電線路時,經驗電掛好第一組地線后,其它地線掛接時可不再驗電;

          4、驗電時發(fā)現有電或其它疑問應查明原因。

          三、掛接地線:

          1、線路驗明無電信后在工作負責人的監(jiān)護下由熟練工人掛第一組地線,拆除最后一組地線也應在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下由熟練工人進行;

          2、掛拆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合格的絕緣桿或專用絕緣繩,地線不許碰觸人體,在電纜及電容器上掛地線時應放電;

          3、掛地線程序應先接接地線端,后接導線端,多層線路掛地線時,先掛低壓后掛高壓,先掛“地”后掛“頭”,先掛下層后掛上層,拆地線時與上述程序相反。

          四、輔助保安線:

          1、輔助保安線由卡子及短路線組成,用防止低壓反電源及感應電,輔助保安線應由多股軟銅線組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

          2、當工作線路上有感應電壓時,應在工作地點加掛輔助保安線;

          3、配電線路停電工作在主地線附近本桿或想念桿無地線時,應加掛輔助保安線,防上返電源;

          4、高壓停電工作穿越本桿的低壓線時,應先將輔助保安線封掛在低壓線上,高壓可不另掛,下桿時拆除;

          5、掛輔助保安線程序,先掛地、后掛頭,用于防止感應電時應接好地端后接導線端,拆時與上述程序相反;

          6、嚴禁用輔助保安線或其它導線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線。

          7、輔助保安線由個人保管,工作中隨掛隨拆。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1

          1、一般

          1.1為了加強電氣安全管理,防止觸電事故,保障生產過程中勞動者的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1.2本規(guī)定適用于本廠變配電系統(tǒng)及電氣設備、儀器的設計、制造、安裝、實驗、使用、維修和管理。

          1.3所有從事電氣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這項規(guī)定。違反本規(guī)定引起事故的人,應根據情況輕重,分別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制裁等,追究法律責任。

          1.4所有從事電氣設備安裝、操作、實驗、維護等工作的人員都要健康。視覺(雙目視力矯正后0.8以下,色盲)、聽覺障礙、高、低血壓病、心臟病、歇斯底里、癲癇、神經官能癥、精神**癥、嚴重口吃不能做前期工作。

          1.5各種電氣管理制度、運營規(guī)定必須完善。配電(站室)、電氣設備、

          線路設置、驗收、運行、維修資料文件要完整準確

          2、安全用電基本要求

          2.1電力單位要進行電氣安全教育和教育,以掌握電氣安全的.基本知識和觸電急救知識。

          2.2安裝電氣設備前,應確認是否通過或批準國家指定檢查機關的檢查,并確認是否符合相應的環(huán)境要求和使用水平要求。

          2.3在使用電氣設備之前,應正確閱讀產品用戶指南,了解使用時可能發(fā)生的風險和適當的預防措施,并根據產品用戶指南正確使用。

          2.4電器設備或個人應確定所使用電器產品的額定容量、保護方法和要求、保護設備的總價值以及保護組件的規(guī)格。不得擅自更改電氣設備或延長電路。不得擅自增加家電的額定容量。任何家電都不能超負荷工作或作為故障使用。保護設備的總值和保護元素的規(guī)格不能任意更改。

          2.5電氣設備和電路周圍要有足夠的安全通道和工作區(qū)。電器設備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腐蝕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線路上放置或懸掛物品。

          2.6使用的電路要有足夠的絕緣強度、機械強度、導電技術,要定期檢查。不要使用絕緣老化或失去絕緣性能的電路。軟電纜或軟線的綠色黃色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都只能用作保護線。

          2.7移動用配電箱(板)必須使用保護線完善的多條銅橡膠護套軟電纜或護套電纜作為電源線,還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

          2.8插頭和插座必須按照規(guī)定正確布線,插座的保護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都要與保護線分開,穩(wěn)定連接。嚴禁在插頭(座椅)內連接保護接地極和工作中性線。

          插入2.9插頭時,人體不能接觸到傳導極,不能對電源線施加力量。

          使用2.10類移動I類設備時,應首先安裝漏電保護器,確保金屬外殼或框架穩(wěn)定接地,使用帶有保護接地極的插座,不要使用保護線插頭插座。

          2.11正常使用時會發(fā)生火花、熱皮屑或外殼表面溫度高的電氣設備,因此要遠離易燃物質,或采取適當的密封、隔離措施。

          2.12便攜和本地照明設備應使用安全電壓或雙絕緣結構。使用螺絲頭時,燈螺紋末端應連接到電源的工作中性線。

          2.13電力設備停止使用或停止使用、故障或突然斷電時,應及時切斷電源,必要時應采取適當的技術措施。

          2.14保護裝置動作或保險絲融化后,必須先調查原因,解決問題,確認家電是否恢復正常,才能重新啟動并繼續(xù)使用。更換熔體時,不能任意更改保險絲的熔化規(guī)格,也不能用其他電線替換。

