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終獎制度范本(精選10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年終獎制度范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年終獎制度 1
第一條總則
為表彰成績突出、表現優異的員工和集體,樹立榜樣,爭做先進,進一步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公司特制訂本方案。
第二條評選原則及方式
評選原則:"評優評先"的評選工作,應本著實事求是、樹立典型、激勵員工,營造積極進取、銳意爭先工作氛圍的原則進行。
評選方式:采用績效數據排名及推薦兩種方式進行。
績效數據排名:三地同崗位人員進行大排名,擇優獎勵。轉崗同事,會根據轉崗前后數據,進行兩次排名,取成績更佳的名次參與評優。業務數據截取區間為20xx.3月-20xx年11月。
推薦:采取部門推薦為主、個人自薦為輔相結合的辦法,符合推薦條件的,候選名額不限。
具體評選方式見下文。
第三條評選日程安排
由經理級管理人員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優評先工作的執行,評選方案透明公開,所有同事均可以進行監督。
第四條評選范圍及獎項設置
該方案適用于20xx年12月1日前登記在冊的員工,但已提交辭職申請員工不在參選的行列,最終評選獎勵人數如下:
第五條評優標準
(一)基本條件
1、工作態度:嚴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時間;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學習,能承擔額外工作任務;無任何違紀現象,并能主動要求或指導員工遵守紀律;以協作的'精神工作,主動協助上級,積極配合同事。
2、工作能力:正確理解工作內容,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計劃;無需上級詳細的指示和指導;及時與同事及協作者取得聯系,使工作順利進行;迅速、適當地處理工作的失敗及臨時追加的任務。
3、工作效率:工作速度快,不耽誤工作進度;工作處置得當,長期保持良好的成績;工作方法合理,時間的利用非常有效。
4、工作成果:工作成果達到預期目的或計劃要求;工作完成質量高,差錯率低;工作總結及匯報真實、及時、準確;工作熟練程度和技能提升較快。
(二)其他條件
(三)已確認獎項
第六條注意事項
1、禁止出現亂報候選人名單現象,如存在作假現象,則對當事人給予處罰;
2、評選委員會有權對所有候選人進行核查;
3、獲獎人選應能夠獲得多數員工的認同;
4、原則上,個人獎項只能榮獲一個,如同時符合多個獎項,選擇一個推薦;
5、評選過程中應注重對員工業績數據的收集和驗證;
6、評選盡量保持各管理層級間進行充分溝通,對有保密要求的事宜不能外泄;
7、所有數據統一口徑,以政策研究中心數據分析崗位發送數據為準;
8、全年累計請假超過1個月者不參與評選;
9、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匯中信審中心所有。
公司年終獎制度 2
一、宗旨
為了規范員工年終獎金發放的管理,合理核算年終獎金發放的數額。根據本年度公司的經營狀況,本著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按照績效優先、兼顧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獎金分配。
二、發放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辦法
(一)年終考核周期為每年一次;
(二)年終獎計算周期:員工入職當月開始計算;
(三)發放依據:行政人事部提供各部門人員的每月考勤數據、每月績效考核數據,統一核算。
(四)年終獎發放形式:年終獎分節前、節后二次發放。
四、年終獎發放標準
每人每月以300元標準發放累計,全年3600元;每月10日前入職的.新員工當月按滿月300元計算,每月11日至20日入職的新員工當月按150元計算,每月21日后入職的當月不予計算。過年前按時離崗發放50%(以現金形式發放),年后按時到崗發放50%(第一次發工資時發放),節后不能按時到崗,每延遲一天,扣除年終獎200元/天。超過5天取消剩余的50%年終獎,本規定公布之前辭職或者已經提出辭呈的視為自動放棄。
(一)、年終獎金發放細則:
①20xx年年終獎考核時段為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10日;
②事假累計5天(含5天)以內的不影響年終獎,超出5天不滿10天(含10天),超出部分按照每天200元扣除,事假累計超出10天以上的,不享受年終獎。
③全年病假累計不超過10天(含10天)的不影響年終獎;全年累計超過10天(不含10天)以上按每天200元扣除;全年病假累計超過15天(含15天),不享受年終獎,同時取消先進個人及其他榮譽資格。
④20xx年3月份、4月份離職員工,將扣除年后50%的年終獎。
⑤喪假和婚假我提交有相關證明的不含在內。
五、其他福利
嚴格執行大眾廠春節放假作息時間,春節放假最后一個班次結束后,回家人員領取路費補助400元加100元年夜飯補貼,留守人員領取伙食補助400元加100元年夜飯補貼,提前離隊及節后未按時到崗人員不享受,如已領取此福利但違反春節放假作息時間,將予以扣除。節后上班第一個工作日將發放開年紅包600元,由本人領取,不得代領,未按時到崗及缺勤人員不享受。
公司年終獎制度 3
一、目的
為表彰先進,樹立楷模,激勵員工奮發上進,不斷增強企業凝聚力和向心力,特制訂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中基層員工,高層領導不參與評選。
三、管理職責
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優秀員工和先進員工的`評選、獎勵等工作,并負責制訂、完善和維護評選條件和評選辦法,根據評選條件組織評選本單位內部優秀員工和先進員工,并將名單上報集團。
四、評選條件
1、公司轉正員工,截至評選日,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人員;
2、本年度出勤率良好,病事假在十五天以內,遲到八次以下,無早退、曠工現象;
3、品德端正,遵紀守法,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4、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主動,服從整體安排,能配合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無較大的工作失誤;
5、熱愛集體、愛崗敬業、樂于助人、與公司同事相處融洽;
6、完全勝任本職工作,能夠立足崗位不斷提高工作效率,改進工作方法,較好完成工作任務。
五、評選方法
采取不記名方式投票,根據投票情況,依據得票數量多少的順序,分別產生優秀員工1人,先進員工2人。
六、表彰和獎勵
對獲獎人員通報表彰,同時頒發證書和獎金。
公司年終獎制度 4
一、考核宗旨
本辦法以督促及改進工作為宗旨,目的是為了考核員工的工作成績,作為獎懲、調遷、升職、退職等的.依據,及了解并評估員工的工作精神與潛在能力以作為培訓發展的`參考。
二、考核程序
1、員工考績每年定為一次,作為年終考績。
2、農歷春節休假前15日,由人力資源部分發考核表至各單位,各單位主管須于春節前10日初考核完畢,遞交表冊至總經理室匯整,再呈報總經理復核廈批示。
3、各單位主管考績由總經理初復核。
4、春節前6日,總經理全部復核完畢,由人力資源部轉發各單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績事宜由總經理室督導,人力資源部執行,各部門配合。
三、績效分等
年度考績分為四等:90分以上為特等。80至89分為甲等。76至79分為乙等。70至75分為丙等。
注:考績分數一律為整數。
四、考核限制
1、員工及經理在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特等。
(1)在考績年度內曾受任何一種懲戒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壘年累計達13次以上(含)者。
(3)曠工奎年選1日以上(不合)者。
2、于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甲等。
(1)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壘年累計達20次以上(含)者。
(3)曠工奎年選2日以上(不合)者。
(4)人數限制:
①特等:
人數為5人以下的.單位,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1人。
人數5人以上的單位(不舍),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2人。
初核為特等考績者,該部門經理須另呈“特等考績報告書”呈予總經理。
②各部門考繢平均總分數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單位8人,則總分數不得超過8×80=640分!但如果該部門經理認為該部門表現極佳,得簦呈總經理棱示,核準者為例外處理,但總分數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績分數不并入該單位考績總分數的核計。
五、分數增減
1、員工于年度內,曾受獎懲者,其年度考績應執行加減分數,按下列規定執行:
(1)記大功或大過一次者:加減5分。
(2)記小功或小過一次者:加減3分。
(3)嘉獎或申誡一次者:加減1分。
(4)曠工1日者:扣2分。
(5)遲到次數超過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2、本項增減分數,獨立于第四條考績平均總分數(80~85分)限制之外。
公司年終獎制度 5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員工年終獎金發放管理,確定年終獎金發放的程序及額度,本著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獎金發放。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規劃特制定本年度獎金發放方案。
(二)本規定僅適用于長沙先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所有在職已轉正員工。