          2.15家電的絕緣或外殼受損,人體能接觸到充電部分時,應立即停止使用,立即維修或更換。

          2.16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配電裝置應采取措施防止雨、雪、霧、塵。

          禁止將2.17畫板用作工作中性線。禁止使用暖氣管、煤氣管和水管作為保護線。

          2.18電力單位的自行發(fā)電裝置應采取與電網隔離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電網。

          發(fā)生2.19人身觸電事故時,應立即切斷電源,使觸電人員脫離帶電部分,立即進行急救。切斷電源前禁止他人直接與觸電的人接觸的人。

          2.20發(fā)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關閉電源,用專用消防器材滅火。

          3、電氣設備管理部門安全責任

          3.1貫徹國家相關電力安全規(guī)定、電力行業(yè)標準、管理制度,結合工廠實際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guī)定、電氣安裝程序。運營管理和維護系統(tǒng)及其他規(guī)章制度;

          3.2根據電源設備的安全操作、管理及相關程序、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查,確保操作安全。

          3.3負責電力設備工程、電氣圖紙及相關資料的安全措施審查、電氣設備維修、實驗記錄、事故記錄等資料的保存和保管。

          3.4有責任參與本機關的登船、電氣工程單位的安全素質審計。

          3.5負責主管臨時電力計劃的審查、監(jiān)督和檢查。

          3.6負責對本部門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的電氣知識宣傳和教育。

          3.7負責組織安全檢查,并對電力設備方面的事故風險及時安排維修和驗收。

          3.8參與對重大電氣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4低壓配電裝置和一般電氣管理

          4.1倍電線應根據電路特性設置短路保護、超負荷保護。在選擇分離短路電流的家電時,要最大限度地滿足能用正常布線方式穩(wěn)定分離的最大短路電流

          4.2電力和電路的電氣連接點必須接觸,連接要穩(wěn)定。絕緣強度應遵守相關規(guī)定。

          4.3車間低壓配電箱(機柜)應顯示各電源電路的名稱和保險絲(片)的容量。安裝在中央的按鈕、開關等必須有編號和容易識別的徽標。

          4.4低壓電器布線末端應顯示線號。線號顯示不能用金屬材料制作,外部接線端子不能暴露。

          4.5低壓配電電氣運營機構應標“分”“和”。

          4.6緊急停車的低壓電器應設置在容易操作的位置,并有特殊標記。

          4.7級保護用保險絲不能隨意使用銅、鐵絲等金屬材料。

          嚴禁私自連接4.8倍電線的電氣設備,嚴禁隨意拆卸電場值的零部件。

          4.9電氣設備和線路應定期測量絕緣電阻。絕緣電阻值必須符合規(guī)定的標準,不能比以前的測量值大幅減少。

          4.10車間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按照批準的設計施工。驗收時要提交相關技術資料。

          4.11運營管理必須有與實際相符的工作表數據。如果需要改變電路,增加、改變、減去、轉移電氣設備,需要得到主管部門的批準。而且,要及時修改適當的圖紙資料。

          4.12通用設備的電動機及啟動、控制、保護等輔助設備的選擇,應由國家或部門遵守現行技術標準,并頒發(fā)工廠合格證和技術文件。

          4.13電動機及輔助設備的安全裝置必須完整。

          4.14室外或潮濕、高溫、污染環(huán)境的電動機及輔助設備,除選擇適當的結構形式外,還應根據環(huán)境條件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

          應定期測量和檢查4.15電動機的絕緣電阻和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應與規(guī)定值一致

          5、易燃易爆場所電氣管理

          5.1 .易燃易爆危險場所要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地區(qū)標準分割所屬地區(qū)。這里的電氣設備設計和安裝必須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格。

          5.2 .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安裝工程必須按照批準的設計施工。

          5.3 .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型、等級、組的外殼標志、銘牌上的國家檢查機關簽發(fā)的防爆合格證號碼必須完全清晰。爆炸性危險場所電氣設備的安裝和驗收必須嚴格按照《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電氣裝置施工與驗收規(guī)范》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提交相關技術文件和資料。

          5.5 .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裝置要加強維護和定期維護、前期試驗工作,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嚴禁“故障”運行。