二、年終獎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評由綜合部依據《公司人員考勤表》、《先馳投資員工手冊》得出考評結果上報董事會。
(二)獎金分配以轉正后員工工作時限標準進行核算,獎勵分配原則如下:工作時限年終獎金
3個月≤x<6個月當月工資的30%
6個月≤x<12個月當月工資的50%
12個月≤x<24個月當月工資的90%
24個月≤x當月工資的110%
三、發放方式
(一)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下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7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30%。
(二)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上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5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50%。
四、確定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范圍
(一)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時間超過3個月的'員工有資格參加年終獎金分配。
(二)下列員工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1、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項目股權獎勵者。
2、即將辦理或正在辦理離職手續的員工。
3、年度請假超過10天的員工(含病假、事假)。婚假和產假除外。
4、次年五個月內離職的員工,年終獎金全部沖抵應發工資。
五、其他
經公司董事會商議,年度不能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可提前發放當月50%的基本工資。(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項目股權獎勵者除外)
六、附則
(一)本規定的解釋權、修改權歸董事會所有。
(二)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年終獎制度 6
一、目的與意義:
明確銷售人員年終獎金的計算標準,同時為銷售人員的薪資調整、職務晉升及年終獎的發放提供依據。
二、發放時間:
春節前指定日期發放。
三、獎金構成:
年終獎金由“第13個月工資”與“獎勵基金”構成。
四、第13個月工資:
數額構成:年度月平均工資×(在職月數÷12個月)
五、獎勵基金:
1、獎勵基金:年度實際銷售總額×5‰。
2、獎勵基金劃分:省區經理設名次兩名占“獎勵基金”的40%。業務代表設名次三名占“獎勵基金”的60%。
3、獎勵基金發放:以“年終績效分值”排名,省區經理:第1名60%、第2名40%,共計2名。業務代表:第1名40%、第2名35%、第3名25%,共計3名。
六、年終績效分值計算方法:
1、年終業績績效分值=年度實際銷售額÷年度目標銷售額×權重(60%)。
2、年終工作績效分值=年度工作績效總分÷在職月數×權重(40%)。
3、年終績效分值=年終業績績效分值+年終工作績效分值。
例:小林20xx年目標銷售額為20萬,實際完成銷售額為15萬,且12個月的..平均工作績效達成率為80%,小林的年終績效分值為:
1、年終業績績效分值=150000÷200000×60%=75%×60%=45%
2、年終工作績效分值=80%×40%=32%
3、年終績效分值=45%+32%=77%
既:小林年終績效分值為:77分(注:在績效考核中達成率1%即為1分)
七、相關規定:
1、在公司工作時間<6個月或年終績效分值低于60分的.人員不參與獎勵基金發放方案。
2、公司領導或部門主管提出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不計發第13個月工資及獎勵基金。
3、年底發薪當日必須仍在公司工作崗位,如發薪前離職,包括發薪日前提出辭職或者過失、非過失解除勞動合同的將不計發第13個月工資及獎勵基金。
公司年終獎制度 7
一、個人年終獎的核算(詳見《年終獎分配核算表》)
1、員工個人實際年度獎金=員工個人年度獎金權重x單位權重獎金數額,財務中心負責統計核算。
2、員工個人年度獎金權重=員工個人年終獎核算系數之積(或和),與員工年度獎金核算無關的系數不參與核算,財務中心負責統計核算。
3、單位權重獎金數額=年度可分配獎金總額/員工年度獎金總權重,財務中心負責統計核算。
4、員工年度獎金總權重=所有員工個人年度獎金權重之和,財務中心負責統計核算。
二、年度可分配獎金總額核算
年度可分配獎金總額由公司根據企業年度經營業績和財務流動資金等情況確定。
三、個人年終獎核算系數設定
1、崗位等級系數: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特性及貢獻設立的獎金系數權重,初始系數為1,由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提供(參照《員工崗位等級系數表》)。