          6、接地保護、靜電保護和防雷設施技術要求

          6.1接地裝置應設計為滿足以下要求:

          (1)接地電阻應長期有效,以滿足電氣設備保護和功能要求。

          (2)能承受接地故障電流和接地泄漏電流,且無危險。

          (3)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或額外保護,以防止外部影響造成的損傷。

          (4)邊防站的接地裝置應盡量減少接觸電壓和步進電壓。

          (5)嚴禁用易燃、易爆氣體、液體、蒸汽的金屬管制造接地線。不能用蛇皮管、管道保溫用金屬網或外皮制作接地線。

          (6)各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應穩(wěn)定連接接地線,不要將接地線必須接地的部分串接。

          (7)為了維修、測試工作,需要掛臨時接地線的地方,接地干線上要有接地螺栓。

          (8)明設的接地線表面要涂黑。接地線進入建筑物的入口和備用接地螺栓必須用接地符號表示。

          (9)不能在保護性接地、中性線上安裝開關、保險絲和其他分離點。

          6.2、用途不同、電壓不同的電氣設備,除非另有說明,可以使用整個接地體,但接地電阻必須滿足最低要求。

          6.3、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保護為0。在中性點不直接接地的低壓電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使用接地保護。同一個發(fā)電機、同一個變壓器或為同一個公共汽車供電的低壓電網的電氣設備只能使用一種接地方法。

          6.4、下列電氣設備的金屬部分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應接地或反駁。

          (1)電動機、變壓器、開關設備、照明和其他電氣設備的底座或外殼。

          (2)電氣設備和連接的變速器。

          (3)配電柜及控制畫面框架。

          (4)變壓器的二次繞組。

          (5)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框架、鋼筋混凝土框架的鋼筋、電氣部分附近的金屬柵欄和金屬門。

          (6)電纜的金屬外殼、電源線的接線盒和端子盒的外殼、電路的金屬保護管、布線的電纜和電動起重機的無電軌道。

          (7)配有避雷線的電力線塔。

          (8) Biaspalt地面的工廠在居民區(qū)沒有避雷的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tǒng)架空電力線路的金屬塔。

          (9)安裝在電力線塔上的開關、電容器等電力設備的金屬外殼和底座。

          (10)手套控制電纜的外殼、非裝甲或非金屬護套電纜的1至2條屏蔽芯線。

          6.5、接地裝置的每個連接點都要使用搭接焊縫,并且要堅固,沒有虛擬焊縫。通用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0)線必須使用多股裸銅線,并且必須滿足截面和機械強度的要求。有色金屬接地線不能焊接時可以使用螺栓連接,但要注意不要松動或生銹。

          6.6、低壓電網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4歐元。

          6.7、防靜電接地裝置可與感應雷、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一起設置,接地電阻值應遵守感應雷及電氣設備接地規(guī)定。僅用作防靜電接地裝置,各接地體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100歐元。

          6.8、室外高壓配電裝置應直接設置防雷裝置,一般采用避雷針或避雷線。**避雷針(線)應設置單獨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得超過10歐元。

          6.9、1、2等級建筑物應采取措施,防止直擊雷、閃電探測、閃電波入侵。第三座建筑物要有措施防止直擊雷和閃電波的入侵。

          6.10、易燃易爆物質較多的集中露天代碼應采取適當的防雷措施。

          6.11、嚴禁在**避雷針(線)柱子上懸掛電話線、廣播線、低壓航空線等。

          6.12、接地、過電壓保護和防雷裝置應建立健全的技術、管理資料。更改設備時,要及時修改圖紙、數據,使其與實際相符。

          6.13、接地裝置、過電壓保護、防雷裝置應定期檢查、測量接地電阻,并記錄和保管結果。

          7、移動電氣設備和便攜式電動工具管理

          7.1、便攜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應按照國家標準《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

          7.2、移動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或部門現行技術標準,并具有工廠合格及技術文件。

          7.3、移動電氣設備應安裝明顯的接地螺絲。銘牌的技術數據要完整明確,其安全保護膜外殼、限制、保護、聯系都要具備。手手柄和手柄盡可能使用絕緣材料。

          7.4、移動電氣設備和便攜式電動工具的電源線應使用具有足夠截面的3芯或4芯多動橡膠(或塑料)外部軟電纜。必須使用專用中心線接地。這條中心線嚴禁同時通過工作電流。嚴禁使用其他電氣設備的中性線接地。嚴禁使用絕緣受損的電纜或幾根短電線。

          7.5、使用移動電氣設備和便攜式電動工具時,應先設置接地線。要正確使用合格的絕緣用具和安全保護用品。

          7.6、焊工金屬外殼要有良好的保護接地。焊接夾具和焊接夾具電線必須絕緣,不能損壞,電源線一般不能超過2米。

          7.7、過程中,家電需要移動或停止工作,或者人離開或突然斷電時,需要斷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

          7.8便攜式電動工具的絕緣電阻值不得小于下表中規(guī)定的值。

          測量部分

          絕緣電阻(兆歐)

          類工具活動零件和殼之間

          2

          工具活動部件和外殼之間

          7

          類工具活動部件和外殼之間

          1

          8、電氣安全設備管理

          8.1、電氣安全工具包括基本絕緣安全工具、輔助絕緣安全工具和一般保護機構。

          8.2、電工要學習如何正確使用各種安全設備,并學習確認認證是否完整的基本知識。根據工作任務,應選擇適合電氣設備額定電壓的必要安全用品。

          8.3、使用的各種絕緣安全用品要有檢查合格證。使用前使用的安全機關應檢查實驗周期中是否為合格產品,并進行外觀檢查。

          8.4、使用安全用具后要擦干凈,存放在干燥的通風處,要堅持清潔,防止?jié)駳狻?/p>

          8.5、絕緣安全設備應符合國家標準。

          9、臨時電力管理系統(tǒng)

          9.1、設置臨時線路,假設需要使用部門提前填寫“臨時接線裝置請求書”,需要技術部門審查、安全管理部門批準后才能假設。

          9.2、臨時線使用期限一般為15天,特別方案應延期使用,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不需要在1個工作日內簽發(fā)證明書,但根據電氣安全要求,將由持有資格證的電工設置,工作完成后,安裝人員將立即負責拆除。臨時電路的一般安全應使用帶有符合電氣負荷和機械強度要求的截面的絕緣導線。應用電線桿或沿著墻壁用合格的瓷瓶固定。電線離地面高度室內2.5米,室外4.5米,與道路相交時6米以上。嚴禁在各種底座、管道或樹上排隊。臨時船必須有總開關控制和漏電保護裝置,并設置各分羅馬多保護設施。

          9.3、室外安裝的開關保險絲等家電要有防雨說。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和支架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0)線。視線必須放在地面上的部分要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臨時船設備危險,證明設備不合適,承包商應負責。

          9.4、臨時線安裝完成后,使用單位不得擅自移動。

          9.5 .未經批準直接設置臨時線路的人,一旦發(fā)現,將根據拆除和酌情處罰,發(fā)生任何事故,追究自行安裝者的責任。

          9.6、使用完成后,申請機關通知主辦單位拆除,并在申請書上注明取消日期。

          9.7、嚴禁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地方假設臨時線

          9.8、嚴禁從事電力業(yè)務的非電工。

          10、電氣事故處理

          10.1、電力事故處理原則是盡快消除事故點,限制事故擴大,消除人身危險,減少財產損失,盡快恢復電力。

          是10.2。發(fā)生觸電事故時,應立即切斷電力核電站,進行觸電、事故現場保護,并向相關領導和地方相關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10.3、系統(tǒng)事故發(fā)生時,值班人員必須堅持職務,及時報告主管領導,進取地處理事故。事故未經分析、處理完成或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離開事故現場。換班時發(fā)生事故,換班的人要留在單位,以換班的人為主處理事故。高壓系統(tǒng)發(fā)生重大事故,應盡快向當地電子管部門報告。

          根據“四放任”原則,認真分析事故處理。對事故責任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到追究法律責任為止進行處罰。

          該條款的解釋權歸公司安全部。其他未決事項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2

          正常用電是確保師生學習、工作、生活正常進行的關鍵條件,為減少學校多余開支,達到安全用電、節(jié)約用電之目的,現將用電管理制度制定如下:

          一、任何人不準私接電燈、插座、電扇及其它用電器具,違者罰款10元并沒收用電器件。

          二、宿舍及教室內,白天(早自習下課至放晚學)不準亮燈(陰雨天除外),晚上教室、宿舍,要做到人走燈滅,違者每燈/次罰款5元;所罰款由責任人或該班級(或宿舍)同學共同支付。

          三、辦公室的風扇必須合理使用,在室內無人時必須關閉。否則,每扇/次罰款5元,所罰款由責任人或該處室當天(或當天早、晚)所在人員共同支付。(節(jié)假日或放學后不關風扇或燈發(fā)現一次加倍處罰)