2、年度總出勤率=員工個人年度12個月平均出勤率(實際出勤工時/應出勤工時,加班工時不參與核算),上限為100%(或1),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提供。
3、工齡系數:以員工服務月數為標準設立的獎金系數權重,初始系數為1,不足月按滿月計算,由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提供(參照《員工工齡系數表》)。
4、年度綜合績效=員工年度12月平均績效,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提供,上限為100分,領班及以上人員績效以所屬中心績效為準,副總績效以分管系統綜合績效為準。
5、年度綜合稽核執行率=年度12個月平均稽核執行率,稽核小組負責提供,只針對領班級及以上人員,以所屬中心稽核執行率為準,副總以分管系統綜合稽核執行率為準。
6、職級系數:根據管理人員職級設立的獎金系數權重,只針對領班級及以上人員,初始系數為1,由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提供(參照《員工職級系數表》)。
7、技工等級系數:根據員工個人技能等級設立的`獎金系數權重,只針對有技能等級認證的員工,初始系數為1,由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提供(參照《技工等級系數表》)。
8、計劃綜合達成率系數:根據生產計劃完成情況設定的獎金系數權重,只針對生產中心一線操作員工,上限為100%(或1),由生產中心負責提供。
9、品質綜合合格率系數:根據制程品質情況設定的獎金系數權重,只針對生產中心一線操作員工,上限為100%(或1),由品質中心負責提供。
四、個人年終獎的發放辦法
個人年終獎的.發放按532的`比例發放,即將年終獎按5:3:2的比例分為三部分,當年員工個人的實際年終獎包含當年的50%,上一年的30%及上上年的20%,以此類推。
五、方案實施與核算
1、年終獎金核算具體見附表《年終獎分配核算表》。
2、年終獎發放范圍:公司全體在編在職人員(不含股東和市場中心人員),且入職須滿12個月。
3、如員工出現嚴重違紀違規情況,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取消該員工本年度年終獎。
4、年度獎金在次年3、4月份統一發放。
5、以下情況,員工積留年終獎可一次性全額發放,否則不再發放。
1)員工離退休。
2)員工出現重大疾病或傷害,經權威機關鑒定不能繼續工作。
3)特殊情況下,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決定。
6、各數據提供部門須于次年元月15日前將相關數據提供給財務中心,由財務中心負責核算員工年度獎金。
7、公司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及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本方案適時進行調整。
公司年終獎制度 8
一、制定目的:
促進年終獎金分配科學化,更好的體現公司利益和員工利益緊密結合的關系,達成業績高者收入高的目標,促進公司的.長遠發展。
二、分配原則:
內部公平與外部競爭力相結合原則
公司利益與個人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獎金分配與績效掛鉤的原則
三、適應人員:
公司全體部門
四、獎金總額提取說明
1、年度整體總獎金提取(拿銷售提成人員不再享受年終獎金分配,只發放過節費)。
2、按公司年度利潤提取年終獎金總額,即提取公司利潤的多少百分點,建議
公司根據達到多少利潤值可以提取2%-5%個利潤點。計算公式:設年度利潤為M,年終獎金提取總額為:Mx2%。或者按:全年實現的利潤總額完成的`比例按不同檔次比例計提。說明:由財務核算全年稅后凈利潤,由公司決定提留股東權益、分紅、公司提留資金比例后,按剩余比例乘以目標利潤完成比例確定年終獎金總額。例如:
1.未完成目標,假設該年凈利潤是1000萬,提留比例為98%,該年目標利潤是2000萬,則:獎金總額=1000萬x(1-98%)x(1000萬/2000萬x100%),相當于總利潤的1%。
2.發放渠道:已納入養老保險統籌的離退休(職)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其他離退休(職)人員由所在單位負責發放。
四、其他事項:
1、考績獎:另行通知。
2、事業單位績效工資: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人均12000元獎金以及其他績效獎,按原先各單位自行制定的分配方案進行發放。
3、退休辦理:在職人員到達退休年齡時,各單位應及時予以辦理退休手續。
一般情況下退休年齡為:男性60周歲、女干部55周歲、女職工50周歲。
特殊情況,如事業單位女職工由工勤崗位受聘到專業技術或管理崗位的,其50周歲時仍聘用在上述崗位且聘用已滿5年的,按本人選擇50周歲或55周歲辦理退休手續,并享受相應的退休待遇。處級女干部以及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凡能堅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的,其退休年齡可到60周歲。在職人員到達退休年齡時,各單位務及時予以辦理退休手續,逾期辦理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公司年終獎制度 9