          四、學生禁止使用電褥子,違者罰款10元,并沒收。允許教職工晚上用電褥子,早晨起床后必須拔下電褥插頭,經查白天電褥通電者,每次罰款20元。插頭沒拔者,兩次警告后仍然不改的,第三次開始每次罰款10元。禁止使用各種用電器燒水、取暖等,違者每次罰款20元。 檢查時查出(含廢舊)用電器罰款10元。

          五、宿舍按裝60W電燈一只,擅自增接(或換超功率)燈具者,罰款5元,并沒收電器。故意破壞宿舍用電設施者,罰款5-10元。

          六、禁止使用各種用電器燒水、做飯、取暖等,使用時被查到者,每次罰款30元。檢查時,查出(含廢舊)用電器罰款10元。家屬禁止到宿舍或辦公室熨衣服或使用其它用電器,違者按以上規(guī)定處理。

          七、線路或保險絲出現故障后,非相關工作人員不準起門撬鎖進入配電室,或破壞其他用電設施,違者罰款10-20元。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3

          為了加強電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確保安全用電,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第二條電工要按規(guī)定穿戴勞保用品,工作應認真負責,具有專業(yè)的安全生產,專業(yè)技術知識。

          第二條設備動力科要建立健全電氣方面的技術檔案資料,如高壓分布圖,低壓分布圖,全廠架空線和電纜設置圖,接地網絡,避雷裝置圖,以及電器設備的技術狀況登記等資料。

          第三條一切電器設備必須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動電動器(如電鉆、電槍等),要戴絕緣手套或配備電器保護裝置手提移動電動器具,保護裝置由設備處每季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四條變電所、各控制室等應符合用電安全規(guī)定,非工作人員不準隨便進入。

          第五條操作電器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條自己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按鈕開關、插座以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損或將帶電部分裸露出來。

          第七條操作電氣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隨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條電氣操作人員要保證電器設備的整潔、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板開關,更不能用金屬物觸及帶電的電器。

          第九條打掃衛(wèi)生、擦拭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濕布擦拭電氣設施,以防發(fā)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第十條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xù)使用。

          第十一條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guī)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fā)生。室外的電氣設施,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fā)事故。

          第十二條電氣發(fā)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報告設備動力科、安全環(huán)?频认嚓P科室,以便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十三條一般禁止使用臨時線。必須使用時,應經相關安全和技術部門批準。臨時線路應按有關安全規(guī)定安裝好,不得隨便亂拉亂拽,還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拆除。

          第十四條處罰

         。1)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制度,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guī)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guī)違章用電的部門和個人,分別處500元、200元罰款,并責令參加安全學習。

         。2)對違反規(guī)定隨意開動電源,在電源裝置上堆放物件的當班人員處100元罰款。并責令參加安全學習。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4

          1、工程項目明確施工用電管理人員、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和各分包單位的電氣負責人。

          2、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含5臺)以上或設備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須編制臨時用電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3、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安裝后,必須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對現場臨時用電工程至少每周一次大檢查,并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和隱患,定人、定措施、定時間進行解決和整改。

          5、電工作業(yè)應由二人以上配合進行,并按規(guī)定穿絕緣鞋,帶絕緣手套,使用絕緣工具。

          6、電工維修工作記錄和電工值班記錄,工程拆除后統(tǒng)一歸檔。

          7、現場用電必須三項五線制,使用五芯電纜。

          8、固定設備應有專用開關箱,必須一機一閘一保一箱一鎖。

          9、各配電箱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作合理配合,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5

          1、學校必須加強對水、電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員管理,經常檢修學校的水、電的設施設備,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加強對學生進行節(jié)約用水、安全用電等方面的知識教育。減少和避免因水、電而引發(fā)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學生自覺保護環(huán)境、保護水源、節(jié)約用水。不在有水池在地方玩耍,不損壞自來水的供水設施。

          4、學校要重視供水設施設備的管理,做好師生飲用水的消毒殺菌工作,為他們提供安全衛(wèi)生的飲用水源。要保證每天學生提供足量的飲用水,禁止學生喝不衛(wèi)生水,杜絕腸道傳染病在學校發(fā)生。

          5、后勤人員要經常對學校電器和用電器進行檢查和維護工作。特別是暴風雨后,要對全校用電線路和用電器要進行及時和安全全面的檢查和維修,確保師生用電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電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責任人。要加強安全用電的宣傳力度,增強學生安全用電常識。

          7、全體師生要節(jié)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關閉所有用電器,不亂摸電源的線路、開關,發(fā)現有裸露的電源和線路異常,要立即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8、教育學生不得用濕手接觸帶電的線路和操作帶電的電器。不在高壓線下放風箏,不在電線上晾曬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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