一、一般年終獎計算方法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xx〕9號)第二條的規定,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并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
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一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x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二、跨年度發放年終獎如何算
國稅發〔20xx〕9號文件規定的優惠計稅辦法,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只允許采用一次。若納稅人把前后兩年的年終獎在同一年發放,則其中一次需要與當月工資薪金合并計算納稅。
案例簡介:xx企業由于財務人員疏忽,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時,把20xx年的`一次性獎金放在20xx年年終發放,而20xx年的一次性獎金正常放在20xx年初發放,造成了這些員工20xx年使用了兩次年終一次性獎金的優惠算法,從而導致企業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三、員工同一年在兩個以上單位取得年終獎
國稅發〔20xx〕9號文件的.優惠政策,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員工同一年在兩個以上單位取得年終獎,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四 、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五、工作未滿12個月年終獎
工作未滿12個月取得年終獎,按照國稅發〔20xx〕9號文件規定,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
六、分多次發放年終獎
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七、年終獎與年終雙薪同月內取得
對職工在同一個月內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和年終雙薪,應將所取得的雙薪與全年一次性獎金合并后,應比照國稅發〔20xx〕9號文件規定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征稅辦法,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公司年終獎制度 10
為建立和完善公司薪酬福利制度,使公司員工的貢獻得到認可,并提高員工的績效、責任心和公司的業績,使公司得到可持續性發展,結合我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發放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2、發放單位:以部門為整體單位計年終獎金(即年終獎金為整個部門年終獎金,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員工工作情況進行發放),項目部所有員工獎金與項目進展情況掛鉤。
3、獎金發放標準:獎金額度,根據企業經營狀況及利潤確定并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4、當年度年終獎金發放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加發部門獎金;
(1)記大功1次,加發30%的'獎金。
(2)記小功1次,加發20%的獎金。
(3)嘉獎1次,加發50元。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減發部門獎金:
(1)記大過1次,扣減30%的獎金,以此類推,記大過3次扣全部獎金。
(2)記小過1次,扣減20%獎金。
(3)申誡1次,扣減10%的獎金。
(4)警告1次,扣減50元獎金
(5)年度內請事病假(合并計算)達7天以上15天以下者扣減獎金50%;
6、本年度內有功與過兩種記錄者,可予抵消或抵減。
7、本規定所指獎懲等記錄,適用于當年度,不得跨越年度計算。
8、在當年度獎金發放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發年終獎金。
(1)辭職或解聘者。
(2)停薪留職者。
(3)其他原因中途離職者。
9、年度的計算:自然年(指1月1日至12月31日)
10、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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